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孝亲观辑要—一 海涛 辑
1.若随顺慈母之教而无违者,诸天护念之,福德无尽。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为欲报母恩,一劫之间,每日三时,割自身肉,以养父母,亦未能报一日之恩。《心地观经》
2.父母视子有五事:
一、令去恶就善,二、教以书疏,
三、令持经戒,四、使娶妇,
五、家中所有给与。《六方礼经》
3.子视父母有五事:
一、念家事,二、修负债,三、解诫,
四、为供养,五、令父母欢。《善生子经》
4.子(奉)事父母,当有五事:
一、当念治生,二、早起令奴婢于时作饭时,
三、不增父母忧,四、当念父母恩,
五、父母有疾病,当恐惧求医治之。《六方礼经》
5.从地积珍宝,上至二十八天,悉以施人,不如供养父母。《末罗王经》
6.若人慈孝父母者,必有增益,则无衰耗。《中阿含经》
7.世若无佛,善事父母,事父母即是事佛也。《大集经》
8.凡事天地鬼神,不如孝其二亲,二亲最上之神也。《四十二章经》
9.假令有人,一肩荷父,一肩担母,尽事寿量而不暂舍,供给衣食医药,种种所需,犹未能报父母之深恩。《本事经》
10.奇哉!我母受大苦恼:满足十月,怀抱我身;既生之后,推干去湿,除去不净,大小便利,乳哺长养,将护我身。以是义故,我当报恩,色养侍卫,随顺供养。《南.大般涅槃经》
11.尔时世尊告诸比丘:父母于子有大增益。乳哺长养随时将育,四大得成。右肩负父,左肩负母,经历千年更使便利背上,然无有怨心于父母,此子犹不足报父母恩。
佛教孝亲观辑要—二 海涛 辑
1.有福人,请百人净婆罗门、百人仙人、百人朋友,于七宝堂内,供养百千种上妙珍膳,垂璎珞,以百宝庄严床卧具,以百药治疗病,满百千劫,亦莫若一念孝顺心,以微少物,供养悲母,随从供侍。比前功德,百千万分,不可校量。《心地观经》
2.受优婆塞戒,先学世书。既学通达,如法求财。若得财物,应作四分。一分应供父母、己身、妻子、眷属。二分应作如法贩转。留余一分,藏积俟用。《优婆塞戒经》
3.佛言:「若人于父母所,作少供养,获福无量,少作不顺,罪亦无量。」《杂宝藏经》
4.佛告诸比丘言:「有八种人,应决定施,不复生疑。一父、二母、三佛、四弟子、五远来之人、六远去之人、七病人、八看病者。」《杂宝藏经》
5.菩萨为供养佛法僧及父母兄弟,得畜财物。为起寺舍造像,为布施,若有此因缘,得受金银财物,无有罪过。《文殊师利问经》
6.文殊师利白佛言:「云何如来说父母恩大,不可不报;又言师僧之恩,不可称量。其谁为最?」
佛言:「夫在家者,孝事父母,在于膝下,莫以报生邀与之等。以生育恩深故言大也。若从师学,开发知见,次恩大也。夫出家者,舍于生死之家,入法门中,受微妙法,师之力也。生长法身,出功德财,养智慧命,功莫大也。追其所生,乃次之耳。」《舍利弗问经》
7.尔时信相菩萨为诸众生而作发起,白佛言:「世尊!今有受罪众生,为诸狱卒銼碓斩身,从头至足,乃至其顶。斩之已讫,巧风吹活,而复斩之,何罪所致?」佛言:「以前世时,不信三尊,不孝父母,屠儿魁脍,斩截众生,而获斯罪。」《罪业报应教化地狱经》
佛教孝亲观辑要—三 海涛 辑
1.佛语宝积:「未来众生具五因缘,得闻药王药上二菩萨名。何谓为五?
一者:慈心不杀,具佛禁戒,威仪不缺。
二者:孝养父母,行世十善。
三者:身心安寂,系念不乱。
四者:闻方等经,心不惊疑,不没不退。
五者:信佛不灭,于第一义心如流水,念念不绝。」
《佛说观药王药上二菩萨经》
2.佛告比丘:「坚持七行,必得帝释。何以故?昔者帝释为人之时,发初履行,孝顺父母;供养尊长;所言柔软;断于两舌;好施无悭;恒修实语,终不欺诳;不起瞋恚;设生嫌恨,寻思灭之。」《杂阿含经》
3.修菩提道,布施持戒多闻智慧,修学世法,供养父母师长有德,修奢摩他、毗婆舍那,读诵书写十二部经,复能远离贪恚痴等,名为菩提勤行精进。如是悉名为正精进。《优婆塞戒经》
4.菩萨于无量阿僧祇劫,孝养父母,衣服饮食,房舍卧具,乃至身肉骨髓。其事如是,以此因缘,自致成佛。
5.佛告首迦:「众生恼乱父母,令心忧恼,得多病报。供养自己父母及诸病人,得少病报。」《业报差别经》
6.于父母所无爱敬心,得丑陋报;爱敬父母尊长,得端正报。于己父母及贤圣所,无心奉侍,得少威势报;于己父母及贤圣所,恭敬奉迎,得大威势报。《业报差别经》
7.不知敬父,不知敬母,得下族姓报;善知敬父,善知敬母,得上族姓报。于父母所,灭撤生业,得少资生报;于父母所,供养生业,得多资生报。《业报差别经》
8.是诸众生所作十恶之无间业,诽谤三宝,不孝父母,及沙门婆罗门,轻慢尊长,应堕地狱饿鬼畜生。《会部金光明经》
佛教孝亲观辑要—四 海涛 辑
1.世尊告诸比丘:「有二法与凡夫得大功德,成大果报,得甘露味,至无为处。云何为二法?供养父母,是谓二人获大功德,成大果报。
2.若复供养一生补处菩萨,获大功德,得大果报。是谓比丘施此二人获大功德,受大果报,得甘露味,至无为处。是故诸比丘常念孝顺供养父母。如是诸比丘当作是学。」
3.(佛告)善男子,我于往昔为四事故,舍离生命。
一者,为破众生诸烦恼故。
二者,为令众生受安乐故。
三者,为自除坏贪着身故。
四者,为报父母生养恩故。《优婆塞戒经》
4.佛告辩意:「复有五事行,死入地狱亿劫乃出。何谓为五?
一者,不信有佛法众而行诽谤,轻毁圣道。
二者,破坏佛寺尊庙。
三者,四辈转相毁谤,不信殃罪,无敬顺意。
四者,反逆,无有上下,君臣父子不相顺从。
五者,当来有欲为道者,已得为道,便不受师教而自贡高,轻慢诽师。《佛说辩意长者子所问经》
5.佛告阿难:「若有众生杀父害母,骂辱六亲,作是罪者,命终之时,挥霍之间,譬如壮士屈伸臂顷,直落阿鼻大地狱中。
6.化阎罗王大声告敕:『痴人狱种,汝在世时,不孝父母,邪慢无道。汝今生处,名阿鼻地狱。』作是语已,即灭不现。
7.尔时,狱卒复驱罪人,从于下鬲,乃至上鬲,经历八万四千鬲中,捸身而过,至铁网际,一日一夜,尔乃周遍。
8.阿鼻地狱一日一夜,此阎浮提日月岁数,六十小劫。如是寿命,尽一大劫。具五逆者,其人受罪,足满五劫。」
《观佛三昧海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