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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唯识论疏翼 第一冊 卷一 十七、别破小乘──所执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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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
 
一‧三一○ 表、无表色,岂非实有?
 
 
 
【疏翼】
 
  第二别牒破色中,第三双破有对无对。
 
 
 
【述记‧卷八】
 
  自下第三、双破有对及无对也。于中有二︰初、问,次、破。此即初也。
 
  此外人[1]闻。有对、无对,既说为无,表、无表色岂非实有?世尊说有业及戒故。
 
  下初总非[2]。
 
 
 
【疏翼】
 
  即破外计中初也。
 
 
 
【论文】
 
一‧三一一 此非实有。
 
 
 
【疏翼】
 
  第二、别破。
 
 
 
 
 
【述记‧卷八】
 
  下、别破也。于中有二︰初、破外计,后、外人引经为难。初中有三︰一、总非,二、却诘,三、别破。此即初也。
 
 
 
【论文】
 
一‧三一二 所以者何?
 
 
 
【疏翼】
 
  初破外计中,第二却诘。
 
 
 
【述记‧卷八】
 
  次、却诘也。
 
 
 
【论文】
 
一‧三一三 且身表色若是实有,以何为性?
 
 
 
【疏翼】
 
  第一破外计中,第三别破诸部。
 
 
 
【述记‧卷八】
 
  此下第三、别破诸部。于中有二︰一、破表,二、例破无表。初中有二︰先、破身,后、破语。先中复二︰初、破外计,次、申正义。破外计中有三︰第一、总问诸部[3]。
 
  言「身」者,积聚义。谓[4]诸根、大造色,和合差别为体,积聚多色以成身故。或依止义,为众多[5]所依止故。此义虽通,然唯身根别得总名。
 
  「表」,谓表示。色处「表色」,以表依身,故名「身表」。依身之表,依士释也。此唯假业。若思,实身业。动身之业,能动身故。《成业论》中广释诸部业体[6],不能烦引。
 
 
 
【论文】
 
一‧三一四 若言是形,便非实有。可分析故,长等极微不可得故。
 
 
 
【疏翼】
 
  初破外计身业中,第二别破诸部。文分为三︰一、破萨婆多部,即亦破新萨婆多﹝见《顺正理论》卷三十三、三十四﹞,二、破正量部,三、破日出论者。此即初文。
 
 
 
【述记‧卷八】
 
  下第二[7]、别破诸部。
 
  于中有三[8]:初、破萨婆多,实有形故[9]。言非实有。可分析故。如瓶等物。前已破表,色处无故。今更破无表,故非实有。以彼长等,以相形故,成于形色,岂长等是实?相待之时,便失相故。
 
  外人救曰︰此实有性。有别长等极微性故。积集长性微,即成长等[10]。短等亦尔,故非表[11]是假。
 
  若尔,应失微本圆相。或应极微有别长形者,微本圆相,性虽是长,而微不长。后此便为其长等。岂非舍本微圆之相而成长等?若谓不然,应量破云︰汝长极微,应无圆相。说是长故。如粗长等色,或积长等,极[12]微应[13]不成长等。微圆相[14]故,如显色微,长等极微不可得故。故表是假,宁为实有[15]?
 
【论文】
 
一‧三一五 若言是动,亦非实有,才生即灭,无动义故。
 
 
 
【疏翼】
 
  第二别破诸计身业中,第二破正量部。破动所由文分为四︰一、才生即灭,二、灭不待因,三、待因非灭,四、述正义。此即初文。
 
 
 
【述记‧卷八】
 
  次、破正量部。
 
  彼计身业以动为体。如《成业论》、《俱舍》十三。别有一物,色等动时能动,名身业[16]。
 
  今言亦非实有。才生即灭,无动义故。非谓才生即灭,证非实法。心、心所法,亦实有故。
 
  彼言︰动者,是长时灭法。如有人行,从初发至住,一期之间有此动故。初行名生,中间名住,乃至终尽位时名灭[17]。
 
  今言︰生已即灭,无有动义。非生即灭,谓证[18]一切假。应云︰汝动生已,应灭。有生法故。如心、心所。依论量云︰诸法无实动义。才生即灭故。如心、心所。彼心、心所剎那即灭,然无动义[19]。
 
【论文】
 
一‧三一六 有为法灭,不待因故。
 
 
 
【疏翼】
 
  第二破正量部身业为行动中,第二灭不待因。
 
 
 
【述记‧卷八】
 
  彼若救言:谁言生已即灭?
 
  若如即灭,可无动义。然此因有随一不成,今为成此即灭因故。量云︰此动应生已即灭。因云灭不待因故。如心、心所。故知生已,即灭。或云︰动应剎那灭。有为法故。如铃声等。彼说铃声等,是念念灭法故,虽彼自宗色等是有为,非念念灭,非极成故,无不定过[20]。
 
【述记‧卷八】
 
  彼复救言︰如萨婆多法灭待灭相,不待外缘;我部色等灭待外缘及内相因;故不可以不待因为证。有随一故。
 
  今复成之:汝灭应不待因。许是灭故。如无为灭。但总言灭,不须分别体之与相。若体、若相,皆不应待。此中总破相及非相故,有法之中须言「有为」。不然,即有少分相符极成之失。
 
 
 
【论文】
 
一‧三一七 灭若待因,应非灭故。
 
 
 
【疏翼】
 
  第二破正量部身业为行动中,第三待因非灭。
 
 
 
【述记‧卷八】
 
  汝所执待因之灭,应非是灭。以待因故。如生位等。生违于灭,灭待因而方灭;灭违于生,生[21]应无因而自生。返覆成之:生违于灭,生待因而方生;灭违于生,不待因而自灭。
 
  此破正量。以彼部计展转为救,故论连环展转破之。不尔,从下向上,成立亦得。先成灭不待因;既成已,成有为法剎那灭;既成已,成无动。
 
  〈菩萨地〉中四十六云︰灭若有因,应更生故[22],此如生难。谓灭应更生,以待因故,如生。彼住等虽待因,然非是灭,又不极成,故非同喻,无不定失。
 
 
 
【疏翼】
 
  以上破正量部身业为行动讫。
 
 
 
【论文】
 
一‧三一八 若言有色,非显、非形,心所引生,能动手等,名身表业。
 
 
 
