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
四.三二八 颂言「思量为性相」者,双显此识自性、行相。
【疏翼】
第二依所问以辨第二能变相十门分别中,第四出体释义门,及第五行相门,或合解自性行相门。于中分四︰一、总释颂双显,二、别解性相,三、兼释别名,四、因果相对明。此即初文。
【述记‧卷二十七】
自下第四、合解自性行相二法。
前论颂中第一行颂[1]第四句云「思量为性相」,第四、第五门。今牒之云[2]。
此中双显体性、行相──自证、见分──二法体也。
【疏翼】
安慧《唯识三十论》卷一云︰
复次,应思云何为彼自性耶?故颂说言:思量为性、相,如是以思量我为自性故。依训释词,说名为意。
【论文】
四‧三二九 意以思量为自性故,即复用彼,为行相故。
【疏翼】
第四合解自性行相门中,第二别解性相。
【述记‧卷二十七】
所以者何?
第七末那「以思量为自性故」。《对法》第二[3]、《摄论》第一[4]、六十三[5],皆云「思量」是意,即自证分。前第八识「了别」为行相[6]。今既言「意」,故意即是第七行相──即是见分──体性难知,以行相显。其实,「思量」但是行相;其体,即是识蕴摄故[7]。
【论文】
四‧三三○ 由斯,兼释所立别名,能审思量,名末那故。
【疏翼】
第四合解自性行相门中,第三兼释别名。
【述记‧卷二十七】
通名心、识,非此相关。由此性、相二义,兼解所立名「意」所由;能审思量各自所取[8],名「末那」故。
【论文】
四‧三三一 未转依位,恒审思量所执我相;已转依位,亦审思量无我相故。
【疏翼】
第四合解自性行相门中,第四因果相对明。
【述记‧卷二十七】
初地以前,二乘有学等,恒审思「我相」,即有漏末那。初「转依位亦审思量无我相」,故亦名末那。此解疑难,恐疑无漏七不名末那故。
六十三问︰如世尊言,出世末那云何建立[9]?
答︰一、名不必如义,彼无漏第七不名「末那」,名是假故。二、能审思量无我相故,亦名「末那」,显通无漏。即知此名,非唯有漏。
即是第四、体,第五、行相门。
【疏翼】
以上第二依所问以辨第二能变相十门分别中,第四段文合解第四出体释义门,及第五行相门或合解自性行相门讫。
【论文】
四‧三三二 此意相应有几心所?
【疏翼】
第二依所问以辨第二能变相十门分别中,第五段文即合解第六显染俱门及第七触等相应门。
【述记‧卷二十八】
次下、第五段,合解第六、第七二门[10]。
此、总问言︰此俱几所?
后、总答言「且与四种」,故合为文。
此、即初问。
【论文】
四‧三三三 且与四种烦恼常俱。
【疏翼】
第五段文合解第六第七两种相应心所门中,第二答。
【述记‧卷二十八】
下、答之中,文分为二︰初、解因相应,后、辨果相应。辨因相应中分三︰一、解染俱,二、释余俱,三、解受俱。就释染俱中,复分为二︰初、释颂文,后、辨废立。释颂文中,又分为三︰初、解总句「四烦恼常俱」,次、显别句,列四烦恼,后、解「烦恼」字[11]。总举颂中第五句答。
【疏翼】
安慧《唯识三十论》卷一云︰
若以此亦是识体故,决定与诸心所相应者,此中未知与何心所相应,及几多时相应。是故颂曰︰有覆无记摄,四烦恼常俱﹝「有覆句」汉译为第七颂第一句。藏文作第六颂第一句。梵本属第六颂第二句﹞。
论曰︰诸心所有法有二种︰一者、烦恼,二者、此余。为简别此余故,今说「烦恼」言。六烦恼中,非与一切尽相应故。复说「四」言,言「俱」者,即是相应。烦恼亦有二种︰一者、不善,二者、有覆无记。为简别不善,故说「有覆无记」言,此有覆识不应与不善相应。「有覆」者,由是染污故;「无记」者,由不可记别善及不善性故。言「常」者,谓一切时,即尽此识所有边际,恒与彼等相应﹝盖指因位﹞。
【论文】
四‧三三四 此中「俱」言,显相应义。谓从无始,至未转依,此意任运恒缘藏识,与四根本烦恼相应。
【疏翼】
第一解总句「四烦恼常俱」中,第二别解「俱」言。
【述记‧卷二十八】
释颂「俱」言,显非余义。显与四种相应位次、行相、所由。
相应五义,如第八识处,即第三卷说[12]。此初五字且解「俱」字及因解「四」,非一法故。「烦恼」后辨。
【疏翼】
以上第一释颂文中,第一解总句「四烦恼常俱」讫。
【论文】
四‧三三五 其四者何?
