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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虔诚与爱国情怀——法显西行壮举的精神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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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虔诚与爱国情怀——法显西行壮举的精神动力

  魏道儒

  从三国的朱士行到明朝的官僧,一千几百年间,或受朝廷委派,或自发结伴西行的求法者数以千计。其中事迹最感人者,当属东晋时期的法显。

  已过花甲之年,为了佛教的健康发展而踏上九死一生的求法之路;已逾古稀之年,为了记录口耳相传的佛教典籍而在异国他乡苦学梵书、梵语;到了耄耋之年,为了尽早译出汉地缺少的经典而毅然取消回长安的计划。虔诚的宗教信仰与炽热的爱国情怀相结合,是法显创造奇迹、完成壮举的不竭精神动力。

  一

  法显俗姓龚,平阳(今山西临汾西南)人。有关他的生卒年代,史籍中没有明确记载;有关他的年龄,各书记载也有不同。

  关於法显的世寿,《高僧传》卷三《释法显传》[1)记为“春秋八十有六”。同时代的《出三藏记集》卷十五《法显法师傅》谓其“春秋八十有二”。《开元释教录》与《出三藏记集》属於同类著作,但在卷三采用《高僧传》的说法,可能有其所本。在没有其他更权威的资料之前,我们采用《高僧传》的说法。

  关於法显逝世的最早时间,可以参考三方面的情况来判断。其一,根据《摩诃僧只律》卷四十後所附的《摩诃僧只律私记》载,佛陀跋陀罗和法显共同翻译《摩诃僧只律》,於束晋义熙“十四年(418)二月末都讫”。所以,法显逝世至少是在418年二月之後。其二,法显共参与翻译经典六部,除了《摩诃僧只律》和《大般泥洹经》有明确翻译时间外,不能断定其他或存或佚的四部典籍都是在《摩诃僧只律》之前翻译完成。其三,《高僧传》本传和《出三藏记集》本传记载相同,均谓其“後至荆州,卒於新(辛)寺”。以上两种情况表明,法显在翻译了《摩诃僧只律》以後,还有一段时间的活动,418年不能定为法显在世的最後时间。保守的推算,法显逝世最早在419年。

  法显逝世的最迟时间,可以参考《弥沙塞律》翻译一事来推测。《出三藏记集》卷三《弥沙塞律记》记载:“法显……众经多译,唯《弥沙塞》一部未及译出而亡。到宋景平元年(423)七月,有厨宾律师佛大(驮)什来至京都……请外国沙门佛大什出之。”《高僧传》卷三《佛驮什传》的记载与此相同。这裏提到的宋景平元年(423)七月,是佛驮什到建康的时间,不是法显逝世时间。再考虑到法显是在荆州逝世,不是在建康。所以,法显逝世时间至少可以上推到422年。这样,我们可以把法显逝世的时间大体确定在419年到422年的三年之内。

  根据《法显传》记载,法显是於弘始元年(399)从长安出发踏上西行求法之路。那麽,当时他的年龄应该在六十三岁至六十六岁之间。也就是说,法显是在已过花甲之年西去求法。他游历了将近三十个国家,首尾经历十五年後,於义熙八年(412)在山东牢山登陆。当时他的年龄在七十六岁到七十九岁之间。

  法显游历了中亚、南亚和东南亚的许多地方,范围之广,可谓前无古人。汤用彤先生总结说:“盖法显旅行所至之地,不但汉之张骞、甘英所不到,即西晋之朱士行,束晋之支法领足迹均仅达于阗。在显前之慧常、进行、慧辩只闻其出,而末闻其返。康法朗未闻至天竺。至於于法兰,则中道终逝。故海路并遵,广游西土,留学天竺,携经而返者,恐以法显为第一人。”实际上,在千余年的西行求法史中,以如此高龄兼走陆路与水陆,除法显之外没有第二人。

