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量香光 · 显密文库 · 手机站]
fowap.goodweb.net.cn
{返回首页}


成唯识论疏翼 第二冊 卷三 三、第八心所相应门──别解受
 
{返回 韩镜清教授 文集}
{返回网页版}
点击:2235
【论文】
三‧二六 「受」,谓领纳顺、违、俱非境相为性;起爱为业。
 
 
 
【疏翼】
  第一别解五心所体性作业中,第三解受心所。文分为二,初、辨自义;又分为二︰一、出体业,二、广辨业。此即初中初文。
 
 
 
【述记‧卷十七】
 
  解第三数。初、辨自义,后、破外执。体、业可知。
 
 
 
【疏翼】
 
  安慧《唯识三十论》卷一云︰
 
受者,谓领纳为性。由能现前其境界差别,此复成三︰谓以能令爽适、能令焦恼,及能令远离此二行相,为各自体性故,即乐、苦,及非苦非乐。便作是思︰由此能领受一切善、不善业异熟果故,名为领受。
 
此中乐领受者,谓诸善业异熟果;苦领受者,谓诸不善业异熟果;非苦非乐领受者,谓善不善二业异熟果。
 
此中唯说阿赖耶识体是善不善业异熟──谓依胜义,与此识相应舍性,实是善不善业异熟果。乐与苦者及依善不善业异熟所生故,假立异熟名。
 
 
 
【论文】
三‧二七 能起合、离、非二欲故。
 
【疏翼】
  第一辨自义中,第二广辨业。
 
 
 
【述记‧卷十七】
 
  解「起爱为业」。
 
  谓于乐受未得,希合;已得,复有不乖离欲。于苦未得,有不合欲;已得之中,有乖离欲。
 
  「欲」者,欣求,即通三性。此业,可通有漏、无漏,今唯依无明触所生受,说此唯是爱,依染分说,如缘起中受缘爱故。有漏受,能为爱之缘故。此释一切染受[1]作业,非第八识,不生爱故。又第八俱受,疏起六识中爱,义亦无妨,受善恶境,起诸爱故,如想起言,疏亦起故[2]。
 
  欲非遍行,不决定起,故受业用,非是遍理。此五数中,唯受、想业约胜能说,余之三业,乃是遍能。
 
 
 
【疏翼】
 
  以上第三解受心所中,第一辨自义讫。
 
  安慧《唯识三十论》卷一续云︰
 
此中乐领受者,谓此生时,不欲远离;于此灭时,生复遇欲。苦领受者,于此生时,即欲远离;于此灭时,不欲复遇。非苦非乐领受者,若此生时、若此灭时,二欲不起。
 
【论文】
三‧二八 有作是说:受有二种:一、境界受,谓领所缘;二、自性受,谓领俱触。唯自性受是受自相,以境界受共余相故。
 
 
 
【疏翼】
 
  第三解受心所中,第二破外执。文分为十四︰一、叙外计,二、论主破,三、外复救,四、正难,五、外再伏救,六、复难,七、外三救,八、论主三破,九、外四救,十、论主四破,十一、外设伏难,十二、总结非,十三、外复伏问,十四、论主答。此即初文。五、六为一,十一、十二为一,十三、十四为一,共十一科。
 
 
 
【述记‧卷十七】
 
  然大乘中,虽领于触,约领境胜,以立受体故,萨婆多亦领于境及同时触,故《俱舍》说「受领随触」[3]。正理论师有二种受,评取领触是受自性[4],故论破之。
 
  初叙彼计──领所缘境,名境界受;领同时触,名领自性触;有苦、乐、舍皆能领故[5]。
 
  彼师评云︰唯自性受是受自相,余心所法,不能领触,无是相故。若境界受,通余心、心所,以彼皆能领境界相故。
 
  初叙计讫。
 
 
 
【论文】
三‧二九 彼说非理,受定不缘俱生触故。
 
 
 
【疏翼】
  第二彼外执中,第二论主破。
 
 
 
【述记‧卷十七】
 
  二、论主破云︰今应问彼︰如何说受能领俱触?「受定不缘俱生触故」,不可说缘,而受名领触。缘相应法[6],如前已破,又违汝宗。若触前、受后,后受领前触,既不缘前触,如何名为领[7]?或应触受一念不俱!
 
