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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畏可爱的业力
方伦居士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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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畏可爱的业力
方伦居士著

选自菩提树月刊第十卷第九期

宇宙万有的缘起,或六道轮回的缘起,在佛门中,各宗的看法不同。小乘教,认为是业感缘起。言万法皆由业感所生,有情若不起惑造业,则一切皆无。以有业故,乃有身心世界,所以说为业感缘起。大乘始教,则认为是赖耶缘起。阿赖耶识,亦名含藏识,或第八识,内中含藏无量无数种子,善恶俱备,每一种子成熟受报时,能变现身心及世界,以领纳乐受或苦受。因种子是一切法之源,而赖耶实为种子的含藏处,所以说为赖耶缘起。大乘终教,则认为是如来藏缘起,亦名真如缘起。真如实体,虽一味平等,无法可得,然为染净缘所熏习,能生种种法,染熏则成六凡,净熏则现四圣。一切众生,不出此十法界,而此十法界,皆不离于真如,所以说为如来藏缘起。圆教则认为是法界缘起。谓一法之生,其因缘势力所流布,有如瓜蔓,无远弗届,以一法起一切法,以一切法起一法,陈陈相因,混合成一大缘起。此有故彼有,此无故彼无,此生故彼生,此灭故彼灭,任拈一尘,皆牵动全法界,一尘虽微,亦含有全法界的因势在内,所以说为法界缘起。

小乘所主张的业感缘起,虽然没有追本穷源,然其意义,实为众生真相。大乘始教,是观察种现相熏实,因而缘起诸法,然若追问最初种子,从何而来?岂不是由业的习气,所熏习而有。纵使有本有之说,然而若无外缘引发,亦终不能成为现行。根据这一种学理,那么,说赖耶缘起,就是业感缘起,有何不可?大乘终教,是主张真如缘起,然而,真如若无无明熏习,万法亦何从缘起,这无明缘起的谛理,就是三细最初的无明业相,既称为业相,此相当然为业所感召,那么,说真如缘起,就是业感缘起,有何不可?圆教的法界缘起,固然指出:法法的势分,互相涉入,成一大缘起,然若追问:这一个大缘起的幻网,是什么东西,作为它们的开端?事实上,岂不也是萌于心动,心动就是业了,就是业感了,那么,说法界缘起,就是业感缘起,有何不可?综上可知:不论小乘教也好,大乘始教也好,大乘终教也好,圆教也好,其缘起的概念,总不离业感,就是台宗的一念三千,密宗的六大所造,也脱不了业感的窠臼。所以古人才概括地说一句:‘宇宙者,业力之网’。这确是洞见症结的卓论。

起信论,对于根本无明的行相,说是三细,即无明业相、能见相、境界相。对于枝末无明的行相,说为六粗,即智相、相续相、执取相、计名字相、起业相、业系苦相。自无始至于今日,万法的缘起,尽于此九相,而此九相,实肇启于无明业相,而终结于起业,及业系苦相。此中明明指出:自有心有境以来,彻头彻尾,皆是业力在操纵一切,业之重要,亦可见矣。起信论原属大乘终教,虽强调真如缘起,然若研讨三细之始,及六粗之终,则皆以业为主。可知所谓真如缘起者,真如空寂,并不能缘起,万法所以终于缘起者,实是心性无明之业,搅此精明本体,变如来藏,成为识藏,而后依正繁兴,遂充塞了十方三世,无有了期。所以学者做工夫,必须在五根对五尘时,观平等真空,参究能所根源,报见八识本体,了悟真如,回到无生无灭的本来际地,这样才能从业系中,解脱出来。

