僧人与禅修
对于一个修行的僧人而言,行、住、坐、卧皆可修禅,但在四者之中,以坐姿最为适宜,故多云“坐禅”。以打坐来修习禅定的方法,略称“打坐”。
关于坐禅的方法,《大比丘三千威仪》卷上指出,应该四时随时坐禅,有能够舒适的床坐,有柔软的坐垫,有安静的空闲处,有一起修行的善知识;另外,还需要无所求的好护法,能够提供饮食、医药等供养。这些,都是外在的条件,修行者自身应该善于观察自己的思想,能够调伏自己的身心等。此外,智在《修习止观坐禅法要》、《释禅波罗蜜次第法门》等书中,对坐禅方法也颇多论述。日本、朝鲜佛教界,对于坐禅也都十分看重。
中国禅宗对于坐禅方法与时间等相关事项,也有很多规定。如《敕修百丈清规》卷五《大众章》“坐禅仪条”对坐禅方法记载非常详细。禅林中,上堂以前于僧堂坐禅少时,称为“坐堂”。小参之前及每日晚参之前,于僧堂坐禅少时,称为“坐参”。定式坐禅之后再坐者,称为“再请禅”。得法的住持,为勉励大众而伴随大众的坐禅,称为“伴禅”或“陪禅”。
对于坐禅的时间,一般讲究“四时坐禅”,即一日之中四次定时坐禅。《永平清规·辨道法》,以黄昏(下午八时)、后夜(凌晨二时)、早晨(上午十时)、晡时(下午四时)之坐禅称为“四时坐禅”。北宋《禅苑清规》中并未记载有“四时坐禅”的说法。但是,为了能够集中精力,克期求证,修行者必须经常做限期的修行。在一定时期内,除了必要的饮食睡眠之外,专心致志地坐禅。通常大多以7日为单位,称为“禅七”。禅七的时间是以7天为一个七,最长时间达到七七四十九天。禅七最早起源于何时,目前尚不清楚。但是,在明代戒显《禅门锻炼说》记载:“欲期克日成功,则非立限打七不可。立限起七,不独健武英灵,奋迅百倍。即懦夫弱人,一求入保社而心必死,亦肯捐身而舍命矣!故七不可以不限也。”这就是指“禅七”。估计在宋元时期,禅林可能已经出现了“禅七”。扬州高寺、西安卧龙寺、江西云居山真如寺每年冬天都在举行“禅七”。一般由方丈、首座,或杰出的云水僧主持,称为“主七”。禅七的目的是要使修行者在经历睡眠缺乏的折磨及参话头的挫折后,克期取证。在长达49天的7期禅七中,禅僧只能在吃饭、一个礼拜一次的沐浴时间,离开禅堂。其余时间,都在禅堂内坐禅、跑香、止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