【疏翼】
第一释颂文中,第二显别句﹝第六、第七句﹞列四烦恼。文分为三︰一、问起,二、举二句颂作答,三、解「并」等字。此即初文。
【述记‧卷二十八】
下、列别名释次二句[13]。
问起列名。
【论文】
四‧三三六 谓我痴、我见,并我慢、我爱,是名四种。
【疏翼】
第二显别句列四烦恼中,第二举二句颂作答。于中有二,此初列颂名。
【述记‧卷二十八】
举颂第六、第七句[14]答。于中有二︰初、列颂名,后、依列别释。
此以无明为本,因先有故,先说无明;后三,果故,后说余三。诸论先陈其果,后说其因,以尤重故。
【论文】
四‧三三七 我痴者,谓无明──愚于我相,迷无我理,故名我痴;我见者,谓我执──于非我法妄计为我,故名我见。
【疏翼】
第二举二句颂作答中,第二依列别释。于中又二︰一、解「我痴」、「我见」,二、解「我慢」、「我爱」。此即初文。
【述记‧卷二十八】
释二种名,如论可解。
其无明相,《瑜伽》第十[15],及《缘起经》[16]、《对法》第一[17]、第四[18]、《显扬》第一等[19]解。并诸无明相摄,不共无明等,如下[20]证中说。
【论文】
四‧三三八 我慢者,谓倨傲──恃所执我,令心高举,故名我慢;我爱者,谓我贪──于所执我深生耽着,故名我爱。
【疏翼】
第二依列别释中,第二解「我慢」、「我爱」。
【述记‧卷二十八】
释此二名,亦如后卷[21]。
「倨」者,倚恃;「傲」者,傲惮。
其我爱如第十《瑜伽》[22]、《对法》第一[23]、第六[24]、《显扬》第一[25]等说。
我慢、我见,并如五十五[26]、五十八[27]等说。
【疏翼】
以上第二显别第六第七句颂中,第二举二句颂作答讫。
安慧《唯识三十论》卷一云︰
虽已总说,未知差别;今显差别。颂曰︰谓我见、我痴﹝梵本、藏文作「我见、我痴」;汉译「我见」在后﹞、我慢、我爱。
论曰︰于诸取蕴、随观为我,名为我见,即是萨迦耶见义。痴者,谓无知,于我无知,名为我痴。我慢者,谓思量我所有境,即是计我起慢义。我爱者,谓于我贪着,即是喜乐我义。此中若愚于阿赖耶识自性者,即于阿赖耶识,生起我见。由随观为我故,令心高举,是名我慢。由有此三故,于所思量为我事爱着不舍,是名我爱。
复说颂曰︰由无明、我见、我慢、我爱四,令意常染污,思量我为相,能作颠倒因。此意恒染污,善、无记心时,常为我执因。
【论文】
四‧三三九 「并」,表慢、爱,有见、慢俱,遮余部执无相应义。
【疏翼】
第二显第六第七句颂中,第三、解「并」等字。
【述记‧卷二十八】
自下第三、解「并」等字。
前颂中云︰「并我慢我爱」。今解彼「并」字,谓颂「并」字表「慢、爱」二法与「见」俱起,「爱」与「慢」俱起。
今此通言,云「表慢、爱有见、慢俱」,意遮萨婆多等,无相应义。彼不许相应,各自力起。大乘相应,如下[28]当解。
【疏翼】
以上第一释颂文中,第二显第六第七二别句列四烦恼讫。
【论文】
四‧三四○ 此四常起,扰浊内心,令外转识,恒成杂染。
【疏翼】
