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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唯识论疏翼 第二冊 卷三 十四、广阿罗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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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
三‧一四八 此中所说阿罗汉者,通摄三乘无学果位。皆已永害烦恼贼故,应受世间妙供养故,永不复受分段生故。
 
 
 
【疏翼】
  第二广解答中,第二广释。
 
 
 
【述记‧卷十九】
 
  问︰「阿罗汉」名,通在几乘?几位中有?
 
  下、正广解。于中有二。初、广「阿罗汉」,后、广「舍位」。初有三师︰第一师中有五︰一、释颂文,二、问,三、答,四、征,五、释。 
 
  「阿罗汉」者,此正云「应」。「应」者,契当之义──应断烦恼,应受供故,应不复受分段生故;若但言「应」,即通三义。故但言「应」,不言「应供」;若着「供」字,唯得一义,便失二义。显阿罗汉通摄三乘,唯无学位,余位未满,非可应故。
 
  问︰何故有学非阿罗汉,三无学得「阿罗汉」名?
 
  「阿罗汉」言「应」,即杀贼、应供、无生三义故也。
 
  何故不言离所知障?
 
  所知障体,不障解脱,无能发业、润生用故。
 
  何故不言离变易死?
 
  二乘无学有变易生,此非由烦恼所招起故;已离系缚,得解脱故,无分段死。
 
  有学亦是殊胜福田,如见道出等,供养获现福。何故不得名「应供」耶?
 
  非一切时堪受供故,望自乘无学,非是圆满故。
 
 
 
【疏翼】
 
  此初第一师中,第一释文。
 
 
 
【论文】
三‧一四九 云何知然?
 
 
 
【疏翼】
  初第一师中,第二问。
 
 
 
【述记‧卷十九】
 
  第二、外人问曰︰何知此识三乘皆舍?「阿罗汉」号通在三乘?故论总问「云何知然」。
 
 
 
【论文】
三‧一五○ 〈决择分〉说:诸阿罗汉、独觉、如来,皆不成就阿赖耶故。
 
 
 
【疏翼】
  初第一师中,第三答。于中有二︰一、证三乘皆舍,答第一分问,二、证号通三乘,答第二分问。此即初答。
 
 
 
 
 
【述记‧卷十九】
 
  第三、此答初问也。
 
  舍,通三乘。〈决择分〉中第一卷说四句分别,谓「有成就转识,非阿赖耶识」──谓三乘无学[1]、「不退菩萨」,不入无心位[2];有「成就阿赖耶,非转识」──谓七地以前,二乘有学、一切异生、入无心位[3];「有俱成就」──谓此第二句[4]不入无心位[5];「有俱不成」──谓第一句入无心位;然今但引初句[6]三人。
 
 
 
【论文】
三‧一五一 《集论》复说:若诸菩萨得菩提时,顿断烦恼及所知障,成阿罗汉及如来故。
 
 
 
【疏翼】
  第三答中,第二证号通三乘答第二分问。
 
 
 
 
 
 
 
【述记‧卷十九】
 
  又如《杂集论》第十四卷、《集论》第七说︰若诸菩萨[7]得菩提时,顿断烦恼及所知障,成阿罗汉及如来故[8]。佛既得名阿罗汉者,二乘无学,不说自成。
 
  答第二问「阿罗汉」名,通三乘有。佛亦由断所知障故,亦名如来。二乘不然,不可为难︰如阿罗汉号,便令通二乘。十地菩萨不能少断俱生烦恼,金刚喻定时方顿断尽︰一者、故留,二、不障地,其所知障,分分除之。故烦恼障,即言顿断,所知障不然。
 
  此师意说︰不退菩萨虽不起现我爱执藏,暂时伏离,种犹有故,未名为「舍」。三乘无学,我爱种尽,乃名为「舍」。
 
 
 
【疏翼】
 
  以上初第一师中,第三答讫。
 
  安慧《唯识三十论》卷一云︰
 
应思如是相续生起,何时舍耶?颂曰︰阿罗汉位舍。
 
论曰︰云何说名阿罗汉位耶?谓若具此者,是名「阿罗汉」。果具何者,名为「阿罗汉」耶?谓得尽智及无生智故,尔时阿赖耶识中粗重,无余永断故,即舍阿赖耶识,即于此位,名「阿罗汉」。已说异熟及其差别。
 
 
 
 
 
【论文】
三‧一五二 若尔,菩萨烦恼种子未永断尽,非阿罗汉,应皆成就阿赖耶识。何故即彼〈决择分〉说:不退菩萨,亦不成就阿赖耶识?
 
