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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师地论讲记 卷第三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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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六、法(分二科)  巳一、出体性(分三科)  午一、标

略说法界:若假若实,有八十七法。

这是外六处最后一个法处,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法尘。前面的色、声、香、味、触都说过了,这是最后一个是法界。

「略说法界:若假若实,有八十七法」。色、声、香、味、触是以别名表示的,每一法有个别的名称;而第六意识,第六意根所面对的,他是以通名表示的,所以名之为「法」,它包括了前五尘、前五界、前五境。又包摄了前五境所不包摄的也都在内了,因为第六意识所缘境界是非常广大的。这个「法界」里面,「若假、若实」,有的只有名字而没有体性,所以那就是「假法」了;「实」,是有体性的法。若用三自性来说,遍计执是但有名字而没有体,那就是有名无体的假法;依他起性和圆成实性都是有体;但是圆成实性是真实;依他起是有而不实。所以依他起也可以说是假;又可以说是实的。

或者是假、或者是实,总起来有八十七种法,八十七样。这一科是「出体性」里面的第一科是「标」。

 

午二、征

彼复云何?

这是一个问,这八十七法是怎么回事?这底下第二科是「辨」。午一、标;午二、征;午三、辨,第三科是辨,分四科。

 

午三、辨(分四科)  未一、心所有法摄

谓心所有法,有五十三。始从作意,乃至寻伺为后边。

这底下分四科。第一科是「心所有法摄」,乃至到第四科是「无为摄」,这四科加起来是八十七法。

第一科是「心所有法」,这一共是有五十三个。这五十三法,第一个是从作意心所开始,最后是寻伺,寻伺是最后边,总起来名之为五十三法。这前面在意根的助伴里边都列出来名字了。这是第一科,是「心所有法摄」。

 

未二、法处色摄

法处所摄色有二种:谓律仪、不律仪所摄色;三摩地所行色。

第二科是「法处所摄」。这眼所见的是色;现在是意根这个「法处」里边也有色,属于这一部份的有两种。前面曾经提过「法处所摄色」是有五种,这里就是简单说,就说两种:「谓律仪不律仪所摄色、三摩地所行色」。

这个「律仪不律仪色」,就是受所引色,在五种色里面是受所引色;「三摩地所行色」是定自在所生色。另外有极略色,就是极微色;极迥色,就是极远的地方,在虚空里面看上去,远远地看那个颜色就是蓝色,那叫做「极迥色」;再就是受所引色,就是「律仪色不律仪色」;那么还有个遍计所执色,是影相色。

现在这只是说两种色:就是「律仪不律仪所摄色」,我们前面也讲过多少遍了,律仪不律仪所摄色。「三摩地所行色」,这是禅定里面──得到四禅以上的禅定的人,他心里面所缘的境界、或者所变现的境界,那叫做「三摩地所行色」。那么这是两个。

前面是五十三个,加这两个,就是五十五个了。

 

未三、不相应行摄

不相应行有二十四种:谓得、无想定、灭尽定、无想异熟、命根、众同分、异生性、生、老、住、无常、名身、句身、文身、流转、定异、相应、势速、次第、时、方、数、和合、不和合。

「不相应行,有二十四种」,这是第三科「不相应行」。不和心相应的行。行有相应行、有不相应行,这些有为法叫做「行」。现在说这个「不相应行,有二十四种」。

「相应行」,就是很多的烦恼心所,或是善心所、烦恼心所,那都是相应行,这个五遍行、五别境、是善心所、那些染污的心所,那都是相应行。

现在这个「不相应行,有二十四种:谓得、无想定、灭尽定、无想异熟、命根、众同分、异生性、生、老、住、无常、名身、句身、文身、流转、定异、相应、势速、次第、时、方、数、和合、不和合」,这一共有二十四种。这二十四种在本论的五十二卷九页有解释,我们现在就不要解释了。这是二十四加上前面的五十五个,就是七十九。下边的这「无为法」里有八,正好八十七个。

 

未四、无为摄(分二科)  申一、标列

无为有八事:谓虚空、非择灭、择灭、善、不善、无记法、真如、不动、想受灭。

「无为有八事」,这是第四科,第四科是属于无为的,分两段。第一个是「标列」。

无为有八种事,谓虚空无为、非择灭无为、择灭无为、善、不善、无记法、真如无为、不动无为、想受灭无为。这一共是多少个?是八个。这是标列出来,这底下解释。

 

