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准备或已经接受密法灌顶者,一定要学习此《金刚乘十四条根本戒》,不曾且不打算接受密法灌顶者,请勿阅读下文。
三昧耶与金刚乘十四根本戒
文/噶玛天津仁波切
三昧耶
云何三昧耶?三昧耶有三种,其中以师徒之间的三昧耶最重要,此三昧耶是戒,一种神圣的承诺。
三昧耶来自上师授与,然传授三昧耶之上师则必须俱足传承师资与证量。
观察一位上师是否俱足师资,除从其平时生活、所学修持、所行事业,及现世传承持有者之认定外,实无任何科学方法可以佐证。
西方国家常以外在仪表判定上师。东方人则迷信善说英语、又以某本尊菩萨化身自居者,尤其是以某大法王为得道高僧作为标准。信众若只一味追逐仁波切法王头衔,则难值遇真正俱证量之上师,特别是在台湾。
有人说台湾三日一市,但在宗教上则是一日三师,换上师比换超市还快,几乎每天都可听到一些很特别的上师名字出现。有人以我是某某金刚上师授你三昧耶戒,愚弄迷惑不懂之信众,暗示不听吾言即是破三昧耶戒,将堕金刚地狱等等。此种惩诫往往出自不堪任之金刚上师之口,令信徒惶恐而不敢背离。其所言,密乘十四根本罪中以不尊重上师为众罪之首,违背师命严重破戒者,当下三恶道无疑。
为此,若随不如法上师受灌无数者该如何?有人深怕破了根本大戒。对此,第八世DB法王密觉多杰说,若不幸遇上不如法上师,接受灌顶,学子终无破戒之咎,因其三昧耶戒自始未曾成立。所以无需害怕,应速远离不如法之上师。
未成为密乘弟子之前,当先了解其应守戒律,体会密行之殊胜,善观察上师,选择终生信赖之导师,免于犯错,造下不可原谅之恶过。
今略说密乘修行十四条大戒。此乃专为密乘行者所设,为免在言行上犯过,导致修持不力犯恶破行。所说十四根本罪出自无上密续部,红观音本尊中尤为详尽。
十四根本罪
第一、对金刚上师身语意不敬,心存邪见。
金刚上师与一般法师有何不同?法师仅就经藏,依个人所知为人讲解。然金刚上师须应弟子要求授与灌顶。受灌弟子当依金刚上师处学习该法之解要与口传。其三,金刚上师须指导受法弟子禅修心要,在适当时机明示空性奥义,指示本来自性。此乃金刚上师之重要性。
故对金刚上师之三门有所不敬中伤者,将导致破毁三昧耶戒。此三昧耶戒即是师承中,弟子对上师的神圣承诺,一旦此承诺破坏,修法将不得成就。
密续法门中,尤其是无上瑜珈密,在观修中,所观情器世界与有情众生,此两种世间染垢皆为清净坛城。上师即是坛城之主,坛城之主就是本尊,上师也就是佛。故一旦恶意不敬上师,即是不敬坛城本尊,毁三昧耶戒故,修此本尊法将无法成就。
如何是破三昧耶戒?若在自己心中决定某上师为金刚上师却又故意中伤,无论是心里上、言词上,或是行动上,任何一项对上师伤害皆是毁损三昧耶戒。
另有故意制造令上师障碍者,三昧耶戒亦破矣。明知做错事却为保留自己颜面,不敢承认而又故意中伤上师掩饰己过,事后并无悔意,是名破三昧耶戒。
三昧耶戒有三种:接受灌顶之三昧耶戒、接受禅修指导之三昧耶戒、接受口传教授之三昧耶戒。若仅受其一,戒小,受其二则戒中,三种皆受堪称大戒。依此坏戒有轻重。若仅动念中伤金刚上师,未见于言行者,是犯三昧耶戒但不毁。
第二、诽谤显密律仪
佛法深广,非常人初学所能尽知,在修行的次第上,若有部份佛理未能理解而起憎嫌;以己之见妄加诽谤,认为那是当时印度男人沙文主义,于今不能适用,主张废除等之。应先暂时置之,待己修至某一程度,至少内心所执所憎已经不见了,再回过头来思维当初的问题,自然能释。若不更日努力于解脱道,而于上师前对峙冒犯,此举有损三昧耶戒。尤其特别排斥小乘,认为小乘不究竟,心生轻忽言词轻薄,皆有违密乘根本戒律。大小二乘同为佛陀所教,为何仍需争论不休呢?
