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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欲望、意志(明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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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欲望、意志

明真 

    受:《成唯识论》卷三说:“受,谓能领纳顺、违、俱非境相为性,起爱为业;能起合、离、非二欲故。”境相,复词,即环境,环境中的人、物、事皆能刺激人们的生理和心理,引起不同情愫的反应。能激引喜乐情愫的为顺境,激引忧苦情愫的是违境,激引非喜乐、非忧苦情愫的称俱非境。“受”是领纳义,亦即感受义,能感受喜乐忧苦情愫的精神作用,简称曰受,亦即感情。这就是受的自性。“受”以“起爱为业”。爱欲在佛典里往往是复词,此处爱字就是欲,如下文所说的合欲、离欲等。这就是受的业用。人们对环境中能激引喜乐情愫的人、物、事、则起合欲:未得欲得,已得欲不离;对环境中能激引忧苦情愫的人、物、事则起离欲:已得者欲离,未得者欲不得。人们的苦乐观虽有差异,但欲求避苦趋乐的心情,大体是一致的。如何看待苦乐?“苦”应不应避?“乐”应不应趋?如何避苦?如何趋乐?这些问题在每个人的具体生活中,是大有文章可做的。
    关于“受”,佛学有建立三受或五受的。合身心为一,就立苦、乐、舍三受;析身心为二,就立苦、乐、忧、喜、舍五受。舍受,是舍离苦乐、忧喜二边的一种平平淡淡的感受。建立五受,比较符合生活实际,今因之。人类在生理方面感受的苦乐大致是相同的。心理方面感受的苦乐忧喜,因每个人的具体情况不同而不无岐异,甚至形成本质上的岐异。即约个人讲,有时生理感受与心理感受亦能形成尖锐的矛盾,亦即所谓灵与肉的冲突。在鱼与熊掌二者不可兼得,于中必须有所取舍的时候,实际上也是对于一个人的品德的考验。
感情既然是环境刺激的反应,而人生的苦乐、忧喜、悲欢,就不是神所赋予,也不是命里注定,而是在一定的主客观条件下所形成的,也是能够改变的。人生的高尚情操和品德,只要创造条件,也是完全可以培育的。目前我们国家提倡的五讲、四美活动,实际上就是培育全国各族人民、特别是培养青少年高尚的情操和优良品德的积极措施,意义是十分深远的。
    受,不但能感受自己的苦乐忧喜,实际上也能感受别人的苦乐忧喜。“看戏流眼泪”、“一人向隅,满座为之不欢”、“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这些都是人与人之间忧乐与共的绝好证明。“受”是人生的至宝,或者说人类固有的良心和同情心!正因为人生有此至宝,故古今中外的志士仁人皆能以众人的喜乐为喜乐,以众人的忧苦为忧苦。视能与国人天下人同呼吸、共命运,为自己的最大快乐。心胸开阔,眼光深远,为国人天下人解除疾苦登于衽席,虽绞脑滤血,历艰涉险,却百死而不悔。在我们今天的新时代,上自元首,下至负贩,皆应以天下为己任,关心国人天下人的痛痒,不图一身一家的私利,登斯民于衽席之上。充分发挥“受”——同情心的潜力和优势,应该是我们时代独具的异彩。
    欲:《成唯识论》卷三说:“云何为欲?于所乐境,希望为性,勤依为业。”所乐境,即能激引喜乐情愫的顺境;希望,即是合欲;为了满足自己的希望,使所乐境能在生活中变成现实,这就需要付出辛勤的代价了。在一般佛书上皆称“财、色、名、食、睡”为五欲。食欲和睡欲,在于维持个体的生存;色欲即性欲,在于欲求种族的繁衍,欲求生之变相的绵延与扩展,这在身内是一股坚韧的力,有时是猛烈的力;名誉欲,浅言之就是欲求生的光彩,能炫耀自己丰美的羽毛,深言之还欲求不朽的永生,欲求百年身后还能在人们的内心占有适当的位置;财,金钱欲,有些人追求金钱,并不仅是为了维持生活,维持生活的舒适美好,而是利用金钱以抬高自己的社会地位。欲在人类的日常生活中是极其复杂、很有力量的。人们在生活中极难对付的,恐怕就是这个“欲”了。“五欲”,当然还不能概括人类的欲望,但单从五欲分析,实皆以“生”为核心,同“生”有密切的联系。人生,把人与生连缀成词,是颇富深意的。欲生,大概就是人类最基本的欲望吧!