第一释颂文中,第三解「烦恼」字。于中有二︰一、解「烦」字,二、解「烦恼」。此即初文。
【述记‧卷二十八】
自下、却解「烦恼」之名。因先列名及出体已,方释「烦恼」,此文势也。
今解「烦」字。「扰」者,乱;「浊」者,浑;「此四常起扰浊内心[29]」,非如所余六识中惑,扰浊他人等故,体是不善,今内缘故,「令外六[30]转识,恒成杂染」。「杂染」之言,通三性有漏。
【论文】
四‧三四一 有情由此生死沦回,不能出离,故名烦恼。
【疏翼】
第三解「烦恼」字中,第二解「烦恼」。
【述记‧卷二十八】
有情由此四烦恼故,恒执我等,「生死沦回」。
此中「沦」字,谓沦没也;「回」者,转也;如车轮回,无有休息,沦没生死,不能出离、得圣道等。
此解「烦恼」字,故名「烦恼」,恼乱行者,烦藉身心故。
【疏翼】
以上第一解染俱中,第一释颂文讫。
【论文】
四‧三四二 彼有十种,此何唯四?
【疏翼】
第一解染俱中,第二辨废立。于中有二,第一废立根本自类中又二︰一、问何唯四,二、答释所以。此即初文。
【述记‧卷二十八】
自下第二、废立门也。于中有二︰初、废立根本自类,后、自释妨。
根本烦恼有十,此中何故唯有四耶?
【论文】
四‧三四三 有我见故,余见不生,无一心中有二慧故。
【疏翼】
第一废立根本自类中,第二、答释所以。于中分三︰一、总简余见,二、别简,三、简疑瞋。此即初文。
【述记‧卷二十八】
说无余见,其文可解,行相别故。
【论文】
四‧三四四 如何此识要有我见?
【疏翼】
第二答释所以中,第二、别简余见。于中分三︰一、外人复问,二、简二取邪见,三、简我所边见。此即外问。
【述记‧卷二十八】
此、外人问。
于五见中,何不起余见,要起我见也?
【论文】
四‧三四五 二取、邪见,但分别生,唯见所断。此俱烦恼唯是俱生,修所断故。
【疏翼】
第二别简余见中,第二简「二取」、「邪见」。
【述记‧卷二十八】
此中三见,俱分别起,唯见所断。《瑜伽》五十八[31]、《对法》[32]等,皆作是说。此俱烦恼,唯是俱生,修道所断,故不相应。何以知者?如下引文金刚喻定方能断故[33]。《对法》第四云:任运起者,修道断故[34]。
【论文】
四‧三四六 我所、边见,依我见生,此相应见不依彼起。恒内执有我,故要有我见。
【疏翼】
第二别简余见中,第三简「我所」、「边见」。
【述记‧卷二十八】
「我所」及「边见」,依「我见」后生。此识相应,不依彼起,任运缘内,相续而生,不假他后起,故不起我所及边见也。
其「我所」见,何见所摄?
此非我见,我见局故,萨迦耶见[35]摄,以名通故。
若尔,何故不与「我所」、「边见」二种互相续生?
以恒内执,无有间断,不容余见互相续起,故论说言「恒内执我」。又前二见,通缘内外。此唯「恒内执有我」,故要有我见,而余四见,非此相应。
【疏翼】
以上第二答释所以中,第二别简余见讫。
【论文】
四‧三四七 由见审决,疑无容起;爱着我故,瞋不得生;故此识俱烦恼唯四。
【疏翼】
第二答释所以中,第三简「疑」、「瞋」。
【述记‧卷二十八】
何故不起疑等?
