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师地论科句披寻记卷第五十七
弥勒菩萨说
唐三藏沙门玄奘奉诏译
韩清净科记
摄决择分中五识身相应地意地之七
辛五、处非处善巧3 壬一、结前生后
如是已说缘起善巧。处非处善巧我今当说。
壬二、决择一切3 癸一、举颂标释2 子一、嗢柁南标
总嗢柁南曰:
体显现初 门差别后
子二、长行别释3 丑一、出体性2 寅一、辨相2 卯一、处
问:何等为处?答:于彼彼事理无相违。
卯二、非处
问:何等非处?答:于彼彼事理有相违。
寅二、结名
是名处非处体。
丑二、显所为
问:何故世尊显示处非处善巧耶?答:为欲显示染污、清净正方便智无失坏故。
丑三、门差别2 寅一、问
问:应以几门观察处非处耶?
寅二、答3 卯一、略标列
答:四。由佛世尊但以四门宣说一切处非处故。何等为四?一、成办门,二、合会门,三、证得门,四、现行门。
卯二、显说意
问:何缘以此四门说处非处?答:为欲示现遍一切种差别门故。
卯三、广分别2 辰一、总征
云何一切种差别?
辰二、别辨4 巳一、成办门3 午一、标说
谓依初成办门,彼所不摄余差别相,我当显示。
依初成办门彼所不摄余差别相者:成办所作,应知成办门摄。若越所作,是名彼所不摄余差别相。如是二相,别配处非处应知。
午二、广释2 未一、标列
当知此差别略说有三种。一、诸根越所作故;二、大种越所作故;三、资生越所作故。
未二、随释3 申一、诸根越所作2 酉一、举初眼根
诸根越所作者,谓无处无位眼能闻声、齅香、尝味、觉诸触等,必无是处;能见诸色,斯有是处。
酉二、例余色根
如眼根,如是所余色根一一相望越用差别,如应当知。
申二、大种越所作2 酉一、举地大
大种越所作者,谓无处无位地能造作水、火、风用,必无是处;能作地用,斯有是处。
酉二、例所余
如是所余大种展转相望越用差别,如应当知。
申三、资生越所作5 酉一、约生芽辨
资生越所作者,谓无处无位从余类种余类芽生,必无是处;唯自种类,斯有是处。
酉二、约出乳辨
无处无位[谷-禾+牛]牛角等而出于乳,必无是处;[谷-禾+牛]彼乳房,斯有是处。
酉三、约出酥辨
无处无位钻摇水瓶而出生酥,必无是处;钻摇于酪,斯有是处。
酉四、约出油辨
无处无位压沙出油,必无是处;压苣蕂等,斯有是处。
酉五、约出火辨
无处无位钻湿木等而出于火,必无是处;钻于干木,斯有是处。
午三、总结
如是等类,应当观察初处非处门差别之相。
巳二、合会门3 午一、征
云何第二处非处门差别?
午二、释6 未一、约光明黑暗辨
谓无处无位光明、黑暗一时合会,无有是处;若有一处无第二生,斯有是处。
未二、约粗分水火辨
无处无位粗分水火一时合会,无有是处;随有一种,斯有是处。
未三、约色聚极微辨
无处无位二粗色聚同据一处,无有是处;
无处无位者:遍一切处、遍一切时都不可得故。
若一极微,斯有是处。
若一极微斯有是处者:由一极微与余粗色和杂不相离故,同据一处,斯有是处。意地中说:即此大种极微与余聚集,能造、所造色处俱故,是名和杂不相离。(陵本三卷二页188)此应准知。
未四、约同类心等辨
无处无位同一种类二心心法俱时合会,无有是处;
同一种类者:此中种类,谓即眼识乃至意识。自类生时,同所依、缘,是故说彼同一种类。下皆准知。
一一而生,斯有是处。
一一而生斯有是处者:谓心心法从自种生,自类相续,不同剎那,是名一一而生。不同色聚前后生时,有增有减,是故依此施设等无间缘。
未五、约同类善等辨
无处无位同一种类若善不善、若善无记不善无记、若苦若乐俱时合会,无有是处;随有一种,斯有是处。
随有一种斯有是处者:或善、不善、无记,或苦或乐,于一剎那随一种生,斯有是处,相相违故。
未六、约爱非爱果辨
无处无位爱非爱果俱时合会,无有是处;若随有一,斯有是处。
午三、结
如是等类,应当观察第二处非处门差别之相。
巳三、证得门3 午一、征
云何第三处非处门差别?
午二、释7 未一、约石女非石女辨
谓无处无位石女生儿,无有是处;若非石女,斯有是处。
未二、约半择迦及丈夫辨
无处无位生半择迦能生男女,无有是处;若诸丈夫,斯有是处。
未三、约根坏及根具辨
无处无位盲眼见色、聋耳闻声、鼻舌坏者齅香尝味,无有是处;诸根不坏,斯有是处。
未四、约未具已具资粮辨
无处无位未具资粮,于现法中证学无学究竟解脱,无有是处;已具资粮,斯有是处。
未五、约未得已得圣道辨
无处无位未得圣道能证涅槃,及证声闻、独觉菩提,若证无上正等菩提,无有是处;已得圣道,斯有是处。
未六、约诸界趣饮食辨
无处无位人趣有情以傍生趣草等饮食以充节会,若诸天众食人饮食,色无色界食诸段食,无有是处;与此相违,斯有是处。
未七、约诸身形舍得辨
无处无位不舍那落迦所有身形而得人身,如是不舍所余身形而得余身,无有是处;舍已方得,斯有是处。
午三、结
如是等类,应当观察第三处非处门差别之相。
巳四、现行门3 午一、征
云何第四处非处门差别?
午二、释7 未一、约大种自相辨2 申一、举地大
谓无处无位地舍自相成余界相,无有是处;不舍自相,斯有是处。
申二、例余大
如地,如是余大种,如应当知。
未二、约诸根所行辨2 申一、举眼根
无处无位生长欲界不得天眼见诸天色,无有是处;见人中色,斯有是处。
申二、例余根
如是余根,如应当知。
未三、约有无三毒辨2 申一、举贪
无处无位有贪爱者,贪爱覆蔽、贪爱未断,而于财利心离染着,无有是处;与此相违,斯有是处[1]。
申二、例余
如是瞋、痴,随应当知。
未四、约烦恼缠不断断辨2 申一、举修念住
无处无位不断贪等一切烦恼、随烦恼、缠修四念住,无有是处;与此相违,斯有是处。
申二、例修余法
如修念住,如是所余菩提分法,当知亦尔。
未五、约诤见等不舍舍辨
无处无位于如来所不舍诤见、诤欲、诤心,若不开许,而能正面覩于如来,无有是处;
于如来所不舍诤见诤欲诤心等者:谓如诤论,或依诸见所起,是名诤见;或依诸欲所起,是名诤欲;怀染污心,发愤乖违,是名诤心。义如闻所成地中说。(陵本十五卷四页1289)于如来所不舍如是等事,或复不为如来之所开许,能覩如来,无有是处。
若舍若许,斯有是处。
若舍若许斯有是处者:思所成地中说:观见如来,略由二种。一、由胜义,二、由世俗。由胜义者,谓诸贤圣,除断、调伏、超越欲贪,得圣慧眼。彼由如是圣慧眼故,于内证解如来法身。由世俗者,谓诸异生,或以天眼、或以肉眼观见如来色身。(陵本十九卷四页1625)
[2]此说若舍、若许,能覩如来,如次应知。
未六、约一切智所知所作辨
无处无位一切智者、一切见者有所知境而不了知,或复失念作非一切智者所作,无有是处;与此相违,斯有是处。
未七、约入地菩萨悲智辨
无处无位已入大地诸菩萨等,于诸有情起故害心,或菩提心当有退转,无有是处;与此相违,斯有是处。
午三、结
如是等类,应当观察第四处非处门差别之相。
癸二、略更宣说2 子一、辨处非处2 丑一、略标
复次,略有四处四非处,依前所说观待道理、作用道理、证成道理、法尔道理,应正观察。
依前所说观待道理等者:声闻地中广辩四种道理应知。(陵本二十五卷九页2105)
丑二、别辨
若于如是所说道理不相违背示现宣说,是名为处;若此相违示现宣说,是名非处。
子二、明总合说
如是四处非处[3],并前所说,合成八种处非处善巧。
癸三、问答差别2 子一、问
问:缘起善巧、处非处善巧何差别?
子二、答2 丑一、辨缘起善巧
答:唯于因果生起道理正智显了,名缘起善巧。
丑二、辨处非处善巧
若于一切无颠倒理正智显了,名处非处善巧。
壬三、略不说余
所余处非处善巧决择,文不复现。
辛六、根善巧2 壬一、结前生后
如是已说处非处善巧。根善巧我今当说。
壬二、决择一切2 癸一、嗢柁南标
总嗢柁南曰:
初义意建立 广分别为后
癸二、长行别释4 子一、释名义
问:何等是根义?答:增上义是根义。
子二、显所为
问:为显何义?答:为显于彼彼事彼彼法最胜义。
子三、明建立2 丑一、长行辨2 寅一、征
云何建立二十二根?