 
 
【论文】
三‧三○ 若似触生,名领触者。
 
 
 
【疏翼】
  第二破外执中,第三外复救。
 
 
 
【述记‧卷十七】
 
  三、彼复救言︰受领触者,似俱时触说名为「领」。
 
  四、论主难。此牒彼计[8]。
 
 
 
【论文】
三‧三一 似因之果,应皆受性。
 
 
 
【疏翼】
  第二破外执中,第四正难。
 
 
 
【述记‧卷十七】
 
  正难于彼[9]。
 
  如果榖子,似因粟故,等流果等,应皆受性,以似因故,犹如于受。谓有果法,不似于因,如粟茎等。言果似因,为简于彼;或即因是果,或似因之果,复为简彼。论说「之」言,第六转摄[10]。
 
  此、难体破。
 
  彼返质云︰受领于触,即缘俱生,触领根等,应缘根等!
 
  此不为例。触不唯以领根为自相,令心、心所同触于境是触之用。汝宗唯以领触为受自相,何得不缘?不说缘境之行相故。
 
 
 
【论文】
三‧三二 又既受因,应名因受,何名自性?
 
 
 
【疏翼】
  第二破外执中,第五外再伏救及第六复难。
 
 
 
【述记‧卷十七】
 
  五、彼若救言︰体是心所,似俱因触,说名为受。粟等似因体,非心所等流果法及余心所不似俱触,互缺一义,故皆非受,何得以余例难同受?
 
  故次第六、论主复难︰触能生受即是「受因」;既领于因,可名「因受」;名自性受,于理岂成?此难名破。
 
 
 
 
 
【论文】
三‧三三 若谓如王食诸国邑,受能领触所生受体,名自性受。
 
 
 
【疏翼】
  第二破外执中,第七外三救。
 
 
 
【述记‧卷十七】
 
  次下、第七。
 
  彼复救言︰如王食邑,非食土田,土田所生禾稼等,是王所食。
 
  言「食邑」者,从所依说,以邑之体即土田故,受例亦然。触如土田,受如禾稼;受是触果,触是受因。受能领自所生受体,即自领义,名自性义;言「领触」者,从所依说,如言食邑,食彼所生。
 
  此牒彼计。
 
 
 
【论文】
三‧三四 理亦不然,违自所执,不自证故。
 
 
 
【疏翼】
  第二外执中,第八论主三破。
 
 
 
【述记‧卷十七】
 
  第八、论主复非。
 
  若言自缘,名领自性,违汝自执「不自证故」。彼计心等不能自缘故,说自缘,便违自失故。
 
 
 
【论文】
三‧三五 若不舍自性,名自性受。
 
 
 
【疏翼】
 
  第二破外执中,第九外四救。
 
 
 
【述记‧卷十七】
 
  次第九、彼复救言。
 
  言自领者,非谓自缘。不舍受自相,名自性受故。
 
  故次第十、论主复非。此牒彼计[11]。
 
 
 
【论文】
三‧三六 应一切法,皆是受自性。
 
 
 
【疏翼】
  第二破外执中,第十论主四破。
 
 
 
【述记‧卷十七】
 
  正破彼执[12]。
 
  由一切法皆不舍离自体相故,应皆名受!
 
  设彼救言︰要心所法不舍自性,方名为受。余思、想等,应立受名!若言要有所缘,领触所生受之自体,名自性受,一一过难,皆同前破。
 
 
 
【论文】
 
三‧三七 故彼所说,但诱婴儿。
 
 
 
【疏翼】
  第二破外执中,第十一外设伏难及第十二总结非。
 
 
 
【述记‧卷十七】
 
  次、第十一。
 
  彼设难言︰受领于因,不得名受,触似三和,应不名触!
 
  十二、答曰︰此难不然。触似三和,复能令心等同触于境,故可名为触。汝今但执受能领似因触,名受,不依境界以立受名,如何以受会触义同?
 
  此、结非也。
 
  理既非胜,但诱婴儿,非关智者。此总结破[13]。
 
 
 
【论文】
三‧三八 然境界受,非共余相,领顺等相,定属己者,名境界受,不共余故。
 
 
 
【疏翼】
 
  第二破外执中,第十三外复伏问及第十四论主答。
 
【述记‧卷十七】
 
  次、第十三。
 
  彼复问曰︰言自性受,汝已广非,境界既共余,如何说受别?
 
  十四、论主答。
 
  此义如何?能领顺、违、俱非境相,定属己者,名境界受。谓余心等但取所缘,不谓定令境摄属己,于顺违等,行相浅近,不摄为己有,故皆不名受。如多人共处,傍有人言︰汝面是奴,中有奴者,摄为骂己,余非奴者,不摄属己。故受亦然,领于境界定属己故,领境界名,不通余法,何劳虚构取自性受!
 