此中身见[36],能「审决」故;「疑」行犹豫,故不相应。《对法》等云:疑都无所有[37]。以此爱见顺着我故,无憎背瞋故,此俱唯四。行相不同,故要唯四也。
无明等中迷事理者,唯是迷理相应。不共分别者,如下说[38]。
四种爱以为集谛,此何爱摄[39]?
七慢等分别,如别章抄[40]。
【疏翼】
以上第二辨废立中,第一废立根本自类讫。
【论文】
四‧三四八 见、慢、爱三,如何俱起?
【疏翼】
第二辨废立中,第二自释妨难。于中分四︰一、外难三俱起,二、行相无违答,三、心下心举难,四、论主会违答。此即初文。
【述记‧卷二十八】
自下第二、释自[41]妨难。
外小乘等诸异计问︰见与二法如何俱起?以此各许自力生故。
【论文】
四‧三四九 行相无违,俱起何失?
【疏翼】
第二自释妨难中,第二行相无违答。
【述记‧卷二十八】
此、论主答。
以行相同,《对法》第六[42]、五十五[43]等,许相应故。
【论文】
四‧三五○ 《瑜伽论》说:贪令心下,慢令心举,宁不相违?
【疏翼】
第二自释妨难中,第三心下心举难。
【述记‧卷二十八】
外人复曰︰五十八[44]说︰贪令心下,慢令心举,宁云行相互不相违?
【论文】
四‧三五一 分别、俱生,外境、内境,所陵、所恃,粗细有殊,故彼此文义无乖返。
【疏翼】
第二自释妨难中,第四论主会违答。
【述记‧卷二十八】
此、论主答。
一、「分别、俱生」二种别故:谓五十八[45]说「分别」,五十五[46]说「俱生」。分别者,唯见断,又未必唯见断,即修道中,强分别生。不相续者,亦是类故,「分别」起故,烦恼增猛,贪下、慢举,故二相违。「俱生」起者,微细相续,故得相应。
二、「外境、内境」二义别故:若缘外境,多分见断,亦通修断。贪染生爱,心必下之,此通见、修,若于彼慢,即不卑下。故设卑慢,亦不许与贪相应故。若缘内身为境,以自爱故,心不卑下,缘之起慢。以自高故,得二相应。五十八[47],约外;五十五[48],约内。
三、「所陵、所恃」二境别故:谓若陵彼起慢之时,必不起爱,故二相违。若自恃,起爱,心必高举。或陵他故,故得相应,并通见、修断。
四、由「粗、细」二行相殊:粗猛利者,说不相应,二粗行相,相违返故;若细者,可相应。此二行相,不相违故,通见、修断。
有四义别,五更加之︰或随转理门,说不相应;真实理门,说相应故。彼此二文,不相违返。
或复多分说不相应,据实说之,亦得相应。
然凡简略,先应[49]遍行。烦恼便言先问根本。
【疏翼】
以上第一解因相应中,第一解染俱讫。
--------------------------------------------------------------------------------
[1] 即总第五颂。
[2] 即「思量为性相」等。
[3] 《对法》卷二云︰
谓一切时缘阿赖耶识﹝藏文作「阿陀那识」﹞,思度﹝藏文作「rlom pa」﹞为性。
[4] 《摄论》卷一云︰
思量义﹝藏文作「var sems pa'i sems pa」﹞故。
[5] 《瑜伽》卷六十三云:
于一切时,执我、我所,及我慢等思量﹝藏文作「rlom sems」﹞为性。
[6] 本论卷二云︰
「了」,谓了别,即是行相。
[7] 道邑《义蕴》云︰
思量我、无我境,唯见分故,与了别同。「其体即是识蕴摄」者,即显不是心所中思也,「彼体,即是行蕴摄故」。
[8] 道邑《义蕴》云︰
或漏无漏位所缘异故,言「各自」。
《瑜伽》卷六十三云:
执我、我所及我慢等思量。
即思量相应所取,有各自不同。
[9] 《瑜伽》卷六十三原文:
问︰若彼末那于一切时思量﹝藏文作「rlom sems」﹞为性,相续而转。如世尊说「出世未那」,云何建立?答︰名假施设,不必如义。又对治彼,远离颠倒,正思量故,即此未那任持意识令分别转,是故说为意识所依。
[10] 文又分为二:一、问,二、答。
[11] 初解总句中,又分为二︰一、总举作答,二、别释「俱」言。
[12] 本论卷三云︰
此触等五,与异熟识行相虽异,而时、依同,所缘、事等,故名相应。
本论《述记》卷十七云︰
五十五说由四等故,说名相应︰谓事等、处﹝即「所缘」﹞等、时等、所依等。「事」、「处」相似,名之为「等」;「时」、「依」定一,名之为「等」,正与此同。今约见分,名行相;影像相分,为所缘,自体﹝分﹞,名事。「等」者,相似义,体各唯一,境相相似;故所缘、事,皆名为「等」。……此中五义,各有所简──「时」,简前后;「依」,简别识;「行﹝相﹞」,简依同其﹝所缘﹞境各别;「缘」,简别见;「事」,简体多。
[13] 即次二句颂。
[14] 即第六颂第一、二句。
[15] 「十」字,应作「九」。
[16] 如《分别缘起初胜法门经》云︰
云何无明?谓于前际无知、于后际无知、于前后际无知,于内无知、于外无知、于内外无知,于业无知、于异熟无知、于业异熟无知,于佛无知、于法无知、于僧无知,于苦无知、于集无知、于灭无知、于道无知,于因无知、于果无知、于因已生诸法无知,于善无知、于不善无知,于有罪无知、于无罪无知,于应修习无知、于不应修习无知,于下劣无知、于上妙无知,于黑无知、于白无知,于有异分﹝藏文有「缘起」﹞无知,于缘已生或六触处如实通达无知,如是于彼彼处如实通达无知、无见、无现观、愚、痴﹝藏文作「rmovs pa dav kun du rmovs pa 」。《瑜伽》、《缘起经论》作六异名。德慧、《广释》作七异名﹞、无明、黑暗,是谓无明。
《瑜伽》卷九,说十九无知与《缘起经》同。「于有异分无知」,论
作「杂故,名有分」。世亲《缘起经论》解云︰
有异分者,谓于菩提分未成净位,诸与所对治相似缘起,即名为有对治分,由亲近正士、非正士等,及依前世因所生起故。
《瑜伽》卷九复云︰
复有七种无知︰一、世愚,二、事愚,三、移转愚,四、最胜愚,五、真实愚,六、染净愚,七、增上慢愚。前十九无知,今七无知,相摄云何?谓初三无知,摄初一。次三无知,摄第二。次三无知,摄第三。次三无知,摄第四。次四无知,摄第五。
次二无知﹝即「于因无知」至「杂故有分」,皆二二对明善恶因果﹞。复有五种愚︰一、义愚,二、见愚,三、放逸愚,四、真实义愚,五、增上慢愚。
前十九愚,今五种愚,相摄云何?
