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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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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课

顶礼本师释迦牟尼佛!

顶礼文殊智慧勇士!

顶礼传承大恩上师!

无上甚深微妙法,百千万劫难遭遇,

我今见闻得受持,愿解如来真实义。

为度化一切众生,请大家发无上殊胜的菩提心!

因明第六品当中讲相属,前面讲了一个同性相属,现在讲彼生相属。同性相属和彼生相属在外境当中不存在的道理,前面已经再三地宣说过。现在讲这两个相属在心识面前应该存在,主要宣说这么一个问题。同性相属在心识面前如何存在的道理,前面已经叙述过了。今天给大家介绍的,是彼生相属怎么样建立,讲这个道理。

壬二(能立彼生相属)分三:一、破他宗;二、立自宗;三、除诤论。

癸一、破他宗:

谓以五层定因果。太过分故此非理。

“谓以五层定因果。”这是对方的观点,然后我们给予驳斥,“太过分故此非理。”

首先我们一定要搞清楚,前面也讲了,因和果之间的关系是依靠心来安立的,并不是在外境当中自性的物质存在这么一个,依靠因而产生果的联系。这种相属或者是这样的系属不存在。这个问题是最关键的问题。那相属是不是完全依靠心来安立,而在外境当中根本不存在呢?也不能这么说。前面不是已经讲了嘛,在遣余面前,不管是同性相属还是彼生相属都要安立,但这种安立也并不是无缘无故的。不管是这两个相属中的哪一个,都必须是符合实际的一种道理,这一点非常关键。

我们现在讲第二个相属的时候,大家一定要搞清楚因和果。因和果呢,没有因不可能产生果。但是,因和果之间有没有关系,有没有联系呢?我们要分析,分析的过程当中,依靠心识来讲,它们之间应该有一种关系:因不存在,果不会出现,因和果是一种无则不生的关系,这就是相属。但是,这样的相属,是不是在外境当中真实存在呢?到了外境的时候,我们必须要承认,这种相属是不存在的。有些人问,外境当中不存在的话,是不是这完全是一种假立呢?就像我们前面所讲的那样,从相属的自相来讲,它是一种假立。但是,芽和种子之间的关系,跟石女的儿子和瓶子之间的关系,完全是不同的,因为芽和种子之间有一种缘起。

什么叫做缘起呢?有了这样的因以后,可以产生它的果,这是一种缘起。也就是说,火的热性、水的潮湿等,这在世间万物当中是不可扭转的一种规律;同样的道理,依靠这个因来产生它的果是一种缘起,应该这样来理解。但是这种缘起,我们如果真的详细观察的时候,还是得不到一个真实的结论。这是为什么呢?因为佛陀在有关经典当中讲,一切万法在真实义当中全部是假的。这种真实义我们前面也讲过,并不是中观里面所讲的,用金刚屑因或者有无生因来进行推测的时候得不到,不是这样的。而是依靠名言量来观察的时候,在名言面前因和果是得不到的。

怎么得不到呢?可能有些人这样想,明明从火里面产生烟,这一点是我亲眼看见的,既然亲眼看见,那怎么会说因和果之间的关系不存在呢?实际上,这只不过是我们的分别念而已,亲眼看见是不可能的事情,我现在的眼识亲眼看见火当中产生烟,这是不可能的。为什么不可能呢?因为火是因、烟是果。我们看的时候好像觉得,在同一个时间当中从火里面冒出烟,每个人都有这样的概念或者想法。但这种想法只有在未经细致观察的情况下,从随顺世间名言的角度来讲可以这样承许,并说:噢!我看见火当中冒出烟了,种子当中正在产出苗芽等等。我们可以这样说,这是一个粗大的概念。但是真正观察的时候,现量见到是不可能的。为什么呢?当眼识真的见到果的那一分的时候,它的因——火肯定没有看见;如果看见,那么因和果有同时的过失。当看见火的那个刹那,烟根本不可能出现;如果出现,也同样有因果同时的过失。所以,在进行分析的过程中,通过眼识现量同时见到因和果,这是根本不可能容有的。

