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
三‧一一四 过去、未来既非实有,非常可尔,非断如何?断岂得成缘起正理?
【疏翼】
第二正答问中,第二破外执。于中有三,初、辨外难并破彼执,中有十︰一、外难应断,二、论主返质,三、斥他非成己义难,四、论主答,五、外再难,六、论主再返质,七、外解质,八、论主难,九、曲结申正,十、结劝学。此即初文。
【述记‧卷十八】
自下第二、破斥诸部。此下有三︰初、辨说一切有部正量等难,破彼宗执,二、破上座部师,三、破经部。初文有十,此即初也。
有部、正量等,彼皆过、未有体性故[1]。此皆难言︰若如我等过未有体,未来续,故不断;过去往,故不常。汝过去无,可许非常;未来既无,后法应断;现不住故,当无体故;如是岂成缘起正理[2]?
【论文】
三‧一一五 过去、未来若是实有,可许非断,如何非常?常亦不成缘起正理。
【疏翼】
第一辨外难并破彼执中,第二论主返质。
【述记‧卷十八】
此即第二、论主返质。
过去、未来,汝执实有,可许非断;未来续故,与我不同。如何过去说恒有故,不是常义?前言我宗断,不成缘起理;今汝既是常,常岂缘生理?
【论文】
三‧一一六 岂斥他过,己义便成?
【疏翼】
第一辨外难并破彼执中,第三斥他非成己义难。
【述记‧卷十八】
第三、外人返云。
论主遭难,不能出理,而行返质︰「岂斥他过,己义便成」?
【论文】
三‧一一七 若不摧邪,难以显正。
【疏翼】
第一辨外难并破彼质中,第四论主答。
【述记‧卷十八】
此、论主答。
黑山既倾,白日斯现[3],故须破也。
【论文】
三‧一一八 前因灭位,后果即生,如秤两头,低昂时等。如是因果,相续如流,何假去来,方成非断?
【疏翼】
第一辨外难并破彼执中,第四论主答。
【述记‧卷十八】
我宗因果︰前因灭位,后果即生,中间无隔,因果不断,如秤两头,低昂时等,由彼低时,此昂时故。前生后灭,相续如流[4],岂假去来是有,方成因果不断?不藉去来,因果亦不断故。谓但一种在现在时,流入过去,此之种子后念即起;剎那剎那恒时现在,而是无常,因果不断。
【论文】
三‧一一九 因现有位,后果未生,因是谁因?果现有时,前因已灭,果是谁果?既无因果,谁离断常?
【疏翼】
第一辨外难并破彼执中,第五外再难。
【述记‧卷十八】
外难云︰如一种子因于现在有作用时,后果未生,果法未来,既体是无,不可定其所生之果。此说因者,是谁之因?无果可属因,定能生彼故。
问果亦尔,现为因,即无果;现为果,即无因;因果既无,断常谁离?
初但难断,今亦难常。
【论文】
三‧一二○ 若有因时,已有后果,果既本有,何待前因?因义既无,果义宁有?无因无果,岂离断常?
【疏翼】
第一辨外难并破彼执中,第六论主再返质。
【述记‧卷十八】
论主返质,即第六也。
此为彼部未来有故,其果之体本来已有。现在为因之时,果已先有;果已先有,何待于因?若果本无,可待因有;果先已有,何待于因?
量云︰未来果法应不待因。体已有故。如已生果。因义,本欲生果,果有,不待于因;因义不成有,果义亦应无!
量云︰所言果法,应非是果,以先有体故,犹如于因;汝所言因应不是因,先有体故,犹如于果。无因、无果,岂离断常?言我不离,汝岂离耶?初随返质,唯难于常,今随双难,亦破于断。
【论文】
三‧一二一 因果义成,依法作用,故所诘难,非预我宗!
