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量香光 · 显密文库 · 手机站]
fowap.goodweb.net.cn
{返回首页}


瑜伽师地论讲记 卷第三十五 (8)
 
{返回 瑜伽师地论讲记·妙境长老 文集}
{返回网页版}
点击:2347

戌二、摄受相

若诸菩萨能引所有若自若他无染污乐、或众具乐、或住定乐。是名菩萨利益种类,自利利他能摄受相。

这第二科「利益种类自利利他」,这一科分三科,第一科「征」,第二科「列」,第三科解释。解释里面分四科,第一科是「无罪相」,上一次讲完了,但是把它念一念。

「若诸菩萨所有自能若少若多摄受善法,增长善法;或复令他若少若多摄受善法,增长善法,劝勉调伏安置建立,是名菩萨利益种类自利利他无有罪相」。这「无罪相」这一科大意是约因说的,在因地的时候,菩萨自己若少若多的栽培善根;或复令众生若少若多栽培善根,就是断恶修善,是在因上说的。现在第二科「摄受相」,它的大意是在果上说的;由因而得果,因有能力去得果报,就叫做「摄受相」。

「若诸菩萨能引所有」,若是很多发菩提心的菩萨,他自己栽培了很多的善根,或者劝导众生栽培善根,此善根「能引所有若自若他无染污乐」。就是过去栽培了善根,这「栽培善根」这句话呢?就是第一相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而不敢做恶事;然后由清净心做种种地善法、修学种种地善法,或者是布施,或者是持戒,或者是修禅定这些善法,由这些善法就获得「无染污乐」。这「染污」这句话怎么讲?就是罪过,罪过就是染污,就是有过失的乐。现在是说这位菩萨他前一生栽培了善根,他今生获得了没有罪过的乐,这种乐是清净的乐,没有罪过的。

「或众具乐」,或者是很多资具的快乐、安乐。譬如说是住好的房子,这房子不漏水,在房子里面住,感觉到安乐;或者是因为你布施过,所以你今生衣食住都感觉到满意,这就是资具乐。「或住定乐」,你前一生修过禅定,今生很容易就得到禅定了,就安住在禅定里面有轻安乐。这前一个无染污乐和众具乐,是散乱心的境界,在散乱心里面所感觉的境界,感觉到满意。这住定乐就是超过了散乱的心,他有禅定的安乐。这是所得的果,善根所得果。「是名菩萨利益种类,自利利他能摄受相」,这是菩萨利益的种类:有无染污的、也有众具乐、住定乐,这是个种类不同的相貌。这种乐有自利的;也有利他的。你以前有这个善根,所以今生能摄受这种乐,能成就这种乐,能招感这种乐的相貌。

 

戌三、此他世相(分二科)   亥一、广辨(分二科)

天一、四句差别(分二科)   地一、辨

若诸菩萨自利利他,或有此世能为利益,非于他世;或有他世能为利益,非于此世。或有此世及于他世,俱为利益。或有此世及于他世,俱非利益。

这是第三科,第一科是「无罪相」,第二是「摄受相」,现在第三科「此他世相」,就是此世他世的相貌。也还是前面的「无罪相」或者「摄受相」,是在时间上说此世、他世有这样的乐,有这种功能。这是分两科,第一科是「广辨」。又分两科,第一科有四句的差别。又分两科,第一科「辨」,这是说明这四句。

「若诸菩萨自利利他」,这个菩萨他自己知道善法的恩,我没有做恶事,没有去三恶道受苦,我前生做了好事,今生得到人的果报,人的果报比三恶道好得多,这是我前生做的善根的恩德,这叫感念善法恩。所以也愿意劝导众生也做善法,那么他做这种自利的善根,利他的善根,这种善根在时间上说有点差别。

「或有此世能为利益,非于他世」,你这个功德在现在能令你得到满意的、满意的觉受、满意的感觉,其实我们所谓得善恶果报这件事,就是这一念心的分别;我感觉到快乐,这就是善的果报;你感觉到苦恼,那就是恶果报了!就是心的分别。什么叫做果报?就是内心的分别,就是这么回事,内心的分别。

但是你若是修学佛法,学习佛法,修行圣道的时候:内心转变了,在苦恼的境界上,心里面不苦恼。这圣道的力量是不可思议!这不同了。若是我们没得到圣道的人、心里虚妄分别的人,我前生做了很多的功德,布施、持戒做了很多的功德,今生得到很大、很多令人羡慕的果报。但是你心里快乐?不一定!心里不一定是快乐。就是这虚妄分别不一定快乐。但是别的人不知道,还以为那富贵的人很快乐。所以这个地方就是按真实的情形说,「或有此世能为利益」,说是现在你感觉到满意,但是「非于他世」,不是将来不见得会快乐,有这种情形,有这种情形的。

这个譬如说是你修布施的功德,我是苦恼人,你对我有很多的照顾,给我衣食住的困难的问题,都解决这个问题;我有病痛嘛有医院给我治病,但是我得到这种事情只是现在。现在结束以后,将来不能得到什么好处!但是你修布施的功德呢?你将来能得到功德,这是有差别。你修布施,你将来能够得到功德,你的布施我是对象,我只能现在得到好处,我将来不行。这就是「或有此世能为利益,非于他世」,不是将来能得到好处。这是一种解释。或者说是:这个富贵的人,他不做好事,做很多恶事,因为他富贵嘛,虽然做恶事,他现在的生活还是很美满的,地位也很高尚,所以此世能为利益;但是他不做好事,所以将来不能得到好的果报,将来还是有问题,这「非于他世」。

「或有他世能为利益,非于此世」,或者这一类的人所做的功德,「或有他世能为利益」,将来能得到很多的好处。譬如这个人是个贫苦的人,他持戒,他相信善恶果报,不做非法的事情,循规蹈矩,他虽然循规蹈矩,生活还是很苦的呀!所以「非为利益」,他将来「或有他世能为利益」,就因为他现在他持戒,这贫苦人他能持戒,「他世」这来生,来生能得到或是在人间有富贵,或者是生到天上去了,「能为利益」。「非于此世」,不是现在世。这个贫苦的人现在还是持戒,生活还是很贫苦的呀,所以现在不能有利益,这是有这种事情。

「或有此世及于他世,俱为利益」,譬如说这个富贵的人,富贵的人很容易放逸的,但他不!他持戒,他不放逸,他能持戒,富贵很蛮好,但他又能持戒,今世和他世都是很美满的,所以是「此世及于他世,俱为利益」。但是如果你是贫苦的人,但是这个人前一生这个般若栽培的殊胜,今生虽然是贫苦,这个般若他有大智慧,尽量能多少在佛法里面栽培殊胜的善根,可能得现报。那就是现在也能得利益,将来还得利益,是这样子,这是「有此世及于他世,俱为利益」。

「或有此世及于他世,俱非利益」,譬如说这个贫苦的人,他做种种恶事,那贫苦就是很辛苦,他又做种种恶事,将来也还是很苦的!现在和将来都是苦恼的事情,有这种情形。这是分这么四句,这四句有不同。

这里边贫穷而能持戒不容易!是不容易。富贵而不放逸也不容易!这两件事都不是容易的事情!不是容易事情。容易、不容易是一回事:反正你作善作恶,就是或者现在得利益,或者现在苦恼;或者将来得利益,或者将来苦恼;反正是有因就有果,如是因如是果,分这么四句。说我做不来,现成的境界,等着我去享受,我为什么不享受呢?那好!你享受好了,这样子。