  法显西行求法取得成功,同时代的人也认为这是空前的壮举,并且高度赞扬他的精神:“於是感叹斯人,以为古今罕有。自大教束流,未有忘身求法如显之比。然後知诚之所感,无穷否而不通;志之所奖,无功业而不成。”可以说,这裏的“诚”,就是宗教信仰的虔诚;这裹的“志”,就是报效祖国的壮志。

  法显这种舍生忘死的精神,对後代的西行求法者具有巨大激励和鼓舞作用,唐代义净说:“观夫自古神州之地,轻生殉法之宾,显法师则创辟荒涂,奘法师乃中开王路。其间或西越紫塞而孤征,或南渡沧溟以单逝。……胜涂多难,宝处弥长。苗秀盈十而盖多,结实罕一而全少。蹇由茫茫象碛,长川吐赫日之光;浩浩鲸波,巨壑起滔天之浪。独步铁门之外,亘万岭而投身;孤漂铜柱之前,跨千江而遗命。”

  在这裹,义净是把法显与玄奘并列。和玄奘相比,作为“创辟荒涂”的开拓者,法显除了年迈之外,路途中条件也更艰苦,遇到的凶险也更多。在西去涂中,法显除了曾得到张掖王段业、敦煌太守李嵩的一般性布施资助外,此後的西进途中和返回路上,再没有获得更大的援助。对照《大慈恩寺三藏法师传》的记载,玄奘从长安到高昌这一段路程很艰苦,但此後得到高昌王、叶护可汗以及印度的鸠摩罗王、戒日王的大力支持,情况就显著不一样了。如果说,玄奘只经历了“茫茫象碛,长川吐赫日之光”的折磨,那麽,法显更承受了“浩浩鲸波,巨壑起滔天之浪”的痛苦。就玄奘本人而言,也把法显作为榜样。他在立志去西域时说:“昔法显、智严,亦一时之士,皆能求法,导利群生,吾当继之。”

  法显首先经历了陆路的艰难险阻,在“西度流沙(从敦煌西至鄯善之间的沙漠地带)”时,“上无飞鸟,下无走兽,四顾茫茫,莫测所之。唯视日以准东西,望人骨以标行路”。当他从海路返国时,所经历的艰辛绝对不亚於陆路。“海中多有抄贼,遇辄无全。大海弥漫无边,不识东西,唯望日、月、星宿而进。若阴雨时,为逐风去,亦无准。”有的时候,要“遇黑暴雨”的袭击;有的时候,由於“粮食、水浆将尽,取海咸水作食”。经受这样的肉体折磨已经很难承受,接踵而来的还有精神上的蹂躏。当一夜暴风雨过後,船上的诸位婆罗门竟然商议:船上“坐载此沙门(指法显),使我不利,遭此大苦。当下比丘置海岛边,不可为一人令我等危睑”。经过他原来的施主舍命保护,法显才免遭被弃置海中荒岛上的厄运。法显是於义熙七年(411)八月左右搭乘商船从师子国返回,其年龄大约在七十五到七十八岁之间。

  当时有人觉得法显所述的西行经历太简略,劝他记述得更详细一些。他重新叙述之後,“自云:顾寻所经,不觉心动汗流。所以乘危履睑,不惜此形者,盖是志有所存,专其愚直,故投命於不必全之地,以达万一之冀”。法显这样有钢铁般毅力的人回忆西行所历也要“心动汗流”,可见历经了怎样的劫难。他清楚的知道,他的西行求法只有万分之一的成功希望。

  与法显结伴从长安出发西行的,有慧景、道整、慧应、慧嵬,在张掖等地相遇结伴同行的有智严、慧简、僧绍、实云、僧景、慧达,共计十一人。其中,智严、慧简、慧嵬、慧达、实云、僧景等六人先後中途折返。僧绍随胡僧到厨宾,慧景死於小雪山(今贾拉拉巴德城南边的塞费德科山),慧应死於弗楼沙国(今巴基斯坦白沙瓦)的佛鉢寺,道整留住中天竺。只有法显一人以过花甲、逾古稀之年完成了这一壮举。