 
 
【疏翼】
  初第一师中,第四征。
 
 
 
【述记‧卷十九】
 
  第四、征也。
 
  由前立宗,烦恼种尽,方名为「舍」。菩萨烦恼种子未除,如何名「舍」?违圣教故,为此难也。
 
  前引〈决择分〉四句之中,初句[9]有四人︰三乘无学及不退地以去菩萨。此先不论[10],故今为难。
 
  不退有二种︰一、已得不退,二、未得不退[11]。前、初地得,后、八地得,故言不退。初地以去,证不退;八地以去,行不退。初地以去尚有相续趣求所得,未能念念转转增进,初说回心名不退者,即地前位皆名不退──不退起烦恼故;而义有别,亦不相违[12]。
 
  由是,不退总有四种︰一、信不退:即十信第六心[13]。二、证不退:入地以往[14]。三、行不退:八地以上。四、烦恼不退:谓无漏道所断烦恼一切圣者。今说回心名不退者,即第四不退。以得证净故,亦名信不退,然未至彼位[15]。若十住,第七心等[16],亦名住不退,即应有五。论直往者,唯四不退。
 
 
 
【论文】
三‧一五三 彼说二乘无学果位回心趣向大菩提者,必不退起烦恼障故,趣菩提故,即复转名不退菩萨,彼不成就阿赖耶识。
 
 
 
【疏翼】
  初第一师中,第五释。于中有二︰一、释回心名不退,二、释直往已摄。此即初文。
 
【述记‧卷十九】
 
  第五、释也。
 
  彼说四人,三[17]人据决定菩萨。即回心已,必定不退起诸烦恼──从初发心二万劫,乃至成佛以来,皆名不退;又趣菩提,转名菩萨;非直往者是第四人,烦恼种子未永害故。
 
  若现行一分无故,名「舍」;分别一分无,应亦名「舍」[18];又见道以去,第七不起执藏之时,应亦名「舍」;以全未舍故[19]。若不尔,直往八地以去,应非不退!以不能舍阿赖耶故[20]。若尔,入地诸菩萨等,应亦名退!以全未舍阿赖耶故[21]。
 
 
 
【论文】
三‧一五四 即摄在此阿罗汉中,故彼论文不违此义。
 
【疏翼】
  第五第一师释中,第二释直往已摄。
 
 
 
【述记‧卷十九】
 
  问︰既尔,此文何故不说不退菩萨?
 
  彼「摄在此阿罗汉中」,从本说故,故彼〈决择〉之文不违此中说义。三乘有学金刚心位,虽断烦恼,我执种无,以时少故,彼论不说,此亦不论[22]。二乘有学回心向大,不名不退,起烦恼故。
 
 
 
【疏翼】
 
  以上第二广释中,初第一师说讫。
 
 
 
【论文】
三‧一五五 又不动地以上菩萨,一切烦恼永不行故。
 
 
 
【疏翼】
  第二广释中,第二师说。于中分二︰一、述不退菩萨,二、显名舍。初中有五︰一、出第一理,二、出第二理,三、出第三理,四、出第四理,五、结立宗。此即初中初文。
 
【述记‧卷十九】
 
  下、第二说。此即护法菩萨亦假为二义[23],即同前师也[24]。下文有二︰初、述不退菩萨体,后、显名舍。
 
  此义意言︰三乘无学,直往菩萨八地以去亦舍此识,名不退者,行亦不退。于未得法,亦复不退,四理证知︰
 
  一者、「一切烦恼永不行故」:八地以去,无漏相续,无现执藏,故可说「舍」。
 
 
 
【论文】
 
三‧一五六 法驶流中,任运转故。
 
 
 
【疏翼】
  第一述不退菩萨中,第二出第二理。
 
 
 
【述记‧卷十九】
 
  此、第二理。
 
  《十地论》第十卷说:第八地以上菩萨,于无相海任运而转,诸佛劝等,乃至广说[25]。剎那剎那,真俗双运,以无功用,故任运转。
 
 
 
【论文】
三‧一五七 能诸行中,起诸行故。
 
 
 