谓见愚摄前六及于因所生法无知,放逸愚摄于业异熟俱无知,真实义愚摄于佛等及至道谛无知,增上慢愚摄最后无知,当知义愚通摄一切﹝以流转、还灭,为所缘﹞。
复次无知、无见、无有现观、黑暗、愚痴,及无明暗。如是六种无明差别﹝即异名﹞,随前所说七无知事次第应知。于后二无知事,总合为一,起此最后无明黑暗。
复有差别︰谓闻思修所成三慧所治差别,如其次第说前三种。即此所治软中上品差别,说后三种。如是所治差别故,自性差别故,建立六种差别,应知。
[17] 《对法》卷一云︰
无明者,谓三界无智为体。于诸法中邪决定、疑、杂染生起所依为业。邪决定者,谓颠倒智;疑者,犹豫;杂染生起者,谓贪等烦恼现行;彼所依者,谓由愚痴起诸烦恼;疑者,于谛犹豫为体,善品不生依止为业;于谛犹豫者,亦摄于宝犹豫。如其所应,灭道谛摄故。善品不生者,谓由不决,不造修故。
[18] 《对法》卷四云︰
谓无明支有二业︰一、令诸有情于有愚痴,二、与行作缘。令诸有情于有愚痴者,谓由彼所覆,于前、中、后际不如实知故。由此因缘起如是疑︰我于过去世为有?为无?如是等。与行作缘者,由彼势力令后有业得增长故。
[19] 《显扬》卷一云︰
无明者,谓不正了真实为体。或是俱生、或分别起,能障正了为业。如前乃至增长无明为业,如经说:诸有愚痴者,无明所伏蔽。
《分别缘起初胜法门经》云︰
如是无明隐覆真实,显现虚妄,以为行相。是名无明行相殊胜。
[20] 本论卷五。
[21] 即本卷末。
[22] 《瑜伽》卷十云︰
欲爱云何?谓欲界诸行为缘所生,于欲界行染污希求,由此,能生欲界苦果。
色界、无色界爱,亦尔。
[23] 《对法》卷一云︰
贪者,三界爱为体,生众苦为业。生众苦者,谓由爱力五取蕴生故。
《杂集论述记》卷六云︰
爱能发、润,故生取蕴,取蕴、名苦,三苦性故。
[24] 《对法》卷六云︰
谓薄伽梵随胜而说︰若爱、若后有爱、若贪喜俱行爱、若彼彼喜乐爱,是名集谛。言最胜者,是遍行义。由爱具有六遍行义,是故最胜。
何等为六?
一、事遍行:谓于一切已得未得自身境界事遍行故。于已得自身,起爱;于未得自身,起后有爱;于已得境界,起贪喜俱行爱;于未得境界,起彼彼喜乐爱。
二、位遍行:于苦苦性等三位诸行中,遍随行故。于已得苦苦性位,起别离爱;于未得苦苦性位,起不和合爱;于坏苦性位,起不别离爱,及和合爱,已得未得差别故;于行苦性位,起愚痴爱,由烦恼粗重所显故,及不苦不乐受所显故。唯阿赖耶识﹝藏文作「阿陀那识」﹞是最胜行苦位,依止此位,因我痴门,贪爱转故。
三、世遍行:谓于三世中,遍随行故。于过去世,起追忆行遍随行爱;于未来世,起希乐行遍随行爱;于现在世,起耽着行遍随行爱。
四、界遍行:谓欲、色、无色,三爱次第遍三界故。
五、求遍行:谓由贪爱遍求欲、有、邪梵行故。由欲求力,不脱欲界,招欲界苦;由有求力,不脱二界,招色无色界苦;由邪梵行求力,不脱生死,彼彼流转故﹝《杂集论述记》卷十七云「邪梵行求,邪求解脱,不脱生死。正法正求,脱生死故,不入三求。第三求,通三界;俱求解脱故。欲求,通善、染;有求,唯善;邪求,遍善染。无想善等,亦是善故」﹞。
六、种遍行:谓有无有爱,遍行断常一切种故。
[25] 《显扬》卷一云︰
贪者,谓于五取蕴爱乐、覆藏、保着为体。或是俱生,或分别起,能障无贪为业,障得菩提资粮圆满为业,损害自他为业,能趣恶道为业,增长贪欲为业,如经说:诸有贪爱者,为贪所伏蔽。
[26] 如《瑜伽》卷五十五云︰
慢依六事生︰一、劣有情,二、等有情,三、胜有情,四、内取蕴,五、已得未得颠倒,六、功德颠倒。依此六事,生七种慢,谓慢、过慢等。当知二慢,依胜有情事生,余各依一事。