    值得玩味的是,佛学不但强调无我,还强调无生。无我,应在否定我;无生,应在否定生。即使现实生活中没有“我”与“生”,恐怕佛学也不会强调无我与无生了。何因名我?何因名生?我的实质是什么?生的实质又是什么?这是有我有生者必须彻底明白的。人世间无量恒河沙数的矛盾,似乎皆离不了“我”,也离不了“生”。不知今世之宣传或批判佛学的专家学者,在这两个吃紧的问题上,能彼此各抒所见、畅所欲言否?
佛学视欲虽非善法,实亦非烦恼法,而认为它是中性的,可善可恶的。无欲,也许就没有崇高的愿望、伟大的理想了。古今中外的志士仁人,为了维护国人天下人的生存,往往毫不踌躇、毫不吝惜、慷慨地献出自己的生命,求仁得仁,了无杂质。这是人类生活中的一种特异生活,是精神境界的高度升华。不“欲”这种特异生活,人类会出现这种特异生活吗?恐怕是不可能的。欲乎,欲乎,难道不值得人类用气力认真地去研究吗?何况人类精神生活中蕴藏的绝不仅仅只有“欲”啊!
   思:《成唯识论》卷三说:“思,谓令心造作为性,于善品等役心为业。”造作,是为了达到欲望所采取的实际行动,应即意志。令心造作,是思的自性;役使心、心所去造作善品等业,是思的业用。思的自性与业用,似乎并无明显的区别。品,类义。善品等,包括恶及无记。善、恶、无记(非善非恶,无可记别,名曰无记)的区分,是对实际行动的评价。《义林章》卷七把“思”分为三个阶段:一、审虑思,在采取实际行动以前,慎重地审查考虑;二、决定思,审虑成熟,决定采取行动;三、发动思,既经决定,即发动身口,实际执行。前二阶段为意业,亦称思业;后一阶段为身业或口业,亦称思已业。在身业和口业中也有意业;因身口只是意识役用的工具,没有意识发动,身与口是不能自己活动的。现在有一个问题:意识为什么不能直接向外界采取行动,必须借助于身与口呢?我在《精神的试析》中,对精神揭示了两个特点:(一)精神是无体积、无形相的;正因为如此,所以(二)精神必须借助于物质才能向外界表达,同时,在一般情况下,人们不借助于物质必无法直接接触别人的精神。这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随时随地皆能证验的事实。不紧紧抓住这两个特点,就无法认识精神。
    对于受、欲、思三个心所,我不惜用浓墨重笔加以分析引发,目的是想说明在我们日常生活中,绝不仅仅只有身与物,实实在在是还有精神的;而精神又绝不仅仅只是一个空洞的名词,而是有其具体的内容和无比强大的力量的。我是一个佛教徒,在长时期内侈谈七识八识、五十一个心所,而这些精神的质素却在我的思想内、生活中始终迷离扑朔,虚无缥渺,不明彻,不具体,当然也就不能发生什么作用了。终日昭昭所能见的,却又只是实实在在的身与物;此二者在日常生活中所占的比重是异常沉的,虽有精神,也不免为身与物所困扰了。我总觉得我们日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主要是精神在起作用。我们的生活离不开阳光、空气和水,实际上也离不开精神。工作和学习主要也是为了生活——为自己,也为他人。人们的生活应该是精神的体现,一个人离开了精神,难道还会有生活吗?无论你是否承认精神的存在,精神总是洋溢于我们日常生活之中的。精神能在日常生活中占上风,不为身与物所奴役,即能向往真美善;设使不自知有精神,又不自觉地使精神为身与物所奴役、所困扰,也许就会日渐陷于假丑恶了。近人有自视精神生活丰满,而慨叹余人之精神生活空虚。我觉得“精神生活空虚”一语不大妥当,有易导人误解“精神”的危险,不能不稍加辨析。
    精神生活空虚,意在说明“空虚者”的身上已经没有“精神生活”了。这显然是违悖事实的。细玩作此语者的用意,大概认为精神生活实优越于物质生活,似乎精神生活惟有真美善,绝无假丑恶;在精神生活不能体现真美善的时候,于是就发出精神生活没有了、空虚了的慨叹。事实上,精神生活与物质生活皆能体现真美善,也皆能暴露假丑恶。无论是个人生活或社会生活皆有其两面性,既不能纯粹视为真美善,也不能纯粹视为假丑恶。而且真美善与假丑恶都是相对的,在一定的条件下它们是可以互相转化的。这种现象在人类社会生活中是屡见不鲜的。今天摆在人类面前的重大课题之一,即在改造和提高人类的精神生活。