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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讲观修三宝功德及其意义 第二、别观佛法僧三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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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别观佛法僧三宝(分三)

(分二:一略述身相;二别述四身)

  (一)略述身相。关于对佛陀的身相,虽然有大小乘的不同说法,但三身之说却是大小乘所共通的名目。

  小乘所说的三身:(1)法身者,谓戒、定、慧、解脱和解脱知见五种功德为佛法身。“戒”谓如来身语意业已离一切过患,戒德清净圆满,以为戒法身。“定”谓如来之真心寂静,离一切妄念,以为定法身。“慧”谓如来之真智圆明,观达一切法性,以为慧法身。“解脱”谓如来之身心解脱一切烦恼系缚,圆满涅槃妙德,名为解脱法身。“解脱知见”谓如来已知如实解脱,以为解脱知见法身。由戒生定,由定发慧,由慧而得解脱,由解脱而得解脱知见,如来已圆满成就此五种功德法体,总佛功德以为佛身,故曰“五分法身”。(2)报身者,谓佛从兜率降生王宫,所生三十二相和八十种好的妙相庄严之身以为报身。(3)化身者,佛以大悲心化现猕猴鹿等救济众生以为化身。

  大乘经论里所说佛身有六种说法,说一身者,谓以佛自性身及果法身合为一身,这是就法体而说的。也就是以一切法唯一真如法性。说二身者,如圣弥勒菩萨《宝性论》云:“自利及利他,第一义谛身。”是以自利法身和利他色身为二身。又如圣龙树菩萨《宝鬘论》云:“一切佛色身,从福资粮生,大王佛法身,由智资粮生。因此二资粮,即是成佛因。”又如圣龙树萨的《六十正理论》云:“以此之善根,回向诸众生,集福智资粮,愿得福智身。”这是就福智资粮为因。成就福德报身和智慧法身为二身。

说三身者,如《佛地经》云:“自性法受用,变化差别转。”《金光明经·三身品》说:“一切如来有三种身,一者化身,二者应身,三者法身,如是三身摄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又如月称论师的《皈依七十颂》云:“能仁之三身,法圆满报化。”说四身者,如《楞伽经》说,一应化身,二功德身,三智慧身,四如如身。《佛地论》亦说四身。

  说五身者,总以佛陀的五智功德为身,一法界体性智,二大圆镜智,三平等性智,四妙观察智,五成所作智。此五智虽为如来一身所具之圆满智德,但为摄引众生而表现的五种体相,只是作用和德行不同而已。由此则为佛陀的五身。然此五身以智慧法身所摄。

  说十身者,如《华严经·十地品》说:菩提身、愿身、化身、力持身、相好庄严身、威势身、意生身、福德身、法身和智身为十身。此十身是第八地菩萨观一切智智所行境,而了知如来的十种身。此以二谛三身所摄。又如《大般若经》卷五百六十八说佛十身:平等身、清净身、无尽身、善修身、法性身、离寻伺身、不思议身、寂静身、虚空身和妙智身以为十身。此十种皆法身摄,因所证法身以无相为相,无有差别,唯能证功德智身有异,一切诸法皆同一法性,以就法身体性而无差别所说。

  总的说来,对佛身的说法虽然有所不同,但并不相违,只是开合不同,其义以四身三身为通用名目。如《华严经·如来出现品》云:“如来身无身故,为众生故,示现其身;如来身无有分别,亦无戏论,一切执著戏论皆断故。”这是说法身无相,无染无著,无有分别,为众生利益而现三身。如《华严经·佛不思议法品》说:“一切诸佛同一法身,境界无量身。”《如来十身相海品》又说:“一切如来智慧法身,诸色相海充满法界。”所以如来三身或四身都是以佛所证功德而表其身,三身体性并无异相。

  (二)别述四身。如来四身是依佛地果位功德广大而安立为身。今依《般若经》、《现观庄严论》说佛四身。

1.自性法身:自性法身有自性清净的自性法身和离垢清净的自性法身二种,总称为自性法身。初自性身是佛本具清净究竟体性。现离垢清净是佛三阿僧祗劫修菩萨行,积集智慧资粮,断尽烦恼所知二障,远离一切垢染,作业圆满究竟清净之果德,所以称为果法身。

  自性法身,或称自性身,即于法界自性清净中永离一切垢染,无为法所摄之究竟功德,又称无为身、常身。自性法身又称真如法身,或称胜义法身。自性身谓以法性或空性为体,是说诸法体性本来自性清净,如来圆满证得具足清净究竟之法界,即是自性身的相,此即以自性清净为相,界限唯在佛地。

  自性身具有五种相和具有五种功德。如圣慈氏菩萨《宝性论》云:“此中诸佛者,自性身五相,若略应当知,具五功德性。”此五种相者,谓具足远离生灭之无为相;断证功德体性无差别相;永断增益损减二边相;断尽烦恼障、所知障和定障的三障相;及具足自性光明功德清净相。此五相是由自性无垢清净界圆满究竟故,是故《宝性论》云:“无为无差别,永断二边净,烦恼所知定,三障者解脱。无垢无分别,瑜伽所行境,由法界自性,清净故光明。”自性身具有五种功德,如《宝性论》云:“无量及无数,无思无等净,究竟诸功德,真实自性身。大故无数故,非分别境故,唯永断习故,无量等如次。”谓有无量功德、无数无边功德、不由四句分别心而无思功德、无等功德、及具有离一切垢障清净的究竟诸功德。于无量诸功德如次即:广大故名无量;齐此功德数量不可等计,故名无数;不是所有分别心所行境,故名无思;由于唯佛身心中有此功德,故名无等;由于永断二障习气,具有清净究竟功德,故名光明。自性身具此五种清净功德,以此功德即名为身。其余三身,皆以胜义法性体性真实,以众生胜解根性而显现世俗境而建立的。

2.智法身:以佛究竟无漏智慧为身。若略说则为五智,亦说四智者谓除“法界体性智”。若广说之则有二十一聚无漏究竟智德。佛成就二十一种无漏智所依的佛地圆满究竟圣智,即如所有智和尽所有智,通为一切种智,或译一切相智、一切智智,是为佛智。由于如来已圆满究竟证得念住等二十一聚无漏法故,其范围唯在佛地。现证如所有性和尽所有相的究竟智,即是智法身的相。今依《现观庄严论》及其《略释》,略述法身二十一聚无漏智如下:

  “第一聚,谓三十七菩提分法。”又名三十七道品,是道谛所包括的三十七种法,故名道品。道是能通向涅槃,是到达涅槃道路的资粮。因为与菩提法相顺,故名顺菩提分法。此三十七法,总分七类:

[1]四念处,又名四念住;

[2]四正勤,又名四正断,四正胜;

[3]四如意足,又名四神足;

[4]五根;

[5]五力;

[6]七觉支;

[7]八正道。(见后法宝处道谛中说。)

  “第二聚,谓慈等四无量心。”

[1]慈无量心,能与众生安乐之心;

[2]悲无量心,能拔众生苦之心;

[3]喜无量心,见众生离苦得乐生欢喜庆悦之心;

[4]舍无量心,指对如上三心不存耽着,舍怨舍亲,怨亲平等。由此四心能善缘无量众生,能引发无量福德,故名无量心。

  “第三聚,有色观色等八解脱。”

[1]内有色想观外色解脱,内身有色想之贪,为除此贪,观外不净青瘀等色,令贪不起,故名解脱。

[2]内无色想观外色解脱,内身虽无色想之贪,而欲令更为坚牢,观外之不净青瘀等色,使不起贪,故名解脱。此二为不净观。

[3]净解脱身作证具足住,谓观净色,故名净解脱,于定中除不净相,唯观色等光明清净光洁如妙宝之色,观净色而不生贪,足以显示观之转胜,证得此性解脱于身中,故名身作证,具足圆满而得住于此定,故名具足住。

[4]空无边处解脱,行人厌患色,心欲舍离,即舍色想而缘无边虚空之心,与虚空无边相应。

[5]识无边处解脱,行人更厌前外尘,舍虚空而缘内识为心识无边,心与识无边相应。

[6]无所有处解脱,行人更厌其心识,观心识无所有想,心与无所有相应。

[7]非想非非想处解脱,舍前现有想名为非想,舍无所有,无想为非非想,观苦空无常无我,生厌离心而弃舍,故名解脱。

[8]灭受想定身作证具足住,灭受想定者,或名灭定或灭尽定,即息灭粗分受想之定,已离无所有处贪著,弃舍非想非非想的一切所缘,故名解脱。

  “第四聚,谓九次第等至。”即四禅,四无色及灭尽定,此以深心智慧利行的九种禅定,不杂他心,不令异心间生,次第自一定入于一定之法。若有异心间生,故非次第。

[1]-[4]初禅次第定至四禅次第定为四定,此四为色界四禅天之根本定;