【疏翼】
  第一述不退菩萨中,第三出第三理。
 
 
 
【述记‧卷十九】
 
  此、第三理。
 
  《十地论》[26]说:初地至六地,名为少行;第七地,名大行;八地以去,名为广行[27]。前六地,一行中修一切行,是故名「少」;第七地,虽亦然,以能即空方便智,发起有中殊胜行[28],胜前六地,故立「大」名。前五地中虽合此难合真俗双行,然极用功,方始能起;此第七地,虽未任运,少用功力,即能现前,故与前异,立其「大」名;八地以去,一切行中修一切行,故名为广。
 
  然旧《地持》云:胜解行以去名少;初地至六地,名大;七地以去名广[29]。以见道前,一行中修一行,故名少;次六地中,于一行中修一切行,故名为大;七地以去,真俗双行,名为广。所望不同,不相违也。
 
  今〈菩萨地〉[30]、《瑜伽》七十八[31]卷说初劫名波罗蜜多,第二劫名近波罗蜜多,第三劫名大波罗蜜多。此约波罗蜜多别,亦不相违[32]。
 
  然初地以前,于六波罗蜜,一行中修一行。初地以去,于六波罗蜜,一行中修一切行;八地以去,一切行中修一切行。七地以前唯于六度唯有修一,以一切行而庄严之;八地以去,于万行中具修万行,然所修愿、力、智度,渐次胜前,别立其名,非唯修此[33]。今第三证,与彼[34]文同。
 
 
 
【论文】
三‧一五八 剎那剎那,转增进故。
 
 
 
【疏翼】
 
  第一述不退菩萨中,第四出第四理。
 
 
 
 
 
【述记‧卷十九】
 
  此、第四理。
 
  谓八地后,无漏相续,无有漏间。又彼亦无未得之退,故能念念增进诸行。勘《十地》、《地持》,及〈菩萨地〉等[35]。彼谓从此八地以去,于初剎那能得过前二阿僧祇所行功德智慧一倍,第二剎那更倍前念[36],如是展转胜进倍前。
 
 
 
【论文】
三‧一五九 此位,方名不退菩萨。
 
 
 
【疏翼】
  第一述不退菩萨中,第五结立宗。
 
 
 
【述记‧卷十九】
 
  此四因中,初因简解行地以前,十地菩萨能伏烦恼毕竟不行,非第七识,今通七识[37];第二因,简前六地[38];第三因,简第七地[39];第四因,简一切地[40];由四因故,直往菩萨八地以去,方名「不退」,舍赖耶名。
 
  上解「不退」。
 
 
 
【疏翼】
 
  以上第二第二师说中,第一述不退菩萨讫。
 
 
 
【论文】
三‧一六○ 然此菩萨,虽未断尽异熟识中烦恼种子,而缘此识我见、爱等,不复执藏为自内我。
 
 
 
【疏翼】
  第二第二师说中,第二显名「舍」。文分为二︰一、不复执藏,二、亦说名「阿罗汉」。此即初文。
 
 
 
【述记‧卷十九】
 
  下、解「舍」名也。
 
  第七识等烦恼──我执现行──无故。
 
 
 
【论文】
三‧一六一 由斯,永舍阿赖耶名,故说不成阿赖耶识,此亦说彼名阿罗汉。
 
 
 
【疏翼】
  第二显名「舍」中,第二亦说名「阿罗汉」。
 
 
 
【述记‧卷十九】
 
  此师意说︰无现执藏,《瑜伽》说之[41],即名为「舍」,以「阿赖耶」是藏义故。「此亦说彼名阿罗汉」,三义[42]具故,如前应知。
 
  问︰若现不执,即名为「舍」,七地以前亦有不执,入无漏心等,应皆名「舍」?
 
  答︰此不然,非毕竟故。毕竟不行,方名为「舍」故。
 
  问︰若尔,二乘金刚心,应名舍此识?
 
