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
四.一○五 又契经说:心杂染故,有情杂染;心清净故,有情清净。若无此识,彼染、净心不应有故。
【疏翼】
第二正引经申其理证,或依经附理十证中,第十染净心证。于中分三︰一、引经,二、别解或遮余非,三、归本识。此即初文。
【述记‧卷二十四】
自下第十、引染净心经。
《维摩》等云︰心净故众生净,心垢故众生垢[1]。其《阿含》等亦有此文[2]。今言心染故情染等[3],此如《瑜伽》五十四卷识住中解[4]。
此中意说,以本识现、种,为染、净心,令有情染、净,即当《摄论[5]‧染净章》,染章,即三杂染;净章,即是世、出世净[6]。
【论文】
四‧一○六 谓染、净法以心为本,因心而生,依心住故,心受彼熏,持彼种故。
【疏翼】
第十染净心证中,第二别解或遮余非。于中分二︰一、总解,二、别破。此即初文。
【述记‧卷二十四】
下、别解中︰先、总解,后、别破。
此、总中言:染净诸法「以心为本」。若有漏、无漏,常、无常,有为、无为,染、净之法,皆以本识为本,故言心染情染,心净情净。
此言有为法,总句;无为法等,别句[7]。染净之法,至下文当知。有漏现行依心而生[8],种子「依心住」,心受无漏现行熏持彼无漏种故。
又解︰初句如前。「因心而生」者,谓有为现行法,皆因种子心而生;「依心住」者,谓有为现行法,皆依现行识法而住。「心受彼熏」者,谓本识现行,受染净有为现行之熏,释上「依」、「住」。「持彼」有为之种子故,释上「因心生」。随心染净,有情染净,即以所生能依之法,和合假者为「有情」故。
或心体是「有情」,心染故情[9]染,心净故情净。此文有释︰「以心为本」,总句如初。
「因心而生」,谓杂染法,即有漏三性皆是,以相顺故,遂别各[10]生。「依心住故」,谓清净法,有为无漏不顺本识故,但说「依心住」。
「心受彼熏,持彼种故」,释上所由,并通染净。又「心受彼熏」,是有漏法。「持彼种故」,是无漏法。
又有别解︰「以心为本」,总句。「因心而生,依心住故」,并有漏法现行,依种子心生,依现行识住。「心受彼熏,持彼种」者,即无漏有为法,虽心相违,心受彼现行之熏,能持彼现行种故。后心净时,有情随净[11]。
【论文】
四‧一○七 然杂染法,略有三种:烦恼、业、果,种类别故。
【疏翼】
第二别破或遮余非中,第二别解或子段别破。
【述记‧卷二十四】
下、别解中有二︰初、解杂染,后、解清净。染中有二︰初、总举,后、别破。
即《摄论》[12]三种杂染:三界见修所有烦恼,名「烦恼」;一切有漏善不善业,名「业」;此业所得总、别异熟,名「果」。
此总举已。
【论文】
四‧一○八 若无此识持烦恼种,界地往还,无染心后诸烦恼起,皆应无因。
【疏翼】
第一解杂染中,第二再别破。于中有二,第一明烦恼中又分三︰一、正破经部,二、破救,三、牒计非。此即初中初文。
【述记‧卷二十四】
下、自别破。别破之中,文分为二︰初、明烦恼,后、明业果。余文可知。
先言持种,为破经部。
「界地往还」者,《摄论》第二云︰从无想等上诸地设来生此间,尔时烦恼及随烦恼所染初识,此识生时应无种子,由所依止及彼熏习,并已过去,现无体故[13]。
「往」,谓生他地;「还」谓生自地。「无染心后」者,《摄论》[14]云︰对治烦恼识若已生,一切世间余识已灭,尔时若离阿赖耶识,所余烦恼及随烦恼种子,在此对治识中不应道理。此对治识自性解脱故,乃至[15]复于后时,世间识生,[16]若离阿赖耶识,应无种子而更得生。世亲、无性二释别解[17]。此中意言︰即二时后,诸烦恼起皆应无因,无持种故。
【论文】
四‧一○九 余法不能持彼种故,过去、未来,非实有故。
