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量香光 · 显密文库 · 手机站]
fowap.goodweb.net.cn
{返回首页}


瑜伽师地论科句披寻记 卷第六
 
{返回 瑜伽师地论科句披寻记 文集}
{返回网页版}
点击:3928
瑜伽师地论科句披寻记卷第六
 
                       弥勒菩萨说
                       唐三藏沙门玄奘奉诏译
                       韩清净科记
 
本地分中有寻有伺等三地之三
 
己四、不如理作意施设建立2 庚一、征
 
复次,云何不如理作意施设建立?
 
庚二、释2 辛一、嗢柁南
 
嗢柁南曰:
 执因中有果 显了有去来 我常宿作因 自在等害法
 边无边矫乱 计无因断空 最胜净吉祥 由十六异论
 
辛二、长行5 壬一、标
 
由十六种异论差别,显不如理作意应知。
 
壬二、征
 
何等十六?
 
壬三、列
 
一、因中有果论,二、从缘显了论,三、去来实有论,四、计我论,五、计常论,六、宿作因论,七、计自在等为作者论,八、害为正法论,九、有边无边论,十、不死矫乱论,十一、无因见论,十二、断见论,十三、空见论,十四、妄计最胜论,十五、妄计清净论,十六、妄计吉祥论。
 
壬四、释16 癸一、因中有果论3 子一、标计2 丑一、所计
 
因中有果论者,谓如有一,若沙门、若婆罗门,起如是见,立如是论:
 
  若沙门若婆罗门起如是见立如是论者:此中沙门、婆罗门,唯是假名,非第一义。由显自心忍可欲乐当所说义,是故说言起如是见。由显授他当所说义,是故说言立如是论。如下自说。(陵本八卷十四页612)
 
常常时、恒恒时,于诸因中具有果性。
 
丑二、能计
 
谓雨[1]众外道作如是计。
 
子二、叙因2 丑一、问
 
问:何因缘故,彼诸外道起如是见,立如是论,显示因中具有果性?
 
丑二、答2 寅一、标
 
答:由教及理故。
 
寅二、释2 卯一、由教
 
教者,谓彼先师所造教藏,随闻转授传至于今,显示因中先有果性。
 
卯二、由理2 辰一、出彼人
 
理者,谓即如彼沙门、若婆罗门,为性寻思,为性观察,住寻伺[2]地,住自办地,住异生地,住随思惟观察行地。
 
  为性寻思等者:于意言境遽务推求,是名寻思。于意言境不甚遽务而随究察,是名观察。未离寻伺欲故,说名住寻伺地。具自辩才,成所立论,说名住自办地。未断三界见所断法种子,说名住异生地。未得诸圣出世间慧,如其所闻随起执着,说名住寻思性观察行地。
 
辰二、明彼思2 巳一、别辨相2 午一、正辨2 未一、辨4 申一、依施设辨
 
彼作是思:若从彼性此性得生,一切世间共知、共立彼为此因,非余。
 
  若从彼性此性得生等者:彼性,谓因;此性,谓果。果从因生,名从彼性此性得生。如谷麦芽从彼谷麦种生,世间共知、共立彼谷麦种是其芽因,非余为因。是第一理。
 
申二、依求取辨
 
又求果者,唯取此因,非余。
 
  又求果者唯取此因非余者:如诸欲求谷麦果者,亦唯执取彼谷麦种以为其因,不取余因。是第二理。
 
申三、依所作辨
 
又即于彼,加功营构诸所求事,非余。
 
  又即于彼加功营构诸所求事非余者:如说工巧智为先,随彼勤劬为建立,工巧业处众具为和合故,工巧业处办,是名加功营构诸所求事。如求谷麦果者,即于彼种加功营构,非于余处。是第三理。
 
申四、依彼生辨
 
又若彼果,即从彼生,不从余生。
 
  又若彼果即从彼生不从余生者:如谷麦果从彼种生,不从余生。是第四理。
 
未二、结
 
是故彼果因中已有。
 
午二、反成
 
若不尔者,应立一切是一切因,为求一果应取一切,应于一切加功营构,应从一切一切果生。
 
巳二、结略义
 
如是由施设故,求取故,所作决定故,生故,彼见因中常有果性。
 
  由施设故等者:此即前说四种道理略义,如其次第配释应知。
 
子三、理破3 丑一、审问所欲
 
应审问彼:汝何所欲?何者因相?何者果相?因果两相为异不异?
 
丑二、推逐征诘2 寅一、无异相难
 
若无异相,便无因果二种决定。因果二种无差别故,因中有果,不应道理。
 
寅二、有异相难4 卯一、更征
 
若有异相,汝意云何?因中果性为未生相?为已生相?
 
卯二、诘非2 辰一、未生相难
 
若未生相,便于因中果犹未生,而说是有,不应道理。
 
辰二、已生相难
 
若已生相,即果体已生,复从因生,不应道理。
 
卯三、显正2 辰一、要待缘
 
是故因中非先有果;然要有因,待缘果生。
 
  因果两相为异不异等者:胜义而言,因果两相非异不异。由顺益义是因义,成办义是果义。望义不同,施设有别,是故因果非定一异。今难彼执相异不异,皆成过失。如文易知。
 
辰二、辨五相2 巳一、总标
 
又有相法于有相法中,由五种相方可了知。
 
巳二、列释
 
一、于处所可得,如瓮中水。二、于所依可得,如眼中眼识。三、即由自相可得,如因自体,不由比度。四、即由自作业可得。五、由因变异故,果成变异;或由缘变异故,果成变异。
 
卯四、结斥
 
是故彼说常常时、恒恒时,因中有果,不应道理。由此因缘,彼所立论非如理说。
 
  又有相法于有相法中等者:诸有为法,名有相法。于余有相法中,说有余有相法,应有五相可得,如文可知。因果两相亦复如是。执常常时、恒恒时于诸因中具有果性,不应道理。
 
丑三、结显二门
 
如是不异相故,异相故,未生相故,已生相故,不应道理。
 
癸二、从缘显了论2 子一、标计2 丑一、所计
 
从缘显了论者,谓如有一,若沙门、若婆罗门,起如是见,立如是论:一切诸法,性本是有,从众缘显,不从缘生。
 
丑二、能计
 
谓即因中有果论者及声相论者作如是计。
 
  一切诸法性本是有等者:胜义而言,一切诸法性非是有;然要有因,待缘果生。今此外道见果先有,复从因生,不应道理。说从缘显,不从缘生,是名从缘显了论者。
 
子二、叙破2 丑一、举因中有果论者3 寅一、叙因2 卯一、问
 
问:何因缘故,因中有果论者见诸因中先有果性从缘显耶?
 
卯二、答2 辰一、标
 
答:由[3]教及理故。
 
辰二、释2 巳一、指由教
 
教如前说。
 
巳二、释由理3 午一、出彼人
 
理者,谓如有一,为性寻思,为性观察,广说如前。
 
午二、明彼思
 
彼如是思:果先是有,复从因生,不应道理。然非不用功为成于果,彼复何缘而作功用?岂非唯为显了果耶?
 
午三、结所立
 
彼作如是妄分别已,立显了论。
 
  然非不用功为成于果等者:为成办果,非不加功营构一切,如是营构为缘,唯为令果显了。是即彼论成立道理。
 
寅二、理破2 卯一、推逐征诘3 辰一、无障缘有障缘难2 巳一、总征
 
应当[4]问彼:汝何所欲?为无障缘而有障碍?为有障缘耶?
 
巳二、别诘2 午一、无障缘难
 
若无障缘者,无障碍缘而有障碍,不应道理。
 
午二、有障缘难2 未一、不障因难2 申一、斥非
 
若有障缘者,属果之因何故不障?同是有故,不应道理。
 
申二、举喻
 
譬如黑暗障瓮[5]中水,亦能障瓮[6]
 
未二、亦障因难
 
若言障缘亦障因者,亦应显因,俱被障故。而言但显因中先有果性,不显因者,不应道理。
 
  无障缘有障缘等者:障,谓障覆令不现前。难彼果性从众缘显,翻征不显应有障缘。若有障缘,因亦应障;若许障因,因亦应显。何故不说?唯立果性从缘显了,不应道理。
 
辰二、有性果性难2 巳一、总征
 
复应问彼:为有性是障缘?为果性耶?
 
巳二、别诘2 午一、有性障缘难
 
若有性是障缘者,是即有性常不显了,不应道理。因亦是有,何不为障?
 
午二、果性障缘难
 
若言果性是障缘者,是则一法亦因亦果,如芽是种子果,是茎等因,是即一法亦显不显,不应道理。
 
  为有性是障缘等者:彼谓因中恒有果性,相不可得,是名有性。若已现前,有相可得,是名果性。今征障缘为是何者?若是有性,应常不显;常不显故,而言从缘显了,不应道理。若是果性,应非一向;非一向故,亦显不显,而但说言从缘显了,亦不应理。
 
辰三、显异不异难2 巳一、总征
 
又今问汝,随汝意答。本法与显为异不异?
 