  答︰实亦应名「舍」,以时促故,彼《瑜伽》[43]等,略而不论,亦不违理。
 
  初师[44]名「舍」,断种名「舍」。此第二说︰若断、若伏,毕竟不行,说之为「舍」。故七地前,不得「舍」名。
 
 
 
 
 
【疏翼】
 
  以上第二广释中,第二第二师说讫。
 
 
 
【论文】
三‧一六二 有义:初地以上菩萨,已证二空所显理故。
 
 
 
【疏翼】
  第二广释中,第三第三师说。于中有六,一正释中又二︰一、出不退体,二、辨「舍」。初中有五,即出五因。此出不退体中,第一因也。
 
 
 
【述记‧卷十九】
 
  下、第三解[45]。下文有六︰一、正释,二、破,三、救,四、征,五、会,六、难申正义。初中有二︰初、出不退体,后、辨「舍」。由五因故,证入地菩萨亦舍此识名。此第一因。
 
  即难陀论师等,作如是解。文中易解,无劳解释。
 
 
 
【论文】
三‧一六三 已得二种殊胜智故。
 
 
 
【疏翼】
  第一第三师出不退体中,第二因。
 
 
 
【述记‧卷十九】
 
  此、第二因。
 
  二智即是正体、后得[46]。
 
 
 
【论文】
三‧一六四 已断分别二重障故。
 
 
 
【疏翼】
  第一第三师出不退体中,第三因。
 
 
 
【述记‧卷十九】
 
  此、第三因。
 
  二障名「重」,以猛利故。
 
 
 
【论文】
三‧一六五 能一行中起诸行故。
 
 
 
【疏翼】
  第一第三师出不退体中,第四因。
 
 
 
【述记‧卷十九】
 
  此、第四因。
 
  即唯约六波罗蜜论。不尔,即与一切行中修一切行,无有差别,以一一行中皆能修集一切行故[47]。
 
 
 
【论文】
 
三‧一六六 虽为利益起诸烦恼,而彼不作烦恼过失,故此亦名不退菩萨。
 
 
 
【疏翼】
  第一第三师出不退体中,第五因。
 
 
 
【述记‧卷十九】
 
  即第五因,名为「不退」。此如《摄论》[48]:十地菩萨观为利益,不动染心而方起惑,非不知而起。《瑜伽》七十[49]八云︰要知方起,非不知而起[50]。
 
  上释「不退」。
 
 
 
【疏翼】
 
  以上第一正释中,第一出不退体讫。
 
 
 
【论文】
三‧一六七 然此菩萨,虽未断尽俱生烦恼,而缘此识所有分别我见、爱等,不复执藏为自内我,由斯亦舍阿赖耶名。故说不成阿赖耶识,此亦说彼名阿罗汉。
 
 
 
【疏翼】
  第一第三师正释中,第二辨「舍」。
 
 
 
【述记‧卷十九】
 
  下、辨「舍」。舍中有二︰初、理辨「舍」,后、引证。此初也。
 
  烦恼分别,少分舍故,舍执藏名。其文易解。
 
 
 
【论文】
三‧一六八 故《集论》中作如是说:十地菩萨虽未永断一切烦恼,然此烦恼如咒药所伏诸毒,不起一切烦恼过失。一切地中如阿罗汉已断烦恼故,亦说彼名阿罗汉。
 
 
 
【疏翼】
  第二辨「舍」中,第二引证。
 
 
 
 
 
【述记‧卷十九】
 
  下、引证也。
 
  《集论》第七、《杂集》十四,亦有此文:十地[51]菩萨虽未永断一切烦恼等,虽有,不为失。无漏智力,如咒药故。如阿罗汉已断烦恼,无过失故。此中亦名为「阿罗汉」,故摄此菩萨在阿罗汉中。
 
 
 
【疏翼】
 
  以上第三第三师解中,第一正释讫。
 
 
 
【论文】
三‧一六九 彼说非理。七地以前,犹有俱生我见、爱等,执藏此识为自内我,如何已舍阿赖耶名?
 
 
 
【疏翼】
  第三第三师解中,第二第二师破。
 
 
 
【述记‧卷十九】
 
  第二、破也。
 
  六识我见,四地不行;七地以前,第七我见[52]犹现行故;为此难也。
 
  前第二师,作如此难。
 
【论文】
三‧一七○ 若彼分别我见、爱等,不复执藏,说名为舍。
 
 
 
【疏翼】
  第三第三师说中,第三救。
 
 
 
【述记‧卷十九】
 
  「若彼」以下,乃至「为舍」──第三、假牒前师救意。
 
 
 
【论文】
三‧一七一 则预流等诸有学位,亦应已舍阿赖耶名。许,便违害诸论所说。
 
 
 
【疏翼】
  第三第三师解中,第四第三师救已,第二师征。
 
 
 
【述记‧卷十九】
 
  「则预流」下,乃至「所说」,正是第四征难辞[53]。
 
  此下难中,以预流果例同彼菩萨应舍「赖耶」名,言圣教不说。若谓菩萨双断二障,法我亦除,非预流者,此唯人见名为执藏,非于法执。若不尔者,其阿罗汉应名不舍阿赖耶识,以有俱生法我见故。故知但以人执为藏,不以法执。
 
 
 
【论文】
三‧一七二 地上菩萨所起烦恼,皆由正知,不为过失,非预流等得有斯事,宁可以彼,例此菩萨?
 