第三、对金刚兄弟生诤怨
事实上,第三条戒应广译为,一切时一切处,不可对任何众生妄起瞋恨嫉妒之心。特别是已皈依受菩萨戒之弟子,尤其不可违犯此戒。
以诤恨怨怼之心对待同门师兄,在同一坛城,受同一灌顶,同一法要口传教授,三昧耶戒破毁,是何等严重。
为转化密乘行者对外境的执着与贪婪,故以方便观想一切外境净空,由空中所生幻作某一本尊之坛城,一切众生皆为坛城之天人。一人所作如是观,百人千人亦可作如是观,人虽有异但所观幻境是一。因此,师兄弟之间建立了亲密而超越拥有之关系。基于此神圣关系,密乘有了前所未有的金刚眷属。
故于诸众生若起强烈反感而生怨怼,对行者修行将会产生大障碍,有损三昧耶戒,有害道场团结。但对某些人的行为偏差而违背上师所教,则当于聚会时勇敢提出事实,请求上师排解,而非私自争斗不休。
第四、忘失慈悲心
我们受菩萨戒发菩提心,是以慈悲为本怀;如寡母独厚独子一样的关爱众生。若对自己的师兄亦未能以慈悲等视,何谈对众生。故慈悲心念一灭,破戒也。
第五、菩提心漏失
菩提心有二,一为菩提心愿;二为菩提心行。愿行二菩提皆是俗义谛菩提。在此所谓菩提心漏失,是指胜义菩提,或实相菩提。
密续的无上瑜珈部,以其特殊的观修法门,净化人的身语意三门;透过特别的本尊观想,净化气脉明点。明点是人生育机能的所依,亦是生命奥秘之所在。从明点的发射可产生大乐,因此一般人执取大乐明点漏失,而生贪等三毒,性的染污由此而生。
为转化明点本能上与生俱来的性冲动作爱的习染,故于本尊法的观修上有五种转化观想,并将明点观为种子字。由此种子字放光,即是转化行者的性冲动,本尊之显现仍是依此能量而生。
更高程度的密续法门中,是有以实质的性能量提升达到不可思议之「实相」体验,亲自证得「乐空」不二之真如体性。如是,双修法门只适用于情欲已断之密行行者。
若有已受具足戒之僧侣滥用此法门,只为自己性欲上之发泄,巧言引诱他人以为双运是无上法者,破了比丘戒之外,亦破毁三昧耶戒。
若为在家居士,以为持有此法门,未经如法上师之教授,妄称已得本尊准许者,三昧耶戒亦破无余。
第六、扬己抑他图自利
有人高唱密法不需灌顶,我即可传授,此举无疑是贬金刚法门为显法;甚至主张佛教不必出家亦可成就,此为欺世盗名。若为密行行者,内心不能见容显教大小二乘,外不容其他宗教者,此等人士通常只是基于妄自标榜,认为除了他自己以外,别人都是错的,或是自称仁波切、金刚上师,为人消灾解惑观三世因果,直呼某人为某菩萨之转世。
哀哉!假借密行之行者,饮酒作乐,言行大胆,贬中观般若以为理论,实不知此二门乃密乘之精髓;大言不惭行为怪异或言本尊如何如何;或终日起炉烧物以为火供者,皆破三昧耶戒。
如批评是出自研究,于学理上有所依陈,则另当别论。
第七、非法器不受密法
此戒是说,未经由上师指示准许修持,自己胡乱引经据典,向他人借法本而自修或教他人修者,终将堕恶。
第八、毁伤身命
宝贵的人身难得。修行唯一依赖此身以修道,证悟法报二身,尤其密乘行者更应懂得珍惜。故凡一切鞭鞑燃烧自杀等伤害身命的任何一种苦行均为破戒。
但若过份爱惜此色身,亦属矫枉过正,反而易生贪恋之情。总之过度自虐与过度宠爱,皆属不当;应以保重身体可供修行。蕴躯若病,小者求医,大则求精进。
第九、偏废第一义谛
中道第一义谛,甚深难懂。有人未明究理,偏执其空,而废悲心。若执空顽强如何利生?须明白:解第一谛,不能体验真如;唯证第一谛,方知即俗即真,便无有第一谛之可对境。未明中道者,易对众生本具佛性生疑,更易自以为已经证空,所行一切皆无所谓,是人真是破此戒矣。
偏废第一谛是说,「偏」执顽空,以为「空」是究竟义。「废」是说,废弃俗谛之大悲。胜俗二谛体性是一。禅修证空性是自利,行六度是利他;自他二利圆满方可证圆满佛果。
第十、对谤法者不能勇于为所当为
行者不可一味委曲求全,面对破坏佛法者,当以慈悲心勇于刚强手法以制裁。
能应时势不畏强势,所为当为利益众生为出发点;若只在意自己免于受伤,而不顾其他人之死活者,视为破戒。
若滥用刚强手段,表面似乎制裁邪恶而实质伤害无辜者,对此刚强手段不但无功反而有大过。
第十一、疑于如义
行者若自矜所持之法是一切最胜,而怀疑如如不二之实义;须知,如如本义非名相妄想所能及。
怀疑无上密义者破戒。
第十二、恼乱众生
心存自私或不解实相真谛,对众生妄加传说,令众生心生恐慌或错乱。特别是妨碍他人之修行。
嫉妒同侪用功,因而引致扰乱他人精进等一切不当行为皆破戒。
第十三、师命不奉行
在特殊情况下,如法上师令弟子做些近乎怪诞之密行,违者破戒。
例如尝五肉五甘露,赤身舞蹈等。此等命令纯粹是考验弟子是否完全相信上师,及对世俗观念是否已超越。在灵性的提升上,有些考验是必须的。
有人执于道德观之根深蒂固,未能如命奉行者破戒。
第十四、轻视女性
女性在金刚乘中被视为智慧的象征。若轻视虐待摧残女性者破戒。
这十四条根本大戒是我学密中人应该遵守的,日夜严背在心不可稍忘。
日常生活中难免破戒或一或多。自省破戒时当速忏悔,诚心发露,向上师表示如何错;并如法观修金刚萨埵与念诵百字明真言。未能自省破戒者,最好每日早晚恒修金刚萨埵最为稳当。
若人未有接受如法灌顶而修本尊密法,或受过灌顶而未知三昧耶戒、十四根本戒等,或知而不守,是人学法是行邪径,不但不如法反而有害。
学邪法及自称上师者,终要成为长期的业命多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