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光明现量
〔一、光明幻迹〕
问:有时走路,看到虚空有无数像蝌蚪一样的东西在晴空中打转,不知是何原因?
师:那是法界体性的幻迹。修行人只要定到某种程度,自然在虚空和四周都会看见。
问:但是看到时,自己并非在定中。
师:虽非在定中,必然修持已有禅定的根基,且在心念较清净时,自然显现。
问:修法中所显现一闪一闪的光明,是何情况?
师:此是第八阿赖耶识之幻迹,属生灭之相。应当继续观照自己不动之心体,不可心生执着。如福智具备,待此现象过后,自性光明自然现前。当此之时,行者便可了达身心皆幻,一念顿证无生,即登初地。再起慧照,照了世间一切色相、心念,无非自性所显,毕竟空寂,即不住一切色相、心念,而起大悲,了见无始六道父母流转生死,受无边业报苦恼,而起拔苦与乐之心。乃依上师心咒为用,放光遍法界,令一切众生触闻者,皆离苦得乐,常登彼岸。
问:若修法中,见到自己色身化为光体,或心光现在自己心中,是否证到自性?
师:都不是。应当不住光明。真正的自性光明,是看不到的。且自性无能所,无能见之我,亦无所见之光在身内或身外。
〔二、自性光明〕
问:自性光明如何才能现前?
师:自性光明现前,须甚深福智与因缘配合。然而自性明点现前则不甚难,只要自心不住一切色相和心念,自性明点便会显现。此即我们的真心,又称第九清净识。
问:何谓明点?
师:当行者自心清净,往往有一点光相现前,此谓心光外显,不可执着,反生法缚。盖明点乃为自心所现,大遍法界,小如微虚,究竟是不生不灭,无形无相。
当我们证到此明点自性,应安住于此法界空性本体,自性如明月高悬,大悲遍照法界,拔济一切六道有情。众生成佛,即是自己成佛。经云:「犹如莲华不着水,亦如日月不住空,悉除一切恶道苦,等与一切群生乐。」又云:「诸佛清凉月,游于毕竟空,众生心水净,菩提影现中。」菩萨发心度生,如是如是。
问:修持中见到一点光明,或几点光明,其中有一点特别亮,是否就是自性明点?
师:此即自性明点。当明点现前时,了知此明点即自己之心性、身心之精华。若能时时住于体性之本寂,则明点时时现前,彷佛许多小小的太阳或月亮。心愈定,显现的次数愈多。最初显现,乃为一点白色光明,彷佛点燃较粗的香头,或如豌豆一般大小的光明。久之则逐渐显现为五色,有如五色虹光一样,非常美丽,经常围绕自己。但不可执着,因为明点乃自心本有,无须期待与追求,只要自心不染六尘、不住空有而安住心性本寂时,明点自然现前。然于究竟,此明点乃属八识幻迹,不可执为实有。
问:自性明点是第九清净识,抑为第八识幻迹?
师:第八识分染分与净分,第八识净分即第九识。自性明点为第八识净分显现,故可称为第九识,亦可称为第八识幻迹,盖依究竟,自性明点亦空。
问:自性明点是否会逐渐变大?
师:自性明点会随着修持的进度逐渐扩大,而成为月轮,乃至由此更进。
问:明点刚开始只是一个点而已,我们要不要把它扩大?
师:因光明与光明能自然融合,故只需观想它与法界光明融合为一。既法界光明与自性明点合而为一,则自己不就安住于法界了吗?此即是修自性法。既修心法,法界观要常在心中。
问:那法界光明怎样显现?
师:不住根尘识执,恒住本寂,福智成熟,即能显现法界光明。真实证量,唯证方知。
问:何谓「母光明」与「子光明」?
师:自性光明为「母光明」,法界光明为「子光明」。因法界一切佛、众生、剎土、光明等等,皆自性本具,体性所显,故自性本有光明为「母光明」。
通常在修持中偶现之一点光明或一片光明,只是五智中某一智略显的初步现象,乃属八识幻迹,并非真智。真智乃恒常现前,不灭不失。
问:法界光明是否与自性智慧不二?
