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曾成法缘尼
译文
法缘,俗姓俞,东莞曾成(今江苏常州)人。宋文帝元嘉年(公元四三二年),她十岁,妹妹法采九岁。当时她俩都有不懂佛法。现年二月八日,她俩忽然不见踪影。历时三天又返还原处。自云是到兜率净土观见佛陀,佛为她俩开化启悟。到了九月十五日,她俩一起离开,十天年才返回。返回之后,就能书写外国的文字,掌握他们的语言,并能宣说佛经,对西域人的谑谈,也颇能解会。
元嘉十年(公元四三三年)正月十五日,她俩又失去踪影。田中耕作的人,曾看见她俩随风飘扬,冉冉腾空。父母对她俩屡次失踪感到忧虑和惧怕,于是便向神灵祷告,祈求神灵赐福保佑。此后不久,大约个把月的时间,她俩才悄然返回。
回来时,她俩已是出家之人,身穿法衣,手持头发,并自述见到了佛陀和比丘尼大爱道。他们告诉她俩说:「你们前世因缘,应当成为我们佛门弟子。」说着,又举手摸摸她俩的头,头发便自动落下。佛和大爱道还给她俩取了法名,大的叫法缘,小的叫法彩。到了遣送她俩回来时,又告诉她们说:「你们回去后,可建一精舍,我们将赐给你们经书。」
姐妹俩回家以后,就拆毁了神座,修建起一座精舍。她俩置身其中,讲诵经书,昼夜不倦。人们发现,在她俩讲经诵佛的夜里,常会有五色光明,在峰岭之上流辉溢彩,宛如灯烛荧荧透亮。从此以后,她们容貌举止华赡文雅,发音吐语一改故常,清醇而有韵致,即使是京城尼僧讽诵经书,也难以超过她们。
刺史韦朗、孔默,都亲往致意,供奉不绝。听她俩讲经说法之后,又无不大加敬崇,惊异叹赏。因此之故,当时士人也莫不奉持佛门正法。
法缘世寿五十六,卒于建元年间。
原典
法缘者,本姓俞,东莞曾成人也。宋元嘉九年,年十岁。法缘妹法彩,年九岁。未识经法。忽以其年二月八日,俱失所在,经三日而归。说至净土天宫①见佛,佛为开化②。至九月十五日又去,一旬乃还。能便作外国书语及讲经。见西域人言谑,善相了解。
十年正月十五日又复失去。田中作人,见其随风飘扬上天。父母忧惧,祀神求福。既而经月乃返。
返已出家,披着法服,持发而归。自说见佛及比丘尼③语云:「汝前世因缘,应而为我弟子。」举手摩头,发自堕。为立法名,大曰法缘,小名法彩。临遗还曰:「可作精舍,当与汝经也。」
法缘等还家,即毁神座,缮立精舍,昼夜讲诵。夕中每有五色光明④,流汎峰岭,有若灯烛。自此已后,容止华雅,音制诠正,上京⑤讽诵,不能过也。
刺史章朗、孔默,兼⑥并⑦屈供养,闻其谈说,甚敬异焉。因是士人皆事正法。
年五十六,建元中卒也。
注释
①净土天宫:此指弥勒净土之兜率天宫。
②开化:佛教术语,发蒙解惑。
③比丘尼:当指大爱道。
④五色光明:表现佛道殊胜功德境界的瑞相之一。《观无量寿经》:「尔时世尊即便微笑,有五色光从佛口出。」
⑤上京:即京都建康。
⑥兼:都。
⑦并: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