[5]空处次第定;

[6]识处次第定;

[7]无所有处次第定;

[8]非想非非想处次第定;(此四为无色四处之根本定)

[9]灭受想次第定,即止息一切心识之定,是九次第定的最后定,以是禅定之至极。

  “第五聚,谓十遍处”。遍以增上缘依止静虑,所缘缘为地、水、火、风四大种能造色及青、黄、赤、白四大种所造色,并空识二境,令其如欲遍一切处,即世间定慧相应之十种等至(定)。所余诸处不立为遍者,以诸根不能向外展,声处不能相续,香味二处色界无故。遍者谓相续普遍开展义。又名十一切处,谓观青、黄、赤、白、地、水、火、风、空与识之十法(见《大智度论》二十一卷),令其如欲周遍于一切处。十中前八观色之清净,即依第四禅缘欲界,后二以空无边处,识无边处定为所依,缘其他受想行识四蕴,依青、黄、赤、白所造色,知依于四大种能造色故地水火风一一观为无边。再思此觉以何所依而广大,了知由于虚空,故次观虚空无边,次观识无边。

  “第六聚,谓八胜处”。发起胜知胜见以舍贪爱的八种禅定,是为起胜知胜见之依处,故名胜处。

[1]内有色想观外色多胜处:观内不净,观境渐成熟则多观外色亦无妨,观一死尸至一千万死尸等,由观境扩大到外色清净,谓观外色多胜处。

[2]内有色想观外色少胜处:即内心有色想,观外色少,但观内身不净,或观外色清净。

[3]内无色想观外色多胜处:谓由内心无色想,观外色多。如第二说。

[4]内无色想观外色少胜处:观境渐胜妙,虽观外色,而内心亦不存色想。以上四种为净不净杂观,为形色胜处。

[5]青胜处:观外诸色,转变自在,使少为多,使多为少,于所见之青相不起法爱。

[6]黄胜处:观黄色而不起法执,如青胜处中说。

[7]赤胜处:观赤色如青胜处说。

[8]白胜处:观白色如青胜处说。以上四色观,以为胜处,为显色胜处,此四为净观。凡观净色,必远离不净色。此与八背舍同,此二胜处,为使八解脱之观心,自在胜妙,对于所缘色境,不起执著染感,如人骑马能破前阵,故名胜处。如《现观庄严论略释》云:“由此形显诸胜处,发生奢摩他(止)胜知与毗钵舍那(观)胜见之定慧相应也,前四胜处从初二解脱因生,后四胜处从净解脱因生。”

  “第七聚,谓无诤,由佛无诤三摩地力能令众生有拔除烦恼之功能”。此即安住解空与他无诤之定,此定声闻亦能证得。如《智度论》卷十一云:“舍利弗,佛弟子中智慧第一;须菩提,于弟子中无诤三昧最为第一。”如来无诤三摩地则胜出声闻,如《金刚经》中“佛说我得无诤三昧,人中最为第一,是离欲阿罗汉。”无诤三昧定相,常观众生令心不恼,多行怜愍慈悲之念。

  “第八聚,谓愿智”。及至生死未空随愿成办众生义利,乃至生死未空,安住三摩地的作用恒常而住。

“第九聚,谓六神通”。神者不测之义;通者无碍之义。即神妙莫测,无碍自在之六种智慧,是曰六神通。

[1]神境智证通,又名身如意通,又云身通、神足通。即变化不思议境界之通力,故云神足通,即自身能得变化自在之通力,故云身如意通。

[2]天眼智证通,得色界天眼根,能见微细色境,观照外境无碍。

[3]天耳智证通,得色界天耳根,听闻微细音声无碍。

[4]他心智证通,知他人心念而无碍。

[5]宿命智证通,又云宿命住随念智证通,知自己及六道众生宿世生涯而无碍。此五通有依有漏之禅定,或依药力咒力而得,故外道仙人亦能成就,但此五智证通者,是各依无漏智慧而证得之通力故。

[6]漏尽智证通,三乘之极至,诸漏断尽为无碍,成就此六通只限于三乘之圣者,故名无漏,唯佛乃能圆满究竟清净无碍。

  “第十聚,谓四无碍解”。又名四无碍智、四无碍辩,意为解、为智、为辩。

[1]法无碍,于名句文能诠教法名为法,于教法无有滞碍,故名法无碍。

[2]义无碍,知教法所诠内容之义理而无滞碍。

[3]辞无碍,又云词无碍,于诸方言名辞通达自在无碍。

[4]乐说无碍,又云辩无碍。以上三种之智慧为众生乐说自在无碍。

  “第十一聚,谓四一切种清净:所依身清净、所缘受用清净、心三摩地清净、智清净是为究竟四清净。”

  “第十二聚,谓十自在:能住寿一劫名寿白在;于无数三摩地获得自在名心自在;已得虚空藏定名资具自在;开示一切工巧艺术等事业名事业自在;能随愿而受生名生自在;能现佛身充满一切世界名胜解自在;成就无数调伏众生大愿名愿自在;能于一切时顿现无量神变调伏众生名神通自在;获得殊胜四无碍解名智自在;如欲能演讲十二分教名法自在”。

  “第十三聚,谓十力”。

[1]处非处智力,谓佛悉能了达一切法的因果。如《入中论善显密意疏》云:“若彼果法定从此因法生,知者诸佛,即说此因为彼果之处,如从不善业生不可爱果,从圣有学道得涅槃次第等。若与上说相违,名为非处。”又云:“如是处非处境无量无边,佛智无碍著转,说名处非处智力。”

[2]业异熟智力,又云知三世业报智力,佛能如实了知一切众生三世因果业报处,是为业异熟智力。

[3]种种解智力,诸佛遍知一切众生贪等烦恼,等取信等诸法,所生种子,由彼种子之力,所发欲解,此有下、中、上殊胜极不相同之种种差别,然佛妙智遍三世转,了达一切众生欲解,名为种种解智力。

[4]种种界智力,《入中论善显密意疏》云:“诸佛善巧一切界之差别,谓眼根等,等摄耳至六根,色至法六尘,眼识至意识六识,说彼(根境识)之内空等本性名界,正等觉智,遍于一切界差别转,说明种种界智力。”

[5]知根胜劣智力,谓诸众生虚妄增益分别,于生贪等诸根有自在力,总摄有胜、中、劣根,眼等二十二根及诸根互能生果。佛一切种智于彼一一根性皆甚了达,无碍著转,说为诸根胜劣智力。见《俱舍论释》卷三云:二十二根:眼、耳、鼻、舌、身、意、女、男(男女身中起色欲之处)、命根,有情一生寿命;苦、乐、忧、喜、舍,上五为受根;信、精进、念、定、慧,上五根为信等之五根;未知当知根,已知根,俱知根(即三元漏慧根)。

[6]知遍趣行智力,《入中论疏》云:“颇有行道能趣佛果,有行能趣独觉菩提,有行能趣声闻菩提,有行能趣天、人、饿鬼、畜生、地狱诸趣。正定邪定等种种诸行,于彼一切智无障碍,说为遍趣行智力。

[7]杂染清净智力,同上《疏》云:“无边世界中,行者各差别,如四静虑,八解脱,奢摩他等持,及九次第等至,与杂染清净无边差别,佛智于彼一切均无滞碍,说名杂染清净智力。”

[8]宿住随念智力,同上《疏》云:“始从愚痴展转传来,于过去世住三有中。随念他一一有情一切生事,尽有情数无有边际,并念其因,并念相貌,谓念自他如是色类。并念处所,谓念从彼处没来生此处,于彼一切随念境上,所有彼彼无障碍智,说为宿住随念智力。”

[9]生死智力,同上《疏》云:“尽虚空边际诸世界中,诸有情类,一一有情死时、生时,由种种业感种种果,佛清净智于彼众多境界,无障碍转,说名生死智力。”

[10]诸漏尽智力,同上《疏》云:“诸佛由一切种智之力,永断贪等一切烦恼及诸习气,佛智一刹那顷,最细种子,习气尽皆断除,声闻与独觉辈,以无漏慧灭诸烦恼,佛智于彼无障无碍,是名漏尽智力。”