寅二、释6 卯一、约作业差别辨6 辰一、眼等六根
谓能取境增上义故,建立六根。
辰二、男女二根
安立家族相续不断增上义故,建立二根。
辰三、命根
为活性命事业方便增上义故,建立一根。
辰四、苦等五根
受用业果增上义故,建立五根。
辰五、信等五根
世间清净增上义故,建立五根。
辰六、未知欲知等三根
出世清净增上义故,建立三根。
云何建立二十二根等者:谓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男根、女根、命根、苦根、乐根、喜根、忧根、舍根、信根、精进根、念根、定根、慧根、未知欲知根、已知根、具知根,是名二十二根。此以六门
[4]明建立义,随应配属,如文可知。
卯二、约受用安立辨2 辰一、第一义2 巳一、辨受用4 午一、眼等六根
复次,受用显境增上义故,建立六根。
午二、男女二根
受用隐境增上义故,建立二根。
午三、命根
受用境界时分边际增上义故,建立一根。
午四、苦等五根
受用境界发生杂染增上义故,建立五根。
巳二、明安立
安立清净增上义故,建立八根。
受用隐境增上义故者:意地中说:由能感男女业故,一分有情男根生起,一分有情女根生起。递相陵犯,起诸邪行,遂为他人之所诃訾,方造室宅以自隐蔽。(陵本二卷十三页152)此说受用隐境,其义应知。
辰二、第二义2 巳一、辨受用4 午一、眼等六根
复次,显于内门受用境界增上义故,建立六根。
午二、男女二根
显于外门受用境界增上义故,建立二根。
午三、命根
受用内身增上义故,建立一根。
午四、苦等五根
受用外境及与内身发生杂染增上义故,建立五根。
巳二、明安立
对治杂染、安立清净增上义故,建立八根。
显于内门受用境界等者:眼等六根内六处摄,故名内门。思所成慧地决择中说:若由此法增上力故,外色声等处差别生,为所受用。如是名为由增上故,说名内法。(陵本六十六卷九页5277)其义应知。
卯三、约依止差别辨6 辰一、眼等五根
复次,依止端严增上义故,建立五根。
辰二、意根
能令依止随自在转增上义故,建立一根。
辰三、命根
依止安住增上义故,建立一根。
辰四、男女二根
依止出生增上义故,建立二根。
辰五、苦等五根
依止损益增上义故,建立五根。
辰六、信等八根
依止解脱增上义故,建立八根。
能令依止随自在转等者:谓由意根能发净不净业,爱非爱果诸所依身随彼转故。
卯四、约有情差别辨2 辰一、第一义6 巳一、眼等六根
复次,显有情事增上义故,建立六根。
巳二、男女二根
生有情事增上义故,建立二根。
巳三、命根
令有情事若住、若没增上义故,建立一根。
巳四、苦等五根
显诸有情受用境界增上义故,建立五根。
巳五、信等五根
显诸有情胜生方便增上义故,建立五根。
胜生方便增上义故者:增上生道,是名胜生方便应知。
巳六、未知欲知等三根
显诸有情定胜方便增上义故,建立三根。
定胜方便增上义故者:决定胜道,名定胜方便应知。
辰二、第二义5 巳一、眼等六根
复次,显有情事增上义故,建立六根。
巳二、男女二根
显了有情增长增上义故,建立二根。
巳三、命根
显了有情寿渐损减增上义故,建立一根。
巳四、苦等五根
显了有情兴盛、衰损增上义故,建立五根。
巳五、信等八根
显了有情功德、过失增上义故,建立八根。
功德过失增上义故者:世出世间能对治道,是名功德。所治烦恼,是名过失。
卯五、约施设差别辨2 辰一、在家品2 巳一、配建立4 午一、眼等六根
复次,依如是名,建立六根。
午二、男女二根
依如是种、如是姓,建立二根。
午三、苦等五根
依如是食、如是受苦乐,建立五根。
午四、命根
依如是长寿、如是久住、如是寿量边际,建立一根。
巳二、结明依
当知此诸根,依在家品施设建立。
依如是名建立六根者:由六处满,名有情身生究竟故。
辰二、出家品2 巳一、配建立
依如是信、如是精进,乃至如是慧、如是向、如是果,建立八根。
巳二、结明依
当知此诸根,依出家品施设建立。
如是向如是果者:依此建立后三根应知。
卯六、约修行次第辨6 辰一、眼等六根
复次,依修行者防护根门增上义故,建立六根。
辰二、男女二根
堪得出家证沙门果增上义故,建立二根。
辰三、命根
积集善品增上义故,建立一根。
辰四、苦等五根
正知而行增上义故,建立五根。
辰五、信等五根
证沙门果诸方便道增上义故,建立五根。
辰六、未知欲知等三根
证沙门果增上义故,建立三根。
丑二、嗢柁南结
中嗢柁南曰:
随境界转等 由显及内门 庄严二有情 假设防护等
子四、广分别2 丑一、初嗢柁南摄2 寅一、长行辨8 卯一、作业差别6 辰一、眼等六根2 巳一、举眼根
问:眼根作何等业?答:于诸色境已见、今见、当见为业。
巳二、例余根
如是耳根乃至意根所有作业,如应当知。
于诸色境已见今见等者:谓过去法虽已谢灭,然彼无间为缘,熏习相续,能令当来余法得生,由是义故,说彼眼根已见为业。又现在法能为现在眼识所依,由是说彼今见为业。又未来法因性未受,待缘当生,由是说彼当见为业。
辰二、男女二根
问:男根、女根作何等业?答:父母、妻子、亲戚、眷属互相摄受显现为业。
辰三、命根
问:命根作何等业?答:令诸有情堕在存活住持数中为业。
辰四、苦等五根
问:受所摄根作何等业?答:令诸有情领纳一切兴盛、衰损为业。
辰五、信等五根
问:信等诸根作何等业?答:能生善趣及能圆满涅槃资粮为业。
辰六、未知欲知等三根
问:最后三根作何等业?答:能于现法趣证涅槃为业。
卯二、假实差别
问:如是诸根几是实有?几非实有?答:十六实有;余非实有。
十六实有等者:眼乃至意,苦乃至舍,信乃至慧,如是十六体是实有。男女二根,及与命根、三无漏根,皆唯假立,故非实有。义如下说。
卯三、所摄差别2 辰一、总明摄5 巳一、色所摄
问:几色所摄?答:七。
巳二、心所摄
问:几心所摄?答:一,三少分。
巳三、心法所摄
问:几心法所摄?答:十,三少分。
巳四、心不相应行所摄
问:几心不相应行所摄?答:一。
几色所摄等者:眼等五根及男女根,如是七种,皆色所摄。一意根全,三无漏根少分,皆心所摄。苦乃至舍,信乃至慧,如是十种及三无漏少分,心法所摄。命根一种,心不相应行所摄。
巳五、有为所摄
问:几有为所摄?答:一切是有为,无有根是无为。
辰二、别料简3 巳一、男女二根
问:男女二根何等根分?答:是身根分。
巳二、未知欲知等三根
问:最后三根何等根分?答:是九根分。所谓意根,信等五根,乐、喜、舍根。
巳三、命根
问:命根何等根分?答:此无所属。依先业所引时量决定而建立故,唯说假有。
卯四、善等差别3 辰一、善
问:几善?答:或八;或五,及六少分。
辰二、不善
问:几不善?答:六少分。
辰三、无记
问:几无记?答:八,五少分。
几善等者:信等五根,三无漏根,八唯是善,当知此通假实为论。若唯取实,即信等五全,及意、五受六少分是善。又意、五受六少分是不善。眼等五根,男女二根,及与命根八全;五受除忧,所余四受及意五少分是无记。
卯五、异熟等差别7 辰一、有异熟
问:几有异熟?答:一,十少分。
辰二、无异熟
问:几无异熟?答:十一,十少分。
辰三、有异熟助伴
问:几有异熟助伴?答:最后三,能助有可爱异熟法,令转明盛,能感决定人天异熟。
几有异熟等者:一忧根全,不通无记,故有异熟。余四受、意,及信等五十少分亦有异熟。于四受、意除其无记,于信等五除其无漏,故言一分。
辰四、是异熟
问:几是异熟?答:一,九少分。
辰五、有种子异熟
问:几有种子异熟?答:一切皆有。
几是异熟等者:一命根全,唯是异熟。眼等五根、男女二根,及与意、舍九种少分亦是异熟。除长养等流流故。
辰六、非异熟
问:几非异熟?答:十二,九少分。
几非异熟等者:苦、乐、喜、忧,及信等五、三无漏根,十二全非异熟。眼等五根、男女二根,及意、舍根,九少分非异熟。简取长养等流流故。
辰七、异熟生
问:几是异熟生?答:亦一切,种子所摄异熟所生故。
卯六、界系差别4 辰一、欲界系
问:几欲界系?答:四,十五少分。
辰二、色界系
问:几色界系?答:十五少分。
辰三、无色界系
问:几无色界系?答:八少分。
辰四、不系
问:几不系?答:三,九少分。
几欲界系等者:男女二根,及苦、忧根,四全唯欲界系。眼等五根,喜、乐、舍根,意根、命根、信等五根,十五少分随欲界生,亦欲界系。又此十五少分随色界生,即色界系。无色界生,于十五中,除五色根及喜乐根,所余舍根、意根、命根,及信等五,八少分无色界系。三无漏全,唯是不系。意、乐、喜、舍,及信等五,九少分亦是不系。
卯七、诸地差别2 辰一、明可得6 巳一、未至地2 午一、略标数
问:未至地几可得?答:十一。
午二、问答辨2 未一、释差别
问:若未至地有喜根者,何故不如初静虑地建立喜耶?答:由于彼地喜可动故。
未至地几可得等者:意、喜、舍,信等五,及三无漏,十一根未至地可得,由于彼地通漏无漏故。
未二、引教证2 申一、问
问:喜于彼有何教为证?
申二、答2 酉一、举教
答:如世尊言:如是苾刍!离生喜乐滋润其身,周遍滋润、遍流、遍悦,无有少分不充不满,如是名为离生喜乐。
酉二、释说
此中初门说未至位,后门说根本位。
巳二、初二静虑地2 午一、举初静虑
问:初静虑地几根可得?答:十八。
午二、例第二静虑
第二静虑地亦尔。
巳三、第三静虑地
问:第三静虑地几根可得?答:十七。
巳四、第四静虑地
问:第四静虑地几根可得?答:十六。
巳五、空无边处等地2 午一、举空无边处地
问:空无边处地几根可得?答:十一。
午二、例识无边处等
如空无边处地,识无边处地、无所有处地,应知亦尔。
巳六、非想非非想处地
问:非想非非想处地几根可得?答:八。
初静虑地几根可得等者:于二十二根中,初静虑地,除男、女、苦、忧根,十八可得。第三静虑地中,更除喜根,十七可得。第四静虑地中,更除乐根,十六可得。空无边处地中,更除眼等五根,十一可得。非想非非想处地中,更除后三,八根可得,以于彼地无无漏故。此约种类为论,非约相续,义如下说。
辰二、简差别2 巳一、举有漏无漏2 午一、初静虑等地所摄2 未一、举初静虑
问:初静虑地所摄诸根,当言有漏?当言无漏?答:当言二种。
未二、例余随应
如初静虑所摄诸根,乃至无所有处地所摄诸根,当知亦尔。
午二、非想非非想处地2 未一、约种类辨
非想非非想处地所摄诸根,当言有漏。此约种类。
未二、约相续辨
若约相续,当言二种。又由烦恼解脱故,令彼诸根成无漏性。
巳二、例应断不应断等
如有漏无漏,如是应断不应断、世间出世间,当知亦尔。
此约种类等者:依地差别,名约种类。依补特伽罗差别,名约相续。谓若异生生彼地中,当言有漏。诸阿罗汉烦恼解脱,虽生彼地,当言无漏。由是义说,当言二种。
卯八、得舍差别2 辰一、明成就3 巳一、生欲界2 午一、总说
问:若生欲界,当言成就几根?答:容有一切。
午二、别辨2 未一、生那落迦等2 申一、举那落迦2 酉一、问
问:生那落迦成就几根?
