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
三‧三七八 又契经说:诸有情类受生、命终,必住散心,非无心、定。若无此识,生、死时心,不应有故。
【疏翼】
第二引经申其理证或依经附理十证中,第六生死时心证。于中有三︰一、引经,二、遮余非,三、归本识。此即初文。
【述记‧卷二十二】
自下、第六。
此、初引经,使证识有。
谓此大乘及通小部,受生、命终必住散位,及与有心,方得受生及命终理。此中合[1]文「必住散心」,非住无心及非住定位,而得命终受生者也。
下破经部等,所以者何?《瑜伽》第八十云:诸无学者,要先入灭定,后方入无余,亦无心命终。彼无六识,非无第八[2]。由斯即显若以六识为命终识,彼如何成?
若说意识受生命终,彼由无学愿力致然。既有第八,亦非无心,又说诸异生、有学,不相违也[3]。
【论文】
三‧三七九 谓生、死时,身心惛昧,如睡无梦、极闷绝时,明了转识必不现起。
【疏翼】
第六生死时心证中,第二遮余非。于中分五。第一破六识非,又分为三︰一、举无转识,二、立六量非,三、有必可知。此即初中初文。
【述记‧卷二十二】
下文有五︰一、破六识非,二、显第八是,三、破大乘异说,四、破上座部义,五、难死时渐舍之识。初中有三,如文自显。此即第一、举无转识。
此位「身心」俱太「惛昧」──「身惛昧」,硬强性;「心惛昧」,暗劣性。「如睡无梦」,即五位中无心睡眠。「极闷绝时」,因鬼、药等有此事起。如〈决择分〉[4]、〈无心地〉[5]说。
然瑜伽师,生、死二位既无,六心无心地中不别说者,即闷绝摄。今言「闷绝」,离死、生外,为鬼药等所闷绝故[6]。今此二位,非是住定,住散心位。有此无心,故引为证。
量云︰即生、死位,明了转识必不现起。身心惛昧故。如睡无梦等。此二位中身心惛昧,大小二乘悉皆共许,故极成因。转识,生、死位无,唯大乘义,故得为宗。对萨婆多,此喻不成,彼但三位[7]说无心故。
然先释有二︰
一、谓唯有第八,无余六转,此文可然,宗[8]无余故。即以《瑜伽》第一为证,谓入母胎说有本识,不说意故[9]。又以《对法论》文为证,唯以无记心命终故[10]。
二、说亦有意识。岂以《瑜伽》不说意识即便无者?第七应然。以不说故,此位应无。若无记心命终、受生,便唯第八,第八恒有,何须说也?即以此文证有第六。简异性故,说唯无记。若不然者,说无心位,何不别说受生命终,唯言五位?
前师解云︰亦即闷绝,俱是惛昧位中摄故。然今此中文势,本意唯取有本识义为正所宗,言无意识受生命终,唯有本识;若无本识,以谁为受生命终之心也?今助释云︰是破他故,且言无意,非唯一说,此兼两师。然下既无别说,即以前师为正[11]。
【论文】
三‧三八○ 又此位中,六种转识,行相、所缘不可知故,如无心位,必不现行。
【疏翼】
第一破六识非中,第二立六量非。
【述记‧卷二十二】
子段第二、立六量非。
此二位中,必无转识。行相、所缘不可知故。如无心位。正破萨婆多,引三位无心为喻。若兼破经部等,即前二散,及与二定、无想、五位。
然彼二部等说五识无,执有意识。然今此中,正破彼意识,及设遮五,通言六识,非正遮计。此即难全无。
【论文】
三‧三八一 六种转识,行相、所缘,有必可知,如余时故。
【疏翼】
第一破六识非中,第三有必可知。
【述记‧卷二十二】
第三段、设纵有六识。
难令行相、所缘,不可得知。
汝之生死,许有转识,行相、所缘应可了知。转识摄故。如余散有心位[12]。
今随文便,先言其因,谓「六种转识」。次言其宗,宗中,先言有法「行相、所缘」。次复言「有」,此言「有」者,谓有转识,行相、所缘必应可知。「可知」,即是法。「如余时」,是喻。以因「故」字,安置喻中,非直文势便能,亦复义生巧逐。上下诸文,多分如此,准此可知。
【疏翼】
以上第二遮余非中,第一破六识非讫。
【论文】
三‧三八二 真异熟识,极微细故,行相、所缘俱不可了;是引业果,一期相续,恒无转变,是散,有心,名生死心;不违正理。
【疏翼】
第二遮余非中,第二显第八是。或依《枢要》、第三显真异熟。
【述记‧卷二十二】
既有此难,外返伏难︰说有转识,遂令行相等可知;既有赖耶,应行相等可说!