申二、释说

如是无为,广八略六。若六、若八,平等平等。

这列出来这是八个,也可以说是六个。就是把善法真如、不善法真如、无记法真如,这三个真如变成一个,那么就是总起来就是六个了。如果这一个真如说成为三个:善、不善、无记法真如,那就是八个。所以「若六、若八」是「平等平等」的。

这个八个真如就是八个无为法,在《显扬圣教论》的第一卷第十五页;这都按金陵刻经处的本子说的页数,在藏经里面还是照样地你可以查到,第一卷有解释;那么现在也不要再解释了,下边也还有解释的地方。

这前面一共有八十七法。八十七法里边,这个「心所有法,若假若实」,乃至到这八个无为里面也都有假实。这八无为的假实,只有这个善法、不善法、无记法真如是实体,其他都是假立的,不是有实体。而这个择灭和非择灭有很有意思。 「择灭」,是经过你的般若的智慧的观察思惟,是把烦恼法灭了,一切有为法灭了,那么就假名为真如。「非择灭」是不经过智慧止观的修行,它灭了,它自然的是灭了。是灭;但是还没得解脱。譬如说我们这个生命体死掉了,死掉是灭了;但是没得解脱。若是择灭,那就是解脱了,就成功、得圣道了。所以「非择」而「灭」。譬如说发出个声音来,这声音那么一生、一剎那就灭了,灭是灭了,但是我们还是生死凡夫,还是不得解脱;但是在那一件法本身上来说,它是入涅槃了,这声音入涅槃了。世间上一切有为法都有灭,都是入涅槃了;但是灭而复生,又生了;又生,它后一剎那不是前一剎那了。但是若经过修学圣道而得灭,那是得解脱、是得圣道了,是永久不复生了。

这个虚空无为、非择灭无为、择灭无为,乃至不动无为、想受灭无为,这都是假安立的。唯有善、不善、无记法真如才是实体的,这在经论上这么解释。这二十四个不相应完全都是假的,都不是有实法。

这律仪不律仪色也是假法,只有三摩地所行色才是实的,才有实体。其他的五十三个心所,或者说五十一个心所:五别境、五遍行是有实体的;这个善──十一个善心所里边的「不放逸、舍、不害」,这三个是假的;其余的八个是有实体。这十个烦恼:「身见、戒禁取见、见取见」、还有「邪见」,还有什么见?一共五个见,都是假的。贪、瞋、痴、慢、疑是有实的,是实法。这么多法里面,有的是有实法、有的是假法,不全是一样的。

 

巳二、辨种类(分十科)  午一、一种

复次法界,或立一种,谓由意所行义。

「复次法界,或立一种」,前边是举出来这个法界的体性,把无量无边的法总起来,归纳为八十七类,也可以这样讲,这是这么意思。这底下──前面说它的体性,是归纳成这么多。这底下辨别它的差别。

「复次法界,或立一种」,就是一种。是那一种呢?「谓由意所行义」故,是意它所相应的、所活动的境界,所通达的地方、所了知的境界,「由意所行」故。当然,这里边假设若是通达真如,那当然是圣境,那就是不堕施设的意了,那又不同。

 

午二、二种

或立二种,谓假所摄法、非假所摄法。

「或立二种」,或者立两种。「谓假所摄法、非假所摄法」,就是把这么多的法界分成假、实两类。属于假法的,就是有名──但是这样安立,而它没有真实的体性的,是假法。「非假所摄法」,就是它有体性的。

当然我们刚才说过,这个唯识的经论上所说的『有体性』,和中观学派所说的『有自性』不完全相同,不能误会的。

 

午三、三种

或立三种,谓有色、无色、及有为无为。

「或立三种」,或者立三种法,「谓有色、无色及有为无为」。

「有色」这个地方,在《披寻记》的本子是「谓有色、无色、及无为」,没有那个「有为」两个字。但是我们看窥基大师的注解上是有这个「有为」的,这两个字是有;在《遁伦记》上也是有这个字的。

这个「有色」,就是这一切地、水、火、风,这一切组成的这些法;第二种就是「无色」,无色里面,看下文,里面包括的事情也很多;「及无为」,那么这是三种法。这有色和无色,就是有为,可以这么说。或者说:有色是有色,这有色是一种。无色里面分成两类:一个是有为,一个是无为。这么说也可以,反正这里面就是分成三种。

 

午四、四种

或立四种,谓有色假所摄法、无色心所有所摄法、无色不相应假所摄法、无色无为假非假所摄法。

「或立四种」法,「谓有色假所摄法、无色心所有所摄法」,这底下第四种。四种,说这个色法里边,只说到假所摄法,而没有说实。三摩地所行色,那么就是实色,这里就不提了,只说假色。