 

地二、配

如是四种自利利他,于四法受,随其次第如应当知。

这是第二科「配」,就是这四句,此世他世利,或者是利益,或者是不利益相,这四种自利利他。自利也是有这四句;利他也有这四句。

「于四法受」,于下文的四法受,「随其次第如应当知」,他们是一样的:第一句,那里也是第一句;这里第二句,那里也是第二句;第三句、第四句,它的意义是一致的,你应该这么认识,「随其次第如应当知」。但是第四句呢,「此世他世俱非利益」,这个在菩萨道上来说,是没有这第四句的。菩萨道是一定要做善事嘛,没有做恶事的,所以没有这个第四句。或者说菩萨知道做恶事现在也不好,将来也不好,告诉你这件事。那么也是菩萨道,菩萨自己有这样认识,也劝导众生,那么也可以有这一句。

 

《披寻记》一一五四页:

于四法受随其次第如应当知者:自利利他及与法受四句分别,说有四种,前后配属,如文易知。由是说言随其次第,然非菩萨具此一切,是故说言如应当知。由诸菩萨自利利他,不应说有第四句。

「于四法受随其次第如应当知者:自利利他及与法受四句分别,说有四种,前后配属」,前面是这四句,后面的四法受的四句,把它互相配合相属,如文容易知道。「由是说言随其次第,然非菩萨具此一切」,这菩萨不会具足这四句的,这么多都具足的,「是故说言如应当知」,如其所应你应该知道。什么呢?「由诸菩萨自利利他,不应说有第四句故」,菩萨一定叫人做善事,没有那第四句叫人做恶事的嘛!

 

天二、释四法受

云何名为四种法受?或有法受,现在受乐,于当来世受苦异熟;或有法受,现在受苦,于当来世受乐异熟;或有法受,现在受乐,于当来世受乐异熟;或有法受,现在受苦,于当来世受苦异熟。此四广辩,如经应知。

    「云何名为四种法受?」这是第二句,解释这个四法受。「或有法受,现在受乐,于当来世受苦异熟」,这是前面那个第一句。说是有的这件事,在你内心里面的觉受,是什么呢?现在是受乐,于当来世是受苦果报的,「异熟」就是果报。就是有钱的人放逸,他放逸呢他现在是受乐,将来他受的苦的果报等着他,就是三恶道等着他。我现在受乐的时候很自由,我愿意受什么乐就受什么乐,因为你富贵有这个自在力,任何人不能阻碍我,我要这样就这样!是,你有自由!但是将来呢?你受果报的时候,没有你自由了,你不想受?不可以!所以就是「于将来世受苦异熟」。

这个思惟这件事,因和果,做因的时候多数是有一点自由的,你愿意做就做,不愿意做就不做,这一念时候你自己决定;受果报的时候你不能自己决定的,到时候果报自然来了,你受不受?不受也得受,是这么意思。所以「现在受乐于当来世受苦异熟」。

「或有法受,现在受苦,于当来世受乐异熟」,那就是前面的第二句。说有这种事情出现了你的觉受是这样的:现在受苦于当来世受乐异熟。就是贫苦的人,生活困难,就用这个比较浅白的解释,现在是心里面都不自在。「于当来世受乐异熟」,因为你持戒嘛!贫穷而能持戒,将来是快乐的。就是:「贫穷而能持戒,胜于富贵而破戒者」。人就是不容易!所以有的高僧,发愿我将来不要到富贵家去给人做儿女去,我也不要到太贫苦的人家,就到中等的人家。这样子呢,我就不容易放逸,我容易出家修学圣道。这有的高僧发这样的愿是有原因的,说是「或有法受,现在受苦,于当来世受乐异熟」。

「或有法受,现在受乐,于当来世受乐异熟」,那这就是前生你做了善业,今生是富贵;今生又继续栽培善根呢?将来又是美满的,这叫做「现在受乐于当来世受乐异熟」。但这件事就是不容易!所以佛陀他出家呢,他是生在国王的家里头,国王家里面当然得对五欲是很丰满的,但是他能放下!在这个《佛本行集经》上说,佛是享受十年的欲乐,佛是十九岁结婚,享受十年的欲乐,到二十九岁出家。佛能享受了欲乐而能放下,然后出家、修苦行,然后得禅定修苦行,然后修缘起观,成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这里面有什么意思?所以我们应该把释迦牟尼佛传多读几次,多多的读一读。这个从开始佛降生以后,到佛涅槃的这个阶段,要多读一读,静坐的时候想一想,也是很有意义的!很有意义的事情。

「或有法受,现在受苦,于当来世受苦异熟」,将来还是苦,现在世、未来世都是苦,这个是前面那个第四句,这是解释这个四法受。「此是广辩,如经应知」,这个四句法受,经上说的很多很多的,你去读经就知道了。

 

亥二、总结

是名菩萨利益种类自利利他此他世相。

这是结束这一段文,前面这两大段是名菩萨的利益的种类的差别,也自利也有利他,就是此他世的相貌。下面是第四科是「寂灭相」,第一个是「无罪相」,第二个是「摄受相」,第三是「此他世相」,现在第四是「寂灭相」。

 

戌四、寂灭相(分二科)  亥一、略辨相

若诸菩萨所有涅槃,及得涅槃世出世间涅槃分法,是名菩萨利益种类自利利他寂灭略相。

这个地方说个涅槃,那可见前面是属于一般的善法,或者是布施、持戒、修禅定这些善法,现在这个地方就是出世间的了。涅槃,菩萨所得的诸法寂灭相,这个不生不灭的离一切相的这个圣人的涅槃。「及得涅槃世出世间涅槃分法」,这句话就是涅槃的因。成就涅槃的因有两种:一个是世间;一个是出世间。就是这个资粮位和加行位这两部份都是属于世间;这个见道以后,这个菩萨得无生法忍以后,这个小乘佛教学者得了初果须陀洹以后,这个时候你有无漏的诸法空的智慧,你用这个智慧去修学一切善法,都是出世间的了,就不是世间的了。但是这个世间的,你在资粮位、加行位,虽然是属于世间,但是他有力量向于出世,所以是涅槃的善根,「涅槃分」,分者因也,就是涅槃果的因。这里一个是「所有涅槃」是果,「及得涅槃世出世间涅槃分法」是因,「是名菩萨利益」,这是菩萨所成就的利益、所成就的功德。

这是「略辨相」,下面第二科是显最胜。「菩萨利益种类自利利他寂灭」叫「略相」,这个涅槃也是菩萨自利又利他的,但是都是属于寂灭的寂灭相,这「略相」呢?就是简略的这么介绍一下,没有详细说。

 

亥二、显最胜

当知此相望余一切无上最胜。

当知道这个寂灭相,这个善法相「望」于一切,就是看,你看其它的那三种,其它那个无罪相、摄受相、此他世相,无上最胜。此涅槃善根、涅槃的寂灭相,是最殊胜的、是最高尚的,没有更高过它的,它是胜过一切的,所以叫做无上最胜。

 

申三、安乐种类自利利他(分四科)  酉一、征起

云何菩萨安乐种类自利利他?

