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有三节 一 佛之知觉 二 字语身法四平等 三 法缘自得法界本住
经文
尔时,大慧菩萨复白佛言:世尊,惟愿为说佛之知觉。世尊,何等是佛之知觉?
白话解
大慧菩萨请佛开示:世尊!请为我们说佛的知觉。世尊!修行到什么程度,才得像佛一样得到无上正等正觉?
经文
佛告大慧:觉人法无我,了知二障,离二种死,断二烦恼,是名佛之知觉。
白话解
佛告诉大慧:确立人无我和法无我两种无我的观点,不受烦恼障、所知障两种障碍的束缚,舍离分段死、变易死两种生灭现象, 断除起烦恼、余习烦恼两种烦恼的干扰,这样的觉知就是无上正等正觉,就说是佛的知觉。
经文
声闻缘觉得此法者,亦名为佛。以是因缘故,我说一乘。
白话解
声闻缘觉修行到这个程度,亦可称为佛。修行学佛就是这一法门,所以我说,实际没有别的什么乘,就是这一乘。
经文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
善知二无我,二障烦恼断,
永离二种死,是名佛知觉。
白话解
世尊把佛之知觉再宣示一遍,说偈言:
善知人法二无我,断除烦恼二障碍,
永离二种生灭相,名佛知觉恒自在。
白云按
依楞伽经说,声闻未度变易死,只立人我我,未破法我。缘觉能断一分无明,立一分法无我。
由此可知,楞伽经说的二障和二种死都与二无我是紧密相连的。与《成唯识论卷九》所说一致。
(1)烦恼障,由我执(人我见)而生,以贪嗔痴等一切诸惑,发业润生,烦扰有情之身心,使在三界五趣之生死中,而障涅槃之果,故称烦恼障。
(2)所知障,由法执(法我见)而生,以贪嗔痴等诸惑为愚痴迷闇,其用能障菩提妙智,使不能了知诸法之事相及实性,故称所知障,又作智障。
二种死即是引起烦恼障的分段生灭和引起所知障的变易生灭。
二烦恼即是因分段生灭而起的粗烦恼和因变易生灭而起的微细烦恼。
问答
问:怎样的死法叫分段死?怎样的死法叫变易死?
答:许多大乘经典都说有二种生死,一种是分段生死,一种是变易生死。
有一种这样的解释,说人的生命一生算一段,前生死了,再有今生,前生和今生之间,便是两生的分段处,这样生了又死,死了又生,就叫做分段生死。如果这一生是人,死后再生,变成了不是人的什么东西,就叫做变易生死。
这种解释不符合释迦牟尼说法的本怀。
释迦牟尼不信天上有神,不承认有离形不灭的灵魂。在重庆佛学院辅导教材中,王恩洋先生在《佛学的思想体系》一文里明确指出:“在佛学的思想体系中,首先突出的特征之一便是无神论思想。”又说:“如数论的神我和胜论的作者我,那便是绝对没有的了。所谓神我和作者我,是指于有情的身体和心理作用之外还有一个为此身体和心理作用的主人翁……它是长存的,是唯一的,是为主宰于整个身心的。也即是普通宗教说的灵魂。但在佛法,……不承认蕴处界外有常一主宰的我。……而蕴处界都是无常的,是非一的,其生、其灭、其动作营为,都是无主宰的,哪里还会有常一主宰之我?所以佛说诸法无我。”
对照来看,前面那种关于二种生死的说法,应该不是释迦牟尼原来的意思。照那种说法,容易把听法的人引入迷信的歧途。
下面是陈兵先生编著的《新编佛教辞典》辞条对二种生死的注释:
二种生死——大乘所说,一分段生死,为三界内凡夫所受的生死;二变易生死,为三界外的圣者所受的生死。永断二种生死,名为成佛。
《胜鬘经》说:“有二种死。何等为二?谓分段死,不思议变易死。分段死者,谓虚伪众生。不思议变易死者,谓阿罗汉、辟支佛、大力菩萨意生身,乃至究竟无上菩提。”
陈兵先生的注释和《胜鬘经》所说是一致的。
