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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品第七 齐首论
一 一○1切法之正断、灭、不近住性之慧是齐首义之智。
一切法者,是五蕴、十二处、十八界、善法、不善法、无记法、欲尘法、色尘
法、无色尘法、非所摄法。
正断者,依出离以正断欲欲,依无瞋以正断瞋,依明想以正断惛眠,依无散乱
以正断掉举,依法决定以正断疑,依智以正断无明,依胜喜以正断不欣喜,依初静
虑以正断〔五〕盖……乃至……依阿罗汉道以正断一切烦恼。
二 灭者,依出离以灭欲欲,依无瞋以灭瞋,依光明想以灭惛眠,依无散乱以灭掉
举,依法决定以灭疑,依智以灭无明,依胜喜以灭不欣喜,依初静虑以灭〔五〕盖
……乃至……依阿罗汉道以灭一切烦恼。
不近住者,获得出离者欲欲不近住,获得无瞋者瞋不近住,获得光明想者惛眠
不近住,获得无散乱者掉举不近住,获得法决定者疑不近住,获得智者无明不近住,
获得胜喜者不欣喜不近住,获得初静虑者〔五〕盖不近住……乃至……获得阿罗汉
231 道者一切烦恼不近住。
三 三摩者,欲欲已断故出离是三摩,瞋已断故无瞋是三摩,惛眠已断故光明想是
三摩,掉举已断故无散乱是三摩,疑已断故法决定是三摩,无明已断故智是三摩,
不欣喜已断故胜喜是三摩,五盖已断故初静虑是三摩……乃至……一切烦恼已断故
阿罗汉道是三摩。
首者,是十三首,障碍之首是渴爱,系续之首是慢,妄取之首是〔邪〕见,散
乱之首是掉举,烦恼之首是无明,胜解之首是信,精勤之首是精进,近住之首是念,
无散乱之首是定,见之首是慧,流转之首是命根,行境之首是解脱,诸行之首是灭。
注1 本论与大品第一、智论第二十七章之文(参阅汉译南传藏四三、智论第二十七章─一六九
页)几乎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