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处置庙产
巨赞
贵州省提充庙产的风潮刚;刚平息,湖南的提产风潮又高涨起来。7月20日左右,单只祁阳一县,就有三十几个小庙遭殃。求情请愿,正有人在奔走,我想,在目前的湖南,或者不会比贵州更严重,当家师们还可以抱着租谷再睡几觉。
以后呢?丰富的庙产,纵使没有人觊觎,也终归是一个相当严重的社会问题,当家师们决不能常抱租谷以终古。但是问题的怎样彻底解决,还在于佛教当局。
目前,大部分和尚们都还迷信着“有庙产才有佛教”的符咒,谁主张合法处置庙产,谁就是破坏佛教的罪魁。不瞒读者诸君说,去年7月19日,我因为愤于苦心缔造的“湖南佛道教徒抗敌后援会”不能实现,在衡阳《大刚报》发表了贵州省提庙产的消息,想借以刺激湖南佛教徒起而实际工作,那里晓得刺激起来了,他们并不向着我所悬拟的目标前进,受了一两个人的愚弄,都以为我捏造了那个消息,发狂似地向着我冲。不是我跑得快,听说他们要用极残酷的手段对付我。所以我们如果不要解决佛教问题则已,如果要解决佛教问题,应该先从庙产着手。
二十二年(1933年)我在汉藏教理院教书的时候,有许多学生是因为刘文辉在川西提充了庙产才跑出来求学的,有几个因此成就了学业。要不然,他们还不是在小庙里装装香,点点蜡烛,一辈子过着庙祝的生活。刘文辉何负于佛?诚然,这种论断嫌于过激,但是请你仔细调查一下,大凡拥有庙产的和尚们,有几个不是吃吃困困,“逸居无教”的。庙产养成了和尚们的堕性,不长进,以至于使整个佛教界混沌昏乱。再不合理处置,佛教也只有跟着和尚们背时。
佛在世时没有庙产,并且还禁止有庙产。马祖、百丈为校正当时已经很成问题的、依赖布施过活的陋习而提倡躬耕自给,所以从他们门下出来的没有一个不生龙活虎。但是人家要问:学马祖百丈的躬耕自给总要有地可耕才行呀。既有可耕之地,就是庙产,可见庙产不一定是祸根。这是对的,所以处置必须合理。
不过我觉得要和尚们自动的、起而效法百丈的“一日不作,一日不食”,事实上决不可能。外界的压迫,政府的摧残,才足促进合理处置的“逆增上缘”,并且还有滤清的作用。佛教负责当局,应该利用这个动力,把庙产统制到手里,然后才谈得上改革僧制。否则由你高唱入云,他们还不是充耳不闻,尽睡死觉。
一谈到统制,自然有许多麻烦,甚而至于会引起激烈的斗争,那是避免不了的,大可不必顾虑。只要佛教行政机构本身足健全的,一切总可以想得出办法。最紧要的是求得一般僧众的了解,和争取广大僧青年群的动员。宣传与组织当然是需要有计划地进行的,训练干部更是唯一的武器。老实讲,佛教界内的情形比起一般社团来,要简单得多,有了干部,再能够巧妙地应用宣传与组织的成果,还有什么问题不能解决。
就寺庙附近的山或地开辟农林场,勿使有一寸土荒废,其余的租谷,除掉够僧众们吃用的以外,统统汇合起来举办大规模的慈善事业和佛教事业,什么佛教工厂,佛教医院,佛教教养院,佛教大学,佛教……都可以建立得起,尽量的把全国僧尼各尽所能地吸纳进去,教他们,使他们个个成为生产者或学者,这才算是佛教改革初步的成功。以后就很容易详细确定彻底改革的方案了。然而先要从统制庙产着手,不然纸上谈兵,一千年也是秀才造反。过去新佛教运动闹了二三十年没有成功者,就因为没有抓到这个枢纽。现在,环境驱使我们走运条路,“天予匆取,必受其祸”,各省佛教当局其有意乎?
(原载《狮子吼月刊》1941年第1卷第8、9、10期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