如果没有,那么我看见果——烟的时候,它的因也没有;我看见因的时候,它的果也没有,所以因和果的这种相续实际上有一种错误、错乱的成分在里面。因为世间的平凡人,他的眼识受着一定的迷乱影响,首先好像已经见到了因果,然后用分别念来加以判断:噢!我刚才亲自看见了,就是这个火里面冒出烟的。这个时候心里面就觉得,因果是在同一个时间,在我的眼识当中浮现过。但实际上,就刚才所讲的一样,这绝对是不可能的事情。诸如此类的有很多,所以我们的眼识应该说是不可靠的。但是,从世间的名言角度来讲,应该烟的因就是火,这一点叫做真因,因为烟是依靠因而产生的。

因此,我们从某一个角度来讲,它是不成立的。不成立的原因是,的的确确在实际当中,它们之间没有一个好像绳索一样的东西连在一起,这样的关系是没有的。但是我们的想法里面,说烟和火之间没有什么关系,好像有点想不通、想不开,有这种感觉。为什么呢?我们始终都认为:啊!火和烟不仅仅是依靠分别念来假立,在真实的外境当中也有一种不可分割的关系,这是很多人的想法。尤其是刚开始学习因明的时候,会这样认为:火当中产生烟,必定是在外境当中,我们分别念根本没有假立,实际上它们两个之间,也应该有能生所生的关系。但是这种想法,你真正观察的时候,自己对自己可以回答的,因为因果同时也不行的;因果非同时的话,一个是有实法的时候,另一个是无实法,这样的两者之间,怎么会有彼生相属的关系呢?无实法当中产生有实法也不行的,有实法当中产生无实法也不行的,这两种情况都不行。如果行,那么世间当中一切的一切都乱套了,就不合理了。因此我们在分析的过程当中,自己也应该觉得,这个需要观察。

那么今天为什么要讲破除他宗和建立自宗呢?其原因是:因和果在外境的自相上绝对没有关系;如果关系在外境的自相上面有,那么我们以比量来进行推断也没有必要。比如,因为火的热性真正在自相上存在,所以我们的身体一接触就马上能感觉;又因为柱子的红色在本体上存在,所以我们眼睛一看,就真的能现量见到。我们看见因可以,看见果可以,因和果分开我们可以见;可是因和果在同一个时间当中,它们上面有一种自生的联系,正因为我们现量见不到,说明在实际上、在事物的本性上,联系是不存在的,我们前面根据第三品的一些推理进行过判断。通过这些推理来进行论证,说明关系在外境当中是不存在的。但是,依靠我们心的分别念,或者在遣余识面前,这种能生所生的关系一定是存在的;所以我们应该知道,依靠什么样的正量来了知能生所生的关系。前面,我们在讲同体关系的时候也说了,依靠什么样的量来了知火和火的热性,或者柱子、柱子的无常、所作这三者是同一个本体,前面专门有一个量来决定或者判断,这里也是同样。

首先讲破他宗,他宗认为:因和果要了解的话,应该通过五个步骤或者五个层次来了解,也就是说,通过五层的决定可以了解因和果之间的关系。比如人们公认的,火就是烟的因,它们之间的因果关系需要通过以下五个层次才能确定:首先在一个清净的地方火和烟都没有看见,我们要知道,这个地方火也没有,烟也没有。当然这是可见不可得的量来决定的,这个地方真的有火的话,也可以看见。就比较大的火吧,非常细微的火我们的眼识也不一定能见,在这种范围当中,通过可见不可得的量来进行分析,就不可得。首先烟和火都不见,这是一个层次。然后看见火了:在这个地方首先两者都没有,到了第二步的时候看见火。看见火以后,火当中冒出烟:刚才这两者都没有,后来在炉子或者灶里面生火,火看见了,然后从中冒烟,这是第三层、第三个步骤。然后到了第四个步骤,火已经灭了。之后,因为因退失的原因,果也随着它而灭,这是第五个步骤。我们知道:原来两者都不存在,后来有火,再过后有烟,然后火灭,烟也随着而灭,它们之间有一个随存随灭的关系。通过这样的随存随灭的五个条件,可以了解因和果之间的关系。