  法显能够毅然西行并成功返国,不仅是因为他有著虔诚的宗教信仰,而且因为他有著炽热的爱国情怀。当他在师子国(今斯里兰卡)无畏山伽蓝见到汉地的一把白绢扇时,几句对见到故乡物品的叙述,把他的爱国深情淋漓尽致地表达了出来,可谓感人肺腑、动人心魄。“法显去汉地积年,所与交接悉异域人。山川草木,举目无旧。又同行分披,或留或亡,顾影唯己,心常怀悲。忽於此玉像边见商人以晋地一白绢扇供养,不觉凄然,泪下满目。”法显怀念祖国人民,怀念祖国的山川草木。今天读到这段记述,让人感觉不到一千六百年时间的遥远。虔诚信仰不能取代爱国情怀,而这两者的结合,才是法显求法成功的精神动力。从古到今,在不同时代,人们的信仰有不同,认识有差别,但像法显具有的这种坚忍不拔、百折不挠的为国献身精神,始终是民族的魂魄。

  法显西行求法有著明确的目的。他自述:“法显昔在长安,慨律藏残缺……至天竺寻求戒律。”法显的愿望,实际上反映了当时佛教界的普遍要求。需要更完备的戒律典籍,既与当时佛教特殊发展形势有关,也与当时佛教典籍翻译的状况有关,同时,也反映了有志於佛教健康发展的虔诚信徒的追求。

  首先,在东晋时期的北方,少数民族大规模进入内地,纷纷建立地方政权。在战争频仍,社会动荡加剧的情况下,大量下层群众或者为了躲避战乱,或者为了逃避繁重的徭役,纷纷进入寺院,以便寻找生活的出路。在这个特定历史时期,佛教经历了超常规的迅速发展。当时在异族统治下的北方各州郡,寺院不断建立起来,成为一个个社会生产和生活的基本单位。当时寺院的出家人都过著白耕自食的生活,而且寺院的规模也比较大,聚集上百名乃至几百名僧人的寺院并不罕见。法显出国时所在的寺院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

  法显为沙弥时,与同学数十人在田地裹割稻子。一天,遇到“饥贼”来抢夺稻谷,其他的小沙弥都惊恐逃走,只有法显留下来,和抢夺稻谷的贼人交谈,把他们说服,保护了寺院的粮食。对法显的表现,“众僧数百人,莫不叹服”。从这个事例来看,佛教僧团的急剧膨胀;,主要是由於大量寻找生活出路的人快速涌入引起。随著寺院规模的扩大,僧众的增加,客观上需要建立比较完善的寺院制度,制订规范僧人修行生活的纪律,订立协调僧众关系的准则等。

  当时中国佛教思想的发展,主要依赖外来佛教因素的诱导和影响,与唐代及其以後的佛教自主发展的形势不同。因此,规范僧人的修行生活,使佛教健康发展,首先必须有来自“佛国”的现成戒律典籍,因为只有这样的典籍才具有权威性和号召力。在这种情况下,寻找完备的戒律,就成为希望佛教健康发展的虔诚教徒的心愿。法显正是其中的杰出代表。

  第二,从当时佛教经典的输入情况来看,律藏部分恰恰又是很不完备的。在法显时代,大量的汉译大小乘经典已经流传,但戒律典籍明显不多。当时翻译出的比丘尼戒律有:《比丘尼戒》一卷,由西晋竺法护译出;《比丘尼大戒》一卷,前秦昙摩持、竺佛念译出,它们都是说一切有部戒律《十诵律》的节译摘译。关於比丘的戒律有:三国魏昙柯迦罗翻译的《僧只戒本》一卷,这是大众部戒律《摩诃僧只律》的一部分。前秦昙摩持、竺佛念翻译的《十诵比丘戒本》一卷,这是《十诵律》的部分内容。很重要的一点是,当时佛教界已经能够认识到这些戒律书并不完备。也就是说,他们可以确定在天竺存在著更完备的律藏,这是促成法显西行的一个重要因素。法显未出发之前,就认识到漠地的戒律典籍是“残缺”的。而到了天竺之後,他又不辞劳苦,四处奔波,务必寻找“备悉”的和汉地没有的戒律典籍。