酉二、答3 戌一、现种皆得成就
答:八,现行、种子皆得成就。
戌二、现种或成就或不成就2 亥一、总标简
除三,所余或成就、或不成就。
亥二、随难释
三,约现行不成就,约种子或成就,谓般涅槃法;或不成就,谓不般涅槃法。
戌三、现不成就种成就
余三,现行故不成就,种子故成就。
申二、例生傍生饿鬼2 酉一、例同
如生那落迦趣,于一向苦傍生、饿鬼,当知亦尔。
酉二、显别
若苦乐杂受处,后三种亦现行成就。
生那落迦成就几根等者:眼等五根、命根、意根、苦根,此八现行、种子皆得成就。除后说三,现行故不成就,种子故成就。所余或成就、或不成就,谓男女根、忧根、信等五根、三无漏根,如是一切说名所余。彼现行或成就、或不成就,谓男女根、忧根。彼种子或成就、或不成就,谓信等五根、三无漏根,以三无漏体即信等故。下释言三,约现行不成就,约种子或成就、或不成就,当知其义通说信等。喜、乐、舍三,是前所除,名为余三。此现行不成就,种子成就。由生那落迦中,唯苦受逼,故作是说。成唯识论略释此文,义有差别,今不依之,唯约粗显而建立故。
未二、生人趣等2 申一、总说2 酉一、举人趣
问:若生人趣成就几根?答:容有一切。
酉二、例天趣
如生人中,生天亦尔。
申二、别辨6 酉一、阙根具根等差别3 戌一、阙根
问:诸阙根者成就几根?答:除五,容有余。
除五容有余者:除男女根及三无漏,容有所余。由不得丈夫身、或得女身,名阙根者。尔时虽有般涅槃法,决定不能善根成熟,渐次乃至得般涅槃,是故此五皆是所除。
戌二、具根
问:诸具根者成就几根?答:容有一切。
戌三、半择迦
问:诸半择迦成就几根?答:除五,容有余。
酉二、女男等差别3 戌一、女
问:女成就几根?答:容有二十一。
戌二、男
问:男成就几根?答:亦容有二十一。
戌三、二形生
问:诸二形者成就几根?答:容有十九。
容有十九者:除三无漏,容有所余,说有十九。以诸二形生者,定不成就无漏根故。
酉三、断善根等差别2 戌一、断善根
问:断善根者成就几根?答:除八,容有余。
除八容有余者:谓信等五及三无漏,是此所除。由断善根者,现行善根相违相续,名断善根。以是不能生起圣道,是故除之。
戌二、不断善根
问:不断善根者成就几根?答:容有一切。
酉四、凡圣差别2 戌一、异生
问:诸异生成就几根?答:十九,除后三。
戌二、见谛
问:诸见谛者成就几根?答:容有一切。
酉五、学无学差别2 戌一、有学
问:有学成就几根?答:容有二十一。
容有二十一者:谓除具知根故。
戌二、无学
问:无学成就几根?答:容有十九。
容有十九者:谓除未知欲知根、已知根,及忧根故。
酉六、沙门果向差别4 戌一、预流果向
问:预流果向成就几根?答:容有二十。
容有二十者:谓除已知根、具知根故。
戌二、预流果等2 亥一、举预流果
问:预流果成就几根?答:亦容有二十。
亥二、例余随应
如预流果,一来果向、一来果、不还果向,当知亦尔。
亦容有二十者:谓除未知欲知根、具知根故。
戌三、不还果等2 亥一、举不还果
问:不还果成就几根?答:容有十九。
亥二、例阿罗汉向
如不还果,阿罗汉向亦尔。
容有十九者:谓除未知欲知根、具知根,及忧根故。
戌四、阿罗汉果
问:阿罗汉果成就几根?答:容有十九。
容有十九者:谓除未知欲知根、已知根,及忧根故。
巳二、生色界
问:若生色界成就几根?答:容有十八。
容有十八者:谓除男、女、苦、忧根故。
巳三、生无色界
问:生无色界成就几根?答:容有十一。
容有十一者:谓除眼等五根,及男、女、苦、乐、喜、忧根故。
辰二、明舍得2 巳一、约欲界没生欲界辨2 午一、问
问:若欲界没欲界生时,当言舍几根,得几根?
午二、答5 未一、色根2 申一、具阙得舍
答:且约色根容有而说。或舍阙诸根,得阙诸根;或舍阙诸根,得具诸根;或舍具诸根,得具诸根;或舍具诸根,得阙诸根;
申二、胜劣得舍
或舍劣诸根,得劣诸根;或舍劣诸根,得胜诸根;或舍胜诸根,得劣诸根;或舍胜诸根,得胜诸根。
未二、意根命根
意根、命根胜劣得舍,当知亦尔。
未三、受根2 申一、例随应
若诸受根胜劣得舍,随其所应亦尔。
申二、释差别
此约异熟果故有差别。
此约异熟果故有差别者:谓受差别,唯约业生异熟及异熟所生而为论故,非余一切。
未四、信等五根2 申一、舍劣得胜
若诸善根约等流果,舍前前劣,得后后胜,非由生故。
申二、舍胜得劣
舍胜得劣,后邪方便乃有斯义。
未五、最后三根
最后三根,于一切位与生相违,是故不说。
巳二、约欲界没生色界等2 午一、略说一切2 未一、举从欲界没生色界
问:从欲界没色界生时,舍几根,得几根?答:容舍下地一切,容得上地一切。
未二、例于欲界没生无色等
如欲界没色界生时,从欲界没无色生时,从色界没无色生时,当知亦尔。
容舍下地一切等者:前说若生欲界,容有一切根成就。若生色界,容有十八。此二一切,如彼当知。生无色界,容有十一。得彼一切,当知亦尔。
午二、简后三根2 未一、简无异熟
最后三根,由证沙门果方便而得,不由没生。
未二、显彼增上2 申一、于等流果
先修习力所任持故,后等流果转盛而生。
申二、于异熟果
又能为缘,生异熟果,令转明盛。
寅二、嗢柁南结
中嗢柁南曰:
业实有色等 善等异熟等 若界若诸地 及死生得舍
丑二、第二嗢柁南摄2 寅一、长行辨6 卯一、境义差别3 辰一、总显2 巳一、有义非有义
问:几根由境界义名有义?几非耶?答:二十一名有义,一非。
由境界义名有义等者:谓若由根增上,能受用境,根望彼境,得有义名。命根一种,由依先业所引时量决定而建立故,唯是假有,故说一非。
巳二、色非色助伴2 午一、色于非色为助伴
问:几于非色助伴义转?答:七色根。
几于非色助伴义转等者:此中助伴,谓俱有相应,非同行相应,其义应知。眼等五根,男女二根,名七色根。此与非色心心所法俱有而转,名于非色助伴义转。
午二、非色于色为助伴
问:几色非色为助伴耶?答:余有义根。
几色非色为助伴等者:此中问意,谓几非色为色助伴。是故答言:余有义根。于二十一名有义中,除七色根,简取余根,名余有义根故。
辰二、别辨12 巳一、五色根
问:五色根何义?答:色等五各别境。
巳二、第六根
问:第六根何义?答:一切法。
巳三、男女根
问:男女根何义?答:因欲相应,即触所摄。
因欲相应即触所摄者:谓男女根依身所触,名为有义,由是说言即触所摄。此触复以分别欲贪为因,是故说言因欲相应。
巳四、五受根
问:五受根何义?答:随顺苦、乐、忧、喜、舍处,即六根义。
巳五、信根
问:信根何义?答:应得应舍所有境界。
巳六、精进根
问:精进根何义?答:即于二种若得、若舍俱无所惮。
巳七、念根
问:念根何义?答:于闻思修忆持不忘。
巳八、定根
问:定根何义?答:奢摩他、毗钵舍那。
巳九、慧根
问:慧根何义?答:所知真实。
巳十、未知欲知根
问:未知欲知根何义?答:修谛现观者,从善法欲已去,于一切方便道中,即彼五根义当知是此义。
即彼五根义当知是此义者:由前已说最后三根是五根分,故五根义即是此义。
巳十一、已知根
问:已知根何义?答:从预流果乃至金刚喻定,即彼五根义当知是此义。
巳十二、具知根
问:具知根何义?答:从初无学道乃至无余涅槃界,即彼五根义当知是此义。
辰三、料简2 巳一、约诸门辨7 午一、有色有见有对等3 未一、有色等3 申一、有色为义
问:几有色,有色为义?答:七。
申二、有色无色为义
问:几无色,有色无色为义?答:除命根,余一切。
申三、非有色非无色为义
问:几非有色非无色,非有色非无色为义?答:即此命根,是假法故。
几有色有色为义等者:谓七色根有色为义。一切无色以有色无色为义。二十二中除七色根,复除命根,名为余故。
未二、有见等
问:几有见,有见为义?答:一切非有见。一有色以有见为义;及余非有色一分。
几有见有见为义等者:此中问意,谓几根能见,名几有见。彼所行境,亦名有见,由是复言有见为义。思所成地胜义伽他中说:诸行皆剎那,住尚无况用。即说彼生起,为用为作者。眼不能见色,耳不能闻声,鼻不能齅香,舌不能尝味,身不能觉触,意不能知法。于此亦无能,任持驱役者。(陵本十六卷七页1389)由是当知,约胜义谛,眼尚不能见色,何况余根。是故答言:一切非有见。唯说眼根以有见为义,如是眼根,名一有色。又于诸无色中,简取一分与眼根俱有转者,名余非有色一分,此与眼根同所行境,是故亦说有见为义。思所成慧地决择有见诸法差别,亦说眼识所缘故。(陵本六十五卷九页5180)
未三、有对等
问:几有对,有对为义?答:七有色及余无色无对一分。
几有对有对为义等者:七有色根是有对,以有对为义。又无色无对法中,简取一分与七色根俱有转者,名余无色无对一分。由与色根俱有而转,是故亦说有对为义。思所成慧地决择有对诸法差别,亦说一切皆为依清净色识所缘故。(陵本六十五卷十页5181)
午二、有漏有为有诤等3 未一、有漏等2 申一、问
申二、答2 酉一、标差别4 戌一、有漏以有漏为义
答:唯七。
几有漏有漏为义等者:此中问意,谓几唯有漏,唯以有漏为义。是故答言:唯七。谓七色根唯是有漏,唯取有漏为境故。于此问中,例后几学,学为义等问,应置如是等言。以下所答,非唯分别几有漏,有漏为义故。余诸问中,随其所应,例知亦尔,不复重述。
戌二、有漏无漏以有漏无漏为义
除最后二及苦、忧根,余有漏、无漏,以有漏、无漏为义。
除最后二及苦忧根等者:此中为显体通有漏、无漏,通有漏、无漏为义诸所余根,是故说言除最后二及苦、忧根。由最后二体唯无漏,唯以无漏为义故,及苦、忧根亦非具通二种故,义如下说。当知诸所余根,谓即意、乐、喜、舍,及信等五、未知欲知根;除七有色、后二无漏,及苦、忧根,名为余故。命根非有义,此不应说之。
戌三、有漏无漏以有漏为义
当知苦根有漏、无漏,以有漏为义。
戌四、有漏以有漏无漏为义
忧根有漏,以有漏、无漏为义。
当知苦根有漏无漏等者:苦根自性,唯是有漏,无学身起,义通无漏。五识相应,身受摄故,唯以有漏为义。忧根不尔,不在无漏,身起故唯有漏。亦于无上思慕愁戚,求欲证故,通以有漏、无漏为义。
酉二、随难释
未知欲知根,若远沙门果,世间行所摄,是有漏;若近沙门果,出世行所摄,是无漏。
未二、有为等
问:几有为,有为为义?如是等[6]。答:一切是有为。八有为为义,余有为、无为为义。
八有为为义者:谓七色根及与苦根应知。
未三、有诤等2 申一、举有诤
问:几有诤,有诤为义?如是等[7]。答:如说有漏,当知此亦尔。
申二、例有爱味等
如说有诤,当知有爱味、依耽嗜、世间、出世间等亦尔。
午三、过去现在未来3 未一、在过去过去为义2 申一、问