见依二事生︰一、增益事,二、损减事。增益事、有四种︰一、我有性增益,二、常无常性增益,三、增上生﹝藏文作「mvon par mtho ba」﹞方便增益,四、解脱方便增益。损减事亦有四种︰一、谤因,二、谤果,三、谤作用﹝藏文作「byed pa」﹞,四、谤善事﹝藏文作「yod pa'i dvos po」﹞。当知此中谓无施与乃至无妙行恶行,是名谤因。谓无妙行恶行业果异熟,是名谤果。谓无此世间乃至无化生有情,名谤作用。所以者何?诸士夫用﹝藏文作「skyes bu'i byed pa」﹞是此中作用义。此士夫用,复有四种︰一、往来用,二、持胎藏用,三、置种子用﹝藏文二三次第,与此反﹞,四、后有业用。若谓世间无阿罗汉等,名谤善事。
依此广略八事、二事,生于五见︰谓萨迦耶见、边执见、见取、戒禁取、邪见。又依六十二事生边执见及邪见︰谓计前际事﹝有十八见﹞、计后际事﹝有四十四见﹞,如经广说。依此事差别,有六十二见。
[27] 《瑜伽》卷五十八云︰
慢者,谓令心举心所为性。此复四种︰谓于诸见、于诸有情、于受用欲、于诸后有处起。又此慢略有二种︰一、惑乱﹝藏文作「'khrul ba」﹞慢,二、不惑乱慢。
于有情处慢者,谓三慢类﹝劣、等、胜﹞,已如前说。于受用处慢者,谓由大财、大族、大徒众等,现在前故,心遂高举。于后有处慢者,谓由计我当有、不有,广说乃至我当非想非非想等,若动、不动﹝藏文作「rlom pa」﹞,戏论、造作﹝藏文作「mvon par 'du byas pa」﹞,诸爱趣﹝藏文作「sred pa'i rnam pa」﹞中,现前转故,心遂高举。
不惑乱慢者,谓于下劣,计己为胜;于等,计等;而生憍慢。惑乱慢者,谓余六慢。又由受用鄙劣资具,自谓富乐,名惑乱慢。若由受用胜妙资具,自谓富乐,名不惑乱慢。又由邪行,谓后有胜,名惑乱慢。若由正行,谓后有胜,名不惑乱慢。
又云︰
萨迦耶见者,于五取蕴心执、增益﹝藏文作「sems la 'jog pa」﹞,见我、我所,名萨迦耶见。
此复二种︰一者、俱生,二、分别起﹝藏文作「kun brtags pa」﹞。俱生者,一切愚夫﹝藏文作「byis pa」﹞、异生,乃至禽﹝藏文作「bya」﹞、兽﹝藏文作「ri dwags」﹞,并皆现行。分别起者,谓外道等计度而起。
[28] 本论卷四云:
行相无违,俱起何失?
[29] 智周《演秘》云︰
又别释者,「内心」通取七、八二识。第八由之成有漏故。
本论卷十云︰
平等性智相应心品,菩萨见道,初现前位,违二执故,方得现起。后十地中,执未断故,有漏等位,或有间断。法云地后,与净第八相依相续,尽未来际。
[30] 「六」字,为解论增。
[31] 《瑜伽》卷五十八云︰
又诸邪见谓无施等,乃至妙行、恶行业果,及与异熟,是迷苦谛。
又有邪见拨无父母、化生有情。如是邪见,一分迷苦,一分迷集。
又诸外道诽谤苦谛,起大邪见,彼谓沙门乔答摩为诸弟子施设苦谛,此定无有。如是邪见,亦迷苦谛。
又有诸见妄计自在、世主、释、梵、及余物类,为常、为恒,无有变易。如是邪见亦迷苦谛。又有诸见计边、无边,如是亦名迷苦邪见。又有沙门若婆罗门不死矫乱﹝藏文作「mtha' mi spov bar smra ba」﹞邪见,一分亦迷苦谛。若有见取妄取迷苦所有邪见,以为第一,谓能清净、解脱、出离,如是名为迷苦见取。若有妄取随顺此见,此见随法所受戒禁,以为第一,能得清净、解脱、出离,此戒禁取,是迷苦谛。
如迷苦谛,迷余三谛,如论当知。
[32] 《对法》卷四云:
此中「分别所起染污见疑」者,谓闻不正法等为先所起五见等。
[33] 即本论卷五初,如云︰
金刚喻定现在前时,顿断此种,成阿罗汉。
又云︰
《显扬论》说末那恒与四烦恼相应,或翻彼相应。特举为行,或平等行。
[34] 如云「见所断相违」者,谓除分别所起染污见等余有漏法。
[35] 谓有身见。
[36] 「身见」,应作「我见」。
[37] 《对法》卷一,说「萨迦耶见」云︰
于五取蕴等,随观执我及我所,诸忍﹝藏文作「bzod pa」﹞、欲、觉﹝藏文作「blo gros」﹞、观﹝藏文作「rtog pa」﹞、见为体。
《瑜伽》卷五十五,分别烦恼与烦恼相应云︰
疑都无所有。
[38] 如本论卷五云︰
应说四中无明是主。虽三俱起,亦名不共,从无始际恒内惛迷,曾不省察,痴增上故。
[39] 《瑜伽》卷五十五云︰
问︰何故于集谛为四行观?