  “第十四聚,谓四无畏。”又名四无所畏。

[1]一切智无所畏,佛于大众中云:我为一切正智之人,无有怖畏心。如佛自云:我成正觉无能如法攻难,名智无所畏。

[2]说障道法无所畏,佛于大众中作狮子吼,说障究竟佛道之法无有怖畏心。

[3]说苦尽道无所畏,佛于大众中作狮子吼,说尽苦道无有怖畏心,宣说一切智等道定能出生之菩提,无能如法攻难,名为说出离无所畏。

[4]说漏尽无所畏,佛于大众中说:我已断尽一切烦恼,无有怖畏心。自云:我已断尽一切漏,无能如法攻难,名为说自断德圆满无所畏。

  “第十五聚,谓三不护”。如来身语意行,究意清净故,不恐他知三业邪行而护过失,如来三业纯净,远离诸过,不须防护故。阿罗汉三业虽净而常须防护,方能离过,如来与彼异。

  “第十六聚,谓三念住”。佛说法时于善听者不起贪心、于不善听者不起瞋心、于间杂者不起二心,唯念住于舍。当佛说法时,念住法界平等之中,毕竟无有灭退之相,故众生虽不一心听法,亦不以为忧,是为第一念住;又念住法界平等之中,增进之相,毕竟不可得,故于众生虽一心听法,亦不以为喜,是为第二念住;又念住法界平等之中,毕竟生死涅槃之相不可得,故常行舍心于一切时,利益众生,而无利益众生之念,是为第三念住。

  “第十七聚,谓不忘失法,利益有情不越时”。佛不忘失所作事业及迟误时间等念不忘失。

  “第十八聚,永离随眠,永断烦恼所知二障习气种子。”

  “第十九聚,谓大悲心。昼夜六时以饶益心恒观一切众生谁已成熟,谁未成熟,谁成增上生器,谁成决定胜器。”

  “第二十聚,谓佛十八不共法”。此十八种不共法,只限于佛之十八种功德法,唯佛具足,而不共同于其他声闻、缘觉和菩萨,故云不共。

[1]身无失。佛自无量劫以来,常用戒定慧,以智慧慈悲而修其身,此等一切功德圆满具足,由于一切烦恼悉皆断尽,是名身无失。

[2]口无失。佛具无量智慧辩才,所说之法随众之机宜而使皆得证悟,是名口无失。

[3]念无失。佛修甚深之禅定,心不散乱,于诸法中心无所著,得第一义谛之安稳,故名念无失。

[4]无异想。佛于一切众生平等普度,心无间杂,是名无异想。

[5]无不定心。佛之行住坐卧常不离甚深之胜定,是名无不定心。

[6]无不知已舍。佛于一切诸法皆悉照知而方舍,无有了知一法而不舍者,是名无不知已舍。此六种是名六不共行。

[7]欲无减。佛具众善常欲度诸众生,心无厌足,是名欲无减。

[8]精进无减。佛之身心,精进满足,常度一切众生,无有休息,是名精进无减。

[9]念无减。佛具三世诸佛之法,一切智慧,相应满足,无有退转,是名念无减。

[10]慧无减。佛具一切智慧无量无边不可尽,故名慧无减。

[11]解脱无减。佛远离一切执著,具二种解脱,一者有为解脱,谓无漏智慧相应之解脱;二者无为解脱,谓一切烦恼净尽而无余,是名解脱无减。

[12]解脱知见无减。佛于一切解脱中,知见明了,分别无碍是名解脱知见无减。此六种是名六不共证。

[13]一切身业随智慧行。佛示现一切殊胜妙相调伏众生,称于众生之智而演说诸法,各使证入解脱,是名一切身业随智慧行。

[14]一切口业随智慧行。佛以微妙清净之语随智而转,化导利益一切众生,是名一切口业随智慧行。

[15]一切意业随智慧行。佛以清净之意业随智而转,入于众生之心,为说法而除灭众生无明痴惑之膜,是名一切意业随智慧行。此三种是名三不共事业。

[16]智慧知过去世无碍。佛以智慧照知过去世所有一切,若者众生法,若者非众生法,悉能遍知而无所碍,是名智慧知过去世无碍。

[17]智慧知未来世无碍。佛以智慧照未来所有一切,若者众生法,若者非众生法,悉能遍知而无所碍,是名智慧知未来世无碍。

[18]智慧知现在世无碍。佛以智慧照知现在世所有一切,若者众生法,若者非众生法,悉能遍知而无所碍,是名智慧知现在世无碍。此三种是名三不共智。(见《大智度论》卷第二十六)

“第二十一聚,谓一切相智”。“及”字亦摄究竟道相智,一切智,如是二十一聚无漏智,即说明智慧法身。一切相智,又译一切种智,或名一切智智,即智中之智,是为佛智;菩萨智为道相智,或道种智;声缘智为一切智。如《大智度论》第二十七卷云:“佛说一切智,是声闻辟支佛事,道智是菩萨事,一切种智是佛事,声闻辟支佛,但有总一切智,无有一切种智。”

  智慧法身具足以上二十一聚无漏智慧功德,然此智法身,是由三无数劫修习智慧资粮因而究竟圆满之果位,故又称果法身。法身虽不是分别心行境,是寂灭身,但能作众生利益事,如摩尼珠随类所显,成办众生欲乐。如圣龙树菩萨的《法界赞》说:“于无垢法身,安住智慧海,如种种牟尼,作众生义利”。广则如《般若经》等诸大乘经所说。

3.圆满报身:圆满报身和胜应化身,是依法身体性所显的二种色身。如《华严经·二十回向品》云:“依法性身,为现色身”。“随顺法身,为现清净妙色之身”。上经《十身相海品》云:“一切如来智身法身,诸色相海充满法界”。是故报化二种色身皆依法身为体,所现三十二相、八十种随形好的妙相庄严之身。如来报身,又称圆满受用身。旧译“卢舍那佛”,为利益一切众生故,尽未来际长久住世,如《现观庄严论颂》云:“许三十二相,八十随好性,受用大乘故,名佛受用身”。《略释》云:“具足五种决定之究竟色身,是受用身的相,界限唯在佛地”。五种决定者:

[1]处决定,唯住色究竟天密严宫;

[2]身决定,唯是圆明庄严之身;

[3]众决定,唯圣位菩萨之所围绕以为眷属;

[4]法决定,唯说大乘法,如《华严经》等;

[5]时决定,乃至生死未空而久住,显示报身如来身语意事业无尽。详如《宝性论》和《大乘经庄严论》等中所说。

  佛圆满报身的三十二种妙相:

[1]由于往昔在有学道时,极善迎送师长等故,感得能仁手足具足轮相;

[2]由于往昔正受律仪,坚固安住故,感得能仁足下平整如龟腹状;

[3]由于往昔修习四摄事故,感得能仁手足指间缦网相连。犹如鹅王;

[4]由于往昔布施善妙食物等故,感得能仁手足柔软细嫩;

[5]由于往昔布施善妙饮物等故,感得佛手足四背双肩及颈间七处皆充满;

[6]由于往昔救脱被杀、被缚、被打诸有情故,感得能仁手足诸指纤长可爱;

[7]由于往昔饶益他活命故,感得足跟宽广;

[8]由于往昔远离杀生事故,感得佛身洪直;

[9]由于往昔正受布施等善法故,感得能仁足踝膝骨皆不突现;

[10]由于往昔自所行善辗转增长他故,感得能仁诸毛皆悉上靡;

[11]由于往昔将医方明、工巧明等传授他故,感得能仁双腿渐次细圆如瑿泥耶仙鹿腿;

[12]由于往昔不舍诸来求财物者故,感得能仁双臂长妙;

[13]由于往昔安立一切有情于梵行律仪中,及善护秘密语故,感得能仁阴藏相密最为第一;

[14]由于往昔施他妙好敷具故,感得能仁皮肤如金色清净鲜明;

[15]由于往昔施他胜妙宫殿故,感得能仁身皮细薄润滑;

[16]由于往昔远离愦闹散乱等故,感得能仁一一毛孔各一毛生皆向右旋;

[17]由于往昔恭敬承事一切众生及师长等,亦令他恭敬承事故,感得能仁眉间毫相庄严,量如橄榄核许形如银管,洁白软柔,展长三肘,缩即右旋毫端上靡;

[18]由于往昔未曾轻毁他故,感得能仁上身犹如狮子;

[19]由于往昔随顺他善说故,感得能仁臂膊圆实;

[20]由于往昔施他医药等故,感得能仁双肩之中项部极善丰满;

[21]由于往昔承事众生作看病人等故,感得能仁于非上味中亦得上妙味;

[22]由于往昔建造园林等故,感得能仁身量与弓相等如诺瞿陀树;

[23]由于往昔施他寺院等故,感得能仁顶上乌瑟尼沙高显周圆;

[24]由于往昔三无数劫说和爱语等故,感得能仁舌相薄净广长如红莲色;

[25]由于往昔以一音为一切世界有情宣说正法故,感得能仁成就五支梵音;

[26]由于往昔远离绮语过故,感得能仁两颊如狮子王;

[27]由于往昔承事称赞一切众生故,感得能仁齿洁白相;

[28]由于往昔远离邪命,正命清净故,感得能仁齿平齐相;

[29]由于往昔修谛真实语故,感得能仁齿细密相;