申二、答2 酉一、过去为义
答:除有色根及苦根,余有义一分。
酉二、非过去为义
若有色根及苦根在过去,非过去为义。
几过去过去为义等者:此中问意,谓有几根体在过去,以过去为义。七有色根及与苦根剎那灭已,名在过去。然非过去为义,以彼行境唯现在故,是故除之。所余非色意相应法,于去来今通缘三世,今说彼在过去,过去为义,名余有义一分。
未二、在过去现在为义等2 申一、问
申二、答2 酉一、指前说
答:即如所说一分。
即如所说一分者:谓如前说除有色根及苦根,余有义一分当知。
酉二、例当知
当知即此在过去,以未来为义。又即此在现在,以过去、未来为义。
当知即此在过去等者:谓如前说,一分在过去,亦以未来为义。此并前说在过去,过去为义;在过去,现在为义;当知非有色根于过去世三世为义可得。如是于现未世,当知亦尔,如下自说。即此在现在,以过去、未来为义,亦以现在为义。又在未来,以过去、未来为义,亦以现在为义。
[10]又在未来,以过去、未来、现在为义。总略而言,非有色根于去来今通缘三世,非七色根及与苦根。由七色根唯取现境;及彼苦根唯与五识相应,亦取现境故;不应说过去、未来为义。于三世分别中,唯许现在为义,如下自说应知。
未三、在现在现在为义等2 申一、问
申二、答2 酉一、明现在
答:一切有色根及苦根,并前所说一分。
酉二、例未来2 戌一、约无色诸根辨
又此一分在未来,以过去、未来、现在为义。
戌二、约有色及苦根辨
若诸色根在未来,非未来为义。苦根亦尔。
午四、三界系及不系2 未一、问
未二、答7 申一、苦忧男女四根
答:四。
申二、鼻舌二根
二,欲、色界系,欲界系为义。
申三、眼耳身三根
三,欲、色界系,欲、色界系为义。
申四、喜乐二根
二,欲、色界系及不系,欲、色、无色界系及不系为义。
申五、信等五及意舍七根
七,欲、色、无色界系及不系,彼义亦尔。
申六、未知欲知根
一,色界系及不系,一切系不系为义。
申七、已知具知二根
二,不系,一切系不系为义。
几欲界系欲界系为义等者:男、女、苦、忧四根,欲界系,欲界系为义。鼻、舌二根,欲、色界系,欲界系为义。眼、耳、身三,欲、色界系,欲、色界系为义。喜、乐二根,欲、色界系及不系,欲、色、无色界系及不系为义。信等五根、意根、舍根,如是七根,欲、色、无色界系及不系,亦以欲、色、无色界系及不系为义。初一无漏根,色界系及不系,一切系不系为义。后二无漏不系,一切系不系为义。
午五、善不善无记2 未一、问
未二、答5 申一、信等五及三无漏八根
答:八,唯善,善、不善、无记为义。
申二、苦乐喜舍及意五根
五,善、不善、无记,善、不善、无记为义。
申三、忧根
一,善、不善,善、不善、无记为义。
申四、鼻舌身男女五根
五,无记,无记为义。
申五、眼耳二根
二,无记,善、不善、无记为义。
几善善为义等者:信等五根、三无漏根,如是八根唯善,善、不善、无记为义。苦、乐、喜、舍及意五根,善、不善、无记,善、不善、无记为义。忧受一根唯善、不善,不通无记,善、不善、无记为义。鼻、舌、身、男、女五根无记,无记为义。眼、耳二根无记,善、不善、无记为义。
午六、学无学非学非无学2 未一、问
问:几学,学为义?如是等。
未二、答6 申一、意喜乐舍及信等五九根
答:九,学、无学、非学非无学,以三种为义。
申二、眼等七色根
七,非学非无学,即以此为义。
申三、苦根
一,通三种,非学非无学为义。
申四、忧根
一,学、非学非无学,以三种为义。
申五、未知已知二根
二,学,以三种为义。
申六、具知根
一,无学,以三种为义。
几学学为义等者:意、喜、乐、舍,及信等五,如是九根,学、无学、非学非无学,以三种为义。七有色根,非学非无学,即以此为义。苦受一根,通学、无学、非学非无学,非学非无学为义。忧受一根,学、非学非无学,以三种为义。初二无漏是学,以三种为义。后一无漏是无学,以三种为义。
午七、见断修断非断2 未一、问
问:几见所断,见所断为义?如是等。
未二、答2 申一、标差别3 酉一、七色五受及命意十四根
答:十四,一分见所断,一分修所断。
酉二、五受意信等五未知欲知十二根2 戌一、标
十二,一分修所断,一分非所断。
戌二、释
谓即十四中六及余六。
酉三、已知具知二根
余二非所断。
申二、释略义
此中有色诸根,见、修所断为义;无色诸根,三种为义,谓见、修所断,非所断义。
几见所断见所断为义等者:七有色根、意根、命根,及五受根,如是十四,一分见所断,一分修所断。即十四中,意及五受六根,并余信等五根及初无漏,如是十二,一分修所断,一分非所断。后二无漏唯非所断。为义差别,如文易知。于为义中,应不说有命根,以彼命根非有义故。
巳二、约断知辨3 午一、杂染舍所显
问:几根于义杂染舍所显?答:除诸善根,以诸善根于义清净舍所显故。
除诸善根者:除信等五及三无漏应知。
午二、颠倒差别摄4 未一、颠倒义
问:几根颠倒义?答:除诸善根,所有六根义。
除诸善根所有六根义者:此中六根,谓意、五受应知。由除善根相应一分,是故说彼颠倒为义。
未二、颠倒所依
问:几根颠倒所依?答:七色根。
未三、颠倒自性
问:几根颠倒自性?答:六少分。
六少分者:谓除善根相应意及五受一分应知。
未四、颠倒对治
几根颠倒对治等者:谓信等五及三无漏,如是八根,能为一切颠倒对治应知。
午三、观察义过失2 未一、略标举
问:几根观义过失?答:或八、或五、或一。
或八或五或一者:谓信等五及三无漏,是名或八。唯信等五,是名或五。唯取意根,是名或一。
未二、释妨难4 申一、举难问4 酉一、标
问:若彼诸行亦有四德相应可得,云何唯观为过失耶?
若彼诸行亦有四德相应等者:此中四德,如次配属常、乐、我、净应知。
酉二、征
何者四德?
酉三、释
一、坚住德;谓如一蕴住经百年,若正将御,或有过者。二、势力德;谓能生乐,及现清净。三、转变德;谓牵引、修治、受用、弃舍自在转故。四、可乐德;谓依彼处生种种着故。
酉四、结
是名诸行有四德相。
牵引修治等者:谓于诸行计我自在。能牵引彼,或复修治,能受用彼,或复弃舍,随欲转故。
申二、释义答
答:虽有世间于彼诸法取为功德,然彼一切皆诸过失之所随逐。
申三、更征问
问:何等名为诸过失耶?
申四、别辨答2 酉一、辨4 戌一、无坚住德
答:虽少时住,非究竟故,爱变无常现可得故,死没无常现可得故,当观诸行离初功德。
爱变无常现可得故者:声闻地说,内事变异有多差别,或有显色所作
[15]变异,或有形色所作变异。显色所作变异者,谓自或他,先有妙色,肌肤鲜泽;后见恶色,肌肤枯槁。形色所作变异者,谓如显色前后变异无常,如是形色由肥瘦故,应知亦尔。(陵本三十四卷
[16]四页2743)此应准知。
戌二、无势力德
又能发生种种苦恼现可得故,种种不净现可得故,当观诸行离第二德。
戌三、无转变德
又于老病死等不随所欲现可得故,当观诸行离第三德。
戌四、无可乐德
又诸粪虫及猪犬等亦极乐着粪秽不净现可得故,当观诸行离第四德。
酉二、结
由彼诸行离诸功德,是故一切过失相应,故应观彼具诸过失。
卯二、依处差别3 辰一、明为依13 巳一、眼根
问:眼根谁所依处?答:见色依处。
巳二、耳鼻舌身意根
问:乃至意根谁所依处?答:各取自境之所依处。
巳三、男女二根
问:男女二根谁所依处?答:习欲依处。
巳四、命根
问:命根谁所依处?答:乃至死有,为前时有之所依处。
为前时有之所依处者:死有以前,本有乃至生有,名前时有应知。
巳五、五受根
问:诸受根谁所依处?答:于诸境界可意、不可意,若爱、若恚等之所依处。
巳六、信根
问:信根谁所依处?答:趣入善法之所依处。
巳七、精进根
问:精进根谁所依处?答:已入善法,恒常修习之所依处。
巳八、念根
问:念根谁所依处?答:正知而行之所依处。
巳九、定根
问:定根谁所依处?答:智见清净之所依处。
巳十、慧根
问:慧根谁所依处?答:烦恼永断之所依处。
巳十一、未知欲知根
问:未知欲知根谁所依处?答:证初、第二、第三沙门果之所依处。
证初第二第三沙门果之所依处者:由入谛现观者,或证预流、或证一来、或证不还,故说未知欲知根为彼依故。
巳十二、已知根
问:已知根谁所依处?答:乃至金刚喻定、无学沙门果证之所依处。
乃至金刚喻定等者:谓齐金刚喻定以前,诸沙门果阿罗汉向皆已知根之所依处,是故于彼金刚喻定、无学沙门果证置乃至言。
巳十三、具知根
问:具知根谁所依处?答:无间烦恼永断作证、现法乐住、所依永灭之所依处。
无间烦恼永断作证等者:此说具知根能为三种依处。一、无间烦恼永断作证,二、现法乐住,三、所依永灭。言无间烦恼永断作证者,此即金刚喻定之所证得。声闻地说:从此金刚喻三摩地,无间永断一切烦恼品粗重种子,其心于彼究竟解脱,证得毕竟种性清净。(陵本三十四卷二十四页2807)其义应知。言现法乐住、所依永灭者,此即无学沙门果证,有余依、无余依二种差别应知。
辰二、释经言11 巳一、七色根摄2 午一、举经问
问:世尊依何根处说如是言:此身有色,麤滓所成,四大所造,父母不净和合所生,种种饮食之所长养,常假覆蔽、沐浴、按摩,断截、破坏、散、灭之法?
常假覆蔽沐浴按摩等者:声闻地决择中说:若于寒时,为治寒苦,追求覆障以为对治;若于热时,为治热苦,追求沐浴以为对治;涉路、作业有劬劳者,为治劳苦,求按摩等以为对治。手块杖等之所触对,破坏法故;刀所触对,断坏法故;若终没已,埋于地故,或火烧故,或为种种傍生诸虫所食噉故,或即于彼为诸风日所暴燥故,皆是败坏磨灭法性。(陵本六十七卷十二页5350)此应准释。
午二、依义答2 未一、标
答:依七色根作如是说。
未二、释2 申一、总明系
当知此中,略说欲界有色诸根。
申二、别辨相5 酉一、共相
初句说彼共相。
酉二、自相
第二句说彼自相。
酉三、因相
次有三句说彼因相。所谓依因、生因、生已增长因。
酉四、转变相
次有三句说彼转变相。谓寒所作、热所作、劳倦所作。
酉五、变坏相
后有四句说彼变坏相。谓初二句活位逼损所作,后二句死后所作;他故、自然故变坏应知。
初句说彼共相等者:前说此身有色,是名初句。麤滓所成,是第二句。四大所造,父母不净和合所生,种种饮食之所长养,名次三句,说彼因相。常假覆蔽、沐浴、按摩,名次三句,说彼转变相。断截、破坏、散、灭之法,名后四句。于此四中,断截、破坏,是初二句,此由他故变坏应知。由为刀所触对,名为断截。手块杖等之所触对,名破坏故。散、灭是后二句,此由自然故变坏应知。散谓离散,昔会今乖故。灭谓磨灭,散已变坏,最后都尽故。
巳二、意根摄2 午一、举经问
问:世尊依何根处说如是言:远行及独[17]行,无身寝于窟耶?