【疏翼】
第一辨外难并破彼质中,第七外解质。
【述记‧卷十八】
此即第七、外人解质。
未来因果虽先有体,名因果时,要依作用,不依于体。未有作用名未来,正有作用名现在,作用已息名过去;现有因用,果用未生,因义既成,果义便立。
「故所诘难,非预我宗」。「预」者,关也。
【论文】
三‧一二二 体既本有,用亦应然,所待因缘,亦本有故。
【疏翼】
第一辨外难并破彼执中,第八论主难。
【述记‧卷十八】
此第八、论主难。
「体既本有,用亦应然」,以体用无别故。
量云︰所计作用未来应有。不离体故。犹如于体[5]。所计体法应未来无,即是用故,亦如作用。
汝去来法应是无为。许有法体无作用故。如无为法。
又相、未相法,应是无为。许有法体非相迁故。如无为法。
设彼救前难言:未来用体虽皆具有,缘不合故,用不起者,应难彼云︰既言诸法本来皆有,所待之缘亦应本有,缘既许本有,未来应起用!
量云︰未来一切法用应常起。因缘具故。如现在法。
若言:缘等或未来无,即非未来有一切法。
又说:未来有生相用,过去说有与果用者,过未有用,应名现在!
彼救︰不然。今言「用」者,谓取与用。
难云︰等无间缘过去取果,《婆沙》正说[6],即应过去有半作用[7]。有取果用故。
又言未来世有三法作用︰光明、生相及苦法忍。《婆沙》正文,应名现在[8]!彼与果用,灭复灭失,取果之用,生复生过[9]。若言与果,但是功能,非谓作用;即阿罗汉末后之心,应不名现在,无取果用故[10]。又若此心初无作用,应名已灭,如何后时更复言灭?又彼功能改名作用,而复何异[11]?若言非是,无学末心不能取果,彼后念缘缺故,果不生者,此亦非理。违汝宗故,汝说后心非无间缘故,广如《婆沙》第十文说[12]。若言后果若缘不缺,定从此生者,因缘既不缺,故有作用,何不能生果?若因不能生果,即是无用故。
【论文】
三‧一二三 由斯,汝义因果定无,应信大乘缘起正理。
【疏翼】
第一辨外难并破彼执中,第九曲结申正。文分为二︰一、曲结,二、申正。此即初文。
【述记‧卷十八】
第九、曲结申正义也。
【论文】
三‧一二四 谓此正理深妙离言,因、果等言,皆假施设。
【疏翼】
第九曲结申正中,第二申正。于中分四︰一、因果皆假,二、假施设因,三、假施设果,四、何者为假。此即初文。
【述记‧卷十八】
自下、申其正义。
今明诸法自相离言,离言所以,如前已说[13]。所有因果,及余法言,皆假施设。此是立宗。
【论文】
三‧一二五 观现在法,有引后用,假立当果,对说现因。
【疏翼】
第二申正中,第二假施设因。
【述记‧卷十八】
谓大乘中唯有现法。观此现法,有能引生当果之用,当果虽无,而现在法上有引彼用。
「用」者,功能。行者寻见现法之上有此功用,观此法果,遂心变作未来之相,此似未来,实是现在。即假说此所变未来,名为「当果」;对此假当有之果,而说现在法为因。此未来果,即观法功能而假变也。
【论文】
三‧一二六 观现在法,有酬前相,假立曾因,对说现果。
【疏翼】
第二申正中,第三假施设果。
【述记‧卷十八】
其因亦尔。观此现法,有酬前之相,即熟变相等;观此所生处,而心变为过去,实非过去,而是现在,假说所变为现法因;对此假曾有过去因,而说现在为果。
【论文】
三‧一二七 「假」,谓现识似彼相现。
【疏翼】
第二申正义中,第四何者为假。
【述记‧卷十八】
何者为假?
