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师地论》─
前面的相貌就是「菩萨」持「戒」「种性」的「相」貌。菩萨的持戒种性一言以蔽之,就是菩萨在内心当中产生增上惭愧。增上惭愧从自利的角度来说,就是「虽作恶业,速疾能悔」,菩萨内心跟染污的境界接触的时候,他即使生起过失,他马上能够产生调伏、警觉的力量,马上能够改过;第二个、从利他的角度,「于诸有情不极损恼」,他能够以方便力来教化众生,使令众生也能够防非止恶,这个就是菩萨的增上惭愧,也就是菩萨持戒种性的相貌。
在《大智度论》龙树菩萨的开示当中,龙树菩萨讲完〈持戒品〉以后讲一个小故事,讲释迦牟尼佛在因地持戒的公案来跟我们作勉励。他说:释迦牟尼佛因地的时候曾经做一个大力毒龙,这个大力毒龙的性情特别暴恶,这个是暴燥,牠得到这个果报体,牠就会表现这个恶行出来。牠虽然性情暴恶,但是牠过去有善业力,所以还是有大威力。什么大威力呢?就是一般身体羸弱的众生,这个毒龙眼睛瞪他一眼,这个众生就死掉了;如果是身体特别强壮的众生,这个毒龙吹一口气,这个众生也会死掉:牠有这么大的威力。这一天,毒龙在龙宫里面想:现在人世间有三宝住世,我应该利用这个生命有限的时间去求受八关斋戒、去栽培一个福报。大力毒龙就以神通力变现一个人的色身,从龙宫里面来到寺庙里面受八关斋戒。受八关斋戒以后很欢喜,得到这个戒法以后,牠就到树下去打坐,念佛、念法、念僧。打坐的时候打瞌睡了,打瞌睡以后神通力失掉,就现出龙原来的相貌出来,就像大蟒蛇的相貌一样。这个时候有一个打猎的猎人经过,看到大蟒蛇在树下盘绕,这个猎人心想:这个蛇的皮太美丽了,我如果把这个皮剥下来送给国王,国王会送我很多的珍宝。这个猎人就用手杖压住龙王的头,用刀子剥牠的皮,这一剥的时候大力毒龙就醒过来了,牠心里想:以我的威力,我可以把一个国家的人民全部杀死,这个人怎么能够障碍我呢?但是牠要发脾气的时候,牠的戒体发挥作用了,牠的内心当中说「不可以,我今天受了八关斋戒,我要不杀生、不偷盗,不淫欲等等」,所以牠就安住在戒体当中,就安忍,这个时候牠就等待这个猎人把牠的身体全部的皮都剥光。剥光以后牠很痛、痛苦,但是牠内心当中因为有戒体力量的摄受,牠还是保持理性,牠就慢慢的游到大海去,想回牠的龙宫,但是因为流血流太多,招感很多蚂蚁来吃牠的肉,牠心想「我如果游到龙宫去,这些蚂蚁会因为这样而死亡」,所以牠就发了一个愿,牠说:我今生用这个血肉来滋养你们的色身,我来生用佛法来滋养你们的法身。发了这个咒愿以后,内心当中就安住在牠内心的戒体,牠的肉就全部被蚂蚁吃光,就死掉了。死掉以后,牠因为安住戒体的关系、持戒的关系,就生到忉利天去了。那这个地方是说,菩萨的持戒,他内心当中是增上惭愧。什么叫增上惭愧?就是说生命是我们所好乐的、善业也是我们所好乐,但是如果生命跟积集善业有所冲突的时候,我们应该怎么选择呢?这个地方告诉我们,「我不爱生命,但惜无上道」,也就是说我们今天持戒而亡,但是我们能够得到生生世世的安乐;我们今天贪爱今生的快乐来破除戒法,这样子你虽然能够得到暂时的安乐,但是你要付出长劫痛苦的代价。所以这个增上惭愧就是说,他对于善业的追求、对于恶法的断除产生一种强大的意乐,而这样的意乐,甚至于不惜牺牲生命的代价,这个就是菩萨持戒种性的相貌,他内心当中看到的是业,他不把今生暂时的因缘看得很重,是这个意思。好,我们看《讲义》的二十一页:
8 己二、障持戒度七
庚一、与声闻共学戒二
辛一、举应同法
这一科是「障持戒度」,以下的七条戒,假设我们有所违犯的话,就会障碍我们持戒善根的生起,叫「障持戒度」。这当中有七科,先看第一科「庚一、与声闻共学戒」,说明菩萨有的戒法是共声闻修学的,这当中分二科,先看「辛一、举应同法」,先说明共修之法,我们看戒文: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如薄伽梵于别解脱毘奈耶中,将护他故,建立遮罪 ,制诸声闻令不造作,诸有情类,未净信者令生净信,已净信者令倍增长。
