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中论》大意之五
第三颂:
无分非见故至极同非有
但由惑乱心智者不应执
论曰。若复执云,诸有假事,至极微位不可分析,复无方分是实有者,此即犹如空花,及兔角等,不可见故,无力能生缘彼识故,所执极微,定非实有。所以须说不可见因,由彼不能安立极微,成实有故。所以者何?由有方分事差别故。犹如现见有瓶、衣等物,东、西、北等方分别故,斯皆现有支分可得。若言极微是现有者,必有方分,别异性故。是则应许东、西、北等支分别故,此实极微理不成就。亦非一体,多分成故,见事别故。一实极微,定不可得。如是应舍极微之论。是故智者,了知三界咸是妄情,欲求妙理,不应执实。 第一个颂子说,在前边儿不远不分明处,我看见一条蛇,可仔细一看,只是一段绳子而已,又仔细一审察,发现其实它的本质只是一缕缕的麻而已。第二个颂子说了,说,实际上世间的东西都是这样,比如瓶、衣,都是给不远不分明处看到的蛇一样,其实它们的本质只是泥、线而已,人们为了满足自己的需要,所以以虚妄心给假立了一个个的名字。虽然如此,按世俗谛来说,千万不能说瓶、衣等没有,若按胜义谛来说,又不能说它有。
第三个颂子呢?则是把组成绳子的麻、组成瓶的泥、组成衣的线等进一步地分,一直分到小得不能再小,到那时候成了极微,颂子中的“无分”,就是没法子再往下分了,在《二十颂》中,“分”是方位,就是东、西、南、北等方位,那么“无分”就是没有方位,什么东西才没有方位?只有小到极微的程度才没有方位。“非见”就是不可见(闻、觉、知)。第二句中的“至极”,就是分析到极微位。
在长行中说,“若复执云”,这是有人这么说,怎么说呢?说绳、瓶、衣等物,可以往小处分析,因为它们可以往小处分析,所以说绳、瓶、衣等物是不实在的,只有假名,这还能说得过去,但是,我们把它们往下分,一直分个不停,分析到最后,分析到不可再分的时候,就没有了可分性,这时候就是极微,既然到这时候不能够再分了,那就应该是实有的了。陈那论师说,这个说法是有毛病的。其实在《二十颂》中,世亲菩萨就破了极微,现在陈那论师又来说一遍,其实这个就是说明了这个观念的影响力之大。现在我们再看陈那论师的破法。
陈那论师是从两方面来破的。首先是从不可见方面来破。
陈那论师是著名的因明大师,我们不妨以因明三支的方法来说陈那论师的破法。这会儿我就把陈那论师的这段长行用三支表示--
宗:所执极微必不可见
因:无方分故
喻:无方分者必不可见,如龟毛、兔角、空华
可见者必非无方分,如瓶、衣。
这是一个最完整的三支论式。式中加“所执”两个字,表示极微是论对者的主张,因为因明论式要求前、后宗依必须是双方共许,而极微恰恰是陈那论师不承认的,在《二十颂》中,世亲菩萨明确地说,“极微不成故”,陈那论师是世亲菩萨的弟子,他继承了世亲菩萨的学说,也是不承认极微的,这时候式子中就加上了简别语“所执”。“不可见”是说不是五识现量可知。
还有一个式子--
宗:所执极微定无力能生缘彼
因:不可见故
喻:诸不可见者,定无力能生缘彼识,如龟毛、兔角、空华
这个式子没有异法喻,但在因明规则中,异喻只是起止滥的作用,所以缺异喻虽然不好,但也不算过失。
这个式子的宗后陈“无力能生缘彼识”的意思是,五识要想生起现行,必须具备所缘缘,不然的话四缘不够,根本现行不了,而极微不可看、不可闻、不可嗅、不可尝、不可触,这就决定了它没有资格作为所缘缘,这样呢,四缘就缺一种,只剩三缘,三缘是不能够让识现行的!这就叫“无力能生缘彼识”。说通俗点儿就是极微是不能够使五识生起现行的,因为它不可见,就象龟毛、兔角、空华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