这是第三科,前面是第二科,「利益种类自利利他」这是第二科,现在是第三科「安乐种类自利利他」。这一科里分四科,第一科是征起,就是由问发起这段文,「云何菩萨安乐种类自利利他」呢?菩萨安乐种类的不同,也有自利、也有利他,是怎么回事情呢?这是问,第二科是「标列」。

 

酉二、标列

略说应知五乐所摄。何等五乐?一者、因乐,二者、受乐,三者、苦对治乐,四者、受断乐,五者、无恼害乐。

「略说应知五乐所摄」,这个安乐,这底下标列出来,简略的说呢?应该知道有五种安乐;所有的乐都属于这五种乐了。这五种乐是该摄了一切的乐。「何等五乐?」那种五乐呢?这下面第二科是「标列」。「一者、因乐,二者、受乐,三者、苦对治乐,四者、受断乐,五者、无恼害乐」,世出世间一切众生,乃至佛菩萨都包括在内,所有的乐,就有这么五种,这五种包括了一切的乐。这是标列出来。

 

酉三、随释(分三科)  戌一、出五体性(分五科)  亥一、因乐

言因乐者:谓二乐品诸根境界,若此为因顺乐受触,若诸所有现法当来可爱果业,如是一切总摄为一,名为因乐。除此,更无若过若增。

下面第三科解释,分三科,第一科「出五体性」,分五科,第一科先说「因乐」。

「言因乐者」,说「因乐」,什么意思呢?「谓二乐品诸根境界,若此为因顺乐受触,若诸所有现法当来可爱果业,如是一切总摄为一,名为因乐。除此更无若过若增」,这解释什么叫做因乐。「谓二乐品」,就是二种乐的品,「品者」类也,就是有二类,这个乐有两类:或者是人间的乐,或者是天上的乐,这是两类;或者是有漏的是一类,无漏的是一类,就是有这么两种类。

这两种乐,怎么样会有乐呢?「诸根境界」,「诸根」就是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这六根所缘的境界,就是色、声、香、味、触、法「诸根境界」。「若此为因顺乐受触」,若是六根六境为因缘,它们和合了的时候,内心里面就有快乐的感觉,「顺乐受」,它就能随顺生起快乐的感觉。就是眼与色相触,耳同音声相触,乃至意根与法相触,相触的时候就生出来乐的感觉。这样子,就可以知道这个「因」,就是六根和六境相触,这是乐受的「因」。如果心不缘一切境界,那有什么乐呢?没有什么乐可说了。

「若诸所有现法当来可爱果业」,前面说因乐,这是一种因,就是六根六境相触,这是生乐的因缘。现在第二种,「所有现法当来可爱果业」,就是所有现法的可爱果业、当来可爱果业。这个果报有现法,就是现在,现在你的生命就有可爱的果报;或者是将来你还有可爱的果报。现在的果、将来的果都是由业来的;你做了善业,你将来得到可爱的果报,现在也得可爱的果报。「如是一切总摄为一」,就是前面的根和境的相触,和现法当来可爱果的业,总合起来,合而为一「名为因乐」,这就是因乐,因乐就是这样意思。「除此更无若过、若增」,除了这样的因之外,更没有可以名之为因的了,超过这个范围之外,还有什么因?没有!也不能再增加什么了,就这么多。

 

《披寻记》一一五五页:

谓二乐品诸根境界等者:人天二趣诸根境界乐异熟摄,名二乐品。顺乐受触,依二乐品诸根境界而生,名此为因。又若有业能感现法当来可爱异熟,是名现法当来可爱果业。

「谓二乐品诸根境界等者:人天二趣诸根境界」:那么这个二乐,《披寻记》作者就这么解释,这个二乐品,就是人和天两趣。「诸根境界乐异熟摄」,我们这个根,眼耳鼻舌身意六根和色声香味触法,这是果报,属于果报的,「名二乐品」,人和天。「顺乐受触,依二乐品诸根境界而生」,随顺快乐的感觉,要依止这两个品,人天的诸根境界,你才能够现起这种快乐,「而生」,「名此为因」,所以这个就是乐的因。「又若有业能感现法当来可爱异熟」,现在的果报、将来的果报都是由业成就的,「是名现法当来可爱果业」。当然这是属于可爱果,当然还有个不可爱果,那个就不是现在所要说的,现在是说乐受;若是做恶业的果报,那就不是乐受了。现在只是说乐受,所以不说那苦受。这是因乐。

 

亥二、受乐(分二科)  天一、明自性

言受乐者:谓待苦息,由前所说因乐所摄三因缘故,有能摄益身心受生,名为受乐。

「言受乐者」:那个第二叫做「受乐」;受乐实在就是果乐,就是你心里面感觉快乐叫「受乐」。分两科,第一科「明自性」。「谓待苦息」,这个乐的感觉,因为我们人间的众生内心的感觉:有时候是乐;也有时候是苦。不全是苦;也不全是乐。所以若说乐受的时候呢,就是你那个苦受停下来了,那么这个时候,「由前所说的因乐所摄三因缘故」,根和境是两种,加上所有现法当来可爱果业,这个业也是一种,加起来就是三种。由这三种因乐的原因,「有能摄益身心受生」,就是那三种因缘有力量能摄益你的身心。能饶益你的身体,能饶益你的心理。饶益什么呢?就生出一种感觉来,「名为受乐」,生出一种乐的感觉,这就是受乐。

 

《披寻记》一一五五页:

因乐所摄三因缘故者:即前所说诸根境界,顺乐受触,可爱乐果业,名三因缘。

「因乐所摄三因缘故者:即前所说诸根境界,顺乐受触」,这是两种,「可爱乐果业」这是一种,加起来就是三因缘。解释完了。

 

天二、明差别(分二科)  地一、二种(分二科)  玄一、标

略说此乐复有二种,一者、有漏,二者、无漏。

「略说此乐复有二种」,前面是说这乐的自性,乐的自性就是你心里面感觉快乐,这是乐的自性。现在第二科「明差别」,这个乐还是有差别的。分两科,第一科是「二种」,分两科,第一科是「标」。「略说此乐复有二种」,还有两种不同,那两种呢?「一者、有漏」,就是凡夫境界,欲界天、色界天、无色界天都是凡夫,「二者、无漏」就是没有烦恼的人,那么这是他也有乐,这就是两种。这是「标」,下面第二科解释。

 

玄二、释

无漏乐者:学无学乐;有漏乐者,欲、色、无色三界系乐。

「无漏乐者」:先解释这无漏的乐。「学无学乐」,这是从初果开始,初果、二果、三果、四果向,这些人他们功德没有圆满,要继续修学圣道,所以称之为「学」。这个我曾经讲过,但是应该再重复的讲。这个初果有两种:一个是「向初果」,一个是「成就初果」,这是两种。这个向初果:实在也是圣人,他内心里面也得到无我无我所的智慧了,也是圣人。这个在「说一切有部」的经论里面说:一共是十六剎那,第一剎那就是圣人了!他这无我无我所的智慧出现了;十六心圆满的时候,就是十六剎那圆满了,这时候叫初果。那么前十五心的时候叫初果向,就是向初果,也是圣人了。那么这都叫做「有学」,这样说都叫做有学。但是在这个《成实论》上说呢,前边的暖、顶、忍、世第一,也可以说向初果,也是向初果。那个时候,暖、顶的时候,他们还没有成就无漏的智慧,还属于有漏,而且也不名为「学」,要初果以后,才可以名之为「学」。

在事实上,我们在资粮位的时候,我们也没有努力的静坐,也有静坐,但是懈怠。有时候坐,有时候不坐,坐的也不那么理想,我们还在准备阶段的时候,也应该名之为「学」,我们也在学习佛法,像我们就是也在学习。但是佛不给我们这个名字,不说你是「学」,你要得初果以后才是学。这是什么原因呢?就是佛说:「得了初果以后,一定是学,决定是能学习佛法的」。他现在也学,死掉了以后,再来人间、天上,还是学。我们没到圣人之前,我们在资粮位,乃至到暖位、顶位、忍位不一定。你今生学,来生不一定学;或是今天学,明天不一定学,明天懈怠了,我要睡觉!我要告假!做什么什么的,不学习佛法了。现在也不一定学,有时学,有时不学;那么死掉以后,来生更是说不定。来生怎么样?今生是出家人,来生还俗了。来生不能出家了,就是做在家居士,也可能还是信佛的,但是不一定信佛。所以这个时候不叫做学,佛不给你的名字,你叫做「学」。要你得了初果以后,那佛就说这个人是学,他是学习佛法的。我看见这《大毗婆沙论》上解释,真是太厉害了,这个分际,你看佛给你一个名字,不轻易给你一个名字,真是厉害!