巳二、别诘2 午一、显不异难
 
若不异者,法应常显,显已复显,不应道理。
 
午二、显异难2 未一、更征
 
若言异者,彼显为无因耶?为有因耶?
 
未二、双破2 申一、无因难
 
若言无因,无因而显,不应道理。
 
申二、有因难
 
若有因者,果性可显,非是因性,以不显因能显于果,不应道理。
 
卯二、结显二门
 
如是无障缘故,有障缘故,有相故,果相故,显不异故,显异故,不应道理。
 
  本法与显为异不异等者:彼谓因中先有果性,是名本法。今征与显为异不异,二俱有过。如文可知。
 
寅三、显正2 卯一、斥他计
 
是故汝言:若法性无,是即无相,若法性有,是即有相;性若是无,不可显了,性若是有,方可显了者;不应道理。
 
  若法性无是即无相等者:胜义而言,若法自相可得,是名有相;与此相违,是名无相。然不应执有性无性。果未生时,相不可得;然有因性,不可谓无。是故汝言若法性无是即无相,若法性有是即有相,不应道理。又复有因待缘果生,果即显了;未显了位,因性非无。是故汝言性若是无不可显了,性若是有方可显了者,亦不应理。
 
卯二、明自说2 辰一、标
 
我今当说:虽复是有,不可取相。
 
辰二、列
 
谓或有远故,虽有而不可取。
 
  或有远故虽有而不可取者:此说处所极远,色境虽有而非现前,故不可取。如前意地说。(陵本三卷五页206)
 
又由四种障因障故,而不可取。
 
  又由四种障因障故而不可取者:此中四障,谓覆蔽障、隐没障、映夺障、幻惑障。如下闻所成地释。(陵本十五卷八页1304)
 
复由极微细故,而不可取。
 
  复由极微细故而不可取者:此微细性,略有三种。一、损减微细性,二、种类微细性,三、心自在转微细性。如下决择分释。(陵本五十四卷十一页4327)
 
或由心散乱故,而不可取。
 
  或由心散乱故而不可取者:此说定地境界非不是有,由心散乱,故不可取。
 
或由根损坏故,而不可取。
 
  或由根损坏故而不可取者:诸根损坏由二因缘,一、由羸损故;二、由全坏故。又意根坏由四因缘,如下决择分释。(陵本五十四卷二十一页4378)
 
或由未得彼相应智故,而不可取。
 
  或由未得彼相应智故而不可取者:此说胜义谛相非不是有,然由未得彼相应智,故不可取。
 
丑二、例声相论者3 寅一、例同
 
如因果显了论不应道理,当知声相论者亦不应理。
 
寅二、显别
 
此中差别者,外声论师起如是见,立如是论:声相常住,无生无灭;然由宣吐方得显了。
 
寅三、结非
 
是故此论如显了论,非应理说。
 
  声相常住无生无灭等者:胜义而言,声非恒有。谓由现在方便生故。外声论师立声是常,从缘显了,例如前破。当知非理。
 
癸三、去来实有论3 子一、标计
 
去来实有论者,谓如有一,若沙门、若婆罗门、若在此法者,由不正思惟故,起如是见,立如是论:有过去,有未来,其相成就,犹如现在,实有非假。
 
  若在此法者者:诸佛弟子,名在此法。简彼外法,故得此称。
 
子二、叙因2 丑一、问
 
问:何因缘故,彼起如是见,立如是论?
 
丑二、答2 寅一、总标
 
答:由教及理故。
 
寅二、别释2 卯一、由教2 辰一、外道摄
 
教如前说。
 
辰二、内法摄2 巳一、标因
 
又在此法者,于如来经不如理分别故。
 
巳二、举教3 午一、十二处有教2 未一、引说
 
谓如经言:一切有者,即十二处。
 
未二、叙执
 
此十二处,实相是有。
 
午二、有过去业教
 
又薄伽梵说有过去业。
 
午三、有过去色等教
 
又说有过去色、有未来色,广说乃至识亦如是。
 
卯二、由理3 辰一、出彼人
 
理者,谓如有一,为性寻思,为性观察,广说如前。
 
辰二、显彼思
 
彼如是思:若法自相安住,此法真实是有。此若未来无者,尔时应未受相;此若过去无者,尔时应失自相。若如是者,诸法自相应不成就。由此道理,亦非真实,故不应理。
 
辰三、结彼立
 
由是思惟,起如是见,立如是论:过去、未来性相实有。
 
  彼如是思至性相实有者:此中总显外道、小乘所执。谓若诸法于三世中自相安住,此法真实是有。若许未来无者,尔时应未受相;未受相故,应无现在法生。若许过去无者,尔时应失自相;失自相故,应无业果相续。如是思惟,皆不应理,故说过去、未来性相实有。
 
子三、理破2 丑一、破实有体3 寅一、显彼过2 卯一、别征诘3 辰一、自相故2 巳一、总征
 
应审问彼:汝何所欲?去来二相与现在相为一为异?
 
巳二、别诘2 午一、相一难
 
若言相一,立三世相,不应道理。
 
午二、相异难
 
若相异者,性相实有,不应道理。
 
  去来二相与现在相为一为异等者:胜义而言,过未无相。由已灭故,或未生故。唯现在法已生未灭,有相可得。今难彼执过去、未来性相实有,双征与现在相为一为异?若相是一,应不说三;若相是异,应假非实。故不应理。
 
辰二、共相故2 巳一、总征
 
又汝应说自意所欲。堕三世法,为是常相?为无常相?
 
巳二、别诘2 午一、常相难
 
若常相者,堕在三世,不应道理。
 
午二、无常相难
 
若无常相,于三世中恒是实有,不应道理。
 
  堕三世法为是常相等者:胜义而言,堕三世法唯是无常,有生灭故。今双征彼为常、无常,二俱有过。如文可知。
 
辰三、来故等2 巳一、举未来向现在2 午一、总征
 
又今问汝,随汝意答。为计未来法来至现在世耶?为彼死已,于此生耶?为即住未来为缘,生现在耶?为本无业,今有业耶?为本相不圆满,今相圆满耶?为本异相,今异相耶?为于未来有现在分耶?
 
  为计未来法来至现在等者:此难彼执有未来法,性相实有,从彼未来,现在法生。总有七难,如文可知。与下决择分中文义无别。然彼唯说六种道理,应对勘之。(陵本五十一卷十五页4115)
 
午二、别诘4 未一、来至现在难
 
若即未来法来至现在者,此便有方所;复与现在应无差别;复应是常;不应道理。
 
  若即未来法至复应是常不应道理者:此第一难,有三过失。一、有方所过。非彼未来法有方所可得,若来至现在,此便有方所。二、与现无别过。现在世法容有方所,若计未来亦有方所,即与现在应无差别。三、是常过。未来、现在若无差别,便应是常。
 
未二、死已现生难
 
若言未来死已现在生者,是即未来不生于今;现在世法本无今生;又未来未生而言死没;不应道理。
 
  若言未来死已至而言死没不应道理者:此第二难,亦有三失。一、未来不生于今失。未来若死,是即非彼能生于今;而言未来受相能生现在,不应道理。二、现在世法本无今生失。汝许现在世法从未来生,若未来法不生于今,是即现在世法本无今生;而言未来实有其相成就,不应道理。三、未来未生而有死没失。非未来未已生法有死后义;而言未来死已,不应道理。
 
未三、为缘生现难
 
若言法住未来,以彼为缘生现在者,彼应是常;又应本无今生,非未来法生;不应道理。
 
  若言法住未来至未来法生不应道理者:此第三难,有二过失。一、是常失。若法已生,可有缘义;若未生法许为缘者,是则彼缘应是常有,不应道理。二、非未来法生失。异法相望,可有缘义;若未来法许为缘者,是则未来便成异法。现在世法从异法生,非未来生。如是现法还成本无今生,非未来有。
 
未四、业等成过难2 申一、举业2 酉一、本无今有难
 
若本无业用,今有业用,是则本无[7]今有,便有如前所说过失,不应道理。
 
酉二、本法一异难2 戌一、总征
 
又汝何所欲?此业用与彼本法为有异相?为无异相?
 