「安住」在「菩萨」种性的「菩萨」,就像「薄伽梵」世尊(「薄伽梵」就是世尊)在声闻戒的「别解脱」(「别解脱」是约果法来说,就是持一条戒得一分的解脱)、或者是「毘奈耶中」(「毘奈耶」翻成中文叫调伏,这个是约教法。其实「别解脱」跟「毘奈耶」都是属于声闻戒的一个名称),佛陀在声闻戒当中,为了要「将护他故」,为了保护众生的善根,而「建立」种种的「遮罪」,这个「遮罪」就是使令「诸声闻」人很多事情「不」能「造作」。为什么制定这些遮罪呢?主要的目的是使令一切「有情」众生,对于三宝「未净信者令生净信,已净信者令倍增长」。换句话说,佛陀知道众生的善根生起,是要靠这些声闻人美好的威仪,就是一些如法如律的美好的威仪,使令众生对三宝没有信心的生起信心、「已」经生起「信」心的「令倍增长」,这个地方是应该共学的。我们再看下一段:
辛二、正明应同
于中菩萨与诸声闻应等修学,无有差别。
在「声闻」当中有关护世讥嫌戒,为护持众生的善根所安立的戒法,这一点「菩萨」应该要「等」同声闻来「修学」。这个地方佛陀没有把它列出来,因为等同声闻,你受过菩萨戒也一定受过声闻戒,所以就没有把它列出来,但是强调这一点应该要「等」同「声闻」来「修学」。
辛三、释应同意
为什么要等同修学呢,它的理由何在呢?
何以故?以诸声闻自利为胜,尚不弃舍将护他行,为令有情未信者信、信者增长,学所学处,何况菩萨利他为胜。
为什么在遮罪当中,有关「将护他故」的戒法要等同声闻修学呢?因为「声闻」人他以「自利为胜」,声闻人的心情是以出离心为他的殊胜,他的心情是「观三界如牢狱,视生死如冤家;但期自度,不欲度人」,声闻人完全以自利来当他生命的目标,他「尚」且「不弃舍」去保护众生的善根,来「护」持「他」的威仪,因为这样的威仪,使「令」众生「未信者信」、已「信者」令「增长」,来修「学」佛陀「所」制定的「学处」,「何况」是「菩萨」以「利他」的大悲心「为」殊「胜」,怎么能够不护持威仪来保护众生的善根呢!这个地方是说这个道理。
这意思就是说,佛法的弘传是以人为根本,说是「佛法二宝赖僧弘传」,意思就是说「人能弘道,非道弘人」,佛法的道理再好,但是佛法的本身不能够弘传自己,法本身没有弘法的力量,这个法能够在世间普遍的流通,是靠一个有明了性的补特伽罗众生来担当这个责任,是要有一个心识,这个心识透过语言文字的表达,才能让这个法灯灯相传流通后世。众生对于佛法第一个印象,就是弘法者的威仪、美好的德行。诸位可以想一个简单的道理,一个法师穿上袈裟,到外面去闯红灯、随便嚼槟榔,你想想看众生对三宝还有没有信心?当然是失去信心。所以这个地方就是说,今天我们法师要护持自己的威仪,当然对自己有摄心的功能,但是更重要的是「将护他」故,使令众生未净信者令生净信,已生净信者令倍增长,这一点菩萨一定要等同声闻来修学,使令正法久住。这个地方是说明与声闻共学戒。
9 庚二、与声闻不共学戒二
辛一、遮罪中不共二
壬一、明菩萨不共之法三
癸一、与不同法
有些地方我们跟「声闻不」能「共学」,共学的话就犯戒,这当中有二科,先看「辛一、遮罪中不共」,遮罪当中不应该共学,这当中又分成二科,先看「壬一、明菩萨不共之法」,不共学之法,这当中有三段,先看第一段「癸一、举不同法」,不同学之法: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如薄伽梵于别解脱毘奈耶中,为令声闻少事少业少希望住,建立遮罪,制诸声闻令不造作;于中菩萨与诸声闻不应等学。