再结合我修禅的一些亲身体会,对照陈兵先生的注释和《胜鬘经》所说的解释,我认为这二种“生死”不是我们生命的生死,而是说禅定中的六尘缘影在心中的生灭现象。《胜鬘经》说的“虚伪众生”,即是如幻如化的心中众生。即是《金刚经》里释迦牟对须菩提说的,要放到无余涅槃中去灭度的虚伪众生,也是“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的虚伪众生。也是《坛经》说的“心中众生无边誓愿度的”心中众生。
释迦牟尼对大慧说:“觉人法无我,了知二障,离二种死,断二烦恼,是名佛之知觉。”
无我,意为没有不变的自性。人的肉身时刻新陈代谢,人的思想不断吐故纳新,这是人无我观。和意根对应的法尘,刹那刹那地展转变化,变化无穷,不要把法尘看成实事实物。佛陀说的方便法门,都是顺众生希望心随缘施设的,不要抱着方便法门不放。这是法无我观。
二障,指烦恼障和所知障,或称事障和理障。如果把禅中的内境和世间事物联系起来,分别善恶祸福,便会生起诸般烦恼,这些烦恼成为修行路上的障碍,名为烦恼障,或称事障。心中既有的知识,从上师处听来的、从读经书得来的、自己思考出来的一切已知的道理,往往是先入为主的主观的东西,也是修行路上的障碍,名为所知障,或称理障。
二烦恼,指粗烦恼(又称起烦恼)和因无明而起的微细烦恼(又称无明烦恼或称习烦恼)。由各种欲望引起的、或人生际遇中发生的种种烦恼,叫做粗烦恼;粗烦恼中最根本的十种烦恼,又称十使、十惑、十随眠,这十种是:贪、嗔、痴、慢、疑、身见、边见、邪见、见取见、戒取见。心中无缘无故生起的、因藏识活动引起的烦恼,叫做无明烦恼。
二种死,指分段生灭现象和变易生灭现象。伴随粗烦恼而起的自心中妄识的生灭现象,名分段生灭,古译分段死;分段生灭跟分别、判断等形式逻辑思维有关。伴随无明烦恼生起的、不可思议的、杂乱无章的生灭现象,名变易生灭,古译变易死;变易生灭跟藏识的作用有关。
这里说的是四条标准:一、确立人无我、法无我的观点;二、排除烦恼障和已知障;三、面对分段生灭和变易生灭的种种幻境,自心不动;四、不起粗烦恼和无明烦恼。能够具足这四条标准,便说是正觉、正受、正观、正知见。这样的正觉、正受、正观、正知见,就是佛的知觉,或说是佛的知见。
佛陀说佛的知觉,明显是就修习禅定的事说的。离开入如幻三昧这个大前提议论佛的知觉,注定是不得要领的,是没有意义的。
古人在翻译佛经的时候,“死”字和“灭”字通用。今人理解不一样,认为生死就是生命的出生和死亡,意念的发生与消灭是生灭。
因为“生死”与“生灭”一字之差,误了不少人,不能正确了解佛经说的真实义。
修习禅定,从系心一处入手,渐入至静状态。系心一处,还不是真的静,只是把躁动的、驰放的心收归一处,让心安下来的第一步。进一步做到系心一处的处也忘了,“我要系心一处”的想法也不存在了,渐入佳境,便说是至静。在至静的状态中,人的主观意识沉寂了,藏识便会从心底里浮起来,变得活跃,便会像做梦一样,显现出各种不可思议的如幻如梦的景象。不过,在禅定中的神智是灵明的。这是一种非常美妙的境界,《楞伽经》称为如幻三昧。
修习禅定的人如果不能正确理解如幻三昧的机理,便会以幻当真,妄说祸福,误入歧途。所以佛陀在《楞伽经》和《楞严经》中,反反复复分析在禅定中可能产生的种种生灭现象,并谆谆告诫弟子们,必须远离二种生灭,面对纷繁的生灭现象,自己不生妄想,不生烦恼,在生灭现象中修得不生不灭,便进入如来境界。
看透生命的生死不算最难。看透一念的生灭才是最难。
只看透生命的生死,还不能了解生命的意义。
能看透一念生灭,自然生命的生死不在话下。
只看透生命的生死,还逃不出在必然王国里做奴隶的命运。
只有看透一念的生灭,才能从必然王国进入自由王国。
经文
尔时,大慧菩萨白佛言:世尊,何故世尊于大众中唱如是言:我是过去一切佛及种种受生,我尔时作曼陀转轮圣王、六牙大象及鹦鹉鸟、释提桓因、善眼仙人,如是等百千生经说?