答︰由有四种爱故,此四种爱当知由常、乐、净、我爱差别故,建立差别。初爱为缘,建立后有爱;第二、第三爱为缘,建立喜贪俱行爱,及彼彼希乐爱;最后爱为缘建立独爱,当知此爱随逐自体﹝应与此爱相摄﹞。
又爱云何?谓于自体﹝藏文作「lus」﹞亲昵、藏护﹝藏文作「chags wiv sbyor par byed pa」﹞。后有爱云何?谓求当来自体差别。喜贪俱行爱云何?谓于现前或于已得可爱﹝藏文作「'dod pa」﹞色、声、香、味、触、法,起贪着爱。彼彼希乐爱云何?谓于所余可爱色等,起希求爱。
[40] 《对法》卷六云︰
慢者,谓于下劣,计己为胜,或于相似,计己相似,心举为性。过慢者,谓于相似,计己为胜,或复于胜,计己相似,心举为性。慢过慢﹝藏文作「va rgyal las va rgyal」﹞者,谓于胜己,计己为胜,心举为性。我慢者,于五取蕴,观我、我所,心举为性。增上慢者,谓于未得上胜证法,计己已得上胜证法,心举为性。下劣慢者,谓于多分胜,计己少分劣,心举为性。邪慢者,谓实无德,计己有德,心举为性。慢结所系故,于我、我所不能了知;不了知故,执我、我所,广行不善,不行诸善。由此能招未来世苦,与苦相应。
「别章」早已不见,慧沼《了义灯》卷十二云︰
七慢之中,是我慢摄。
智周《演秘》云︰
相摄如《灯》。
均不及有「别章」,可知当时已不行。
[41] 前文作「自释」。
[42] 《对法》卷六云︰
又有染污遍行同行相应﹝「同行相应」,藏文作「sbyor ba」﹞,谓于染污意四种烦恼,由此四法于一切时恒相应故﹝藏文无「由此四法」等十二字﹞。
[43] 如《瑜伽》卷五十五云︰
问︰何故名有行﹝藏文作「rnam pa dav bcas pa」﹞?答︰于一所缘,作无量种差别行相转故。
[44] 「八」字,原误作「五」,《演秘》云「检文者误」。
《瑜伽》卷五十八原文作:
贪染令心卑下,憍慢令心高举。
[45] 「八」字,原作「五」,今改。如云︰
贪、恚、慢、疑,更互违故,互不相应。贪染令心卑下,憍慢令心高举,是故贪慢更互相违。
[46] 「五」字,原作「八」,今改,《瑜伽》卷五十五云︰
此﹝藏文作「贪、瞋」﹞或与慢见︰谓染爱时,或高举,或推求﹝藏文作「rtog par byed pa」﹞,如染爱、憎恚亦尔。
[47] 「八」字,原作「五」,今改。
[48] 「五」字,原作「八」,今改。
[49] 「应」字,金陵本作「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