识缘于此现法之时,寻所从生,说之为因,说现为果。寻现世法,及所生法变似未来之相,现名为因,未来为果,故言「假」也。而实所观之法,非因,非不因;非果,非不果。且如于因,性离言故,非定是因;有功能故,非定不因;果亦如是[14]。
【疏翼】
以上第一辨外难并破执中,第九曲结申正讫。
【论文】
三‧一二八 如是因果,理趣显然,远离二边,契会中道,诸有智者,应顺修学。
【疏翼】
第一辨外难并破彼执中,第十结劝学。
【述记‧卷十八】
此、结劝学,即第十文。
有因,故非常;有果,故非断;故离二边,契会中道,劝诸智者应顺修学。此答于前生灭分位法也[15]。
「中道」者,无漏真智之异名也。以理合智,故名契道,如下自解[16]。
此性离言,假说曾、当,名为因、果,非谓实有,此即无有二边之过。除遍计所执,说依他性有,故言非因非不因等。因此,总叙大乘真义︰法唯现在,识变有三世。诸义不同,如《瑜伽论》五十一卷[17]、六十六[18]、《显扬》第九[19]、《对法》第三[20]、《中边》第一[21],皆说三世依种子立,约曾、当义说其世也。
六十六[22]、《对法》第三[23]、第十四[24]、《萨遮尼干子经》[25]皆说有六通三乘差别。宿命智缘过去,生死智缘未来,他心、漏尽缘现在三世等。虽非种子,亦有三世。今于此中复约识变曾、当因果,以说去、来。
诸经论说虽多不同,总束而言,莫过三种︰
一、道理三世:即依种子曾、当义,说有去、来世。当有,名未来;曾有,名过去;现有,名现在;于现法上,义说三故。
二、依神通:其智生时,法尔皆有如此功力。异生、圣者,功能各殊。即非妄心,所见皆实,但由智力,非是妄识之所变也。前第二说︰由[26]澄[27]净故,亦现彼影。[28]由多修习,此去、来法,法尔能现,随其势分多少时节。理实能缘及所缘法,唯在现在。
三、依唯识:此义虽通,然前二外,别有异体。多分分别妄心所变,似去、来相,实唯现在。此中论文,法体离言,但唯有识。
或复更释︰虽有唯识道理二种,无别神通,恐滥妄缘,故分三种。约此三义,解诸违文,皆并摄入此所会义,余不过此。设立四,减三,皆为妄说。
今犹未尽,此中所明,粗陈梗概,如别抄中,广引诚说[29]。
【疏翼】
以上第二破斥诸部中,第一、辨一切有部正量等难,破彼宗执讫。
【论文】
三‧一二九 有余部说:虽无去来,而有因果,恒相续义。
【疏翼】
第二破斥诸部中,第二破上座部师。于中有三︰一、外救,二、正破,三、总结。初又分三︰一、立宗,二、出体,三、总结。此即初中初文。
【述记‧卷十八】
自下第二、其上座部于此起救。于中有三︰一、总立宗,二、出所以,三、结救意。此即初也。
此中,亦同胜军论师种子等法,前果后因俱时而起[30],彼[31]谓因果恐有断过。被他如先有因时无果等难已[32],复以大乘假说现在之三相用,不同时起──前法至生,后法未起;至住之时,后法未生;至异之时,后法方生──恐因果断故。此之义意,同此中破。
又有二趣并生过故。前人等趣,至异之时,后天等趣,已至生故。
彼言以是欣生时胜,前法变异无多力能,但名一趣;随所当生彼得趣名,非于前趣,故无此过者。不然,阿赖耶识分二趣故,及违此文。胜军论师虽有此义,云立亦得,然自不遵,亦无章疏现行于世。
【论文】
三‧一三○ 谓现在法极迅速者,犹有初、后生灭二时。
【疏翼】
第二破上座部师第一外救中,第二出法体﹝即「出所以」﹞。于中有三︰一、极迅有二时,二、显不断义,即于一法辨,三、于二法辨。此即初文。
【述记‧卷十八】
下、出法体有三:一、直显上座等云︰色法迟钝,有三相用,时经一世──谓生、住、灭──更无异时。心法迅速,但有二时,谓生及灭。此二相,即法辨;离法无别体,然俱现在。彼无过、未故。
此中且举心、心所法为论,故言「极迅速者」,犹有「二时」[33]。
【论文】
三‧一三一 生时酬因,灭时引果,时虽有二,而体是一。
【疏翼】
第一外救第二出法体中,第二显不断义,即于一法辨。
【述记‧卷十八】
下、显因果不断之义。
二、于一法辨:法生时酬因,即后法为果,在现在。法灭时引果,即前法为因,在现在,此是二法为二时。今此所论,即一法体生时为果,灭时为因;为果之时,与前法俱;为因之时,与后法并;此是一法,然现在二时,前后位别故。此之二时,俱现在有,时虽有二,前后位别,而体是一,无别法体,即于一法而辨二时,为因为果。
【论文】
三‧一三二 前因正灭,后果正生,体相虽殊,而俱是有。
【疏翼】
第二上座部出法体中,第三于二法辨。
【述记‧卷十八】
三、于二法辨,「前因正灭,后果正生」:此二法辨,相接不断,因灭果生,二俱现在故。「体相虽殊」:因果二法故。「而俱是有」:并现在世,同时有故。
【疏翼】
以上第一外救中,第二出法体或出所以讫。
【论文】
三‧一三三 如是因果,非假施设,然离断常,又无前难,谁有智者,舍此信余?