白话解
大慧菩萨向佛请问:别经说世尊受生的故事,说世尊曾在大众中唱言:‘我是过去一切佛,曾经种种受生,曾经是转轮圣王、释提桓因、善眼仙人、六牙大象、鹦鹉鸟等等百千种受生,为什么世尊这样说呢?
经文
佛告大慧:以四等故,如来应供等正觉,于大众中唱如是言:我尔时作拘留孙、拘那含牟尼、迦叶佛①。云何四等?谓字等、语等、法等、身等,是名四等。以四种等故,如来应供等正觉,于大众中唱如是言。
[注]
① 拘留孙、拘那含牟尼、迦叶佛是传说中的三位古佛。
白话解
佛告诉大慧:先同你说四种平等:字平等,语平等,身平等,法平等。了解这四平等,才得说法无碍。因为这四平等,所以如来应供等正觉在大众中唱言:“我曾经是拘留孙、拘那含牟尼、迦叶佛。”
经文
云何字等?若字称我为佛,彼字亦称一切诸佛。彼字自性,无有差别,是名字等。
白话解
怎么说字平等?例如“佛 ”这个字,可用来称呼我,亦可用来称呼一切大觉大悟的人,这个“佛”字的性质,对我、对别的佛,都是平等的。因此我说“字”平等 。
经文
云何语等?谓我六十四种梵音,言语相生。彼诸如来应供等正觉。亦如是六十四种梵音,言语相生,无增无减,无有差别,迦陵频伽,梵音声性。
白话解
怎么说语平等?我用六十四种梵音声母和韵母,生出千变万化的语言,所有如来应供等正觉亦是用这同样的六十四种梵音生出种种语言,美妙动听的梵音声性,无增无减,没有丝毫差别。因此我说“语”平等。
经文
云何身等?谓我与诸佛法身及色身相好,无有差别。除为调伏彼彼诸趣差别众生故,示现种种差别色身,是名身等。
白话解
怎么说身平等?我与所有的佛都具有超凡入圣的法身,都具有形态美好的色身,只是为了调伏不同趣向的众生,才示现不同身相。因此我说“身”平等。
经文
云何法等?谓我及彼佛得撒三十七菩提分法②,
[注]
① 三十七菩提分法三十七菩提分法,包括四念处、四正勤、四神足、五根本、五力、七觉支、八正道。分述如下:(一)四念处:观身如虚空,观受内外空,观心但名字,观法善恶都不可得。(二)四正勤:未生恶法令不生,已生恶法恒令灭,未生善法令生出,已生善法令断长。(三)四神足:欲如意足,坚定不移;勤如意足,坚持不懈;心如意足,集中专一;观如意足,智慧观照。(四)五根本:信根、精进根、念根、定根、慧根。(五)五力:五根淳熟,则具信力、精进力、念力、定力、慧力。(六)七觉支:正确简择,日见精进,心生喜悦,身心轻安,不失正念,摄心入定,一切善念恶念、善法恶法悉皆舍离。(七)八正道:正见,正思,正语,正业,正命(正当的营生),正精进,正念,正定。
白话解
怎么说法平等?我与所有的佛都证三十七菩提分法,所有佛证得的菩提分法,没有丝毫差别。因此我说“法”平等。都有说法无障碍的智慧。因此我说“法”平等。
经文
略说佛法无障碍智,是名四等。是故如来应供等正觉,于大众中唱如是言。
白话解
这四种平等,表现出诸佛说法无碍的智慧。因为这四种平等,所以如来应供等正觉在大众中唱言:“我是过去一切佛,曾经种种受生,曾经是转轮圣王、释提桓因、善眼仙人、六牙大象、鹦鹉鸟等等百千种受生。”
经文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
迦叶拘留孙,
拘那含是我,
以此四种等,
我为佛子说。
白话解
世尊把这意义再宣示一遍,说偈言:
我称拘那含牟尼,
又称迦叶拘留孙,
字语身法四平等,
我为佛子作是言。
经文
大慧复白佛言:如世尊所说,我从某夜得最正觉,乃至某夜入般涅槃,于其中间乃至不说一字,亦不已说当说,不说是佛说 。世尊,如来应供等正觉,何因说言不说是佛说?