第二种法是「无色」,就是属于无色的无色法。无色法里面有很多种类,第一种是「心所有所摄法」,就是心所法,这一类。这一类,那前面是说了多少个,说了五十三个。无色里边还有一个不相应的假所摄法,就是二十四个不相应假所摄法。无色里面还有一个「无为假非假所摄法」。「无为」(注:口误)这个无色里面开出来三个,加上一个「有色假所摄法」,一共是四个。

这「无为法」里面那个八无为,只有「善、不善、无记」,那是非假;其他的五个都是假、假安立的。这样合起来,这是四种法。

 

午五、五种

或立五种,谓色、心所有法、心不相应行、善无记、无为。

「或立五种,谓色、心所有法、心不相应行、善无记、无为」,这么五种。第一个是「色」法,这就是没有说是假、非假,那就是包括了假、非假了。再就是「心所有法」是第二。第三是「心不相应行」。第四是「善无记」,这个善无记,三性里面只说善无记,恶法没提;没提,就包括在心所有法里面了。还有一个「无为法」,在无为法里面,这个择灭无为是善法;虚空无为就是无记了,这也是有这样的分别。

 

午六、六种

或立六种,谓受、想、相应行、不相应行、色、无为。

「或立六种,谓受、想」,这是二个;还「相应行」是一个;「不相应行」这是一个;「色」是一个;「无为」是一个,这一共是六个,这样子分别。

 

午七、七种

或立七种,谓受、想、思、染污、不染污、色、无为。

「或立七种」,立出七种法。这七种法怎么分别呢?「受、想、思」,这五蕴里面这三个:受、想、思。另外是「染污法」,染污法就是恶法了。还是「不染污法」,不染污法就是善法和无记法是不染污法。那么有覆无记也是染污法,也包括在染污里面。另外有个色法、无为法。这样子成立为七种法。

 

午八、八种

或立八种,谓善、不善、无记、受、想、行、色、无为。

「或立八种,谓善、不善」,这个不善,就是前面说的那个染污了。还有:无记法、受、想、行、色、无为,这是八种法。

 

午九、九种

或立九种;谓由过去、未来等差别。

前面说过了:「若过去、若未来、若现在、若粗、若细」、若好、若丑、若胜、若劣,这是九种法。(注:原文「谓若过去、若未来、若现在、若粗、若细、若劣、若妙、若远、若近」。)

 

午十、十种

或立十种,谓由十种义。一、随逐生义。二、领所缘义。三、取所缘相义。四、于所缘造作义。五、即彼诸法分位差别义。六、无障碍义。七、常离系义。八、常非离系义。九、常无颠倒义。十、苦乐离系义、非受离系义、及受离系义。

「或立十种」,十种法:「谓由十种义」,就是十种法。那十种义呢?「一、随逐生义」,随逐而生。这里边窥基大师的解释:除掉了受、想、思,其余的心所有法都是随心而生起的,所以叫做「随逐生义」;或者解释它是作意心所「随逐生义」,说作意是『引心趣境』,是遍一切心动的时候,都有这个作意心所生起,那叫做「随逐」,这么讲法。

「领所缘义」,就是受心所。领受所缘的境界的感觉,就是受心所。「三、取所缘相义」,那就是想心所。「所缘相」,是境界;「取所缘相」,就是想心所,想以取相为义,这是指想心所说的。「四、于所缘造作义」,这是思心所。思心所是采取行动的指挥官,它是司令官、它是个领导者。

「五、即彼诸法分位差别义」,就是前边这一切法的分位差别义。「分位差别」,就是譬如说这个法是在凡夫的境界,凡夫有触、作意、受、想、思,欲、胜解、念、定、慧;圣人也有,但可是不同了,这个分位就不同了。譬如说是我们这一念分别心,遇见境界,有苦受、有乐受、不苦不乐受这个分位──同是一个法,但是遇见不同的境界,就有不同的情况了,这叫「分位」,一分一分的、一个境界一个境界的。或者在时间上说,这个法在生、老、病、死,在时间上说,有春、夏、秋、冬,那么它就有分别。这样说,这是一个变化的一种意思,也可以解释那个二十四个不相应的意思。

「六、无障碍义」,这个「无障碍」就是虚空,或者虚空无为的意思。「七、常离系义」,远离了系缚,得大自在了;不是暂时的;永久的大解脱自在,叫「常离系」。譬如说得到了色界定、无色界定的人,他们离开了欲界烦恼的系缚;但是不是永久的,他八万大劫死掉了,他又是要有系缚,那所以还是不是永久的。那么这里说是永久的,那就是择灭无为了,就是佛教徒修学戒、定、慧,有般若智慧,灭除一切烦恼,使令一切有为法灭而不生了,那么叫做「常离系」。当然,在阿罗汉入无余涅槃是永久、是不生;但有大悲心的佛菩萨,还可以于生得自在。

