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藏大师的华严教理体系
1、三性与因缘
法藏大师的华严教理的根本体系,乃以三性、因缘、十玄、六相四部分组成。三性说是法相理论中实相论的一面,即由种子说的缘起论思想为主要学说而发展。但藏大师的思想,却与真谛三藏的摄论派及玄奘大师的唯识学派不同。
藏大师的三性论,乃缘由法相的三性说,以法性为主体而解释“如来藏缘起”的互融无碍,成为华严思想中的特殊卓见。法相的三性说,根据依他起性为主观,而不认圆成实性的随缘。而且以遍计所执性为所执之境。对此,若以法性而论,即以真实性为主体而显示随缘,即以真实性为主体而显示随缘,以分别性为能执之心。然藏大师的三性论中心思想,前者针对“依他”与“遍计”,即假与妄的分别;后者乃“真实”与“依他”,即真与妄的对立。所谓依他性,乃仗真实性的随缘而成立,故将能执之心的根本无明,加以分别性为妄的解释。分别性是:虚妄心,构划计度,不称境故,名为分别,就能为名,因为分别依他成立,故谓依他性。最终以真妄交彻,本末无碍,性相融通为“三性论”的结论。
藏大师对于三性一际,举一全收的圆融无碍引证解释,可以说是依据真谛三藏所说而来。对于法相教理,即由《起信论》思想,融会于“如来藏缘起说”以导入真谛三藏的摄论体系。
法藏大师对于因缘论即“种子说”,乃依智俨大师的缘起说为理论基础而演绎。即将“三性说”加上“无尽缘起说”,组织在华严思想体系之中。因缘论亦是“十玄缘起说”组织的根据所在。藏大师是以“正因”对缘而成三义,限定直接的因果关系为“亲因缘”的因,认其自体具空、有二义,故成六义。其相对的“缘”即增上等三缘,果亦限于亲因缘的自果,然果唯具空有二义,其自体为他因时必具六义。故因果不属存在性、固定性,乃属作用性、交互性的妙用。故于阿赖耶识的因果,显现熏种时虽现行而具六义,虽是种子,但对果却是唯有二义而已。
用“因缘论”来与龙树大士的“八不”对照时,即六义属肯定性,八不乃否定性的显示。有关“六相”的问题,智俨大师亦有提示,但藏大师有更明确的规定:六义是依缘起的自体,六相是缘起的义门。六义依六相为趋入一乘的方便道,然六义自体是一乘的自然缘起为理论中心。即因体的空有,以相即而导引,因用的有力无力,依相入为主体。对缘于待不待,成立异体、同体,而异体与同体乃体之“相即”与用之“相入”。此为“十玄门”缘起无碍的理论基础。
2、十玄与六相
有关“十玄门”的组织,乃依《一乘十玄门》的思想而来,即由智俨大师授与藏大师的思想继承而完成,其一为因缘论上所见的论理性为根据,其二为巩固事事无碍的明确性。藏大师将异体、同体、相即、相入的原理,依因缘论为基础而阐述“十玄门”。即于事的对他性是异体,对自性是同体的分别,乃《一乘十玄门》所明,但关于体乃相即,于用规定相入,在智俨大师尚未明示,至藏大师依因的论理性而演绎始显出其特色。以此可以窥见藏大师的思想体系的独特成就。
后世称智俨大师所创立的十玄为“古十玄”,法藏大师所继承和发展的为“新十玄”。现根据法藏大师在〈<华严经探玄记>〉中提出的“新十玄”略作阐述:
⑴、时具足相应门:缘起诸法,同时圆满具足而又彼此互相照应。一切诸法都是相即相入,互为一体的关系,同时圆满具足,同时相应无碍,依缘起之理而成立。
⑵、自在无碍门:从空间上看,一切诸法似乎有广狭之间的对立和矛盾,但在事事无碍的境界,其广狭之间的对立和矛盾,通过相即相入的媒介,可以圆融自在而无障碍。
⑶、多相容不同门:此是从一切法的作用而言。所谓多中有一,一中有多,多有含一,一能具多,然又不失一、多之相。
⑷、法相即自在门:缘起诸法,从本体上讲都是一样。得一即得一切,得始即得终。所谓一即一切,一切即一,相即相入,圆融自在。
⑸、密隐显俱成门:一切法都互有隐显,隐中有显,显中有隐,而隐显一一之相,同时成就,无有先后,互不妨碍,圆融自在。
⑹、妙相容安立门:诸法大小相状无碍自在而相容,每一法中,以小入大,以一摄多,小中现大,大小相容,互不为乱,无碍自在,不坏大小,一多之相,同时显现于一门之内。
⑺、陀罗网境界门:借“因陀罗网“为喻,以阐明缘起诸法,相即相入,即互为条件,互相摄入,融为一体的境界。
⑻、事显法生解门:随托一事,即能障显一切事法,皆互为缘起。所托之事和所显之理俱圆融自在,无别无二。
⑼、世隔法异成门:一切法门显现或存在于十世之中,在时间上虽有前后长短差别,但都相即相入、圆融无碍,百千大劫为一念,一念即百千大劫。
⑽、伴圆明具德门:一切诸法,相互交彻,互为主伴。随举一法,其他诸法都伴随于此,同时具足一切德相。
藏大师用“十玄“的理论阐释法界缘起,使其在内容上更为复杂和丰富,可以说比业感缘起、赖耶缘起和如来藏缘起的内容更丰富,达到了佛教缘起论的最高峰。
所谓“六相说“,乃”十地品“初地的第四愿,以总、别、同、异、成、坏的六相为渊源。藏大师于<<华严五教章>>里,详述了此六相之理。据〈〈五教章〉〉看,六相的名义如下:(1)总相:一含多德故。(2)别相:多德非一故,“别”依止“总”,满彼“总”故。(3)同相:多义不相违,同成一义故。(4)异相:多义相望,各各异鼓。(5)成相:由此诸义,缘成成故。(6)坏相:诸义各住自法,不移动故。
六相之中,总相、同相与成相,是属于圆融门,别相,异相与坏相,是属于行布门。圆融不碍行布,行布不碍圆融,相即相入,所以总相即别相,别相即是总相,同异、成坏各种二相亦然,都是相即相入的,六相圆融,所以万物无不圆妙,这是由六相所明的事事无碍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