表面上看来,我们可能会觉得:对方所说的确定因果关系的体系言之有理,有这种感觉。但实际上,萨迦班智达破除对方的观点,说:你们这种观点太过分了,不合理。怎么过分呢?萨迦班智达在《量理宝藏论自释》当中讲(其它有关讲义里面也有宣讲)。他说:首先两者都不见,然后见到一者,然后见另一者,最后一者不在的时候,另一者也不在,这么几个层次就成为因果关系的话,那么日光和鼓声也有这样的随存随灭关系,它们不是也变成因果关系了吗?他当时发出了这样的太过。怎么它们之间有这种关系呢?当太阳还没有升起的时候,当时鼓声也没有听到,日光也没有见到,这个时候,两者都是没有的。当太阳升起来的时候,阳光开始普照大地,人们见到了阳光,这是第二层。过了一段时间,有些人家开始念经,念经的时候要吹号、敲鼓等,那个时候就听见了鼓声,这是第三层。再过一段时间,太阳已经落山,阳光没有了,好像因退了一样,这是第四层。又过了一段时间,天黑了,念经已经结束了,鼓声也听不到了,这是第五层。那这样,鼓声和阳光实际上也有这样的随存随灭关系,那它们是否也有因果关系呢?所以,你们的观点是不合理的。

如果在一个系统上面安立,其实不需要这样五个层次。我们下面所讲的那样,要么是同品方面的三个层次,要么是逆品方面的三个层次,就已经可以了。如果要决定因果之间的关系,这两种三个层次,每一种都可以决定。如果这个决定不了,那么你们所讲的五层步骤,也实际上解决不了问题。

按照萨迦班智达的观点来说明,对方的观点实在不合理,应该在这里予以驳斥。这是我们一定要了解的一个比较大的问题。

下面建立自宗。自宗有没有这种过失,或者说自宗萨迦班智达怎么安立呢?这分两个方面:一个是因和果的法相;还有因和果的确定,用正量来确定。

癸二(立自宗)分二:一、法相;二、确定。

子一、法相:

因果即是能所利,因分近取与俱有。

他这里讲了法相和分类。首先是讲的法相,因的法相应该是能利益他法,能利益他法的、能饶益他法的就叫做因的法相;然后果的法相,也可以说是被他法所利益,也就是说所饶益的这种法叫做果的法相。果的法相和因的法相,应该可以这样说。但是,这种法相也并不是在外境的自相上,真的互相有能饶益和所饶益的关系。如果有这个关系,我们前面不是也再三地讲了;那因果在自己的事相上,应该有这种关系。比如我们手里面拿着的东西交给另一个人,真正的因果在自相上是互相起作用的话,那因果在事相上是有关系的。

不起作用是不行的吧,你们有可能这样想。不起作用的话,那么非因当中也可以产生果了。实际上,所谓起作用只是它因缘聚合的时候,它的果自然而然产生。在实相当中,真正有一个作者对这个果起作用,从我们因明的观点来讲,这是不能承认的。刚开始的时候有些人可能这样想:因对果没有起作用,果不可能产生。其实,在没有经过详细观察的时候:噢!对的,因一定对果起作用。这是可以说的。但是,你如果严格去观察或者详细去判断的时候,那么因不可能对果起作用。为什么我们刚才所讲那样,当因有实法的本体、起作用的本体,还没有失去的时候,它的果就像石女的儿子一模一样,还没有来到这个人间。没有来到人间的话,一个是有实法的东西,因有什么样的力量,但因为果还没有来到这个世间,一点都还没有产生,那怎么会对它起作用呢?绝对是不可能的事情。

所以我们刚开始的时候:哎!因如果没有起作用,那果怎么产生啊?或者说,因如果没有起作用,果随随便便可以产生,那么柱子当中也可以产生瓶子,牦牛当中也可以产生大象,等等。很多人可能发一些不适合的太过,但实际上没有这个过失。为什么呢?虽然你们认为:因和果之间真的有一种实相的关系,它们之间真的有一种事实的互相推动力,但是详细观察的时候都是没有的。

那为什么青稞自己存在的时候,青稞的果产生,这就是很神妙的缘起,缘起就在这里。我们为什么说,缘起越观察越得不到,最后远离一切戏论,原因就在这里,中观当中也是这样讲的。在因明当中,也就是在我们观现世量当中,也能得出这个结论。我们大慈大悲佛陀的教言,不说中观和大圆满的一些甚深教言,仅仅按照经部和有部宗的因明来进行解释:噢!的的确确是的。如果从心法的角度来讲,就与我们昨天举的例子一样:过去心不可得,现在心不可得,未来心不可得,可以这样说。如果从实法的角度来讲,任何一个外境的法也是,过去、现在、未来三个方面皆不可得,这一点就是一切万法的实相。任何世间上的文学家、科学家,他们的知识再丰富、再先进,也没有办法破掉。