午二、依义答2 未一、标依
答:依意根处。
未二、释义4 申一、远行
由于前际无始时故,遍缘一切所知境故,名为远行。
申二、独行
诸心相续一一转故,无主宰故,名为独行。
申三、无身
无色、无见亦无对故,名为无身。
申四、寝于窟
依止色故,名寝于窟。
诸心相续一一转故等者:缘境界心有多差别,谓或善心、或不善心、或无记心。如是等类,是名诸心。于一剎那不并生故,说彼相续一一而转。无有任持驱役者故,说无主宰。即由是义,名为独行。
巳三、男女二根摄2 午一、举经问
问:依何根处说如是言:由八处所男为女缚,谓舞、歌、笑、睇、美颜、妙触、祇奉、成礼?
午二、依义答2 未一、标依
答:依男女二根。
未二、明处2 申一、辨时分
于游戏时,由四处缚;于受用时,亦由四处。
申二、配释相
于游戏时,身、语[18]、面门、眼目舒悦;于受用时,妍容、软滑、恭事、童分。
巳四、命根摄2 午一、举经问
问:依何根处说如是言:众生存活、住、持、安隐?
午二、依义答2 未一、标依
答:依命根说。
未二、释义5 申一、众生
有诸气息,故名众生。
申二、存活
思虑相应,故名存活。
申三、住
等余而住,故名为住。
申四、持
增上而转,故说名持。
申五、安隐
无有病恼,故名安隐。
等余而住者:等谓平等,余谓先业。随先引业所有差别,所生自体住时限量势分亦有差别故。
巳五、五受根摄2 午一、举喜乐根2 未一、举经问
问:依何根处说如是言:平正受,受所摄?
未二、依义答
答:依喜、乐根说,望所余受自相、共相、依止相所显故。
午二、例苦等根
如平正等,如是不平正等、非平正非不平正等,如应当知。
望所余受自相共相等者:受有二种,谓身及心。或复说三,谓苦、乐、舍。或复说五,谓苦、乐、喜、忧、舍。当知苦、乐、喜、忧,相望各别,自相所显;彼相应法,共相所显;所依身心,依止相所显。喜、乐自相,名平正受。彼相应法及所依止,名受所摄。如是忧、苦,名不平正受,受所摄。舍根,名非平正非不平正受,受所摄。皆依自相、共相、依止相所显应知。
巳六、信根摄2 午一、举经问
问:世尊依何根处说如是言:于如来所净信深固,根生建立,
净信深固根生建立者:如下自释,净信深固,是其标句;根生建立,是其释句。言根生者,谓由世间净信。言建立者,谓由出世净信。
一切世间若诸沙门、若婆罗门、若天魔梵,无有如法能引脱者?
一切世间等者:此中沙门、婆罗门,谓人世间。此说希求魔梵而修行者,唯世间摄。若魔、若梵,谓天世间。如是天人,名一切世间。
午二、依义答2 未一、标依
答:依信根说。
未二、释义2 申一、第一义2 酉一、释净信
此显其信,于闻思修胜解坚固义。
酉二、释坚固
又此坚固随所信解方便显示,谓智、生、主、净最胜之者,尚不能动,何况凡流。
申二、第二义3 酉一、标差别
又坚固义复有差别。
酉二、释次第
谓其信深固,由世间善决定胜解为出世胜解根本故,又由出世清净胜解所建立故。
酉三、明句义
当知最初是标句,后二是释句。
智生主净等者:人世间中,若诸沙门,名智最胜;若婆罗门,名生最胜。天世间中,若魔,名主最胜;若梵,名净最胜。此说最胜,唯约世俗,由是说彼尚不能动。
巳七、精进根摄2 午一、举经问
问:世尊依何根处说如是言:住有势、有勤、有勇健、坚猛,于诸善法中常不舍善轭?
午二、依义答2 未一、标依
答:依精进根说。
未二、释相
此精进根,略显其相差别有五。谓被甲精进、方便精进、不下精进、无动精进、无喜足精进。
巳八、念根摄2 午一、举经问
问:世尊依何根处说如是言:念、等念、随念、别念、不忘念、心明记、无失、无忘、无失法?
午二、依义答2 未一、标依
答:依念根说。
未二、指释
此差别义,如摄异门分应知。
如摄异门分应知者:摄异门分说:所言念者,谓住其心故。言等念者,谓等住其心故。如是广说,应随九种心住差别,如声闻地当知其相。(陵本八十三卷十一页6310)
巳九、定根摄2 午一、举经问
问:世尊依何根处说如是言:令心住、等住、安住与近住、调、寂静、寂止、一趣、等持性?
午二、依义答2 未一、标依
答:依定根说。
未二、指释
此差别义,如声闻地应知。
如声闻地应知者:声闻地说九种心住,一一差别,如彼广释应知。(陵本三十卷九页2511)
巳十、慧根摄2 午一、举经问
问:世尊依何根处说如是言:简择法、极简择、遍寻求、遍伺察?
午二、依义答2 未一、标依
答:依慧根说。
未二、指释
此差别义,亦如声闻地应知。
亦如声闻地应知者:声闻地说四种毗钵舍那,如彼一一别释应知。(陵本三十卷十一页2518)
巳十一、未知欲知等根摄
所余善根,信等摄故,其差别义无复可得。
所余善根等者:此中善根,谓三无漏应知。
辰三、配建立5 巳一、依念住辨4 午一、身念住
问:于几根处立身念住?答:七。
午二、受念住
问:于几根处立受念住?答:五。
午三、心念住
问:于几根处立心念住?答:一。
午四、法念住
问:于几根处立法念住?答:最后八及命根。
于几根处立身念住等者:依七色根,立身念住。依五受根,立受念住。依一意根,立心念住。依最后八及命根,立法念住。由信等五及与命根,法处摄故。三无漏根,信等摄故。
巳二、依四谛辨4 午一、苦谛
问:几根最胜苦谛依处?答:九。
午二、集谛
问:几根最胜集谛依处?答:五。
午三、灭谛
问:几根灭谛依处?答:一切。
午四、道谛
问:几根道谛依处?答:最后八。
几根最胜苦谛依处等者:七有色根、意根、命根,此九最胜苦谛依处,由说六处能为众苦引因依处故,命根能引自体相续住故。男女二根,身根所摄,如彼应释。五受根最胜集谛依处,缘起经说受缘爱故。一切根为灭谛依处,由彼一切或见所断、或修所断、或非所断故,义如前说。
巳三、依三业辨2 午一、举善思等3 未一、善思所思
问:依几根处善思所思?答:九。
未二、善说所说
问:依几根处善说所说?答:十。
未三、善作所作
问:依几根处善作所作?答:十六。
午二、例恶思等
如是恶思所思、恶说所说、恶作所作,如应当知。
依几根处善思所思等者:依信等五、三无漏及意,九根善思所思。前说九根,更复增舌,如是十根善说所说。前说九根,增眼、耳、身、乐、喜、忧、舍,如是十六善作所作。恶思所思,依一意根。恶说所说,依意及舌。恶作所作,依眼、耳、身、苦、乐、忧、喜及男女根。如是差别应知。
巳四、依惑业辨3 午一、辨最胜
问:几根最胜惑业依处?答:九。
午二、辨生起
问:依几根处起烦恼业?答:五。
午三、辨能断
问:依几根处断烦恼业?答:最后八。
几根最胜惑业依处等者:眼等六根、男根、女根、命根,此九最胜惑业依处。依五受根起烦恼业。依信等五、三无漏根断烦恼业。
巳五、依吉祥等辨2 午一、略辨相3 未一、领纳吉祥
问:由几根故,领纳一切世出世间所有吉祥?答:除二。
未二、领纳吉祥败坏
问:由几根故,领纳一切吉祥败坏?答:十一。
未三、能引吉祥
问:几根能引所有吉祥?答:最后八。
领纳一切世出世间等者:于五受中,除苦、忧二,余喜、乐、舍通漏无漏,唯说自相领纳一切世出世间所有吉祥。即前所除苦、忧二种不通无漏,兼说所依,领纳一切吉祥败坏,故成十一。谓彼苦根眼等为依,忧根以意为依,异熟生苦命根为依,男女二根身根所摄,亦说为苦所依故。信等五根、三无漏根,能引所有吉祥。于此三问答中,初答除二,当知谓三,义如前释。次答十一。后答谓八。如是分别二十二根,数无减增,故作斯释。
午二、广释经3 未一、引经言
复次,如世尊言:诸受欲者,略有五种作吉祥法。谓忍辱、柔和、观人而舍、行贤善行,及不放逸。
未二、别释义4 申一、忍辱柔和2 酉一、辨行相2 戌一、忍辱3 亥一、征
云何忍辱?
亥二、释3 天一、标
谓由三种行相应知。
天二、列
一、不忿怒,二、不报怨,三、不怀恶。
天三、广
若别分别,乃有十种。一、已受怨害忍,二、现前怨害忍,三、虑恐怨害忍,四、饶益怨憎忍,五、损害亲友忍,六、一切怨害忍,七、一切因怨害忍,八、受教怨害忍,九、择力怨害忍,十、自性怨害忍。
亥三、结
如是一切,总说名为耐违害忍。
饶益怨憎忍等者:于己怨憎他作饶益能堪忍故,名饶益怨憎忍。于己亲友他为损害能堪忍故,名损害亲友忍。于怨亲中、劣等胜品、有乐有苦、具德具失诸有情所,能忍一切怨害之苦,名一切怨害忍。本地分说:菩萨了知不忍非爱异熟,由怖畏故,勤修行忍。于诸有情有哀怜心、有悲愍心、有亲爱心,由亲善故,勤修行忍。于其无上正等菩提猛利欲乐,为圆满忍波罗蜜多,由是因缘,勤修行忍。(陵本四十二卷十二页3451)是名一切因怨害忍。又说:如世尊说:夫出家者,具忍辱力。由是因缘,不应出家受具足戒而行不忍,由法受故,勤修行忍。是名受教怨害忍。又说:知一切法远离有情,唯见诸法无戏论性,谛察法故,能修行忍。是名择力怨害忍。又说:种性具足,先串习忍,于今现在安住自性,故能修忍。是名自性怨害忍。
戌二、柔和2 亥一、征
云何柔和?
