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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燃身献佛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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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身献佛」义

「燃身献佛」一事,典出『 法华经』 ,经中有药王菩萨及其前身名「一切众生喜见菩萨」,此菩萨燃身燃臂献佛,以此供养如来。我们必须了解,佛法有「性」和「相」两个层面。「相」,是凡夫意识分别!眼耳鼻舌身意可以了知的,也就是可以思议的境界。而「性」则是如来的密义。如来密义是一般人所无法了知的。我们受菩萨戒时,不论在家菩萨戒、或出家菩萨戒,都有燃身一事!点「戒记」(俗称「戒疤」,殊为不雅,且易为邪心人士用为贬词,应端正其名,如前所说),便是依据『 法华经』 的菩萨燃身献佛之义。受菩萨戒的在家菩萨点戒记,是用香点在手臂上,出家菩萨则点在头上。为什么要如此做呢?先讲出家众,出家众烧戒记的,有的人点三个、有人点六个、乃至九个、十二个等等的不同,到底该点几个戒记呢?并没有、定点多少的规定,然以理言之,其实三个就够了。但是有人却觉得三个太少,不足以表示其真诚,于是就点六个;也有人觉得六个还是不够,因此就点九个、乃至十二个;更有人十一一个点完,仍嫌不足,于是连身上都点的也有。然而推究其义,三个足矣。因为佛理深奥,以凡夫有限之境界实无法穷其究竟,于是乎取其「代表」之义。例如供佛的供碗,都是小小的;再如过年时做年糕或者是以汤圆供佛,并非整锅或整桶地端到供桌上去供,而都是切一小块年糕,盛三小碗汤圆来供。此外像早上或中午供饭时,也都是只盛出一小碗饭来供佛,至于供佛的饭器,其容量顶多是两、三汤匙而已。然而,量虽不必多,却一定得先从大锅中盛出来供佛之后,方可一讲大众亨用,可见都是「意思意思」。然而一般民间或者外道的作法就截然不同了。例如道教,便是整锅整桶的搬上供桌,彷佛非如此不足以表达其心意似的。佛法便非如此,而是重在修「心」及修观;所以我常讲「藉法修心」,我们的心意一定要到,若是心意未到,就是十锅百桶,供佛的功德仍未能修到。所以只要心意确实到了,且依法修观行,任何食品先取一小部份作供佛之用,只要一小碗便够了。又如汤圆只取三小碗,「供佛茶」一、一小杯也都够了。再如上香,三支香就可以,不必像外道人一次烧一大把,反而把鼻子、眼睛都熏得难过极了。然而,举凡所燃的香,及供佛的食物及其器皿之质量,却都一定要用上好的,量虽不必多,但质一定要佳。所以上香时,用最好的沈香,上三支或一支,就够了,而非点一大把一美元两公斤的劣质香。所以在俗语中,要称赞人得好果报时,常会说:「不知他前世烧了什么好香?」不好的香最好别烧,否则烧起来,污染空气,你自己不舒服,佛菩萨及护法也不见得欢喜。所以佛法便是修那一点极其诚挚恭谨的「心意」,虽说是心意,但却仍须确确实实地去履行,不是口头上说说就可以的。因为近来有些人起邪见,大事宣扬说:「不用烧香,你只要烧『 心香』 就可以了」云云。