梵语羯磨 karma,别译为业,俱舍光记十三曰:‘造作名业’。若论业的性质,有善、恶、无记之分,若论造业的器官,有身、口、意之别。虽然身口意皆能造业,但是,身口二根,所作或善或恶的业,是受著意根善念或恶念之所指挥支配。因此,学者贵能调柔意根,使之不起恶念,意根既已调伏,身口二根,自然也会循规蹈矩,不至为恶了。这样看起来,三业就是一业,学者但把得住意根,则其余五根,是不成问题的,所以才说:自净其意,是诸佛教。

造作善恶业,所产生的果报,世人往往称之为‘天命’。如论语说:‘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所谓之畏天命,实在是畏宿业,因为他们找不到,苦乐遭遇的由来,所以就认为:这是天之所命了。亦如外教所谓‘上帝的意旨’一样。其实,若说富贵康乐,是上帝的意旨,还有点理由,若说贫穷病苦,也是上帝的意旨,上帝又何厚于此,而薄于彼,偏偏给贫苦人开玩笑?儒家所说:‘死生有命,富贵在天。’也是不合现实,同是极其不通的见解和论断。世人往往称一切苦乐得失为运气,这也不明业力相类似的论调。不过,说天命者,还认为有天在主宰,而说运气者,那简直是没有丝毫的来源,而但认为是瞎碰瞎撞的结果罢了。说世间一切的遭际,皆由瞎碰瞎撞而成,抑何滑稽可笑,惜乎众生就是这样的可笑。

儒家说天命,所以对于历史上,一切穷通得失,皆一委于命。今举出四个掌故,依儒家说命口吻,陈述于下,以明其梗概:

(一)命之所有,商岩霖雨,乘一宵之幻梦而来。

这是举出一位,命运好者的故事:言殷高宗时,有傅说者,隐居于傅岩,靠版筑维持生活,高宗梦与之谈话,醒时把他的形貌,告诉百官,使他们到傅氏之岩求之,果有此人,乃举以为相,国中大治。史官为作‘说命’三篇,其中有‘若岁大杆,用汝作霖雨,’之句,以谕其济世泽民之意。这是说明:傅说得天命,故能乘一夜的幻梦而来。

(二)命之所无,鲁国凤麟,因三日之清歌而去。

这是举出一位,命运坏者的故事:言孔子仕鲁为司空,又为大司寇,摄行相事,鲁国大治。齐人恐惧,送一批女乐队至鲁,季桓子受之,三日听歌观舞不视事,孔子认为国事已无可为,遂辞官他去。因孔子尝以凤麟自比,唐诗咏孔子,亦有‘叹凤嗟身鄙,伤麟怨道穷,’之句,故以凤麟喻孔子。这是说明:孔子失天命,故竟因三日的清歌而去。

(三)命与之合,渭演渔父,一朝邂逅,应熊虎而登朝。

这是举出一位,天命与之相配合者的故事:言吕尚即姜太公,年八十,约鱼于渭水之滨,有一次,周文王将出猎,卜了一挂,卦词中有‘非龙非螭,非熊非罴,所获霸王之辅。’等语,是日果遇到了吕尚,谈起来非常钦佩,载与同归,立为师尊称师尚父。后来武王灭纣,多出其谋,事成,封之于齐。也有人说:文王梦飞熊,卜之,知有贤人,隐于渭水之滨,乃亲自驾访,而得吕尚。

(四)命与之违,县上故人,廿载艰难,歌龙蛇而去国。

这是举出一位,天命与之相违反者的故事:言晋公子重耳,因骊姬之难,在外游历二十载,不敢回国。有一次,穷困至于绝粮,从者介之推,割股肉煮而献之,后来乱平,重耳归国即位,即晋文公,大赏从亡诸臣,单独忘记了介之推,推也绝口不言,与老母隐于绵上。一日文公外出,有人歌龙蛇之歌,大意言:龙穷饿时,蛇割肉以献,今龙已腾达,而忘了蛇。文公闻之,才记起介之推,使人搜尽绵山不能得,有人主张放火烧山,之推遂焚死,终不肯出。