白话解
大慧菩萨再请佛开示:世尊说过:“我从在菩提树下得最正觉那一夜起,直到我入涅槃,在这期间,没有说过一个字,以前说过的,现在正在说的,都不说是佛说的。”世尊!如来说法,为什么说都不是佛说的?
经文
佛告大慧:我因二法故,作如是说。云何二法?谓缘自得法及本住法③,是名二法。因此二法故,我作如是说。
[注]
① 本住法这里说的本住法,指世界上客观存在的真实法界。这法界,不因人的意识而转移,不是佛智所造,更不是凡夫妄识所造。佛智慧如实知,识心不能如实知。不要把这个法界与‘法唯心生’的法混淆。唯心生的一切法,包括妄法和正法,妄法是识心所生,正法是般若智慧观察所得。离妄想入正智,才能如实知这个真一常住的法界。这本住法界,即是现代哲学界和科学界共同探求的自然界的现象及其变化规律,或说是客观规律。
白话解
佛告诉大慧:我和所有的佛缘自己证得的法为大众说法,所得的法是世界中原本存在的法,根据法缘自得和法界本住这两个根本原理,我说一切法都不是佛说的。
经文
云何缘自得法?若彼如来所得,我亦得之。无增无减,缘自得法,究竟境界,离言说妄想,离字二趣。
白话解
怎样才算是缘自己证得的法?我证得的法和过去别的如来证得的法无增无减,如果说到底,离言说妄想相,离文字相,才是自得的究竟境界。
经文
云何本住法?谓古先圣道如金银等性。法界常住,若如来出世,若不出世,法界常住。
白话解
本住的法界是什么意思?本住的法界是自古以来就自然存在了的,像金银的性质,常住不变,法界常住。先圣所证的大道,如实反映这个本住法界,不论如来出世不出世,法界常住。
经文
如趣彼城道。譬如士夫行旷野中,见向古城平坦正道,即随入城,受如意乐。大慧,于意云何?彼作是道及城中种种乐耶?
答言:不也。
白话解
譬如有人在旷野中,见有通向古城的平坦大道,即沿这条大道直入古城,入到城中尽情享受种种如意乐。你说是这个人修造的大道吗?是这个人制造的城中种种如意乐吗?
大慧答:不是。
经文
佛告大慧:我及过去一切诸佛,法界常住,亦复如是。是故说言:我从某夜得最正觉,乃至某夜入般涅槃,于其中间不说一字,亦不已说当说。
白话解
佛告诉大慧:同样的道理,常住的法界不是我和过去任何一个佛说的。所以我说:“我从在菩提树下得最正觉那一夜起,直到我入涅槃,在这期间,没有说过一个字,以前说过的,现在正在说的,都不是佛说的。”
经文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
我某夜成道,至某夜涅槃,
于此二中间,我都无所说。
缘自得法住,故我作是说,
彼佛及与我,悉无有差别。
白话解
世尊把上述原理再宣示一遍,说偈言:
我于某夜证大道,乃至涅槃真解脱,
于此中间所说法,法界本住非我说。
法缘自得无增减,故说诸法非佛说,
三世诸佛及与我,佛佛所证无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