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人》:一个企业家热爱佛教精神,抑或倾心于中国传统国学精神的微妙境界后,是否会成为企业经营中的一个心理障碍——因为经营企业毕竟是以盈利为目的的?
济群法师:经营企业虽是以盈利为目的,但人生未必要以盈利为根本目的。如果一个人有更高的精神追求,那么,经营企业就只是达成这个追求的手段之一,是不存在什么冲突的。
说到心理障碍,主要是源于对佛教的偏见。在不少人的观念中,佛教是令人消极或不求进取的。事实上,佛法是帮助我们认识自己的智慧,也是帮助我们看清人生真正需要的智慧。具备这样的智慧,我们才有能力对人生作出正确抉择,知道什么是需要发展的,什么是需要舍弃的。
而大乘佛教的精神,更是提倡“自利利他,自觉觉他”,教导我们以帮助一切众生为己任。这样的愿望,正是做好企业的动力。否则,在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之后,对于个人生活所需来说,做下去是没有多少意义的,可能只会更忙、更累、更辛苦,这也是很多企业家面临的患得患失。
所以,如果企业家能够具备利益大众的情怀,具备造福社会的使命,就会有更大的动力来发展企业。当然,这种发展应该是健康而全面的,不是以盈利为唯一衡量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