在上述这四段故事中,有幸有不幸,幸就是世俗所谓之命运好,如傅说、吕尚、以平民忽作卿相,都是属于这一类。不幸就是世俗所谓之命运不好,如孔子,介之推,以圣贤而遭困厄,都是属于这一类。其实,这不过算是举例,在古今茫茫人海中,类似这样幸或不幸的际遇者,难以举数。倘若把这些问题提出来,质问任何一人,乃至宗教家,他们也都不能作一个肯定而合理的答覆。惟有佛家三世因果之说,种子生现行之说,据业受报之说,才能予以圆满的解答。否则以一个版筑的贱民,钓鱼的老叟,仅凭离奇的梦境,忽然登卿相的尊位,握国家的大权,这是不可能之事。又圣如孔子,无论在道德、学问、才能各方面,都是第一流人物,然而终身不得志。至若介之推从重耳流亡二十年,历尽艰苦,甚至自己挨了饿,还要割股肉奉献,照普通的情形说来,一旦重耳登国君之位,论功行赏,当然要以他为第一了。然而事实上,他不但沾不到半点雨露之恩,而且还被火烧死,此事若不依业力来说,若不依三世因果来说,如何会说得通呢!或曰:起先晋文公论功行赏时,忘记了他,当然有错误;后来记起来,派人寻访时,论理就可以出而仕了,他的被焚,误在不肯出山,何得委之宿业。我说:会使晋文公忘记了他,和后来火烧到家中,会使他生起不肯走的一念,这就可知是宿业所感了。由宿业生思想,由思想生行动报应,所以智者鉴果知因,了知系业力所致,并非出自天命也。

世间一切正报依报,千差万别,一切升沉得失,苦乐夭寿,亦千差万别,总括说一句:皆是共业及别业之所感召,舍此之外,并无另外一个主宰,能在那里创造支配。如果有人在创造支配的话,那么一切遭际,皆系于他人掌握,我则无权,我若无权,则善不必修,修之亦不会得善果;恶可以为,为之亦不会得恶果,宇宙真相,人生际遇,又岂是这样的笼统而糊涂。

优婆塞戒经净三归品,佛说:‘智者应观外道所说,云一切物,悉是自在天之所作,若是自在天之所作者,我今何故修是善业?’这是说明:万物非上帝所造,亦非彼所主宰。又世人每推步星辰,计算干支,因而断定吉凶祸福,祈禳拜祭,横生其间,不免杀生耗财,造种种业,实皆无益而有害。同经中说:‘若以时节,星宿因缘,受苦乐者,天下多有同时同宿,云何复有一人受苦,一人受乐,一人是男,一人是女?’这是说明:命理之不可信,每个人如果真有干支八字,支配一生者,那么,若是同时出生数十人,或孪生兄弟姊妹,此数十人的一生,或彼孪生二人的一生,一切应皆相同,何以有男女,贫富、贵贱、夭寿等的不同?世人迷信上帝造物之说,迷信命理八字之说,他们又那里晓得:佛在二千数百年之前,早已大声疾呼,辟此邪说矣。

世人造作善恶业时,其习气感人第八识中,名为种子。有的种子,其力量甚大,成熟较速,今生便食其报,有的则比较迟缓,或须待至若干世,乃至若干劫,方才发为现行。在现行期中,若无大善恶行,中途渗入,则其所发展的路线,一依其种子的性质,及其势力所蔓延,发而为一生的苦乐遭遇,这便是所谓之‘天命’,便成天定胜人。在这中间,若介入大善或大恶,则其原来进行的趋势,便发生了变化,甚至与先前完全相反,这便是所谓之立命’,便成人定胜天。就因为原来的果报,往往被善恶业,中途渗入,逼它改变了趋向,或凶化为吉,或吉成为凶,所以书中才说:‘天难谌,命靡常。’这样看起来:这个‘命’,是可以用人工来培植,来操纵,其性质是活动的,并非固定的。当然大善并非小恶所能移,大恶亦非小善所能掩,这便是世间所谓之定业。其实,倘若后者的力量,若能超越前者,则不管怎样深厚的业,都是可以移易的,重者变轻,轻者变重,有化为无,无成为有,并无所谓定业。