「八、常非离系义」,「常」,是常;但是不是「离系」,那么就是非择灭。非择灭,是灭了,灭了以后就永远也不生了。刚才说过,譬如说声音它灭了,灭了以后永久也就不会再生了;说是还有声音,还有声音不是那个声音。那个也是灭,灭也是常,但是可不是得解脱,所以是非择灭的意思。这样解释。这是第八。

第九,第九是「常无颠倒义」,永久的不颠倒。永久的不颠倒就是真如的境界,你证悟了真如理的时候,永久也不会颠倒,「常无颠倒义」。

我们愿意发心修行的人,就是使令这一念心常常不颠倒,常不颠倒啊!所以记住这几个字:「常不颠倒」,无论什么时候心不颠倒。说有人打我一香板,我这时候心若忿怒的时候,就是颠倒;说你轻视我,那么这个忿怒来了,就是颠倒。如果说是:他不是轻视我,给我一个机会叫我不颠倒,叫我心里面不分别,叫我心里面得到一个磨练的机会,使令我有忍力、成就忍力,成就了容忍;如果不训练,不给你机会,你怎应知道你有忍力呢?所以常不颠倒。所以这个事情,无论什么事情都有两方面;其实不只两方面,还多方面的,就在你怎么样去理会,在怎么样理会。你向道上会就生欢喜心;你不向道上会,你就生烦恼。那么,所以无论什么事情都在乎自己,在乎自己。但是应该向道上会好,不要向烦恼上会,应该这样。这样子就使令自己会有进步了,在平常的境界上有不平常的圣人的气氛,那叫做「常无颠倒」,真实的呀!真实要注意这个事情!

「十、苦乐离系义、非受离系义、及受离系义」:第十是「苦乐离系义」,这个是什么意思呢?这个为苦所困扰,苦恼。苦恼来了的时候,这个心不能够解脱这个是苦,心为苦所困,不能解脱;这个乐来了的时候,为乐所困而不能解脱,那就是没能够远离苦乐的系缚,苦乐能系缚你。现在这里说:苦来了的时候,你不苦;乐来了的时候,你也不随之颠倒,能离开了苦乐的系缚,这叫「苦乐离系」。谁有这种境界呢?这个就是色界第四禅,第四禅的人有这种境界,「苦乐离系」。

这个第四禅,佛称之为『不动三昧』,不动,叫『不动无为』。无为里面有个『不动无为』,前面这个八无为里面有个『不动无为』。这不动无为就是指色界第四禅,色界第四禅叫做『不动』。这个『不动』就是对动说的。前边的欲界、初禅、二禅 、三禅都是动,到第四禅是『不动』。从约什么说的呢?这个动一共有八种动:寻伺觉观,心在寻伺是动,寻伺;还有苦、乐、忧、喜这四种受,苦、乐、忧、喜。苦、乐、忧、喜四个,加上寻伺是六个;另外还有一个入息、出息,入、出息,就是八个。这八个都是动,也称为八种灾难。这个第四禅的不动地,远离了这八种灾难,所以称之为『不动』,称之为『不动无为』。那么这个「苦乐离系」就正好表示这个意思,苦、乐、忧、喜,它都不能影响他了;他还没有入出息,第四禅以后就没有入出息了;前三禅都还有入息、出息的,所以叫做『不动无为』,指不动无为说的。前面「常无颠倒」是真如无为。

第十这一法里边,不但是「苦乐离系义」,还有一个「非受离系义」、及「受离系义」;这个「非受」是什么?就是想──『想受离系』,就是灭受想定,加起来就是灭受想定,灭受想定也是无为,这样意思。那么这是把这个法分成十种法、就是十种义,有这么多的差别。

 

寅二、总结法数

如是若内、若外,六处所摄法;差别分别,有六百六十。

这是「总结法数」,总结前面这个法的数。这个「若内、若外六处」,内六处、外六处所摄法,有这么多的差别的分别。前面色、声、香、味、触、法,眼、耳、鼻、舌、身、意,就是若一、若二、若三、若四……,乃至到十二,有时候增到十二法。这上面说是总计起来叫做六百六十,有这么多。如果说是十个数: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这十个数加起来是多少?是五十五,加起来是五十五。十个──内六处、外六处,十个五十五是多少?但是,把这个数算起来是六百六十;但是前面你看有的没有十,第十没有,所以里面的数还不全是六百六十,就是六百六十是大概的数,就是这样算好了。