  法显在出国之前认识到戒律不完备,立志寻求律藏,并把这个目的贯彻到十五年的旅行始终。然而,他并没有在一开始就充分认识到获得特定戒律典籍的特殊困难。据《法显传》载:“法显本求戒律,而北天竺诸国皆师师口传,无本可写,是以远步,乃至中天竺。”按照这个记载,北天竺不是没有戒律典籍,而是没有写成文字的律书。他当时还不善梵书、梵语,没有办法把口耳相传的律藏写下来。所以,他不顾路涂遥远,辗转行进到中天竺,希望在那裏找到文字典籍。

  然而,中天竺的情况和北天竺差不多,重要的典籍也是师徒口耳相传。要得到这些典籍,必须自己写下来。而要写下这些典籍,则必须通晓梵语并能够书写其文字。法显首先根据自己掌握的汉地已经翻译出的律藏情况,搜求最需要的和最完备的典籍,然後再学习梵语和梵书,把它们书写下来。在巴连弗邑(今印度比哈尔邦的巴特那),他找到了理想的戒律本子:“於此摩诃衍僧伽蓝得一部律,是《摩诃僧只律》,佛在世时最初大众所行也,於只洹精舍得其本。自余十八部各有师资,大归不异,於小小不同,或用开塞。但此最是广说备悉者。”因为汉地的律藏“残缺”,所以,他要找这种“最是广说备悉者”。“复得一部抄律,可七千偈,是萨婆多众律,即此秦地众僧所行者也。亦皆师师口相传授,不书之於文字。”

  他在这裹得到经律之後,就住下来,学习梵语和文字书写,并且抄写律书:“故法显住此三年,学梵书、梵语,写律。”法显在这裹学习梵书、梵语和写律的时间,大约是义熙元年到三年(405--407),也就是西行後的第七至九年。405年他开始学习并写律时,年龄应该在六十九岁到七十一岁之间;407年写律完毕离开时,年龄在七十一岁到七十三岁之间。

  以这样的高龄学习新语言,并且以梵字写律,感动了当时寺院中的僧人。据说:“摩竭提国巴连弗邑阿育王塔天王精舍优婆塞伽罗先,见晋土道人释法显远游此土,为求法故。深感其人,即为写此《大般泥洹经》,如来秘藏。愿令此经流布晋土,一切众生悉成平等如来法身。”这位优婆塞所在的地方,正是法显学习和写律的地方。据载,“法显於摩竭提国巴连弗邑阿育王塔南天王精舍写得梵本(指《摩诃僧只律》)还扬州”。因此,伽罗先是法显以古稀之年学习梵书、梵语和写律的见证者。他被法显的精神所感动,替法显写下《大般泥洹经》六卷。法显带回此经并译出,在佛学界产生了深刻影响。

  法显求律的赤诚,和他的同伴道整形成了鲜明对照:“道整既到中国,见沙门法则,众僧威仪,触事可观,乃追叹秦土边地,众僧戒律残缺。誓言:‘自今已去至得佛,愿不生边地。’故遂停不归。”道整所看到的当地佛教僧众持戒严谨,无疑是事实。当时汉地缺少必要的戒律典籍,许多僧人没有依戒修行,也是实际情况。对於两地的差别,法显自然也十分清楚,然而,两人的态度和行动却截然不同。道整看到这种差别之後,想到的是永远不再转生到“秦土边地”,几乎到了以身为汉僧是耻辱的地步。在这裹,道整只有虔诚的信仰,没有爱国的情怀。法显则完全不一样,其求法初衷不改,其归国决心不动摇:“法显本心欲令戒律流通汉地,於是独还。”从这裹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只有虔诚的宗教信仰,没有炽热的爱国情怀,不足以创造奇迹、完成求法壮举。

