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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众集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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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众集经{八}

大意:

佛陀在波婆城,庵婆园(芒果园),觉得背痛,欲调身心,故以舍利弗代佛说法的形式记录下来的。说法的对象为诸比丘,说法的缘起是尼干子(六师外道之一,苦行者)之逝世后,奢那教的教团就分裂为二部,其弟子们都在互相诤讼骂言,是因其法不是真正之法之故。为防佛灭后,佛教教团之诤讼分裂,而说如来之法才是真正出要之法,也就是解脱道之教。经里面所收之法,其内容为:一正法,依次是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等,而列举法相,是记述所说明的种种增一之法。此经与下面之十上经、增一经、三众经等,均具有论部的色彩,其圣教解释的集录之编纂,是值得注意的!

大意:本经叙述佛陀在波婆城时,曾患背痛,舍利弗则代佛说法。说法的缘起乃由于尼干子死后,其教团即分裂为二,弟子们则互为诤讼骂詈,其原因在于其教理之不健全,不是真实之教之故。为了防御佛陀寂灭后的教团的诤讼分裂,而阐述如来之法才为真正出要之教,也即是解脱之道。此经所集的为由于一正法,而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等,将法相增一而列举的方式的说法。

像如是的经教,乃结集者的我们,都同样的听过的:有一个时候,佛陀曾在于末罗(力士,住在拘尸那地方的种族)的地方游行,和一千二百五十名比丘俱在,而渐至于波婆城(末罗族的都城),在于阇头(纯陀,工匠之子,最后供养佛而有名)的庵婆园(似芒果的树园)。

那时,世尊以十五日,月亮圆满照空之时,坐在于露地,诸比丘僧即前后围绕在那里。世尊在于夜间,由于讲说很多法,而有点疲劳之故,在讲法后,即告诉舍利弗说:「现在四方的诸比丘们都集在一处,共同精勤,捐除其睡眠(放弃睡眠而用功听法)。我现在患些背痛,欲暂时止息一下,你现在可为诸比丘们说法。」舍利弗回答说:「唯然!当如圣教!」

那时,世尊就将僧伽梨(大衣)为四牒(为床版),偃倒右胁,有如师子那样,将其足累迭而卧。

这时,舍利弗告诉诸比丘们说:「现今在此波婆城里,有一位尼干子(耆那教的教祖,以苦行为宗旨之教)命终不久,其后的弟子就分为二部,都常常在诤讼,相互在求对方的长短,迭相骂詈,各相是非而说:『我知道此法,你不知此法,你为邪见,我乃在于正法这一边。』其言语都为错乱,并没有前后秩序可言,都自称自己所言的为之真正而说:『我所言的为胜,你所说的为负。我现在能作为谈论之主,你如果有所问的话,就可以来问于我。』

诸比丘们!当时的国人,其奉承尼干的信徒们,都厌患此辈之斗讼之声,均为是由于其法并不真正之故。其教法既不真正,就无由出要(不得超生脱死),譬如朽坏之塔,已不可以再圬(不能缮治,治也无用,快倾倒之故),这并不是三耶三佛(等正觉)所说之法。诸比丘们!唯我们的释迦无上尊所说之法,才是最为真正可得出要之法,譬如新塔,乃容易而可以严饰那样,这是三耶三佛(等正觉)所说之法。诸位比丘!我们现在,应该撰集法与律(教法与戒律),以预防诤讼,使梵行(清净不淫之行)能得久立于世间,能多所饶益,使天、人都能获安。

诸比丘们!如来曾说一正法,一切的众生,都皆仰赖于食(饮食物),乃得以生存。如来所说的,又有一法,一切众生均由于行(业),而得以住立。这就是一法乃由如来所说的,应该共同把它撰集,以防诤讼,使梵行能得久立于世间,而多所饶益众生,使天、人都能获得安隐。

诸比丘们!如来乃说二种正法。第一为名,第二为色(名为心,色为身)。又有二法,第一为痴(无明),第二为爱(贪爱)。又有二法,第一为有见(常见,认为一切都为固定的实体),第二为无见(断见,主张死后断灭为无)。又有二法,第一为无惭,第二为无愧。又有二法,第一为有惭,第二为有愧(无惭为作恶,心不知耻,无愧为作恶后,心不知后悔,有惭、有愧,即和此相反可知)。又有二法,一为尽智(灭尽之智),第二为无生智(由无生而起之智,解脱后不生一

