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九 火种本生谭
(菩萨═鼠王)
序分 此本生谭是佛在祇园精舍时,对欺瞒之比丘所作之谈话。
主分 昔日,于波罗奈之都梵与王治国时,菩萨为鼠王住于林中。尔时一豺于
462 森林勃发大火时,彼逃避不及,头插一株树中而立,彼全身之毛,悉被烧光,唯留
有挥入树中头髻之毛。某日彼饮岩上之积水,眺影见其髻毛曰:「予有商贾之资本
矣!」彼彷徨于森林之中,发现鼠穴,彼思:「予将欺此鼠等而食之。」如(前第一二
八参照)所述,彼立于近处。
尔时菩萨为取饵出行见彼,思其为有德者与之接近问曰:「贵君何名?」「予名拜
火婆罗堕阇。」于是菩萨:「何故来至此处?」豺:「为保护贵君等。」菩萨:「以如何
方式为保护予等之计耶?」豺:「予知以拇指计算之术。贵君等明朝出外取饵时,如
是如是计数之,归来时更又计数之,如是予朝夕读数,以为保护。」菩萨;「如是请
保护之,伯父!」彼云:「甚善!」彼允诺于外出时「一、二、三」数之,归时亦同样数
之,彼捕最后一只食之。以下与以前同。唯此处如是,鼠王中途折回,突然站立而
言曰:「喂,拜火婆罗堕阇!汝法非基于汝之头髻而立者耶?抑为肥汝之胃而立者
耶?」于是唱次之偈:
汝髻非因德 汝髻乃因食
拇指数无用 火种!汝今应知足
结分 佛述此法语后,为作本生今昔之结语:「尔时之豺是此比丘,鼠之王即是
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