「学无学乐」,「无漏乐者」,就是成就初果以后,初果、二果、三果、四果向,这都是「学」,到四果的时候,叫「无学」了,就是他功德圆满了。这两种人都有乐,这个乐叫「无漏乐」。当然这是圣人,阿罗汉比较圆满,就因为他的心清净,入定不入定心都是清净的。住最上舍:我们的心,前面是学过的,〈声闻地〉说了,阿罗汉那个心,一切境界你不能染污他的心,他都不执着,「舍」就是不执着的意思,一点都不执着。你就是不能影响他,他那个清净是坚固不动。那种人是无学,他就这种乐。

「有漏乐者」:这个「漏」就是烦恼的意思,其实我也解释过,应该再解释。因为初学的人多数还不大懂这个事情,这个「漏」这个字是个譬喻,譬喻我们身体长疮了,这个疮外流脓、流血叫做漏。「有漏」就是有脓、有疮,身体有疮,有流脓流血的「漏」。但是这是个譬喻,譬喻什么?譬喻我们的人有眼、耳、鼻、舌、身、意,就有六个,六根,这六个根就是疮,六个疮。六个疮里边就往外流贪心、流瞋心、流愚痴心,各式各样的烦恼。我们眼见色的时候,贪瞋痴出来了;耳闻声的时候,贪瞋痴出来了;我们这个第六意根是前五根我们不动,第六意根思惟什么事情?不是贪就是瞋,在不然就是愚痴。这个贪瞋痴是毒,往外流这样的有毒的脓血,所以叫做「有漏」。

我们这样的人,有的时候也会感觉到满意,有些事情感觉到满意:唉呀,我画一幅画,心里很快乐;我的字写得好,心里也快乐!还有其他的什么事情,也有些满意的地方,叫做「有漏乐」。这上面解释:「有漏乐者:欲、色、无色,三界系乐」。欲界的众生也是,色界的众生、无色界的众生,这三个世界的众生都是为烦恼所系缚的。他有乐,但是不能离开烦恼的,这就叫做「有漏乐」。当然这不说苦,苦的事不提,就说这乐。这是把有漏乐、无漏乐说完了。下面这第二科,前面这是说乐有两种,现在说第二科是乐有六种,分两科,第一科是「标」。

 

地二、六种(分二科)  玄一、标

又此一切三界系乐,随其所应六处别故,有其六种:谓眼触所生,乃至意触所生。

这有个不同的说法,所以叫做「又」。「此一切三界系」,三界系缚的众生的快乐,随其所应有六种差别,有「六处别故,有其六种」。因为你有眼耳鼻舌身意六处的差别,所以你享受的乐,也就有这六种。「谓眼触所生」,这就是把这六种说出来,就是眼接触到色的时候也会生出来乐。「乃至意触所生」,你的意接触一切法的时候,也有的时候会有乐,这加起来就是六种。

 

玄二、摄(分二科)  黄一、标

如是六种复摄为二:一者、身乐,二者、心乐。

这六种分二科,第一科「标」,第二科「摄」。现在是「摄」,分二科,第一科是「标」。「如是六种复摄为二」,这六种乐再把它紧缩起来、收缩起来,就是合而为二。那两种呢?一是身乐,二者心乐。第二科是解释。

 

黄二、释

五识相应名为身乐;意识相应名为心乐。

「五识相应名为身乐」,就是前五识: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这五识。五识相应的乐,这个乐和前五识合和,相应者和也,这个前五识和乐和合,就叫做身乐。「意识相应名为心乐」,如果是这个乐和第六意识和合,那么就叫心乐。我们的心呢,这个唯识就是有很多好处,它就说的清楚:心是一回事;贪又是一回事。这个贪和心和合,我们心里有贪烦恼了。我们贪,忽然间说不贪了,心就不贪了吗?有瞋烦恼和它和合。每一样事情都独立起来。独立起来,有时候这个心同这个烦恼和合;有时候同这个烦恼合、同这个烦恼合。如果所有的这个烦恼都停下来,心就自己独立,心就里面就没有烦恼和合。染污心所和它和合,心就被染污了;清净的心所法和它和合,这惭愧、不贪、不瞋、不痴,这些是心所法和它和合,心就清净了。所有的这个清净的善心所、染污的心所都不动,心就是无记的了,也不是善、也不是恶,心就是无记的了。这唯识的经论它说得清楚,告诉你清清楚楚的。若是我们修学佛法的人用功修行,修止观、修四念处成圣道了;成圣道的时候你心里面有个无漏的智慧和心和合,那么就是圣人了。我们凡夫就是有漏的心所,反正不是善心所,就是恶心所,那么是无记的心所,就是这样子。在这个范围内,你都是凡夫。得到圣道的时候,就把烦恼都断掉了,就没有染污的心所,就是善的心所,但是有无漏的智慧是最重要!那么就是圣人了。是这么回事!现在这里说呢,五识相应名为身乐,意识相应名为心乐。那么这是这个「受乐」,这受乐这么样解释完了。还一个「自性」,乐的自性,说到差别,分这么二科解释完了。

这个说「自性」这句话呢,就是乐的自性;这个乐的自性和苦不同。那就是乐的自性,它的自性,只有它才有这件事,所以叫做自性。其他的苦呢,苦的自性,只有苦才有这样的事情,不是苦的地方没有。这样说,这个自性有个总说的意思,总起来说。明「差别」呢,就是在自性上再分出来不同的乐;苦也是,在苦的自性上再分别出来各式各样的苦,那就叫「差别」。差别就是更详细的说明,自性就是概略的说明,是这样,有总有别的不同。

 

亥三、苦对治乐

苦对治乐者:谓因寒热饥渴等事,生起非一众多品类种种苦受,由能对治息除寒热饥渴等苦,即于如是苦息灭时生起乐觉,是则名为苦对治乐。

这是第三科「苦对治乐」。苦对治乐怎么讲呢!「谓因寒热饥渴等事,生起非一众多品类种种苦受」:这个我们凡夫是这样子,因为「寒」,天气太冷了,我们心里面生起来苦恼的觉受,不高兴,心里面不舒服;或者因为热生起来苦恼的觉受;或者是饥;或者是渴,也生出来种种的,生起「非一众多品类种种苦受」,就是各式各样地不如意的因缘,使令自己心里面苦恼。