【疏翼】
 
  第二别破诸计身业中,第三破日出论者。文分为五︰一、叙计,二、非动,三、风界无表,四、触无善恶,五、非显香味,结非实有。此即初文。
 
 
 
【述记‧卷八】
 
  别有一物,不是动等,心所引生,能动手等,说名身业。心等引生,简唇口等,非心引故。
 
  此破日出论者,即经部本师。
 
  佛去世后一百年中,北天竺怛叉[23]翅罗国[24],有鸠摩逻多[25],此言「童首」[26],造九百论。时五天竺有五大论师,喻如日出,明导世间名「日出者」。以似于日,亦名譬喻师,或为此师造《喻鬘论》集诸奇事,名譬喻师[27]。经部之种族,经部以此所说为宗,当时未有经部。经部四百年中,方出世故,如《成业论》。彼云:有色,非显、非形,心所引生,能动手等,是身业性,然不是动[28]。
 
  「理亦不然」,总叙计非。
 
 
 
【论文】
 
一‧三一九 此若是动义,如前破。
 
 
 
【疏翼】
  第三破日出论者中,第二非动。
 
 
 
【述记‧卷八】
 
  此、非彼计。
 
  今设征[29]云「能动手等」,体应是动,同正量义,已如前破。
 
 
 
【论文】
 
一‧三二○ 若是动因,应即风界,风无表示,不应名表。
 
 
 
 
 
【疏翼】
 
  第三破日出论者中,第三风界无表。
 
 
 
【述记‧卷八】
 
  若非是动,是动因者,即应是风大,风大能动故。
 
  量云︰汝身界应即风界。许体是色能动因[30]故。如风大等。设许是风,不应名表,无表示故,如水、火等[31]。
 
 
 
【论文】
一‧三二一 又,触不应通善恶性。
 
 
 
【疏翼】
  第三破日出论者中,第四触无善恶。
 
 
 
【述记‧卷八】
 
  汝执此风设许有表,即通善恶,触法不应通善恶故。风非表业,触处摄故。如水、火等。
 
  若无此物,手等不能动。外草木等,无此动因,云何能动?风定非此,非善恶故,如水等。若许风有善恶者,不然,触入摄故[32],如水等。
 
 
 
 
 
【论文】
 
一‧三二二 非显、香、味类触应知,故身表业,定非实有。
 
 
 
【疏翼】
 
  第三破日出论者中,第五非显香味,结非实有。
 
 
 
【述记‧卷八】
 
 汝此表色亦非是显,及与香、味。无表示故。如触应知[33]。
 
  复有香积世界之香,虽有表示,即非此土[34],亦非彼许。此以音声为佛事故,然彼不许香是表故。
 
  第二解云︰又彼非表。但闻香时而自悟道,岂是由香表有善恶?此如见佛显色,即念佛等。触物知善恶,岂以显等为表也? 
 
  第三[35]结云︰故身表业,定非实有。
 
  然今后解虽违下[36]论破名等文[37],设为此解,答外无爽。
 
【疏翼】
 
  以上初破身表中,第一破外计讫。
 
 
 
【论文】
 
一‧三二三 然心为因,令识所变,手等色相,生灭相续,转趣余方,似有动作,表示心故,假名身表。
 
 
 
【疏翼】
 
  初破身表中,第二申正义。
 
 
 
【述记‧卷八】
 
  外人问曰︰何名身表?
 
  此、述正义。
 
  大乘五尘,皆无记性。然余处言色、声二处善恶者,一为随顺小乘等说[38],二为表示内心等说;实非善恶。由加行心为等起因,显随心之善恶。简余香等、扶根诸[39]尘故[40]。令内念念识之所变生灭之身,往趣余处,表示心故,假名善恶,说为身业。
 
  言「识所变」者,简萨婆多等[41]。「生灭相续」,简正量部等。「似有动作」,简譬喻师等。「表示心故」,显其表义。此非业体,表示其心,故名表业。香等无表示,不可名「表」。此上[42]总破实身业已[43]。
 
 
 
【论文】
 
一‧三二四 语表,亦非实有声性。
 
 
 
【疏翼】
 
  第一破表业中,第二破语业。于中分二:初、破外执中,又分︰一、总非,二、第一因破,三、第二因破,四、同前有对破。此即破外执中初文也。
 
 
 
【述记‧卷八】
 
  此下第二、破语业也。初、破外执,次、述正义。此即总非。
 
  大乘解云︰假语业者,「语」谓语言,音声为性。语体,即业,名为语业,持业释也。此能表了所欲说义故,名为「语表」,故名语也。或复「语」者,字等所依。由带字等,能诠表故,名之为语,实业即思[44]。发语之业,亦依士释。
 
 
 
【论文】
 
一‧三二五 一剎那声,无诠表故。
 
 
 
【疏翼】
 
  初破外执语业中,第二、第一因破。
 
 
 
【述记‧卷八】
 
  此、破一切有部,就彼宗,除佛,余一剎那声不能诠故[45]。
 
  又以理征︰设许[46]汝说佛一剎那声亦不能实[47]诠,如汝说极微大于大乘者[48],以粗心故,缘之不着;如我极微[49]细一剎那声,汝宗不能有所诠表,故今总非。
 
  设就量云︰语中汝[50]除佛,余[51]一剎那声应许有实表业。以是有情[52]语声摄故。如佛一念语。今既说除佛余[53]一切声,一念无表,明非实表,一念实声,不能诠故。又佛一念声言实能表,但汝自知[54],余人不了,故不能诠。
 
  此违自义,大乘之中,岂不许佛一念能诠[55]?今诤是假,故宗法言「有实表业」,此简过失,乃不违宗。若说假时,我亦许故。
 
  又言︰汝佛一剎那声,无实诠表。许声性故。如所余声。此应实诠,无违宗失。
 
 
 
【论文】
 
一‧三二六 多念相续,便非实故。
 
【疏翼】
 
  初破外执语业中,第三第二因破。
 
 
 
【述记‧卷八】
 
  第二、因破。或应此语多剎那声,是实能诠者,理亦不然。多念相续,便非实故[56]。
 
  量云︰多念语声应不实能诠表。多念相续声故。如风、铃等。或因云「语声性故」,如一念声。一念声诠,前已破故,得为喻也。
 
 
 
【论文】
 
一‧三二七 外有对色,前已破故。
 
 
 