要烧「心香」也可以,不过那得大菩萨才真有此能耐,因为大菩萨已得观想成就― 他于定中观想有一支香,于是便真的会有一支香现出来;然后他再于定中观想「火」,入火光二昧,便真的有火出现;接着他再于定中观想以彼三昧之火燃彼观成之香,于是彼火果然燃烧彼香,而且还真的有香味散发出来!― 而且不但是他自己能见此香、闻此香(自受用),并能令他人也见、闻到此香(他受用)。修行者若已达到这种三昧观行成就的境界,才能谈得上「供心香」,若尚未达此境界,则但是口说,而无实际,即是打妄语(请注意:这而且是「大妄语」,因为这牵涉到得三昧及观想成就的神通变现自在境界)。顺便说到,以念佛而言,有人说自己「行住坐卧都在念佛」;其实恐怕是他不能静下来,不能在佛堂中好好

地专心一志地念;他只能于来去匆匆中,到处以散乱心胡乱念念,美名之曰「行住坐卧都在念」由上述可知,佛法中有些修行,是以少量的东西,藉由行者的观想并乘着佛力、法力之加持而化为众多,乃至无量。再譬如佛寺中的「施食」(施饿鬼)也是一样,施食时只用七粒米或一小撮饭,用这么微少的东西,要去布施那么多的众生,如何能足够?这时便非得藉修法的观想及佛力? 法力才有可能。若无行者修法时的观想及佛力与法界不思议之力之助,仅仅那一点点东西,根本不可能遍施给周遭众多的众生,更遑论:「七粒遍十方」。而「燃身献佛」一事亦同此理,亦同此义:行者修此法时,并非把身体完全烧掉以供佛,而是仅燃三个点,来代表「愿焚烧全身以供佛」。由表象而言,烧三点即表示行者为求菩萨道而愿奉献一切,因此三点是指「身、口、意」― 表行者「愿奉献身口意以供养诸佛」,因为是奉献,故用燃烧来表达奉献之义。又身口意即是三业,故亦以焚烧三点代表焚烧「贪瞋痴」一一)毒恶业,表示究竟清净恶业之义。一般而言,洗净都是用水,然而依密教而言,用水洗不容易完全清净,用火来「净」最彻底,能得真正、究竟的清净,所以用火焚烧令净,亦是如来密义。因此焚烧二点是代表燃身,而不必以身投火自尽,所以只是象征意义,但又恐怕愚痴之人光说不作,所以才一定要烧三点。因此烧三点与烧十一一点,其义无殊。并非烧得愈多,道行才愈高、资格愈老。目前受戒,戒场多半都只为戒子烧三点,而且不鼓励多烧,偶而有好事之「老戒」(已受过戒者),闲来无事,会偷偷跑到戒寮一畏,为一些新戒子私卜多烧几个,甚至有人烧手指:? !等。烧时痛不痛呢?若不摄心念佛,就一定会痛,不但痛,而且还可能会发烧或发炎,因遽然

高热,会一讥人一时受不了而出问题,甚至发炎而伤及神经,都有可能。因此戒场不主张烧太多的原因亦在于此。至于在家众受菩萨戒时,在手臂上烧戒记,也是一样的意义,所以只烧三个戒记便可,代表「愿焚烧贪瞋痴三毒,以清净三业― ― 身口意供养诸佛,以及愿为求菩提而奉献一切,乃至此报身亦皆能舍。」须善知此意。再谈密义的更深一层,「燃身献佛」所燃的是我们能看得到的「色身」,而如来的真实之义,并非叫我们只燃此色身。何以故?佛在司百喻经』 中曾说,做贼的人即使把他的一只手剁掉,他还可以用另一只手去做贼;即使两手尽断,仍能用脚行窃;若双手双脚皆无,还是可用嘴去偷;如果把他的嘴堵住,仍可用双眼去偷― 以眼指使别人去偷。这就跟嗜赌如命之徒的情形一样,无论如何他都要去赌。所以在此请留意:「做贼的,并不是他的手」,好赌的人也非他的手要赌― 手有何辜?只是倒霉的工具而已,真的罪过并不在其手― 而在其心!心若不改,即使剁手刖足,还是要赌? 还是要做贼的。再如古代的太监,受过宫fflJ 之后,应已无行淫的能力了,而彼等仍会以其它种种方式去做淫欲之行,那就是因为淫心犹在故。是故即使「去势」(宫刑)也无法完全断绝一个人的浮行,以其淫心仍在故;所以古代宫闱之中,宫女乃至嫔妃与太欤淫乱之事,仍时有所闻。