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量香光 · 显密文库 · 手机站]
fowap.goodweb.net.cn
{返回首页}


金刚经注疏三 如理实见 正信稀有分
 
{返回 金刚般若波罗蜜经白话解 文集}
{返回网页版}
点击:3031
金刚经注疏三 如理实见 正信稀有分

如理实见分第五

[古文]
“须菩提,于意云何?可以身相见如来不?”
 
“不也,世尊,不可以身相见如来。何以故?如来所说身相,即非身相。”
 
佛告须菩提:“凡所有相,皆是虚妄。若见诸相非相,即见如来。”
 
 [注解]
    
 如理实见  佛说小乘法,说名相,说因缘,都未说到实处。这部经说大乘法,直说实相,实事求是探寻真如之理,就是如理实见。
 
 身相  身相包括色身相和识身相。色身指人的躯体,包括身体的结构、长相和仪态;识身指各人的思想认识。
 
唐僧宗泐、如[*]注解:有相者应身也,无相者法身也。法身是体,应身是用。若知用从体起,体即是法身,所以无相。
 
 如来所说身相,即非身相 “如来本是一个抽象的、或说是玄虚的概念,没有色身,识身也很抽象,没有人能说得清其具体内涵。可以说如来的身相是虚妄的,所以说即非身相。
 
 凡所有相,皆是虚妄  佛教十分注重修禅。释迦牟尼出家后,先到摩揭陀国王舍城附近从阿罗兰仙修习无所有处定,又从郁头兰仙修习非想非非想处定,后来在树林中苦修六年,最后到伽耶的一棵毕钵罗树下坐禅,得道成正觉。佛初成道时,于如幻三昧中,见魔王波旬的三个女儿,名为染欲、悦人、可爱,脱得半裸,又歌又舞,佛心不动,幻相瞬即隐退;又见魔兵张弓搭箭射来,利箭到佛跟前,都成了洁白的莲花。《圆觉经》中,十二位菩萨向佛问义,全经都以问答形式阐述修习至静、观幻、寂灭的道理和方法。《楞严经》全经说的就是一件事,三摩提(即三昧)妙修行路。三摩提,即是起幻观幻、即幻离幻的修行法。佛传给摩诃迦叶的心印《楞伽经》全经都是说如幻三昧。如果知道了这个事实,读大乘经典,便有可能离筌得鱼,离言入义了。若不然,只用逻辑思维的世间智阅读阐述不思议的如幻三昧的章句,轻则一头雾水,重则目瞪口呆。在如幻三昧中的一切相,都是自己妄心生出的虚妄相。所以佛说:“凡所有相,皆是虚妄。”
 
[释净慧注疏]
 
须菩提,于意云何?可以身相见如来不?
 
前来依问正答,自下因答断疑。正答即标宗略说,断疑即开宗广说。
 
然体有三:一正教经,二正行经,三正果经。教是章句,行是六度,果是三身。今先约正行断疑。疑曰:若住相行因,可感有相之报。忘相行因,应得无相之果。云何世尊本行忘相之因,今得有相之果?果既有相,则因非无住明矣。佛欲断此疑,故为断问:身相即三十二相,可以妄中之身相,见真中之妙体不?
 
不也。世尊!不可以身相得见如来。
 
须菩提承力奉答。身相是妄,如来是真。不可依妄以观真体也。
 
何以故?如来所说身相,即非身相。
 
晓不也意,身相即非身相。略有三义:一由聚,二由相,三由性。由聚者,身相以邻虚为体,九微十微为聚,约方分以扸之,度邻虚而必尽也。由相者者,身相以有为为体,生等八法为相,约前后以推之,极刹那而自坏也。由性者,身相以境界为体,以分别性为性,约无相以观之,入唯识而成空也。由此三义,不可以相观如来也。
 
佛告须菩提:凡所有相,皆是虚妄。若见诸相非相,则见如来。  
 
须菩提答称佛心,佛更成其义也。凡所有相,则凡有生等之八相,皆是虚妄,不越聚等之三体。若见诸相非相,遣妄以入真,则见如来,证真以离妄。若然者,忘相行因是依真如所得之果,何关有相?不可见方便之相,以相为真,即以果谤因,疑因为住也。
 
 [白话]
“须菩提,你想想,可以见到如来身相吗?”
 
