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传佛教的三根本
文/噶玛天津仁波切
藏传佛教「佛法僧」三宝,与「上师、本尊、护法」三根本,名为皈依三宝三根本,故为「六皈依」。上师为加持之根本、本尊为成就之根本、护法为事业根本。
藏传佛教视上师如佛。观想上师,等同观想过去、现在、未来三世诸佛功德。上师的加持力来自法身佛金刚持,故说上师如佛。此乃与传统对法师的「依法不依人」有极大不同。
「本尊」一词已被俗化。所谓「本尊」,就是我们心中本来具足的尊贵佛性,亦指修持法门的主尊,例如四臂观音、绿度母等。有人以为属什么,就拜哪一尊,其实不对。与何本尊相应,是说过去曾经修过那一本尊法,今生续修相应较速。正确地观修本尊,可清净染污、摄伏自心令不涣散;观想本尊,最重要是用在中阴,可依愿力证果。
护法神圣而秘密。行弘法利生佛行事业,必须仰仗护法威德,藉以除去内外一切扰乱与障碍,所行方得以自在顺畅。男护法称为「勇父」、女护法称为「空行」。护法可分世间与出世间,层级有高低,在灾难频传的年代,我们特别需要高级的智慧护法慈悲庇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