第二、显第八是。
「极微细故,行相、所缘俱不可知[13]」,简第六意,体非微细,非真异熟。是引业果、总报摄故;「一期相续」中,无断故;「恒无转变」,其性定故;「是散」心位,非定位故;是「有心」时,非同五位无心时故;「名生死心,不违正理」。我今此识,既非转识,体「极微细」;生死虽有,「行相、所缘俱不可知[14]」,非同粗识可知之识;故六转识,违于正理。
此中所以惛昧为因,解生死时无转识义,诸贤共禀,众教同说。
次难陀论师等无量论师、正法藏胜军师等,特以为佳,恒用阐扬,殊增智虑,名光月氏[15],誉美方今,无识之俦同遵南指。唯我大师至生遍破,及其披此,更益前非。如次论下,及〈制恶见〉中正陈其义。今诸释既备,胜义云集,群贤叙之,盛当所指。
【论文】
三‧三八三 有说:五识此位定无。意识取境,或因五识,或因他教,或定为因。生位诸因,既不可得故,受生位,意识亦无。
【疏翼】
第二遮余非中,第三破大乘异说。
【述记‧卷二十二】
下第三、破大乘异说,有六︰一、叙宗,二、正破,三、救义,四、破救,五、更救,六、复难。此叙宗也。
五种转识,生死定无,大小教同。然诸贤等,于此无诤,唯第六识,今应分别。
意识取境,凡有三因︰或因五识,随缘五尘;或因他教,别生解故;或定为因,境界殊妙。死位既同以惛昧为因,故无异说。
唯于生位,更增此释︰生位,前因既不可得,故受生位,意识亦无。言死位中,或因五识、他教等故,意识可有;唯正得以惛昧为因。初受生位,诸因不成,故独为证。然虽更有独起意识不缘于教、不缘五尘、不缘定境,取增人、法[16],此何不说?
无心别起,不托五尘、他教、定力,别生计度,本但三因,如见闻等,无别因起,必应尔故。
【论文】
三‧三八四 若尔,有情生无色界,后时意识应永不生。定心必由散意识引;五识、他教,彼界必无;引定散心,无由起故。
【疏翼】
第三破大乘异说中,第二正破。
【述记‧卷二十二】
破上异师别生解者。
谓生无色初剎那后,彼时意识应永不生。初无意识,彼此同故。若彼伏言受生已,次入定,无散意者,理亦不然。定心必由散意识引,或加行为因,如闻思等,或生得善,引生方起。此通三界[17]。五识、他教此之二因,彼界无有;能引起定散心意识,在彼界中无由起故,定如何生?非初受生即可得定,故彼三因,彼初无有,彼界散意,何缘得生?
【论文】
三‧三八五 若谓彼定,由串习力,后时率尔,能现在前。
【疏翼】
第二破大乘异说中,第三救意。
【述记‧卷二十二】
彼复救解︰若生下界非串习定,可籍[18]散意引生彼定,下串习力后生彼时,定心率尔能现在前,故无过失。
【论文】
三‧三八六 彼初生时,宁不现起?
【疏翼】
第三破大乘异说中,第四破救。于中分二︰一、难定心,二、难散心。此即初文。
【述记‧卷二十二】
论主难云︰彼界定心即初生位一剎那中,宁不现起?亦由下界串习力故,犹如后时。
【论文】
三‧三八七 又,欲、色界初受生时,串习意识,亦应现起。
【疏翼】
第四破救中,第二难散心。
【述记‧卷二十二】
下、初受生一剎那位,前生曾习第六意识,亦应现起!即生得善,或勤烦恼、久习工巧等。
【疏翼】
以上第三破大乘异说中,第四破救讫。
【论文】
三‧三八八 若由惛昧,初未现前,此即前因,何劳别说?
【疏翼】
第三破大乘异说中,第五更救及第六复难。
【述记‧卷二十二】
若汝救言:无色界中初生定心,及下界中初生位散心,由惛昧故,初未现前。此即是前诸论、诸贤共禀之因,何劳于中妄生别说?