作善业后,需要它变,为什么要变呢?因为世间善业,皆是有漏的,将来所享的乐果,皆属于有时间性的,会终尽的,不久长亦不究竟的,所以必须渗入心愿,使之变为出世间无漏功果,才没有后患,才是真正的不朽之业。这便是回向功德,庄严净土,俾报体衰谢之后,生于佛国,永出三界。作恶业时,若作已而觉而悔,则亦需要使它变,大殃变小,小殃变无,不变则三恶道终须经历。变的方法,不出两途:一是用自力变;因为业无形相,罪性本空,如来藏中,无善无恶,所以系念实相,能使宿世业障,一扫而尽。永嘉禅师证道歌里,就曾说过:‘证实相,无人法,刹那灭却阿鼻业。’又说:‘了即业障本来空,未了还须偿宿债。’这都是阐明:用自心变,自力变。二是借他力变;行者若不了悟真如,达罪性空,则心力便不能超越业力,如是则当在佛菩萨像前,哀求忏悔,借三宝威神之力,洗刷习气,使业种子消灭,不生现行,这便是借他力变。作恶之后,若不改不忏,那么,就要坐而待苦报了。经中说过:‘假使千百劫,所作业不亡,因缘会遇时,果报还自受。’可畏哉!

业有共业和别业的分别,凡由多数人,共同作善恶业,因而感得共同的乐苦果报者,名为共业,如地狱、天宫、三灾、八难、世界大战等皆是。凡由个人作善恶业,因而感得单独遭受的乐苦果报者,名为别业,如夭寿、穷通、富贵、刑戮等皆是。欲转别业,仅需本人,欲转共业,则非集群力不可。在共业中,若凭一人,或少数人之力,则亦能转变,但其所转者,仅自身的阨遇而已,不能转移大众的命运也。如尧时天下太平,共业胜妙,而四凶则或杀或殛,或流或放,此是在共善中,造别恶之行的结果,共善则天下太平,别恶则自身受苦。又如五代时,天下纷乱,共业恶劣,而长乐老冯道,则历事唐晋汉周四朝,官皆将相,享高寿,此是在共恶中,造别善之行的结果,共恶则天下纷乱,别善则自身受乐。可知自身的善恶,虽在共业的大洪流中,亦有影响,至少也能影响了自己,故虽举世皆恶我独善,亦当孤行,举世皆善我独恶,亦当禁戒也。