切烦恼)。又有二法,为二因二缘(二种因与缘),而生起欲爱(欲念之爱),第一就是由于净妙色(清净妙好之色,所谓客观界的色相),第二就是由于不思惟(盲目而奔走)。又有二法,由于二因二缘,而生起瞋恚(忿恨),第一为由于怨憎,第二为由于不思惟。又有二法,由于二因二缘,而生起邪见(不正确的见解,会误人误己的恶见解),第一为由于从他闻(由他人之处听来的),第二为由于邪思惟(凭自己的妄断妄想而来的恶见解)。又有二法,由于二因二缘而生于正见(八正道之一),第一乃由于从他人而听到的,第二乃由于正思惟(八正道之一)。又有二法,由于二因二缘的,第一为学解脱(解脱为脱离系缚,而离开三界的苦恼,学为学习而断妄惑),第二为无学解脱(无学就是究竟真理,而断尽妄惑,已没有再学的了,解脱则同上)。又有二法,由于二因二缘,第一为有为界(因缘所生的世界,为迷界),第二为无为界(本来自尔,并不是由于因缘所生之法,为悟界)。诸位比丘!这就是如来所说的,大众应当共同把它撰集,以防诤讼,使梵行能得久住于世间,能多所饶益众生,使天、人都能获得安隐。

诸比丘们!如来乃说三种为正法,所谓有三种不善根,第一就是贪欲,第二就是瞋恚,第三就是愚痴(也叫做三毒)。又有三法,所谓有三种善根,第一就是不贪,第二就是不恚,第三就是不痴(不贪欲、不瞋恚、不愚痴,和贪瞋痴为正相反,是不恶,不毒的三种善的根本。)又有三法,所谓有三种不善行,第一就是不善的身行,第二就是不善的口行,第三就是不善的意行(以上为身口意的三种不善之业)。又有三法,所谓三不善行,就是身的不善行、口的不善行,意的不善行(身口意三不善行为三种的不善之业,和上面的三恶业同)。又有三法,所谓三恶行,为1.身的恶行,2.口的恶行,3.意的恶行(身口意之三恶业,和上二项同类)。又有三法,所谓三善行,为1.身的善行,2.口的善行,3.意的善行(身口意三种的善行,和上面之三恶业相反,为三善根)。又有三法,所谓三不善之想(想为将事物之相,浮在于心上,为起身口意之业因,所谓心性作用是),为1.欲想,2.瞋想,3.害想是。又有三法,所谓三善想,为1.无欲想,2.无瞋想,3.无害想。又有三法,所谓三不善思(思为思惟、为使心造作的作用),为1.欲思,2.恚思,3.害思。又有三法,所谓三善思,为无欲思、无患思、无害思。

又有三法,所谓三福业(三种可以导致于福报的基本行为),为1.施业(布施的福业),2.平等业(平等为慈,不分贵贱贫富,都以平等心对待,南传为戒业),3.思惟业(思惟为发智,由于定而致于智之启发,南传为修业)。又有三法,所谓三受(感受性的,也就是感觉),为1.乐受,2.苦受,3.不苦不乐受(舍受)。又有三法,所谓三爱(三种根本欲动),为1.欲爱(欲界的爱念),2.有爱(色界的爱念),3.无有爱(无色界的爱念)。又有三法,所谓三种有漏(漏为烦恼),为1.欲漏(欲界的烦恼),2.有漏(上二界的烦恼),3.无明漏(无明能令人漏落于生死,为三界的通惑)。又有三法,所谓三火(火喻烦恼),为1.欲火,2.恚火,3.愚痴之火是。又有三法,所谓三求(三种欲望希求),为1.欲求,2.有求,32.梵行之求是。又有三法,所谓三增盛(为三种至上至尊,而能左右吾人者),为1.我增盛,2.世增盛,3.法增盛是。又有三法,所谓三界(三不善界),为1.欲界, 2.恚界,3.害界是。又有三法,所谓三界(三善界),为1.出离界,2.无恚界,3.无害界是。又有三法,所谓三界(其它的三界),为1.色界,2.无色界,3.尽界(灭界)是。又有三法,所谓三聚(三学),为1.戒聚,2.定聚,3.慧聚是。又有三法,所谓三戒(三种增盛之修行),为1.增盛戒,2.增盛定,3.增盛慧是。