因此我们在这个世界上,从暂时的角度来讲,法称论师和陈那论师真的是理自在王,是世间所有理证智慧的顶峰,应该可以这样说。那么,他们究竟智慧的来源、源泉是什么呢?就是自他二利究竟圆满的大慈大悲佛陀的慧海。因此我想,在这个世间当中,任何一个学者和知识分子,他如果真的去深入潜心研究佛法的一些知识,没有一个人不恭敬的。为什么呢?在真正的理论上面掏出来的时候,就不得不服。如果你不服,你就毁谤了事实法则。

因此我想,我们学习,尤其是学习因明,大家一定要打开自己的思路,从方方面面去观察。有时候,我们的分别念多得不得了:佛陀说得不对吧?三宝当中有没有加持啊?到底前世后世存不存在啊?有很多经不起任何考证的假分别念纷纷涌现。但当我们真的遇到一些比较甚深难测的问题时,自己也有特别愚钝的感觉,好像再也没有办法进去。因此,学习因明对一些知识分子来讲,应该说是非常非常的重要。如果没有学习因明,我们好像觉得,所谓的佛教只不过是崇拜为主、信心为主,真正去观察的时候,好像没有什么了不起,现在有些知识分子的看法就是这样的。对宗教,他们认为:这是一种教条主义,只不过是他们的一种传统、规矩而已,真正我们去深入研究,好像没有科学那么先进啦,科学的话,你看现在好多不可思议的境界都可以出现,所谓的佛法肯定没有这么深奥的理论,也没有什么深奥的一些修证,这样认为的。当然,真正超世的智慧,超越我们凡夫分别念的这些境界,如果在我们面前出现,那大家都会非常地敬仰。

这一点我们暂时不说,就仅仅是现在因和果之间的关系,我们用自己的智慧来进行分析的时候,应该说对自己的传承上师,对佛陀也会生起不可退转的信心。我有时候这样想,大恩上师法王如意宝给我们传讲过因明、中观方面的教言,从内心深处非常地感谢。为什么呢?因为,来到这个世界以后,自己有时候觉得非常聪明,有时候觉得比较钝,但不管怎么样,自己的相续当中,还是有一些说不完的邪知邪念、杂念分别念。但是,每一次遇到中观和因明的推理,就好像自己在无路可走的时候,或如到了没有门的房子的尽头一样,在自己的智慧再没办法领会的时候,佛陀早就已经更深地分析过了,这样以后,我们不得不佩服佛陀的教言。

昨前天,我们这里有些知识分子的道友,给我这样讲的:自己学佛以来,尤其是学了因明、中观以后,以前在这个世间当中,读一些高等教育体系的教材的时候,从来没有得到过的很多很多的万法真理,好像已经顿然从内心当中开发出来,有这种感觉,有些人是这样说的。我想,真的会这样的,我们再聪明,在遇到因明的正理面前,很多人都可能再没办法发挥。因明只是佛陀智慧的一角,可以说是万分之一、千分之一的智慧水滴。佛陀真正智慧的汪洋大海无比高深,我们一般世间人的吉祥草来蘸,恐怕根本不能彻底精通。因此为什么说圣者才能了达万法真相,其原因就是这样的。虽然我们凡夫人,现在还没有到达佛陀究竟甚深的法海当中;可是我们的智慧越来越磨炼,在前面一定会有更深奥的,更回味无穷的景象展现在我们面前。因此我也想,有些有智慧的人,不要把自己的智慧留在一个层面上,应该自己再三地观察,翻阅智慧比较尖锐的因明和中观方面的论题。这样以后,自己的见解越来越稳固,到了一定的时候,外面成千上万个邪说、邪宗来对你进行反驳,那你自己的智慧就如同山王一样,不会动摇。所以我们在末法时代,获得人身应该说是必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

下面,我们讲因和果有能饶益和所饶益的法相。这个法相大家要清楚,一定是在遣余识面前,有能饶益和所饶益的法相。千万不能认为青稞的种子和青稞的苗芽之间,在外面的实相当中有一种真实的互相饶益,这是不可能的。

