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以七觉支修断五盖
智铭
五盖者,是谓贪欲、嗔恚、睡眠、掉悔、疑等五种心理污染,这五种心理污染能覆盖行者清净心,使其不得开显,就如同灯光被物所罩盖,不能使其光明显耀一样。
这五盖依佛陀解释,是依食而立,就如同身体依于食而立一样。但五盖依食而立,不是依于段食和触食,而是依于思食、识食。兹分别说明于下:
一者贪欲盖食:是因为六根触相,于相起不正思惟。一起思惟,原来本是清净之心,没有贪欲者乃生贪欲,或原来的贪欲心薄弱,一经触相思惟,使贪欲增广起来,这就是贪欲盖食。
二者嗔恚盖食:嗔恚之起,是因为于相生障碍,原本是平和清净之心而生恼恨忧愁,因恼恨忧愁,故而生起嗔恚,既生起嗔恚者,更增广起来,这就是嗔恚盖食。
三者睡眠盖:形成睡眠盖的因素有五,即身心微弱不健康,心理不快乐,欠呿(打哈欠)、吃得太多和懈怠(精神萎靡不振),凡有了以上五种因素,原本不想睡眠的时候,却生了睡眠盖;已生睡眠盖的时候,更增加睡意,这就是睡眠盖食。
四者掉悔盖:所谓“掉”,是“举”的意思;“悔”就是“追悔”,原本是平和清净的心,因遇到某一因缘,使心高举、追悔不安而生出烦恼。形成掉悔的因缘也有四:即亲属觉、人家觉、天觉、本所经娱乐觉。由于这些的因缘?使原本平和清净的心,因忆念而生觉。这个“觉”不是“觉悟”的“觉”,而是“觉知”的“觉”,有贪爱乐着的意味。因忆念他人而生觉,于不正思惟之时,原本没有掉悔之心乃生掉悔,已起掉悔之心者而更增广,这就是掉悔盖食。
其五是疑盖:这疑盖不是现在有,而是过去、现在、未来三世都有的,即过去世犹豫,未来世犹豫,现在世犹豫,使原本平和清净的心,因犹豫而不正思惟,乃起疑盖,原已起疑盖的时候,更令其增广,这就是疑盖食。
众生心生了五盖,等于吃下了五样烦恼的东西,这五样已吃下的烦恼物,如不使之吐出,必于身心作祟,更生出许多的结缠,故佛陀为洽众生五盖烦恼,提出七觉分的对治法,用来断五盖。
所谓“七觉分”义名之为“七觉支”,或“七菩提分”,一七等觉支”,七觉分就是:
一、念觉分:
这“念”是指“四念处”。即:
一者身念处:观身不净,污秽充满,无些净处。
二者受念处:观受是苦,乐从苦因缘生又生苦乐。
三者心念处:观心无常,念念生灭,无常住之时。
四者法念处:观法无我,法无自性。
若行者用此四念处修习,思惟其义,末起念觉分的时候不令生起,已起念觉分的时候令退。不于念起觉,即是念觉分不食。
二、择法觉分:
择法觉分者,是行者要以自己的智慧去观察一切法,于善法、不善法中有所简择。虽简择善法而不生思惟,若未起择法觉分令不起;已起择法觉分时令退。这就是择法觉分不食。
三、精进觉分:
所谓“精进觉分”,就是修四正断。四正断者即是断烦恼法,故又可称之为“四对洽”,即:
一者、厌患对治:缘苦集二谛,生深为厌患之念。
二者、断对冶:是无间道,缘四谛而正断烦恼。
三者、持对洽:更缘四谛,摄持无间道,精勤无使间断,以使所断之烦恼不再生起。
四者、远分对冶:是胜处道,更缘四谛使所断之惑,越转越远。
行者于一切断已,进入解脱道中,然于解脱道亦不生恩惟,未起精进觉分的时候令其不起,已起精进觉分的时候令退。这就是精进觉分不食。
四、喜觉分:
“喜觉分”者,就是行者心得善法的时候心生欢喜,若行者于得善法时不生恩惟,末起喜觉分时不起,已起喜觉分时令退,是名喜觉分不食。
五、猗觉分:
“猗觉分”又名“轻安觉分”、“除觉分”,即是断除身心矗重,使身心轻利安逸。若行者于此轻利安逸不生思惟,使身、心猗息。末起猗觉分的时候不起,已起猗觉分的时候令退,是名猗觉分不食。
六、定觉分:
“定觉分”是指四禅定。四禅定者,即:
初禅:行者端身摄心,气息调和,此心泯泯澄净,帖帖安稳,顿感轻安,心大欢喜,是名有觉有观。
二禅:呵弃初禅的觉观,知觉观过罪故灭,系心一缘,行舍念智,心受法喜。
三禅:呵弃第二禅的喜受,行舍念智,受身乐。
四禅:断苦乐、灭忧喜,舍念清净,不苦不乐。
行者若得四禅定,于彼不思惟,未起觉分令不起,已起觉分令退,是名定觉分不食。
七、舍觉分:
修舍觉分有三界,就是断界、无欲界、灭界,并于此三界不起思惟,未起舍觉分令不起,已起舍觉分令退,是名舍觉分不食。
以上七觉分,行者若能依之修习,决定能得,随意正受,此心清净纯白,有如明镜,起时即起,灭时即灭,没时知没。
行者修七觉分,不但能断五盖,且能得七种福利之果,即是:观法智证乐,若命终时末得现法智证乐,那末至及命终时,而得五下分结尽;若不得生涅槃,而得无行般涅槃;若不得无行般涅槃,而得有行般涅槃;若不得有行般涅槃,而得上流般涅槃,所以修七觉分,能使行者满足。
摘自《内明》第16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