又有三法,所谓三三昧(三种禅定),为1.空三昧。2.无愿三昧,3.无相三昧是。又有三法,所谓三相(相为将显现在于外面的事物的相状,而想象于心之义),为1.止息相,2.精勤相,3.舍相是。又有三法,所谓三明(三种的智明,已除尽烦恼,知道三事而通达无碍之义),为1.自识宿命智明(了知自己和众生的宿命的智明),2.天眼智明(其天眼的智明,了知众生的一切,如生时死时等事),3.漏尽智明(解脱漏心,证得四谛的真理的灭尽有漏的智明)。又有三法,所谓三种变化(依于神通力,而能现奇迹),第一为神足变化(以神通力的变化去教化众生),第二为知他心随意说法(以神力而能了知众生的一切,而施教化),第三为教诫(以神力而能依众生的智愚,而依教理去教化)。又有三法,所谓三欲生本(由于三种欲,而为再生的根本),第一就是由于现欲,而欲生人天,第二就是由于化欲,而欲生于化自在天(化乐天,第五层天),第三就是由于他化欲,而欲生于他化自在天(第六层天)。又有三法,所谓三乐生(三种产生安乐的根本之三种天),第一就是众生自然的成办,而生欢乐之心,有如梵光音天之初始生时那样(初禅顶),第二为有众生。以念为乐,而自唱『善哉!』有如光音天那样(二禅顶),第三为得止息乐,有如遍净天那样(三禅顶)。

又有三种法,所谓三苦,为1.行苦(诸法迁流无常,逼恼身心之苦。通常为色界之苦),2.苦苦(苦中之苦,为欲界的种种苦),3.变易苦(变易无常,所谓坏苦,通常是指无色界之苦)。又有三法,所谓三根(知根之三种),为1.末知欲知根(未知当知根。以意、乐、喜、舍、信、勤、念、定、慧之九根为其体。其体均为胜故,得以知道其根之优胜的程度。在见道位为未知当知根),2.知根(已知根,在修道位为之已知根),3.知已根(俱知根,在无学位为俱知根。请参阅本

人译述之俱舍学一二八页的末段。)又有三法,所谓三堂(生活样式的三种住处),为1.贤圣堂,2.天堂,3.梵堂。又有三法,所谓三发(三种举发人罪之事),为1.见发,2.闻发,3.疑发。又有三法,所谓三论(议论的三种原因),为1.过去有如此之事,有如此之论,2.末来有如此之事,有如是之论,3.现在有如此之事,有如此之论。又有三法,所谓三聚(三种决定众生之类),为1.正定聚(得正定能证果之类),2.邪定聚(行恶业,会堕恶道之类),3.不定聚(尚末决定会趣向于升或堕之类)。又有三法,所谓三爱(三种忧悲)1.身忧,2.口忧,3.意忧。又有三法,所谓三长老(比丘之上尊的三类),1.年耆长老,2.法长老,3.作长老。又有三法,所谓三眼,1.肉眼(吾人所具有之眼),2.天眼(能观照显露,或不显露的物体),3.慧眼(能照一切法之眼)。诸比丘们!这就是如来所说的正法,都应共同把它撰集起来,以防诤讼,使梵行能得久立于世间,能多所饶益,能使天、人获得安隐。

诸比丘们!如来曾说四种正法,所谓口的四恶行,第一就是妄语,第二就是两舌,第三就是恶口,第四就是绮语。又有四种法,所谓口的四种善行。第一就是实语,第二就是软语,第三就是不绮语,第四就是不两舌。又有四法,所谓四不圣语:为1.不见言见(对于某事物并不看见,而说他看见),2.不闻言闻(对于某事物并不听到,而说他曾经听过),3.不觉言觉(对于真理并不觉悟,而说他已觉悟),4.不知言知(对于真理并不证知,而说他已证知。)又有四法,所谓四圣语。1.见则言见(对于某事物曾经看见,就说他已看见),2.闻则言闻(对于某事曾经听过,就说他听过),3.觉则言觉(对于真理已觉悟,就说他已觉悟),4.知则言知(对于真理已证知,就说他已证知)。又有四法,所谓四种食:1.抟食(固形的饮食物,段食),2.触食(感触喜乐之事物,以长养身者),3.念食(以思考、意志作用以资身者),4.识食(以意识而支持有情的身命)。又有四法,所谓四受(四法摄受,对于苦行与乐行,而为有苦乐之报的四种类组):1.有现行苦行,后受苦报(行错了路的苦行,只耗自己的身心,而不得乐果,只会得苦报耳),2.有现作苦行,后受乐报(现在用功苦练,后来能得乐果),3.有现作乐行,后受苦报(现世享乐,福尽气消,后世会受苦报),4.有现作乐行,后受乐报(现在世修正确而安乐之行,后世仍然会受安隐快乐的果报)。又有四法,所谓四受(四种执受取着):1.欲受(执受欲念),2.我受(执取为我),3.戒受(把受戒律),4.见受(执取己见)。又有四法,所谓四缚(四种令身心受系缚者):1.贪欲身缚(由贪欲而缚系身心),2.瞋恚身缚(被忿恨心所缚其身心),3.戒盗身缚(被戒律所恼,如戒禁取见),4.我见身缚(所谓执此为实,也就是对于教理的执着)。