【疏翼】
 
  初破外执语业中,第四、同前有对破。
 
 
 
【述记‧卷八】
 
  此中、约前破有对色,故今破之。
 
  量云︰汝多念身[57]表、语声,应是假法。合多成故。如瓶、衣等。又外有对色,前已破讫。明声表业亦非实有,为量如前。
 
 
 
 
 
【疏翼】
 
  以上第二破语表业中,第一破外执讫。
 
 
 
【论文】
 
一‧三二八 然因心故,识变似声,生灭相续,似有表示。假名语表,于理无违。
 
 
 
【疏翼】
 
  第二破语表业中,第二述正义。
 
 
 
【述记‧卷八】
 
  此、述正义,文相易知。
 
  言「因心」者,简唇口等[58]。此时虽动,然非语业,非因心故,心本不欲发于此故。「识变」者,简经部[59]。「似声」者,简萨婆多等。「生灭相续」,简声论者,彼计常故。「似有表示」,简一切宗,彼皆实表故。
 
 
 
【疏翼】
 
  以上初破外计第三别破诸部中,第一破表业讫。
 
 
 
【论文】
 
一‧三二九 表既实无,无表宁实?
 
 
 
【疏翼】
 
  第三别破诸部中,第二例破无表。
 
 
 
【述记‧卷八】
 
  第二、例破无表亦无。于中有二︰初、破外执,次、申正义。
 
  此、破执也。
 
  汝无表色亦非实有。色所摄故。如有对色。前[60]已破,得为喻。又汝无对色应非实色。许无对故。如心、心所。
 
  若大众、法密部别立无表色,谓身勇、身精进[61]。若心勇等,心所摄。上座胸中色物,今法处摄[62]。今例破之。
 
 
 
【论文】
 
一‧三三○ 然依思愿善恶分限,假立无表,理亦无违。
 
 
 
【疏翼】
 
  第二例破无表中,第二申正义。文分为二︰一、总假立,二、别假立。此即总立。
 
 
 
【述记‧卷八】
 
  第二、申正义也。初、总,后、别[63]。此初也[64]。
 
  解无表如《成业论》末,以下大精,稍有差别[65]。
 
  谓「依思」者,正是业体。「愿」者,显成无表之相。谓由发愿制身语思,随[66]作善恶多少时节分限,或由异思或由异缘未起以来所造善恶时节分限,于此思上假立无表。此即总言,然中有别。
 
 
 
【论文】
 
一‧三三一 谓此或依发胜身、语,善、恶思种增长位立。
 
 
 
【疏翼】
 
  第二申正义中,第二别假立。又分为二︰一、散无表,二、定无表。此即初文。
 
 
 
【述记‧卷八】
 
  此无表色略有二种︰一、散无表:即是依发殊胜身、语善、恶思种子增长之位,名为无表。「依」谓所依,显假依实。依「殊胜思」者,简下、中思,不发无表。「身语」者,显色义。发[67]「善、恶者」,显性非无记,「恶」者,不律仪等。「增长位」者,未成佛前[68],简前及后,无无表义[69],谓加行时,种未增长,及后舍已,种不增长。今有善、恶戒时,由愿势力[70],种子增长,剎那剎那七支[71]倍倍,即是种子念念体多。由如[72]现无依诸福业事[73],施主远处心虽不缘,受者用时,施主要[74]期缘今具故,种子增长,增长福业。故受戒时,第三羯磨[75],虽位无心,由前邀[76]期,缘今时具;种子虽无现行熏习,亦得念念体性倍增,即作白前,从僧乞戒时,心所发故。阇梨[77]作白以后,其受戒者或无心故,犹如遣使作杀[78]生等。若新熏种,念念种子体新倍生上,立无表。若本有种[79],体虽不增,而功能倍。若新旧合用[80]者,虽取新熏种倍倍生时用增上说,不用本有,力不及新故[81]。初熏种时,旧亦生种,今所立无表,唯依新熏上立也。然此新熏,亦唯用增,而体不增,为胜。既无现行,如何种起?又定道戒体不增,用增,此何不[82]尔?此解为胜。约此祈愿思种子上,假立散无表色也。
 
  又「思种子」者,显所依体,而非现行。「发身语」者,简意业。不发身语者,是意业故。又远、近二思[83],名为意业,非第三思[84]正发业者。今言正发,简初二思,又简远近,及与剎那[85]第三思是近因等起,故说「发」言。又解此思为色所以,以[86]发身、语善色故。或止身、语恶色故。《显扬论》[87]说律仪色「依不现行法,建立色性」。此中善戒言「发身语」者。彼[88]说决定得「色」名因,定、道合说,此显差别,定、道不发业故[89]。
 
 
 
【论文】
 
一‧三三二 或依定中,止身、语恶现行思立,故是假有。
 
 
 
【疏翼】
 
  第二别假立中,第二明定道无表。
 
 
 
【述记‧卷八】
 
  此中二无表,谓依定中,止身语恶现行思上,立定、道戒,不约种子。此名随心转故,现行思可尔,种子不尔故。
 
  「止身语恶」者,解名为色所由。
 
  问︰定戒可尔,道共戒若现思者,即八道支[90]正语、业、命,以何为体?
 
  彼皆表故,以现思[91]为体。
 
  岂一现思,亦表、无表?
 
  彼非是表,但名无表。又虽身语,而非表、无表。如发身语思。又望不同,通于二义,通表、无表[92]。不尔,八地以上菩萨及如来身,应无表业等[93]!又此唯用念念增长,而体不增,非一剎那有二思并故。故知别解[94]脱,同[95]此解胜。
 
  问曰︰别解脱种上立无表,可尔,以无表示他故。何故定、道戒,遂现行上立,仍名无表耶?此应是意表!
 
  答曰︰不然,此亦不能表示他故。
 
  问曰︰若尔,即散意识现行思,应名无表!此亦不能表示他故。
 
  答曰︰此定等中,别有殊胜止身语恶,先有祈愿别解[96]脱类故。不发善身语,于现思上,假名定、道无表,随心转故。散意不然。既非殊胜止身语恶,及无祈愿等故,不名无表。散意殊胜祈愿,即是别脱表戒。从他受得、缘外身语,与此不同。此大乘一支、二支,乃至多支,皆发无表。祈愿胜故,尽形期[97]故[98]。
 
  此意表业现行者,名表,然无无表。如《瑜伽》第五十三,并《枢要》[99]及别抄[100]等。如五十四[101]、及六十六[102]等解,及如下第二[103]卷抄[104]解。三业无表皆假所以,如佛地第四[105]、《成业》[106]等解。
 
  定共戒与道共戒应明宽狭︰此中言「定中」,通明道者。明无漏戒亦名定戒。
 
 
 
【疏翼】 
 
  以上第二别破表无表色中,第一破外计讫。
 
 
 
【论文】
 
一‧三三三 世尊经中说有三业,拨身语业,岂不违经?
 