 

丑二、名差别(分二科)  寅一、释(分二科) 

卯一、内六处(分六科)  辰一、眼

复次,屡观众色;观而复舍,故名为眼。

这是第二科「名差别」。前边是「法差别」,「法差别」里边有内六根、有外六境,有这么多的事。这底下说这个名的差别,为什么叫做色,叫做声、香、味、触、法;眼、耳、鼻、舌、身、意;这个名字,什么原因?怎么安立的呢?有什么理由安立这名字呢?这是这个「名差别」。

「屡观众色,观而复舍,故名为眼」:屡屡的,就是一次一又一次的、无穷无尽的,总是要攀缘这个色,去观;观看了以后又不观了、又舍掉了,「故名为眼」。这个眼指眼根,眼识不在内;说眼识在内也可以。

在窥基大师的《纂要》上解释,这个「眼」的梵语叫「斫刍」,翻到中国话叫「行尽」。窥基大师解释,说这个眼它能在一切境界上活动,「尽行尽见」,无论在所有在这些境界上,只要属于这个范围内它都能活动,它都能够去见,所以叫做眼,这是按照「行尽」的意思来解释。

这上面解释「屡观众色;观而复舍」;「观而复舍,故名为眼」。「复舍」,这个意思表示一剎那就过去了,它不能够相续下去,这是眼识的意思。那么「复舍」还有一个意思,就是不分别,所以「复舍」。

 

辰二、耳

数数于此声至能闻,故名为耳。

「数数于此声至能闻」,这个声音到来了,他能够多听闻,数数的能闻,不是一次的,所以叫做「耳」,这个的「耳」的名字的安立的原因是这样的。「数数于此声至能闻」;有声而不至,还是不能闻的,要至才能闻。这个声音是至,这个声也有波动能至;但是也是耳根的能力也有关系,远了还是听不到。

 

辰三、鼻

数由此故,能熂诸香,故名为鼻。

这是安立「鼻」的名称的原因、理由。「数由此故」,这个「数」也是数数的意思,一次又一次地。「由此故能熂诸香,故名为鼻」;若没有鼻就不能嗅了,不能嗅这个香味,不能嗅恶香、或者是妙香。

 

辰四、舌

能除饥羸,数发言论,表彰呼召,故名为舌。

这个舌它能食饮,所以「能除饥羸」。这个「羸」者,弱也;「羸」者瘦也,你有营养他就会强壮起来。「数发言论」,还会说话。「表彰呼召」,能够有所表示,你内心里面的思相能表彰出来。你也能够召呼,向他人有所召呼,这就是舌的作用,舌有这种作用。

这个「表彰」是由内而外;「呼召」是由外而内,或者是这样解释。「数发言论」有这样的分别。

 

辰五、身

诸根所随,周遍积聚,故名为身。

「诸根所随」,眼根、耳根、鼻舌、舌根,乃至意根都可以在内,都要随逐它,那就是身根。「周遍积聚」,它这个全体的都是积聚而成,所以叫做身,这个身根这样解释。「周遍积聚」名之为身,是其他诸根所随逐的。

 

辰六、意(分二科)  巳一、显义(分二科)  午一、约俱生我辨

愚夫长夜,莹饰藏护,执为己有,计为我所,我及我所。

「我及我所」这个「所」字,有的本子还是个「我」:「我及我我」,有的本子这样子说。

这底下是第六显这个「意」:眼、耳、鼻、舌、身、意,这个意根。意根分两科。第一科是「显义」,又分两科:第一科「约俱生我辨」,第二科约「分别我辨」。现在是「约俱生我辨」。

「愚夫长夜」,我们没得圣道的人、没有无漏智慧的人,就叫做「愚夫」。「长夜」就是无明。虽然是无量劫了,太阳也出来了,日月这么样莹载的境界;但是都是夜,就是我们内心有无明。在无明里生活的愚夫,「莹饰藏护」,要庄严。这个「莹」,有一个光明的意思,还有一个清洁的意思。就是总而言之是爱着这个境界,要庄严他、要装饰他、要保护他,这是约俱生我执。在《显扬圣教论》上说,你只要是执着有我,没有不生爱取的,一定爱着这个我,自然是个样子。