又有四法,所谓四刺(四种如刺棘,也就是障碍):1.欲刺(贪欲如刺),2.恚刺(瞋恚如刺),3.见刺(邪见如刺),4.慢刺(我慢如刺)。又有四法,所谓四生(四种出生的形态,也就是出生时的形式):1.卵生(由卵而生的鸟兽动物),2.胎生(由胞胎而出生的),3.湿生(由湿气的因缘而生的微生物),4.化生(变化而生的有情)。又有四法,所谓四念处(如实而观察身内外的一切,所谓身受心法之观察):于是(这样的),1.比丘内身身观(观察内身为不清净之物),而精勤不懈的忆念不忘,以期舍弃对于世间的贪忧;对于外身身观(对于身外的色相之观察,也同样的认为是不清净),而精勤不懈,忆念不忘,以期舍弃对于世间的贪忧;对于内外身身观(对于自身和身外之物,均观察为不清净),而精勤不懈,而忆念不忘,以期舍弃对于世间的贪忧。2.受(观受是苦),3.意(观心无常),4

法(观法无我)等观察,也同样的如对于观察内身、外身、内外身那样。又有四法,所谓四意断(四正勤):于是(像这样的),比丘!1.对于末生起的恶法,要用方便而使其不生起,2.已生起的恶法,要方便而使其消灭,3.未生起的善法,应方便而使其生起,4.已生起的善法,应方便而思惟,而使其增广。

又有四法,所谓四神足(四如意足,为四种禅定)。于是,比丘!1.思惟欲定灭行(欲神足,欲于加行位起此定,依于欲之力,故定引发而起),2.精进定(勤神足,在加行位勤修此定,依勤之力,故定引发而起),3.意定(心神足,于加行位,一心专注依心之力,故定引发而起),4.思惟定,也是如是(思惟定为观神足,于加行住观察理,依观之力,故定引发而起。所谓四神足乃次于四意断,也就是四正勤所修之法。前面之四念处中,乃修实智慧,四意断,也就是四正勤中,而修正精进。精进乃智慧增多,而定力小弱,这里乃得四种之定,以摄心,则定慧均等,所愿皆得,故名如意足。又名神足)。又有四法,所谓四禅:于是(就这样的),身为比丘的,1.能除欲,除恶不善之法,有觉(寻),有观(伺),由于离而生的喜与乐(离生喜乐地),而入于初禅。2.灭除有觉(寻),有观(伺),而致于内信一心,而无觉、无观,而由于禅定而生的喜乐(定生喜乐地),入于第二禅。3.离开喜而修习舍,而进于念,而自知身乐,为诸圣所求的忆念舍之乐(离喜妙乐地),而入于第三禅。4.离开喜与乐之行,灭除先前之忧与苦,而为不苦不乐,而舍念清净(舍念清净地),而入于第四禅。又有四法,所谓四梵堂(四无量心)。第一为慈,第二为悲,第三为喜,第四为舍。又有四法,所谓四无色定(无色界之四空处天):于是(就是这样的),比丘!1.超越一切的色想,事先灭尽瞋恚之想,而不念异想,只思惟无量空处(空无边处),2.舍弃此无量空处后,而入于识处(识无边处),3.舍弃识无边处后,而入于不用处(无所有处),4.舍弃不用处(无所有处)后,而入于有想无想处(非想非非想处)。

又有四法,所谓四法足(对于衣食住药之四法能知足):1.不贪法足,2.不瞋法足,3.正念法足,4.正定法足。又有四法,所谓四贤圣族(有关于四依,也就是衣服、饮食、卧具、医药):于是,比丘!对于衣服能知足,得到好的也不喜,得到恶的也不忧,不染污,不执着,知道有所禁忌,知道出要之路,在于此法当中精勤不懈。而成办其事,至于无阀无减,同时也能教化他人成办此事,这就是第一知足,而住于贤圣族。从本以来,至于今天,未常恼乱。诸天、恶魔、梵天、沙门,婆罗门、天神,以及世间的人,都不能毁骂。有关于2.饭食,3.床卧之其(卧具),4.病瘦时的医药,对于这些生身须用之物,都是一样的知足,都和衣服之项同样。又有四法,所谓四摄法(待人接物