 
 
【疏翼】
 
  第二别破表无表色中,第二外人引经为难。
 
 
 
【述记‧卷八】
 
  下、即第二段,外引经难。初、问,次、答。此初问也。
 
 
 
【论文】
 
一‧三三四 不拨为无,但言非色。
 
 
 
【疏翼】
  第二答外人引经难,文分为二︰一、总答,二、别显。此即初文。
 
 
 
【述记‧卷八】
 
  此、总答。
 
 
 
 
 
【论文】
一‧三三五 能动身思,说名身业;能发语思,说名语业;审、决二思,意相应故,作动意故,说名意业。
 
 
 
【疏翼】
  总答外人引经难讫,第二别显。文分为二︰一、出体,二、释名。此即初文。
 
 
 
【述记‧卷八】
  下、别显。
 
  若尔,何者名身语业?下文有二︰一、出体,二、释名。近意之业、意相应业,名意业,临近释。依意之业,依士释。此言三种思中第三思[107]正发身语者,是身语业体也。前二审虑、决定思与意俱故,作动意故,名意业。五十三云:不发身语思,名意表业。自有表知故[108]。此二种思是发[109]身语远、近加行;动发胜思,正发身语,是三差别。
 
  问曰︰若发身语思,是身语业,表、无表中[110],何者所摄?如言色声,假名表业,思种,假名无表,此现行思,名为何法?
 
  答曰︰此正业体,而非表、无表。不示他故,非表;自表知故,非无表。又不恒相续故。以色例表,假实相征,如理思择[111]。
 
  由此,应作四句分别︰有唯名无表,非表,谓别解[112]脱无表;有唯表,非无表,谓散身语;有亦表,亦无表,谓定、道思,《瑜伽》[113]说意思自表知故,亦名为表,即八地以去观中意俱思,通二义故;有是业,非表无表,谓身、语业思。
 
 
 
【论文】
 
一‧三三六 起身、语思,有所造作,说名为业;是审、决思所游履故,通生苦乐异熟果故,亦名为道。
 
 
 
【疏翼】
 
  第二别显三业中,第二释名。文分为三︰一、别释思名业道,二、明七业道亦思,三、正解二表为业道。此即初文。
 
 
 
【述记‧卷八】
 
  问曰︰何故名业及道?
 
  此第三、发身语思有所造作。谓于境转,造作于心,复能发身语,故名为「业」。
 
  「道」有二义︰一者、是前审、决二思所游履故:谓第三思为[114]前二思所游履故。即是所缘、所引发义。如身语是思所游等。二者、或通生当来苦乐异熟果[115],故亦名「道」。思道名「亦」,亦[116]于业也。非唯名「业」,亦名「道」故。又亦身语二,非唯身语名道,思但名业。即是身语亦得名业,思亦名道。「道」者,依止义;依之进趣,生当果故。十业道中前七之思,为后三种[117]所履故,意业能生当异熟故,是其道义。
 
 
 
【论文】
一‧三三七 故前七业道,亦思为自性。
 
 
 
【疏翼】
  第二释名中,第二明七业道亦思。
 
 
 
【述记‧卷八】
 
  非但意业以思为体。身、语二业,体复是思。故论言「亦」。
 
  又业道实体,唯思是也。假名业道,通身语二。以实思业亦二假道,故论言「亦」。
 
 
 
【论文】
一‧三三八 或身、语表,由思发故,假说为业;思所履故,说名业道。
 
 
 
【疏翼】
  第二释名中,第三正解二表为业道。
 
 
 
【述记‧卷八】
 
  前解思业名为业道。此下第二、正[118]解身语名业道义[119]。思所造作,非能造作故,如文可知[120]。
 
 
 
【疏翼】
 
  以上别破小乘色中,第二别牒破之讫。
 
 
 
【论文】
 
一‧三三九 由此应知,实无外色,唯有内识,变似色生。
 
 
 
【疏翼】
  第一破小乘所执色中,第三总结非有。
 
【述记‧卷八】
 
  自下第三、此总结非,申正义也。
 
 
 
【疏翼】
 
  以上第二广破小乘中,第一破小乘所执色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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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字,《金藏》误作「入」。
 
[2] 「总非」,《金藏》误作「非总」。
 
[3] 第二、别破诸部,第三、述义。
 
[4] 「谓」字,《金藏》无。
 
[5] 「多」字,《金藏》无。
 
[6] 《成业论》中有谓「形色为性」;有谓「行动为性」。
 
《日出论》者谓「别有法,心差别为因,依手足等起此法,能作手足等物,异方生因」;或「即心差别所生风界能为手等异方生因」。
 
[7] 「第二」,《金藏》无。
 
[8] 《金藏》作「三」,余误作「二」。
 
[9] 《顺正理论》卷三十四亦云︰
 
虽与显色相杂而住,然于其边,能为疆界摄持形色,是谓为形。故破青丸,显存形坏。谓圆形色但居其边,故破青丸,圆形即灭。
 
[10] 「等」字,《金藏》无。
 
[11] 「表」字,《金藏》无。
 
[12] 「极」字,《金藏》有,余无。
 
[13] 「应」字,《金藏》作「亦」。
 
[14] 「相」字,《金藏》作「成」。
 
[15] 《成业论》云︰
 
形色者何?谓长等性。何者长等?谓于彼生长等名想。此摄在何处?谓色处所摄。今应思择长等是极微差别,犹如显色?为是极微差别积聚?为别一物遍色等聚?设尔,何失?长等若是极微差别,应如显色,诸色聚中一一细分长等可取?若是极微差别积聚,此与显色极微积聚,有何差别?即诸显色积聚差别应成长等。若别一物遍色等聚,一故,遍故,一一分中应全可取!于一切分皆具有故。或应非一,于诸分中,各别住故,又坏自宗,十处皆是极微积集。又应朋助食米齐宗﹝即胜论宗﹞执实有分﹝即大有性﹞遍诸分故。﹝以下明显色种种安布不同假立形色,已如前述。﹞
 