「安住」在「菩萨」种性的「菩萨」,「如」世尊在「别解脱」当「中」,讲到「声闻」人有关「少事少业少希望住」。这个地方我们说明一下。声闻人以出离心为自体,所以佛陀在制戒的时候依止三个原则来制戒:第一个是「少事」,换句话说,佛陀制定声闻人要过着简单朴素的生活,事情要减少,事情愈少愈好,就是说有关盖道场、印经、放生这些都应该少,因为声闻人是以出离心为自体,所以简单的说就是佛陀要声闻人少管闲事,就是所谓的少事;第二个是「少业」,前面的事是属于事物,这个「业」是指人际关系,声闻人在戒法当中,佛陀是制定声闻人要尽量减少人世间的往来,人跟人之间的连络、沟通这些都不需要,因为你根本不想成就佛教事业,你也就没有必要跟人家合作,但自观身行就可以了,所以这点是「少业」,减少人际关系的往来;第三个是「少希望住」,对于一切人事的境界,你不要存有任何希望跟期待。其实这三个地方关键点在下面这个「少希望住」,这一点是声闻戒跟菩萨戒最大的差异,从精神上来看就是有我没有希望。菩萨对生命是有希望的、有希望的,他有二个希望:第一个、他想上求佛道,他想要成就无上菩提的无量功德庄严;第二个、他对众生也有希望,他希望能够度化众生,这一点跟声闻人不同。声闻人的心情,对于众生是不是善根进步了、是不是变得比较好,声闻人认为他跟我都完全没有关系。所以从这一点可以看得出来,声闻人跟菩萨种性的人对生命的看法有所不同。当然菩萨在初学的时候,也可能安住在少事少业,有可能,他必须要作一些自我调伏的功夫,但是他内心当中是有希望的,这个地方大家要注意。佛陀在声闻戒当中,因为要符合声闻人以出离心为自体的心情,所安立「少事少业少希望住」这样的「遮罪」,使令「声闻」人能够「不造作」,能够专心专意的趋向偏空涅槃。在这一个部分的戒法,「菩萨与诸声闻不应等学」,你不应该等同修学,等同修学就是犯戒。
癸二、释成其相
说明不共学的理由。
何以故?以诸声闻自利为胜,不顾利他,于利他中少事少业少希望住可名为妙;非诸菩萨利他为胜,不顾自利,于利他中少事少业少希望住得名为妙。
为什么在这一部分菩萨不等同声闻修学呢?因为「声闻」人的心情是以「自利」的出离心「为」殊「胜」,所以「不顾利他」,他对众生善根的成就与否没有任何的希望,所以他对「于利他」的事业当中,他是安住在「少事少业少希望住」,这一件事情对声闻来说是一个「妙」法、这是一个契机的法门,因为这样的法门契合他的心情、契合他的目标。「非诸菩萨利他为胜,不顾自利,于利他中少事少业少希望住得名为妙。」但是「菩萨」是以大悲心为殊「胜」,这种大悲心乃至于「不顾自」身的「利」益,经常发愿「但愿众生得离苦,不为自身求安乐」,所以在「利他」的事业当「中」,如果我们也安住在「少事少业少希望住」,就不契合我们因地所发的菩提心,跟我们当初在佛前发愿「誓断一切恶、誓修一切善、誓度一切众生」相违背,就是你奉持这样的戒法,你的所作所为跟你当初所发的愿刚好相冲突,这样子就不「名为妙」,因为不契合我们当初的因地发心。说明不能共学的理由何在,就是你的行为必须跟你的目标要相随顺。
癸三、广显不同之法
前面是把不应该共学的理由说出来,这以下说明不应该共学的内涵有哪些。
如是菩萨为利他故,从非亲里长者、居士、婆罗门等及恣施家,应求百千种种衣服,观彼有情有力无力,随其所施,如应而受。如说求衣,求钵亦尔。如求衣钵,如是自求种种丝缕,令非亲里为织作衣。为利他故,应畜种种憍奢耶衣 、诸坐卧具,事各至百;生色可染百千俱胝,复过是数,亦应取积。如是等中,少事 少业少希望住制止遮罪,菩萨不与声闻共学。
