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菩萨戒(八)
“虽为生命”有两层意思。第一层意思,“虽”是虚词,作连词。就是说为了自己,不能够偷盗。第二层意思:我们这个色身是四大假合之身,命住其中、识在其中,是精神物质的综合体。受菩萨戒的人,只要你是一个正常人,就不能偷盗!
偷盗什么东西呢?偷三宝、人、鬼神和畜生的东西。在这几样东西中,属偷三宝东西的罪最重。 “三宝”就是佛、法、僧三宝,我们不能偷佛法僧三宝的东西。
佛的东西按戒律里来分,有佛受用物、施属佛物、供养佛物、献佛物。
佛的受用物是指堂宇、衣服、床帐等。堂宇是指佛在世的时候,佛所住的房子,佛灭度后,我们现在供佛像或装舍利的大殿及塔。衣服,佛在世的时候,穿的衣服、袈裟等。佛灭度后,人们给佛像做的衣袍或衣物等。床帐是指佛在世的时候,睡的床及帐。佛灭度后,佛的法座等。这些都属于佛的受用物,这些东西不能换、不能卖。或认为不好了丢在一边、或用在别的地方等,都是不容许的。
施属佛物。是指金、银,钱宝、奴畜等。
供养佛物,是指花、香、灯烛,幢幡等。
献佛物、是指糕点,瓜果、饭菜等。
如果布施的人,心有所局,这四种佛物,也不能互用。说到偷盗,不仅涉及到直接的偷盗,还有一种就是互用,用错了也属于偷盗。
一般来讲,犯互用罪常常是由于愚痴而引起的。无论是在家居士还是出家人受戒而不学戒,就会因愚痴而导致犯互用三宝物的罪。
法物也有四种。法受用物是指箱、函、柜、簏、巾袱等。其余三种同于佛物。因为我们装经要用箱子或柜子,盖经要用巾帕或巾布等,所以法受用物不同于佛受用物。佛物和法物不能随便拿来用的。因为佛已经灭度了,法又没有办法去咨问,没有人能为佛法做主,所以佛法物是绝对不能随便动的。如果你偷了,一定犯盗。若有守护主,就犯重。
僧物也有四种
第一种是常住常住物。
前一个“常住”是指物的主人,即过去、现在、未来十方三世满阎浮提的出家人。后一个“常住”指僧伽兰之内的东西 即大众僧的房子、桌子、凳子、常住的果树。大众僧的厨房库房及其中的东西(如大米、白面、馒头等生熟物)、银钱、重物等 还有别人布施了的钱,田园、畜牲、菜园、人及花果树木等。在盗僧物里,属盗常住常住物的罪最重,犯重的原因是因为它的主人多。盗了常住常住物,随损一毫就在十方凡圣僧前一一诘罪。
第二种是十方常住物。
“十方”指人,即十方常住物的主人是现在整个南阎浮提的出家人。“常住”指物,即每日供僧常食。
常住常住物和十方常住物的范围都是一定的,常住常住物是供过去、现在、未来及南阎浮捉的出家人来受用这些东西,不能带出界外。而十方常住物呢?一打板进界后,管你一顿饭,吃饱为原则,不许拿走。
第三种是现前现前物。
前一“现前”指的是人,后面的“现前”指的是物。其意思就是现前的人来受用现前的东西。例如居士上午布施来袜子,要供养普寿寺现在的人,就得马上分,这就是现前的东西供现前的人。
第四种是十方现前物,是指现前的东西,供十方的人,分配的时候要打板作法,不仅仅限于一个寺庙,凡是出家人进寺庙里都有份。这两种现前是不同的,“现前”都是说现前的东西,而受用的人是不同的,一个是现前的人,一个是十方的人。
对于我们居士要有这个概念,不管哪一种,我们要是偷了都犯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