的基本条件):1.惠施,2.爱语,3.利人(利行),4.等利(同事)。又有四法,所谓四须陀洹支(入流,四种入圣人之流的基本要素:对于佛、法、僧、戒,而得不坏的净信):比丘!对于1.佛陀而得无坏之信念,对于2.法,对于3.僧,对于4.戒,而得无坏的净信。又有四法,所谓四受证(四种应证之法):1.见色受证(死生之事,应由眼证),2.身受灭证(八解脱,应由身证),3.念宿命证(宿住之事,应由念证),4.知漏尽证(漏尽,应由慧证)。又有四法,所谓四道(四种神通道):1.苦迟得,2.苦速得,3.乐迟得,4.乐速得。

又有四法,所谓四圣谛(四种由佛陀所知见而证悟的宇宙人生的真理):1.苦圣谛,2.苦集圣谛,3.苦灭圣谛,4.苦出要圣谛(通说的苦、集、灭、道)。又有四法,所谓四沙门果(四种阿罗汉果):1.须陀洹果(入流,初果阿罗汉),2.斯陀含果(一来,二果),3.阿那含果(不还,三果),4.阿罗汉果(无生、解脱、涅槃,为四果)。又有四法,所谓四处:1.实处,2.施处,3.智处,4.上息处。又有四法,所谓四智:1.法智(证法的真理之智),2.未知智(世俗智,世人所起之智,带有烦恼之智),3.等智(模拟之智,境智均类似于法智之智),4.知他人心智(能观察他心,知其善恶邪正。其它请参酌俱舍学三二五页)。又有四法,所谓四辩才(四无碍解、四无碍智):1.法辩,2.义辩,3.词辩(辞辩),4.应辩(乐说)。又有四法,所谓四识住处(色、受、想、行为识之安住之处):1.色识住乃以色为缘而住,与色与爱都俱为增长,2.受,3.想,4.行之于识中而住,也是如是而住(受识住乃以受为缘而住,想识住乃以想为缘而住,行识住乃以行为缘而住,都与受与爱,与想与爱,与行与爱俱为增长)。又有四法,所谓四扼(扼为轭,为牛车的颈木,喻有情与烦恼不离):1.欲扼,2.有扼,3.见扼,4.无明扼。又有四法所谓四无扼(与四扼相反):1.无欲扼,2.无有扼,3.无见扼,4.无无明扼。

又有四法,所谓四净(下列的四种清净)!1.戒净,2.心净,3.见净,4.度疑净。又有四法,所谓四知(有关于受、行、乐、舍的知识):1.可受而知受,2.可行而知行,3.可乐而知乐,4.可舍而知舍。又有四法,所谓四威仪(有关于行、住、坐、卧的知识):1.可行则知行,2.可住则知住,3.可坐则知坐,4.可卧则知卧。又有四法,所谓四思惟(有关于少、广、无量、无所有的思惟的知识):1.少思惟,2.广思惟,3.无量思惟,4.无所有思惟。又有四法,所谓四记论(四种的问答法):1.决定记论,2.分别记论,3.诘问记论,4.止住记论。又有四法,所谓佛四不护法(佛陀的身、口、意,命也清净,无须再防护):1.如来仍身行清净,并没有阙漏,可以自己防护,2.口行清净,3.意行清净,4.命行清净,也是同样的道理。这些就是如来所说的正法,大众都应当共同撰集,以防诤讼,使梵行能得久住于世间,而多所饶益,使天、人能获得安隐。

又(再者),诸比丘!如来乃说五正法,所谓五入(五入处,五种感官,以及对应的客观的事象):眼、色,耳、声,鼻、香,舌、味,身、触。又有五法,所谓五受阴(色受想行识之五种受集阴,所谓五蕴,所谓吾人的身心):色受阴、受受阴,想受阴、行受阴、识受阴。又有五法,所谓五盖(五种覆盖吾人的本性,使其不能解脱,为五障、五烦恼):1.贪欲盖,2.瞋恚盖,3.睡眠盖(惛睡盖),4.掉戏盖(掉悔盖),5.疑盖。又有五法,所谓五下结(结为系缚,为五种下界-欲界的烦恼):1.身见结,2.戒盗结(戒禁取结),3.疑结,4.贪欲结,5.瞋恚结。又有五法,所谓五上结(为五种上二界-色界、无色界的结缚):1.色爱(色贪),2.无色爱(无色贪),3.无明,4慢,5.掉。又有五法,所谓五根(根能生善法):1.信根,2.精进根,3.念根,4.定根,5.慧根。又有五法,所谓五力(五根增长,不为烦恼所坏,能治邪信、懈怠、邪念、乱想、诸惑之势力):1.信力,2.精进力,3.念力,4.定力,5.慧力。又有五法,所谓灭尽支(勤求灭苦之道,而得涅槃的要素):第一就是比丘乃信仰佛陀为如来、至真(应供)、等正觉,十号都具足(如来、应供、正徧知、明行足、善逝、世间解、无上士、调御丈夫、天人师、佛,为之世尊)。第二就是比丘乃无病,身常安隐。第三就是质直而没有谀谄。能如是的话,如来就会垂示涅槃的径路。第四就是自专其心,使其不错乱,往日所讽诵的,都能忆持不忘。第五就是善于观察法的生起消灭之事,乃以贤圣之行,而灭尽其苦本。有五法,所谓五发(五种不正确的举发他人的罪过):1.非时发,2.虚发,3.非义发,4.虚言发,5.无慈发。又有五法,所谓五善发(出自善意的对于他人的内心的激发,而举发人的犯过):1.时发(适宜于其时间而举发),2.实发(依实在而举发),3.义发(依于义而举发),4.和言发(善语而举发),5.慈心发(由于慈心而举发-检举)。又有五法,所谓五憎嫉(五种嫌恨妒忌):1.住处憎嫉(对于住处的嫌恶妒忌),2.檀越憎嫉(对于施主的嫌恶妒忌),3.利养憎嫉(对于利养的嫌恶妒忌),4.色憎嫉(对于色相的嫌恶妒忌),5.法憎嫉(对于法的嫌恶妒忌)。