  此後,法显还在多摩梨帝国(在今印度加尔各答西南)住了两年,“写经及画像”。时间在义熙四年到五年(408—409)。法显又在师子国住了两年,“更求得《弥沙塞律》(即《五分律》)藏本,得《长阿含》、《杂阿含》,复得一部《杂藏》。此悉汉土所无者”。从踏上西行之路到准备回国的最後一刻,法显都把“漠土”挂在心上。

  法显回国之後,原打算去长安,看望久别的故人,但是,为了尽早开始翻译带回来的经典,他打消了这个念头。据《法显传》记载:“法显远离诸师久,欲趣长安。但所营事重,遂便南下向都,就惮师出经律。”义熙九年(413)秋天,法显到达建康,住在道场寺,与早於他到达的天竺禅师佛陀跋陀罗共同译经,并得到宝云的支持。据载,共翻译约百余万言。在413年开始准备翻译经典时,法显年龄应该在七十七岁到八十岁之间。

  法显共参与翻译了六部典籍,其中,《摩诃僧只律》四十卷,《大般泥洹经》六卷,《杂藏经》一卷;到梁代已经遗失的有三部:《杂阿毗昙心》十三卷,《僧只比丘戒本》一卷,《方等泥洹经》二卷。此外,法显带回的梵本《长阿含经》、《杂阿含经》、《弥沙塞律》、《萨婆多律》等,都没有来得及翻译。在所译典籍中,《摩诃僧只律》於晋义熙十二年(416)十一月始译,十四年(418)二月译出,这是部派佛教时期大众部所传的完备戒律书,对研究印度佛教有宝贵的资料价值。此书与说一切有部的《十诵律》、法藏部的《四分律》、化地部的《五分律》,并列为现存完整的佛教四大部律藏。在这四部律中,法显一人分别从中天竺和师子国带回了两部。自己主持翻译了一部(即《摩诃僧只律》),另一部(即《五分律》)後来由佛大什、智胜、慧严、竺道生等人合作译出。综观中国现存部派佛教时期的律藏情况,法显求律的贡献就显而易见了。

  《大般泥洹经》六卷,义熙十三年(417)始译,十四年(418)一月译出,《出三藏记集》记载,当时参与翻译的有二百五十人,规模之宏大,反映了当时佛教界对这部经的重视程度。这部经的译出,把“一切众生,皆有佛性”的思想介绍到了中国佛学界和思想界,开始形成影响久远的、与般若“性空”不同的佛学另一支。法显成为中国历史上介绍“佛性”论的先驱者之一,也是坚信“一切众生”能够“悉成平等如来法身”思想的先驱者之一。值得提及的一点是,本经卷六说到,那种不相信佛教、断绝一切善报的人(称为“一阐提”),由於罪孽深重,要永远流转生死,不得菩提,没有佛性,不能成佛。所以,它的“众生皆有佛性”的思想还不够彻底。

  然而,此经宣扬的主要思想,在当时的佛教界引起广泛重视。慧敔在《喻疑》中说:“此经云:泥洹不灭,佛有真我。一切众生,皆有佛性。皆有佛性,学得成佛。佛有真我,故圣镜特宗而为众圣中王。泥洹永存,为应照之本。大化不泯,真本存焉。”H8]这段话,已经不是对《大般泥洹经》思想的简单转述,而是对其“众生皆有佛性”思想的发挥和引申。从众生都能够经过学习而成佛,进一步论证“佛”高於“众圣”,也就是佛教高於其他教。北凉玄始十年(421),昙无谶译出的《大般涅槃经》四十卷,内容更丰富,再创造的思维空间也更大,“佛性”思想随後也就得到更系统的发挥和更广泛的传播。

  (作者:魏道儒,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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