戌二、别诘2 亥一、有异相难
 
若有异相,此业用相未来无故,不应道理。
 
亥二、无异相难
 
若无异相,本无业用,今有业用,不应道理。
 
  若本无业用今有业用等者:此第四难。初难业用本无今有,便非未来法生。由是说有如前过失。次难业用与彼本法为异不异。若相有异,然不可得;而说是有,故不应理。若相无异,应亦可得;而说本无今有,亦不应理。
 
申二、例相圆满等2 酉一、例同
 
如无业用有此过失,如是相圆满、异相、未来分相应知亦尔。
 
  如无业用至应知亦尔者:此后三难,例无业用过失应知。谓说业用本无今有,具如前显,有其过失。如是本相不圆满,今相圆满;本异相、今异相;及与未来有现在分相;说未来有皆不得成。本异相、今异相者,谓于未来,有未来分及有因分,由此二种其相有异,名本异相。来至现在,有现在分及有果分,由此二种其相有异,名今异相。如下决择分释。(陵本五十一卷十五页4117)未来分相者,谓未来法来至现在,有现在分相应知。
 
酉二、显别
 
此中差别者,复有自性杂乱过失故,不应道理。
 
  复有自性杂乱过失者:谓彼本法相不圆满,或复圆满;或有因分,或有果分;如是故成自性杂乱过失。
 
巳二、例现在往过去
 
如未来向现在如是,现在往过去,如其所应过失应知。谓即如前所计诸因缘及所说破道理。
 
卯二、结略义
 
如是自相故,共相故,来故,死故,为缘生故,业故,相圆满故,相异故,未来有分故,说过去未来体实有论,不应道理。
 
寅二、释妨难2 卯一、叙难
 
如是说已,复有难言:若过去、未来是无,云何缘无而有觉转?若言缘无而有觉转者,云何不有违教过失?如说:一切有者,谓十二处。
 
  如是说已至谓十二处者:此中外难略有二种。一、缘无觉转难,此难通说一切世间。二、违教过失难,此难唯说在此法者。下文征破,随此应知。
 
卯二、征破2 辰一、总征
 
我今问汝,随汝意答。世间取无之觉为起耶?为不起耶?
 
辰二、别诘2 巳一、无觉不起难2 午一、世间相违过
 
若不起者,能取无我、兔角、石女儿等觉皆应是无,此不应理。
 
午二、自教相违过
 
又薄伽梵说:我诸无谄声闻,如我所说正修行时,若有知有,若无知无,此不应理[8]
 
巳二、缘无觉起难2 午一、总征
 
若言起者,汝意云何?此取无觉,为作有行?为作无行?
 
午二、别诘2 未一、作有行难
 
若作有行,取无之觉而作有行,不应道理。
 
未二、作无行难2 申一、更征
 
若作无行者,汝何所欲?此无行觉,为缘有事转?为缘无事转?
 
申二、逐诘2 酉一、缘有事转难
 
若缘有事转者,无行之觉缘有事转,不应道理。
 
酉二、缘无事转难
 
若缘无事转者,无缘无觉,不应道理。
 
寅三、释密意3 卯一、释十二处有教3 辰一、标密说
 
又虽说一切有者,谓十二处;然于有法密意说有有相,于无法密意说有无相。
 
辰二、释所以
 
所以者何?若有相法能持有相,若无相法能持无相;是故俱名为法,俱名为有。
 
辰三、结彼过
 
若异此[9]者,诸修行者唯知于有,不知于无;应非无间观所知法,不应道理。
 
  又虽说一切有者谓十二处等者:此中总说一切谓十二处,然意唯难法处所摄非实有境。由世尊说:由二种缘,诸识得生。谓眼及色,如是广说乃至意法。若意亦缘非有事境而得生者,云何不有违教过失?如世尊言:过去诸行为缘生意,未来诸行为缘生意。是故得知过去、未来诸行实有。当知此难唯在此法者,于如来经不如理分别,故作是说。今依理释。谓于有法密意说有有相,于无法密意说有无相。此中法言,通有非有。由能执持诸五识身所不行义,故佛世尊假说名法,是谓密意。由有性者,安立有义能持有义;若无性者,安立无义能持无义;故皆名法。由彼意识,于有性义,若由此义而得安立,即以此义起识了别;于无性义,若由此义而得安立,即以此义起识了别;故俱名有。若于二种不由二义起了别者,不应说意缘一切义、取一切义,诸修行者应不遍观一切所知,不应道理。下决择分有五言论道理,证成意识缘无为境,皆应了知。(陵本五十二卷二页4146)
 
卯二、释有过去业教3 辰一、标密说
 
又虽说言有过去业;由此业故,诸有情受有损害受、受[10]无损害受。此亦依彼习气,密意假说为有。
 
辰二、释因缘
 
谓于诸行中,曾有净不净业若生若灭。由此因缘,彼行胜异相续而转,是名习气。由此相续所摄习气故,爱不爱果生。
 
辰三、结彼过
 
是故于我无过,而汝不应道理。
 
  又虽说言有过去业至不应道理者:于现法中领纳苦受,名受有损害受;领纳乐受、不苦不乐受,名受无损害受。如是诸受,或异熟摄,或异熟生,随应当知。以彼唯是业所引故,先所作业虽已谢灭而不舍离;依自相续而得生起,是名习气。依此习气,世尊假说有过去业,是谓密意。净不净业先造作已,名曾生灭。从是以后,爱取为缘,展转增胜相续而生,名胜异转。即此名为彼业习气。由是而言有过去业。
 
卯三、有过去色等教3 辰一、标密说
 
复虽说言有过去色、有未来色、有现在色,如是乃至识亦尔者,此亦依三种行相密意故说。
 
辰二、列三相
 
谓因相、自相、果相。
 
辰三、别配属
 
依彼因相,密意说有未来;依彼自相,密意说有现在;依彼果相,密意说有过去;是故无过。
 
  依彼因相密意说有未来等者:若法未受,待缘当生,是名因相;若法正受,体未坏灭,是名自相;若法已受,体已坏灭,是名果相。为显三世诸行无常,故作是说。
 
丑二、破实有相3 寅一、标破
 
又不应说过去、未来是实有相。
 
寅二、征因
 
何以故?
 
寅三、释成3 卯一、未来相2 辰一、标
 
应知未来有十二种相故。
 
辰二、列
 
一、因所显相,二、体未生相,三、待众缘相,四、已生种类相,五、可生法相,六、不可生法相,七、未生杂染相,八、未生清净相,九、应可求相,十、不应求相,十一、应观察相,十二、不应观察相。
 
  未来有十二种相等者:初三易知。如过去、现在法是已生相,未来当生,知亦应尔,是名第四已生种类相。三界系法未断未尽,是名第五可生法相。与此相违,般涅槃法,是名第六不可生法相。未生法中,若杂染摄,是名第七未生杂染相。若清净摄,是名第八未生清净相。于三求中,无上梵行求,是名第九应可求相。欲求、有求、邪梵行求,是名第十不应求相。于佛善说法毗奈耶如理思惟当所得相,是名十一应观察相。与此相违,是名十二不应观察相。
 
卯二、现在相2 辰一、标
 
当知现在亦有十二种相。
 
辰二、列
 
一、果所显相,二、体已生相,三、众缘会相,四、已生种类相,五、一剎那相,六、不复生法相,七、现杂染相,八、现清净相,九、可喜乐相,十、不可喜乐相,十一、应观察相,十二、不应观察相。
 
  现在亦有十二种相等者:此中为显现在无常,剎那不住,是故说言一剎那相。剎那以后,决定坏灭,因已受用,无更生义,是故说言不复生法相。一切杂染所显,一分清净所显,由是故说现杂染相、现清净相。境有可爱、不可爱别,由是说言可喜乐相、不可喜乐相。于佛善说法毗奈耶如理思惟现所得相,是名应观察相。与此相违,是名不应观察相。
 
卯三、过去相2 辰一、标
 
当知过去亦有十二种相。
 
辰二、列
 
一、已度因相,二、已度缘相,三、已度果相,四、体已坏相,五、已灭种类相,六、不复生法相,七、静息杂染相,八、静息清净相,九、应顾恋处相,十、不应顾恋处相,十一、应观察相,十二、不应观察相。
 
  过去亦有十二种相等者:因已受尽,是名已度因相。缘已谢灭,是名已度缘相。自性已灭,是名已度果相。因果已受用故,由是说言不复生法相。染净功用已谢故,由是说言静息杂染相、静息清净相。若于过去净修梵行,是名应顾恋处相。受用诸欲,是名不应顾恋处相。于佛善说法毗奈耶如理思惟已所得相,是名应观察相。与此相违,是名不应观察相。
 
癸四、计我论4 子一、标计2 丑一、所计
 
计我论者,谓如有一,若沙门、若婆罗门,起如是见,立如是论:有我、萨埵、命者、生者、有养育者、数取趣者,如是等谛实常[11]住。
 
丑二、能计
 
谓外道等作如是计。
 
  有我萨埵至作如是计者:胜义而言,唯于诸行假立我等诸差别名,非有我等谛实常住。由于五取蕴我我所现前行故,假名为我。由诸贤圣如实了知唯有此法,更无余故。又复于彼有爱着故,假名有情。即此萨埵由寿和合现存活故,假名命者。由具生等所有法故,假名生者。由能增长后有业故,假名有养育者。由能数数往取诸趣无厌足故,假名数取趣者。复有所余意生、摩纳缚迦我差别名,此不具说,故置等言。如下异门分释。(陵本八十三卷十六页6323)彼外道等于此我等诸差别名不如实知故,计我等是谛、是实、是常住法。
 
子二、叙因2 丑一、问
 
问:何故彼外道等起如是见,立如是论?
 