【疏翼】
以上第二遮余非中,第三破大乘异说讫。
【论文】
三‧三八九 有余部执:生死等位,别有一类微细意识,行相、所缘,俱不可了。
【疏翼】
第二遮余非中,第四破上座部义。于中分二︰一、叙执,二、简归。此即初文。
【述记‧卷二十二】
上座部师说,有根本计,有末所计。根本计粗细二意,许得并生;末计不然,必别时起[19]。
【论文】
三‧三九○ 应知即是此第八识,极成意识,不如是故。
【疏翼】
第四破上座部义中,第二简归。
【述记‧卷二十二】
今此本计别有细意识,生死位中,一类、微细,行相、所缘俱不可了,非如萨婆多等,故我无咎者。不然,此即是我第八之识。所以者何?「极成意识不如是故」。
即以汝因,还复破汝。谓︰彼计有二意识生,一、粗,二、细。细者受生、命终,俱不可知,异粗意识。
无着《摄论》本云:应二意识俱时转等[20]。「又依染污故,时无断故,意识所缘不可得故。[21]」又此所依是种子识,即我所说第八识者,《摄论》诸师,未悟此文,由不曾见《唯识论》故[22]。
无二意识并生论[23]者,我不颂此经,我部经中无此语故。或说无二粗意并生,及二细意并生,言先不障粗、细二识并生,故无妨也。
又因明法,因有三相。「依染污」因、「时无断」因,缺无同品定有一相,非正比量[24]。「意识所缘不可知[25]」者,如大乘本识缘身器故,所依种识即本识者,何劳虚认此体非汝所计之识?
今论意言︰汝谓不然。且初二意并生,有难。亦应有粗细二眼识并生,转识摄故,如意识。或意识不得有粗细二识并生,转识摄故,如眼等识。故知经上无文[26]定说,以理证尔。岂得随情,便拨圣教?
次三因者,此非正量。谓立量云︰汝所言细意识者,决非意识。极成意识不如是故。如眼等识。或意识所缘分明行相不可得故。犹如五识。唯第三因成是比量,前二返显,以理直逐,不为比量,何得误[27]征[28]?
今此论言「极成意识不如是」者,即彼[29]第三因。文虽不同,势义是一。由是前量故,汝细意识即我赖耶故,故上座师不符正理。
【疏翼】
以上第二遮余非中,第四破上座部义讫。
【论文】
三‧三九一 又将死时,由善、恶业,下、上身分,冷触渐起。若无此识,彼事不成,转识不能执受身故。
【疏翼】
第二遮余非中,第五难死时渐舍之识。文分为二︰一、总难转识,二、别难五六。此即初文。
【述记‧卷二十二】
自下论文、通破诸部。下第五、难死渐舍识。
世亲、无性《摄论》皆云善业从下冷,恶业从上冷,由生胜趣、恶趣别故[30]。《瑜伽》第一云︰随上下冷,后至于心。此处初生,最后舍故[31]。
如上所明,六非执受,以舍执受,冷便起故。
【论文】
三‧三九二 眼等五识,各别依故,或不行故;第六意识,不住身故,境不定故,遍寄身中,恒相续故;不应冷触,由彼渐生。
【疏翼】
第五难死时渐舍之识中,第二别难五六。
【述记‧卷二十二】
五识依别,先若能执受,无识之时,身冷应起。若身识遍能执受者,「或不行故」。渐命终时,亦有先舍五识身故。
意识住身,可由起触。不是决定住于身中取触等故,非无意识身便冷生。第八住身,即有暖起,不住身处,故冷触起。又第六识「境不定故」,缘境转易。此命终时,行相微细,缘一类境,非第六识有是相状。第六意识恒常起时,逢境即缘,随依即止,不同本识久住一依,定缘此境。
由是等文,下[32]七识中,有一类计第八识以五根为依[33]。如此中言五识「各别依」,不能执故。通依者,能执。若不依根,能执受者,第六应然。若不依、不能执,便以第八为不定故[34],第八故以五根为依。及此中言「不住身」故,故第八识亦住于身。
【疏翼】
以上第六生死时心证中,第二遮余非讫。
【论文】
三‧三九三 唯异熟心,由先业力,恒遍,相续,执受身分,舍执受处,冷触便生。寿、暖、识三不相离故。冷触起处,即是非情,虽变,亦缘,而不执受。故知定有此第八识。
【疏翼】
第六生死时心证中,第三归本识。
【述记‧卷二十二】
下、总结言。
唯第八识真异熟心由先业力恒不断、遍、相续、执于身,舍执受处,冷触便起。寿、暖、识三不相离故,识不起处,即是非情,引果所摄外器之类。虽第八识变,而亦缘,而不执受,如发鬓等,故此识有。
