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心不坚固住,不知实谛法;动摇不深信,慧不能圆满。
注:若人心动摇奔散,不住于道于法,时东时西、时今时古、时动时静,不坚固住,则学无所得。无论世间之智慧,或出世间之智慧,均不能圆满也。
三一、心既调善已,是无量大心;所作小量业,不遗在此心。
注:已调伏至善之心,则为广大无量之大善心。其德无量,故日常所作之有量小小作业,皆不能遗留在此大心中;即不执着于日常小小事件也。
三二、不修习数息,出入至圆满,则彼身及心,常在动摇中。
注:此为修禅定之一法,直译为“出入息智”。人以呼吸出入为生,如能于念念中,知呼吸之出入长短,则能于念念中有正智,知心善恶;人若不知呼吸出入,其心慌乱,身心动摇不安,遇事把持不住,随境奔走,最为危险。
三三、修习数息观,出入至圆满,则彼身及心,决无有动摇。
注:人如能正观呼吸出入,知呼吸长短,则心常在定,不散乱、不随便执着外境;身亦有主,不忙急慌张。如是,则身心必无动摇,亦甚快乐。
三四、盗贼互相杀,仇人亦互杀;心住于恶法,其害甚于此。
注:盗贼对盗贼,仇人对仇人,必互相杀害。人心住于恶法,即必作恶事。结果,其害更甚于盗贼及仇人互相杀害。
三五、身为心住窟,无形独远游;若能摄护心,则能脱魔缚。
注:心为无形之物,住于人身中,但能独自远游;远游则心散乱漫着,故必以正智摄护之,始能使其安住。摄护之法甚多,修定即其一法也。
三六、心能住于善,则能作上善;较父母诸亲,所能助更多。
注:父母及诸亲,虽甚爱护其子,亦甚乐为造诸善因;但若其人,能住于善法,则能自作善事,比较父母诸亲,为之资助,其作善之因,更上善矣!人能自作善事,则父母诸亲,虽不为之造善,彼仍能作善事也。
三七、贤者能令正,奔逸动摇心,难护难止心,如匠令箭正。
注:人心常奔逸流散、动摇不止,甚难令其安住,禁止其妄想。但贤者则能以种种方法,禁止其奔逸动摇,又令其正住;如箭匠能用种种方法,令不正之箭,正直可用。
三八、不善盖之屋,雨能漏湿之;如贪欲漏湿,无修持之心。
注:依教理修持之心,则坚强正直,贪欲邪恶诸念,不能漏湿渗入;犹如屋顶善盖,则大雨亦不能漏湿渗入相同也。
三九、闻声即惊怖,如鹿在林中;彼诸心虚人,修行不能成。
注:心虚之人,即心中常有忧疑惊怖之人。平时心中无主,如有闻高声大声,即不能思索,即时大生惊怖,如鹿在林中,闻声即惊怖逃走。此等心虚之人,如用此心修行,亦不能修也。
四○、心被提出欲,使离于魔位,则奔逸乱挣,如鱼处陆地。
注:人之心,在出生后,即住于种种欲中。如被提出欲念,使离魔之位,则动乱不安;如鱼被提出水中,放于地上,动乱奔逸不安,欲再入水。此皆由于此心,久已住在欲念中,以欲为乐,一被提出欲念,即不安也。
四一、你心定热恼,因所见错误;你应当断除,爱染之幻像。
注:人之所见,若有错误知解,则能令心中热恼,如见绳索为蛇,见枯树为兔等。但此为普通之误会,尚无大害,如见女人之像,而起爱染之心,见其他幻像,而起爱染,则当急断除,否则,心中必大热恼,痛苦不堪。
四二、坚固之石山,不因风而动;贤者亦不因,毁誉而有动。
注:人,有人多财富、有人少财富;有人有大爵禄、有人无爵禄;有人被称誉、有人被讥毁;有人苦、有人乐,此诸身外之物,贤者能看破放下,不因为有人讥毁而伤心,不因为有人称誉而欢喜。贤者之心,有如石山,虽有大风,亦不动摇;亦即有讥毁贤者,有称誉贤者,贤者皆不动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