 
 
【疏翼】
  第三第三师解中,第五第三师会。
 
 
 
【述记‧卷十九】
 
  第五段、第三师会云︰
 
  十地「菩萨所起烦恼」、「不为过失」,非预流等。以预流等所起烦恼,皆不正知,为过失故。如《瑜伽》七十[54]八说:菩萨起烦恼有三,名「无染污相」,谓正知故起等[55]。
 
 
 
【论文】
三‧一七三 彼六识中所起烦恼,虽由正知,不为过失;而第七识有漏心位,任运现行,执藏此识,宁不与彼预流等同?
 
 
 
 
 
【疏翼】
  第三第三师解中,第六第二师难申正义。于中分三︰一、论主难,二、结非,三、结正义。此即初文。
 
 
 
【述记‧卷十九】
 
  下第六段、论主难云︰
 
  彼入地菩萨前六识中所起烦恼,虽由正知不为过失,间断起故,相藐粗故,可由正知而方故起。其第七识一类无断,任运现行,非相粗显,于有学位,除无漏心灭尽定外,有漏心时执藏此识,宁不与彼预流等同?有时执故。预流等唯入人空观无漏心时,此识不行。有漏心时,即便现起。与此菩萨,同不名「舍」,何故菩萨即名为「舍」?
 
 
 
【论文】
三‧一七四 由此故知,彼说非理。
 
 
 
【疏翼】
  第六第二师难申正义中,第二结非。
 
 
 
【述记‧卷十九】
 
  此、结非也。
 
  第八地去,诸菩萨等无漏相续,一切烦恼皆不现行,虽有种子,现行皆尽,可得名「舍」;非七地前,烦恼不起,如何说「舍」?彼〈决择分〉七十[56]八[57],及〈菩萨地〉四十八[58]说:八地以去,一切菩萨一切烦恼不现行故。故此释非,前二师是也。
 
 
 
【论文】
三‧一七五 然阿罗汉断此识中烦恼粗重究竟尽故,不复执藏阿赖耶识为自内我,由斯永失阿赖耶名,说之为舍;非舍一切第八识体。勿阿罗汉无识持种,尔时,便入无余涅槃?
 
 
 
【疏翼】
  第六第二师难申正义中,第三结正义。
 
 
 
【述记‧卷十九】
 
  下、结正义。
 
  且如初释直往菩萨八地以去,非是此中阿罗汉摄,有种染故。三乘无学,方名为「舍」。第二师释直往菩萨八地以去,是此中摄,故总说言:阿罗汉舍断种、永伏,现行烦恼皆已尽故,并名为「舍」,不复执藏说名为「舍」;非是第八识体全无,名舍识也。
 
  全无第八,于理何违?
 
  无第八体,即阿罗汉无识持种,于金刚心正断此时,即便应入无余涅槃。以有漏果尽,无识持种故。勿阿罗汉得有此事,故不得舍第八识体。此中说「舍」,唯约执藏,以过重故;不约能所藏,以为舍也。
 
  上来已广阿罗汉讫。
 
 
 
【疏翼】
 
  以上第二正广解中,第一广阿罗汉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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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即《瑜伽》卷五十一〈决择分〉中四句分别之第二句。原作:
 
谓阿罗汉,若诸独觉……,及诸如来。
 
[2] 原作「住有心位」。
 
[3] 此为〈决择分〉四句分别之第一句。原为:
 
谓无心睡眠、无心闷绝、入无想定、入灭尽定、生无想天。
 
[4] 〈决择分〉原文为第三句。
 
[5] 〈决择分〉原文作「谓余有情住有心位」。
 
[6] 〈决择分〉原第二句,今引文为第一句。
 
[7] 《对法》、《集论》原文无「诸菩萨」三字。
 
[8] 《对法》卷七:
 