这当中有五个法,有五个戒法是不应该等同声闻共学。「如是菩萨为利他故」,这个地方是说明不共学的因缘,就是「菩萨」有必须成办「利他」弘法的事业,你现在准备要筹备一个利他的事业,或者你现在要筹备一个念佛堂、或者你要办一个斋戒会,这个时候你必须要「从」这种「非亲里」的、非亲属的「长者、居士、婆罗门」,乃至于这种「恣施家」,就是有信心的居士家,第一个不共学,你要跟他乞「求」「种种」的「衣服」,多少衣服呢?乞「求百千种种衣服」,在乞求的过程当中,「观彼有情有力无力」,这个要注意,你要知道他的能力是不是堪可,他有多少能力,你就使令他做多少的事情,「随其」能力来加以布「施」。第二个「如说求衣,求钵亦尔」,钵的乞求也是一样。「如求衣钵,如是自求种种丝缕,令非亲里为织作衣。」这一点在声闻戒是不允许的,就是你自己去求种种的布料,来亲自量身订做衣服;但这个地方菩萨有利他的因缘是可以开缘的。第四个「为利他故,应畜种种憍奢耶衣、诸坐卧具事各至百」,「憍奢耶衣」(Kauweya)就是高级的蚕丝所做的衣服,乃至于种种的「卧具」,「事各至百」。第五个「生色可染百千俱胝、复过是数亦应取积」,就是财宝,包括黄金白银,乃至到「百千俱胝」,「俱胝」就是亿,乃至于超过这个数目,如果有利他的因缘都可以来乞求积存。「如是等中,少事少业少希望住制止遮罪,菩萨不与声闻共学。」这个地方是说菩萨有利他的因缘,有五条事,包括衣服、卧具,乃至于财宝,这一点的蓄积上不能跟声闻共学。不过这个地方要注意,即使你有利他的因缘能够蓄存,你都应该要说净,要根据声闻法说净的。好,我们再往下看:
壬二、明同则成犯二
癸一、明染违犯
假设我们跟声闻人共「同」修学,那就「犯」戒了,犯戒当中有「染违犯」跟「非染违犯」,先看「染违犯」:
安住净戒律仪菩萨,于利他中,怀嫌恨心、怀恚恼心,少事少业少希望住,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
一个「菩萨」在「利他」的事业当中,假设你不去蓄存这些财宝、衣钵,你是「怀」着「嫌恨心」看不起对方;或者是瞋「恼心」,这个众生过去曾经对不起你,所以你故意不去接受他的财宝。你内心当中安住在「少事少业少希望住」 ,你就是希望少管闲事,这样子就「犯」到你的菩萨戒,就「违」背你当初的发心,这样子「是染违犯」,因为你这样子的嫌弃心、瞋恼心,安住在少事少业少希望住,刚好跟你当初的菩提本愿互相冲突,当然所谓的冲突就是会折损菩提心,所以就犯了菩萨戒。
癸二、明非染违犯
若由懒惰懈怠忘念无记之心,少事少业少希望住,是名有犯,有所违越,非染违犯。
你内心当中不是安住在嫌恨、恚恼之心,是一时的「懒惰懈怠」,不想发心来成办佛教事业,那个只是一时的因缘,偶尔在菩萨道总是会有一些懈怠的心生起;或者是一时的「忘念无记」,忘了对方的存在,没有去找他来乞求。只是一时的「懒惰懈怠」、或是一时的「忘念无记」,安住在「少事少业少希望住」,这样子也是「犯」戒,但是犯的是轻的突吉罗罪。
这一条戒没有开缘的情况。这意思就是说,菩萨本身一方面在修行自利之余,他内心当中是有希望,希望一切众生离苦得乐。
这个地方值得我们注意的是他对于珍宝的蓄存,乃至于衣钵资具的蓄存,这个地方的精神我们再重复看一下。这一条戒值得我们注意,就是在第二十三页的「癸三、广显不同之法」,一开始佛陀讲得很清楚,「如是菩萨为利他故」,这个地方是一个关键点。你要成办一个利他的事业,你内心当中已经有一个目标存在了,依止这个目标,你才能够去积存种种的资具,就是有利他的因缘出现。假设你内心当中没有利他的因缘,你积存这么多珍宝,刚好是放纵你个人的欲望,你就违背了上求佛道的这种清净心。这个地方就是说,蓄积这些珍宝有一定的目的,不是你个人受用,是你内心当中有一个要成办的佛教事业现前,以这样利他的因缘来蓄存,这样子才是对的。
这个地方是说明与声闻不共学戒当中遮罪的部分;有关性罪的不共学,我们下次再加以说明。我们今天先讲到这个地方。向下文长,付在来日,回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