 续云:
 
如旋转轮观锦绣时,便生种种异形类觉,不应实有异类形色同在一处、如诸显色。若许尔者,应于一一处起一切形觉。然无是事,是故形色无别有体,即诸显色于诸方面安布不同,起长等觉。如树蚁等行列,无过。若尔,云何于远暗处不了显色、了形色耶?如何不了树等形色,而能了彼行列形耶?然离树等无别行列。或于远暗诸聚色中若显、若形,俱不能了,虽复能取,而不分明。疑是何物,此何所见。由是应知但取显色,由远暗故,见不分明,故表是形,理不成立。
 
[16] 《成业论》云︰
 
有说﹝藏文作「遍敬部」,亦即正量弟子部﹞:身表行动为性,缘此为境心等所生。何缘复说:缘此为境心等所生?为欲简彼唇等摇动。彼非缘彼心等所生,以缘言音心等生故。云何名行动?谓转至余方。此摄在何处?谓色处所摄。何缘知此转至余方?谓差别相不可知故。
 
 《俱舍论光记》卷四十五云︰
 
有余正量部说别有动色从此至彼,名身表业。以聚色身动转之时,由此业色能动彼故。
 
 《俱舍论》云︰
 
以身动时,由业动故。
 
[17] 《俱舍论光记》卷四十五云︰
 
正量部计有为法中,心、心所法及声光等剎那灭故,必无行动。不相应行、身表业、色身、山、薪等非剎那灭,多时久住。随其所应,初时有生,后时有灭,中有住异,不经生灭,可容从此转至余方,有行动义。
 
[18] 「证」字,《金藏》有,余无。
 
[19] 《成业论》云︰
 
如熟变物虽才触火、光、雪、酢等诸可变缘,即有差别,而不可知彼差别相,然彼前后非无有异。此亦应然,如长薪草,众分相似,各别生焰。虽有差别而不可知彼差别相,然彼众分非无有异。此亦应然,若熟变物才触缘时,诸熟变相不即生者,彼于后时亦应不生,缘无异故,若长薪草众分相异﹝藏文作「异」,汉译作「似」,今改﹞。非分分中别生焰者,彼焰应无由彼别故,形量照明焰热差别。是故不应以差别相不可知故,便谓即此转至余方,应审了知彼差别相。
 
[20] 《成业论》云︰
 
若谓灭因不可得故,知即此法转至余方,此亦非理。如心、心所、声、灯、焰等,有何灭因,而念念灭?余亦应尔,灭不待因。
 
若言心等亦有灭因,谓各别自无常相。若尔,何故余不许然?余既不然,此云何尔?故知心等灭不待因。心等既然,余亦应尔。
 
若余法灭不待因者,薪等未与火等合前,彼色等性应不可取。如合后位,后亦应如前位可取。如何风手未触、未执灯、铃以前,灯、焰、铃声可取,非于后位?然焰声灭不待风手,薪等亦然,不应为难。
 
又若薪等由火等灭,彼色等性不可取者,才触无间,应不可取,彼才触时,有差别故。诸熟变物,下、中、上品诸熟相,差别生时,由彼为因,后后生起,前前灭坏,谁复为因?不应此法由彼故生,即此复由彼法故灭。二相违法,非共一因,世极成立。故有为法,不待灭因,任运自灭。如前可取、不可取者,应知相续随转灭坏之相有微增故。
 
又若灭法亦有因者,是则应无无因灭法。心、心所等如待因生,灭亦应尔。非离心等别有无常,世共成立。又因异故,灭应差别。如火、光、雪、酢﹝藏文作「char」﹞等异故,熟变差别。又已灭法,应更可灭。许有因故。犹如色等。是故灭法决定无因。灭无因故,才生即灭。故知无有转至余方。
 
 《瑜伽》卷四十六,明「无别有生住异灭之有为四相」云︰
 
菩萨观此已生剎那诸行自性,即是生、住、老之自性,不见生等别有自性。如实观见生剎那后,即此生等诸行剎那自性灭坏,无别自性。
 
 又云︰
 
谓若灭法别有自性是实成就,即应此灭有生有灭。若灭生时,一切诸行,皆应同灭。如是即应少用功力,如入灭定诸心、心所一切皆灭。若灭灭时,一切诸行虽皆已灭,复应还生,以灭无故,是故言灭,有生有灭,不应道理。
 
《成业论》明有为法均有生因,剎那生起变化,无有暂住,非别有灭因云︰
 
若谓生因不可得故,知即此法转至余方,此亦非理。有生因故。谓前与后,而作生因。如前念心与后念心,前念熟变与后熟变。乳与其酪,葡卜汁与酒,酒复与酢等。故无少法转至余方。转相既无,何有行动﹝藏文作「'gro ba」﹞?又若有住,则无行动。若无行动,彼应常住﹝藏文作「rtag tu gnas pa」﹞。法若无住,亦无行动,才生即灭,无动义故﹝此四句藏文无﹞。
 
若尔,现见行动者何?余方所见非即本物。何缘知彼非本物耶?由彼彼方新新生故。如草火焰,及如影行。非此方影余方可见﹝如今电影、电视等﹞。形质不动,日等光明远近回转,便见彼影或长或短或移转故。又障光明少分生故。
 
又反诘言:何缘征难至余方义?且如何知余方所见非即本物?此亦应引前理为证,谓若有住,则无动等。又外火等缘无差别,而于后时差别可取。由此证知念念各别。
 
又若以证异因无故,谓余所见还是本物。既无有因证即本物,何缘不谓非本物耶?由此二义,应俱不定,故至余方,义不成立。
 
[21] 「生」字,《金藏》无。
 
[22] 引见上文。
 
[23] 「叉」字,《金藏》作「叉」,余作「刀」。
 
[24] 「怛叉翅罗」,梵文为「takkasila」。
 
[25] 「鸠摩逻多」,梵文为「kumaralata」。
 
[26] 《西域记》卷五作「童受」。《俱舍论光记》卷六作「豪童」。
 
[27] 智周《演秘》云︰
 
按《西域传》︰东天马鸣、南天提婆、西天室利罗多﹝梵文为「wrilata」。《西域记》卷十二谓「四日照世」,即「西有龙猛」,无「室利逻多」﹞、北天鸠摩逻多、中天龙树。具如彼辨。
 