[30]由于往昔远离离间语故,感得能仁整四十齿;

[31]由于往昔视一切众生如一子故,感得能仁眼如绀青宝相;

[32]由于往昔视一切众生无贪瞋故,感得能仁两眼上下睫毛不相杂乱犹如牛王。

此等即是能仁圆满报身定能感得此三十二相,谓由能感得此诸相之彼彼因,皆圆满故。迎送师长等因,随各各相时已广宣说,最重要是观察其因而得三十二相之果。此等名为妙相者,谓由谁具足此三十二相即能表现彼是大丈夫故。

  《大智度论》卷八十八曰:“随此间阎浮提中天竺国人所好,则为现三十二相。天竺国中人于今故治肩膊令厚大,头上皆有结为好。如人相中说,五处长为好,眼耳鼻舌臂指髀手足相,若轮若莲花若贝若日月,是故佛手足有千辐轮,纤长指,鼻高好,舌广长而薄,如是等皆胜于先所贵,故起恭敬心”。佛感此相者,由于百劫之间,一一之相,积百种之福。《法界次第》下曰:“如来应化之体现此三十二相,以表法身众德圆极,使见者受敬,有胜德可崇,人天中尊众圣之王故现三十二相也”。此三十二相,依《法界次第》、《大智度论》八十八及卷四、《涅槃经》二十八、《中阿含经》中之《三十二相经》、《大般若经》卷四百六十九等所载,皆大同小异。

  佛受用身有八十随好:

[1]由于一切诸行离贪爱究竟故,感得能仁爪如赤铜色鲜红光明;

[2]由于一切有情增上利益意乐到究竟故,爪色润泽;

[3]由于上等族姓生故,爪甲高起;

[4]由行境无罪故,诸指圆形;

[5]由集善根究竟故,诸指丰满;

[6]由渐次修三种智德故,指渐细长;

[7]由往昔善护十不善业道及邪命故,筋脉不现;

[8]由已解脱烦恼结故,筋脉无结;

[9]由能了知甚深密义,踝骨不现;

[10]由从生死等难可行处度诸众生故,足无不平;

[11]由善巧映覆人故,行步如狮子;

[12]由善巧映覆龙故,行步如象王;

[13]由善巧腾空故,行步如鹅王;

[14]由善引有情至安乐处故,行步如牛王;

[15]由顺绕路而行故,回身右旋;

[16]由行步善巧端庄故,行步善妙;

[17]由心常无曲屈故,行步直进;

[18]由称赞他功德故,身盘紧密;

[19]由不染著诸恶法故,其身光洁;

[20]由说称机法故,身次第相称;

[21]由行清净故,身最洁净;

[22]由心具大悲故,身柔妙;

[23]由意垢清净故,身善清净;

[24]由法毗奈耶圆满故,众相圆满;

[25]由为他说广大妙法功德圆满故,身广大微妙;

[26]于一切有情心平等故,行步安详平等;

[27]由说清净法故,双目清净无翳;

[28]由说易解法故,身极细嫩;

[29]由于难行处心不退故,身容无怯弱;

[30]由修善根胜出一切世间故,身最充实;

[31]由尽后有故,身善策励;

[32]由善分别缘起顺逆故,支节善开展;

[33]由说清净法义故,顾视清净无翳;

[34]由弟子戒圆满故,其身圆满;

[35]由未染著生死过故,身部相称;

[36]由摧伏我慢故,身无歪倒;

[37]由说无尽法故,身相平等无诸高下;

[38]由通达甚深法故,脐底深妙;

[39]由弟子受持顺自之教授故,脐纹右旋;

[40]由诸徒众行端严故,威仪端庄众所乐见;

[41]由意净故,三业行净;

[42]由于非时不说法毗奈耶故,身无疣赘及诸黡点;

[43]由说身等安乐法故,双手柔软如睹罗棉;

[44]由得光明大沙门故,手纹光明;

[45]由住甚深法故,手纹甚深;

[46]由数数说真净法故,手纹长直;

[47]由为众生宣说众多学处故,面门不太长;

[48]由通达一切世间犹如影像故,唇红如频婆果;

[49]由柔和语调伏众生故,舌极柔软;

[50]由说众多功德正理故,舌极微薄;

[51]由所说法毗奈耶诸著我我所之凡夫难测度故,舌赤红色;

[52]由无一切怖故,语雷音;

[53]由说和爱语故,音韵美妙;

[54]防护三有结故,四牙圆整;

[55]调伏难调故,四牙锋利;

[56]降伏烦恼法毗奈耶最洁白故,四牙洁白;

[57]安住通达生死涅槃平等地故,四牙相平齐;

[58]渐说三乘现观故,四牙渐细;

[59]安住方便所持胜慧故,鼻相高修;

[60]具足众生信仰净行故,鼻清净;

[61]由说广大法故,眼目宽广;

[62]由度众生出生死故,眼睫厚密;

[63]由善能令众生欢喜称赞故,眼目青白分明圆满如莲花叶;

[64]由常时回顾诸有情故,双眉修长;

[65]由善巧和缓调伏非以五火炙身等故,眉毛细软;

[66]意为善故,双眉润泽;

[67]遍见贪等过患故,眉毛齐整;

[68]由遮遣有情损害故,手长圆满;

[69]由战胜贪等故,两耳相齐;

[70]令诸有情相续不坏故,耳根不坏;

[71]不由边执见等扰动心故,额部与发际极善分展;

[72]由摧坏一切邪说故,额部开展宽大;

[73]由圆满胜愿故,顶圆如盖;

[74]由于色等断除贪爱故,发绀青色如蜂;

[75]遍尽见修所断随眠故,头发稠密;

[76]由说圣教妙慧遍知故,头发柔软;

[77]由意不为贪等乱故,头发不乱;

[78]常时不说粗恶语故,发不粗涩;

[79]由于三宝前散布妙花故,出妙香等夺众生意;

[80]手足拇指有德纹相犹如金刚,手足掌中有四方吉祥纹,其外无名指等有七纹右旋,而善庄严。此八十种名佛随好者,由身外现功德相表内心功德故”。

4.胜应身:化身佛又名胜应身,亦称胜应化身。佛以大悲心随应众生之机而作利益,随应化何类,皆在此类为最殊胜者,故名胜应化身。

  《现观庄严论》云:“若乃至三有,于众生平等,作种种利益,佛化身无断”。不具足五种决定所显之究竟色身(三乘并说及人天善法),是化身相。又此分生化身、巧化身和菩提化身之三种。

  如化现大桥、桥梁和禽畜鹿鸣等,名生化身;如化现鼓琴师,及化现铁木工和缮写人等,名巧化身;如释迦牟尼从兜率降生至菩提树下成道乃至涅槃一生经历的十二种宏化事业,名菩提化身。如《宝性论》云:“[1]兜率降世;[2]入住母胎;[3]圆满诞生;[4]少年嬉戏;[5]受用妃眷;[6]从家出家;[7]行苦难行;[8]趋金刚座;[9]降伏魔军;[10]成等正觉;[11]转妙*轮;[12]入大涅槃。或八相成道之事业:[1]兜率降下;[2]入胎;[3]住胎出胎;[4]出家;[5]降魔;[6]成道;[7]转*轮;[8]入涅槃。如《大乘经庄严论》云:“佛化现无量,是名为化身。”又云:“工巧生菩提”。又如清辨论师《中观心要论》云:“如所化化现,现化满诸方,说法降宝雨,生起出世乐”。佛为利益无量众生,所作事业常无间断。如《略释》云:“若有乃至三有未空,于净不净众生,同时而作增上生决定胜等种种利益之身,即能仁佛世尊之化身,以是不具五种决定所显之究竟色身故。佛作事业亦常无间断,乃至生死未空于一切世界事业相续无断故。

  法身作用有二十七类事业:

[1]安立众生解脱寂静;

[2]安立他成熟四摄事;

[3]安立众生取舍四谛正见,此三是安立资粮道。

[4]安立自他证真实义;

[5]安立他令圆满六度行;

[6]安立他二利行;

[7]安立他于清净正见;此四是安立于加行道。

[8]安立他于见道亲证空性;

[9]安立他于修道中第二尸罗;

[10]安立第三地安忍;

[11]安立第四地了知顺菩提分妙慧;

[12]安立第五地了知四圣谛慧;

[13]安立第六地了知缘起妙慧;

[14]安立第七地方便善巧成熟有情;

[15]安立于第八地中了知三道道相智;

[16]安立遣除现行实执;

[17]安立令得佛宝之菩提;

[18]安立于严净佛土;

[19]于第九地中安立于自决定成佛不堕小乘;

[20]安立他令成就作无量有情义利;

[21]于第十地中安立亲近诸佛善知识功德;

[22]安立菩提支善;