【疏翼】
第一明烦恼中,第二破救。
【述记‧卷二十四】
经部若言:余色等中持彼种故,往还等惑起,以此为因者,理亦不然。余色等法,无染心等,不能持彼有漏种子,非第八识故,如色、声等。
彼论释言︰非过去烦恼生今烦恼等,经部师计去、来无故。此论依彼,正破经部。
此中文意,兼破萨婆多,彼以去、来有故,「界地往还」无失。今言非实,如前类破「无染心后」,烦恼不生,彼言我宗有得。得者,今破彼言亦「非实有」,同去、来故,前已破故。类下净章中「得等[18],非实故」。
又言「持种」,略「得」不言,正破经部故。
【论文】
四‧一一○ 若诸烦恼,无因而生,则无三乘学、无学果;诸已断者,皆应起故。
【疏翼】
第一明烦恼中,第三牒计非。
【述记‧卷二十四】
设彼救云:界地往还诸烦恼等,后时无因生,此牒计非。若尔,则无三乘等果,前已所断者,无因更起故。
【疏翼】
以上第二再别破中,第一明烦恼讫。
【论文】
四‧一一一 若无此识持业果种,界地往还,异类法后,诸业果起,亦应无因,余种、余因前已遮故。
【疏翼】
第二再别破中,第二明业果,或破业及果。于中有二,第一难界地往还等起无因中,又分为三︰一、业果无因难,二、入无余依业果复生难,三、烦恼亦应无因生起难。此即初中初文。
【述记‧卷二十四】
此中第二、破业及果。于中有二︰初、难界地往还等起无因,后、难行缘识等不成。此等初也。
若无此识持业、果种,界地往还,亦应无因。此业之中,《摄论》无解。彼第三云︰若有于此非等引地殁已、生时,依中有位意起染污,意识结生相续,[19]乃至有二意识于母胎中同时而转等[20]。但释其果。
又若从此殁,于等引地正受生时,由非等引染污意识[21]结生相续。此非等引染污之心,彼地所摄,离异熟识,余种子体定不可得等。
生无色界等,名为「往还」。
「异类法后」者,《摄论》云︰又即于彼,若出世心正现在前,余世间心皆应[22]灭尽[23]。尔时,便应灭离彼趣!若生非想非非想处,无所有处,出世间心现在前时,即应二趣皆应灭离等是。世亲、无性皆有此解[24]。此等之后,其业、果起皆应无因,无种子故。
彼若救言:后报业果今时熟故,余为种子,色等持种。余为其因,去、来世有。「因」言所以,以去、来世为所以故。
今言总非,前已破故。二部,如前。
【论文】
四‧一一二 若诸业果无因而生,入无余依涅槃界已,三界业果还复应生。
【疏翼】
第一难界地往还等起无因中,第二入无余依业果复生难。
【述记‧卷二十四】
若此业果无因生者,入涅槃已,业果还应生!
【论文】
四‧一一三 烦恼亦应无因故生。
【疏翼】
第一难界地往还等起无因中,第三烦恼亦应无因生起难。
【述记‧卷二十四】
设若救言:无烦恼故,入涅槃已,业果不生者,难云︰既许业果无因而生[25],此文可解。
【疏翼】
以上第二明业果或破业及果中,第一难界地往还等起无因讫。
【论文】
四‧一一四 又行缘识,应不得成,转识受熏,前已遮故。
【疏翼】
第二明业果或破业及果中,第二难行缘识等不成。于中分二︰一、破经部,二、双破二部。此即初文。
【述记‧卷二十四】
且复业中,《摄论》[26]第二末云「又行缘识,不相应故」。应定「缘」义,若以行熏识,名「缘」,即不熏转识,如前已破[27]。
此正破经部。
【论文】
四‧一一五 结生染识,非行感故。
【疏翼】
第二难行缘识等不成中,第二双破二部。于中分四︰一、染识非行缘难,二、行缘名色难,三、时分悬隔难,四、后亦不成难。此即初文。
【述记‧卷二十四】
自下、双破经部、萨婆多师。
若设许行能招识故,名「行缘识」,结生染识,非行感故。经部师言︰我虽无有去来时分,行缘识生,既有种子似汝大乘现行,能招于当可生名色位识,名行缘识,斯有何过[28]?