丑二、答2 寅一、总标
 
答:由教及理故。
 
寅二、别释2 卯一、由教
 
教如前说。
 
卯二、由理2 辰一、出彼人
 
理者,谓如有一,为性寻思,为性观察,广说如前。
 
辰二、显彼思2 巳一、标列二因
 
由二种因故。一、先不思觉,率尔而得有萨埵觉故;二、先已思觉,得有作故。
 
巳二、别释其相2 午一、不觉为先而起我觉3 未一、标
 
彼如是思:若无我者,见于五事不应起于五有我觉。
 
  由二种因故等者:谓于五取蕴先无我思,率尔而起有萨埵觉,是第一因。又于见色闻声等业,先有我思,方有所作,是第二因。由此二因,故说有我。
 
未二、列5 申一、于色
 
一、见色形已,唯应起于色形之觉,不应起于萨埵之觉。
 
  见色形已等者:此约色蕴为论。谓见有情容色形貌,起有情觉;若无我者,此不应尔。
 
申二、于受
 
二、见顺苦乐行已,唯应起于受觉,不应起于胜劣萨埵之觉。
 
  见顺苦乐行已等者:此约受蕴为论。若顺苦品诸根境界,名顺苦行。若顺乐品诸根境界,名顺乐行。诸有情类见顺苦行,起劣我觉;见顺乐行,起胜我觉。若无我者,此不应尔。
 
申三、于想
 
三、见已立名者名相应行已,唯应起于想觉,不应起于剎帝利、婆罗门、吠舍、戍陀罗、佛授、德友等萨埵之觉。
 
  见已立名者名相应行已等者:此约想蕴为论。由诸有情族姓等别,是故安立剎帝利等诸差别名,是谓名相应行。诸有情类见此差别行已,率尔而起剎帝利等彼差别觉。若无我者,此不应尔。
 
申四、于行
 
四、见作净不净相应行已,唯应起于行觉,不应起于愚者、智者萨埵之觉。
 
  见作净不净相应行已等者:此约行蕴为论。谓见有情若作净行,便起智者萨埵之觉;作不净行,便起愚者萨埵之觉。若无我者,此不应尔。
 
申五、于识
 
五、见于境界,识随转已,唯应起于心觉,不应起于我能见等萨埵之觉。
 
  见于境界识随转已等者:此约识蕴为论。境界现前,诸识随转。诸有情类若见此已,便起我能见等萨埵之觉。若无我者,此不应尔。
 
未三、结
 
由如是先不思觉,于此五事唯起五种萨埵之觉,非诸行觉。
 
  于此五事唯起五种萨埵之觉非诸行觉者:谓于五蕴唯起五有我觉,不起彼彼诸事觉故。彼彼诸事唯无常摄,是名诸行。我则不尔,故是常住。
 
是故先不思觉,见已率尔而起,有萨埵觉故,如是决定知有实我。
 
午二、思觉为先见有所作3 未一、标
 
又彼如是思:若无我者,不应于诸行中,先起思觉,得有所作。
 
未二、释2 申一、约见色等辨2 酉一、举眼见
 
谓我以眼当见诸色,正见诸色,已见诸色;或复起心,我不当见。如是等用,皆由我觉行为先导。
 
酉二、例耳等
 
如于眼见如是,于耳鼻舌身意,应知亦尔。
 
申二、约作业等辨
 
又于善业造作、善业止息,不善业造作、不善业止息,如是等事皆由思觉为先方得作用,应不可得。
 
未三、结
 
如是等用,唯于诸行,不应道理。由如是思,故说有我。
 
  由如是思故说有我者:此中思言,唯说思觉,非谓寻思。唯结第二因故。
 
子三、理破2 丑一、别征诘2 寅一、诘二因2 卯一、不觉为先而起我觉难4 辰一、即事异事难2 巳一、总征
 
我今问汝,随汝意答。为即于所见事起萨埵觉?为异于所见事起萨埵觉耶?
 
巳二、别诘2 午一、即所见事难
 
若即于所见事起萨埵觉者,汝不应言:即于色等计有萨埵、计有我者,是颠倒觉。
 
  若即于所见事起萨埵觉等者:此难违彼自宗。彼计思觉为我,非即色等。故作是难。
 
午二、异所见事难2 未一、约色蕴辨
 
若异于所见事起萨埵觉者,我有形量,不应道理。
 
未二、约余蕴辨
 
或有胜劣,或剎帝利等,或愚或智,或能取彼色等境界,不应道理。
 
  若异于所见事起萨埵觉等者:于色事中形量可得,于受事中胜劣可得,于想事中剎帝利等可得,于行事中愚智可得,于识事中能取境界可得;我若异于所见事者,便不应起形量等觉。非我自性有形量等故。此不应理。
 
辰二、自体余体难2 巳一、总征
 
又汝何所欲?为唯由此法自体起此觉耶?为亦由余体起此觉耶?
 
巳二、别诘2 午一、唯由自体难
 
若唯由此法自体起此觉者,即于所见起彼我觉,不应说名为颠倒觉。
 
  若唯由此法自体起此觉等者:色等五事其相各别,今此说名此法自体。谓如前说色有形量,乃至识能取境。若唯由此而起形量等觉,便不应言即于色等计有萨埵、计有我者,是颠倒觉。
 
午二、亦由余体难
 
若亦由余体起此觉者,即一切境界各是一切境界觉因,故不应理。
 
  若亦由余体起此觉等者:色等法外别有实我,是名余体。若亦由实我而起形量等觉者,是则非唯自境界事为自境界觉因;即应一切境界各是一切境界觉因。许由余体起此觉故。
 
辰三、情非情数难2 巳一、总征
 
又汝何所欲?于无情数有情觉,于有情数无情觉,于余有情数余有情觉,为起为不起耶?
 
巳二、别诘2 午一、起异觉难
 
若起者,是即无情应是有情,有情应是无情,是[12]余有情应是余有情,此不应理。
 
  若起者是即无情应是有情等者:汝若许起此等觉者,此觉应是颠倒而非真实。汝有我觉,当知亦尔。故不应理。
 
午二、不起异觉难
 
若不起者,则诽[13]拨现量,不应道理。
 
  若不起者则诽拨现量等者:现见世间起颠倒觉。如于远处见杌为人,即于无情起有情觉。如是于有情数起无情觉,于余有情数起余有情觉,颠倒亦尔。汝若不许起此颠倒觉者,便与世间现量相违。诽拨为无,不应道理。
 
辰四、现量比量难2 巳一、总征
 
又汝何所欲?此萨埵觉为取现量义?为取比量义耶?
 
巳二、别诘2 午一、取现量义难
 
若取现量义者,唯色等蕴是现量义,我非现量义,故不应理。
 
  若取现量义等者:义谓境界。若取现量境界起萨埵觉者,即唯色等现量可取。离色等外,别无实我是其现量,故不应理。
 
午二、取比量义难
 
若取比量义者,如愚稚等未能思度,不应率尔起于我觉。
 
  若取比量义等者:思量比度,是谓比量。若取比量境界起萨埵觉者,便不应言率尔起于我觉。又愚稚等未能思度,彼亦不应起于我觉。
 
卯二、思觉为先得有所作难5 辰一、觉我为因难2 巳一、总征
 
又我今问汝,随汝意答。如世间所作,为以觉为因?为以我为因?
 
巳二、别诘2 午一、以觉为因难
 
若以觉为因者,执我所作,不应道理。
 
午二、以我为因难
 
若以我为因者,要先思觉,得有所作,不应道理。
 
  如世间所作等者:自下难第二因。如见色闻声等,及造作止息业,皆世间摄故,名世间所作。今双征彼,为觉为因?为我为因?觉非即我,我非即觉,而言由我觉故得有所作,不应道理。如文易知。
 
辰二、因常无常难2 巳一、总征
 
又汝何所欲?所作事因常无常耶?
 
巳二、别诘2 午一、无常难
 
若无常者,此所作因,体是变异;执我有作,不应道理。
 
  若无常等者:谓所作因若许无常,是则彼体非无变异;便不应执我有所作。以汝许我是常住故。
 
午二、常难
 
若是常者,即无变异;无变有作,不应道理。
 
  若是常等者:谓所作因若许是常,是即彼体应无变异;无变异故,应无有作。而言我有所作,亦不应理。
 
辰三、我动无动难2 巳一、总征
 
又汝何所欲?为有动作之我能有所作?为无动作之我有所作耶?
 