[23]安立令知诸业无失坏;

[24]安立令现见四谛;

[25]安立远离四颠倒,令知彼颠倒无所依之根本,无有实执生诸颠倒之根本;

[26]安立资粮圆满证得平等清净;

[27]安立于道果证得生死涅槃平等之无住涅槃。安立于资粮道有三种,安立于加行道有四种,安立于见道一种,安立于修道有十八种,安立于佛果无住涅槃一种,共成法身二十七种作用事业。

          二、法宝

  佛教所讲的“法”字范围较广,一般有三义:

  第一、法指宇宙间一切事,如佛教经论中有译作“事”,“一切事”,是泛指世间存在的一切事物,皆称作“事”,如玄奘法师译的《五事毗婆娑论》(是法救尊者解释世友尊者的《五事论》,说的色事、心事、心所事、不相应行事和无为事,此五事即包括宇宙一切事物的规则,对此五事,亦有译作“法”。有为事具有生住异灭的规则,能生自己果法的功能作用,使人所见即能了知,即名“能持自相,轨生物解”义;无为法,它不具有生灭作用,是对有为而立无为。如龟毛、兔角和虚空花等非事,或非法,因为它是非存在的事物,所以佛教立为非法。

  第二、“法”指一切所知境像或事物现象,义为法则、法律、风俗、习惯和思想方法等,都称作法。法是梵语达磨意译,义谓“能维持自体者”。如世亲菩萨所著的《注疏明论》中解说“达磨”一词,有十种含义,如云:“有为法及无为法”之法字指知识;“道谛之法”的法字指道路;“灭谛之法”的法字指涅槃;“法处之法”的法字指意根所对之环境;“与诸妃眷少年共同享法”,法指福泽;“凡夫贪爱现法”法指寿命;“毗奈耶法”法指佛经;“身及老法”法指未来;“四沙门法”法指确定;“世出世法”法指规范。今此十义,通约为三:1、指规范;2、指佛经;3、指知识。

  第三、法指佛陀所说的教法,谓佛陀如实亲证为众生如实宣说的法,称作佛法。佛陀所说教法,称为法宝,总可分为教道果三法:1、教法,即三藏十二部经;2、道法,修行的方法,包括四圣谛,及十二缘起和六波罗蜜等法;3、果法,即是有余依和无余依二种涅槃,即佛陀与无学声闻独觉身心相续中的灭谛——涅槃功德,以及三乘有学圣者身心相续中的道谛功德,以为法宝。

  (一)教法:即大小乘经律论三藏十二部契经,为戒定慧三学。律藏属律学,经藏属定学,论藏属慧学。藏文《甘珠》(甘珠尔)即是依律经论编次,正表戒定慧三学之顺次。所谓十二部经者,是从文义体裁而分为十二部类:

[1]修多罗,此云契经,即长行经文;

[2]重颂或应颂经,即重宣长行经文的颂文;

[3]讽颂经或孤起经,即经中直说的偈颂;

[4]因缘经,即见佛闻法及佛陀说法教化的因缘,如契经之序品;

[5]本事经,即佛说弟子过去因缘本事之经文;

[6]本生经,即佛说自身过去因缘之经文;

[7]未曾有或稀有经,即记述佛陀种种神变力不思议之经文;

[8]譬喻经,即经中所说的种种譬喻;

[9]论义经,即经中以法理论义问答之经文;

[10]自说经,即无请问者佛自宣说之经文;

[11]方广经,即佛说方等广大甚深真理之经文;

[12]授记经,即佛为菩萨及声闻弟子等授成佛记别之经文。佛说八万四千法蕴,结集成大小乘三藏经文,都是佛陀教诫不同根性众生依法修行的方法次第,故称教法。

(二)道法,即三藏经文所说三乘人修道的方法次第。这里总摄为:四圣谛、十二缘起和六波罗蜜多等法,作为三乘人修行的所缘境。

1.四圣谛:

  释迦牟尼成道前,念念不忘如何解脱众生之苦,此即是佛陀舍王位出家求道的出发点。当他在菩提树下,思维今世的苦果(即苦谛),皆依过去之因(集谛);未来苦果又依今世之烦恼惑业的苦因。唯有如是烦恼业因而感苦果令生死相续,除此之外别无所有。若要断此集因和苦果的锁链,即能真解脱,此即是灭谛涅槃。得灭谛之方法为修道。苦集灭道真实不虚,是名为谛。但此四法皆是圣者乃能所知、所见和所证,故名四圣谛。由四圣谛即组成修道时内心观察的总体而命名。佛陀自初转四圣谛*轮之始,开示五贤者乃至入涅槃时所说的遗教,中间虽有般若无相*轮和最后善辩*轮,三次转*轮,说无量法门,但皆不出于此四圣谛。故此四圣谛属于佛陀一代时教之基本教法,为三乘人共修的中心。

(1)苦谛:世间有情悉皆是苦,即所谓“有漏皆苦”是也。欲界,有爱欲饮食和男女等贪欲所属之界,故以欲为别名;色界,为色物质所属之界,(界为种族之义,自类之法)以色为总名;无色界,非物质所属之界,但有心识。从三界有情果报观察,则为五趣,加上修罗,或称六趣。众生之果报,即所谓:地狱、饿鬼、傍生、人、天、修罗六趣或称六道。三界万象可分成五蕴,即色蕴、受蕴、想蕴、行蕴、识蕴。蕴是积聚之义,故名为蕴。由五蕴法不同而有宇宙万象,皆以积聚因缘之力而成,即万法有为造作之义。所以五蕴所成众生世界无不皆苦。苦者逼恼性,逼恼六道众生故。广则有无量诸苦,略则总有三苦,八苦之分。

  三苦者:谓苦苦、坏苦、行苦。三界众生毕竟不能避免生灭变化,逼恼身心之苦,故名一切皆苦。

八苦者:[1]生苦,从死苦尽时,而转至余处入母胎中所生苦故,名曰生苦。与生时之苦相应,与粗重我、我所、我慢等相应。从有身时即成烦恼住处,成为苦处所依,并且不欲乐分离,与苦结合;[2]老苦,从少年时分刹那变坏乃至衰老,皆是苦故,名曰老苦。即时节代谢从少壮衰退,能力衰损,力量衰减,行动迟缓,诸根衰损,眼不辩色,念力多忘,所受用境衰损,饮食难消,腰弓、头白、发落、面皱、不可爱乐,此等为老苦;[3]病苦,由地、水、火、风诸大种不调,产生变坏,种种诸苦来集其身而生痛苦故,名为病苦。如《金光明最胜王经》卷五云:“地水火风共成身,随彼因缘招异果,同住一处相违害,如四毒蛇居一箧,于此四种毒蛇中,地水二蛇多沉下。风火二蛇性轻举,由此违背众病生”。由是因缘即令身起变更性,令苦增长,忧愁不悦,忧苦增长,不可爱乐所行境界,心情急迫,不悦意行,渐渐变为与命根分离,如人生诸病,其苦难忍,总括病苦名,有四百四病。如《大智度论》六十五云:“四百四病者,四大为身,常相侵害,二大中百一为起,冷病生二百二,水风起故,热病二百二,地火起故”。这是四大不调所生病苦,而烦恼病则有八万四千,如《智度论》五十九云:“八万四千病,根本四病:贪、瞋、痴等分。淫欲病分二万一千,瞋恚病分二万一千,愚痴病分二万一千,等分病分二万一千”。故佛说八万四千法门对治八万四千烦恼;[4]死苦,寿命渐变坏,其身四大即将分散之苦性故,名为死苦。一切众生都爱自己的生命,为求生存,不乐于死,但在即将死时与受用财物分离,与亲眷分离难舍难分,与身所悦意之事及财物分离,其心感受猛厉忧愁之痛苦。身苦与心苦交织,难舍难分,最后寿尽命根断绝时,万苦交煎,即名为死苦;[5]怨憎会苦,谓与怨恶仇敌相会,其怨报怨,逼迫生命等时而生的痛苦,名曰怨憎会苦。以上五苦,总名苦苦,苦苦即苦受。谓由生老等苦事所成而更生苦恼,此苦多在恶趣,故名苦苦。[6]行苦,行谓迁流之义。一切有为事物迁流三世,无有刹那安静常住,有情常随业烦恼力迁流而转,流转三世不息之苦,即名行苦;[7]爱别离苦,谓与亲眷别离时发起忧恼、愁叹、悲哭、爱恋,所生的极端逼恼身心等痛苦,故名爱别离苦;[8]求不得苦,所有希求名利盛事,一切所求之事皆与愿违,劳而无果等苦恼,名求不得苦。此[7][8]两苦,在三苦中,名为坏苦。由与乐事和合将生苦恼,乐事虽暂顺自己,但乐事本性不断变易,不断坏灭,故名坏苦。