又有五法,所谓五趣解脱(垂示趣向于解脱的五种道):第一就是身不净想(观察身为不净之物),第二为食不净想(观察饮食不是清净的,只会增加烦恼耳),第三为一切行无常想(诸行都是无常住,而会有变易之法),第四就是一切世间不可乐想(观察诸世间都是苦的,不可为乐之想),第五就是死想(观察众生都会死,也就是有生死轮回)。又有五法,所谓五出要界(导引出离苦乐之要道的五种

要素):第一就是一位比丘,对于欲,乃不为之喜乐,不为之而动念,也不去亲近,但念于出要(超出欲贪的要道),喜乐于出离,亲近于出离之法而不怠,其心调柔,出要而离欲,他所因之欲而起的诸漏诸缠,也都尽于舍灭而得解脱,这就是欲之出要。2.瞋恚出要,3.嫉妒出要,4.色出要,5.身见出要,也都如是这般。又有五法,所谓五喜解脱入(五解脱处,谓修行佛道,而心起欢喜,而得解脱的五处):如比丘精勤不懈。乐于闲静之处,在那里专念一心,至于未解而得解,末尽而得尽,未安而得安。那五种呢?于是,比丘!1.听闻如来的说法,或者听闻梵行者所说,或者恭闻师长的说法,而对其法思惟观察,分别其法之义,而心得欢喜。心得欢喜后,而得法爱,得法爱后,身心会安隐,身心安隐后,就会得禅定。得禅定后,就会得实知见,这就是最初(第一)的解脱入。于是,比丘听法而欢喜后,就是2.受持讽诵,也同样的会欢喜,而会3.为他人说,也同样的会欢喜,而会4.思惟分别,也同样的会欢喜,而会5.于法得定,也是同样的道理(1.闻法,2.受持讽诵,3.为他人说,4.思惟分别,5.于法得定)。又有五法,所读五人(得不还果,也就是三果阿罗汉的五类圣者):1.中般涅槃(在欲界与色界之二界的中间入涅槃。不还果的圣者死后,在色界的『中有身』而起圣道,而断余惑而入涅槃-得四果阿罗汉。在欲界虽起优胜的加行,但中途违缘,未断余惑,而在其处死亡,其次受色界的『中有身』,乃乘前的加行而断余惑之义)。2.生般涅槃(生色界后不久,能起圣道,而断余惑而入涅槃)。3.无行般涅槃(生于色界后,长久懈于加行,不多积功行,这样的经久后而断余惑,而入涅槃。)4.有行般涅槃(生于色界后,长时修加行,依于多功用,而断余惑,而入涅槃。)5.上流阿迦尼咤(流为行,生于色界后,初依初静虑,渐次向上地去转生,终于入涅槃。阿迦尼咤为色究竟天,为色界的顶天)。诸位比丘!这就是如来所说的正法,应当要共同撰集,以防诤讼,使梵行能够得以久立,而能多所饶益,天、人都能获得安隐。