【疏翼】
第一外救中,第三总结救意。
【述记‧卷十八】
此、总结也。
虽无去来,足为因果。非同余部萨婆多等立有过、未,虚妄计度法增常过;不同大乘是假施设,法减断故。
既离断过,又无前诸难──谓难有部「果既本有,何待前因」;难大乘云「因是谁因,果[34]谁果」等──既无诸失,谁有智者舍此胜义,而信于余不了义耶?
【疏翼】
以上第二破上座部中,第一外救讫。
【论文】
三‧一三四 彼有虚言,都无实义,何容一念,而有二时?
【疏翼】
第二破上座部中,第二正破。于中有七︰一、第一难,二、第二难,三、第三难,四、第四难,五、第五难,六、第六难,七、第七难。此即初文。
【述记‧卷十八】
下、破,有七。
今总非云「彼」「虚言」等。「何容一念而有二时」?此第一难。
「念」者,剎那之异名;「时」者,生灭之两位。剎那迅速,即有前后,极微至少应有二分。
【疏翼】
《枢要》卷中云︰
正破中有七︰初、总非实而起征﹝第一难﹞,二、显相违而难世﹝第二难﹞,三、定有无而与问﹝第三难﹞,四、纵灭有而返诘﹝第四难﹞,五、斥相违而体一﹝第五难﹞,六、逐一异而理乖﹝第六难﹞,七、总结申于难意﹝第七难﹞。
【论文】
三‧一三五 生灭相违,宁同现在?
【疏翼】
第二正破中,第二难。
【述记‧卷十八】
此、第二难,义意可知。
【论文】
三‧一三六 灭若现在,生应未来。
【疏翼】
第二正破中,第三难。
【述记‧卷十八】
以下、征灭。
此难令同萨婆多等:以灭,现在;生,未来故。生、灭二法定不俱时,相违法故,如明暗等。
【论文】
三‧一三七 有故名生,既是现在;无故名灭,宁非过去?
【疏翼】
第二正破中,第四难,还属征灭。
【述记‧卷十八】
此令同大乘,灭是过去故。
【论文】
三‧一三八 灭若非无,生应非有;生既现有,灭应现无!
【疏翼】
第二正破中,第五难。还属征灭,共有三难。
【述记‧卷十八】
彼若救言︰谁言于灭,灭即是无?同萨婆多灭体是有。
今难之云︰以生违灭,灭既非无,以灭违生,生应非有!生既不成无,灭体如何有?灭若现在非无,生应现在非有!生既现在有,灭无应过去!令同大乘生灭二法定不俱世,相违法故,如解惑等。
【论文】
三‧一三九 又二相违,如何体一?非苦乐等,见有是事。
【疏翼】
第二正破中,第六难。
【述记‧卷十八】
此、立比量。
又生与灭二相违,如何同体?如苦乐等,不同一体故。量云︰生灭二法体应非一。以相违故。如苦乐等。彼宗现在一法之上辨生灭故。
【论文】
三‧一四○ 生灭若一,时应无二;生灭若异,宁说体同?