由是应知,由前五苦总名苦苦;第[6]名行苦;[7][8]二苦名为坏苦,此即三苦。坏苦和苦苦为世俗苦;行苦为胜义苦。如《显扬圣教论》卷十五云:“如是诸苦略有二种,谓世俗胜义别故。世俗谛所摄苦有二种,谓苦苦及坏苦;胜义谛所摄苦有一种谓行苦,亦名遍行苦,遍至欲等三界故”。又如《阿毗达磨集论》云:“由安立真如门出世智境界故,初后二苦(坏苦、苦苦)为世俗苦,世俗智境界故”。总集诸苦,不出二义,一是外界身病等苦,二是内心烦恼逼迫之苦。若圣者审观此义真实不虚,即名苦圣谛。

(2)集谛:人生之苦果绝非偶然,而有引起苦果的原因。苦果之因则为集。集谛之因,以业为正因,烦恼为助因,由此二因招感后世,遍生众苦,流转生死,轮回不息,故集为众苦之因,如疾病因,是所应断。业分为身三、口四、意三。身三业为杀、盗、淫;口四业为妄言、绮语、两舌、恶口;意三业为贪、瞋、邪见。此十不善业,而以意业为主,意即是思业,谓由贪瞋而生邪见,拨无因果,诽谤三宝与四谛真理。

  烦恼有六根本烦恼,即贪、瞋、痴、慢、疑和邪见。见又分为五种:[1]己身见,或有身见,即萨迦耶见,以缘我为境;[2]边执见,谓执断常二边;[3]邪见,谓拨无因果;[4]见取见,谓计己见为胜;[5]戒禁取见,谓计邪戒为解脱生死真因。由此根本烦恼与邪见而造有漏善恶业,所得果报,即三界六趣而受大苦。由业与烦恼而招感大苦,又由苦而生业及烦恼,如是无始以来循环不息,皆以集为其因,故名集谛。若圣者审观此义真实不虚,即名为集圣谛。

(3)灭谛:明集谛理,断尽烦恼业,则得解脱,是名为灭谛,又名涅槃。义为寂灭,即寂灭一切烦恼苦果,惑业既尽,则无生死累患,以诸业烦恼结使灭故,三界业亦尽灭,即得解脱涅槃,则名为灭。若圣者审观此义真实不虚,即名灭圣谛。涅槃之体乃解脱一切烦恼所显之妙境,非语言所能诠说,重在知苦断集而修道谛,乃能获得,其真相非凡夫智所能现观。

(4)道谛:道谛为随顺趣向涅槃之道。道谓能得涅槃所应修证必经之道路,是名为道。为离苦断集,不著苦乐断常诸边而行中道者,乃得涅槃,故云为得涅槃之正道。因佛陀的方便善巧,即开道谛为七科三十七品,名为三十七道品,或云三十七菩提分法,或云顺菩提分法。

  三十七道品者,分为七科:

  第一科,四念处,或名四念住。由般若慧使念住境,观察自身内体,故名念住,其自体即是五蕴之身。依五蕴而分身、受、心、法。由此四种念处,能除世间贪忧,为趣入修道谛之初门。[1]身念处,观身不净。[2]受念处,观受是苦。[3]心念处,观心无常。[4]法念处,观法无我。由观此四念住,则能如次对治净、乐、常、我四种颠倒执著。

《法蕴足论》卷五;念住品云:“尔时世尊告比丘众,吾当为汝略说修习四念住法,谓有比丘于此内身住循身观,若具正勤正知正念除世贪忧,于彼内外身住循身观。……

内身者谓自身若在现相续中已得不失,于此内身循身观者,谓有比丘于此内身,从足至顶随其处所,观察思惟种种不净秽恶充满,谓此身中惟有种种发毛爪齿,尘垢皮肉,筋脉骨髓,脾肾心肺,肝胆肠胃,肪膏脑膜,脓血肚脂,泪汗涕唾,生熟二藏,大小便利。如是思惟不净相时,所起于法拣择。……觉明慧行,毗钵舍那。……

复有比丘于此内身,观察思惟诸界差别,谓此身中,惟有种种地界水界火界风界空界识界,如是思惟诸相时,所起于法拣择,乃至毗钵舍那。……

复有比丘于此内身,观察思惟多诸过患,谓此身者如病如痈,如箭恼害,无常苦空,非我转动,劳倦羸笃,是失坏法,迅速不停,衰朽非恒,不可保信,是变坏法,如是思惟身过患时,所起于法拣择,乃至毗钵舍那。……

于彼外身循身观者,谓有比丘于他身内,从足至顶随其处所,观察思惟于彼处身循身观者种种不净,秽恶充满,谓彼身中惟有种种发毛爪齿,广说乃至大小便利。如是思惟不净相时,所起于法拣择,乃至毗钵舍那”。(观界差别及诸过患,如此类加)

  第二科,四正勤,又名四正断、四正胜。[1]对已生之恶,为断除故,而勤精进。[2]对未生之恶,更使不生,而勤精进。[3]对未生之善,使之生起,而勤精进。[4]对已生之善,为使增长,而勤精进。由于一心精进,行此四法,故为四正勤。能断除懈怠,故名四正断。能正策励身语意业中善法此为最胜,故又名四正胜。如《大智度论》卷十九云:“破邪法,正道中行,故名正勤”。

第三科,四如意足,又名四神足。如意谓所求所愿一切如意自在,故名为神,此四胜行为禅定之果,此定即名为足。是以信为基础之义,此分为欲、勤、心、观四种:[1]欲如意足:即由欲三摩地(定、静虑)成就神足,谓于佛法僧生起净信,生起乐欲听闻正法,由欲乐增上故,成就三摩地,由成就此定能生种种神用,故名欲神足。[2]勤如意足:由勤三摩地胜行,成就神足,于教授教诫之法,炽然精进,由增上故,成就三摩地,故名勤如意足;[3]心如意足:即心三摩地胜行成就神足,由思惟内法,心增上故,成就三摩地,是为心如意足;[4]观如意足:以观三摩地胜行成就神足,多闻、闻持、多闻积集,以慧抉择微细观察,由观增上故,成就三摩地,故名观如意足。

第四科,五根:[1]信根:谓深信三宝、四谛者; [2]精进根,又名勤根:谓勇猛精进修诸善法者;[3]念根:谓忆念正法者;[4]定根:谓使心止于一境而不散乱者;[5]慧根:谓思维真理或谛理者。此五法为能生一切善法之本,故名五根。如《俱舍释》卷三云:“于清净法中,信等五根有增上用,所以者何?由此势力伏诸烦恼,引趣圣道故”。

  第五科,五力:[1]信力:谓由信根增长力,能破诸邪信者;[2]精进力:谓由精进根力增长,能破身之懈怠;[3]念力:谓由念根增长力,能破诸邪念;[4]定力,谓由定根增长力,能破诸散乱者;[5]慧力:谓由般若慧根增长力,能破三界一切烦恼者。能破邪法,故名为力。如《大智度论》卷十九云:“五根增长,不为烦恼所坏,是名为力”。又云:“天魔外道不能阻坏,是名为力”。

  第六科,七觉支,或云七等觉支:[1]择法觉支,谓以智慧简择辨别诸法;[2]精进觉支,谓以勇猛心离诸邪行,修行真法;[3]喜觉支,谓心得善法而生欢喜;[4]轻安觉支,谓断除身心粗重散乱,使身心轻利安适;[5]念觉支,谓明记定慧而不忘夫,调适均等;[6]定觉支,谓使心住于一境而不散乱;[7]行舍觉支,谓舍诸妄谬,舍一切法,持心平等性,更不追忆,此乃行蕴所摄之舍心所,故名行舍。觉谓有觉,有觉有观,观察觉了之义。此七为道道品中的第六,觉法分为七科,故名七觉支。

  第七科,八正道:[1]正见:谓远离一切邪执恶见,于法抉择,观察明达的正观;[2]正思惟:谓由正见所起,远离一切虚妄分别心,随顺一切智的如法思惟。此即是正思惟四谛理,远离贪欲瞋恚害意等烦恼。[3]正语:谓远离妄言、绮语、两舌、恶口过患的正言说。[4]正业:谓远离杀盗淫等身过之正施作。[5]正命:谓远离各种邪缘活命,即为正命。此有五种邪命,比丘所营不如法事以求利养而为生活,谓之邪命。<1>诈现异相,意欲使人恭敬承事,于世俗之人前诈现威仪之相,以求利养者;<2>自说功能,说自己功能,以求利养者;<3>占相吉凶,学占卜而说人之吉凶,以求利养者;<4>高声现威,大言壮语而现威势,以求利养者;<5>说所得利养以动人心,于彼得利,则于此称说之,于此得利,则于彼称说之,以求利养者。如《遗教经》中佛说:“持净戒者,不得贩卖贸易”。“占相吉凶,仰观星宿,推步盈虚,历数算计,皆所不应,节身时食,清净自活”。佛陀教诲,是为比丘,如法求得衣食卧具汤药的清净正命。[6]正精进:谓远离种种身心懈怠,止恶修善,向解脱而勇猛精进,常不止息的正确方便。[7]正念:谓远离邪念,忆念正法,明记不忘的正确思念。[8]正定:谓远离杂想,住心不乱,坚固摄持的无漏清净禅定。