又(其次),诸比丘!如来曾说六正法,所谓内六入:1.眼入,2.耳入,3.鼻入,4.舌入,5.身入,6.意入是。又有六法,所谓外六入:1.色入,2.声入,3香入,4.味入。5.触入,6.法入是。又有六法,所谓六识身:1.眼识身,2.耳识身,3.鼻识身,4.舌识身,5.身识身,6.意识身(为依存于眼耳鼻舌耳意之识)。又有六法,所谓六触身:1.眼触身,2.耳触身,3.鼻触身,4.舌触身,5.身触身,6.意触身(依于眼耳鼻舌身意之感触)。又有六法,所谓六受身(由于眼耳鼻舌身意而来的苦、乐、不苦不乐之感受性):1.眼受身,2.耳受身,3.鼻受身,4.舌受身,5.身受身,6.意受身。又有六法,所谓六想身(依从色声香味触法等六境所引起之想-知觉):1.色想,2.声想,3.香想,4.味想,5.触想,6.法想。又有六法,所谓六思身(依于色声香味触法等六境所引起的思考):1.色思,2.声思,3.香思,4.味思,5.触思,6.法思。又有六法,所谓六爱身(从色声香味触法之六境所生起之六爱-本能):1.色爱身,2.声爱身,3.香爱身,4.味爱身,5.触爱身,6.法爱身。又有六法,所谓六诤本(六种诤讼之本):1.如比丘爱好瞋恚而不舍弃,而不敬如来,也不敬法,也不敬众(僧),对于戒律有穿漏(漏洞),染污而不清净,爱好在于大众当中多生诤讼,为人所憎恶,而娆乱净众,使天、人都不安隐。诸位比丘!你们应当要向于自己的内身、去观察,假若发现有瞋恨,而如彼之娆乱的话,就应该聚集和合的大众,而广设方便,拔除其诤讼之本。你们又应该专念而自己观察,如果结恨已消灭的话,就应当更加方便,遮止其心,不可使其再起。诸比丘们!那些2.佷戾不谛,3.悭悋嫉妒,4.巧伪虚妄,5.自固己见,谬受不舍,6.迷于邪见,与边见俱,都和这道理一样。又有六法,所谓六界(六种局界,也就是其要素):1.地界,2.火界,3.水界,4.风界,5.空界,6.识界。又有六法,所谓六察行(六根对于六境之关系的察觉的所行):1.眼察色,2.耳察声,3.鼻察香,4.舌察味,5.身察触,6.意察法。

又有六法,所谓六出要界(导致于解脱苦恼之法有六种如下),或者有比丘曾作如是之言而说:『我修学慈心,而更生瞋恚之心』。其余的比丘(有一位比丘)对他说:『你不可以作如是之语,不可以诽谤如来,如来并不作如是之说。如来不会说:欲修习慈解脱,而更生瞋恚之想。这是无有是处(不会有的事)。佛陀乃说:灭除瞋恚已,然后得慈』的(将瞋恚心灭除之后,然后才能得证慈解脱)。如果有一位比丘说:『我修行悲解脱,而生憎嫉心;行持喜解脱,而生忧恼心:行舍解脱,而生憎爱心;行无我行,而生狐疑心;行无想行,而生众乱想』等,也是同样的道理,是不会有的事(佛陀曾经说过的乃为:2.灭除憎嫉心,而得悲解脱;3.灭除痴恼心,而得喜解脱;4.灭除憎爱心,而得舍解脱;5.灭除狐疑心,而得无我行;6.灭除众乱想,而得无想行,也就是无相心解脱)。又有六法,所谓六种无上:1.见无上,2.闻无上,3.利养无上,4.戒无上,5.恭敬无上,6.忆念无上。又有六法,所谓六思念:1.佛念(思念佛,以下同),2.法念,3.僧念,4.戒念,5.施念,6.天念。这就是如来所说的正法,应当要共同撰集,以防诤讼,使梵行能够久立于世间,能够多所饶益,而那些天、人都能获得安隐。

诸比丘们!如来曾说七种正确的法,所谓七种非法:1.无信,2.无惭,3.无愧,4.少闻,5.懈怠,6.多忘,7.无智。又有七法,所谓七种正法:1.有信,2.有惭,3.有愧,4.多闻,5.精进,6.总持,7.多智。又有七法,所谓七识住(在于三界五趣当中,长养其识心,而其识心乃自乐于所住之处,所谓七种识之爱着安住之处):或者有众生,为若干种之身,若干种之想的。就是所谓天,以及人是,这就是初识住(天、人)。或者有众生,为若干种之身,而为一想的话,就是梵光音天(梵众天)的最初化生之时是,这就是第二识住(梵光音天的最初生)。或者有众生,为一身,而为若干种想,就是光音天是,这就是第三识住(光音天)。或者有众生,为一身,而为一想,就是遍净天是,这就是第四识住(遍净天)。或者有众生,5.空处住(住在于空处),6.识处住(住在于识处),7.不用处住(住在于不用处)。又有七法,所谓七勤之法:第一就是比丘之勤于戒行,第二就是勤于灭除贪欲,第三就是勤于破除邪见,第四就是勤于多闻,第五就是勤于精进,第六就是勤于正念,第七就是勤于禅定。又有七法,所谓七想:1.不净想,2.食不净想,3.一切世间不可乐想,4.死想,5.无常想,6.无常苦想,7.苦无我想。又有七法,所谓七三昧具(可以成就禅定的七种具件):1.正见,2.正思,3.正语,4.正业,5.正命,6.正方便,7.正念。又有七法,所谓七觉意(七菩提分):1.念觉意,2.择法觉意,3.精进觉意,4.喜觉意,5.猗觉意,6.定觉意,7.护觉意(舍觉分)。这就是如来所说的正法,应当要同共把它撰集起来,以防诤讼,使梵行能够久立于世间,而多所饶益,而使天、人都能获安。

