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七十五法摄颂
七十五法摄颂
七十五法者 有为色心法
心所不相应 无为共五位
眼耳鼻舌身 色声香味触
无表色十一 六识摄一心
心所四十六 大地大善地
大小烦恼地 大不善不定
受想思触欲 慧念与作意
胜解三摩地 大地法为十
信及不放逸 轻安舍惭愧
二根及不害 勤唯遍善心
如是十法者 名为大善地
大烦恼六法 痴逸怠不信
昏掉恒唯染 小烦恼十法
忿覆悭嫉恼 害恨谄诳骄
大不善二法 无惭及无愧
不定法有四 悔眠及寻伺
十四不相应 得非得同分
无想二定命 相名身等类
择灭非择灭 虚空三无为
科判
此中分二:
甲一 总标五位分类 甲二 别释
今初:
七十五法者 有为色心法
心所不相应 无为共五位
甲二 分释 分五
乙一 色法 乙二 心法 乙三 心所法 乙四 不相应行 乙五 无为法
今初:
色法十一
眼耳鼻舌身 色声香味触
无表色十一
1、眼 2、耳 3、鼻 4、舌 5、身 6、色 7、声 8、香
9、味 10、触 11、无表色
乙二 心法
心法一
六识摄一心
(六识:眼耳鼻舌身意识)
乙三 心所法
分二:丙一 六门分类 丙二 别释 今初:
四十六心所
心所四十六 大地大善地
大小烦恼地 大不善不定
丙二 别释
分六:丁一 大地法 丁二 大善地法 丁三 大烦恼地法
丁四 小烦恼地法 丁五 大不善地法 丁六 不定地法
今初:
大地法十
受想思触欲 慧念与作意
胜解三摩地 大地法为十
1、受 2、想 3、思 4、触 5、欲 6、慧 7、念
8、作意 9、胜解 10、三摩地
丁二 大善地法
大善地法十
信及不放逸 轻安舍惭愧
二根及不害 勤唯遍善心
如是十法者 名为大善地
1、信 2、不放逸 3、轻安 4、舍 5、惭 6、愧 7、无贪
8、无嗔 9、不害 10、勤
丁三 大烦恼地法
大烦恼地法六
大烦恼六法 痴逸怠不信
昏掉恒唯染
1、痴 2、放逸 3、懈怠 4、不信 5、昏沉 6、掉举
丁四 小烦恼地法
小烦恼地法十
小烦恼十法 忿覆悭嫉恼
害恨谄诳骄
1、忿 2、覆 3、悭 4、嫉 5、恼 6、害 7、恨
8、谄 9、诳 10、骄
丁五 大不善地法
大不善地法二
大不善二法 无惭及无愧
1、无惭 2、无愧
丁六 不定地法
不定地法四
不定法有四 悔眠及寻伺
1、悔(恶作) 2、眠 3、寻 4、伺
乙四 不相应行
十四不相应行
十四不相应 得非得同分
无想二定命 相名身等类
1、得 2、非得 3、同分 4、无想果 5、无想定 6、灭尽定
7、命根 8、生 9、住 10、异 11、灭 12、名身 13、句身
14、文身
乙五 无为法
三种无为
择灭非择灭 虚空三无为
1、择灭无为 2、非择灭无为 3、虚空无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