「由能对治息除寒热饥渴等苦」:当然这个人是比禽兽智慧多一点,所以人就想办法对治这件事,就是「息除寒热」:冷!我想办法叫他不冷。你这件事成功了,就把这寒驱逐出去了;热,令我不欢喜,我把热驱逐了;饥和渴这些事,我把它驱逐了。把这个寒冷饥渴的苦痛驱逐出去。「即于如是苦息灭时」,就在这个时候,这个苦都停下来的时候,「生起乐觉」,就生起了安乐的感觉。「是则名为苦对治乐」,苦对治乐是这样意思。对治就是消除的意思。

 

《披寻记》一一五六页:

由能对治息除寒热饥渴等苦者:声闻地说:食能对治诸饥渴苦。衣能对治诸寒热苦。卧具能治诸劳睡苦,及能对治经行住苦。病缘医药能治病苦。(陵本三十三卷五页)其类应知。

「由能对治息除寒热饥渴等苦者:声闻地说:食能对治诸饥渴苦」:我们已经学习过了,前面〈声闻地〉现在是〈菩萨地〉。你若有饮食呢,你吃饭、饮水,就能对治排遣出去这饥渴的苦。「衣能对治诸寒热苦」:穿衣服能对治寒热的苦。「卧具能治诸劳睡苦」:你躺在那里就能对治这些劳倦的苦恼。「及能对治经行住苦」:你卧还能对治经行住苦,你若老在那走路,你也会心里感觉不舒服,那么卧下来你就不苦了;或是你老是立在那里,久了也是不行!所以这也都是苦,若是卧呢对治习苦,要卧久了也不行!这是种种,这凡夫是这样子。「病缘医药能治病苦」,有病的时候,我们有医药,那就把病苦就对治了(陵本三十三卷五页)。这是〈声闻地〉已经说过了,就知道,这就叫做「苦对治乐」。

 

亥四、受断乐

灭想受定,名受断乐。

这是第四科,第四科是「受断乐」。「因乐」、「受乐」、「苦对治乐」,这是三个,现在第四个「受断乐」。「灭想受定」,这个「想」就是我们这个了知性的心去取着一切法的相貌,这是内心里面去认识一切法的相貌,这是一类的心所。「受」,一切法和心里面接触了的时候,心就有感觉。这两种心所,其实里边很多的心所。这个「想心所」、「受心所」若动的时候,第六意识就动;你若不想、不受,那第六意识也不动了。有心所就有心王;有心王就有心所。现在你能够修定:你从欲界定、未到地定、、界初禅、二禅、三禅、四禅,到无色界的空无边处、识无边处定、无所有处定、非非想处定,进一步是灭受想定,这个时候呢,「名受断乐」:没有受了。

我们欲界的人,苦、乐、忧、喜、舍五种受,我们欲界的人都有。到了色界天的时候,初禅有「喜乐」,二禅也有「喜乐」,三禅有「乐」,四禅「乐」没有了,「喜」也没有了,这时候就是「舍受」,到四禅是「舍受」。到空无边处定、识无边处定、无所有处定、非非想处定,都是「舍受」。就是他们那种人,心情没有苦,也没有乐,苦、乐、忧、喜都没有,只是心情是舍,就是这么一个境界。这么境界的时候,还是有「受」,他还有一个「舍受」。到了灭尽定的时候,就是灭想受定的时候,连这个「舍受」也没有了,「苦、乐、忧、喜、舍」五种受都没有了,就是不受。经上说:「不受一切法,得无生法忍」,这是圣人的境界,不是凡夫了!所以这就叫做「受断乐」。这种乐,唯有圣人才可以,凡夫不能到达这里。这是第四种「受乐」,叫做无受乐,也是「受断乐」,「受」没有了。

我们凡夫你不能不受:乐来了你非受不可!苦来了也非受不可!忧、喜来了也非受不可!你不能拒绝它!我们凡夫没有办法拒绝的,来了就受。若圣人呢,他能不受!圣人的时候,苦来了的时候,他可以不受;虽然这个苦的境界还在这里,但是他心能不受。我们凡夫这些颠倒的境界,有乐的境界来了,圣人他可以不受,这个事情。修学圣道成功了,有这个境界,他可以不受!忧、喜、舍他都能自主,「我不受」,能有这种境界。这种境界是「般若波罗蜜」的力量,你没有般若波罗蜜,你不能达到这个境界。你修禅定,你修奢摩他止,你最多就是「舍受」,不能「无受」,因为什么?因为没有般若波罗蜜的力量。所以若是不学习经论,你不学习般若波罗蜜,你光是在那里静坐,你能达到这个境界?我认为不可能这件事!这是前四种乐。现在第五种「无恼害乐」,分两科,第一科是「标列」。

 

亥五、无恼害乐(分二科)  天一、标列

无恼害乐,应知略说复有四种:一、出离乐,二、远离乐,三、寂静乐,四、三菩提乐。

「无恼害乐」就是没有烦恼来伤害你,这也是一种乐。「应知略说复有四种」,加上前面四种就是八种了。这四种是那四种呢?「一、出离乐,二、远离乐,三、寂静乐,四、三菩提乐」,这是标列。下面第二科解释,解释分四科,第一科解释「出离乐」。

 

天二、随释(分四科)  地一、出离乐

正信舍家,趣于非家,解脱樊笼,居家迫迮,种种大苦,名出离乐。

「正信舍家,趣于非家」,就是这位佛教徒,他遇见佛法僧的时候,他对于佛法的缘起的道理,他有信心。佛法缘起的道理,苦恼:一切唯心造。你自己找苦,造乐你就受乐。你有你的自由,你愿意造苦就受苦;愿意造乐就受乐。那当然我不愿意受苦,我愿意受乐,愿意得涅槃乐。那么我怎么办呢?「舍家」,就是弃舍了这个烦恼的家。什么叫做家?烦恼也,烦恼就是家。说:「我回家去」,其实就是回到烦恼的地方去了,这个人舍家。「趣于非家」,所以我们出家人,说是有什么事情到城外去,说:「我回家去」,那这句话说错了!不应该说这个话,「回庙上去」,不应该说:「我回家去」,不应该这么讲话。「趣于非家」,弃舍了烦恼的家,就来到没有烦恼的地方去了。寺庙是没有烦恼的地方,叫做「非家」。我们到了这里来还是有烦恼,你还没出家!你还没出家呀!你知道。

「解脱樊笼,居家迫迮,种种大苦」:到了非家,到了没有烦恼的地方以后呢?「解脱樊笼」,这个樊笼就是一个笼子,或者是用木头做个笼子,或者用竹子做个笼子,樊就是笼。就像是一个鸟,从那个笼子里飞出来了,到虚空里面,飞在虚空里面自在;在笼子里面就不自由了。像是这个出家人呢,就是解脱了家的樊笼。为什么把这个家变说是个笼呢?说「居家迫迮」,你在家的时候「迫迮」,那个活动的空间很小很小,控制你很不自由,「种种大苦」,有很多很多的苦来苦恼你。现在说我出了家,就是「名出离乐」,出了家就是乐,「名出离乐」。

 

《披寻记》一一五六页:

种种大苦者:谓若居家,摄受妻子眷属财谷珍宝,名种种苦。由是不能勤修正行,出离生死,名为大苦。

「种种大苦者:谓若居家,摄受妻子眷属财谷珍宝,名种种苦」:这个地方还有意思。「谓若居家」,假设你不肯出家你还在家的时候,你要摄受妻子,你要照顾她,照顾妻照顾子女,这都是你亲爱的人,所以叫做眷属。那么这是在人方面。这底下人生存还有所需的,就是要财谷、还有珍宝,你来摄受这些事情,这就是「苦」,「名种种苦」。「由是不能勤修正行」,因为你这个精神、时间,放在这些事情上了,你就不能去勤修圣道,戒、定、慧的正行,不能做这些事情。不能做这些事情就不能出离生死,这也就叫做「大苦」。这是两种苦:一个「种种苦」,一个「大苦」,两种苦。现在出了家呢,就是出离了种种苦,种种大苦,叫做出离乐。出离就是乐,这是无恼害苦的第一种,「出离乐」。

 

地二、远离乐

断除诸欲恶不善法,证初静虑离生喜乐,名远离乐。

「断除诸欲」,出了家以后,当然是受戒,要学戒,然后要学习「四念处」,学习「五停心观」,就断除诸欲。对于色、声、香、味、触,世间的事情,这个欲要消灭它,从心里面。诸欲是在那里?在你心里边,要从心里面,灭除这一切的欲,灭除这个「恶不善法」。「恶不善法」就是十不善道:这些杀生、偷盗、淫欲、妄语,这些事情。「证初静虑」,你把这些都清除了以后,就是由欲界定,经过未到地定,到初禅了,到初禅的时候,「离生喜乐」,就是远离了「诸欲恶不善法」,你内心里面就有了喜乐。这就叫做「远离乐」。这个「远离乐」,就是「离欲」就是「乐」。这是第二种「远离乐」。

 

地三、寂静乐

第二静虑以上诸定,寻伺止息,名寂静乐。

就是由初静虑再进一步到第二静虑以上,第三静虑、第四静虑以上,这些诸定的时候,「寻伺止息」,你内心里面就不修那个不净观了。那个「寻伺」的心所法停下来了,心就寂静住了,所以叫做寂静乐。这样说,这个「寂静乐」的范围很广,从二禅、三禅、四禅,乃至非非想定,都叫做寂静乐。这是第三科「寂静乐」,第四是菩提乐。

 

地四、菩提乐

一切烦恼毕竟离系,于所知事,如实等觉,此乐名为第三菩提乐。

你修定得到定乐,这样说呢,出家那就是持戒,这是一种乐;第二种的远离乐和寂静乐都是定乐。戒、定,定乐,「三、菩提乐」就是智慧了。这个智慧,「一切烦恼毕竟离系」,那就是修无我观、修无常观、修诸法毕竟空观。这样子呢,这个烦恼就完全清除了,因为在毕竟空这个地方没有烦恼。我们这个心在色、声、香、味、触上活动,乃至非非想定,你心里面还是有所缘境在这上面活动,这个地方有土匪!所以你就不能得涅槃。现在这个佛教徒有戒、有定的基础,来修无我观,观一切法空的时候,这烦恼就不现起了。所以这「一切烦恼毕竟离系」,究竟的解脱了,烦恼不系缚你了,这就是得了空无我的毕竟空的智慧了,这就是阿罗汉了。

「于所知事,如实等觉」,这是另一种乐,就是你能够通达一切佛法;也通达一切世间法;也通达一切众生的根性,你能够弘扬佛法广度众生,齐成佛道。你得到这样的一切事种智了,就是「于所知事」有一切种智的成就,这个时候叫做「如实等觉」,就是真实的、不颠倒的、平等的觉悟了一切法,这个时候,「此乐名为三菩提乐」。这个「三菩提」翻到中国话就是正觉。这样说,把阿罗汉还有大菩萨,到佛的乐统一起来,名之为「菩提乐」。

 

《披寻记》一一五六页:

此乐名为三菩提乐者:声闻、独觉及大菩提名三菩提应知。

总合起来叫做三菩提乐。这是把「无恼害乐」分作四种:「出离乐」、「远离乐」、「寂静乐」、「菩提乐」。

 

戌二、释得乐名(分五科)  亥一、因乐

此中因乐,是乐因故,说名为乐。非自性故。

这是第二科,释得乐的名字,释得乐的名字。前面分出来这么多的乐,一样一样。现在总说起来,为什么叫这个名字,就是得乐的名字,分五科,第一科是「因乐」。「此中因乐,是乐因故,说名为乐」,这个因乐,根境:六根所缘境界,乃至到得现法将来的可爱果业,这就是因乐。这个因乐是乐的因,乐为什么会有乐呢?由这个因而有,所以因也算是乐,「说名为乐」。「非自性故」,不是乐的自性,乐的自性是你内心里面的感觉。

 

亥二、受乐

此中受乐,乐自性故,说名为乐。非乐因故。

这是第二科「受乐」。这第二种乐就是受乐,它是乐的特别的体性,就是内心的感觉。所以叫作乐。「非乐因故」,不是指乐的因说的,是指乐的果,由因而得的果。就是你内心里面的乐。这个因,是你作因的时候,心里面没有乐的感觉,但是它有能力令你得到乐,等到乐出现的时候,心里面感觉乐,这才是受乐,这是乐的自性。

 

亥三、苦对治乐

苦对治乐,息众苦故,遣众苦故,说名为乐。非乐因故,非自性故。

这是第三个「苦对治乐」。就是你所有的饥寒,寒热饥渴所有这些苦停止了,停下了,停止了,「息众苦故,遣众苦故,说名为乐」,有这苦的时候,你有方法把它排遣出去。排遣了以后,你感觉乐,「说名为乐」。「非乐因故」,不是指乐因说的。也不是指乐的自性说的。这个是不同。

 

亥四、受断乐

其受断乐非乐因故,非自性故,亦非息遣种种苦故,说名为乐。然依胜义,诸所有受,皆悉是苦。住灭定时,此胜义苦,暂时寂静,故名为乐。

这是第四科「受断乐」。这个受断也是乐。这个乐,是什么呢?不是指乐因说的,也不是指乐的自性说的,不是。这个乐的自性前面讲,你的第六意识在这里感觉到快乐,是这样,「非自性故」。「亦非息遣种种苦故」,这个时候呢,这个灭受想定的乐,也不是排遣各种苦,没有这个意思,「说名为乐」。

「然依胜义,诸所有受,皆悉是苦。住灭定时,此胜义苦,暂时寂静,故名为乐」:这是说出个原因来。「然依胜义」,这个对胜义来说呢,就是这个圣人,阿罗汉以上大菩萨佛的境界,无分别智的时候,能见诸法的胜义,是那个时候。由那个时候,站在那个立场来说的时候呢,「诸所有受,皆悉是苦」。只要是你这个心,与一切法接触,你有感觉,都是苦恼!都是苦。这个当然这种境界是证悟那种境界你才会知道;我们没有证悟这个境界,我们不知道。从文字上知道有这回事;但是你若常常静坐呢,可以比而知之。你常常静坐有点相应的时候,你就感觉到这个身体有变化,和以前不静坐的时候那个身体的粗重,现在身体里面感到觉轻快。感觉轻快的时候,你也就可以名之为乐。但是你要懈怠了呢,那个粗重的境界就又回来了。这样说呢,就是静坐的人哪,就看到一切不静坐的人统统都是苦!就会有这种感觉。那么这个,我们凡夫乃至到就是没有定的人、得定的人,都是凡夫,乃至初得圣道的人,都算在内,一直到佛的境界,来看一切众生,都是苦!「诸所有受,皆悉是苦」都是苦。这当然,这是这个阿罗汉,就可以有这个境界,「皆悉是苦」。