【论文】
四‧一一六 应说名色,行为缘故。
【疏翼】
第二双破二部中,第二行缘名色难。
【述记‧卷二十四】
萨婆多师既有未[29]来[30],设复救言︰初生染识,非行所招,名色位中有异熟识,方名行感。虽约分位,以说缘生,但感名「缘」,于理无失。
难云︰既约分位,以辨缘生,名色时识,即是「名」摄,言「行缘识」,理定不成。若对经部,若熏、若感,其义皆然,初生染识,非所熏故。对萨婆多,唯感名「缘」。
【论文】
四‧一一七 时分悬隔,无缘义故。
【疏翼】
第二双破二部中,第三时分悬隔难。
【述记‧卷二十四】
彼复救言︰既约分位,以说缘生,初生之时识体虽染,非行所感,此时有色,异熟为性,亦名识支,分位说故。为行所感,故说名「缘」,于理何失[31]?此则一切有部正救,经部兼之,无去来故。
应答彼言︰「悬」,谓悬远;「隔」,谓隔绝。
谓答萨婆多言︰汝许有去来,然我实不许。设许有者,且行在现在,色果在未来──或是一劫,或一劫余,经八万等──业、果相望,时分悬隔,无缘义故。因既不得成,如何能无果[32]?如外法等,非异熟因。又行不缘识位中色,无异熟识可名果识支,如何俱色说行能感,名缘于识?又若感于识位中色,名之为「悬」,若感后时名色位识,名之「隔」,俱无缘义[33]。
答经部言︰设许行支能感色者,未来非有,犹如龟毛,时分悬隔势非邻近,如何说行能为识缘?故但说熏,名「行缘识」,非谓感也[34]。又「悬」、「隔」别,如前已说。准此总应言︰悬故,无缘义;隔故,无缘义;无果识可名识支,即无缘义,三文合也。此等文意,极为深远!诸论所未详,群贤所未究。
【论文】
四‧一一八 此不成故,后亦不成。
【疏翼】
第二双破二部中,第四后亦不成难。
【述记‧卷二十四】
此则如文。
又「后不成」者,《摄论》云︰「又取缘有,亦不得成。[35]」为难两家熏、缘、感果,难之返覆,准上应知。又非但[36]后取缘于有,次第相望,皆可得尔。果中相缘故[37]。
【疏翼】
以上第二别解或子段别破中,第一解杂染讫。
【论文】
四‧一一九 诸清净法,亦有三种:世、出世道、断果别故。
【疏翼】
第二别解或子段别破中,第二解清净。
【述记‧卷二十四】
次、别破净。于中有二︰第一、总显净法,后、别破之[38]。
净法有三︰一、世道,二、出世道,三、断果。有漏六行,名「世道」;无漏能治,名「出世道」;所得无为,名「断果」。「断」是「果」也。
【论文】
四‧一二○ 若无此识持世、出世清净道种,异类心后,起彼净法,皆应无因。所执余因,前已破故。
【疏翼】
第二别破净中,第二别破之。
【述记‧卷二十四】
下、别破中,有二︰初、破世出世道,后、破无为。于[39]中有二︰初、难异类后无因,后、难初道不生。此即初也。
「若无本识」持二道种,「异类心后」者,即起异界,及杂染、清净等心。
即是《摄论》第三[40]云︰云何世间清净不成?谓未离欲缠贪、未得色缠善[41]心,即以欲缠心[42]为离欲缠贪故,勤修加行。此欲缠心与色缠心不俱生故,非彼所熏,为彼种子,不应道理,乃至广说[43]。
〈世出世间章〉云︰又此如理作意相应心[44],是世间心;彼正见相应心[45],是出世心;曾未有时俱生俱灭,是故此心非彼所熏;非彼所熏,为彼种子,不应道理,乃至广说。此对经部兼萨婆多,准染应知。
【疏翼】
此为净法无因难。
【论文】
四‧一二一 若二净道无因而生,入无余依涅槃界已,彼二净道还复应生。
【疏翼】
第一破世出世道中,第一难异类后无因。于中有三︰一、净法无因难,二、入无余依后还复生难,三、所依亦应更生难。此即第二。
【述记‧卷二十四】
入涅槃已,二道应生,许无因生故。
【论文】
四‧一二二 所依,亦应无因生故。
【疏翼】
第一难异类后无因中,第三所依亦应更生难。
【述记‧卷二十四】
彼若救言︰入涅槃已,道无所依身,故入涅槃已,遂更不生也。
论主难云︰即所依身亦应无因而更得生,许无因生故。前染业果,无惑不生,难彼云「烦恼应无因生」。彼若更言:无所依故[46],准此为难。然文略巧,初后显之。
【疏翼】
以上第一破世出世道中,第一难异类后无因讫。
【论文】
四‧一二三 又出世道,初应不生,无法持彼法尔种故。
【疏翼】
第二破世出世道中,第二难初出世道不生。文分为四︰一、无法持种难,二、类别非因难,三、同自然生难,四、应无三乘果难。此即初文。
【述记‧卷二十四】
难经部师无法尔种,此无漏道,初不应生;无法持彼法尔种故,以唯新熏而为不正[47]。
【论文】
四‧一二四 有漏类别,非彼因故。
【疏翼】
第二难初出世道不生中,第二类别非因难。
【述记‧卷二十四】
设彼若言:以世第一法为因缘生,不假法尔无漏种者;论主难言[48],前第二卷已广说讫。
【论文】
四‧一二五 无因而生,非释种故。
【疏翼】
第二难初出世道不生中,第三同自然生难。
【述记‧卷二十四】
又彼若言︰初无漏生,但无因起,何假汝立法尔种子?论主难云︰说有因生,释迦子故。不尔,便同自然外道!