「执为己有」,这是我的,这个意是我的,可以这样讲。这样讲就是这个意之外有个我,而这个意是属于我的,所以叫做「执为已有」。「执为己有」,所以叫做「我所」──「计为我所」。「我及我我」,或者是这个「我及我我」这第一个「我」就是执这个意就是我,那就不是我所了。若「我我」那就不同了,是我家的我;或者是:前一念的意是后一念的我,所以叫做「我我」;那样若说「我所」也可以,它的含义不差别。这是「约俱生我辨」,与生俱来的这种自然是这样子,不管他是学习、相信宗教,不相信宗教,都是有这种分别、有这种爱的。

底下「又诸世间,依此假立」,这是第二科约「分别我辨」。「分别我辨」就是经过了观察、思惟、学习,或者读过书的人、相信宗教的人,那他就不同了,他就会说出一大套理论来。

 

午二、分别我辨

又诸世间,依此假立种种名想;谓之有情、人、与命者、生者、意生、及儒童等。

「又诸世间」,就是这一切有情的世间,读书的人。「依此假立」,就是依此俱生我,就会安立出来种种的名堂。种种的名想,依此假立种种的名字。这个「想」就是能安立的,你要有想你才能安立,不想是不能安立的,所以叫「名想」。怎么安立呢?「谓之有情」,就是你这个人有眼、耳、鼻、舌、身、意,有色、声、香、味、触、法,有眼识、耳识、乃至意识,他是有情的,有情识。这里这个「情」就是识也,有识。本论后边的文有解释这句话,这若是按照佛法来说,就是一切贤圣人──佛法中所说的贤圣人,只有这么多,只是有个眼、耳、鼻、舌、身、意,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就是这么多,另外没有「我」的,所以叫「有情」,这是佛教徒是这么解释。那非佛教徒:当然这有情指我嘛!这个生命体里面有一个常恒住不变异的我,他是一切情的根本、是一切法的根本,那么叫做「有情」。

所以「人」,在《大毗婆沙论》上说,人是多思虑的人叫做人;能寂静其心的人叫做人;或者说,约凡夫说,那就还是我:我现在在六道里面是人,而不是其他五道、其他四道。

「与命者」:「命者」就是色心──生理的组织和心理的组织没有分离,还在生活着,还在活泼的生存,所以叫做「命者」。「命者」还是指着这个我说的。「生者」,本论上说他『具足生等法故』,他能够惑业苦、能起烦恼、他会活动、他会受苦,他有这些事情、能生这些事情,叫「生者」;也是指我说的。「意生」也是指「我」说,就是说意的同类,意的同类,这么解释,在本论上这么解释。或者说「意生」就是:这个我是一切法的根本,一切法都由这里开始,叫「意生」;或者说就是有我,我是宇宙的根本,「意生」,还是指我说。

「及儒童等」,或者说这是一个很纯洁的读书人,叫「儒童」。但是我看这个大辞典上,就是在《大毗卢遮那成佛神变加持经》上,这一行禅师那个注解上面──《大日经》的注解上说,说玄奘法师翻译错了,他说这个「儒童」他翻译错了,不应该翻译「儒童」,就是翻译「我」好了。应该翻译「我」,在梵语上那个音是相近的,不应该翻成「儒童」,应该翻成是「我」:就是在生命体里面有一个神我,是这样意思。这是约「分别我执」来说,约分别我执来说就会立出来种种的名,由内心的想安立出来种种的名,名之为我。安立种种名字,总而言之都是我,不过名字不同就是了。

 

巳二、结名

故名为意。

这个意是这样意思,是这样叫做「意」。

 

卯二、外六处(分六科)  辰一、色

数可示现,在其方所,质量可增,故名为色。

前面是「内六处」,是卯一;现在是卯二、是外六尘。外六尘分六科,第一科是「色」。

「数可示现」,他是剎那剎那的出现,他把他的体相、相貌都显现出来。「在其方所」,在他安住的那个地方、在他居住的那个地方。「质量可增」,他那个质的量──他那个质、或者他的量是可以增减,可以增也可以减,若可增当然是也可以减,就是有变化,那叫做「色」。这个色有一个『示现』的意思,在一个地方示现出来它的相貌,他还是有变化的,所以叫做『变碍名之为色』,故名为色。

 

辰二、声

数宣数谢,随增异论,故名为声。

这个声音「数宣数谢」,数数的会宣发出来、发出来,然后数数的又灭了。谢者,灭也。「随增异论」,这个有情的众生会假藉这样的东西,会表达出来不同的异论、不同的言论,假藉它会表达出来不同的言论,那就叫做声,这叫做声音。这个声音这么样讲法,这个名字是这么安立的。

 

辰三、香

离质潜形,屡随风转,故名为香。

这个「香」怎么讲法?这名字怎么安立的呢?这个香它是有体质的,由质发出来这个香,而这个香它不局限在那个质那里,还能离开那个质。离开质的时候就「潜形」,它的形不明显,潜藏起来。「屡随风转」,他常是随着空气飘动,可以到另一个地方去,所以叫做香,这么样讲。