亥二、释2 天一、标义
谓性贤善,由身语意将护于他,令无恼害。
天二、辨相
若他所有无罪喜乐,未生令生,生已随护;有罪忧苦,若未生者遮令不生,若已生者方便令脱。
酉二、简差别
此中忍辱,耐他违害;柔和,于他不作违损。如是名为二种差别。
申二、观人而舍2 酉一、观人2 戌一、标列二时
当知观人二时差别。一、摄受时,二、处置时。
戌二、别辨五相2 亥一、于摄受时2 天一、标
于摄受时,应以五相观察其人,然后摄受。
天二、列
一、由归诚,二、由技能,三、由智慧,四、由行迹,五、由廉俭。
由行迹者:谓能行履正行迹故,离邪行故。
亥二、于处置时2 天一、标
于处置时,亦以五相观察其人,然后处置。
天二、列
一、堪处事业,置事业中;二、堪处思业,置思业中;三、堪处和业,置和业中;四、堪处护身财业,置护身财业中;五、堪处法业,置法业中。
堪处事业等者:功用所作,是名事业。思量所作,是名思业。修和敬业,是名和业。法随法行,是名法业。
酉二、舍3 戌一、标数
舍略有五。
戌二、列类
一、田地舍,二、财物舍,三、随宜舍,
随宜舍者:谓所宜物,随应施与故。
四、饮食舍,五、最胜舍。
最胜舍者:谓舍金银等珍宝故。
戌三、释名
此中舍相、舍具名舍。
此中舍相舍具名舍者:声闻地说何相施、用何施,如彼别释应知。(陵本二十五卷十五页2131)
申三、行贤善行2 酉一、总标举
贤善行者,为性于他无所违负、无所欺诳。
酉二、随难释
无所违负,复有五种。一、无颠倒违负,二、无委信违负,三、无承事违负,四、无契约违负,五、无他方便违负。
申四、不放逸2 酉一、总标举
不放逸者,谓修习诸善法,防护不善心。因果相属故,俱应为彼相。
酉二、广种类
此复有五种应知。一、求财不放逸,二、守财不放逸,三、护身不放逸,四、护名不放逸,五、行法不放逸。
未三、显力能2 申一、标列2 酉一、五力
如是一切,总有五力能生吉祥。一、善尸罗力,二、善朋友力,三、无弊吝力,四、可委信力,五、法力。
总有五力能生吉祥等者:当知此中,善尸罗力,由忍辱柔和故有;善朋友力,由观人故有;无弊吝力,由舍故有;可委信力,由行贤善行故有;法力,由不放逸故有。
酉二、吉祥
当知吉祥亦有五种。一、众所爱乐,二、富贵自在,三、怨敌退伏,四、饶益所依,五、往诸善趣。
申二、配释
前四种力,总能生起四种吉祥;第五一力,能生第五。
卯三、证得等差别2 辰一、略配属3 巳一、由为缘4 午一、先烦恼业为缘
问:几根先烦恼业之所感得?答:八。
午二、名色为缘
问:几根名色为缘?答:一。
午三、触处为缘
问:几根触为缘?答:五。
午四、策励为缘
问:几根策励为缘?答:八。
几根先烦恼业之所感得等者:七有色根及与命根,如是八根,先烦恼业之所感得,以彼一切异熟摄故。意根一种,名色为缘。苦等五根,由触为缘。最后八根,策励为缘。
巳二、由应修4 午一、应防护
问:几根应防护?答:八。
午二、应调静
问:几根应调静?答:一。
午三、应寂止
问:几根应寂止?答:五。
午四、性调顺等
问:几根自性调顺、寂静、寂止,复能调伏、寂静、寂止?答:八。
几根应防护等者:此中或八、或一、或五、或八,例如前说应知。
巳三、由类别2 午一、有漏摄4 未一、舍
云何诸根舍?谓同分界地诸根灭,余生起。
未二、弃
云何诸根弃?谓不同分界地诸根灭,余生起。
未三、断
云何诸根断?谓断彼系缚一切烦恼。
未四、退
云何诸根退?谓世间兴盛若定、若生所有失坏。
午二、无漏摄2 未一、问
问:声闻、独觉、菩萨诸根,有何差别?
未二、答2 申一、标列
答:当知差别略有五种。一、品类差别,二、任持差别,三、羂索差别,四、正行差别,五、证得差别。
申二、随释5 酉一、品类差别
品类差别者,诸菩萨根,其性上品;声闻、独觉所有诸根,软品、中品。
酉二、任持差别
任持差别者,诸菩萨根,一切明处善巧任持;声闻、独觉所有诸根,一分明处善巧任持。
酉三、羂索差别
羂索差别者,诸菩萨根,大悲所羂;声闻、独觉根不如是。
酉四、正行差别
正行差别者,诸菩萨根,自利利他正行现前;声闻、独觉所有诸根,自利现前。
酉五、证得差别
证得差别者,诸菩萨根,证得无上大菩提果;声闻、独觉所有诸根,证得下中二菩提果。
辰二、广决择2 巳一、清净诸根摄2 午一、约诸根体业辨2 未一、唯辨喜根2 申一、问
问:若补特伽罗依未至定修谛现观,彼得果时,起初静虑喜根现前,为不起耶?
依未至定修谛现观等者:初静虑近分,未至定所摄。唯此近分能为依止,修谛现观,得沙门果,非余上地诸近分定,由是依此偏问喜根。然复当知,喜有多别。谓如经说:此身离生喜乐之所滋润、遍滋润、遍充满、遍适悦、遍流布者,是名初静虑近分。又如经说:即此身中一切处,无有少分离生喜乐所不遍满者,是谓初静虑根本。今此问义,谓此根本之所摄喜,为起不起,非彼近分。
申二、答2 酉一、标差别
答:有一能起,有一不起。
有一能起有一不起等者:此中答意,谓有差别。非定不起,亦非定起。由有一类利根能现起故,一类钝根不能起故。显扬论说有四种行,谓苦迟通行、苦速通行、乐迟通行、乐速通行。苦迟通行者,谓钝根者,未得现法乐住,为尽诸漏若道若行
[19]。苦速通行者,谓利根者,余如前说。(显扬论二卷十七页31,490b)此说有一能起,谓即苦速通行。有一不起,谓即苦迟通行。如是差别应知。
酉二、释因缘
若有利根,众多善本之所资助;彼能现起,非余。
众多善本之所资助者:谓如成就戒律仪、成就根律仪、于食知量、初夜后夜悎寤瑜伽、正知而住,如是乃至成就所有沙门庄严,如是种种定资粮法应知。
未二、通辨诸根2 申一、配属证得2 酉一、证得诸定3 戌一、初二静虑2 亥一、举初静虑
问:几根入初静虑?答:八。后三,一分能入,一分不能。
亥二、例第二静虑
如初静虑,第二亦尔。
戌二、第三静虑
戌三、第四静虑及无色定
第四静虑及无色定,七根能入。
几根入初静虑等者:谓意、喜、乐及信等五,如是八根入初静虑。后三无漏,即九根分,除其舍分,余分能入,是名一分能入;舍不能入,是名一分不能。第三静虑亦八根入,故言亦尔。然应除喜取身,说非即彼,由于彼地离喜寂静,领受身乐故。第四静虑及无色定,唯信等五及与意、舍七根能入。
后三,有一能入,有一不能。
后三有一能入有一不能者:此中唯约入无色定为论。一类声闻,于后三中七根能入。一类菩萨不能。由诸菩萨住菩萨法,性远离无色修静虑故。义如显扬论说。(三卷十五页31,495b)
酉二、证得圣果3 戌一、初二果2 亥一、辨差别2 天一、预流果
问:几根得预流果?答:或一、或八。
天二、一来果
或二、或九得一来果。
亥二、简取舍
忧根虽道所依,非道摄故,此中不取。喜根非坚住故,此亦不取。若通取者,当增其数。
戌二、不还果
问:几根得不还果?答:或十一、或二。忧根道理,如前应知。
戌三、阿罗汉果
问:几根得阿罗汉果?答:或一、或十。
几根得预流果等者:或说一根得预流果,谓未知欲知根。或说八根得预流果,谓意、乐、舍及信等五。未知欲知根中,除喜分故。或说二根得一来果,谓未知欲知根及已知根,顿渐差别容有二故。或说九根得一来果,初二无漏随应或一,及意、乐、舍并信等五,总合说故。或说十一根得不还果,谓意、乐、喜、舍,及信等五,并未知欲知根、已知根,顿渐种类总合说故。或说二根得不还果,谓未知欲知根及已知根。或说一根得阿罗汉果,谓具知根。或谓十根得阿罗汉果,谓具知根、意、乐、喜、舍及信等五,总合说故。当知此中,分别诸根或假或实、或别或合、或减或增,义不齐等。言假实者,三无漏根非实有法,是名为假;所余诸根实有法故,是名为实。言别合者,或假实法差别为论,如于初预流果;或复总合为论,如后三果。一来果中,随取一未知欲知根或已知根,亦名为别;不还果中,兼取二根,亦名为合。言减增者,谓彼喜根,初二果中不取,于不还果则复取之,是名减增。此复云何?由前已说,未知欲知根,证初、第二、第三沙门果之所依处。若依初静虑近分证彼果时,喜根有动,名非坚住,由或能起、或不起故。今约彼类,是故不取,然不应说唯初二果。若依初静虑根本证彼果时,喜根坚住,应皆取之,此亦不应唯说不还。今于文中,不取或取差别为论,义非决定,或减或增,随应说故。
申二、建立业用2 酉一、忧根摄3 戌一、引经
如经言:于上解脱希、求、忧、戚。
戌二、释名4 亥一、希
云何希?谓修行者作如是念:是处众圣能具足住。
亥二、求
求云何?谓修行者作如是念:我于是处当具足住。
亥三、戚
戚云何?谓于下劣不生喜足。
亥四、忧
忧云何?谓于无上心生思慕。
是处众圣能具足住者:本地分中修所成地说:为趣究竟,于现法中心极思慕。彼由如是心生思慕,出离乐欲数数现行。谓我何当能具足住如是圣处,如阿罗汉所具足住。(陵本二十卷二十三页1797)此应准知。
戌三、料简2 亥一、初二果
此中,预流、一来,于一切种皆圆满故,建立忧根。
亥二、不还果
若不还果,虽有初二,余二无故,不立忧根,唯善法欲。
于一切种皆圆满者:此一切种,谓即前说希、求、戚、忧一切差别应知。
酉二、喜等根摄2 戌一、辨依舍3 亥一、喜为依
问:颇有依止喜根,能舍喜根、忧根、舍根耶?答:有。谓依出离喜根为依止故,舍依耽嗜三根。
亥二、忧为依
问:颇有依止忧根,舍忧根耶?答:有。谓依出离为依止故,舍依耽嗜。
亥三、舍为依2 天一、问
问:颇有依止舍根,舍舍根耶?
天二、答2 地一、依一性舍
答:有。谓依一性舍为依止故,舍依种种性舍。
地二、依无所依舍
无所依舍为依止故,舍依一性舍。
戌二、简差别2 亥一、未知欲知根摄
得预流果时,未知欲知根亦灭亦舍,非起而弃,非断非退。
亥二、已知根摄
得阿罗汉果时,已知根道理,应知亦尔。
依一性舍等者:谓依虚空无边处,乃至依非想非非想处,是名依一性舍。若依于色,乃至依于法,是名依种种性舍。义如显扬论说。(五卷十二页31,505a)
午二、约补特伽罗辨2 未一、根性差别2 申一、声闻2 酉一、明练根2 戌一、辨有无2 亥一、问
问:几补特伽罗有练根耶?
亥二、答2 天一、标有
答:一切有学;及无学五,退、思、护、住、堪达种性。
天二、简无
非诸独觉,亦非菩萨,性利根故。
退思护住堪达种性者:阿罗汉果根有钝利,成六差别。一、退法,二、思法,三、护法,四、住不动,五、堪能通达,六、不动法。如显扬论别释应知。(三卷十二页31,494b)此中前五,皆钝根摄,是故说彼有练根义。
戌二、辨修证2 亥一、预流2 天一、得证一来果
问:若预流者修练根时,既得练根,亦证一来果耶?答:证。
天二、不证不还果
问:亦证不还果耶?答:不证。对治难得故,所应得义极广大故。
对治难得等者:此中对治,谓修四无量定,由能永断欲界贪欲及与瞋恚,故名难得。言得义者,略有二种。一者、证得沙门果义,二者、证得圣神通义。如本地分思所成地中释。(陵本十八卷十三页1574)今说不还,名应得义。证八解脱,离诸爱味,名极广大。
亥二、不还2 天一、得进离欲
问:若不还者修练根时,既得练根,亦进离欲耶?答:进。
天二、不证阿罗汉果2 地一、问
问:亦证阿罗汉果耶?