【论文】
四‧一二六 初不生故,后亦不生,是则应无三乘道果。
【疏翼】
第二难初出世道不生中,第四应无三乘果难。
【述记‧卷二十四】
此初无漏既不生故,后时无漏亦应不生;初、后无漏,既并不生,是则应无三乘道果!
【疏翼】
以上第二别破之中,第一破世出世道讫。
【论文】
四‧一二七 若无此识持烦恼种,转依断果,亦不得成。谓道起时,现行烦恼及彼种子,俱非有故。
【疏翼】
第二别破之中,第二破无为或明断果。于中分七︰一、断果不成难,二、染净不俱难,三、双破二部,四、破经部救,五、论主总结,六、牒计非,七、释所以。此即初文。
【述记‧卷二十四】
自下第二、明其断果。
要由本识持烦恼种,故得证断。无漏道起,一切「烦恼及彼种子,俱非有故。」
「道」者,无间道。此正破经部言种子故、萨婆多计惑得俱故[49]。染法现、种,俱非有故,断何所断?于此时中,无有漏识故。
【论文】
四‧一二八 染、净二心,不俱起故,道相应心,不持彼种,自性相违,如涅槃故。
【疏翼】
第二破无为或明断果中,第二染净不俱难。
【述记‧卷二十四】
若言惑种,在无漏识中,有漏种等非无漏识中。
量云︰圣道不持烦恼种子。与烦恼种自性相违故。如涅槃法。
【论文】
四‧一二九 去、来、得等,非实有故。
【疏翼】
第二破无为或明断果中,第三双破二部。
【述记‧卷二十四】
此则双破。
非经部师有去来,故不得言惑[50]在过去、惑在未来。萨婆多言︰我宗不立识能持种,实有去、来,及与得等,故有断果。又命根、同分,设持惑种,无此过失。今言「去、来、得等,非实有故」,如上已破。
【论文】
四‧一三○ 余法持种,理不成故。
【疏翼】
第二破无为或明断果中,第四破经部救。
【述记‧卷二十四】
经部师言︰余皆有失,我今复言:惑种在于色等之中。
难言︰一切色等不能持种,理不成故。色中无种,如上已破。
【论文】
四‧一三一 既无所断、能断,亦无依谁、由谁,而立断果。
【疏翼】
第二破无为或明断果中,第五论主总结。
【述记‧卷二十四】
论总结言︰既无所断之惑,以无依,故无种;能断之道亦无依,依何烦恼、由何断道,而立断果?
【论文】
四‧一三二 若由道力,后惑不生,立断果者,则初道起,应成无学。
【疏翼】
第二破无为或明断果中,第六牒计非。
【述记‧卷二十四】
此、牒计非。
经部救言︰无断果体,但由道力,后惑不生,即立断果,何须本识持烦恼种,立实断果?
论主难云︰则初道起,应成无学!
【论文】
四‧一三三 后诸烦恼,皆已无因,永不生故。
【疏翼】
第二破无为或明断果中,第七释所以。
【述记‧卷二十四】
释前所以。后烦恼等,由初断道皆已无因,种子无故,永不生故,便成无学。
有我本识,虽前起道断随应惑,后烦恼起,持烦恼种,得初道时,不成无学;后断烦恼,而得断果。若无此识持烦恼种,初道起位,惑种皆无,应初道起,即成无学!