 传说有二。
 
[28] 《成业论》云︰
 
日出论者作如是言︰诸行实无至余方义。有为法性念念灭故。然别有法,心差别为因。依手足等起。此法能作手足等物异方生因,是名行动,亦名身表。此摄在何处?谓色处所摄。
 
若尔,何缘不许眼见,如诸显色?既非所见,不表示他,如何名表?复云何知此法实有?云何此法能令自身转趣余方,别异而起?若言由心差别所生风界,即应如是风界其性是动,足能为彼异方生因;何乃离风执有动法?又草叶等离外风界,无别动法,云何移转?然诸风界摇触等生,其性能动,即应许彼能令手等转余方生,何劳别执?若体、若用,俱不极成能动法生。
 
若不尔者,即心差别所生风界能为手等异方生因,应是身表!如是风界,无所表示,云何名表?又许触处是善、不善,便非释子。若不尔者,即心差别,能令自身余方生起。即身生起,应是身表!是则身表应假,非实。自身多法合为体故,又无表示,云何名表?香等不能表示他故。又许香等是善、不善,便非释子。若此显色,体非身表,此余方生,应是身表!天爱!任汝于此表业容力所能勤加转计,然此非用功力能成。何乃于中徒生劳倦?谁能成立生别有体?此所执生,非如色等是所现见,非如眼等是能现见,何缘知有?又不可见,云何名表?前说不能表示他故。又若显色是善不善,可说此生为身表业,然诸显色非善、不善,前已说故,生亦应然。是故定无身实表业。
 
[29] 「征」字,《金藏》作「破」。
 
[30] 「因」字,《金藏》无。
 
[31] 见《成业论》中「风界无所表示」文,已如上引。
 
[32] 触处非善恶,已如上引《成业论》文。
 
[33] 即《成业论》「香等不能表示他故」等文,已如上引。
 
[34] 《无垢称经‧香台佛品》卷十云︰
 
时无垢称问彼上方﹝即香台佛界﹞诸来菩萨︰汝等知不?彼土如来于其世界为诸菩萨云何说法?彼诸菩萨咸共答言︰我土如来不为菩萨文词说法,但以妙香令诸菩萨皆悉调伏。
 
[35] 即破日出论者。
 
[36] 「下」,谓本论卷二。
 
[37] 如本论卷二︰
 
然依语声分位差别,而假建立名、句、文身。名诠自性,句诠差别。文即是字,为二所依。……且依此土,说名句文依声假立,非谓一切。诸余佛土亦依光明、妙香、味等,假立三故。
 
[38] 指身、语亦以色、声为体说。
 
[39] 「诸」字,《金藏》无。
 
[40] 「故」字,《金藏》无。
 
[41] 如《显宗论》卷十八云︰
 
发毛等聚,总名为身。于此身中有心所起四大种果形色差别,能表示心,名为身表。
 
[42] 第三别破诸部中,第一破身表业讫。
 
[43] 《成业论》云︰
 
能动身思,说名身业。思有三种︰一、审虑思,二、决定思,三、动发思。若思能动身﹝身、语皆识所变。彼论只说「又执有我,违《阿笈摩》说一切法皆无有我。故汝所执一常实我,都无正理,但率妄情。由此证成但思差别。熏习同时阿赖耶识令其相续转变差别,能引当来爱非爱果,非如彼说身语业报」。以能动身思为体。尚未明言身、语均识所变﹞,即说为身业。此思能引身相续异方生因。风界起故。具足应言「动身之业」。除「动之」言,但名「身业」。
 
[44] 以上文意,与《成业论》同。并明意业云︰
 
意者,谓识。能思量故,趣向余生及境界故,说名为意。作动意思,名为意业﹝前云「此业但以思为自性」﹞。令意造作善不善等种种事故。
 
 又《成实论》卷七〈思品〉云︰
 
虽总相说意行名思,而思多在善不善中说。是思有众多分︰若人为他众生求善求恶,尔时名思;若求未得事,尔时名求;若求后身,尔时名愿;故知思以种种名说。
 
[45] 《大毗婆沙论》卷十五云︰
 
问︰一剎那心,能起一语;一剎那语,能说一字耶?答︰佛一剎那心,能起一语;一剎那语,能说一字。声闻、独觉,一剎那心能起一语;一剎那语不能说一字。彼说啋时,必经多剎那故。由此,唯佛其言捷利,声韵无过,词辨第一。
 
 如说一字所成名。
 
[46] 「许」字,《金藏》有,余无。
 
[47] 「实」字,《金藏》无。
 
[48] 如理《义演》云︰
 
亦如小乘说一个极微当大乘七极微。
 
 《了义灯》卷六云︰
 
一字声中,仍未有名句聚集,故不能诠。
 
[49] 「微」字,《金藏》有,余无。
 
[50] 「汝」字,《金藏》无。
 
[51] 「余」字,《金藏》有,余无。
 
[52] 「以是有情」等四字,《金藏》有,余无。
 
[53] 「余」字,《金藏》有,余无。
 
[54] 「知」字,《金藏》作「知」,余作「言」。
 
[55] 《唯识二十论》第十七颂︰
 
展转增上力,二识成决定。
 
[56] 本论卷八云︰
 
聚集、相续、分位性故,说为假有。
 
[57] 「身」字,《金藏》作「方」。
 
[58] 《成业论》云︰
 
彼非缘彼心等所生。以缘言音,心等生故。
 
[59] 《俱舍论光记》卷四十六解「语表业体谓即言声」云︰
 
言语表业者,语、谓音声。表以音声为体,谓声相续能表示内心。此表,即于声上假立;业,谓发语思;业依语门能起表故,名「语表业」。
 
 《大乘法苑义林章》卷三〈唯识章〉云︰
 
摄法归无为之主,故言一切法皆如也。摄法归有为之主,故言诸法皆唯识。
 
[60] 「前」字,《金藏》无。
 
[61] 《摩诃僧祇律波罗提木叉大比丘戒》本﹝梵文为「pratimoksa
 
 mahasajghika vinayemula」﹞云︰
 
诸大德为得道故,一心勤精进。所以者何?诸佛一心勤精进故,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四分律》﹝梵文为「dharmagupta vinaya」﹞卷五十三云︰
 