地二、答2 玄一、由前因
答:不证,由前因故。
由前因故者:谓住有学位中,金刚喻定犹未生故。
玄二、明当证
转根已后,一切皆证。
酉二、明转根
问:何故转根?答:于薄少升进不生喜足故,为植引发胜定力故,为植多闻力故,为植论议决择力故,为植观察甚深法忍力故。
申二、菩萨2 酉一、问
问:诸菩萨未知欲知等三根,云何建立?
酉二、答3 戌一、建立初根
答:于胜解行地,建立初根。
戌二、立第二根
于净增上意乐地等,立第二根。
戌三、立第三根
于如来地,立第三根。
未二、圆满差别2 申一、有学2 酉一、问
问:由几种满,名学满耶?
酉二、答2 戌一、略标
答:由三种满。
戌二、列释3 亥一、根满
一、根满,谓利根。
亥二、定满
二、定满,谓八解脱定。
亥三、果满
三、果满,谓不还果。
申二、无学2 酉一、明得有
若诸无学,得有二满。一、根满,谓不动法。二、定满,如前应知。
酉二、显得名
一切无学,皆由果满说名为满。
若诸无学得有二满等者:义显无学,但由果满说名为满。根、定二满义亦得有,然不由此说名为满。
巳二、杂染诸根摄2 午一、简方便2 未一、不调伏2 申一、举经问
问:如说诸根不调、不守、不护、不防,亦不修习,此差别名有何义耶?
申二、释义答2 酉一、标
答:略说由四因缘,诸根名不调伏。
略说由四因缘等者:此四因缘,谓即前说不守、不护、不防,亦不修习,有是四种,总名不调。
酉二、释2 戌一、举调伏2 亥一、依简择力2 天一、守
谓简择力为依止故,于诸境界,若不应纵诸根之者,便起加行令不纵逸。
天二、护
若应纵者,便起加行纵彼诸根,护诸烦恼令不现起。
亥二、依断对治力
断对治力为依止故,即于如前所说境界,为性无着,为性烦恼不复现行。
戌二、成不调
若无是四调诸根者,当知彼根名不调伏,由不守故、不护故、不防故、不修故。
未二、善调伏
若有是四调诸根者,当知与彼四种相违,名为调伏乃至修习。
于诸境界等者:谓于境界根不应纵,能令不纵,名守诸根。若应纵者,虽纵诸根,烦恼不起,名护诸根。如是二种,当知由简择力,此即资粮道摄。声闻地说念防护意,及于非理分别起烦恼意能善防护。如彼别释,应知其根。(陵本二十三卷二页1946)又于境界为性无着,名防诸根。为性烦恼不复现行,名修诸根。如是二种,当知由断对治力,此即离欲地摄。声闻地说:于境过患,除遣断灭。又说:由修习力所摄根律仪故,于所缘境,烦恼随眠不复生起、不复现前;一切时分,依附所依所有随眠,亦能断除、亦能永拔。(陵本二十三卷
[21]七页1962)此说为性无着,为性烦恼不复现行,如次配释应知。
午二、辨得果2 未一、不调伏摄2 申一、征
云何不调伏者能引众苦?
申二、释2 酉一、标
谓能生六种苦故。
酉二、列
一、扰恼住所生苦,二、他所摈黜苦,三、他所讥毁苦,四、追悔所生苦,五、往生恶趣苦,六、生等诸苦。
未二、善调伏摄
若有诸根善调伏者,当知与此相违,断六种苦,引诸快乐。
卯四、相摄差别6 辰一、约三聚有情辨2 巳一、问
问:十四种根、三聚有情,为十四摄三,三摄十四耶?
巳二、答2 午一、标摄不摄2 未一、标简
答:三摄十四,非十四摄三。
未二、征释
不摄何等?谓外处少分。
午二、随释三聚
三聚有情者,谓欲界、色界、无色界。
十四种根等者:二十二根中,除信等五、三无漏,所余诸根总有十四。由彼系属三聚有情自体,由是故说三聚摄彼。然三聚中,外器世间诸所有色,此望有情自体,说名外处少分,由是说彼不摄十四。
辰二、约三受辨
问:五根、三受,为五摄三,三摄五耶?答:更互相摄。
五根三受等者:此说五根,谓苦、乐、忧、喜、舍。三受,谓苦、乐、舍。开合无异,故互相摄。
辰三、约三十七觉品法辨2 巳一、问
问:五根、三十七觉品法,为五摄三十七,三十七摄五耶?
巳二、答2 午一、标摄不摄2 未一、标简
答:三十七摄五,非五摄三十七。
未二、征释
不摄何等?谓语、业、命、喜、安、舍。
午二、随释开合
如是或六、或四,彼所不摄。
五根三十七觉品法等者:此中五根,谓信等五。觉品法宽,故说摄五。然三十七觉品法中,正语、正业、正命、喜支、轻安支、舍支,彼六、或四不摄信等五根。言或四者,谓喜、安、舍同受所摄,总为一故。
辰四、约三无漏根辨2 巳一、问
问:五根、三根,为五摄三,三摄五耶?
巳二、答2 午一、标简
答:三摄五,非五摄三。
午二、征释
不摄何等?谓意、乐、喜、舍根。
五根三根等者:此中五根,谓信等五。三根,谓三无漏。三根宽故,说三摄五。然三根中,意、乐、喜、舍非信等分,说彼不摄。
辰五、约九遍知辨2 巳一、问
问:九遍知几根摄?
巳二、答2 午一、标非根摄
答:此九遍知,断遍知摄故,非根所摄。
午二、释九遍知2 未一、别辨相2 申一、征
何等为九?
申二、释9 酉一、初遍知
谓欲系苦集见所断断,是初遍知。
酉二、第二遍知
色无色系苦集见所断断,第二遍知。
酉三、第三遍知
欲系灭见所断断,第三遍知。
酉四、第四遍知
色无色系灭见所断断,第四遍知。
酉五、第五遍知
欲系道见所断断,第五遍知。
酉六、第六遍知
色无色系道见所断断,第六遍知。
酉七、第七遍知
下分结断,第七遍知。
酉八、第八遍知
色爱尽,第八遍知。
酉九、第九遍知
无色爱尽,第九遍知。
未二、明建立2 申一、标列
当知遍知略由二缘而得建立。一、通达谛断故;二、永度界断故。
通达谛断等者:见所断断,名通达谛断,由是建立初六遍知。修所断断,名永度界断,由是建立后三遍知。
申二、配释2 酉一、通达谛断摄2 戌一、初二遍知
由相同分、界不同分及同分故,立二遍知。
由相同分等者:苦、集二谛,名相同分,有为有漏,其相同故。欲、色、无色由下上别,欲系名下,色无色系名上。如其次第,界不同分及与同分差别应知,由是建立初二遍知。
戌二、次四遍知
相不同分、界不同分及同分故,立四遍知。
相不同分等者:灭、道二谛,无为有为其相异故,是名相不同分。由此二种界不同分及与同分,建立次四遍知。
酉二、永度界断摄3 戌一、第七遍知
永度劣界故,立一遍知。
戌二、第八遍知
永度中界故,立一遍知。
戌三、第九遍知
永度妙界故,立一遍知。
永度劣界等者:此中劣界、中界、妙界,即欲、色、无色界系差别异名应知。
辰六、约不共佛法辨8 巳一、诸相随好2 午一、问
问:诸相、随好、力、无畏等不共佛法,几根摄耶?
午二、答2 未一、标所摄
答:诸相、随好,舌根及四根依处所摄。
未二、随难释
何等为四?谓身根、男根、眼根、舌根。
巳二、十力
诸佛十力,如来身中慧根所摄,及具知根。
巳三、四无所畏等2 午一、举无畏
四无所畏,五根所摄,及即此一。
午二、例不护
如无所畏,不护亦尔。
巳四、三念住
三种念住,非根所摄,然六根所引无贪、无瞋所摄。
巳五、大悲
大悲,亦彼所引无瞋、无痴所摄,非根所摄。
巳六、无忘失法
无忘失法,如力应知。
巳七、一切种妙智
佛一切种妙智亦尔。
巳八、永断习气2 午一、略标简
永断习气,非根所摄,然是六根所证烦恼永断所摄。
午二、问答辨2 未一、问
问:诸烦恼品所有粗重,阿罗汉等永断无余;复有何品粗重,阿罗汉等所未能断,由断此故,说名如来永断习气?
未二、答
答:异熟品粗重,阿罗汉等所未能断,唯有如来名究竟断。
异熟品粗重等者:从漏所生、漏所熏发,本所得性、不安隐性、苦依附性,名异熟品粗重,亦名有漏粗重。有寻有伺等地决择中说:又此有漏粗重名烦恼习,阿罗汉、独觉所未能断,唯有如来能究竟断,是故说彼名永断习气不共佛法。(陵本五十八卷十七页4762)其义应知。
卯五、长养差别2 辰一、略说2 巳一、举经问
问:如经言:有四种食,皆能长养诸根大种。云何四食?云何长养诸根大种?
巳二、标义答2 午一、出四食
答:段食、触食、意思食、识食。
午二、出诸根大种
由此四种,长养五色根及意根,并根所依所有大种。
辰二、别辨3 巳一、通说四食2 午一、明废立2 未一、辨食非食2 申一、举段食
问:云何段食?答:诸所食啖,若能长养诸根大种;与此相违,当知非食。
申二、例余食
如段食,余食、非食,应知亦尔。
未二、明立不立2 申一、明建立2 酉一、别辨相2 戌一、问
问:段食云何能作食事?乃至识食亦尔?
戌二、答2 亥一、辨4 天一、段食
答:若诸段食,能摄益识令其强盛;由此长养诸根大种,亦令强盛。
天二、触食
触能摄受若喜、若乐、若舍一分,由此复能摄益诸识;由摄益故,复能长养诸根大种。
天三、意思食
意思为欲证得可爱境界相故,依正方便,起染不染希望喜根,缘未来境摄益于识,由此长养诸根大种。
起染不染希望喜根者:喜有二种,谓依耽嗜及依出离。如其次第,名染不染。
天四、识食
如是三食摄益其识,由体增盛及缘现在、未来生故,识复长养诸根大种。
亥二、结
故立四食。
由体增盛等者:谓诸段食,令体增盛。触食领纳,缘现在生。思食希望,缘未来生。义如前知。
酉二、随释难2 戌一、问
问:云何识与意根为食?
戌二、答
答:由三资持所任持故,能与后后为增盛因,令彼得生。
申二、简不立2 酉一、简眠梦等2 戌一、问
问:何故眠梦、梵行、等至皆能长养诸根大种,而不立食?
戌二、答2 亥一、略标列
答:有二种长养。一、摄受别义长养,二、令无损害长养。
亥二、明不立
眠梦等法,于后长养虽能长养,于前即非,是故不立。
摄受别义长养者:段、触、思食,能摄益识,识复长养诸根大种及与意根,是名摄受别义,非唯令自无损害故。
酉二、简命根
问:何故命根能任持身,而不立食?答:若离于食,彼终不能长养身故。
午二、辨差别2 未一、约粗细辨2 申一、段食摄2 酉一、麤
问:何等段食名麤?答:若非天所食。
酉二、细
问:何等名细?答:诸天所食。由彼食已,即于身中便自消化,非渐次故。
申二、触意思识食摄2 酉一、麤
问:何等触、意思、识食名粗?答:若在欲界。
酉二、细
问:何等名细?答:若在色无色界。
未二、约有情辨2 申一、出种类2 酉一、已生有情
问:何等名为已生有情?答:若于现在已生增长。
酉二、求有有情
问:何等名为求有有情?答:若有希求未来诸有。
申二、辨长养2 酉一、名差别2 戌一、住
问:何等名住?答:若无损害长养。
戌二、安
问:何等名安?答:若摄受长养。
酉二、相差别2 戌一、安住
问:已生有情,云何由食而得安住?答:如前所说道理应知。
如前所说道理应知者:谓如前说:若诸段食,能摄益识令其强盛,乃至广说识复长养诸根大种。安住道理,应如是知。
戌二、摄受2 亥一、问
问:求有有情,云何由食摄受?