上来或初、引教共诤,别破异部,二、引事[35]为难,三、总结上文。
【疏翼】
以上第二引经申其理证或依经附理中,第六生死时心证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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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合」字,《义蕴》牒释作「合」,余作「含」。
[2] 《瑜伽》卷八十原文为:
问︰诸阿罗汉住有余依涅槃界中住何等心,于无余依般涅槃界当般涅槃?答︰于一切相,不复思惟,唯正思惟真无相界,渐入灭定无转识等。次异熟识舍所依止﹝藏文作「次舍阿赖耶识之所依止」﹞,由异熟识无有取故,诸转识等,不复得生﹝藏文作「由阿赖耶识及转识无因不生故」﹞,唯余清净无为离垢真法界在。
[3] 谓与《瑜伽》卷八十文不相违也。
道邑《义蕴》云︰
此又解经。经必住散心等者,说异生、有学,不据入无余依。故与《瑜伽》不相违也。
[4] 《瑜伽》卷六十三说,由七种因心不得生中,第一「谓缘缺故,心
不得生」云︰
谓内眼处坏,若外色处不现在前,广说乃至内意处坏,若法处不现在前,尔时由彼所生眼识,乃至意识,终不得生。如是,名为由缘缺故心不得生。
[5] 《瑜伽》卷十三云︰
谓无心睡眠位、无心闷绝位、无想定位、无想生位、灭尽定位,及无余依涅槃界位。如是六位,名〈无心地〉。
[6] 道邑《义蕴》云︰
死生虽即闷绝,今离彼外,别取鬼、药等闷绝,证死生也。
[7] 萨婆多部唯无想、灭尽、无想异熟三位无心。
[8] 「宗」字,《演秘》谓合作「言」,《义蕴》谓「宗」字正。
[9] 如《瑜伽》卷一云︰
尔时,父母贪爱俱极,最后决定各出一滴浓厚精血,二滴和合,位母胎中合为一段,犹如熟乳凝结之时。当于此处,一切种子、异熟所摄、执受所依阿赖耶识和合依托。
[10] 《对法》卷二云︰
云何命终之识不可得耶?谓临命终时识渐舍离所依身分,发起冷触,或上,或下,非彼意识有时不转,故知唯有阿赖耶识能执持身。随于身分,若舍此识,冷触可得,身无觉受。意识不然。是故若无阿赖耶识,命终之识必不可得。
[11] 《枢要》卷中云︰
此段中文,或分为六︰一、破经部:「如睡无梦」,转识无故,余部不尔。次、破萨婆多等。三、显真异熟。余三、文自显。
[12] 《枢要》卷中云︰
萨婆多等说有意识行相可知,故今难之云︰如可知者,应如余位分明可知。既不分明,明非意识故。
[13] 「知」字,论作「了」。
[14] 「知」,即「了」。
[15] 灵泰《抄》云︰
其五天竺国,名「月氏国」。即三世佛一切独觉师中,皆现能除众生贪瞋热起病,而得清凉,犹如天上月能除热起,而得清凉也。
[16] 道邑《义蕴》云︰
「取增」,与执着义同,即是妄执我、法也。
[17] 灵泰《抄》云︰
若身在欲界,由加行善闻思慧引,方能入定。色界由加行善闻慧引,则能入定。色界无思慧故,为有耳根、有闻慧故。其生得善亦能疏引定也。无色界闻思慧俱无,唯有生得善通三界也。
智周《演秘》云︰
生得、因修思等加行,何得同也?又宽狭别︰生得善心遍三界,思等不遍。
[18] 「籍」字疑为「藉」。
[19] 《异部宗轮论》说上座部分破为十一部中,第十一部经量部云︰
其经量部本宗同义︰谓说诸蕴有从前世转至后世,立「说转」名。……有根边蕴,有一味蕴。
该论《述记》卷下解云︰
「一味」者,即无始来,展转和合,一味而转;即细意识曾不间断,此具四蕴。「有根边蕴」者,「根」谓向前细意识位,生死根本,故说为「根」。由此根故,有五蕴起。即同诸宗所说五蕴,然一味蕴是根本故,不说言「边」。
即与根本计近。
[20] 《摄论》卷一原文为:
若有于此非等引地殁已生时,依中有位,意起染污,意识结生相续。此染污意识,于中有中灭;于母胎中识、羯罗蓝更相和合。若即意识与彼和合,既和合已,依止此识,于母胎中有意识转。若尔,即应有二意识于母胎中同时而转。