【疏翼】
以上第十染净心证中,第二遮他非或别解讫。
【论文】
四‧一三四 许有此识,一切皆成,唯此能持染、净种故。
【疏翼】
第十染净心证中,第三归本识。
【述记‧卷二十四】
总结一章[51]「染、净二法」。
《摄论》三卷[52]、《瑜伽》[53]、《对法》[54],合证本识。此论之中,自前卷末[55]至此[56]中,并已摄尽。更有异同,诸贤自委。文有上下,说有广略,宜细寻之,不能具述[57]。
【疏翼】
以上第二理证中,第二正引经申其理证或依经附理十证讫。
【论文】
四‧一三五 证此识有,理趣无边,恐厌繁文,略示纲要。
【疏翼】
第二理证第八识有中,第三广证已后总结之。
【述记‧卷二十四】
第三、此即总结十理证,如文易解,故今不释。
「恐厌繁」者,除此十证所不摄证︰谓八证中「最初生起」、「明了生起」、「业用[58]不可得等」,皆此未说,故今例之。彼最初等,下第七卷[59]皆具演之,非正是证。前十证中所摄八证,诸后讲者,一一叙之。
【疏翼】
以上第二以五教十理证有本识中,第二答「云何应知此第八识离眼等识有别自体」讫。
【论文】
四‧一三六 别有此识,教理显然,诸有智人应深信受。
【疏翼】
第二以五教十理证有本识中,第三总结劝信。
【述记‧卷二十四】
此、总结上教理二证,第三文也。
三能变中,上来已解第一门讫。
【疏翼】
以上第一以十四颂半辨三能变中,初二颂半﹝即第二颂下半至第四颂﹞解初能变讫。
--------------------------------------------------------------------------------
[1] 《无垢称经》卷二云︰
如佛所说:心杂染故,有情杂染;心清净故,有情清净。
[2] 道邑《义蕴》云︰
今此意引《阿含》为证,不取《维摩》,以大乘经他不许故。此之十证,皆是共许教也。
[3] 《瑜伽》卷五十四,显示识蕴五差别中,第四住差别,曾引经文与
此义同,如云︰
云何住差别?谓四识住﹝《显扬》卷十八「心安住有十五种」。「住」即「安住」,藏文《瑜伽》翻作「gnas pa」,而汉译《瑜伽》第一识蕴差别,亦作「安住」,藏文作「kun tu źen pa」,应为「执着」之义。汉译下文解「安住」时,亦是执着义。汉译诸词有不一致失,应审﹞。如经言︰有四依﹝藏文作「rgyu」,即因义。汉译下文作「因缘」解﹞、取﹝藏文作「len pa」﹞,以为所缘,令识安住︰谓随色住,缘色为境,广说如经,乃至我终不说此识住于东方,乃至四维。然我唯说于现法中必离欲影﹝藏文只作「影」,无「欲」字,汉译依义增﹞、寂灭﹝藏文作「mya van las 'das pa」,即「涅槃」﹞、寂静、清凉、清净。如是已显经中如来所说诸识住相。
[4] 《瑜伽》续解经文云︰
从此以后,我当宣说此相差别︰谓此经中略显识住及因缘相﹝藏文作「具有因缘之安住」﹞;识住、因缘二种边际﹝藏文作「具有因缘之安住边际」﹞;识住、因缘二种寂止﹝藏文作「具有因缘之安住寂止」,以下分述心染、心净﹞。当知此中若诸烦恼事﹝藏文作「gwi」,《略纂》卷二十八解此为「现行」。此处似指因缘种子,及所缘缘等﹞,属彼烦恼﹝《略纂》云︰「谓彼种子」﹞,说名依、取﹝藏文作「因及取」﹞,应知此二,亦名所缘。所缘性故,有所缘故﹝藏文作「以是所缘及能缘故」﹞。由彼贪爱为烦恼缘,名趣所执事﹝藏文作「dvos po」﹞,由贪欲﹝藏文作「brnab sems」﹞等四种身系﹝藏文只作「mdud pa」,无「身」字。汉译依义增。即色受想行﹞,为发业缘,名缘所缘事。彼二随眠所随逐故,名建立﹝藏文作「gnas」﹞事。若诸异生补特伽罗未得厌离,对治喜爱﹝藏文作「dga' ba」﹞,由所润识,能取能满当来内身。由此展转能取、能满,不能弃舍诸异生性﹝藏文作「由不能弃舍异生身故,能取、能满」﹞。以于内身能取、能满故,于流转中相续决定,是名为「住」。余住因缘,如前应知,是名略说住及因缘相﹝藏文作「具有因缘之安住」﹞。