个人的祸褔,属于别业所感,社会国家,乃至世界的祸福,则属于共业所感。共业或苦或乐的成就,其力量较诸别业,更为强大,其范围较诸别业,更为广袤,纵使预知其必然,也无法加以挽救。天地鬼神,往往借一事一物之微,暗示世人以朕兆,使知果报之可畏,而不敢为恶。在历史上,像这样预示朕兆,而无法挽救的事甚多。例如:汉高祖因鉴于秦以孤立而亡,于是大封子弟为藩篱,当时吴王濞年事尚轻,入辞就国时,高祖告诫他说:‘二十年后,东南有事,岂非汝耶!天下一家,慎勿反。’后来七国之变,果是吴王濞倡乱,兴兵攻击朝廷。又三国时,司马懿之头,能左右转动一百八十度,直视后背,而身不动,曹操亲令试之果然,乃叹曰:‘司马氏狼顾,非人臣也。’后来果然诛曹爽,奠定司马炎篡魏之局。又隋炀帝幼时,文帝曾把他抱在怀中,说道:‘是儿极贵,虽然,恐破吾家。’后来果然游幸江都,被宇文化之所弑,隋祚随之而亡。历史上类似这样的掌故颇多,如伍子胥知亡吴必越,欲人悬其首于城门上,看越兵入城。如淖方成知赵飞燕为祸水,必将灭火。如索靖知天下将乱,指洛阳宫门铜驼,叹曰:‘会见汝在荆棘中’。如郭汾阳知卢杞必贵,延见时,先遣去妇去,免因笑其容貌,招杞之怒,而嫉害其子孙。像这样历史上人物,如吴王濞、司马懿、隋炀帝、勾践、赵飞燕、庐杞之类,有人以为:当局者事先既知其后来必会闯祸,当时若把他杀了,天下岂不太平了吗!殊不知:众生造恶业,应受祸乱之报,所有这些元凶祸首,必须延其寿命,作创子手。在大众共业,如他自身的别业,双重驱策支持之下,事先他是不会死的。就是当局者,已经发觉知道了,但在事势的牵掣中,也无法奈可他。如汉高祖之于吴王濞,曹操之于司马懿,隋文帝之于炀帝,都是例子。可知天下将乱,人民将遭大屠杀之报,像黄巢、李自成、张献忠之类的魔王,他自然身体健康,才有气力,来算这一笔血账。即一次二次,乃至无数次,世界大战中的元恶首魁,其情形也是如此,当众生血账算清时,他自己便也跟著完蛋了,恶业之可畏,有如此者。

业是有善恶二类,恶业虽然可畏,但是,当善业种子成熟时,却又十分可爱。根据善业而生的人,虽历极恶劣的环境,仍然是履险如夷,享尽福乐。在历史上,为皇帝所不喜的人,大概总是凶多吉少了,但是,倘若自身有福报,却也会逢凶化吉。如雍齿从汉高祖起兵,叛而复归,为高祖所不悦,那么,他当然是要吃大亏了,那知事实上,却适得其反。有一次,诸将争功不休,杂有怨对语,高祖恐酿成变乱,问计于张良,良说:你有没有,平素所不欢喜的人,为众所共知者?高祖说:雍齿为我所不快,乃众所共知的事,良说:赶快把他封为什邡侯。当发表时,诸将皆欢喜曰:‘雍齿这家伙都封了侯。我们还怕什么?’于是争闹画息,就这样,雍齿却因得罪皇帝而封侯了。又两国相争,兵败国亡的皇帝,当然是难保首领了,但是,倘若自己有福报,却也会富贵令终。如三国时,邓艾攻入成都,蜀后主刘禅降,魏不但不杀他,且喜其老实无能,却封他作安乐公,终其天年。又平常对皇帝无礼的人,照理是必遭诛戮了,但是,倘若自己有福报,却也会保其安荣。如隋开国功臣,越国公杨素,贪冒财货,恃功骄横,为炀帝所忌,欲杀之而未得其便,及闻素死,帝以足顿地曰:‘使素不死,当灭其三族。’然而他竟在皇帝未下手之前病终,使你来不及翻脸,而且还要加以饰终。他如唐太宗之于魏征,明太祖之于宋濂,屡欲杀之,皆赖有贤后劝止,得保禄寿,终免刑戮,这都是他们有福报,不应遭此祸难,所以因缘殊胜,得以平安无事。上述诸人,不过算是举例,以证实有福报的人,不但遇险不险,有时且有因祸得福的奇迹。可见善因不可不种,福业不可不植。种善因,植福业,能使今世后世,得大安乐,一切灾殃愁苦,所不能侵,善业之可爱,有如此者。