那有些人可能问:如果在自相当中没有饶益,没有起作用的话,那青稞的种子为什么会生起青稞?为什么青稞种子不生水果?原因就是刚才所讲的缘起。缘起在世间中是有规律的,就像火的热性一样。比如说我们造恶业,恶业不会产生快乐只会产生痛苦,这就是它的果,这是一种因果关系。我们遣余识和外境结合起来,这叫做因果规律。因此,我们布施的话,就能发财;持戒的话,最后能获得善趣的果位;安忍的话,就能相貌端严,等等。但观察:苗芽和种子之间,接触还是不接触,起作用还是不起作用,最后因果都是没有的。因果,在外境当中以现量不可能成立;以比量来推理,外境当中真实的关系也推不出来。如果推得出来,那法称论师和陈那论师也不会这样说。法称论师的《观相属论》和《观相属论释》里面讲,因果在本体上没有自相的关系,对这个问题说得非常清楚。而且《释量论》当中说得也比较清楚。

但是听说,在藏地有些论师对这种观点加以遮破,有这种说法。但这是不合理的,因为在因明正理当中,除了法称论师以外,谁也没有开显过更深奥的真理,凡是学因明的后学者,没有不承认法称论师观点的。如果承认法称论师的观点,那么他的《观相属论》说得非常清楚。所以,大家方便的时候对这个问题,自己也应该好好地观察。如果没有观察,我们就会经常处于一种迷迷糊糊的状态,这不是学因明者的一种态度。大家该聪明的时候就聪明一些,有时候很多世间人,还有些出世间人,不需要聪明的地方,他就一定要把脑筋用得非常不错,一定要注意“到底说的什么?是不是说我的过失啊!”,等等,看起来是非常的聪明,而且自己也特别的专注。然而一遇到因明的时候,“唉!是也可以,不是也可以,什么样都可以。”不能这样,非常关键的问题,我们生生世世的大问题,应该依靠这些真理来解决。

刚开始的时候也给你们讲过,在上师如意宝传讲的显宗、密宗法当中,自己印象最深,对摧毁自己很多邪分别念,起到极大作用的就是《释量论》。《释量论》讲的时候,我们也是非常地精进。当时上师说:首先我们去五台山,依靠文殊菩萨的加持让大家开智慧,回来以后我给你们讲《释量论》。《释量论》讲完了以后,我相信你们很多人,相续当中的邪分别念就会遣除的。同时,对我等大师释迦牟尼佛和他的殊胜妙法,也会生起不可退转的信心。

从五台山回到学院以后,当时大概是九月份左右,上师如意宝就开讲。那一冬天当中,我们全学院所有的法师们非常非常地精进。就像我们现在这里个别的道友,对因明方面很有信心,把颂词背得特别好,每天所讲的内容通过各种方式来来了达,我觉得这样非常有必要。

上面法相讲完了,然后讲分类。

分类呢,“因分近取与俱有”,果方面没有分,是因方面分的。

按照因明宗的观点,因分为两种。直接饶益果本体的叫做近取因,饶益果之差别法的叫做俱有因。在这里,俱有缘和俱有因实际上是一个意思,这个大家应该清楚。任何一个事物,对产生自己本体方面起作用的因,叫做近取因。什么叫做近取因?就像我们原来学《俱舍论》时候的同类因,应该说,自己前面的相续能产生后面的相续。比如说青稞的种子当中产生青稞的苖芽,我们心识当中产生心识,苹果种子当中产生它自己等。总而言之,自己同类的物体不断地产生,这就叫做是近取因。

所谓的俱有因,对事物的本体不起作用。比如地、水、火、风,实际上只是对种子起一个辅助作用,并不是直接帮助它的因。《俱舍论》也讲过。比如我们种水果,水果的种子是近取因,如果水果的种子泡在牛奶当中,或者泡在其它的一些特殊液体当中,那么后来产生的水果就非常甘美、甘甜。这些对水果的本体没有起作用,但是对它的形相、味道、特征方面,起了一定的作用。在《释量论》第二品中也是这样讲的,心的近取因就是心,它原来相同的因就是心。但心的俱有因,就是其它的一些助缘。由于人前世造的一些业力的差别,今生当中人的心经常感受痛苦,或者是快乐。这与心的俱有因——业力有关系。或者说人的父母非常勇敢的话,儿子也是勇敢,父母对他的心勇敢起了一个俱有缘的作用。或者父母种姓极为高贵,具有慈悲心,具有信心,或者说恶心,等等,对他的心也是起到一方面的作用。