慨叹精神生活空虚,只能把精神生活绝对化,认为空虚者的身上已经没有精神生活了,当然也只能造成人们思想上的混乱,使之对精神生活起一种误解,不利于精神生活的改造和提高。我们不妨结合当前人类精神状态的具体情况,再作些观察分析:今天世界上还有杀人越货扰乱社会治安的盗匪,有重利盘剥、为富不仁的豪商巨贾,有擅作威福、巧取豪夺的贪官污吏,有滥用权力、残民以逞的暴君,有以人类命运为儿戏的战争狂人——这些人的精神状态都是不健康的、丑恶的。这些人的精神生活只能说是淤浊的,而不能说是空虚的。因为说明精神生活淤浊,并不否认精神生活的存在;说精神生活空虚,是指精神生活已经丧失了,没有了,这是不符合客观实际的。那些不断地给人类制造恐怖、痛苦、灾难和死亡的人,他们也是在发挥其心思才力,发挥其精神的作用。他们的行为是人类精神生活阴暗面的彻底暴露,并不是精神生活的空虚。精神生活的阴暗面也是在一定的条件下形成的,只要创造条件,加强力量的对比,阴暗面也是能够转化成光明面的。因此,我认为精神生活只有高低善恶之分,并无有无虚实之别。当然,摆在人类面前的现实是十分严峻的,但也不是没有办法的。今天是人民的时代,人民的力量是无敌的,是能够按照自己的理想开创新世界的。但是,站在严峻的现实面前,要能挺然屹立,不为歪风邪气所压倒,并战而胜之,这就需要明白自己的精神,珍惜自己的精神,振奋自己的精神;而作为面向人民的思想家、政治家、教育工作者、文艺工作者和宗教工作者,都应该在这个问题上同心协力猛着先鞭。我对其他兄弟宗教的教义没有研究,因而没有发言权;但我深深相信佛教是能适应今天的人民时代、科学时代、社会主义时代的。以“缘生无我”理论为指导的佛教徒,决不应置自己的祖国和人民于度外;“报佛深恩”,“续佛慧命”,和合精进创造人间净土,是我们每个佛教徒义不容辞的神圣使命。佛教徒果能如是行持,佛教就能适应时代,与时俱进。
    我在前文还曾说:“五蕴”的色蕴,约当物质;受想行识四蕴,约当精神。受想行识四蕴中“识”为心王,“受、想、行”为心所。为何独尊识为心王,受想行只能作为心所呢?又“心所”何义?王、所关系若何?在此也稍作补充。
    心所是“心所有法”的简称。《成唯识论》卷五说:“恒依心起,与心相应,系属于心,故名心所。”恒时皆依附于心王,始能生起;生起时,又必须与心王同依一根,同缘一境,故云“与心相应”。为什么心所对心王这样服服贴贴,不能单独搞一点“自由活动”呢?据说心所是系属于心王,为心王的所有物,这就不能不依附于心,服服贴贴地随着心王的脚跟转了。书本上是这样讲的,在日常生活的实际中,是不是真就如此呢?笔者在上面分析“欲”心所时,知道欲是蕴藏在我们身内的一股力,它折腾起来是能使人们晕头转向的。生活的实践告诉我们:即使有时明知会触犯刑网,导致身败名裂,有些人却硬是控制不住!“必欲”冒险侥幸一试。请问:这时候的理智还能发挥作用吗?作为心王的识,还能控制与自己相应的欲心所,不作欲心所的俘虏吗?独尊识为心王,把欲等列为心所有法,唯识学者在这点上是有其苦心的。之所以独尊识为心王,是要人们把思想认识摆在日常生活中的第一位,通过对主客观事物的不断观察研究,能够逐渐把认识磨冶成为智慧,成为清醒明彻的认识。佛学是十分重视智慧的。佛译为觉者,又称智人。学佛最终的目的,就是要转识成智;不能转识成智,是无法转染成净、转凡成圣的。人类的精神生活中既然有理智,也有感情、有欲望,如何不断提高理智的质量,使之对情欲具有调御疏导的能力,发挥自他俱利的正常作用,不致泛滥成灾,自苦苦人、自害害人,这应该是人类今后共同努力的一个方向。
    精神是什么?我在前文初步作了回答:精神是以我为中心,概括了思想、感情、意志和欲望的混合体。这里补充一点未尽之意:能依据我法二空真如,把思想提炼为智慧,感情陶冶为大慈大悲,意志磨砺为大雄大力,欲望熔铸为大愿大行,“我”也就塑造成为佛了。人身难得,佛法难闻。我们日常生活中的精神,就是成佛的原材料。

摘自《佛教的认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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