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集 第二品
三八1 (二、二、一)
我闻应供已说,世尊说此:「诸比丘!如来、应供、正自觉者多修行二寻思,为
安稳寻思与孤独寻思。诸比丘!如来无害之欣喜且无害之悦乐,诸比丘!如来多修
行此无害之欣喜与无害悦乐处之寻思:『我依此威仪,对任何有情与非情,无有害
事。』诸比丘!如来有孤独之欣喜与孤独之悦乐。诸比丘!如来多修行此孤独之欣
32 喜与孤独悦乐处之寻思:『舍离不善者。』是故诸比丘亦应住于无害之欣喜与无害
之悦乐。诸比丘!汝等之中住于无害之欣喜与无害之悦乐,则将多修行寻思:『我
等依此之威仪,对任何有情非情,无有害事。』诸比丘!应住于孤独之欣喜与孤独
之悦乐。诸比丘!汝等之中住于孤独之欣喜与孤独之悦乐者则将多修行寻思:『我
等舍离所有不善,所有未舍离者。』 世尊说此义,此处如是说:
「耐无可耐如来佛 修行彼之二寻思
一思安稳二孤独 消暗大仙行彼岸
得利得力无有漏 竭尽渴爱解脱者
33 惟牟尼得最后身 断慢老达彼岸者
立于山颠之岩者 下见每人于四方
彼之每有一切眼 贤者登上法之殿
彼无忧者沉于忧 下见生者恼人人」
我闻世尊说此义。
三九2 (二、二、二)
我闻应供已说,世尊说此:「诸比丘!如来、应供、正自觉者有二种之说法差别。
何之为二?言:『见恶知恶』,此为第一之说法;言:『由见恶知恶而嫌厌、离、解
脱』,此为第二之说法。」世尊说此义,此处如是说:
「愍诸众生如来佛 见差别教说二法
34 见恶能知故离心 是为苦之将有终」
我闻世尊说此义。
四○ 3 (二、二、三)
我闻应供已说,世尊说此:「诸比丘!无明为到达不善法之先驱,于后有无惭与
无愧。然则,诸比丘!明是到达善法之先驱,于后有惭愧。」世尊说此义,此处如是
说:
「此世彼世诸恶趣 无明为根望欲累
无惭不敬有恶欲 由彼生恶堕地狱
是故离贪欲无明 生明比丘断恶趣」
35 我闻世尊说此义。
第一诵品
四一4 (二、二、四)
我闻应供已说,世尊说此:「诸比丘!甚不足者,乃圣慧不足之众生,彼等于现
法住于苦,有患、有恼、有焦虑,身坏死后,恶趣当可期待。诸比丘!其非不足者
非圣慧不足之众生,彼等于现法住于乐,无患、无恼、无焦虑,身坏死后,善趣当
可期待。」世尊说此义,此处如是说:
「以慧不足执名色 见世同天思为真
良慧洞察世未来 生存之亡为正知
36 有思念者自觉者 羡有慧者最后身」
我闻世尊说此义。
四二5 (二、二、五)
我闻应供已说,世尊说此:「诸比丘!此等二种白法为护世间。何之为二?为惭
及愧。诸比丘!若此等二种白法不护世间,在此世母或叔母或外叔母或阿阇梨之妻
或师之妻,将无被识〔差别〕,恰如山羊、羊、雄鸡、野猪、犬、豺,世间将陷于混
乱。是故,诸比丘!此等二种之白法护世间,故有母或叔母或外叔母或阿阇梨之妻
或师之妻被识〔别〕。」世尊说此义,此处如是说:
「若人常知惭与愧 白法为根免生死
37 若人常近惭与愧 增长梵行尽后有」
我闻世尊说此义。
四三6 (二、二、六)
我闻应供已说,世尊说此:「7诸比丘!有无生、无有、无作、无为。诸比丘!
若无无生、无有、无作、无为,于此处应不能知生、有、作、为之出离。是故,诸
比丘!有无生、无有、无作、无为,故应能知生、有、作、为之出离。」世尊说此义,
此处如是说:
「生有起作为不定 老死所袭病巢脆8
渴爱导因不得悦 安越静疑出离彼
38 无生无起无忧染 诸行静安苦法无」
我闻世尊说此义。
四四9(二、二、七)
我闻应供已说,世尊说此:「诸比丘!此等有二涅槃。何之为二?为有余依涅槃
界及无余依涅槃界。诸比丘!有余依涅槃界为何?诸比丘!于此应供之比丘已尽
漏,住于〔梵行〕,办应作之事,舍负重担10,证得自义11,以尽有结,依正智而解
脱12。彼五根安立,无伤彼事,故经验喜与不喜,能感乐与苦。彼为灭贪、灭瞋、
灭痴者,诸比丘!说彼为有余依涅槃界。然,诸比丘!无余依涅槃界为何?诸比丘!
