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1 壹、练习内观必须了知的法
1. 「诸比丘,于一切不知解、不晓了 、不离欲、不舍弃者,则不得尽苦。…诸比丘,于此一切知解、晓了、离欲、舍弃者,则善能尽苦。 」(《相应部.晓了经》)。
2. 本经的注释更进一步地解释其内容是指「三遍知」,它说:
「知解是指知遍知,晓了是指审察遍知,而最后的离欲与舍弃二者是指断遍知。」
3. 因此,只有以这三遍知完全了解五取蕴的一切名法与色法,才能够灭除对名法与色法的贪着而灭苦。《清净道论疏钞》中更说到,要先完全而毫无遗漏地辨识这作为内观对象的五取蕴。因此,为了断除对这些名色法的贪着,疏钞说,要了知作为内观对象的一切名法与色法的三相(无常、苦、无我)。
4. 根据这些经典:
(1)一位禅修者必须先有能力各别地辨识组成五取蕴的一切名法与色法。也就是,各别地辨识一切色法的智慧称作「色分别智」。各别地辨识一切名法的智慧称作「名分别智」。辨识名法与色法为二种各别组合的智慧称作「名色分别智」。
这三智又分别是「色摄受智」、「非色摄受智」和「名色摄受智」。再者,在此阶段清楚看到「无人、无有情及无灵魂,只有色法与名法存在而已。」的智慧,称作为「名色差别智」。
在辨识一切名法与色法时,若禅修者还未证得禅那,可省略与禅那有关的名色法。然而,如果他能够证得禅那,他应辨识并以内观智慧禅修于他所证得的禅那名色法。
(2)要正确地如实知道这些名法与色法的因,这是「缘摄受智」。
因为「名色分别智」与「缘摄受智」,能够清晰、明显及适当地知道作为观智对象的诸法,此二者也称作「知遍知」。
(3)要看清一切色法、名法及其因的无常、苦与无我。在内观的阶段,即从构成内观的「思惟智」开始,经由看清每一色法、名法及其因的三相而了知。
在这些观智(内观智慧)当中,「思惟智」和「生灭随观智」二者的作用是审察与辨识一切名法、色法及其因的无常、苦与无我。此二智被称作「审察遍知」。
从「坏灭随观智」起剩下的观智,只看到一切名法、色法及其因的坏灭,以及觉察为无常、苦与无我。由于应断的烦恼于此时暂时不出现,所以这些观智被称作「断遍知」。
5. 以四种道智完全灭除使心不能知道四圣谛的无明或痴。知道了一切名法与色法是苦谛、名法与色法的因是集谛、以及苦谛与集谛的无常、苦与无我。由于四种道智之作用力能使知道诸法、审察诸法为无常、苦、无我的功用圆满,所以它们被称为「知遍知」和「审察遍知」。因为能根除烦恼而无余,它们也被称为「断遍知」。
6. 一位禅修者必须培养这三遍知,尽力获得这构成五取蕴的一切名法与色法的完满智慧。为了这理由,禅修者应先知道、学习并记住一切色法与名法。以下是色法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