诸比丘们!如来曾说八正法,所谓世间八法:1.利,2.衰,3.毁,4.誉,5.称,6.讥,7.苦,8.乐。又有八法,所谓八解脱(旧译为背舍,是远离三界的贪爱的出世间定):色观色就是第一之解脱(内有色想,观外色解脱。于内身有色想之贪,为除此贪,而观外之不净之青瘀等之色,使贪不起)。内无色想观外色,为第二解脱(于内身无色想之贪,虽已除了,而想使其更坚牢,而观外之不净之青瘀等之色,而使不起贪)。净解脱就是第三解脱(色解脱身作证具足住。观净色,使贪不起,名为净解脱,将此净解脱于身口证得,具足圆满,而住于定,就是身作证具足住,也就是净解脱)。度色想,而灭瞋患之想,而住于空处解脱,就是第四解脱(空无边处解脱):度空处,而住于识处,为之第五解脱(识无边处解脱)。度识处而住于不用处,为之第六解脱(无所有处解脱)。度不用处,而住于有想无想处,就是第七解脱(非想非非想处解脱)。以上由第四至于第七之四解脱,都由于各各能弃舍下地之贪,故名解脱)。度有想无想处,而住于想知灭,为之第八解脱(灭受想定解脱身作证具足住。此为灭尽定,是厌受想等之心,而永住于无心,故名解脱)。又有八法,所谓八正道(四谛中之道谛):1.正见,2.正志(正思惟),3.正语,4.正业,5.正命,6.正方便,7.正念,8.正定。又有八法,所谓八人(八种贤圣人,所谓四双八辈):1

须陀洹向(入流向),2.须陀洹(入流,初果),3.斯陀含向(一来向),4.斯陀含(一来,二果),5.阿那含向(不还向),6.阿那含(不还,三果),7.阿罗汉向(无生向),8.阿罗汉(无生,应供,四果)。这就是如来所说的正法,应当要共同把它撰集起来,以防诤讼,使梵行能久立于世间,能多所饶益,使天、人都能获得安隐。

诸比丘们!如来曾说九种正法,所谓九众生居(前述之七识住,加无想天,以及有想无想住):或者有众生,为若干种之身,为若干种之想,就是天,以及人是,这就是初(第一种)众生之居。又有众生,为若干种身,而为一想的,就是梵光音天之最初生之时是,这就是第二众生之居。又有众生,为一身而具有若干种之想,为光音天是,这就是第三众生居。又有众生,一身而一想,为遍净天是,这就是第四之众生居。又有众生,为无想无所觉知,为无想天是,这就是第五众生居。

又有众生,为空处住,就是第六众生居。又有众生,为识处住,就是第七众生居。又有众生,为不用处住,就是第八众生居。又有众生,为住于有想无想处,就是第九众生居。这就是如来所说的正法,应当共同把它撰集,以防诤讼,使梵行能久立于世间,能多所饶益,使天、人都能获得安隐。

诸位比丘们!如来曾说十正法。所谓十无学法(十种无学之道。自初果至于三果,均为佛法修行的过程当中,还有学可学,故为有学,第四果之阿罗汉果为无学,为学道圆满,更没有甚么可修学之故,故十种无学法就是阿罗汉道):1.无学的正见,2.无学的正思,3.无学的正语,4.无学的正业,5.无学的正命,6.无学的正念,7.无学的正方便,8.无学的正定,9.无学的正智,10.无学的正解脱。这就是如来所说的正法,应当共同把它撰集起来,以防诤讼,使梵行能够久立于世间,能够多所饶益,使天、人能够获得安隐。」

那时,世尊曾经印可舍利弗所说的。这时,诸比丘们听舍利弗所说,都欢喜奉行!

佛说长阿含经卷第八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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