「住灭定时,此胜义苦,暂时寂静」:等到这个人到三果圣人的时候,他才能得到这个灭尽定。这个三果圣人,超越非非想定,安住在灭想受定的时候,「此胜义苦,暂时寂静」。这个「胜义苦」这句话是什么?就是证悟胜义的人,才知道这是苦!才知道我们人间、欲界的人都是苦!得了色界四禅、无色界四空定的时候也是苦!才能知道。没证胜义的人不知道。譬如说我们现在自己,没有什么病痛,身体四大调和,行住坐卧都很自在,也不感觉到什么苦,我不感觉苦;但是要是得了禅定的人,也是苦,感觉到我们是苦。若是说是证悟胜义谛的人,色界四禅、无色界四空定的人也是苦,那个圣人看他们也是苦!你没证胜义,不知道。所以这个苦叫作胜义苦。「暂时寂静」,就是这个人,他入了灭受想定的时候,这个胜义苦暂时地停下来了,寂静了。无色受想行识、无眼耳鼻舌身意,这时候这个寂静暂时地寂静住了,所以名为乐。这个灭尽定是暂时的。这是解释这个「受断乐」。

 

亥五、无恼害乐(分二科)  天一、三菩提乐

无恼害乐所摄最后三菩提乐。由当来世此胜义苦永寂灭故。于现法中附在所依诸烦恼品一切粗重永寂灭故,说名为乐。

这是第五科「无恼害乐」分二科,第一科先解释三菩提乐。无恼害乐里面也有四种乐,现在是「无恼害乐所摄的最后三菩提乐」,就是大阿罗汉、辟支佛到佛的境界。「由当来世此胜义苦永寂灭故」,得了三菩提乐的这个人呢,他有什么境界呢?「当来世此胜义苦」,不是现在,现在因为他还有这个生命的存在,说将来的时候,他这个身体他弃舍了。弃舍了的时候,这个色受想行识:无色受想行识了、无眼耳鼻舌身意了。这时候这个胜义苦永久地寂灭而不现起了。这是「当来世此胜义苦永寂灭故」,是无余涅槃。

「于现法中附在所依诸烦恼品一切粗重永寂灭故,说名为乐」,这是有余涅槃。「于现法中」,就是你现在这个生命还存在,你这色受想行识还存在没有灭,在这个色受想行识里面,「附在所依」,所依就是色受想行识。谁是能依止呢?就是诸烦恼品一切粗重,附在你的色受想行识里面。这一切的烦恼种子「永寂灭故」,因为你修四念处成功了的时候,你的这个色受想行识里面的烦恼种子完全寂灭了!而不是暂时地,永久地寂灭了!但是色受想行识还在,只是里面清净了,没有污染的烦恼种子了。这个时候呢,就是有余涅槃。这个有余依涅槃也好;无余依涅槃也好,都叫作三菩提乐,「说名为乐」。

 

《披寻记》一一五六页:

由当来世此胜义苦永寂灭故等者:依无余依及有情依说二寂灭,如文次第配释应知。

这个先说论上的文,「由当来世此胜义苦永寂灭故等者:依无余依涅槃」:就是前面那个第一句,「由当来世此胜义苦永寂灭故」,这是无余依。这个依就是色受想行识,「无余依」,把这个剩余的这个色受想行识也灭了,叫作无余依。「及有情依」,这个「情」字应该是岔字,就是应该「有余依」。「及有余衣」:就是你把诸烦恼品一切粗重永寂灭,这件事没有了,还剩余色受想行识作依止处,那叫作有余依,这无余依和有余依「说二寂灭」,说二种寂灭。二种寂灭:第一个寂灭,就是一切烦恼品粗重永寂灭,是一种灭;剩余的呢色受想行识也寂灭,就是无余依灭,就是二类。「如文次第配释应知」,那么这叫做三菩提乐。这个三菩提乐当然是圣人、是阿罗汉、辟支佛、佛的境界,大菩萨境界在内。

 

天二、出离乐等乐

诸余所有无恼害乐,于最后乐能随顺故,是彼分故,能引彼故,当知亦名无恼害乐。

这是三「菩提乐」解释完了,现在解释「出离等乐」。「诸余所有无恼害乐」,这无恼害乐里边有四种乐,最后一种是三菩提乐解释完了。这四种乐剩余的无恼害乐就是出离乐、远离乐和寂静乐,这三种,这三种也是无恼害乐。「于最后乐能随顺故」,对于那个出离乐:出家了,出了烦恼家,修学圣道。他不是,还没达到三菩提乐的境界,没达到。但是呢「能随顺故」,你出家了呢能随顺这三菩提乐,他不违背三菩提乐,有这种能力。

「是彼分故」,那个远离乐就是得了初禅了,他也是能随顺三菩提乐,是三菩提乐的因缘,是因,分者因也。「能引彼故」,那个寂静乐,你得了二禅、三禅、四禅,乃至非非想定,这个寂静乐「能引彼故」,它有能力引出来三菩提乐。「故知亦名无恼害乐」,所以也叫做无恼害乐。这样说呢?是三菩提乐名为无恼害乐,其他的出离乐、远离乐、寂静乐,只是有一点帮助,有一点帮助你得菩提乐,所以也名为无恼害乐,是这样意思。当然这个呢你须要修四念处,他就有这个随顺的力量,「是彼分故能引彼故」,如果你成就了,你也出了家了,你也是得到初禅、二禅、三禅、四禅,乃至非非想定,但是你不修四念处,没有这个力量,就不名为无恼害乐了。

 

戌三、思择所应(分二科) 亥一、泛明道理(分二科) 天一、有无利益别

此中菩萨念与众生有利益品所有安乐,终不念与无利益品所有安乐。菩萨于此无利益品所有安乐,以无倒慧如实了知。劝诸众生,令悉舍离,随力所能,方便削夺。

这是第三科「思择所应」。「思择所应」这个地方就是解释这些乐,这些自利的乐、利益他的这些乐;「略标所应」第一科,第二科「广列种类」。就是纯自利、自利共他、纯利他、利他共自这些乐都讲完了,利益种类自利利他这些种类统统都讲完了。现在呢就是「思择所应」,看这「思择所应」什么意思?分两科,第一科「泛明道理」,就是宽泛的说明利益众生自利利他的乐。分两科,第一科是「有无利益别」,有利益、无利益的差别。

「此中菩萨念与众生有利益品所有安乐」,是前面这一大段里面说的这些利益众生的事情。总而言之,菩萨的慈悲心「念」心里面在忆念、「与」就是施与众生有利益品所有的安乐。就是这些安乐的事情布施给众生,对众生要有利益才可以,对于众生有利益才是可以的。「终不念与无利益品所有安乐」,「终」是永久的意思,永久也不会忆念给众生无利益的安乐;是安乐,但是对你没有利益,就不给你,是这样。

「菩萨于此无利益品所有安乐,以无倒慧如实了知」,菩萨对于众生没有利益的这种安乐,凭什么知道这个安乐是无利益的呢?「以无倒慧」就是没有颠倒的智慧,这个智慧观察得非常正确,没有错误。用这个智慧知道的,知道这个安乐对于众生没有利益。譬如说是:这个众生他要修学圣道,我给他个大宝楼阁给他住,佛菩萨不做这个事,为什么不做这个事?对他没有利益!就给你个破茅蓬最好,比较合适!就是这样好了,不再给你个大宝楼阁。