“不可,世尊,不可以见到如来的身相。为什么不可以?如来所说的身相,并没有具体的实在的相,说是身相,其实没有一般人所见到的身相的形象。”
 
佛告诉须菩提:“所有的相,都虚妄不实。如果知道所见的相都不是真实的相,便见如来了。”
 
 
 

正信稀有分第六

 
[古文]
 
须菩提白佛言:“世尊,颇有众生,得闻如是言说章句,生实信不?”
 
佛告须菩提:“莫作是说。如来灭后,后五百岁,有持戒修福者,于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为实。当知是人,不于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种善根,已于无量千万佛所种诸善根
 
闻是章句,乃至一念生净信者,须菩提,如来悉知悉见,是诸众生,得如是无量福德。
 
何以故?是诸众生无复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无法相,亦无非法相
 
何以故?是诸众生若心取相,则为着我、人、众生、寿者。若取法相,则着我、人、众生、寿者。
 
何以故?若取非法相,即着我、人、众生、寿者。
 
是故不应取法,不应取非法。
 
以是义故,如来常说:汝等比丘,知我说法,如筏喻者,法尚应舍,何况非法?
 
[注解] 
 
 持戒 佛教大乘、小乘,各各宗派,都以戒律为修道的基础。《增一阿含经》以迦叶佛偈为通戒:“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自净其意,是诸佛教。” 《楞严经》以杀、盗、淫、大妄语为四重戒。《楞伽经》和《圆觉经》都以贪、嗔、痴为菩萨根本戒。《六祖坛经·忏悔品》说:“戒香,自心中无非、无恶、无嫉妒、无贪嗔、无劫害,名戒香。”
 
唐僧宗泐、如[*]注解:持戒戒也,修福定也,生信慧也。三学俱备,能生实信矣
 
 已于无量诸佛所种诸善根 持善心,行善事,就是种善根。专从修禅的角度说,狭义的善根,有信、惭、愧、无贪、无嗔、无痴、精进、轻安、不放逸、行舍、不害十一种。《六祖坛经·般若品》说:“不悟即佛是众生,一念悟时,众生是佛。”佛者,觉也。自心无量众生,一一众生都自度成佛,就是在无量佛所种诸善根。
 
 无法相,亦无非法相  一切法,都是人们自心所生,诸法虚妄无实性,体性不实,其相便也不实。我、人、众生、寿者四有为法相,虚妄不实,离这四法相,不受其束缚,便说是无法相。但是,并不是没有这些妄相,又不能说现前的不是法相。执着非法相也不对,所以说无非法相。读经要离筌求鱼,离言入义。特别是对禅定中玄妙境界的认识,必须用辩证的方法去观察,去分析,不要偏于有或无、是或非的任一边。必须离有无相,离是非相。对如来所说的章句,也不能偏执。不执法相,也不执非法相,执哪一边,都说是着相。修习大乘,不能着有相、无相、是相、非相。
 
唐僧宗泐、如[*]注解:无法相。亦无非法相。此顺释生信得福之故。该乎生、法二空。论云:有智慧者了知生、法二无我故。又云:生法各有四种想(想即相也)。言无复我、人、众生、寿者四相,此生空也。言无法相亦无非法相者,他译更有无相亦非无相,此法空也。疏云:初列生空有四相,次列法空但有两句,法、非法也。盖译人略之耳。
 