譬如有人与大众共行,若在前,若在中,若在后,常得安乐而无有畏。比丘亦复如是,行步入出乃至默然,常尔一心。比丘有如是圣戒,得圣诸根。食知止足,初夜后夜精进觉悟,常尔一心无有错乱。……
 
 《俱舍论》卷十三,毗婆沙师引经证有无表色云︰
 
又契经说离杀等戒名堤塘。戒能长时相续堰遇犯戒过故,非无有体,可名堤塘。
 
[62] 《摄论‧无性释》卷一云︰
 
由此道理,余部所立胸中色物意识别依,亦不成就。
 
 《杂集论述记》卷十一云︰
 
《摄论》破上座部即色为意根。
 
 本论《述记》卷三十云︰
 
上座部救胸中色物为其色根,非第七者。不然,「意非色故」说第七界皆是心故,意识应无二分别故,如五识等依色根故。
 
 《瑜伽论记》卷二说《摄论‧无性释》乃「破正量部心藏色为意根
 
 义」,恐误。
 
[63] 「初总后别」四字,《金藏》有,余无。
 
[64] 「初也」二字,《金藏》有,余无。
 
[65] 《成业论》末云︰
 
若三种业但思为体,于散乱位及无心位尔时无思,如何得有名具律仪不律仪者?由思差别所熏成种不损坏故,名具律仪不律仪者,故无有过。思差别者,简取胜思能发律仪不律仪无表。由此思故,熏成二种殊胜种子。依二种子未损坏位,假立善恶律仪无表﹝藏文无「熏成」以下二十四字﹞。齐何当言损坏如是由思差别所熏成种?谓从此后,不作因生遮不遮思,如先所受。
 
[66] 「谓依思者」下,《金藏》作「正是业体。『愿』者,显成无表之相。
 
 谓由发愿制身语思,随」等二十一字。余作「是定道戒愿,谓散无
 
 表,或思起愿」十三字。
 
[67] 「发」字,《金藏》无。
 
[68] 「未成佛前」四字《金藏》有,余无。
 
 《枢要》卷中云︰
 
是除佛外。佛身循环,不增长故。
 
[69] 「无无表义」四字,《金藏》有,余无。
 
[70] 「由愿势力」四字,《金藏》有,余无。
 
[71] 善恶身语七业所熏。《大乘法苑义林章》卷九〈表无表色章〉云︰
 
戒但七支,说有无表。律仪名通,无表局故。非由名律仪皆有无表故。律仪之与无表义各别故。
 
[72] 「如」字,《金藏》有,余无。
 
[73] 原有依,现无依。原有依者为︰一、施羁旅人,二、施路行人,三、
 
  施有病人,四、施侍病人,五、施园林,六、施常乞人,七、随时施。
 
[74] 「要」字,《金藏》作「邀」。
 
[75] 「羯磨」,梵文为「karma」;藏为「las」;汉为「作业」。受戒时有
 
 两表白文字,一为「白」﹝梵为「jbapti」;藏为「gsol ba」﹞,二为羯
 
 磨。
 
 《大乘法苑义林章》卷十〈表无表色章〉云︰
 
出家大戒,第三羯磨竟,是事如是持时得。其菩萨戒亦第三羯磨答言「能持」时得。先发期心所邀胜愿,今满足故。僧众法事,此时具故。
 
[76] 「邀」字,《金藏》作「要」。
 
[77] 「阇黎」,梵文为「acarya」,即轨范师。
 
[78] 「杀」字,《金藏》误作「煞」。
 
[79] 「子」字,《金藏》有。
 
[80] 「用」字,《金藏》无。
 
[81] 《了义灯》卷六云︰
 
问︰无表之色,依表种立,表有多念,依何念立?答︰于初剎那正发身、语之思,或俱时发,或前后发。俱时同一种,前后各别种,皆于初上立。第二剎那以去,非因等起,但名剎那等起。非根本故。
 
[82] 「不」字,《金藏》误作「故」。
 
[83] 谓审虑思﹝《瑜伽》卷五十四作「加行思」﹞,及决定思。
 
[84] 动发思。《瑜伽》卷五十四作「等起思」。
 
[85] 智周《演秘》云︰
 
第二念后,心、心所等,但名剎那。剎那剎那自相引起。近因起者,名之为转。依彼现种,立表、无表。剎那等起,名为随转。随前转故,不依现种立无表等。以非决定是善恶性起身语故。由有随转业起分明,故立有也。
 
[86] 「以」字,《金藏》有,余无。
 
[87] 见《显扬》卷一。
 
[88] 谓《显扬》。
 
[89] 智周《演秘》云︰
 
彼《显扬论》定、道、别解脱,三戒合说,云「依不现行,建立色性」。三皆能止恶身语故。……此《唯识论》显随心戒,及不随心二戒差别,故别解言「发身语」也。定道不定皆能发故。
 
 道邑《义蕴》云︰
 
八地以上菩萨能发,七地以前或不能发故。又菩萨能发,二乘定必不尔。「定、道不发业」者,约二乘说,亦不相违。
 
[90] 此谓除正见、正思维、正精进、正念、正定以外。
 
[91] 谓现行无漏思。
 
[92] 智周《演秘》云︰
 
望发身语,而名为表。据防恶﹝表﹞色,名为无表。
 
[93] 智周《演秘》云︰
 
八地以去,及于如来,既恒在定,六纯无漏,岂可不有身语表耶?疏虽三释,后解为正。
 
[94] 「解」字,《金藏》有,余无。
 
[95] 《金藏》作「同」,余作「用」。
 
[96] 「解」字,《金藏》有,余无。
 
[97] 《金藏》作「期」,余作「祈」。
 
[98] 道邑《义蕴》云︰
 
如大乘中唯受一不杀戒等,亦发无表,不要具受五戒。萨婆多亦等,经部不然,必须具受方发无表。
 
[99] 《枢要》卷中:
 
问︰若许思所发身语,立「表」名,意亦由思作,应当立「表」称!答︰身语性是业,可依立「表」名。意非体是业,如何得「表」称?问︰身、语、思所作,即许立「业」名;意识,思所作,亦应立「表」称!
 