  问︰受领于触,应名分别!
 
  设尔,无失。
 
  如是所明前三心所,乐大乘者应对余宗及余论文,知其胜劣。
 
 
 
【疏翼】
 
  以上第四别解五心所体性作业中,第三解受心所讫。
 
 
 
 
 
 
 
 
--------------------------------------------------------------------------------
 
[1] 「受」字,《续藏》引本作「爱」。
 
[2] 如理《义演》云︰
 
如第八识及五所变苦乐等境缘时,起六识中离合欲。
 
[3] 《俱舍论》卷一云︰
 
受蕴谓三领纳随触︰即乐及苦、不苦不乐。
 
[4] 《显宗论》卷二云︰
 
领纳随触,名自性受。领纳所缘,亦是受相,与一境法,别相难知。一切皆同领纳自境,是故惟说领纳随触,名自性受,别相定故。领纳所缘,名执取受,非此所辨,相不定故。
 
[5] 安慧在《唯识三十论》卷一中虽未见朋从众贤,但在《大乘五蕴论
 
 广释》卷一解受蕴时,完全倒向正理论师说,如云︰
 
众贤说领纳随触为受。即如﹝《顺正理论》卷十云﹞「领爱、非爱、俱相违触,说名为受」。此广说如依领纳随乐触,乐受生起,由能生起乐等而差别彼故。
 
若领纳境界是受者,则与诸同一所缘者,此有何别?即是安立领纳随触名受。
 
若如是者,想、胜解、念、慧等,亦当如受不依所缘门说为自性。若想等由取相故,许与诸同一所缘有差别者,则受何故不许亦领纳境?由彼不可为所缘故,则推求领纳随触为相应耶?抑为因事耶?且非相应;由一切心所法与触相应,无差别故,亦不应为因事;由一切心所有法因为触,无差别故;世间及论典虽说领纳声为果、为因,然亦称为能现前义。
 
[6] 无缘虑用故。
 
[7] 灵泰《抄》云︰
 
萨婆多不许俱时心、心所得相缘。
 
[8] 即是外复救言也。
 
[9] 四、论主难。
 
[10] 智周《演秘》云:
 
若无「之」言,恐有执因正即是果。夫因果者,不即、离故,为简其滥,故论置「之」。
 
[11] 即外第四明救也。
 
[12] 此即第十。
 
[13] 合十一、十二难答为总一破。

{返回 韩镜清教授 文集}
{返回网页版}
{返回首页}

上一篇:成唯识论疏翼 第二冊 卷三 四、第八心所相应门──别解想
下一篇:成唯识论疏翼 第二冊 卷三 二、第八心所相应门──别解作意
 摄大乘论 第63讲
 摄大乘论 第34讲
 成唯识论疏翼 第五冊 卷九 九、广十胜行
 成唯识论疏翼 第四冊 卷七 七、料简无心
 成唯识论疏翼 第一冊 卷二 一、破有为相有实自性等
 成唯识论疏翼 第二冊 卷三 二十五、离阿赖耶生死不成
 摄大乘论 第9讲
 成唯识论疏翼 第二冊 卷四 五、第二能变思量识相
 摄大乘论 第77讲
 成唯识论疏翼 第三冊 卷五 十、诤答六识三性俱不俱
全文 标题
 
【佛教文章随机阅读】
 一、蓝天下一块神奇的净土[栏目:宁玛的红辉]
 善恶[栏目:索达吉堪布·微教言]
 先拥有才有资格说「放下」![栏目:慧光法师]
 修破瓦法时观想的三个关键之处[栏目:颇瓦法[往生法]]
 三乘佛法心要·金刚乘·四加行[栏目:创古仁波切]
 世纪末的叮当[栏目:杨云唐居士]
 学佛要学包容[栏目:净空法师·开示集七]
 神奇的藏医药文化[栏目:藏医文化]
 燃烧的六根之火(证严法师)[栏目:佛教期刊文章选摘]
 与祖师同行 柒 遍界真实义 “无缝塔”中的放下[栏目:与祖师同行·明一法师说公案]


{返回首页}

△TOP

- 手机版 -
[无量香光·显密文库·佛教文集]
教育、非赢利、公益性的佛教文化传播
白玛若拙佛教文化传播工作室制作
www.goodweb.net.cn Copyrights reserved
(2003-2015)
站长信箱:yjp99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