(5)四谛十六行相。四谛法为声闻(闻佛说法而证道者)缘觉(又译为独觉、独胜、辟支佛,出生无佛之时,而独自证道的圣者)修行所缘的境,主要缘四谛无常等十六行相而修行证道,大乘菩萨亦缘此四谛十六行相。十六行相,谓于四谛法上每谛各有四相。

  苦谛四相者:谓无常、苦、空、无我。[1]无常:谓是一一刹那生灭法故,因缘所生故,名为无常相。[2]苦:谓随顺烦恼业转,三苦损恼连续不断,毕竟苦故,故名为苦相。[3]空:谓无有常一自在异体主宰之我,故名空相。[4]无我:谓五蕴非常一自在之我,即五蕴无有自性主宰之我,故无我相。

  集谛四相:谓因、集、生、缘。[1]因:谓诸业惑生苦之因,乃生苦之根本,故名因相。[2]集:谓诸苦因渐渐发生,遍生三界六趣,数数生苦,故名集相。[3]生:谓能招感业烦恼而猛厉生众苦故,相互系属,名为生相。[4]缘:谓由业及烦恼逼恼众生令其于三界中与后世生众苦果作助缘故,名为缘相。

  灭谛四相:谓灭、静、妙、离。[1]灭:谓是永断业烦恼之离系,故名为灭相。[2]静:谓寂静,能寂灭苦果之离系,故名为静相。[3]妙:谓其本体即是利乐寂静自性之离系,不再受三界之众苦,故名为妙相。[4]离:谓苦不再生,解脱轮回,决定出离安趣涅槃之离系,故名为离相。

  道谛四相:谓道、理、行、出。[1]道:谓能从凡夫众生往趣圣位,尽其苦源,趣向解脱涅槃之道,故名为道相。[2]理:又称为“如”,谓道谛三十七道品,是能对治烦恼的不颠倒之正理,故名为理相。[3]行:谓心住正理现证体性,是成就道业的不颠倒之加行,故名为行相。[4]出:谓能从其根本拔除诸苦及诸业烦恼故,名之为出。义为出离,决定能出离生死之苦,往趣涅槃,是名出相。

  总上四谛,佛陀教诫五贤者应知苦断集,即应了知苦而断集因,是为应了知现在逼恼三界众生的诸苦果,寻其原因,是由过去集聚有漏善及不善诸业,及诸烦恼为集因,应当断除,此能招感三界生死,轮回循环不息的原因,此为迷之因果。应证灭修道,是为希求灭除生死诸苦之解脱――涅槃,应修道品为其正因,此为悟之因果。说明迷悟二重因果的关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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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十二缘起:十二缘起,又称十二缘起支、十二有支、十二缘生支,此为内缘起,即有情内在缘起的必然规律。如经说“佛出世佛不出世法尔如是”。说明有情世间一切众生生死流转状况的定律,有此十二个顺次规律。如经云:“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是为观待缘起性,此中随缺一支余则不转。此为佛教的根本原理,是三乘行者共修之法。

  有情流转的情况,总有十二支分差别之行相。

(1)无明支:什么是无明?如《华严经·十地品》云:“世间受生皆由著我,于第一义谛不了故名无明”。众生由于执著五蕴实有我体的痴烦恼,不了解真如法性,体空无我,即名无明。由执有我,能障真实之事理,起虚妄分别心,即不能如实了知三界业果谛理之道,则起烦恼生杂染贪著而造业,是为流转三有之根本,故曰无明支,无明有二种业:[1]令众生迷于所缘境,[2]与行作生起因。

(2)行支:行以无明支为缘而起烦恼,造诸恶行,所作业果,积集福非福业等,与识相应,现前造作之业,名为行支。行有二种业:[1]能生未来报;[2]能与识作生起因。

(3)识支:识以行支为缘,依止初心是识,即依过去善恶业行,能招后有,能牵引轮回生死之处,随事贪欲与心共生,现入母胎正结生相续时的刹那五蕴之一念,故名识支。识有二种业:[1]令诸有相续,[2]与名色作生起因。

(4)名色支:名色以识为缘与识结合托于母胎,生四种取蕴,识支结生后有之第二刹那际,使受想行识四种名色取蕴及住胎五位之色蕴(凝酥、膜疱、血肉、坚肉、支节五位),互相依存,发育成身,故名名色支。名谓心法,受想行识皆是心法,而无形体可见,但以名而能了知,故曰为名。色谓眼耳等之身根,即结生以后,六处生起之前,中间诸分位阶段,皆叫做名色。名色有二种业:[1]互相助成;[2]与六处作生起因。

(5)六处支,又名六入支:六处依名色位继续增长,生起眼耳鼻舌身意内六入处,令身支六根圆满,胎儿渐成眼等之六根,即将出胎之位,称为六入支,六处有二种业:[1]名取自境界;[2]与触作生起因。

(6)触支:胎儿出生后有根境识三事和合,触境但未有苦乐明辨之感觉,如三四岁间,虽于根境识三和合起用,但对外境事物,未识别苦乐受之差别,但有欲触事物之位,名为触支。触亦有二种业:[1]能触所缘外境;[2]与受作生起因。

(7)受支:受依于触支生感觉,如五、六岁至十四、五岁间,渐渐对事物已有识别苦乐感受位,虽起衣食等贪著,但未起淫欲贪爱,名为受支,受亦有二种业:[1]能领受爱憎等事;[2]与爱作生起因。

(8)爱支:爱以受支为因,于受染著无厌是名爱,如十七、八岁以后,虽贪著外境,资具之味著,生起淫爱现行,强盛喜爱欲著,但未广泛追求,名为爱支。爱亦有二种业:[1]染著可爱事;[2]与取作生起因。

(9)取支:取以爱为缘,由爱增长所摄而不舍是名取,如十七、八岁成人已后,爱欲愈盛,贪妙资具,驰驱诸境,追求取可爱欲乐之位,乐欲于忍可取著,于了别四取,即欲取、见取、戒禁取和我语取四取蕴等,能取内外诸事物的有一百八烦恼,起功用力,名为取支。取亦有二种业:[1]令诸烦恼相续;[2]与有作生起因。

(10)有支:有依爱为缘取所起的有漏业令诸有支生是名为有,由身语意造业,作种种有漏善恶业力,此为决定当来之果报位,故名为有。有者有三界生死轮回之来去,有支即能招感后有之业,有生存之分位,故称三界为“三有”以为当来三界生存之处所,故名有支。有亦有二种业:[1]能令于六趣中受生;[2]与生作生起因。

(11)生支:生依有支为缘,从业起蕴是生,一遇顺缘,即以现在之业力,于未来转生位中,直接受生之位,正结当有,六根圆满,位众同分第一受生,成就苦蕴,称为生支。(住众同分:众同分,同类,身体相似的有情类,若人,若傍生等同生一趣,各各类别相同,如人与人同分)生亦二种业:[1]能起诸蕴;[2]与老作生起因。

(12)老死支:出生以后,诸蕴相续变异、成熟,名之为老;蕴相续坏灭,名之为死;年龄寿命起变异故,属于未来老死之位,名为老死支。老亦有二种业:[1]令诸根变异;[2]与死作生起因。死亦有二种业:[1]能坏诸行;[2]不觉知故相续不绝。

  总括十二缘起为四支,称为“缘起四支”。|

(1)刹那缘起:每一刹那出现的生灭缘起之相,具有贪等业行的作用都具有十二支。

(2)连缚缘起:或前后刹那无间相续,而为同异类相属缘起(十二支缘起,由前因生后果相之连续的关系)之因果相属而起,即无间相续义。

(3)分位缘起:或一一支的分位阶段无有间隔而因果相续。

(4)远续缘起:或一一支分,必定不同类,因果相属,而中间有其余因果间隔于其中间,但久远相续开始,而未断灭,如《佛戒经》说:“假使百千劫,所作业不亡,因缘会遇时,果报还自受”。

3、十二缘起与四谛的关系

  缘起十二支,支支相连,相互依存,环环扣接,令诸有情循环生死,无始无终。如《华严经·十地品》云:“佛子,此中无明爱取不断是烦恼道,行有不断是业道,余分不断是苦道”。可总摄为烦恼、业和苦三种之因果关系,又如龙树菩萨的《缘起心要论颂》云:“十二支差别,能仁说缘起,烦恼业及苦,尽摄三种中,初八九烦恼,二及十是业,余七皆是苦,十二法三摄,从三生于二,从二生于七,从七复生三,有轮数数转”。