《摄论‧无性释》卷三云︰
谓异熟体有情本事不待今时加行而转无记意识,及可了知所缘、行相、乐、苦受等相应意识,是二意识应一身中一时而转。然不应许。
[21] 《摄论》卷一原文:
又即与彼和合之识是意识性,不应道理。依染污故,时无断故,意识所缘不可得故。
《摄论‧无性释》卷三解前二因云︰
由立宗门,显与彼法自相相违。谓共决定若是意识,非一切处、非一切种、非一时,依于染污,犹如后时所有意识。如是结生相续时,识于一切处、一切种类、一切时分,皆依染污。即中有摄后心为依,此所依心,生有为境。于一切处、一切种类、一切时分,是染污故﹝《摄论‧世亲释》卷三云「谓此意识贪等烦恼所染污意为所依止,缘生有境,故是染污。即此为依,名『依染污』」﹞。能依之识,非是意识,由此越于意识法故。或有说言︰与四烦恼恒相应心,名「染污依」。已相续心应成染污!此已成立许为无记,异熟性故﹝灵泰《抄》云「一『依染污故』者,有二释。一云︰第八识依染污末那识,以为俱有依,名为依染污也。此解不定。第六识亦依染污末那故。(本论卷四云「又说藏识恒依染污,此即末那」。又云「第六意识俱有所依,唯有二种︰谓七、八识,随缺一种必不转故」)。二、欲命终时,第六识中,即起爱染而润生,第八识依第六识中染污爱取故,而得受生。如论卷八云『九种命终心,俱生爱俱故』。故知『依染污故』,证命终时唯有第八识。故今取后解。卒被打杀者,即不得起润生爱。若渐渐病死者,即起染污润生爱也」﹞。由异熟性,对无间断,由此亦遮意识性。
[22] 灵泰《抄》云︰
又以前讲《摄论》法师等,虽见《摄论》中难二意识俱时转等,又染污故等论文,然诸师等不知此《摄论》而破上座部,若读此《唯识论》文,方知破上座部计也。
[23]《摄论‧无性释》卷三云︰
如是颂言︰无处无容非前、非后、同身、同类﹝藏文无「同身、同类」四字﹞,二识并生。
[24] 灵泰《抄》云︰
虽有初一相,谓有遍是宗法性,即缺第二相,而无同品定有性。
智周《演秘》云︰
观论本、释,量无明文。所以疏主断前二因,但直责也。古德以彼命根为喻而立其量,量如前辨﹝「初和合识,非是意识,依染污故,犹如命根」﹞。喻既论无,不假为量。又自第八,亦不得成。他量破云︰初生时识非是第八。依染污故。犹如命根。彼此既同,何能遣过?由此故知直责为善。或可作量,论示方隅,略不言喻。我宗命根,不定异八,汝命根喻,所立不成。由斯作量,理亦应通,义既多途,任情取舍。「时无断」因,亦可以彼命根为喻。
[25] 「知」字,《摄论》原文作「得」。
[26] 如《摄论‧无性释》卷三。
[27] 「误」字,灵泰《抄》、《义蕴》牒释作「误」,余本作「悟」。
[28] 灵泰《抄》云︰
比来讲论法师将前二因皆作比量者,非也。何得误征耶?
[29] 「彼」,指《摄论》。
[30] 见两《释》卷三。《摄论‧世亲释》云︰
将舍命时,造善、造恶,或下、或上,身分渐冷。以造善者,处定上升,若造恶者,必定下坠。
《摄论‧无性释》云︰
若造善者,即于其身下分渐冷。若造恶者,与此相违。
[31] 《瑜伽》卷一云︰
又将终时,作恶业者识于所依从上分舍,即从上分冷触随起,如此渐舍乃至心处。造善业者识于所依从下分舍,即从下分冷触随起,如此渐舍乃至心处。当知后识唯心处舍,从此冷触遍满所依。
[32] 「下」谓下文,见本论卷四。
[33] 如本论卷四云︰
又异熟识,有色界中能执持身,依色根转。如契经说:阿赖耶识业风所飘,遍依诸根恒相续转。《瑜伽》﹝卷五十一﹞亦说眼等六识各别依故,不能执受有色根身。若异熟识不遍依止有色诸根,应如六识非能执受。
[34] 道邑《义蕴》云︰
若对小乘立第六识不能执受,量云︰第六识不能执受有色根身。以不遍依故。如五识者。彼出过云︰为如五识不遍依故,第六不能执受耶?为如第八不遍依故,第六意识能执受耶?
[35] 谓死时渐舍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