若得菩提时,顿断烦恼障及所知障,顿成阿罗汉及如来。
 
[9] 即〈决择分〉原第二句,今引文为第一句。
 
[10] 如理《义演》云︰
 
前但取三乘无学,未论不退。
 
[11] 如理《义演》云︰
 
意说初地以去于已得法,毕竟不退。八地以去于未得法,念念得故,言未得不退。
 
[12] 如理《义演》云︰
 
如前〈决择分〉说不退者,但约无学回心名为不退,不约直往不退等说,「而义有别,亦不相违」。
 
[13] 十信为信心、念心、精进心、慧心、定心、不退心、护法心、回向
 
 心、戒心、愿心。即第六适为不退心。
 
[14] 「往」字,《续藏》、金陵本作「住」。
 
[15] 道邑《义蕴》云︰
 
谓此回心菩萨先于二乘见谛道中,以证四种不坏净信﹝信三宝及净戒﹞,今说此为不退菩萨,亦是信不退也。然未至彼大乘十信第六心也。
 
[16] 十住为发心住、治地住、修行住、生贵住、方便具足住、正心住、
 
 不退住、童真住、法王子住、灌顶住。即第七住为不退住。
 
[17] 谓第三人。
 
[18] 道邑《义蕴》云︰
 
此初师难第二师也。
 
 智周《演秘》云︰
 
有牒、有征,思之可悉。
 
[19] 智周《演秘》云︰
 
第二师答。以下合有第一师难,难云︰前七未全舍,不名舍赖耶;八地种未除,是以赖耶在!
 
[20] 道邑《义蕴》云︰
 
此第二师难初师。若要无学方舍赖耶,回心菩萨名不退者,八地直往既未舍赖耶,应非不退!
 
[21] 智周《演秘》云︰
 
即第一师举例质也。初地,圣教名不退故,故知不退不约赖耶舍不舍说。
 
[22] 道邑《义蕴》云︰
 
问︰何故前唯会二乘金刚心,此中通会三乘?答︰前是通文。其第二师不约断种名舍赖耶,即八地已舍,故不说大乘金刚心。今此唯是第一师义,要断烦恼种尽,方舍赖耶,故通会三乘金刚心位也。
 
[23] 谓假为第二义。
 
[24] 如理《义演》云︰
 
问︰前师说渐悟,此说顿悟,何得同耶?答︰虽渐顿不同,一种皆说四人名阿罗汉,故云「同前师也」。
 
[25] 《十地经论》卷十云︰
 
若诸佛不与此菩萨起智门者,是菩萨尔时即入涅槃,弃舍利益一切众生。……譬如乘船欲入大海,未入大海,多用功力;若至大海,不复用力,但以风力而行。
 
 论谓:海喻「八地智慧海」。船喻彼﹝神通行﹞速疾,知因胜示现。
 
[26] 见《十地经论》卷九、卷十。
 
[27] 如理《义演》云︰
 
意说前六地中有相心中修,名少;第七地中无相有加行修,名大;八地以去无相无加行修,名广。
 
 彼论卷九经原文云︰
 
是菩萨住此第七菩萨远行地中,无量身业无相行,无量口业无相行,无量意业无相行,是菩萨善清净行故,得无生法忍光明。
 
 彼论卷十经文说「业大」云︰
 
略说菩萨得此菩萨不动地,身、口、意业所作,皆能集起一切佛法。
 
[28] 如理《义演》云︰
 
意说即能证空根本智为方便,能发起后得智利他行,名「有中殊胜行」。
 
[29] 《菩萨地持经》卷七末云︰
 
彼一一住,经亿百千大劫或复无量,然后具足。彼一切住经三阿僧祇大劫,然后得。初阿僧祇大劫,解行住过,得欢喜住,五行胜进﹝《瑜伽菩萨地》卷四十八作「此就常勇猛,非不勇猛勤精进者」﹞。第二阿僧祇大劫,从欢喜住乃至有开发无相住过,得无开发无相住。即此决定,谓净心菩萨决定胜进﹝《瑜伽菩萨地》卷四十八作「以是菩萨得净意乐,决定勇猛勤精进故」﹞。第三阿僧祗大劫无开发无相住及无碍智住过,得最上菩萨住」,亦非「七地以去,名广」。
 