 取相 取,即是执着。取相,即是着相。
 
唐僧宗泐、如[*]注解:若心取相等,此生执也。若取法相等,此法执也。
 
 筏喻 如来说法,随人们不同的根基,顺众生希望心,一步步把凡夫引入小乘,再从小乘引入大乘,在不同层次说的法,都未说到实处。《楞伽经》说:“诸修多罗悉随众生希望心故,为分别说显示其义,而非真实在于言说。如鹿渴想,诳惑群鹿,鹿于彼相计着水性,而彼无水。如是一切修多罗所说诸法,为令愚夫发欢喜故。非实圣智在于言说,是故当依于义,莫着言说。”修多罗,即经典。佛所说法,像是给修行人过河的筏。想达到无上大涅槃,要过一道又一道,过无数道的河。过了一道河,如果背着筏赶路便是天下的大傻瓜了。心取法相,住而不离,不正是背着筏赶路的傻瓜吗?
 
唐僧宗泐、如[*]注解:言筏喻者,论云:如欲渡川先应取筏,至彼岸已舍之而去。又智论引筏喻经云:汝等若解我筏喻法,是时善法宜应弃舍,况不善法!斯乃无所得之要术,俾不凝滞于物矣。
 
[释净慧注疏]
 
须菩提白佛言:世尊!颇有众生得闻如是言说章句,生实信不?
 
自下次约正教断疑。疑曰:前说不住之因深而难行后说无相之果深而难得。未来世颇有得闻是经,信行无住之因,必得无相之果不也?
 
佛告须菩提 莫作是说 将立有以答之,先呵无以止问。故言:莫作是说也。
 
如来灭后后五百岁 夫法身则无始无终,应身则有始无终,化身则有始有终。王宫初生为始,双树入灭为终,故曰如来灭也。如来灭后,初五百年解脱得坚固,次五百年禅定得坚固,后五百年多闻得坚固。此时虽多不信,然有信受之者。
 
有持戒修福者 持戒者多是出家菩萨,修福者多是在家菩萨。智度论云:出家之人以尸罗为上首,在家菩萨以檀那为上首。
  
于此章句 章言大分。前说不住之深因,此为一章。后说无相之深果,复为一章。句言委细,不住因中,不住色等之流。无相果中,相即非相之类也。
 
能生信心以此为实 信行无住之因,必得无相之果。故言以此为实。
 
当知是人不于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种善根,已于无量千万佛所种诸善根。
 
善根有三:一无贪,二无瞋,三无痴。由此善根,于佛田中烧香散华,称名扬德,故言种也。不于一佛者,树因不浅也。已于无量者,植福久深也。
 
闻是章句乃至一念生净信者
 
欲显信虽少而福多,故云乃至一念也。
 
须菩提,如来悉知悉见是诸众生。
 
肉眼是见而非知,比智是知而非见,证智是见亦是知。言知,明非肉眼之所见。言见,明非比智之所知。即是证智。知其名身,见其色行,故双言也。
 
得如是无量福德 得有二义:一生。二长。本无今有。曰生。已有熏修。曰长。福德通论有三。一有量有。尽谓凡夫所修福。因心偏故有量。果有为故有尽。二有量无尽。谓二乘所修福。因不遍故有量。果无为故无尽。三无量无尽。谓菩萨所修福。因心遍故无量。果无为故无尽。信经所得之福即是第三。故言无量也。  
 
何以故 欲晓无量意,故发问以征之也。
 
是诸众生无复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 下答意明:一由达人法二空,二由成取舍两行,所以生一念信心,得无量福德。此明达于人空,离人我四执也。夫我是自在之名,人为主宰之目,众生取续前为义,寿者以接后为能。此四同为人执,随用以立四名。离此四执,故曰无我等相也。
 