师:法界光明即是般若智慧,因此,我们称自性光明为智光。此光明不同于日月光明,乃恒常不变,法尔本有,而且充满法界。但唯有自心清净不染、福智具足者,方能证得。
问:自心光明是否应与法界光明打成一片?
师:对的。自心光明与法界合一,就如将瓶打破,使瓶中空气与外界合而为一,此是修持方法。因我们自心本来光明,只以三毒六尘覆盖,而不能显现。须于修持中,将此等垢执,层层剥落。然众生无始业习太深,稍悟转眼又迷,仅凭自力,恐难于此末法时期超出轮回,故须仗传承诸佛加持力,真如内熏,心光外显,顿使累劫瓶垢习气,为之粉碎无余。这瓶垢、这无始习气,到底是依附于我执,而由我执生起,故须将我执放下,方能与法界光明打成一片。
于修持道上,是由发胜义菩提心为因,大悲愿力为根,方便为究竟。虔修本尊法,恳祈传承本尊加持一如而渐契无我,我相既无,诸尘及烦恼皆无可染着,再断法执,直破无明,而入中道实相。虽云如此,七地菩萨尚有微细法执,可知并非容易,故须勤修方至。是故莲华生大士离藏前,为众略说心要云:「世间贪着,一刀两断;八十八使,当体解脱;五毒现前,妙用自如。敬师、重
法、实修者得之。」
问:自心光明如何与法界光明打成一片?
师:观自性明点升空,自然与法界光明打成一片。
问:安住于自性之「光明」,是否肉眼可见?
师:自性光明原本无相,是看不到的。凡肉眼可见之光,皆非最究竟之自性光明。故无论看到任何光明现前,都只是修途上的里程碑,了知均为内光外现,皆不可执着。
问:师父曾开示:法身光明乃无相光明,何谓无相光明?
师:不着光相,光明现前而不住着,安住不动本寂。
问:法界光明是什么色?
师:实证法界本体之光明,乃无形色可得。而在修途,则当观为天蓝色。
问:法界光明若观为天蓝色,那空亦有颜色吗?
师:空性本体离一切相,亦无形色可观,唯安住本空本寂,如如不动。本净光明即微带天蓝色,如无云晴空,此乃循有情抬头见蓝天之习性,以做方便,而为教授。
〔三、五佛智光〕
问:过去曾有一次,剎那之间,人、物、空间均消失,只余一片黄色的光。这种状况,是应加以保任住,还是赶快回到我们世间的状态?
师:过去的事已然过去,不要追忆。以后若再有此情形,即安住于此光明本寂,不取不舍。
问:有时在坛城与大家共修时,在坛城前也会有一片白色光明。
师:不同颜色之光明,代表五智当中不同之一智。现白色光明,表五智中之「法界体性智」刚开始出现。以前所见黄色光明,则表「平等性智」。但此时尚非实际证到,仅是五智中某一智刚开始启蒙而已。
问:黄色智光是否较明点更殊胜?
师:不是。倘若又在此比较何者较殊胜,即又多起一妄念。不仅光明要了知为自性如幻所显,平日六根所接触之一切尘相、一切思念,均应了知为自性幻显,而不执着。
问:上师刚才开示:黄色光明再现前时,应安住体性本寂。但不知如何才能不执相?
师:只要住于不动体性上,任何光明皆由体性如幻而显。倘若见到光明,又起分别取舍之念,心想:「此光是否为佛菩萨之光明?是否一直会现前?是否能向它祈求什么?自己是否已将要成佛?」起如是等种种妄念,光明就会消失。故须了知一切光明皆自性本体所显,只须在体性不动上安住即可,对所现之任何光明皆不取不舍。
问:修法时若见五色佛光将自己卷入,应如何安住?
师:行者一心虔诚、清净不染时,会有此觉受。此时应安住体性不动。
问:五佛五智,中央是白色或天蓝色?
师:中央佛部为白色,东方为蓝色。倘修金刚部本尊,则佛部与金刚部对调,即中央金刚部、蓝色,东方佛部、白色。
问:五佛智慧,是否仍属度生所显之方便?