于此应供之比丘已尽漏,住于〔梵行〕,应作已办,舍负重担,证得自义,以尽有结,
依正智而解脱。诸比丘!然于此生所觉知者已为无喜悦而清凉,诸比丘!说彼为无
余依涅槃。诸比丘!此为二涅槃界。」世尊说此义,此处如是说:
「此等二种涅槃界 具眼者12依无依明14
初界导者现法有 灭尽〔爱等〕有余依
39 他灭未来一切有 成为临终无余依
知此无为之道者 尽导有者心解脱
逮达法味悦灭者 彼已舍此一切见15」
我闻世尊说此义。
四五16 (二、二、八)
我闻应供已说,世尊说此:「诸比丘!心喜独居,悦乐独居,内住于心寂静与随
顺,不离静虑,成就胜观,增长空处。诸比丘!心喜独居,悦乐独居,内心寂静与
随顺,不离静虑,成就胜观,增长空处而住者,可期待二果中之一果,于现法智〔阿
罗汉果〕或有烦恼之余依成不还果。」世尊说此义,此处如是说:
40 「心静慎思专念者 胜观正法离诸欲
悦不放逸安稳者 因得减损近涅槃17」
我闻世尊说此义。
四六 (二、二、九)
我闻应供已说,世尊说此:「诸比丘!有应学18 者之胜利,有最上之慧,有解脱
味,应住于四念处观19。诸比丘!有应学者之胜利,有最上之慧,有解脱味,住于
至上四念处观者,可期待二果中之一果,于现法智〔阿罗汉果〕或如有〔烦恼之〕
余依成不还果。」世尊说此义,此处如是说:
「圆满有学不断法 生之灭尽最上慧
彼牟尼持最后身 舍慢老之达彼岸
41 是故静虑悦等持 热心者见生灭尽
拥兵制魔比丘众 超越为逾生死者」
我闻世尊说此义。
四七20 (二、二、一○ )
我闻应供已说,世尊说此:「诸比丘!应住于觉悟、正念、正知、等持、悦豫、
胜观此等,于诸善法胜观时宜而住。诸比丘!觉悟、正念、正知、等持、悦豫、胜
观此等,于诸善法胜观时宜之比丘,二果中被可期待一果,于现法智〔阿罗汉果〕
或有烦恼之余依成不还果。」世尊说此义,此处如是说:
「醒者闻此眠者觉 醒而胜寝醒无畏
42 醒为正念为正知 使胜观者悦等持
彼于时宜修正法 集中于心可消暗
是故实而得觉醒 热心成为有静虑
生死断绊贤比丘 无上菩提此将证」
我闻世尊说此义。
四八21(二、二、一一)
我闻应供已说,世尊说此:「诸比丘!彼等二人以不舍彼,为堕无幸处奈落者。
二人者谁?22 凡非梵行者称为梵行者,又凡以无根23 非梵行诽谤修圆满清净之梵行
者。诸比丘!此等二人以不断彼,为堕无幸处奈落者。」世尊说此义,此处如是说:
「将言为而不为人 伪言堕落奈落人24
43 此之二人身逝后 他世等为恶业者
颈披袈裟守恶法 恶人恶业生奈落
破戒无惭食团饭 如火灼热之铁丸」
我闻世尊说此义。
四九(二、二、一二)
我闻应供已说,世尊说此:「诸比丘!依二见所障碍之人与天或执着,或超越,
而具眼者得见。然则,诸比丘!执著者为何?诸比丘!喜有,受天与人〔之身〕,享
乐有,说彼灭有法时,心不踊跃,不晃耀,不成安稳,不成爱着,如是,诸比丘!
或为执著者。然则,诸比丘!超越者为何?为有所恼,惭耻于〔有〕,续为嫌厌,欢
44 喜有灭。此见真实,身坏死后,被切断而失,无再度死事,可谓安稳;此最胜,此
为真实。诸比丘!如是或者成为超越。诸比丘!具眼者见为何?诸比丘!于此,见
存在者为存在,见使存在者为使存在,成为入于存在之嫌恶、离贪、灭尽。诸比丘!
具眼者如是见。」世尊说此义,此处如是说:
「若见存在超存在 如实解脱尽有爱
知离有非有之爱 比丘灭于无后有」
我闻世尊说此义。
二集终了
摄颂曰:
二根(二八、二九)二焦恼(三○、三一),依戒他世二(三二、三三),无愧
(三四)二诡诈(三五、三六),可忧此等十(三七)。
45 寻思(三八)教说(三九)明(四○),慧(四一)依法(四二)第五。无生(四
三)界(四四)独居(四五),学(四六)及依觉悟(四七),无幸处(四八)
及见(四九),被明共十二。
注 1 本事经八六(大正藏、一七卷六八○页)参照。
2 本事经七六(同六七六页)参照。
3 本事经九○(同六八一页)参照。
4 无汉译相当经。
5 本事经八五(同六八○页)A.N,vol.I.P51(汉译南传藏,一九卷六八页),杂阿含卷第四
七(大正藏、二卷三四○~一页),增一阿含卷第九惭愧品(同五八七页)参照。
6 汉译无相当经。
7 在 Udana,VIII,3(P.80-81)有同文(本卷一三六页)。
8 在底本虽有 jaramaranasanrkhatam 依暹罗本之注改为 Sanghatam。
9 本事经七八(同六七八页)参照。
10 「重担」指蕴、烦恼、现行(现前之诸行)。
11 「自义」意味阿罗汉果。
12 「阿罗汉」依诸行无常与如实智为知见,成为有断尽一切烦恼心解脱及涅槃解脱(注释二一
七页)。
13 有佛、法、天、慧、一切眼之五眼者。
14 不依忧与见者或不依贪结等者。
15 原文虽有 pahamsu(已打)在注释「已打为已舍」(pajahamsu)(注释二一九页)。
16 本事经八一 (同六七八页)参照。
17 「减损不可得」,为寂静(止)与胜观(观),或依道与果故不能退步事,未达者之进而成
满事(注释二二三页)。
18 指增上戒学、增上心学、增上慧学。
19 在底本虽只有「念」,依注已补。
20 本事经八○(同六七八页)参照。
21 本事经九三(同六八二页)参照。
22 A.N,vol.I.P.266 参照。(汉译南传藏、一九卷三八○页)。
23 「无根」以无见等之根已疑见、闻所谓依其等应非难根以为遮(注释二三○页)。
24 Dhammapada VV.306-308 参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