故知众生一切作为的真因(造恶的「正主」),皆在其心,身体只是此心的工具而己。故以燃身供佛而言,佛的本意,并不是要你真正去完全焚烧自己的「色身」,而是要你去完全焚烧你的「烦恼身」― 何为「烦恼身」?即是贪、瞋、痴、 慢、 嫉等。「身」这个字,在唯识学中可作「多数」之义:「身」者,多也。例如「名身」、「句身」、「文身」的「身」就是多的意思。而「烦恼身」也一样,「烦恼」并非只有一个,而是有很多很多,故称之为「烦恼身」,众多烦恼之义。这也是如来的甚深密义(或称如来隐覆之义)― 是故此「身」非彼「身」。至于烦恼到底有多少呢?佛说众生有八万四千烦恼。是故佛予应自焚烧八万四千烦恼身,方是了义「『 燃身』 供佛」。然而经上不说「焚烧八万四千烦恼」,而只说「燃身」,因为众生无实智慧得见无相的烦恼身,而且众生又多颠倒地以四大为自身相,六尘缘影为自心相,因此才用「密语」来表达此「密义」。此密义者为何?曰:「烦恼断尽,方成菩提」。是故须知「焚烧烦恼身」,即是「断绝一切烦恼」之义,此为了义。行者若能烧尽自心一切烦恼,焚烧焘已,灰飞烟灭,永不再起,以此种修行的「断德」来供养诸佛,则此供养胜过其它种种供养― ― 诸如饭菜、美味、年糕、汤圆等等。诸佛最欢喜的便是众生能自修行? 教他修行,自修身口意、断烦恼、证)首提,亦以此法教化他人,这是对诸佛最大的供养,所以所谓「燃身供佛」,其真义在此,此即如来密义,诸佛了义之教。现在再举一个例予以明此义。涅槃经中载,佛欲入涅槃时,令阿难于娑罗双树问置床座,世尊于座上累足右腑而卧;那时娑罗双树的众树神,以非时花供养如来。世尊就告诉阿难说:「此双树神,以非时花供养于我,此非供养如来。阿难白言:云何名为供养如来?佛语阿难:人能受怯? 能行法者,斯乃名曰供养如来。」故知佛说:「一切供养中,法供养最」,斯为确定、究竟之说。应以此究竟之义来看「燃身供佛」,莫取表相。至于刚才弟子定诠问及:「目前有人在提倡『 燃身献佛』 ,且看到有人写出此事加以提倡,究竟是否可以提倡?」须知,修此行者,若是不能了达如来密义者,则只是着相修行,且会因不明其义而导至不良效果:若有许多人信受,且大事奉行此行,便可能使佛教成为另一个「人民庙堂」,很多人投火自尽以「供佛」,(以前在圭亚那有个从美国去的「人民庙堂」(才。丰e ?。才弓才),结果全体信徒集体服毒自杀),因此事倡导成就,一大票的佛教徒都相率投火自尽以供佛,则佛教在台湾? 在美国都可能被视为邪教而被禁止,因为会被当成邪魔外道,教峻自杀,那是违法的,故不宜提倡。须知,佛从未叫人自杀,甚至受不杀戒时,即有规定「不杀生,不自杀、 不教他杀,不见杀随喜」,亦不能「赞叹杀」(义即教人自杀),而若有人不解如来密义冒然提倡燃身,那样不仅犯了律中的自杀、教他杀(教人投火自尽),且见作随喜,欢喜赞叹,如此则五戒都破了;再者,若以犯戒且狂热的行为而欲求无上菩提,犹如禄木求鱼,无有是处。所以我们应该力求通达佛理,真实了解佛之了义,明其深义,方不致望文生义,囿于表象,而被人误导,乃至自误误人,以致虽亦很努力辛苦修行,然以不解佛了义故,而错用心,犹如外道自苦无益之行,枉费工夫,大众共勉之。

一九九三年三月七口讲于美国遍照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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