所以心本体光明方面,依靠近取因而直接、不断地产生它后面的相续。但是,平时依靠外境来产生作用,我们前一段时间不是讲了,心的近取因就是心,但身体是俱缘因。俱有缘对心的差别起一定的作用。

在《俱舍论》中讲的六因,其中有一个俱缘因,实际上那里面,同时互相观待的法叫做俱有缘,比如说长和短。但经部中,尤其是随理经部对此不承认,认为并不是真实的因和果之间的关系,只不过是互相安立的角度来讲,是因果而已。所以,《俱舍论》中所讲的俱有因,跟因明中所谓的俱有因有一定的差别。总之,在这里对事物的差别直接起作用的叫做俱有缘,或者俱有因。

子二、确定:

下面讲确定,宣说因和果怎样确定的问题。

彼即随存与随灭,有此二种三层次。

自宗因和果之间的关系,应该这样来确定。当然,多次重复说没有必要,就是在遣余面前而安立。但以遣余决定的时候,一定要合理,符合实际道理才叫做是关系。如果不符合实际道理,就像前面讲同性相属的时候一样,是不合理的。

萨迦班智达自宗的因果关系,是怎样确定的呢?我们前面遮破了他宗观点,现在要建立自宗。自宗是这样的:确定因和果之间的关系,需具备随存的三种条件或随灭的三种条件。如此,一是随存的三个条件,一是随灭的三个条件,总共有六种条件。

萨迦班智达的自宗是这样的,六种条件当中,要么依靠随存的步骤了解因果关系;要么依靠随灭的步骤,或者逆品的关系,确定因果关系。

以随存的三种条件确定因果的方式:首先,我们亲自看到这里烟没有、火也没有,依靠可见不可得的量了知是一个清净的地方,必须首先要了解这样一个地方。然后,我们看见这里有火,不管是在钢炉里面,还是火灶里面,有火是第二个条件。之后,火当中产生烟。有了这三个层次,一定能确定因果关系。这三个层次再不能多了,也不能少了。所以这三个层次,在我们确定因果关系的时候非常重要。这是一个方面。

第二个方面,通过随灭的步骤确定因和果之间的关系。怎么确定呢?首先,我们看见火当中产生烟,产生烟是通过现量了解的。然后火灭了,这是第二个条件。之后,烟也随之而灭,这是第三个条件。一般来讲,这是后际随灭方面的三种确定,前面是前际随存方面的三种确定。

这两种方式,在确定因果关系方面极为重要。如果不知道这样的关系,谁是谁的因,谁是谁的果,这方面是有一定困难的。所以,要对因果真正地了解,比如说芽和种子之间的关系,要么以随存的三种步骤来了解,要么以随灭的三种步骤来了解。这一点必须要知道,如果不知道的话,因和果之间的关系不一定能确定。原因是什么呢?大家一定要知道,首先这个地方因和果两者都没有,这个是很重要的;然后出现因,出现的因一定要现量见到。没有见过的话,就有可能前面出现的是果,或者果不依靠这个因产生。这样,首先火和烟都没有,然后见到火,之后火中冒烟,这说明它们之间有一种因果关系。

可是有些宗派不了解这一点,尤其是顺世外道根本不了解因果必须要具足这些条件。因此,他们认为我们的心识依靠身体,或者依靠父母的不净种子而产生。如果他们能了解确定因果的条件,首先两者都不存在,然后因存在,最后果从中产生,他们就不会产生这样的过失。顺世外道,首先,中阴阶段他们不能现见,无法了知身体和心识两者都不存在;也没办法了知,有了身体以后,身体当中产生心识。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一定要了解:因前面没有果,而且果并不是它处而来的这两点。如果这两点没有确定,就不知道是否是事物真正的因。顺世外道不知道这种方式,从而认为身体当中产生心识。如果顺世外道知道,首先身体和心两者都不存在,就像一个有神通的人身体、心这两者不存在一样;然后身体有了,身体有了以后,现量看见从身体当中出现心识。如果顺世外道有这么一个真实理由,那么我们可以说身和心是因果关系。但他们没有这样,只是觉得身体起一些作用的时候,心也有改变,以这个原因推出心从身体当中产生的话,那这个推理在因明当中来讲是绝对不成立的。