 此不须会,是疏主记错。
 
[30] 即《瑜伽》卷四十八末。
 
[31] 「七十八」之「七」字,《续藏》、金陵本、《义演》误作「三」,《演
 
 秘》谓原误作「四」。
 
[32] 智周《演秘》云︰
 
初纯有漏,去无相远,带相修习,由此,但名「波罗蜜多」。次通无漏,邻无相故,而得「近」名。后位无相,任运长时,故名为「大」。或言「近」者,近无加行。虽有两释,后释为胜。所以者何?答︰七地之中,亦有无相,而云何言近无相,故名「近」耶?故后释善。
 
 《瑜伽》卷七十八原文,约烦恼伏不伏差别云︰
 
若诸菩萨,经无量时,修行施等,成就善法;而诸烦恼犹故现行,未能制伏,然为彼伏;谓于胜解行地软中胜解转时,是名波罗蜜多。复于无量时修行施等渐复增上,成就善法,而诸烦恼,犹故现行,然能制伏,非彼所伏;谓从初地以上,是名近波罗蜜多。复于无量时,修行施等,转复增上成就善法,一切烦恼皆不现行;谓从八地以上,是名大波罗蜜多。
 
[33] 如理《义演》云︰
 
若据《十地》修十度,地地修一度,渐次胜前,别立其名;即别修愿、力、智三度。据其功力,能具修万行,亦非唯此。
 
[34] 谓《瑜伽》卷七十八。
 
[35] 见《十地经论》卷十、《菩萨地持经》卷七、《瑜伽》卷四十八〈菩
 
 萨地〉。
 
[36] 倍数说,为此独有。
 
[37] 道邑《义蕴》云︰
 
资粮、加行,名胜解行地,此位烦恼未永不行,故此初因简地前也。初地以去,六识烦恼能永伏故。言「今通七识」者,此约八地烦恼不行,故通七识。
 
[38] 道邑《义蕴》云︰
 
谓前六地中,未能于无相海任运而转,故此简也。
 
[39] 道邑《义蕴》云︰
 
以七地中未能起一切行也。
 
[40] 道邑《义蕴》云︰
 
即简第八地以前,并解行等,故云「一切」。
 
[41] 如《瑜伽》卷七十八云︰
 
谓于第八地以上,从此以去一切烦恼不复现行。唯有所知障为依止故。
 
 「《瑜伽》说之」四字,天海本、法隆本无。
 
[42] 「三义」,应断惑、应受供、应不受分段生死。
 
[43] 见《瑜伽》卷五十一。
 
[44] 谓安慧等。
 
[45] 即第三师解。
 
[46] 道邑《义蕴》云︰
 
准前二因,亦应合取生法二﹝空﹞智。今取正体、后得,并通生法二智,故亦无失。
 
[47] 灵泰《抄》云︰
 
若初地菩萨,于六波罗蜜中随行一行时,能行一切行。若八地以上菩萨,即约行八万四千波罗蜜行时,能行一切行。故与前别也。
 
[48] 见《摄论》卷三、两《释》卷十,颂云︰
 
非染、非离染,由欲得出离;了知欲、无欲,悟入欲法性。
 
 又云︰
 
烦恼伏不灭,如毒咒所害;留惑至惑尽,证佛一切智。
 
[49] 「十」字下,诸本衍「七」字。
 
[50] 《瑜伽》原文无「而起」二字。
 
[51] 「十地」二字,原文作「此诸」。
 
[52] 即俱生我见。
 
[53] 即第二师征难。
 
[54] 「十」字下,诸本衍「七」字,只《续藏》疑「衍」。
 
[55] 《瑜伽》卷七十八原文为:
 
是诸菩萨于初地中,定于一切诸法、法界已善通达。由此因缘,菩萨要知,方起烦恼,非为不知,是故说名无染污相。于自身中,不能生苦,故无过失。菩萨生起如是烦恼,于有情界能断苦因,是故彼有无量功德。
 
 同《解深密经》卷三。
 
[56] 「十」字下,诸本衍「七」字,只《续藏》疑衍,上二同。
 
[57] 如《瑜伽》卷七十八〈决择分〉云︰
 
三者、微细随眠:谓于第八地以上。从此以去,一切烦恼不复现行,唯有所知障为依止故。
 
[58] 《瑜伽》卷四十八〈菩萨地〉云︰
 
彼第八住,一向清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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