巳二、别诘2 午一、有动我难
 
若有动作之我能有所作者,是即常作,不应复作。
 
  若有动作之我等者:汝执我常。若许有动作我能有所作者,是即所作应亦是常;不应作已复有所作。然实不尔。犹如眼根,屡观众色,观而复舍;又如耳根,数数于此声至能闻。如是等用皆非常作,而是复作。汝动作我,不应道理。
 
午二、无动我难
 
若无动作之我有所作者,无动作性,而有所作,不应道理。
 
  若无动作之我等者:若我性无动作,便非能有所作;言有所作,自语相违,不应道理。
 
辰四、作因有无难2 巳一、总征
 
又汝何所欲?为有因故我有所作?为无因耶?
 
巳二、别诘2 午一、有因难
 
若有因者,此我应由余因策发方有所作,不应道理。
 
  若有因等者:若许有因,我有所作,是则此我应待余因方有所作;而言以我为因而有所作,不应道理。
 
午二、无因难
 
若无因者,应一切时作一切事,不应道理。
 
  若无因等者:若许无因,我有所作,汝我是常,应一切时作一切事。然实不尔,故不应理。
 
辰五、作依自他难2 巳一、总征
 
又汝何所欲?此我为依自故能有所作?为依他故能有所作?
 
巳二、别诘2 午一、依自难
 
若依自者,此我自作老病死苦杂染等事,不应道理。
 
  若依自等者:若唯依自我有所作,是则此我不应自作老病死苦杂染等事。非所愿故。然有是事,故不应理。
 
午二、依他难
 
若依他者,计我所作[14],不应道理。
 
  若依他等者:若许依他我有所作,是则非我能有所作;而计我作,不应道理。
 
寅二、破所计8 卯一、于诸蕴中假施设故2 辰一、总征
 
又我今问汝,随汝意答。为即于蕴施设有我?为于诸蕴中?为蕴外余处?为不属蕴耶?
 
辰二、别诘4 巳一、即蕴难
 
若即于蕴施设我者,是我与蕴无有差别;而计有我谛实常住,不应道理。
 
  若即于蕴施设我等者:蕴是无常,而计我常,故不应理。
 
巳二、于诸蕴中难2 午一、总征
 
若于诸蕴中者,此我为常?为无常耶?
 
午二、别诘2 未一、常难3 申一、难有损益
 
若是常者,常住之我为诸苦乐之所损益,不应道理。
 
申二、难起法非法
 
若无损益,起法非法,不应道理。
 
申三、难蕴应不起等
 
若不生起法及非法,应诸蕴身毕竟不起;又应不由功用,我常解脱。
 
  若是常等者:苦乐无常,故有损益;我若常住,应无损益。此不应理。若无损益,应不发起正行邪行。正行名法,邪行名非法。而汝计我起法非法,不应道理。若不生起法及非法,是则应无爱非爱果自体得生;此不生故,应诸蕴身毕竟不起。又应不修梵行,常住解脱。
 
未二、无常难2 申一、离蕴不可得
 
[15]无常者,离蕴体外,有生有灭相续流转法不可得,故不应理。
 
申二、此后不作得
 
又于此灭坏,后于余处不作而得,有大过失,故不应理。
 
  若无常等者:唯诸蕴体有生有灭,故是无常;于诸蕴中说有实我,体是无常,而不可得。以离蕴外别无所余生灭法故。又若说言我有生灭,相续流转,是则常住之我应许于此灭坏;后于余处不作而得,成大过失。
 
巳三、蕴外余处难
 
若蕴外余处者,汝所计我应是无为,不应道理。
 
  若蕴外余处等者:蕴是无常,唯是有为;若于蕴外余处施设有我,是则汝我应是无为。与蕴异故。
 
巳四、不属于蕴难
 
若不属蕴者,我一切时应无染污,又我与身不应相属,此不应理。
 
  若不属蕴等者:蕴有取法,故是染污;若不属蕴施设有我,是则我应常无染污。又与蕴身都不相属。然实不尔,故不应理。
 
卯二、由于彼相安立为有故2 辰一、总征
 
又汝何所欲?所计之我,为即见者等相?为离见者等相?
 
辰二、别诘2 巳一、即见者等相难2 午一、更征
 
若即见者等相者,为即于见等假立见者等相?为离于见等别立见者等相?
 
午二、别诘2 未一、即于见等假立见者等相难
 
若即于见等假立见者等相者,则应见等是见者等;而汝立我为见者等,不应道理。以见者等与见等相无差别故。
 
  若即于见等假立见者等相等者:胜义而言,即于见等假立见者等相。如有颂言:诸行皆剎那,住尚无况用,即说彼生起,为用为作者。(陵本十六卷七页1389)离见等外,别无见者等相。而汝立我为见者等,不应道理。相无别故。
 
未二、离于见等假立见者等相难2 申一、更征
 
若离于见等别立见者等相者,彼见等法为是我所成业?为是我所执具?
 
申二、别诘2 酉一、我所成业难2 戌一、喻破5 亥一、喻如种子
 
若是我所成业者,若如种子,应是无常,不应道理。
 
亥二、喻如陶师等
 
若言如陶师等,假立丈夫。此我应是无常,应是假立;而汝言是常是实,不应道理。
 
亥三、喻如具神通者
 
若言如具神通,假立丈夫。此我亦应无常假立,于诸所作随意自在。此亦如前,不应道理。
 
亥四、喻如地大2 天一、无常难
 
若言如地,应是无常。
 
天二、无业用难3 地一、标
 
又所计我,无如地大显了作[16]业,故不应理。
 
地二、征
 
何以故?
 
地三、释
 
世间地大所作业用,显了可得。谓持万物令不坠下。我无是业显了可得。
 
亥五、喻如虚空2 天一、非实有难
 
若如虚空,应非实有。唯于色无假立空故,不应道理。
 
天二、无业用难2 地一、标非
 
虚空虽是假有,而有业用分明可得;非所计我,故不应理。
 
地二、随释
 
世间虚空所作业用分明可得者,谓由虚空故,得起往来屈伸等业。
 
戌二、结斥
 
是故见等是我所成业,不应道理。
 
酉二、我所执具难2 戌一、喻如镰破
 
若是我所执具者,若言如镰。如离镰外,余物亦有能断作用;如是离见等外,于余物上见等业用不可得故,不应道理。
 
戌二、喻如火破3 亥一、标
 
若言如火,则徒计于我,不应道理。
 
亥二、征
 
何以故?
 
亥三、释
 
如世间火,离能烧者亦自能烧故。
 
巳二、离见者等相难
 
若言离见者等相别有我者,则所计我相乖一切量,不应道理。
 
  若离于见等别立见者等相等者:自下难见等法,有其二难。一、我所成业难,二、我所执具难。我所成业中复分五难。一、喻如种子难,二、喻如陶师难,三、喻如成就神通难,四、喻如地大难,五、喻如虚空难。于如是难,喻显彼所计我非常非实,亦无业用。随其所应,如文可知。我所执具难中亦有二难。一、喻如镰难,二、喻如火难。喻显我无业用及徒计于我,不应道理。
 
卯三、建立杂染及清净故2 辰一、总征
 
又我今问汝,随汝意答。汝所计我,为与染净相应而有染净?为不与染净相应而有染净耶?
 
辰二、别诘2 巳一、与染净相应难2 午一、举外物
 
若与染净相应而有染净者,于诸行中,有疾疫灾横及彼止息顺益可得。即彼诸行,虽无有我,而说有染净相应。
 
午二、例内身
 
如于外物,内身亦尔。虽无有我,染净义成。故汝计我,不应道理。
 
  若与染净相应而有染净等者:染净相应,唯于诸行有相可得。如诸行中有疾疫灾横,是名染相相应;与此相违,止息顺益,是名净相相应。言有疾疫灾横者,谓为老病死所依处故。言止息顺益者,谓离彼苦,不为愁叹忧苦种种热恼所依处故。如是诸行染净相应,非由有我。譬如世间外物虽无有我,亦有灾横顺益事业成就。如是内身道理亦尔,虽无有我,染净义成。显扬颂云:如世间外物[17],离我有损益;内虽无实我,染净义应成。(显扬论十五卷十五页31,554c)
 
巳二、不与染净相应难
 
若不与染净相应而有染净者,离染净相,我有染净,不应道理。
 
  若不与染净相应而有染净等者:若离诸行染净自相,而别计我有染净相,义不可得,故不应理。
 
卯四、建立流转及止息故2 辰一、总征
 
又我今问汝,随汝意答。汝所计我,为与流转相相应而有流转?为不与流转相相应而有流转及止息耶?
 