亥二、答2 天一、初三食
答:由三门故,二种杂染增长。谓业、烦恼二种杂染,依识而有。
天二、第四食
由三门、杂染资长识故,诸求有者,于无间生摄受余有。
巳二、别广段食2 午一、问
问:段食何时建立为食?
午二、答4 未一、标简时
答:于变坏时。若受用时,建立触食。
未二、出彼体
由彼摄受方得增益,
若受用时建立触食者:谓诸段物,于吞咽时,令心欢喜,诸根悦豫,当于尔时不名段食,但名触食。
是故段食三处所摄,谓香、味、触建立为食,不立色处。
未三、明损益2 申一、总标
由彼要至味势熟等变坏之位,方损益故。
申二、别辨2 酉一、摄益
或有段物,于受用时有所损害,于变坏时方能摄益,如苦辛等。
酉二、损害
或有段物,于受用时暂为摄益,于变坏时乃为损害,如有甘美所不宜物。
未四、结建立
故变坏时方立为食,非受用时。
谓香味触建立为食等者:思所成慧地决择中说:此中段食,当言香、味、触处所摄。何以故?由香、味、触,若正消变,便能长养;不正消变,乃为损减。色等余法无有长养、损减消变,是故说彼非段食性。(陵本六十六卷四页5259)此应准知。
巳三、简不说余2 午一、问
问:更有所余众多行法住因可得,谓生、先业、神通、因缘合会、离障;何故但说此四为食?
谓生先业神通等者:思所成慧地决择中说:有七因缘,任持诸行,令住不坏。今此除彼命根及食,故唯说五。彼云:生是诸行住因。由诸行生,方得有住,无有无生而有住者。又云:由善、不善、无记作意引发先业,能牵诸行令住不绝。所谓外分,共不共业之所生起。又云:心自在通。由彼势力,增诸寿行,或住一劫、或住劫余。又云:因缘和合是诸行住因。谓善、不善、无记诸法,乃至因缘犹未散坏,于尔所时相续而住,无有断绝。又云:无诸障碍是诸行住因。由此能令诸行生时无障因缘,诸行生已相似相续而住,远离相违败坏因缘。(陵本六十六卷三页5254)此说五种,一、生,二、先业,三、神通,四、因缘合会,五、离障,如彼应释。
午二、答2 未一、略标义
答:以多分故,易觉知故,于诸念住易趣入故,于日日分易资养故,唯此四种应显为食。
以多分故等者:谓此四食是诸行住多分因缘,由种种门,能令诸行相续而住。又此诸食,能令有情相续而住,易取易入,乃至愚夫婴儿等类亦能随觉,非所余法。又此诸食,令易入道,能修身等四种念住。谓一切有情食所住故。又有长寿诸有情类,若不得食,非时中夭。亦如思所成慧地决择中说。(陵本六十六卷四页5256)此中四种,如彼应释。
未二、别简非2 申一、简非多分
那落迦中无有段食,定地诸天亦复如是。
申二、简非易知
诸那落迦,多由先业力所任持而得久住,虽有广大诸根大种损害因缘,而不能死。然彼亦有诸微细风随入身分,以之为食;难可了知,是故不说。
诸微细风随入身分等者:本地分中有寻有伺地说:于那落迦受生有情,有微细段食。谓腑藏中有微动风,由此因缘,彼得久住。(陵本五卷五页335)此应准知。
卯六、诸句差别2 辰一、约所依辨2 巳一、依差别2 午一、问
问:诸根依身转,亦依境界耶?设依境界者,亦依身转耶?
午二、答2 未一、略标简
答:若根依境界,必依身而转。或有依身转,而不依境界。
未二、随难释
谓诸有色彼同分根,以诸大种为依止故,说彼依身。
谓诸有色彼同分根者:如前已说:有识眼界,名为同分;所余眼界,名彼同分。如眼界,乃至身界亦尔。(陵本五十六卷九页4514)今说有色彼同分根,即彼无识诸界应知。
巳二、依多寡2 午一、问
问:若诸根有所依而转者,彼一切皆一依耶?
午二、答3 未一、一依
答:或有一依,谓诸有色彼同分根。
未二、二依
或有二依,谓即有色同分诸根。
未三、三依2 申一、出于有色
或有三依,所谓意根及余无色心法诸根,在有色界。
申二、简于无色
若于无色,即此诸根唯有二依。
或有一依等者:谓依身转,名有一依。依身、境界,名有二依。在有色界,意根及余无色心法诸根,依身、境界及与心转,名有三依。若于无色,即此诸根唯依于心及境界转,名有二依。言余无色心法诸根者,谓苦、乐、喜、忧、舍,及信等五应知。
辰二、约诸受辨2 巳一、辨苦合等2 午一、问
问:诸根是苦者,一切苦相合耶?设苦相合者,一切是苦耶?
午二、答4 未一、是苦非苦相合
答:或诸根是苦,而非苦相合,谓乐根、喜根。
未二、是苦亦苦相合
或有是苦,亦苦相合,谓苦根、忧根。
未三、是苦非苦乐相
或有是苦,非苦乐相,谓舍根。
未四、非苦亦非苦相
或有非苦,亦非苦相,谓后三根,苦对治故。
巳二、辨引乐等2 午一、问
问:诸根是善,彼根引乐耶?设根引乐,彼根是善耶?
午二、答4 未一、是善不引乐
答:或根是善,而不引乐,谓忧、苦俱而修梵行,彼诸善根于现法中不能引乐。
未二、引乐非是善
或根引乐,而非是善,谓诸无记及不善根,于现法中能引无记及染污乐。
未三、是善亦引乐
或根是善,亦能引乐,谓喜、乐俱修诸梵行所有善根,于现法中能引其乐。
未四、非善不引乐
或根非善,亦不引乐,谓诸无记及不善根,于现法中能引诸苦。
寅二、嗢柁南结
中嗢柁南曰:
义依处证得 摄食由诸句
庚二、略摄义2 辛一、别辨安立3 壬一、名义差别6 癸一、蕴3 子一、第一义
复次,具足摄持一切行义;具足摄持一切行义,是故名蕴。
子二、第二义
又有别义。常能增长诸业烦恼;常能增长诸业烦恼,是故名蕴。
子三、第三义
又有别义。常有所为及速灭坏;常[22]有所为及速灭坏,是故名蕴。
癸二、界
发起诸法;发起诸法,是故名界,是牵引义。
癸三、处
能生能广诸心心法;能生能广诸心心法,是故名处。
癸四、缘起
由众缘故速坏集起;由众缘故速坏集起,故名缘起。
癸五、处非处
等起理趣;等起理趣,是故名处。若非理趣,说名非处。
癸六、根
于见等事自在相应;于见等事自在相应,是故名根。
具足摄持一切行义等者:此中蕴义,略由三种。一、由有为,二、由有漏,三、由无常。由有为者,谓彼五蕴通漏无漏,具足摄持一切行义,即由此义是故名蕴。由有漏者,谓五取蕴常能增长诸业烦恼,此唯有漏,即由此义是故名蕴。由无常者,有漏五蕴生灭无常,常有所为及速灭坏,即由此义是故名蕴。依胜义谛,一切诸法皆无自性,然约世俗,为简余法假立自性;由是道理,说彼五蕴具足摄持一切行义为其自性,即由如是自性义故,安立蕴名。为显此义,是故重说。又有别义,及余界、处、缘起、处非处、根,一切重说,道理亦尔。言是牵引义者,谓自种子能为牵引因故。能生能广诸心心法者,谓是生长门义故。言由众缘故速坏
[23]集起者,十二有支前为后缘,是名众缘,由是积集纯大苦蕴,生灭无常故。言于见等事自在相应者,如前已说二十二根建立。谓能取境增上义
[24]故,建立六根;乃至广说出世清净增上义
[25]故,建立三根。(陵本五十七卷五页4576)此总显彼,故作是说。
壬二、立因差别2 癸一、标
当知蕴等略由六因而得建立。
癸二、列
谓身体建立、彼因建立、身者建立、彼转方便建立、即于彼转胜劣方便建立、即彼受用增上建立。
略由六因而得建立等者:此中六因,如次配释蕴乃至根。言身者建立者,摄大乘论说:身、身者、受者识,应知即是眼等六内界。(摄论二卷一页31,138a)依此建立诸处善巧,由世俗谛义可得故。
壬三、遣执差别3 癸一、标
复略显示六种善巧,当知为遣六种邪执。
癸二、征
何等为六?
癸三、列
一、依止邪执,二、自性自在等不平等因邪执,三、能持依止我邪执,四、彼死生转邪执,五、彼净不净方便邪执,六、彼爱非爱境界受用主宰邪执。
当知为遣六种邪执等者:此中六种邪执,依六善巧,如其次第能正除遣,故作是说。
辛二、总观胜利2 壬一、问
问:观几胜利,分别建立简择诸法、修习善巧?
壬二、答3 癸一、标
答:略有十种。
癸二、列4 子一、蕴界处善巧摄4 丑一、离增益执
谓当遍知萨迦耶见,分析一合之想。
丑二、离损减执
于有法现有谛故、住故,便不诽谤。
丑三、除自他疑
自无疑惑,善答他问。未信令信,已信令增。
丑四、令教久住
亦令如来圣教久住。
子二、缘起善巧摄
又当悟入缘起道理,能了释、梵、世主、自性及士夫等非作者,无实性。
子三、处非处善巧摄
又令慧根增长广大,于善不善如实了知,广说乃至缘生差别。
子四、根善巧摄4 丑一、当善住念
又于善不善法广说乃至缘生差别,当善住念。
丑二、证心一境
由有法随法行故,即以住念为依止、为建立,当证善心一境之性。
丑三、生起圣慧
又即以此心一境性为依止、为建立,令圣慧根当得生起。
丑四、随证漏尽
依圣慧根,永断颠倒,随证漏尽。
癸三、结
由观如是诸胜利故,分别建立简择诸法、修习善巧。
略有十种等者:谓蕴、界、处三种善巧,总说有四胜利;缘起善巧有一胜利;处非处善巧有一胜利;根善巧有四胜利。如判应知。
已略决择五识身地、意地,于二地中余决择文,更不复现。
瑜伽师地论科句披寻记卷第五十七
[10] 「又在未來,以過去、未來為義,亦以現在為義。」韓清淨手稿中無此段。
[15] 「作」,鉛版等披尋記作「受」,韓清淨手稿作「作」。卷三十四原文作「作」。
[19] 「若道若行」,披尋記原作「苦道苦行」。顯揚論原文作「若道若行」。
[21] 「二十三卷」,鉛版等披尋記作「十三卷」。韓清淨手稿無誤。
[23] 「壞」,披尋記原作「滅」。原文作「壞」。
[24] 「義」,披尋記原作「力」。卷五十七原文作「義」。
[25] 「義」,披尋記原作「力」。卷五十七原文作「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