今天我讲的这个问题,一些唯物论习气重一点的老先生和女士们,应该好好掌握一下。因为你们以前,始终都认为是:心应该是从身体当中产生的吧!但理由呢,什么都没有的。如果你有理由的话,你能不能找到前面这两者都不存在,然后两者依次出现。当然这个出现,以因果的方式出现。

麦彭仁波切在《释量论大疏》中说,有些人提问:随存的三种方式,首先是两者都不存在,然后一者存在,最后另一者才存在,如果这是因果的话,那么在清净的一个地方,首先是牦牛和马都不存在,然后马出现了,最后牦牛也出现了。这样的话,是不是它们之间也成了因果关系。麦彭仁波切回答,这完全是不相同的。首先牦牛和马都不存在,这没有什么可诤论的,然后你看见马,之后牦牛要来的话,并不是在别的地方而是从马当中产生的话,就可以说它们之间有因果的关系。但是,首先两者都不存在,然后马存在,但是牦牛怎么来的,这是关键的问题。马出现以后,牦牛从其他地方跑过来,并没有在马中出现,所以它们之间就没有因果关系。因和果之间的关系,比如首先烟和火两者都不存在,然后火存在,最后火当中产生烟,但是烟并没有存在灶里面、锅炉里面,或者从房子当中产生,就是在火里面产生。当时,有这样的一种关系,我们自己心里也是觉得:烟和火之间,烟肯定不是在前面,并且烟并不是木头和石头当中产生的,应该这两者之间有因果的关系。

因此一般来讲,不管是哪一个人建立因果关系,首先要有现量的经历。如果没有现量经历,因果关系就是不合理的。因此,有些人看见因和果之间的无则不生,从此以后他就可以决定。这种决定,以后在世间的万物当中也会出现的。所以说,因和果之间的关系谁也没办法破除的。

这个推理,可以进一步加深我们对佛教生死观的印象。这是非常关键的一个问题,希望每一个人好好地思维。我也会着重提出这个问题,你如果是站在唯物论,或者是顺世外道的立场上,你现在有没有理由说,是身体中产生心而并不是心当中产生心,这方面有没有齐全的推理。我们以后还会讲,关于心当中心怎么产生的问题。到我们讲《释量论》第二品的时候,会专门讲成立佛陀为量士夫,和心当中产生心的非常有说服力的道理。如果能讲成的话,大家都会知道,无始以来的的确确是,众生心在心当中产生的。而且任何理论也是没办法遮破的。外道所承认的身体当中突然冒出心识的观点,只不过是他们了解一方面而立的宗。实际上,这个推理是不全的;一定会对这个问题,有着更深的认识。

总而言之,随存方式的三种步骤,应该说是先以现量来取的,然后后面以分别念,分别念和现量结合起来才可以成立,有这三种条件。你看首先两者都没有,然后看见火,之后火中出现烟。这几个层次,一步一步通过三次现量,我们的眼识经过三次,最后我们的遣余识――分别念,把它们结合起来。噢!它们之间是因和果的关系,不是火从烟当中产生的。可以知道烟不是火的因,所谓的烟不是火以外的东西产生的,不是非因产生的,应该是从火中产生的。如果这样分析,在遣余识面前可以安立它们之间因果的关系。

随灭也是同样的:首先是因中产生果,看见火中出现烟,后来火不见(因灭了)的时候,因灭果就没有了。果没有的原因就是因灭了,果产生的原因就是因存在。所以,从随灭的角度来讲,它们之间的因果也能成立的。这个问题上面,结合我们的心识是不是在身体当中产生的问题上,希望大家深深地去思考。

好!今天讲到这里。

所南德义檀嘉热巴涅此福已得一切智

托内尼波札南潘协将摧伏一切过患敌

杰嘎纳齐瓦隆彻巴耶生老病死犹波涛

哲波措利卓瓦卓瓦效愿度有海诸有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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