 

辰四、味

可以舌尝,屡招疾苦,故名为味。

这个「味」怎么讲法呢?可以用舌根去品尝:是酸、甜、苦、辣。「屡招疾苦」,因为这个味使令我们受了很多的病苦,其实就是有很多的毒,味里面有毒,所以叫做「味」。这可见若得了禅定生到色界天以上,就没有这一回事了;得到禅定以后,得了禅定的果报,就没有这味的苦恼;若得了圣道,不与万法为伴侣,当然也不需要味,也没有这个事,「屡招疾苦」。

 

辰五、触

数可为身之所证得,故名为触。

「数可为身之所证得」,数数的可以为身所觉知的,「故名为触」。

 

辰六、法

遍能任持唯意境性,故名为法。

「遍能任持」,这是第六,说这个法尘。

「遍能任持」,「法」这个字当「任持」讲:它本身的相貌──色有色的相貌,声、香、味、触、法,眼、耳、鼻、舌、身、意,眼识乃至意识,这个是凡夫众生,那个是圣人,这是初果,那是三果、四果,他都每一法有每一法的义相、体相的,他能摄持住他那个相貌,而是唯独是「意」所缘境的体性,意才有这种功能遍缘一切法,「故名为法」。

 

寅二、结

如是等类,诸法差别应知。

这是结束这一大段。

 

辛二、重说义(分二科)  壬一、嗢柁南

此中重说嗢柁南曰:自性及所依,所缘助伴业;由此五种门,诸心差别转。

「此中重说嗢柁南曰」,这是第二科「重说意」,这个是辛二,辛二这一科。辛二是很远了,是在「意地」初开始「三处所摄」那里,第一科是心意识「别辨相」,第二科就是「重说义」就是到这里。第一科「别辨相」到这说完了,现在是重说前面的大义,而不是用长行说的,是用这个颂。

「自性及所依,所缘助伴业,由此五种门,诸心差别转」。这个《瑜伽师地论》能广、能略,说了很多,然后用要义,把它要义说出几条来,能广、能略,能略、能广;或者先略而后广,或者先广而后略,这个大自在的境界是这样的。

这个意,它有自性及所依、还有所缘、有助伴、有业用,这是五种门。因此而「诸心差别转」,不同不同的活动。这把前面的一大段说完了。这是嗢柁南;嗢柁南底下又有长行。

 

壬二、长行

此中显由五法,六识身差别转。谓自性故、所依故、所缘故、助伴故、业故。

「此中显由五法」,这个颂里面表示什么呢?「显由五法,六识身差别转」。那五法呢?「谓自性故、所依故、所缘故,助伴故、业故」,这一段解释完了。

 

庚二、六善巧摄

又复应知蕴善巧摄、界善巧摄、处善巧摄、缘起善巧摄、处非处善巧摄、根善巧摄。

这是第二科「六善巧摄」。这是第三卷,还是刚才第三卷一开始的时候,一开始的时候那个庚一、「三处所摄」。那个意相广辨的长行里面分三科。第一科「三处所摄」,现在第二科是「善巧所摄」,第三科是「九事所摄」,这样。

这个六个善巧所摄,六善巧是什么呢?这个话应该这样说,前面这个意地说出来五门,就是:「自性、所依、所缘、助伴,业用」这五门。那五门的时候,等到「总显相应」的时候,就把它分成三类:第一个是「三处所摄」,就是把它统合起来,成为色聚、心心所品、无为法,合成这么三聚,这三聚前面这一大段说完了。现在是第二科「六善巧摄」,就是把那个五门──意地的五门,又把它归纳为六种善巧所摄,这样意思。后面那第三科:庚三,是「九事所摄」,就这样子,是这样意思。

看《披寻记》。

 

《披寻记》一○六页:

又复应知蕴善巧摄者:六种善巧建立差别,〈决择分〉中广释其义。(陵本五十三卷十五页)。

「又复应知:蕴善巧摄、界善巧摄、处善巧摄、缘起善巧摄、处非处善摄根善巧摄」,这六种善巧建立的差别,在〈决择分〉中广释其义,这是五十三卷十五页里面说这六种善巧;在《显扬圣教论》上也有解释。这个「善巧」是什么呢?是智慧,就是你有这样的智慧,通达什么叫做「蕴」、什么叫做「界、处、缘起、处非处、根」;你从这六法上去学习,你就有了智慧,有了智慧就通达这六种事,可以两方面这么解释。这是「六善巧摄」。