有色界识,有来有去;无色界识,有死有生。又此二住乃至寿尽;又复此二生长,增益及广大义,如前应知;齐是名为识住边际,及住因缘边际。若复异此,而施设者,当知唯文字差别,非义差别。由所余义,境界无故。若他正诘,不知何答,亦由余义境界无故。或复有能于后自然﹝藏文无「自然」二字﹞,如理观察,便自迷闷,谓我愚痴,作如是说。若聪慧者,于诸色爱乃至行爱所摄贪缠,能永断离﹝藏文有「非离随眠」,义较圆满﹞。于烦恼分所摄发业四身﹝藏文略此二字﹞击缠,亦﹝藏文有「唯」字,亦不指随眠﹞能永断。所以者何?由在家众依贪欲、瞋恚二系﹝藏文作「mdud pa」﹞发起诸业──摄受﹝藏文作「rjes su 'dzin pa」﹞境界为因故,损害有情为因故。若出家众依戒禁取,此实执取二系﹝藏文作「mdud pa」﹞发起诸业──以戒禁取犹如贪欲,求生天故;此实执取犹如瞋恚,谤涅槃故。当知四身系唯在意地分别所生﹝即「发起」﹞故。
从此以后,由多修习胜对治故,复能永断贪爱、身系﹝藏文作「mdud pa」﹞二种随眠。由此断故,烦恼所缘色受等境,亦不相续,以究竟离系故。由此所缘不相续故,有随眠识究竟寂灭,于色受等,诸识住中不复安住,由对治识永清净故,是名识住因缘寂止。又由当来因缘灭故,于内身分不取、不满,决定无有流转相续,是名识住寂止。
又复对治所摄净识,名无所住﹝藏文作「即名非安住」﹞;由彼因缘,故名不生长﹝藏文作「彼复不由因缘所生长」﹞;由善修习空解脱门故,名无所为﹝即无作为﹞;由善修习无愿解脱门故,名为知足;由善修习无相解脱门故,名为安住﹝藏文同作「gnas pa」,足证前文第一识蕴差别,不应译为「安住」,应作「执着」﹞;如是不生长故,乃至安住故,名极解脱。
又于行等都不执着我及我所,由此因缘,色等坏时亦不恐怖。由此相貌﹝藏文作「rtags」﹞,显彼自体已得清净。又由彼识永清净故,不待余因,任运自然入于寂灭。此识相续究竟断故,于十方界,不复流转。于命﹝藏文作「'tsho ba」﹞及死,不希求故,名永离欲﹝藏文作「grib ma med pa」﹞。又所有受是识树﹝藏文作「识如树」﹞影,彼于尔时不复有故,名永离影﹝即上所引经文中「离欲影」﹞。诸有漏识,于现法中毕竟灭尽,故名「寂灭」。诸无漏识,随其次第有学解脱,名为「寂静」;无学解脱,名曰「清凉」;余依永灭,故说「清净」。
又复诸识自性非染,由世尊说「一切心性本清净」故。所以者何?非﹝藏文此句不作遮诠,但不相违﹞心自性毕竟不净能生过失,犹如贪等一切烦恼故。亦不独为烦恼因缘,如色受等。所以者何?以必无有独于识性而起染爱,如于色等,是故唯识不立识住,是名识蕴由住差别。
[5] 即《摄论》卷一,两《释》卷二、卷三。
[6] 真谛译《摄论‧世亲释》卷三所分章段。
[7] 如理《义演》云︰
然无为法虽依此识,不由此识而成染净,故与识别,名「别句」。
[8] 即「因心而生」。
[9] 即本识体。
[10] 「别各」,《义演》作「各别」。
[11] 《枢要》卷中云︰