师:因众生有五毒,诸佛才现五智度之。
问:那究竟当为何色?
师:究竟无色,如幻现五色。
〔四、观修光明〕
问:在禅定中,观想什么比较好?
师:你修到那里?禅坐时你定在哪里?
弟:定在心里,心中放光。
师:那就定在光明体性上。你放光是放到那里呢?
弟:就是整个心放光,照在这个身上,然后身体发光。
师:慢慢可以把光的范围扩大,然后更进一步,放光上供诸佛,承诸佛回光,将光明收摄回来,此时要观想诸佛的功德、智慧,也随着光明收到自心,自己就具足了诸佛的功德、智慧、和一切力用。然后第二次放光,遍度众生,令众生都成佛。如是则同样是放光,就具足了上供诸佛、下度众生的无尽功德。令一切的众生都化成佛之后,可以更进一步,再观自他都化为光明,自己即安住于此光明体性中,此即「明空大定」。
问:修法当中,为什么有观想光明的方法,岂不是有相吗?
师:这「法界光明」非世间相,乃「自性妙相」,毕竟连光亦空。但是为何我们学密,先要观想光明?只因法性光明乃诸佛果位证量,而众生修无上部密法,若无物可依止,则不易安住,故教导观想光明,且安住于光明本体中,则易契入。这虽也是方便法门,但在密乘里,已是高深之方便,亦是果位证量之修持法。
问:观法界大空光明之观想方法,与观种子字放光的方法,有何差异?
师:条条大路通罗马。观种子字放光,是初步观想法,亦是殊胜之观想法;而明空三摩地则为究竟法门。种子字可摄万念归一念,止息众生之妄想分别,妄想止息,本来清净之自性自然现前。至于
明空三摩地,则是直观自性明空,所观即是所证,乃更直接、究竟之观法。因一般众生根器,不易住念于明空,故初步须观种子字,承佛力加持,才能集中心念,除妄归真。
问:师父曾开示:修自心明月观时,光明透过身体、修室,再进一步遍满虚空法界。但师父又曾开示:当明点现前时,自心明点与一切有情明点交相融摄,成大光明藏,遍满法界。上述两种光明遍满法界的境界,是否相同?
师:两种修持方法,殊途同归,最后所达之境界无二。唯前者偏重修持之观想,后者直达证境。
问:安住本体中,是否仍须观光明?
师:法界光明,乃是报身境界。直观体性,则是法身境界。恒住体性,光明自显。
问:安住在光明中,就算是报身境界吗?
师:此为修途之观想法。真正要证到报身境界,就须一天到晚、一年到头,由劫到劫,都是光明遍照。偶然一见,绝非报身(自受用身)境界。
问:那只是不小心见到的吗?
师:不是不小心。当我们的「见」不染六尘,不住空有,常住体性,自然就会见到。若一天到晚都住着六尘时,就绝对不会见到。
问:心法中有观想自身光明放大遍法界之观,是否修持功力不够即无法做到?
师:光明并非一定要看到,只是随念而放,念到那里,光就到那里。因此,轻松地观想,心念遍法界,光明亦能普及法界一切剎土。但于法界观,应先了解熟悉。如其力未充,即难实证。
问:修「光明定」时,为何仍有烦恼妄念?
师:住于光明空性,已无我人,故无烦恼。若仍有妄念,则尚未泯「我」,乃修持者尚未契入之现象。
问:既然光明亦为妄相,修持时是否不观光明,住于黑暗空洞状态?
师:修得深时,光影门头,因仍落能所,故不应住着。唯不住光明与黑暗,方入中观。
至于以光明作观,较易安住,否则初修者即无所依止。倘观整个法界光明,即自性大用,乃极殊胜之观法。但当真正证到此光明自性时,又须连光相亦撇却,才能进入更高层次。常寂光即无相光。
自性本体,本无明暗对待,不论光明或黑暗,亦无非自性所显。若能通达此理,光与暗当无可执着,如如不动,平等而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