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中论》第十次课程总第十九讲之:错误—常见的他生因果理解
主讲人: 上明下贤法师
主办:北大禅学社
时间:2009年5月30日晚
地点:北京大学理科1号楼1114室
错误—常见的他生因果理解
只要承认因果实有存在,那它不是自生就是他生、不是他生就是共生、无因生。总之,四种因到果的关系中,必须要找到一种,才能充分证明因和果的关系成立,实有因果才能成立。否则,实体的因和实体的果之间无法建立关系,无法让因果真正成立。
若问:“你已破了四种因果的生灭法,那你是不是反对因果?”
这里不是反对因果,而是反对错误的因果理解。因为错误的因果理解太容易钻我们空子,而错在哪里我们不大知道。尤其,今天要学的他生理论,这是我们脱离了自生的外道概念、但又达不到中观的空性正见时,对因果的错误理解。也可说,从小乘的根本说一切有部,到经量部,再到大乘唯识宗的随理、随教唯识等等,还有一个叫“胜论派”的外道小派别,这些派别对因果的解释都基于他体的因果知识。
就常规理解的佛教来说,我们接受的因果概念也是如此。这不是批评大家,我们现有的因果概念,基本就是我们今天要学的他生因果:因和果不是一体的,因和果各自独立,但又能发生从因生果的关系。我们能理解的因果多都如此。
这种理解,论对错,它不可能对;论作用,它也有一定作用,肯定也具备有限的正理价值。就像唯识宗的“一切唯心造”,你真信这个道理,确认真有一个作者和一个被造出的外境,它肯定也有一部分修行价值。但若就清净见来说,就不能说这种理解干净明了、完全正确。
这张表非常重要。我们能理解的、既不是外道知见也不是空性正见、介于二者之间、常规的佛教因果概念,就在这张表里囊括。我们能理解到的、能有的、能建立的因果概念都在这了,这些都属他生。这张表列的十五种,一定把我们所理解的因果概念都列完了。它们有一共同特点:都是实有的因果,因实有,果也实有,都有一个实体存在的基础。
这种有实体存在基础的因、果,虽有其修行意义,但对学习中观见的人来说,一定要知道它的问题在哪。虽然具备向上修行的增上生价值,但它不会让我们得到圆满的决定胜。就是说,真正的中观见,无法依靠这些理解得到。
所以,破他生的过程中,这十五种因果的理解首当其冲,我们都要破除。今天是要破除它,所以我们来学习它。
我们在平时的学习中,基本认为这十五种就是真理了。这十五种因果概念基本都由《俱舍论》确立。我们很难有因缘学《俱舍论》。但从佛学名义上真正确定经量部小乘的,就是这部论。佛教真正体系化、全部完善起来,都在这部论。它把我们能有的对实有因果、实有修道体系的理解,全讲得淋漓尽致。它也是一部佛学概论,只是叙述不到大乘水平。但若单就名义,单就眼、耳、鼻、舌、身、意、因缘、因、果,单就道次第的一些零件来说,它说得非常到位。
我们平时没有学习它的机会,所以基本不可能跨越它。在学习他生、破他生观念时,我们首先要把这十五种因果弄明白。若没有把它们弄明白,想破除它,更不可能。
首先,表格上面有三首颂词,是一个总述。总述部分列出了这十五种因、缘、果:六种因、四种缘、五种果。他生中所谈的因和果都源于这十五种法包括在这十五种法中。
十五种法中,第一部分是六种因。
我们平时可能常说:“唉呀!做了坏事得到坏果,肯定是那个因造得不对。”因到底有多少种?这里概括了一下,总共六种。《俱舍论》第二品云:“能作及俱有,同类与相应;遍行并异熟,许因唯六种。”这首颂词说出了六个因的名字:能作因、俱有因、同类因、相应因、遍行因、异熟因。《俱舍论》在这部分完全是列名相的一部论。
还有四种缘。
四种缘的大意也是《俱舍论》确定的。世亲论师这个人很不得了,他把我们心理的结构全部列得清清楚楚。在《中观论颂》中,对这四种缘有了另外一个解释。《俱舍论》是立四种缘,《中观论颂》是破这四种缘。龙树菩萨怎么破世亲论师的四种缘呢?“因缘次第缘,缘缘增上缘”,这也是四个名字:因缘、次第缘、缘缘(又称所缘缘)、增上缘。“四缘生诸法,更无第五缘”,世间的因缘法,若把它说成是生灭的,是实有因果的,那就只有四种缘,没有第五种。龙树菩萨也认为,只要认为实有的生灭是事实,那么四种缘生诸法一定是真理,不可能产生第五种缘。
然后有五种果。
对五种果,龙树菩萨是这样来破的:“因果若异者,是事亦不然”,“若因果是异,因则同非因。”从异熟的果开始,我们一个个往下看,共有五种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