辰二、别诘2 巳一、与流转相应难2 午一、标列行相
 
若与流转相相应而有流转及止息者,于诸行中有五种流转相可得。一、有因,二、可生,三、可灭,四、展转相续生起,五、有变异。
 
午二、释无有我
 
若诸行中,此流转相可得,如于身、芽[18]、河、灯、乘等流转作用中,虽无有我,即彼诸行得有流转及与止息,何须计我?
 
  若与流转相相应等者:诸行因果相续不断,是谓流转。此流转相,有五可得,如文易知。即此断灭,说名止息。世间现见内外诸行有流转相及止息相。如身表色,业用为依,转动差别,此内行摄;如种生芽,如河流注,如灯生明,如乘运载,于如是等因缘和合各自有其作业差别,当知此外行摄;是名内外诸行诸流转相。如是诸行,或时流转,或时止息,其相可得;非由有我,何须妄计?
 
巳二、不与流转相应难
 
若不与彼相相应而有流转及止息者,则所计我无流转相而有流转止息,不应道理。
 
  若不与彼相相应等者:汝所计我若不许与流转相应,是则汝我应无流转止息。然实不尔,故不应理。
 
卯五、假立受者作者解脱者故2 辰一、总征
 
又我今问汝,随汝意答。汝所计我,为由境界所生若苦若乐,及由思业,并由烦恼、随烦恼等之所变异,说为受者、作者及解脱者?为不由彼变异,说为受者等耶?
 
辰二、别诘2 巳一、由彼变异难
 
若由彼变异者,是即诸行是受者、作者及解脱者,何须计我?设是我者,我应无常,不应道理。
 
巳二、不由彼变异难
 
若不由彼变异者,我无变异,而是受者、作者及解脱者,不应道理。
 
卯六、施设有作者故2 辰一、总征
 
又汝今应说自所欲。为唯于我说为作者?为亦于余法说为作者?
 
辰二、别诘2 巳一、唯于我难
 
若唯于我,世间不应说火为烧者,光为照者。
 
巳二、亦于余法难
 
若亦于余法,即于见等诸根说为作者,徒分别我,不应道理。
 
  为由境界所生若苦若乐等者:诸行时分若有若无,可计受者、作者及解脱者。如于诸行有苦乐等位,可计我为受者;有善恶等思及贪瞋等烦恼,可计我为作者;于此灭尽,可计我为解脱者;是则我为若苦若乐,及由思业,并为烦恼、随烦恼等之所变异。为许尔耶?为不许耶?二俱有过,如下别破。此中等言,等取诸行灭尽。显扬颂云:位思烦恼分,非常变异故;此若无变异,受作脱非理。(显扬论十四卷十八页31,554c)其义正同。
 
卯七、施设言说故2 辰一、总征
 
又汝应说自意所欲。为唯于我建立于我?为亦于余法建立于我?
 
辰二、别诘2 巳一、唯于我难
 
若唯于我者,世间不应于彼[19]假说士夫身呼为德友、佛授等。
 
巳二、亦于余法难3 午一、标
 
若亦于余法者,是则唯于诸行假说名我,何须更执别有我耶?
 
午二、征
 
何以故?
 
午三、释
 
诸世间人唯于假设士夫之身起有情想,立有情名,及说自他有差别故。
 
  假说士夫身者:于五取蕴假立士夫,是名假设士夫身。
 
卯八、施设见故3 辰一、计我之见善不善难2 巳一、总征
 
又汝何所欲?计我之见为善?为不善耶?
 
巳二、别诘2 午一、是善难
 
若是善者,何为极愚痴人深起我见,不由方便,率尔而起?能令众生怖畏解脱,又能增长诸恶过失?不应道理。
 
午二、不善难
 
若不善者,不应说正及非颠倒。若是邪倒,所计之我体是实有,不应道理。
 
  计我之见为善为不善等者:若计我见为善,是则极愚痴人不应深心生起,亦复不应率尔而起。又复起时,应不能令众生怖畏解脱而求后有,及能增长诸恶过失而堕恶趣。若计我见为不善者,是则彼见应不如理,应是颠倒。若许尔者,颠倒所缘之我而计实有,不应道理。
 
辰二、无我之见善不善难2 巳一、总征
 
又汝何所欲?无我之见为善?为不善耶?
 
巳二、别诘2 午一、是善难
 
若言是善,于彼常住实有我上见无有我,而是善性,非颠倒计,不应道理。
 
午二、不善难
 
若言不善,而一切智者之所宣说,精勤方便之所生起,令诸众生不怖解脱,能速证得白净之果,诸恶过失如实对治,不应道理。
 
  无我之见为善为不善等者:若无我见言是善者,便不应计有常住我。若言不善,便应不为一切智者之所宣说;应非精勤方便之所生起;应不能令不怖解脱、速证白净之果;亦不能令如实对治诸恶过失。然皆不尔,故不应理。
 
辰三、我性我见难2 巳一、总征
 
又汝意云何?为即我性自计有我?为由我见耶?
 
巳二、别诘2 午一、即我性难
 
若即我性自计有我者,应一切时无无我觉。
 
午二、由我见难
 
若由我见者,虽无实我,由我见力故,于诸行中妄谓有我,是故汝计定实有我,不应道理。
 
丑二、结略义
 
如是不觉为先而起彼觉故,思觉为先见有所作故,于诸蕴中假施设故,由于彼相安立为有故,建立杂染及清净故,建立流转及止息故,假立受者、作者、解脱者故,施设有作者故,施设言说故,施设见故,计有实我皆不应理。
 
子四、显正3 丑一、标说
 
又我今当说第一义我相。
 
丑二、释义2 寅一、明假有相2 卯一、遮实
 
所言我者,唯于诸法假立为有,非实有我。然此假我,不可说言与彼诸法异不异性。勿谓此我是实有体,或彼诸法即我性相。
 
  然此假我至即我性相者:以理而言,依实立假,不可说异;然假非实,亦非不异。假我与法亦复如是。若谓此我是实有体,是则可说与彼法异;若谓彼法即我性相,是则可说与法不异。然不如是,勿作是说。
 
卯二、显相2 辰一、别列
 
又此假我是无常相,是非恒相,非安保相,是变坏相,生起法相,老病死相,唯诸法相,唯苦恼相。
 
辰二、引证
 
故薄伽梵说:苾刍当知!于诸法中,假立有我。此我无常无恒,不可安保,是变坏法,如是广说。
 
  又此假我是无常相等者:谓彼诸行剎那剎那坏故,是无常相。自体系属有限住寿故,是非恒相。寿量未满,容被缘坏,非时死故,是非安保相。乃至尔所时住,于其中间不定安乐,是变坏相。如下摄事分说。(陵本八十六卷一页6486)唯诸行生,假立有我,是名生起法相。老病死苦之所随逐,是名老病死相。唯缘生法相续流转,是名唯诸法相。唯是诸行粗重所显,是名唯苦恼相。
 
寅二、释假说因2 卯一、标
 
由四因故,于诸行中假设有我。
 
卯二、列
 
一、为令世间言说易故;二、为欲随顺诸世间故;三、为欲断除谓定无我诸怖畏故;四、为宣说自他成就[20]功德、成就过失,令起决定信解心故。
 
  为宣说自他成就功德等者:补特伽罗品类差别略有二十八种,如下声闻地说。(陵本二十六卷一页2170)于中行向者[21]、住果者,乃至俱分解脱者,是名成就功德差别。贪增上者、瞋增上者,乃至薄尘性者,是名成就过失差别。为显自他诸行因果相续无乱,是故宣说补特伽罗诸差别名。
 
丑三、结非
 
是故执有我论,非如理说。
 
癸五、计常论4 子一、标计2 丑一、所计
 
计常论者,谓如有一,若沙门、若婆罗门,起如是见,立如是论:我及世间皆实常住,非作所作,非化所化,不可损害,积聚而住,如伊师迦。
 
  我及世间皆实常住等者:非由自作,非由他作,是名非作所作;非自在天及梵王等诸变化者之所变化,是名非化所化。此显我及世间是其实有。近王舍城有伊师迦山,坚固常住,不可损害。此喻我及世间是其常住。
 
丑二、能计
 
谓计前际说一切常者、说一分常者,及计后际说有想[22]者、说无想[23]者、说非想非非想者,复有计诸极微是常住者,作如是计。
 
  谓计前际说一切常等者:此中一切常住论者略有二别。一、计我常,二、计极微常。计我常中复略有二。一、计前际常,二、计后际常。前际常中又二。一、说一切常,二、说一分常。后际常中又三。一、说有想,二、说无想,三、说非想非非想。如下摄事分广释其相。(陵本八十七卷二页6557)
 
子二、叙因2 丑一、问
 
问:何故彼诸外道起如是见,立如是论:我及世间是常住耶?
 