第十证中「以心为本」,诸部总句。有无为、染净法,皆心为本。萨婆多等,无为由心故显,有为由心故起。由心起染净法,势用最强胜故,说为本也。由此经说︰若心染,情染;心净,情净。经部师意虽亦如是,然心受熏,胜于根等。以遍界故,说心为本,虽有为之总句,是无为之别句。「因心而生」,谓色不相应,由心为同类因、俱有因、异熟因等,方始生故。诸心所法,理虽亦然,邻近于心、依心方住。
此上二句对萨婆多,下二句对经部,如文可悉。《疏》中但叙大乘四释,此中总释。然观下文之意,双破彼部,故说此释。
[12] 《摄论》卷一,两《释》卷二、卷三。
[13] 《摄论‧无性释》卷二云︰
「所染初识」者,谓续生时生有初识。尔时自地一烦恼所染污故,非经部师欲缠已断烦恼及心,过去是有,可得从彼今复现行。非彼没心为此所依,应正道理,由彼没心亦不成故。若尔,何故不即说彼?以彼不定是染污故,又此与彼,无差别故;说彼、说此,竞有何异?﹝藏文无有「尔时自地」以下一段文。﹞
[14] 见《摄论》卷一、两《释》卷二。
[15] 此中略去「与余烦恼及随烦恼不俱生灭故」一段。
[16] 原文此处有「尔时」。
[17]《摄论‧无性释》云︰
此破过去立无实义。毗婆沙师烦恼得﹝藏文只作「得」,无「烦恼」二字﹞等,经部诸师皆已破讫,故不重破。然经部师﹝藏文有「及寻思增上力故」﹞熏习、所依并无有体,过失所随,故不应理。
其余二师解同。
[18] 「等」,取去、来,皆非实故。
[19] 引文见《摄论》卷一,两《释》卷三,此中略「此染污意识,于中
有中灭,于母胎中识、羯罗蓝更相和合。若即意识与彼和合,既和合已,依止此识,于母胎中有意识转。若尔,即应……」
[20] 《枢要》卷中全引无略。《摄论‧无性释》云︰
「于中有中灭」者,此若不灭,无生有故。「于母胎中,识、羯罗蓝更相和合」者,谓此灭时,于母胎中有异熟识与其赤白同一安危,合相和杂,成羯罗蓝。如世尊说︰「阿难陀!识若不入母胎者,不应和合羯罗蓝,成羯罗蓝之体性。」
[21] 《摄论‧无性释》云︰
谓与彼地贪定味等烦恼相应。
[22] 《摄论》原文无「应」字。
[23] 「尽」字下,《摄论》原文有「故」字。
[24] 《摄论‧世亲释》云︰
若生非想非非想处,或时起彼无所有处出世间心令现在前,由彼处心极明利故,又由非想非非想处心暗钝故;住于彼处极明利心,起出世心令现在前,此出世心不应以彼第一、第二为所依趣,由彼二地皆世间故,只生余地起,起余地心现在前故,二所依趣,俱不应理;又即此心不应涅槃为所依趣,有余依故。
[25] 此难应云:
既许业果无因而生,烦恼亦应尔!
[26] 即《摄论》世亲、无性两《释》。
[27] 《摄论‧无性释》云︰
此说于转识,业杂染不成。谓行为缘,贪等俱生,眼等诸识许为识支,此不应理,「识缘名色」有圣言故。所以者何?眼等诸识剎那速坏,久已谢灭,为名色缘,不应道理。若畏此失,许续生﹝即结生相续﹞识为识支者,此亦不然。于续生时,福与非福及不动行久已灭故,非从久灭,此复应生。又续生心非无记性,爱恚俱故,既非无记,以行为缘,不应道理。若说转识与行相应,由此为缘,阿赖耶识能持熏习,说名识支,应正道理。
[28] 道邑《义蕴》云︰
经、萨两宗初结生识名为识支,既是染污,非行所感,故转救言︰行能感当生名色位识。
[29] 「未」字,延历本作「来」。
[30] 「来」字,有余本作「世」。
[31] 智周《演秘》助难云︰
欲色界有色,行感可名「缘」;无色界色无,如何云感色?
[32] 道邑《义蕴》云︰
谓如在一身之上,造得天中生报业,复造人中后报业,即以地行,隔天报八万劫等,望后报人中识位中色,名悬隔也。
[33] 《枢要》卷中云︰
对萨婆多识位中色,是异熟故,名行缘识。一、则劫数悬还,二、即乖隔。本无果识,可名识支,云何名感识位中色?