【疏翼】
第二正破中,第七难。
【述记‧卷十八】
生灭若一,法生之时,应即灭故,故无二时。生灭若是异,不应说体同。二若即者,此法灭时,此法应生,即是生故,如生;二若异者,生体非灭体,以是异故,如苦乐等。
【疏翼】
以上第二破上座部中,第二正破讫。
【论文】
三‧一四一 故生、灭时,俱现在有,同依一体,理必不成。
【疏翼】
第二破上座部中,第三总结。
【述记‧卷十八】
生灭二时,俱在现在,一世而有,虽复相违,而体同者,理必不成。
此、总结破上座等[35]讫。
大乘生灭非定一法,有无异故;非定异法,即生法灭,非别法灭;故无有过。
【疏翼】
以上第二破斥诸部中,第二破上座部﹝及胜军﹞讫。
【论文】
三‧一四二 经部师等,因果相续,理亦不成。彼不许有阿赖耶识能持种故。
【疏翼】
第二破斥诸部中,第三破经部。
【述记‧卷十八】
破诸部计,自下、第三。
经部师等既见上座被征,便曰︰虽无去来,不同一切有,生灭异世,不同上座师;而色、心中诸功能用,即名种子,前生、后灭,如大乘等为因果性,相续不断,甚为胜义。
今破之言︰理亦不成。彼不许有阿赖耶故,「经部师等」,「等」自类中非唯一故。
破之量云︰经部所说持种色心,不能持种。非第八故。如声、电等。过、未无体及无本识,于无色界色久时断,入无心时,心久时灭,何法持种,得为因果?因果既断,名为不然,彼不许有第八识故。
【疏翼】
以上第二正答所问中,第二破外执讫。
【论文】
三‧一四三 由此,应信大乘所说因果相续缘起正理。
【疏翼】
第二正答所问中,第三总结劝归信。
【述记‧卷十八】
第三、总结。
有为诸法,从缘而生,名为「缘起」,劝彼应信大乘正理。
【疏翼】
以上第七段文,即是解初能变十义门中,第九解本识因果法喻门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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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异部宗轮论》云︰
其说一切有部本宗同义者,谓一切有。诸法有者,皆二所摄︰一、名,二、色。过去、未来,体亦实有。
又此前文云︰
后即于此第三百年中,从说一切有部流出一部,名犊子部。次后,于此第三百年从犊子部流出四部︰一、法上部,二、贤冑部、三、正量部、四、密林山部。
[2] 《枢要》卷中云︰
有四萨婆多﹝法救(梵文为「dharmatrata」)、妙音(梵文为「mabju ghosa」)、世友(梵文为「vasumitra」)、觉天(梵文为「buddhadeva」)﹞,有四种立世。此中有四种︰类、相、位、待异。第三约作用立世,最为善。如《俱舍》第二十卷﹝如本论第三说云「尊者世友作如是说︰由位不同,三世有异。彼谓诸法行于世时,至位位中,作异异说;由位有别,非体有异,如运一筹,置一名一,置百名百,置千名千」﹞。
[3] 灵泰《抄》云︰
若西国婆罗门计,若日没时,即九黑山能障于日。
[4] 灵泰《抄》云︰
今云「前生后灭」,泛明因果相续之义,非谓正释前文。
[5] 灵泰《抄》云︰
古萨婆多师即许未来法亦有作用︰谓光明、生相、苦法智忍。即应立量云︰未来许光明等三法外,余无作用法皆应起作用。不离体故。犹如于体。
[6] 如《大毗婆沙论》卷十云︰
除阿罗汉最后心、心所法,诸余过去、现在心、心所法,是谓等无间缘自体。
又云︰
阿毗达磨者说曰︰能令各别自相法无间生义,是等无间缘相。「各别自相法」者,谓受、想心所及心自相各别、俱时而生,无容有二﹝毗婆沙师亦主二心不俱生﹞。
又云︰
前已说能开辟义,是等无间缘相。开辟义中,无远近故。应作是说︰前生心聚与后生心聚作等无间缘,无有差别,如豆等聚。
又云︰
等无间缘依作用立。若法与彼法作等无间缘,无法、无有情、无咒术、无药物等,能为障碍令彼不生。
[7] 「半作用」,对与果说。
[8] 灵泰《抄》云︰
光明若起,暗已除;若光明是现在,作用即是与暗俱故;故未来有用。若生相,在未来有用。若现在,则住、异、灭有用。若世第一法于现在世与异生性用俱起智,皆损异生性力弱。若苦法智忍,于未来世起,在生相时,则有力能断未来世中异生性不得起;若苦法智忍起,至现在时,以前世第一法及异生性先已灭讫;何以故?背必不得与向并。苦法智忍即背,世第一法即是向,又是加行也。《疏》中难云:此三既未来有用,应名现在!