丑二、答2 寅一、指广说
 
答:彼计因缘,如经广说,随其所应尽当知。
 
  彼计因缘如经广说者:谓如梵网六十二见经说。
 
寅二、叙差别2 卯一、计前后际常2 辰一、计前际2 巳一、约一切常辨2 午一、依静虑
 
此中计前际者,谓或依下中上静虑起宿住随念,不善缘起,故于过去诸行,但唯忆念,不如实知,计过去世以为前际,发起常见。
 
午二、依天眼
 
或依天眼,计现在世以为前际,于诸行剎那生灭流转不如实知。
 
  此中计前际者至生灭流转不如实知者:此显前际一切常者彼计因缘。彼一切常略有四种,起计因缘总唯有二。一、依静虑起,二、依天眼起。依静虑中,清净有别,谓下中上。由此差别,起宿住念。此宿住念缘彼所闻不正法藏及所信解而得生起,是名不善缘起。由是于过去行不如实知,计曾有我,发起常见,是为一切常中前三常见。依天眼者,彼见有情死时、生时、妙色、恶色、若劣、若胜差别而转。彼于诸行剎那生灭流转不如实知,便计尔时以为前际,发起常见,是为一切常中第四常见。
 
巳二、约一分常辨
 
又见诸识流转相续,从此世间至彼世间无断绝故,发起常见。或见梵王随意成立,或见四大种变异,或见诸识变异。
 
  又见诸识流转相续至诸识变异者:此显一分常者彼计因缘。诸有情类,唯识流转,因果相续,而非是常。彼见此世间灭生彼世间,无断绝故,不如实知因果道理,故起常见。此计我常,名一分常。又见梵王最初生已,诸余世间渐次成立;便计梵王有大自在,能生世间,不知梵王亦世间摄,故起常见。此计梵王是常,名一分常。或见大种有变异故,不见诸识变异,计识自性一分是常。或见诸识有变异故,不见大种变异,计四大种一分是常。如是名为计前际中四一分常。
 
辰二、计后际2 巳一、举因缘
 
计后际者,于想及受虽见差别,然不见自相差别。
 
巳二、明所立
 
是故发起常见,谓我及世间皆悉常住。
 
  计后际者至皆悉常住者:此由生处计我差别。谓见我有一想,或种种想,是名见想差别。有一想者,谓在无色空无边处、识无边处;有种种想者,谓在下地。即如所说,随其次第应知说我有狭小想、有无量想。见我一向有乐有苦,及有乐苦,及不苦不乐,是名见受差别。一向有乐者,谓在下三静虑;一向有苦者,谓在那落迦;有乐有苦者,谓在鬼、傍生、人、欲界天;有不苦不乐者,谓在第四静虑已上,乃至非想非非想处。如下摄事分说。(陵本八十七卷五页6566)彼于当生起如是计,是故说名计后际者。虽于想受见有差别,然计为我,于想及受不如实知,是故说言不见自相差别。
 
卯二、计极微常2 辰一、举因缘
 
又计极微是常住者,以依世间静虑起如是见。由不如实知缘起故,而计有为先,有果集起,离散为先,有果坏灭。
 
辰二、明所立
 
由此因缘,彼谓从众微性,粗物果生,渐析[24]麤物,乃至微住;是故粗物无常,极微是常。
 
  又计极微是常住等者:谓由依止色聚种子功能故,若遇相似缘时,或小聚无间大聚生,或大聚无间小聚生。由此因缘,施设诸聚有增有减。如前意地已说。(陵本三卷三页197)是名色聚缘起道理。由彼于此不如实知,妄计色聚集极微成。要有众微性为先,方有麤物果相集起;彼众微性离散为先,故有粗物果相坏灭。又于极微,唯由分别觉慧分析诸色至极边际而得建立,非由体有,亦不了知,妄计渐析粗物乃至微住。由此因缘,计极微常。
 
子三、理破3 丑一、别征诘2 寅一、诘前后际常2 卯一、总指破我
 
此中计前际后际常住论者,是我执论差别相所摄故。我论已破,当知我差别相论亦已破讫。
 
  是我执论差别相所摄等者:计有实我,是执自性;计我是常,是执差别。实我不有,说何是常?由是说言我论已破,当知我差别相论亦已破讫。
 
卯二、更破执常2 辰一、正破二计2 巳一、计前际常2 午一、约随念难2 未一、总征
 
又我今问汝,随汝意答。宿住之念,为取诸蕴?为取我耶?
 
未二、别诘2 申一、取蕴难
 
若取蕴者,执我及世间是常,不应道理。
 
申二、取我难
 
若取我者,忆念过去如是名等诸有情类,我曾于彼如是名、如是姓[25],乃至广说,不应道理。
 
  若取我等者:忆念过去诸有情众略有八言说句品类差别。何等名为八言说句?谓如是名、如是生类、如是种姓、如是饮食、如是领受苦乐差别、如是长寿、如是久住、如是所有寿量边际。如下菩萨地释。(陵本四十九卷二十页3964)今于此中略不具述,故言乃至广说。此宿住念唯取过去诸行,得有如是品类差别,而非取我,故不应理。
 
午二、约诸识难2 未一、总征
 
又汝意云何?缘彼现前和合色境眼识起时,于余不现不和合境所余诸识,为灭?为转?
 
未二、别诘2 申一、识灭难
 
若言灭者,灭坏之识而计为常,不应道理。
 
申二、识转难
 
若言转者,由一境界,依一切时一切识起,不应道理。
 
  缘彼现前和合色境眼识起时等者:此难前计一分常者说诸识常。以理而言,若色现前和合转故,即于此境唯眼识起。于尔所时,余声等境若已过去,而非现前,非和合转,耳等诸识应即谢灭。汝计识常,为灭为转,皆不应理。如文可知。
 
巳二、计后际常2 午一、总征
 
又汝何所欲?所执之我,由想所作及受所作,为有变异?为无变异?
 
午二、别诘2 未一、有变异难
 
若言有者,计彼世间及我常住,不应道理。
 
未二、无变异难2 申一、约诸想辨
 
若言无者,有一想已,复种种想,复有小想及无量想,不应道理。
 
申二、约诸受辨
 
又纯有乐已,复纯有苦,复有苦有乐,有不苦不乐,不应道理。
 
  所执之我由想所作及受所作等者:此难计后际者,由想及受,说我是常。想受自相既有差别,当知唯是有变异法。若所执我由彼所作而有变异,应非是常;若无变异,应不说有想受差别。此中所作,谓由后际有想及受,安立有我,是故说我由彼所作。
 
辰二、别叙余计2 巳一、计前后际俱行见者2 午一、计色非色等4 未一、是色
 
又若计命即是身者,彼计我是色。
 
未二、非色
 
若计命异于身者,彼计我非色。
 
未三、亦是色亦非色
 
若计我俱遍,无二无阙者,彼计我亦是色亦非色。
 
未四、非色非非色
 
若为对治此故,即于此义中,由异句异文而起执者,彼计我非色非非色。
 
  又若计命即是身者至非色非非色者:此计有我略由三见。计命即身,是名初见。计命异身,是第二见。计我俱遍,无二无阙,是第三见。由依初见,计我是色。依第二见,计我非色。依第三见,我论有二。一、计我亦是色亦非色,二、计我非色非非色。彼同计我遍色非色,无二无阙,与前二别,成第三见。此前所计我亦是色,即后所计我非非色;此前所计我亦非色,即后所计我为非色。后所计我虽同前义,而文句异,故成差别。
 
午二、计边无边等4 未一、有边
 
又若见少色、少非色者,彼计有边。
 
未二、无边
 
若见彼无量者,彼计有无边。
 
未三、亦有边亦无边
 
若复遍见,而色分少、非色分无量,或色分无量、非色分少者,彼计亦有边亦无边。
 
未四、非有边非无边
 
若为对治此故,但由文异,不由义异,而起执者,彼计非有边非无边。
 
  又若见少色少非色等者:若见有色狭小,名见少色;若见无色狭小,名少非色,由此二种,彼计有边。若见彼色非色无量,计有无边。此中有言,谓计有我是无边故。显扬同此。若复遍见色与非色随一狭小或复无量,彼计亦有边亦无边。由文异故,彼计非有边非无边。如是四种我论差别,依前三见,故作是执。由计我是色,或计我非色,狭小无量有差别故,计我有边或是无边。由计我亦是色亦非色,或狭小或无量故,计我亦有边亦无边。由计我非色非非色,或狭小或无量故,计我非有边非无边。
 
巳二、计七种断见论者
 
或计解脱之我,远离二种。
 
  或计解脱之我远离二种者:七种断见论者作如是计:谓我死后,断灭无有,尔时我善断灭,名解脱我。如下断见论说。(陵本七卷八页503)彼所计我,离色非色及边无边,名离二种。
 
寅二、诘极微常5 卯一、由观察不观察故2 辰一、总征
 
又计极微常住论者,我今问汝,随汝意答。汝为观察计极微常?为不观察计彼常耶?
 