 

庚三、九事所摄(分四科)  辛一、标

又复应知:诸佛语言,九事所摄。

这是第三科「九事所摄」。这个《瑜伽师地论》说是弥勒菩萨造,这的确是这句话不简单!你敢这么说话?你敢说诸佛语言就是这九种?佛为众生说无量无边的法门,就属于这九类,另外没有第十。我们下面──你看读《瑜伽师地论》下面的文,他那话说得都是很厉害的呀!「就是这么多,不增不减了」,就说这种话,你在别的经论上很少看见这种话。

所以是「九事所摄」。诸佛的法语虽然是无量无边,他的范围就是这九类。那九类呢?

 

辛二、征

云何九事?

 

辛三、列

一、有情事。二、受用事。三、生起事。四、安住事。五、染净事。六、差别事。七、说者事。八、所说事。九、众会事。

「一、有情事。二、受用事。三、生起事。四、安住事。五、染净事。六、差别事。七、说者事。八、所说事。九、众会事」,就是这九种事,另外没有了。这是「标」出来,底下解「释」。

 

辛四、释(分九科)  壬一、有情事

有情事者:谓五取蕴。

有情事是什么呢?「谓五取蕴」,就是色、受、想、行、识──五取蕴。

 

壬二、受用事

受用事者:谓十二处。

受用事是什么?「谓十二处」,就是内六处、外六处。

 

壬三、生起事

生起事者:谓十二分缘起、及缘生。

生起事是什么呢?「谓十二分缘起」,就是我们通常说十二因缘。「缘起及缘生」,「缘起」是因,「缘生」是果;果是缘所生,因为缘能起果,所以「缘起」。你若说是无明缘行、行缘识,无明为缘而有行,行为缘而有识,就是这样子,一个是「缘起」、一个「缘生」辗转的这样子。

 

壬四、安住事

安住事者:谓四食。

安住事是什么呢?「谓四食」,四种食:段食、触食、思食、识食,四种饮食。

 

壬五、染净事

染净事者:谓四圣谛。

染净事是什么呢?「谓四圣谛」。苦、集是染;灭、道是净。

 

壬六、差别事

差别事者:谓无量界。

差别事呢?就是「谓无量界」。无量界有五种无量:一个世界无量、有情界无量、法界无量、所调伏界无量、调伏方便界无量,一共有五种无量。这后面也都有解释。这是「差别事」。

 

壬七、说者事

说者事者:谓佛及彼弟子。

「说者事者」,说者事是什么?「谓佛及弟子」──能演说佛法的只有佛和佛的弟子。

 

壬八、所说事

所说事者:谓四念住等菩提分法。

所说事是说的什么呢?「谓四念住等菩提分法」,就是三十七道品。

 

壬九、众会事

众会事者:所谓八众。一、剎帝利众。二、婆罗门众。三、长者众。四、沙门众。五、四大天王众。六、三十三天众。七、焰摩天众。八、梵天众。

「众会事者」是什么?「所谓八众。一、剎帝利众。二、婆罗门众。三、长者众。四、沙门众」,这都是属于人间的。「五、四大天王众。六、三十三天众。七、焰摩天众。八、梵天众」,这是天。天,「四大天王众、三十三天众、焰摩天众」,这是欲界天,说出来三个;那三个(注:指龤史多天、化乐天、他化自在天)也应该包括在内的,这是欲界天。「八、梵天众」,包括色界天,或者是无色界天也包括在内,这是「众会事」。

这是前面「九事所摄」,第三科,也是讲完了。

 

己二、嗢柁南

又嗢柁南曰:色聚相应品,世相及与缘,善等差别门,巧便事为后。

「总显相应」那里,就是第三卷初「总显相应」那里,有「长行」、有「嗢柁南」。长行完了,现在是「颂」。颂,就是用这一个颂包括前面所说的事。

色聚,就是那个三聚──合成三聚:第一个是色聚,第二个就是心心所品聚,第三个是无为法;但是这里边后面才说到无为。

「世相及与缘」,这是「建立差别」。「世」,是指三世。「相」,是四相,生、老、住、无常。「及与缘」,就是四缘,这是有根境的差别。

这底下「善等差别门」,「善等」是性类差别。底下这个差别,就是根境差别门。「巧便」,就前面六种善巧。这个「事」,就是九事,九事为最后。就是把前面所说的,又用这四句话把他重颂一遍,颂它的大要、大义。

这是把「意地」解释完了。十七地:五识身相应地、意地,这两个地我们学习到这里,下面是有寻有伺等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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