佛在世的时候有个比丘和佛说要把我住的寮房庄严的像皇宫那样子,我才能修行,不然我就不用功修行!佛说:好。佛就派阿难尊者到波斯匿王那里,把皇宫的这些庄严具借来了,把他的那个寮房给他庄严起来,然后这个比丘修四念处得阿罗汉!如果说他只是放逸而已,有很好的享受他不修行,佛不会给这个事情的,佛是经过无倒的智慧,如实了知的。所以「菩萨于此无利益品所有安乐」,对你是安乐;但是对你没有利益,佛不做这个事情。所以我们众生向佛有所求,他不一定满你愿的,不是他没有能力,而是不肯这么做。因为什么不做?对你没有利益!可能对于你有过失。

「劝诸众生,令悉舍离,随力所能,方便削夺」,这是说菩萨,菩萨劝导众生「令悉舍离」,劝你舍离没有利益品的安乐,你要放舍,放弃这件事,放弃这件事。可见若是对于你有利益的事情,佛菩萨会帮助你,会帮助你的。对于你有利益,没有过失,那菩萨会帮助你,是这样意思。「随力所能,方便削夺」,这个劝诸众生令悉舍离,但是众生不舍离,这个众生他不舍离,那怎么办?那么「随力所能,方便削夺」,随他自己的智慧所能的,「方便削夺」,就是想出来种种的方法,要把对你无利益的事情弃舍,「方便削夺」。

 

《披寻记》一一五七页:

随力所能方便削夺者;戒品中说:又如菩萨见有增上,增上宰官,上品暴恶,于诸有情,无有慈愍,事行逼恼,菩萨见已,起怜愍心。发生利益,安乐意乐,随力所能,若废若黜,增上等位。又如菩萨见劫盗贼,夺他财物,若僧伽物,窣堵波物,取多物已,执为己有,纵情受用,菩萨见已,起悲愍心。于彼有情,发生利益安乐意乐,菩萨随力所能,逼而夺取,勿令受用如是财故,当受长夜无义无利。(陵本四十一卷六页)如是等类,其义应知。

「随力所能方便削夺者」,这个我常常念ㄒㄩㄝˇ,我查字典念ㄒ一ㄠˋ也行,念ㄒ一ㄠˋ。看这个《披寻记》:「戒品中说」,就是这个〈菩萨地〉有〈戒品〉。

「又如菩萨见有增上,增上宰官」,这个菩萨的智慧看见这个人有大势力的力量,什么呢?就是增上宰官。有高尚的地位,是一个国家有权力的人、领导人。「上品暴恶」,这个官他是暴恶的特别的厉害,就是上品的暴恶,什么暴恶呢?「于诸有情,无有慈愍」,他对于老百姓,一点慈愍心没有!「专行逼恼」他就是专做这种事,就是逼恼老百姓,来苦恼这个老百姓,他从中得利益。

「菩萨见已,起怜愍心」,菩萨看见这个有权利的这个人做这种事情,就起怜愍他的心,因为这个人,将来这个人受苦了,菩萨就慈悲他。「发生利益,安乐意乐」,菩萨这个怜愍心,什么叫怜愍心?就是对这个增上长官,苦恼老百姓这个人,菩萨对他发生利益安乐的意愿。意乐者意愿也,就是要利益他、要安乐他,他将来是无利益无安乐了!菩萨这个时候要对他希望能利益他,有这样意愿。

「随力所能,若废若黜,增上等位」,菩萨随他的力量所能办到的,就是「若废」,就是罢免他,「若黜」就或者是贬斥他,把他贬了他。其实这个「黜」也有废的意思,把他这个增上的身分、这种有权利的地位,把他去掉,把他罢免了!做这种事情。

「又如菩萨见劫盗贼,夺他财物」这句话,前面这一句话,政府的人看见这句话不高兴、不欢喜!不欢喜这件事!政府的人不欢喜这件事:「!你要搞我?」会有这个事情!但是这是菩萨是有这种慈悲心的!不过菩萨没有这个因缘当然不能做这个事情。「又如菩萨见劫盗贼」,劫盗众生的财产的这个贼,「夺他财物」夺取众生的财物,「若僧伽物」或者大众僧的东西、「窣堵波物」或者塔里边的财富,「取多物已」他夺取了很多财物以后,执为己有,那就是他的了。「纵情受用」就是放纵自己的贪瞋痴,来受用这些财物。「菩萨见已,起怜愍心」,有大悲心的菩萨,看见这个人起怜愍心。

「于彼有情,发生利益安乐意乐」,因为他这样子做,他是没有利益,没有安乐了,将来受苦了!那么菩萨就发生利益他、安乐他的意愿。「随力所能,逼而夺取」,菩萨随他所能办到的,把这个财物把他夺回来。「勿令受用如是财故,当受长夜无义无利」,不能叫他受用这个财物以后,将来就会要受长夜,就是很久的在黑暗里面受苦了!受这「无义无利」,没有义也没有利,就是没有安乐了。「菩萨随力所能,逼而夺取」(陵本四十一卷六页)这个文是那上的。「如是等类,其义应知」。

在这个戒律上有说一件事:譬如说贼来偷我们出家人的财物。你这个时候不同意,不同意偷这个东西,你可以要回来,同他要可以。如果他偷取你的东西,拿走了,你心里面放弃了,放弃了,你心里面动这个放弃的念头以后,你不可以再同他要。你再同他要呢,名为「贼劫贼」:你同他要,你也是贼!他偷你东西是贼,你去和他要也是贼了。所以这个佛法是说:就是你动念头就算数了!不是说要签字,不是这个意思!你一动念头,你再第二念头,就受第一个念头的影响。你没有放弃,虽然他拿去了,你没有放弃,你还有所有权,你再要回来,是合法的。

但是现在菩萨这个情形呢?和这个情形不一样,和这情形不同。就是菩萨看见前后的因果关系,这个人偷这三宝的东西,偷众生的东西,将来他苦了!就来救护他,所以把他夺回来;但是菩萨是心里面是离一切相的。我是想要把他讲完的。好,就讲到这里。


{返回 瑜伽师地论讲记·妙境长老 文集}
{返回网页版}
{返回首页}

上一篇:瑜伽师地论讲记 卷第三十五 (7)
下一篇:瑜伽师地论讲记 卷第三十五 (9)
 瑜伽师地论讲记 卷第三十八 (5)
 瑜伽师地论讲记 卷第三十三 (2)
 瑜伽师地论讲记 卷第三 (8)
 瑜伽师地论讲记 卷第十九 (3)
 瑜伽师地论讲记 卷第十四 (3)
 瑜伽师地论讲记 卷第二十九 (1)
 瑜伽师地论讲记 卷第十六 (10)
 瑜伽师地论讲记 卷第二十六 (2)
 瑜伽师地论讲记 卷第九 (10)
 瑜伽师地论讲记 卷第二 (3)
全文 标题
 
【佛教文章随机阅读】
 修行的伦常[栏目:海涛法师弘法讲义-2011年]
 解义慧剑[栏目:因明论集]
 前世三转经(白话文参考)[栏目:白话佛经]


{返回首页}

△TOP

- 手机版 -
[无量香光·显密文库·佛教文集]
教育、非赢利、公益性的佛教文化传播
白玛若拙佛教文化传播工作室制作
www.goodweb.net.cn Copyrights reserved
(2003-2015)
站长信箱:yjp99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