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贪财、贪名等等属于恶心所,但对于一个佛弟子、对于见到法宝欢喜的不得了,见到一本好佛书就想自己拥有,这算贪吗?更重要的是当只有一本好书,而有三人同时需要,而三人所在地域不同,那是退出对还是争取对?
答:我们迟一点讲到欲心所的时候就会明白,欲是一种中性的心所,唯有和贪结合在一起,这种欲就是不好的,对于贪财、贪名这些是不善心所,但如果是对于法宝很欢喜,这个是属于善欲、或者称为善法欲。修行也好、听闻佛法也好,不能缺少善法欲,现在确实有些人他对佛教书籍很喜欢,但是他以拥有为满足,很多人拿了书后不一定会看,那这种是属于贪,不能说是善法欲,唯有取书中的内容理解消化,他的目标放在法上,这才是善法欲。现在有人这有书我也要,那里有书我也要,要了一大堆,他以占有为快乐,这种属于贪欲,我们要分清楚。所以如果是三人都需要这本书,如果你真的很需要这本书,那你可以先看,看完再给他们,这不就解决了问题吗?因为毕竟你不是想要占有那本书,你需要的是法。当然如果你知道对方只是为了储存一些书,现在有很多藏书家,我相信在座的家里,如果你已信佛一段时间,家里一定有不少的佛书,是不是?但是我问你,你是不是全部都看了?对于佛弟子来,大部分的佛弟子应该都有电脑吧,有电脑应该都有三藏,你把三藏看了吗?是不是?所以并不在于是不是拥有,而是在于你是否真正看了,如果你想拥有,那是贪,如果你是为了法,那是善法欲,是这样来区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