[9] 《成业论》中云︰
又汝所宗,过去诸法有与果用,何非现在?若谓现在,唯依诸法取果用说,理亦不然。用义同故,应俱现在!过去诸法无取果用,名过去者,有与果用,应名现在。此用尽时,应名谢灭!是则诸法灭而复灭,如是亦应生而复生!故彼宗义,理不成立﹝藏文缺此大段文﹞。
[10] 《成业论》续云︰
又法如何名能引果?谓安立彼令当生故。诸漏尽者,最后剎那,应不引果!后不生故﹝藏文作「由非择灭,彼果不生,名灭」﹞。是则此念应非现在,不应更灭,入于过去﹝此十六字,藏文无﹞。初现在时,已无作用,如何后时说名谢灭?若虽无用而更灭者,是则过去复应须灭。若灭已复灭,应生已更生!便有自违前所说过﹝「若虽无用」等三十四字,藏文亦无﹞。
[11] 《成业论》续云︰
若谓此念虽有能生后果作用,而缘缺故,后果不生,此亦非理。果必不生,如何知有能生作用?应言此念违顺二缘有非有故。虽从因生,而无作用能生后果﹝以上六十字藏文无﹞。
[12] 如《大毗婆沙论》卷十云︰
彼心、心所若是等无间缘者,彼后应有心、心所法生。若尔,便无究竟解脱!
[13] 如本论卷三云︰
真谓自相,假智及诠俱非境故。谓智及诠不得自相,唯于诸法共相而转。亦非离此有别方便,施设自相为假所依。然假智、诠,必依声起,声不及处,此便不转。能诠、所诠,俱非自相,故知假说不依真事。
[14] 能酬因故,非定不果。
[15] 如前文云︰
因现有位,后果未生,因是谁因?果现有时,前因已灭,果是谁果?既离因果,谁离断常?
[16] 本论卷七云:
我、法,非有,空、识,非无。离有、离无,故契中道。
[17] 《瑜伽》卷五十一云:
过去行云何?谓相已灭没,自性已舍。现在行云何?谓相未灭没,自性未舍,生时暂住。未来行云何?谓因现有、自相未生,未得自性。
[18] 「六十六」,原作「六十九」,今改。《瑜伽》卷六十九云︰
复次,云何过去法?谓因已受尽,自性已灭,无间为缘为生余法——除阿罗汉最后心、心所──熏习相续﹝藏文作「心相续」﹞。虽复已灭经百千劫,犹能令彼爱非爱果异熟当熟;如所领受诸过去事,或一唯能生起忆念,或复有一不生忆念,唯灭所显,无诸作用;是名过去诸法差别。此过去法,略有五相当知建立其事差别。
何等为五?谓或有法剎那过去︰谓于剎那一切行中,剎那以后所有诸行。又或有法死没过去︰谓彼彼有情从彼彼有情众同分﹝藏文作「rigs mthun pa」﹞没,广说乃至死及作时﹝藏文作「dus byed」;汉译卷十作「时运尽」﹞。又或有法坏劫过去﹝藏文作「坏灭过去」﹞,谓器世界所摄,由火等灾之所败坏。又或有法退失过去,谓如有一于先所得诸善、功德、安乐住中,随类退失。又或有法尽灭﹝藏文作「'gags pa」﹞过去,谓有余及无余依涅槃界中所有尽灭。
复次,云何未来法?谓因未受,自性未受,待缘当生、将起现前,或近当生,或远当生。亦由五相建立差别︰谓剎那未来、一生未来、成劫未来、现行未来、最后未来﹝藏文作「证得未来」﹞。复次,云何现在法?谓因已受用,自性受用未尽,剎那已没,决定坏灭,一切杂染所显,一分清净所显。亦由五相建立差别,谓剎那现在、一生现在、成劫现在、现行现在、最后现在──谓阿罗汉最后心、心所等。
[19] 「九」字,原作「十」,今改。
如《显扬》卷九云︰
又虽说言有过去色、有未来色、有现在色,如是乃至识亦尔者;此亦依三种行相,密意故说︰谓因相、自相、果相。依彼因相,密意说有未来;依彼自相,密意说有现在;依彼果相,密意说有过去;是故无过。
又复不应说过去、未来、是实有相。何以故?应知未来有十二种相故︰一、因所显相,二、体未生相,三、待缘相,四、已﹝疑为「未」﹞生种类相,五、应生法相,六、不应生法相,七、未生杂染相,八、未生清净相,九、应可求相,十、不应求相,十一、应观察相,十二、不应观察相。