种善因,享受富寿康乐之果,亦如插秧播种,而食稻梁,古人通达因果之理者,皆看得真,信得坚,做得稳,如交手为市,货称其值,值称其货,不差分毫。此种人所种善因,既重且多,今世来世,自身当然能得无限福乐,即余荫所及,欲也能荫庇子孙,光大门庭。例如汉于公,不过是一个县中狱吏,善决狱,曾雪东海孝妇之冤,后来家中大门毁坏,乡里父老们,欲替他建造新的,于公说;我治狱多阴德,子孙必有兴者,你们为我造大门,要造得高大些,俾能容驷马的车,并车上的盖,出入才好,省得将来还要拆去重造。后来他的儿子于定国,果然做到丞相的官,封为侯爵,乘驷马车,出入大门。又宋王祐,为官多作阴德,曾手植三株槐树在中庭,对人说道:‘我为官多作阴德,子孙一定会做到三公,这三株槐树,可以作个证明。’后来他的次子王旦,果然官至宰相,世称三槐王氏。这些于公和三槐的故事,都是载在史册,可以考证,即‘辞源’和‘辞海’的辞典里,也都可以一检即得,并非无从稽考的传言,善业之可爱,有如此者。

此类或善或恶的果报,都会荫及子孙,或害及子孙,易经中也说过:‘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有人以为:照理果报都是自作自受的,若祖父作善恶事,能及子孙,那么,在祖父方面说,变成自作他受,或我作彼受,在子孙方面说,则变成他作己受,或彼作我受,于理恐有不合。关于这一事,可分作两点来说,第一点:我作彼受,当然于理不合,事实上,是我作我受。因祖宗作善恶,其本人必生人天中受乐,或三途中受苦,及于子孙者,不过是余庆或余殃耳,正庆或正殃,还是自受也。第二点:彼作我受,于理亦不合;事实上,也是我作我受。因作善者,门庭必昌,是由他方曾种善因,当受福报的人,死后,其中阴身投入此家作子孙,以享其庆。作恶者,门庭必倾,是由他方曾种恶因,当受苦报的人,死后,其中阴身投入此家作子孙,以应其殃。这样说起来,还是自作自受,若言余庆余殃,能及子孙者,仍是不对。因凡夫无宿命通,对于受庆或受殃人的前生,或前多生的行为,皆无所知,故误以为无因之果,其实,虽毛发沙尘之小的祸福,皆自作自受,此中不但因果分明,而且还是毫厘不爽呢!

由善业所生的福德,能使身心安乐,无病长命;能使衣食丰足,财宝充满;能使天上人间,受大富乐;能使眷属善良,后嗣昌炽;使能一切灾难,悉皆远离,这是就世法而言。就有漏善因而言,行者不管作了任何善事,若将之回向佛法界,回向极乐国,供养阿弥陀佛,庄严净土,则皆成为往生资粮。由这样清净善业所生的福德,能使当来生于佛国,见佛闻法;能使永出轮回,离恶道怖;能使道业增上,转转益胜;能使证三乘果,毕竟成佛,这是就出世法而言,就无漏善因而言。可知恶业虽极可畏,而善业则极可爱,因此修桥铺路,矜孤恤寡,乃至孝亲敬长,戒杀放生等,一切世间善法,都应当做。念佛参禅,诵经造像,持斋守戒,研教供僧等,一切出世间善法,也都应当做。这就是所谓之福慧双修,解行并运了,能如是作者,名为智人,大善知识,堪为人天眼目,生时安乐,死后解脱,善业之可爱,有如此者。

方今世界人类,善业甚少,淫杀二业最重,盗业次之,将来发而为果报时,必甚惨剧。在全世界人民共业中,既是善少恶多,而杀盗淫三事,又如此之普遍,可知大祸必不远矣,吾人置身其中,又安可不加紧修行,以谋自救。自救之道,无过于念佛,愿佛菩萨加被,早离娑婆,生于净土。若说这是独善其身,遗弃人群社会,是又不然,平时有许多佛门大德,或用语言,或用文字,对世人普劝行善,并劝念佛,大声疾呼,这就是利群,若竟不蒙采纳,在此火宅,玉石俱焚,于自于他,两无所益,故只好求佛力加被,接引往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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