  此十二有支,总摄为惑业苦三种。“惑”即烦恼,使有情相续而有起因;“业”即所作业障而为引生苦果之因;“苦”为苦果,是为连续引生有苦性之果。行、有二支为业,即三界有情如顺次循环相续而不绝,此即由集能招集苦果,烦恼与业为集,其余七支皆摄为苦。如是从无明、爱、取三烦恼,生起行、有二业;又从行、有二业生于识、名色、六处、触、受、生和老死七支的苦果;又从七苦生于三烦恼,复从三烦恼生于二业,由此使三有轮回,数数流转不息。如是轮转无有初、中、后、始终之别。列表如下:

  此十二缘起支,诸异生世间,虽然数数流转,次第生于三有,但不决定都具十二支。如在“名色”位命终,唯具二支,乃至“取”位命终,但具七支,以及出生后,中间夭亡命终者,则依情况不同而立支数。色无色界无有“名色支”,及“六入支”。

  十二缘起有流转与还灭二种缘起,为生死流转与解脱还灭二义。

  流转缘起,即十二缘起依无明生行,行生识等顺序次第生起,此称顺缘起、顺次缘起,即以顺序计算十二缘起。此属于流转生死的缘起,属染缘起,以苦集二谛所摄。

  还灭缘起,即十二缘起依无明灭则行灭,行灭则识等次第止息,此称逆缘起、逆次缘起,即逆次计算十二因缘。此属于还灭缘起,属于净缘起,以灭道二谛所摄。在《华严经·十地品》云:“复次无明缘行,无明因缘能生诸行,无明灭行灭者,以灭无明,诸行亦灭,余亦如是。又无明缘行者,是生系缚,无明行灭者,是灭系缚,余亦如是”。

  此十二支又分为三世,如《华严经·十地品》云:“复次无明缘行者是观过去,行乃至受是观现在,爱乃至有是观未来,于是以后展转相续,无明灭行灭是观待断”。经义是说:了知缘起性空无我、无人、无众生等,断除我执,证第一义谛,无有我执无明之所起因,无明则灭;无明灭已,余十一支亦灭,惑业苦无依处则得解脱灭谛涅槃。如龙树菩萨《缘起心要论颂》:“于真性见真,见真即解脱。”

  概括十二缘起,分为能引支、所引支、能成支、所成支四支,称为“缘起四支”如下:

四有流转,如下所示:

(1)本有:从结生入胎第二刹那起,至死有的前刹那,尚未舍身命时期的身心。

(2)死有:正舍今生身命时或临命终时的刹那五蕴。

(3)中有:死后未结生前,介于死有和生有之间的五蕴。

(4)生有:中有结胎之间的一刹那所有之五蕴。


  四圣谛虽说是声闻种姓所修,但不能说不修十二缘起,只是以修四谛为主。十二缘起虽说是独觉种姓者所修,但不能说独觉不修四谛。因为独觉种姓在因位时闻佛说法亦修四谛,只是在最后生出于无佛之时,无师自证缘起之理而证涅槃。

4、六度

  前面讲的四圣谛,十二缘起,为大小乘行者所共修,但在小乘契经中佛亦说有六度,以使小乘种姓能舍小转大,发菩提心,修菩萨行,成无上正等菩提,唯各处散说而不系统。大乘经中则广说六波罗蜜多等法,是大乘菩萨主要所修之法宝,二乘人所修的一切法,都摄入六波罗蜜多,菩萨修此六度而成就无上正等菩提。如圣龙树菩萨的《转有论》云:布施戒忍辱,精进静虑慧,恒修彼业者,速能得菩提”。是说六度即是大乘法,菩萨以修六度而成佛。又如圣龙树菩萨的《宝鬘论》云:“施戒忍进禅,智慧悲为体,此即是大乘,有何错误语。由戒施利他,进忍行自利,定慧解脱因,总摄大乘义。自他利解脱,总则佛圣教,六度中全有,因此是佛语。佛说菩提道,福智资粮体,此即是大乘,诸痴盲不忍”。又云:“一切佛色身,从福资粮生,大王、佛法身,由智资粮生。因此二资粮,即是成佛因,如是应常依,此福德智慧”。

  以上颂文,其义易了,例表如下:

  总上诸义,菩萨以大悲心为体,发愿菩提心及行菩提心入大乘门,受持愿行二种律仪,通达人法二种无我,修习三十七菩提分法,广行六度四摄,历经五道十地,圆满福智二种资粮,断尽二障,究竟证得佛位。

  (三)果法

以上教法、道法解说竟。果法者即是有余依、无余依和无住涅槃。佛陀与无学声闻和独觉身心中的灭谛涅槃功德,及三乘有学圣者身心中的道谛功德,以为果位法宝。

三、僧宝

僧谓僧伽,亦云和合众,即比丘众和比丘尼众。和合者,具有六义,亦名六合敬,谓僧伽以行六和敬而安住。

六和者:1.身业和敬,谓共同礼拜等身业和敬;2.口业和敬,谓共同赞咏三宝等语业和敬;3.意业和敬,谓信心相同等之意业和敬;4.戒和敬,谓同一戒法、同一说戒、同一羯磨和敬;5.见和敬,谓共同信解空、无我,共同修行道谛,同证灭谛涅槃之见解和敬;6.利和敬,谓共同衣食等之利养和敬。如《仁王经》卷下云:“住在佛家修六和敬,所谓三业,同戒、同见、同行”。此谓僧伽若行六种和敬,即堪称为僧宝。

僧宝可分为三:1.凡夫僧宝;;2.有学僧宝,3.无学僧宝。

(一)凡夫僧:亦名异生僧,即未证圣位以前的僧伽,称为凡夫僧。如月称论师的《皈依七十颂》云:“若未生圣道,是凡夫异生,彼非学、无学,是诸论中说”。这是说明凡夫僧。此凡夫僧要受近圆戒,五人以上的比丘众,或比丘尼众,如法如律修行,如法羯磨,如法传戒(在边地有清净比丘五人即可传戒),如法安居,如法诵戒的和合众,则称为僧宝。

(二)有学僧:如月称论师的《皈依七十颂》云:“摧烦恼故学,七人是有学”。此谓从预流向至阿罗汉向七者为有学僧宝。

(1)预流向:住于顺抉择分和见道十五刹那中者。

(2)预流果:安住于见道八智之圣者,由永尽见道所断三结(我见结、戒禁取结、疑结)故。

(3)一来向:向往一来果位,谓尚未断欲界第六品修所断烦恼而正策励断除者。

(4)一来果:永断欲界第六品烦恼者。

(5)不还向:励力修行断除欲界第七品至第九品修道所断烦恼者。

(6)不还果:断除欲界后三品烦恼之残余,不再还欲界之位也。

(7)阿罗汉向:勤行能断初禅乃至有顶之间一切烦恼之加行者。

此上七行者因正在断烦恼故,名为有学僧宝。

大乘圣僧从证八忍八智,位登初地,始称入如来家,绍隆佛种,乃至第十地菩萨,名为大乘有学僧宝。此依圣慈氏菩萨所著的《现观庄严论》,列二十种譬喻僧宝,即五种预流,三种一来,十种不还,阿罗汉向及麟喻独觉,以喻大乘菩萨圣位僧。因为菩萨不入无色界,不证阿罗汉果,立阿罗汉向以喻第七地菩萨为断尽烦恼障而精进修行。麟喻独觉喻十地菩萨,是由十地菩萨不依师教,以自然智而成正等菩提故。

(三)无学僧:亦名真实僧宝,或称第一义谛僧,无为僧。此即烦恼已尽,所作已办,梵行已立,不受后有的圣位阿罗汉,名为无学僧宝。如月称论师著的《皈依七十颂》云:“尽无余过故,第八说无学”。此无学僧只限于小乘的阿罗汉果。大乘圣者至第十地菩萨属于有学僧,成就无上正等菩提者为佛宝所摄。

独觉圣人分为二种:一是部行独觉,谓同时多人出世修道而证无学位者;二是麟角喻独觉,谓此独觉圣人出世证无学位时,唯独一人,犹如麟角,更无第二者,这二种独觉圣者,都是出于无佛法之时,其共同点都不说法,以神通变化示现一些境界化导众生,由于都出于无佛之时,又不说法,一般不列于僧数。二十种譬喻僧者,列表如下:

阿罗汉向:为欲尽断烦恼障而精进修行七地菩萨。

麟喻独觉:喻十地菩萨,不依师教,以自然智而证菩提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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