答︰不然。身语外彰,他表名「表」。意唯内解,自表非他。造作名为「业」,身、语,体造作;意体虽他引,非作,不名「业」。其触、作意等皆由思作,以成三性。体非造作,亦不名「业」,亦不名自他表,非主、非胜故。五十九﹝至六十﹞云:身语名业道,发思名业,贪、恚、邪见,名道者,顺萨婆多;与此不违﹝如卷六十云「复次,思是业,非业道。杀生及至绮语,亦业,亦业道。贪、恚、邪见,业道,非业」﹞。
 
[100] 「别抄」谓:《大乘法苑义林章》卷九〈表无表色章〉。此中说大
 
乘对无表有无,有三师说,具许有意表。引《瑜伽》卷五十三为证云︰
 
若有不欲表示于他,唯自起心,内意思择,不说语言,但发善染污无记法现行意表业,名意表业。
 
 第一师云︰
 
其此表业发无表者,唯是善性。菩萨亦成,唯有三支,依业道故﹝即无贪、无瞋、正行﹞。
 
第二师云︰
 
不善亦有无表。十恶业道极重方成,后三意表亦发无表,理有何失?百行所摄,俱名律仪,翻此,乃是不律仪性。故知意三亦发无表。何容发身语思种名无表?独意种思不名无表?……
 
第三师云︰
 
意表,总教虽然,不见别文说有无表,发身语思外彰最猛,熏种增上,可发无表。意思内发,唯自表知,非最增猛;虽熏种子,非用倍增。故唯身语,方有无表……。
 
 《略纂》卷二十七云︰
 
如发身语业时,必有意表以为方便。自意表知我作如是事等。即前表知,后作此事。意俱表业,名意表业。
 
 智周《演秘》云︰
 
问︰表义云何?答︰后思表前思,名意表业。问︰前思已灭,何所表耶?答︰如第三羯磨无心之时,方名表者。表前方便思故,得名为表。此亦尔也。又思见分及自证分,更互相表,名为表也。」
 
 《略纂》卷七云︰
 
身语二表,以相表见。意表业者,见自证分、证自证分互各自表,如理应思。
 
[101] 《瑜伽》卷五十四云:
 
又定所行色,若依此系定,即由此系大种所造。又此定色但是世间,有漏无漏由定而生﹝藏文作「依有漏无漏世间定而生」﹞,非出世间﹝《略纂》卷二十八云「定、道共戒,何处大造耶?无间有漏无漏任运定能起此色,非励力思惟定能生此色。若菩萨,是无漏。若二乘,是有漏。皆能变化令他受用,名威德定,余假想观不尔,非威德定不名实色」﹞。由此定色有戏论行﹝相之﹞定为因故。又非一切所有定心皆有能生此色功能,唯一类有。如能起化,谓不思惟,但先时作意所引,离诸暗昧,极善清净,明了现前。当是定乃能生色。若定力励数数思惟,假胜解力而得见者,当知不能生起此色。
 
[102] 《瑜伽》卷六十六:
 
问︰世尊说有无见无对色,当言何等大种所造?答︰若彼定心思惟欲界有色诸法影像生起,当言欲界大种所造。若彼定心思惟色界有色诸法影像生也,当言色界大种所造。
 
[103] 「二」字,原误作「七」。
 
[104] 谓本论《述记》卷十六云:
 
受所引色中,若定、道共戒,即此﹝本识﹞不缘。唯以观行思为体故。别解表业,此亦不缘,以亦思故。无表色可尔,是思种故。既缘诸种,故得缘之。若尔,如二无心定﹝无想及灭尽﹞等皆依种立,应亦得缘。由此即是心等种上差别功能,但缘种体不缘别能,即不缘者,无表亦尔。是思种上差别功能,亦是防色之别能故。故知如彼,亦不得缘。
 
[105] 《佛地经论》卷第四云︰
 
又如空中色等诸法,虽有坏等,但是世俗,而非实有。所以者何?身等三业不善等性,皆由相应发起势力,假名建立,不由自性。非块石等由发起力可实建立为不善,身等亦尔。地等和合所成性故。语业亦如钟鼓声等,非不善等。诸无表业唯以不作为其性故,亦非实有。意业亦由相应势力,立不善等,如余相应,亦非实有。因既非实,果亦应尔。故法界中若业,若果,一切皆是分别所起世俗识等变现而生,如变现相。如是建立,皆非真实。
 
[106] 《成业论》云︰
 
由此思故,熏成二种﹝律仪及非律仪﹞殊胜种子。依二种子,未损坏位,假立善恶律仪无表﹝「熏成」以下二十四字藏文无﹞。齐何当言损坏如是由思差别所熏成种?谓从此后,不作因生遮、不遮思如先所受。谁能损坏如是种子?谓若有思能发于表,因此弃舍善恶律仪,及余舍因﹝断善根等﹞亦能损坏。
 
[107] 谓动发思。
 
[108] 此非依文而引。
 
[109] 「发」字下,《金藏》有「表」字。
 
[110] 「中」字,《金藏》无。
 
[111] 《大乘法苑义林章》卷十〈表无表色章〉第三假实分别门云︰
 
身语二业,假表业体,实是表色,非是业性。《显扬》﹝卷十八﹞等说身语二业表善恶故,假名善恶,实是无记﹝原文为「色非自体有善恶性,随能发心,假说善恶故」﹞。故不能招当异熟果,从业为假故。《唯识》﹝卷一﹞云「或身语表,由思发故,假说为业」。五十三说「一切表业,皆是实有」。其发身语现行之思,实是业性,招异熟故;而非身语,亦非是表,亦非是色;假名身语表色。所发,是表;所防、所发,俱是色,故思假名色。其无表色,实是无表。无所表示故,而体非色,亦从所发、所防,假名为色。故《显扬》﹝卷一﹞云:诸律仪色「依﹝彼﹞不现行法建立色性」,此从所防,故名为色。以决定故,
 
[112] 「解」字,《金藏》有,余无。
 
[113] 见《瑜伽》卷五十三。
 
[114] 「为」字,《金藏》作「是」。
 
[115] 「果」字,《金藏》有,余无。
 
[116] 「亦」字,《金藏》无。
 
[117] 谓贪、恚、邪行三种。
 
[118] 「正」字,《金藏》作「又」。
 
[119] 智周《演秘》云︰
 
「义」,即境也。
 
[120] 「也」字,《金藏》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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