[34] 《枢要》卷中云︰
经部师未来世无,而言感者,时分悬远,时分隔绝,如何名感?又若言感名色位识,名缘,即隔识支应说与名色为缘,非与识为缘也。
[35] 《摄论‧无性释》卷三云︰
谓熏习位诸业种子,异熟现前,转名为「有」。或复转得生果功能,故说名「有」。行所熏识,若不成就,何处安立彼业种子,而复得言生果现前,转名为「有」?
[36] 「又非但」三字,《义演》置于下文「皆可得尔」下。
[37] 道邑《义蕴》云︰
《摄论》意明业杂染,故偏言行、有,为缘不成,略不说余。理实余支,并无缘义。
[38] 此下即初文。
[39] 「于」字,应作「初」。
[40] 谓《摄论》卷一,两《释》卷三。
[41] 「善」字,原文无。
[42] 原文作「欲缠善心」。道邑《义蕴》云「六行伏惑」。
[43] 如《摄论》卷一云︰
又色缠心过去多生,余心间隔,不应为今定心种子。唯无有故,是故成就色缠定心一切种子异熟果识,展转传来为今因缘,加行善心为增上缘,如是一切离欲地中,如应当知。
《摄论‧无性释》云︰
欲、色二缠善加行善心,无有俱生俱灭义故,所熏、能熏,不应道理。又欲缠心非无记故,亦非所熏,系地别故,非彼因缘。无始生死余生所得色缠善心,非今色缠善心种子,过去多生欲缠多心所间隔故。经部诸师过去无体,现无有体能为色缠善心种子,不应道理。
[44] 「心」字,原文无。
[45] 「心」字,原文无。
[46] 具意应云「无所依故,烦恼不生」。
[47] 《摄论》卷一、两《释》卷三总破无出世清净熏习云︰
云何出世清净不成?谓世尊说︰依他言音及内各别如理作意,由此为因,正见得生。此他言音、如理作意﹝世亲《释》云「谓与言音相应作意」﹞为熏耳识?为熏意识?为两俱熏?若于彼法如理思惟,尔时,耳识且不得起,意识亦为种种散动,余识所间;若与如理作意相应生时,此闻所熏意识与彼熏习久灭过去,定无有体,云何复为种子能生后时如理作意相应之心?又此如理作意相应是世间心,彼正见相应是出世心,曾未有时俱生俱灭,是故此心非彼所熏;既不被熏,为彼种子,不应道理。是故出世清净若离一切种子异熟果识,亦不得成。此中闻熏习摄受彼种子,不相应故。
《摄论‧世亲释》云︰
「闻熏习」者,依他言音,正闻熏习。「摄受彼种子」者,在意识中摄受出世清净种子。「不相应故」者,谓彼所计不应理故,云何可说此从彼生?
[48] 论主应难之言「非彼因故」。
[49] 道邑《义蕴》云︰
此师无间道中,已无烦恼,而有惑得。至解脱道,惑得亦断。今言「俱」者,惑得与无间道,俱时有也。
[50] 「惑」字,《义演》作「或」,下同。
[51] 相当《摄论‧染净章》。
[52] 即《摄论》卷一、两《释》卷三。
[53] 《瑜伽》卷五十一。
[54] 《对法》卷二。
[55] 如言:
已引圣教,当显正理。
[56] 即「许有此识,一切皆成」。
[57] 《对法》卷二云:
由八种相,证阿赖耶识决定是有︰谓若离阿赖耶识,依止执受不可得故,最初生起不可得故,明了生起﹝即「明了性」﹞不可得故,种子体性﹝即「有种子性」﹞不可得故,业用体性﹝即「业用差别」﹞不可得故,身受体性﹝即「身受差别」﹞不可得故,处无心定不可得故,命终之识不可得故。﹝八「不可得故」即《瑜伽》八「不应道理」。﹞
《枢要》卷中云︰
十证摄八证者,此第二异熟,是彼第六﹝「身受体性」﹞。又此第四执受,是彼第一﹝「依止执受」﹞;此第六生死心,是彼命终;此第九灭定,是彼第七灭定﹝「处无心定」﹞;此第一持种,即彼第四种子﹝体性﹞。
[58] 谓业用体性不可得。
[59] 见本论第七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