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六八 阇那散陀王本生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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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萨═王〕
序分 此一本生谭是佛在祇园精舍时,为忠告拘萨罗王所作之谈话。一时,王
得意于主权之荣耀,执着于爱欲之乐,不行裁判,怠于奉仕佛陀。某日,王忆起佛
十力尊,须往拜佛,于朝食后,乘华丽之马车向精舍出发,拜佛而坐。佛言:「大王!
何以长久未见?」王:「世尊!必须处理之事甚多,未有奉仕佛之机会。」佛言:「大
王!贵君住近于如我之忠告者一切智佛之精舍时,怠忽之行,实不适当。王者不可
懈怠于王所应为之事,王对国之住民如同父母,应止违误之方法,决不扰乱十种王
法以行其治国之道;王正之时,则臣下对王亦正。然,我为如此忠告,而于贵君正
当治国之事亦决不珍奇,昔之贤人等未曾发现有忠告之阿阇梨时,尚能从自己之思
考确立三善法,为诸多众人说法而附从于彼之人等皆得满赴天界。」佛应王之请求,
为说过去之事。
主分 昔日,梵与王于波罗奈治国时,菩萨再生于第一后妃之胎,名曰阇那散
陀王子。彼至成年,修习一切之学问技艺,由得叉尸罗归来时,王对一切牢狱施行
大赦,授彼以副王之位。其后,父王死,彼即王位,于都城之四门,都之中央及王
宫之入口,合计作六布施堂,每日舍弃六十万金,行震撼全阎浮提之大布施。又将
牢狱常时开放,处刑所与以破坏,以四摄事摄治世之人等,守五戒、住于布萨会、
177 正当治国。时时集合国之人民:「行布施、守戒律、正当从事事业与商贾。青年之中,
修习学问技艺、制作财富,不可为村之谎言事及如犬类之事,不可有粗暴之恶性,
对双亲完成孝行,向一族之长上与以尊敬。」如此为之说法,使多人遵守善法。
某日,王于满月之夜布萨日举行布萨,王思:「予将说法,使诸人众得更多利益,
更为安乐、慎重生活。」于是,命击鼓巡行布告,由自己之宫女等开始,使都中之人
全部一同集合后,于宫廷之中临时建造之假屋 1饰以美丽之宝石,王坐于华美之椅
上云:「都中所住诸君,予对汝等说示苦法与不苦之法。耸耳勿懈,注意谛听。」于
是说法。
佛开充满真实之金口,以柔声向拘萨罗王说教:
一 诚此十等事 诸人若不为
彼后至悔恨 阇那散陀言
二 尝不获得财 不获心中苦
我思不索财 免后成悔恨
三 尝自为可得 我不习学艺
无技生活惨 后终成侮恨
四 我尝语虚妄 离间与谗谤
粗暴而恶性 后终成悔恨
178 五 我尝为杀生 惨忍且不施
不怜诸生物 后终至悔恨
六 数多未婚者 为彼所服侍
使成他人妻 后终至悔恨
七 诸多饮食物 多数被贮存
未尝为布施 后终至悔恨
八 父与母双亲 年高衰老人
多财不扶养 后终至悔恨
九 教师阿阇梨 满我诸欲望
我轻此师父 后终至悔恨
一○ 沙门婆罗门 持戒有知人
我尝不崇敬 后终至悔恨
一一 苦行实践者 寂静受崇敬
我不践苦行 后终至悔恨
一二 此等十种事 最初从此者
应为者当为 后终无悔恨
菩萨唱以上之偈。
180 如此,摩诃萨每半月为数多人众说示如是之法。多数人众守彼之训,完成此等
十事,成应赴天界之身。
结分 佛述此法语后,佛言:「大王!如此,昔之贤人等虽无师尊之人,依自己
之思考说法,使多数人得赴天界。」于是佛作本生今昔之结语:「尔时之臣下等是佛
之眷属,阇那散陀王即是我。」
注 1 假屋(Mandapa) 于祭祀时期所造之假屋。
2 此偈可参照Snp.V.98;V.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