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无智本生谭
(菩萨═王)
序分 此本生谭是佛在祇园精舍时,对益世行为所作之谈话。此一行为之事将
于第十二篇之大黑犬 1本生谭中详述。
主分 昔日,梵与王于波罗奈都治国时,菩萨得再生于王后之胎。由母胎出生
后,命名之日,被称为梵与王子。彼十六岁时于得叉尸罗学习学术,精通三吠陀,
修得十八科目之学问,于是彼父与彼副王之位。
尔时,波罗奈之住人等祭神,为归命于神,大量屠杀山羊、绵羊、鸡豚等生命,
以种种香、花、血、肉为牺牲祭。菩萨自思:「此时,人民祭神,多杀兽类,一般诸
人,倾向非法!予于父死后,得继王位,建立名案,使生物受苦杀者不见一人!」
某日,彼乘车由市内外出时,见诸多人等群集于大菩提树下,于此树再生之神
前,见诸人乞愿,欲求得男、女、名誉,财产等,如偿所愿。彼下车近树,供养香、
花撒水,右绕大树为礼,亦为一祭神者,归命于神,然后乘车归市。由此时始,彼
260 以同一方法,有时前来此处祭神、如祭神之人崇神之。
其后父死,彼得继王位,废四非道 2,行十王法 3,依法治国,实行己之意图。
彼思惟:「予登王位,予所曾抱之理想,愿今将实现!」彼集会大臣,婆罗门、及家
长等告曰:「诸位!予缘何理由而得王位,汝等知之耶?」大臣:「予等不知!」王:
「诸君!汝等曾见予向菩提树供香合掌归命耶?」大臣:「陛下!曾经拜观!」王:
「尔时予曾立誓,若予得王位,予将奉献供物。今依彼神之神通力,予得王位。今将
向神奉献供物!汝等切勿犹豫,应速向神准备供物!」大臣:「陛下!应准备何物?」
王告曰:「尔时诸臣!予曾向神立誓:『予在位中,凡有踏入杀生等五不法行为及十
不善行为之道者,不论何人皆当杀之,死后以其腐败之血肉为供物!』 因此,汝等
应击大鼓通告:『我等之王未为王时,曾立重誓,若得为王,于在位中,凡有为不
法行为者,皆当杀之以为供物!因此,王思今凡与五事或十事相关而犯有不法行为
者,当杀千人,取其心脏及肉等以为神之供物!希汝市民等一体周知!」自今以后,
凡行不法行为者,不论何人,当杀千人以为供物,以完成予之誓愿!」
菩萨尚为说明此意义唱次之偈:
愚者千人为不法 予誓献彼为供物
今为不法之人多 予将以此供牺牲。
261 大臣等闻菩萨之命令云:「陛下!谨遵奉行!」于是于波罗奈十二由旬 4间击大
鼓宣告。市民闻大鼓之响声,犯不法行为者竟无一人!如是菩萨治国期问,于五或
十不法 5行为中,无一触犯之人!如是菩萨未害一人,使一切人民守戒,自己为布
施等善行,死后与己之同伴共得生往天界。
结分 佛言:「汝等比丘!如来不仅于此世为世间之利益,于前生亦即如此!」
佛述此法语后,连结作本生今昔之结语:「尔时之群臣是今佛之弟子,波罗奈王实即
是我。」
注 1 第四百六十九大黑犬本生谭。
2 四非道为欲望、瞋恚、愚痴、恐畏。
3 十王法,是施与、持戒、大施、不忿、不害、忍辱、方正、柔和、修道、不争。
4 一由旬约十二哩。
5 五不法是指五戒。十不善是十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