应知现在亦有十二种相︰一、果所显相,二、体已生相,三、缘会相,四、已生种类相,五、剎那相,六、不复生法相,七、现杂染相,八、现清净相,九、可喜乐相,十、不可喜乐相,十一、应观察相,十二、不应观察相。
应知过去亦有十二种相︰一、已度因相,二、已度缘相,三、已度果相,四、体已坏相,五、已灭种类相,六、不生法相,七、静息杂染相,八、静息清净相,九、应顾恋处相,十、不应顾恋处相,十一、应观察相,十二、不应观察相。
[20] 《对法》卷三云︰
云何过去?几是过去?为何义故,观过去耶?谓自相已生已灭故,因果已受用故,染净功用已谢故,摄因已坏故,果及自相有非有故,忆念分别相故,恋为杂染相故,舍为清净相故,是过去义。「因果已受用」者,谓已生故、已灭故,如其次第。「染净功用已谢」者,谓如现在贪等、信等,令心染净功能无故。「摄因已坏」者,置习气已,方灭故。「果及自相有非有」者,谓于今时所引习气有故,能引实事无故。「忆念分别相」者,谓唯有彼所缘境相故,一切一分,是过去,除未来、现在及无为故。为舍执着流转我故,观察过去。
云何未来?几是未来?为何义故,观未来耶?谓有因,非已生故,未得自相故,因果未受用故,杂染清净性未现前故,因果﹝应作「及」﹞自相有非有故,希﹝藏文作「mvon par dga' ba」﹞,为杂染相故;不希,为清净相故,是未来义。「有因非已生」者,为简无为,彼虽非已生,而无因故。「未得自相」者,自体未生故。「因果未受用」者,谓彼种子未作所作故,彼性未生故。一切一分,是未来,为执着舍流转我故,观察未来。
云何现在?几是现在?为何义故,观现在耶?谓自相已生未灭故,因果受用未受用故,染净﹝藏文作「染净作用」﹞现前故,能显过去未来相故,作用现前故,是现在义。「因果受用未受用」者,谓因已灭故,果犹有故。「能显过去未来相」者,谓现在世是能施设去来相。所以者何?依止现在,假立去来故;约当得位,假立未来;约曾得位,假立过去。「作用现前」者,谓眼等法正为识等所依等事故,一切一分、是现在,为舍执着流转我故,观察现在。
问︰何故过去、未来、现在,说名言事,非涅槃等耶?答︰内自所证,不可说故。唯曾、当、现,是言说所依处故﹝藏文为「名言事」与「涅槃」分别问答,非总问总答﹞。所以者何?因说过去等事,遂显经中三种言事﹝藏文无「显经中」等意﹞。谓依三世建立,非涅槃等。由彼内自所证,离名言故,不可宣说。又唯去来今是见、闻、觉、知言说所依处故。
[21] 《辩中边论》卷二〈辩真实品〉第二云︰
应知因果已、未受用,随其所应,三世义别。谓于因果俱已受用,是过去义;若于因果俱未受用,是未来义;若已受用因、未已受用果,是现在义。
[22] 《瑜伽》卷六十六云︰
若于过去生自体差别,明了记忆,名宿住随念。若智具大威德,修所成,是修果,依止于念,与念相应,此方得转,是故说名宿住随念智。余如前说﹝「即此智种子由生缘所摄受故,势力增长相续随转,名宿住随念智作证。如是一切,总摄为一,名宿住随念智作证通」﹞。若诸有情好、恶色等种种差别,从彼别别有情众﹝藏文作「ris」﹞没,于此别别有情众﹝中﹞生,说名死生。若修果,眼所摄清净色,以为依止,缘死生境识相应智,名死生智,余如前说。若一切结无余永断,名为漏尽。即于此中世间尽智,及无生智,名漏尽智。所余一切,如前应知。
[23] 「三」字,原作「四」,今改。
如《对法》卷三云︰
以他心通了有贪等种种心行,故名入行﹝藏文作「spyod pa la 'jug pa」﹞。以宿住通了过去生展转来世,故名「来」。以天眼了达未来所往生事,故名「往」。以漏尽通了知解脱三界方便,故名「出离」。如是一切,皆是所通达,后以三通遍缘一切境界故,为舍执着有威德我故,观察所通达。
[24] 《对法》卷十四云:
「心差别通」者,谓依止静虑,于入﹝藏文作「'jug pa」﹞他有情心行差别威德具足中,若定、若慧。余如前说﹝「及彼相应诸心、心法」﹞。
「入他有情心行差别」者,谓如实知有贪等心行差别。
「宿住随念通」者,谓依止静虑,于随念前际所行威德具足中,若定、若慧,余如前说。
「随念前际所行」者,谓随念过去生名字、种、族﹝藏文作「rigs dav ris」﹞等展转差别事。
「死生通」者,谓依止静虑,于观有情死生差别威德具足中若定、若慧,余如前说。
「观诸有情死生差别」者,谓以天眼观诸有情死时、生时、好色、恶色、当往善趣、当往恶趣,后际差别。
「漏尽通」者,谓依止静虑,于漏尽智及彼相应诸心、心法;「漏尽智」者,谓由此智通达一切漏尽方便及诸漏尽。
「威德具足」者,此智成满故。
[25] 《萨遮尼干子经》卷七末云︰
沙门瞿昙所有他心神通智行,所有众生、众生所摄、如其心念︰所谓善心、不善心、无记心、顺烦恼心、背烦恼心、声闻心、辟支佛心、菩萨心、佛心、天心、龙心、夜叉心、干闼婆﹝梵文为「gandharva」﹞心、阿修罗﹝梵文为「asura」﹞心、迦楼罗﹝梵文为「garuda」﹞心、紧那罗﹝梵文为「kijnara」﹞心、摩亩罗伽﹝梵文为「mahoraga」﹞心、人非人心、地狱心、畜生心、饿鬼心、阎罗处众生心、过去心、未来心,悉分别知。何以故?沙门瞿昙安住大悲,能知他心无碍无障。无诸烦恼故,断诸习气故,照一切法故。能如是解,是名他心神通智行。
大王当知!沙门瞿昙所有宿命神通智行念知过去一生、二生,乃至十生、百生、千生、无量百生、无量千生、无量百千生,及天地成坏、无量世界成、无量世界坏、无量成坏世界、无量成坏劫,知诸众生于是中生、如是种姓、如是名字、如是色像、如是寿命、如是受苦、如是受乐、如是住处、如是衣服饮食。于是中死、还是中生,于彼中死、还彼中生,死此生彼、死彼生此,尽过去际,悉知无余。又知过去尽过去际所有诸佛,如是眷属、父母、妻子、兄弟、姊妹,从初发心出家求道、修集愿行、供养诸佛、教化调伏一切众生、坐菩提树、成等正觉、如是名号、如是住处、如是胜坐、如是声闻、如是侍者、如是天、如是人、如是大众、如是外道、如是说法、如是度众生、如是寿命、如是灭度、如是正法住、如是像法住,悉能念知。何以故?安住大悲,善解作业故;是智无恼,安住禅定故;是智无畏,善摄智慧故;是智自然,不从他求现得善知故;是智正忆,毕竟不失故;是智功德,究竟大乘故;是智善根,从波罗蜜生到彼岸故;是名知宿命神通智行。
[26] 「由」字,原作「而」。
[27] 「澄」字,灵泰《抄》、《秘蕴》误作「证」。
[28] 本论卷二云:
虽无分别而澄净故,设无实用,亦现彼影。
[29] 智周《演秘》云︰
又《瑜伽论》三十七﹝中﹞、《大般若经》第九﹝初﹞、《萨遮尼干子经》第七﹝末﹞、《璎珞经》第六、《清净毗尼方广经》、《寂调音天子问经十地论》第五、《对法》第十四、无性《摄论》第九,皆悉明之,具如〈章〉引。
当别有〈六神通章〉、或〈三世章〉,今已不见。
[30] 灵泰《抄》云︰
此胜军论师因果等法用,即与上座部因果相似。谓胜军言︰即此一个种子而有二时︰谓生时酬因,灭时引果。即后法为前果,即此现在法至灭相时,与后法生;即灭为因,生为果。
[31] 「彼」,谓胜军。
[32] 如本论卷三云︰
因现有位,后果未生,因是谁因?果现有时,前因已灭,果是谁果?
[33] 《枢要》卷中云︰
别显﹝即「出法体」﹞中有三︰一、举极速以明时,二、举一体而成二﹝即「于一法辨」﹞,三、举二体而彰有﹝即「于二法辨」﹞。
[34] 应有「是」字。
[35] 「等」,包括胜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