辰二、别诘2 巳一、不观察难
 
若不观察者,离慧观察,而定计常,不应道理。
 
巳二、观察难
 
若言已观察者,违诸量故,不应道理。
 
  若言已观察者违诸量故等者:现量、比量及圣教量,是名诸量。诸量为依,能正观察。汝则不尔,诸量相违,故不应理。
 
卯二、由共相故2 辰一、总征
 
又汝何所欲?诸微尘性为由细故,计彼是常?为由与粗果物其相异故,计彼常耶?
 
辰二、别诘2 巳一、由细难
 
若由细者,离散损减,转复羸劣,而言是常,不应道理。
 
  若由细等者:此难彼计离散为先,有果坏灭,及渐析麤物乃至微住。若计极微离散为先,或由分析损至极微;是则极微于粗果物转复羸劣,而言是常,不应道理。
 
巳二、由相异难2 午一、难能生果
 
若言由[26]相异故者,是则极微超过地水火风之相,不同种类相故,而言能生彼类果,不应道理。
 
午二、难无异相
 
又彼极微,更无异相可得,故不中理。
 
  若言由相异故等者:此难彼计以有为先,有果集起,及从众微性粗物果生。如文可知。
 
卯三、由自相故2 辰一、总征
 
又汝何所欲?从诸极微所起粗物,为不异相?为异相耶?
 
辰二、别诘2 巳一、不异相难
 
若言不异相者,由与彼因无差别故,亦应是常;是则应无因果决定,不应道理。
 
  是则应无因果决定者:因非即果,果非即因,相差别故。若言不异,皆应是常;皆是常故,应无变异;依何说有因果差别?如是便无因果决定,故不应理。
 
巳二、异相难2 午一、更征
 
若异相者,汝意云何?为从离散极微,粗物得生?为从聚集耶?
 
午二、别诘2 未一、从离散难
 
若言从离散者,应一切时一切果生;是则应无因果决定,不应道理。
 
  若言从离散等者:独立极微,是名离散。果未起时,彼常恒有。若从离散极微粗果物生,彼粗果物亦应恒有而无坏灭;又应遍一切物而无差别。如是亦无因果决定,故不应理。
 
未二、从聚集难2 申一、更征
 
若从聚集者,汝意云何?彼粗果物从极微生时,为不过彼形质之量?为过彼形质量耶?
 
申二、别诘2 酉一、不过彼量难
 
若言不过彼形质量者,从形质分物,生形质有分物,不应道理。
 
  若言不过彼形质量等者:此由方所难粗果物从极微生。众极微性离散而住,不可执取,是名形质分物。彼粗果物极微集成,而可执取,是名形质有分物。若言不过彼量,应无异相,不可执取,不应说名是有分物。言有分者,谓与极微同在一处,有彼分故。显扬论云:若不过者,粗质碍物应如极微,不可执取;又复世间不见质碍不明净物同在一处,故不应理。(显扬论十四卷二十页31,550a)今准彼释。
 
酉二、过彼量难2 戌一、难本计
 
若言过者,诸极微体无细分故,不可分析,所生粗物亦应是常,亦不中理。
 
戌二、难转计
 
若复说言,有诸极微,本无今起者,是则计极微常,不应道理。
 
  若言过等者:显扬亦云:若过彼量者,过量之处粗质碍物非极微成,应是常住。(显扬十四卷二十一页[27]31,550a)今此中义,诸极微体无细分故,不可分析,故说是常。所生粗物若过彼量,过量之处非极微成,应如极微不可分析,应亦是常。若复说言,过量之处别有极微,本无今起,是则极微不应计常。
 
卯四、由起造故2 辰一、总征
 
又汝何所欲?彼诸极微起造粗物,为如种子等?为如陶师等耶?
 
辰二、别诘2 巳一、喻不相应难2 午一、喻如种子等
 
若言如种子等者,应如种子,体是无常。
 
午二、喻如陶师等
 
若言如陶师等者,彼诸极微应有思虑,如陶师等,不应道理。
 
巳二、同喻无有难
 
若不如种等及陶师等者,是则同喻不可得故,不应道理。
 
卯五、根本所用故2 辰一、总征
 
又汝意云何?诸外物起,为由有情?为不尔耶?
 
辰二、别诘2 巳一、由有情难
 
若言由有情者,彼外麤物由有情生,所依细物不由有情,不应道理。谁复于彼制其功能?
 
巳二、不由有情难
 
若言不由有情者,是则无用,而外物生,不应道理。
 
  诸外物起为由有情等者:以理而言,诸外物起,为诸有情共业所感,是诸有情生所须故。若诸极微起造粗物,是则极微亦同粗物,由有情生。若许尔者,应非是常。若不许者,离有情业,谁复于彼制其功能?为粗物依起造粗物,不应道理。若言麤物不由有情生者,是则无有所须而外物生,不应道理。
 
丑二、明略义2 寅一、破前后际常
 
如是随念诸蕴有情故,由一境界一切识流不断绝故,由想及受变不变故,计彼前际及计后际常住论者,不应道理。
 
寅二、破极微常
 
又由观察不观察故,由共相故,由自相故,由起造故,根本所用故,极微常论不应道理。
 
丑三、总斥非
 
是故计常论者非如理说。
 
子四、显正2 丑一、无变异相2 寅一、标
 
我今当说常住之相。
 
寅二、列
 
若一切时无变异相,若一切种无变异相,若自然无变异相,若由他无变异相。
 
丑二、无生相
 
又无生相,当知是常住相。
 
  我今当说常住之相等者:若去来今无有变异,名一切时无变异相。若无苦乐等受,善恶等思,贪瞋等烦恼差别,名一切种无变异相。若法自性无生无灭,是名自然无变异相。若不为他之所坏灭,是名由他无变异相。圆满解脱,名无生相。如是一切皆常住相。彼我世间皆非有故,云何是常。
 
瑜伽师地论科句披寻记卷第六
 


[1] 「雨」,磧砂、陵本作「兩」。
[2] 「伺」,磧砂、大正、陵本作「思」。
[3] 「由」,磧砂藏作「中」。
[4] 「當」,大正藏作「審」。
[5] 「甕」,磧砂、大正作「盆」。
[6] 同上。
[7] 「無」,磧砂藏作「有」。
[8] 「理」,大正藏作「道理」。
[9] 磧砂藏無「此」字。
[10] 大正藏無「受」字。
[11] 「常」,大正藏作「當」。
[12] 大正藏無「是」字。
[13] 「誹」,磧砂、大正、陵本作「非」。
[14] 「作」,磧砂藏作「依」。
[15] 「若」,磧砂藏作「者」。
[16] 「作」,磧砂藏作「非」。
[17] 「如世間外物」,披尋記原作「知世間外物」。但顯揚論原文為「如世間外物」
[18] 「芽」,磧砂、陵本作「牙」。
[19] 磧沙無「彼」字。
[20] 「成就」,大正作「就成」。
[21] 「行向者」,披尋記原作「行相者」。卷二十六原文作「行向者」。
[22] 「想」,大正作「相」。
[23] 同上。
[24] 「析」,磧砂作「所」。
[25] 「姓」,磧砂作「性」。
[26] 「由」,磧砂作「中」。
[27] 「二十一頁」,披尋記原作「二十頁」。

{返回 瑜伽师地论科句披寻记 文集}
{返回网页版}
{返回首页}

上一篇:瑜伽师地论科句披寻记 卷第七
下一篇:瑜伽师地论科句披寻记 卷第五
 瑜伽师地论科句披寻记 卷第九十二
 瑜伽师地论科句披寻记 卷第十二
 瑜伽师地论科句披寻记 卷第七十七
 瑜伽师地论科句披寻记 卷第五十三
 瑜伽师地论科句披寻记 卷第九十五
 瑜伽师地论科句披寻记 卷第七十五
 瑜伽师地论科句披寻记 卷第四十六
 瑜伽师地论科句披寻记 卷第三十九
 瑜伽师地论科句披寻记 卷第五十八
 瑜伽师地论科句披寻记 卷第三十
全文 标题
 
【佛教文章随机阅读】


{返回首页}

△TOP

- 手机版 -
[无量香光·显密文库·佛教文集]
教育、非赢利、公益性的佛教文化传播
白玛若拙佛教文化传播工作室制作
www.goodweb.net.cn Copyrights reserved
(2003-2015)
站长信箱:yjp99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