无法相亦无非法相 别本曰:无相无无相,此明达于法空,离法我四执。夫法相者是有法执。迷俗谛起俗谛法相,不出所取之境、能取之心。分别无相,故无所取之境;依他无生,故无能取之心。故云无法相也。非法相者,是无法执。迷真谛起,若真如约俗谛不可说为有法相,真如约真谛应可说为无法相。今明待俗有故言真无,有既坏故无亦遣,故云无非法相也。相者是亦有亦无。执迷非安立。谛起何者?初破俗有言非有,非有似是无。后破真无言非无,非无似是有。若尔,真如应亦有相亦无相。今明真如之体,异根尘之有,故不可安立为有相。异兔角之无,故不可安立为无相。故云无相也。无相者是非有非无。执迷言说起。若真如非有相非无相,即应心行处灭、言语道断。若尔如来何所说?今明真如虽不可说,由佛方便故,或说为有相,或说为无相,故云无无相也。总而言之,真如非有故增益灭,非无故损减灭。非亦有亦无故相违灭,非非有非无故戏论灭。
 
何以故 欲晓障尽意,故发问以征之也。
  
是诸众生若心取相 则为着我人众生寿者
 
答意明法我执为因,人我执为果。人执即断故不生,法执即伏而不起。故论曰:但有无明,便无现行粗烦恼。若心取相,即法执上心,则为着我人执起也。此先总答,下别叙之。
 
若取法相 即着我人众生寿者 此明有法执上心,即人执还生也。
 
何以故 若取非法相即着我人众生寿者 此明无法执上心。即人执还生也。  
 
是故不应取法 不应取非法 次结成取舍两行。不应取法,不令执文以取义,即令舍文也。此示正闻相。不应取非法,当令顺文以取意,不可一向拨文为非法,复令取文也。此是实信相。
 
以是义故,如来常说:汝等比丘,知我说法,如筏喻者。法尚应舍,何况非法。
  引喻显之。筏者为度故须取,到岸故须舍。修道亦尔。凭筌乎会理故须取,得理乎忘筌故须舍。执文为法是善心而尚舍之,若执文为非法是不善心,固须舍之也。
 
[白话解]
 
须菩提对佛说:“世尊,世间的人,听到这些话句,能真心实意信受吗?”
 
佛告诉须菩提:“ 这就难说了。我料想在我灭后,过五百岁,到那时,持戒修福的人,信受这些章句,如能实信不疑,确实难得了。真有这样的人,这人必定不只在一佛二佛三四五佛处种下善根,而已经在无量千万佛处种了善根。
 
听闻这些章句,乃至一转念便生净信的,须菩提,如来全都知道、全都见到,这些持戒修福的人能获得这样无量的福德。
 
为什么? 这些人已没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没有法相,没有非法相。
 
为什么?这些人如果心中有所取相,把妄想当成实有其事,便着于我、人、众生、寿者四有为相了。取法相,着于我、人、众生、寿者。
 
为什么?取非法相,也着我、人、众生、寿者。
 
所以,不应当执取有法相,也不应当执取非法相。考虑到在是法相、非法相这个问题上,人们容易偏执,如来常对比丘们作譬喻,把如来说的法比作过河的筏。法相尚应当舍,非法相不应当舍吗?

{返回 金刚般若波罗蜜经白话解 文集}
{返回网页版}
{返回首页}

上一篇:金刚经注疏四 无得无说 依法出生
下一篇:金刚经注疏二 大乘正宗 妙行无住
 金刚经注疏七 离相寂灭分第十四之二
 金刚经注疏十一 非说所说 无法可得 净心行善 福智无比
 金刚经注疏四 无得无说 依法出生
 金刚经注疏三 如理实见 正信稀有分
 金刚经注疏八 持经功德 能净业障
 金刚经注疏二 大乘正宗 妙行无住
 金刚经注疏五 一相无相 庄严净土
 金刚经注疏十 一体同观 法界通化 离色离相
 金刚经注疏一 法会因由 善现起请
 金刚般若波罗蜜经白话解 前言
全文 标题
 
【佛教文章随机阅读】


{返回首页}

△TOP

- 手机版 -
[无量香光·显密文库·佛教文集]
教育、非赢利、公益性的佛教文化传播
白玛若拙佛教文化传播工作室制作
www.goodweb.net.cn Copyrights reserved
(2003-2015)
站长信箱:yjp99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