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
七‧二一八 由何教理,唯识义成?
【疏翼】
第二长行释中,第二问答广辨。于中有十︰一、唯识所因难,二、世事乖宗难,三、圣教相违难,四、唯识成空难,五、色相非心难,六、现量为宗难,七、梦觉相违难,八、外取他心难,九、异境非唯难,十、总结。
【述记‧卷四十二】
自下第二、有九问答,并结有十。初、唯识所因难。初问答中有五︰一、问,二、答,三、征,四、释,五、结。初外人问。
【论文】
七‧二一九 岂不已说?
【疏翼】
第一唯识所因难中,第二答。
【述记‧卷四十二】
此、论主答。
谓第一卷至第二卷初[1],以为「理」。及第二卷中已引《厚严经》二颂证,故言「已说」[2]。
【论文】
七‧二二○ 虽说未了,非破他义,己义便成,应更确陈,成此教理。
【疏翼】
第一唯识所因难中,第三征。
【述记‧卷四十二】
第三、外人问曰︰前虽已略说,仍成「未了」。
前虽破我义,然非由「破他」之义故,「己义便成」。「应更确陈成此」唯识之「教理」。「确」者,至实也。
【论文】
七‧二二一 如契经说:三界唯心。
【疏翼】
第一唯识所因难中,第四释。于中分二︰一、引教成唯识,二、出理成唯识。初中分二︰一、别引,二、总指。初别引中,有六︰一、引《十地经》,二、引《深密经‧慈氏品》等,三、引《入楞伽经》,四、引《无垢称经》,五、引《摄大乘论》﹝即《阿毗达磨经》﹞,六、引《厚严经》。此即别引中初文。
【述记‧卷四十二】
四、论主释。初、答教,后、显理。初、引[3]六经[4],后、方总指。
「三界唯心」,即《十地经》第八卷第六地文[5]、《华严》所说[6]。世亲《摄论》第四无解,无性第四广解《十地经》名、体[7]。
言「唯」「心」者,心、识是一。「唯」言,为遣所取境义;由彼无故,能取亦无。不遮心所[8],不相离故[9],如说若无心所[10],心未曾转。
「三界唯心」之言,即显「三界唯识」。即与欲等爱结相应,堕在「三界」,即属三界贪等结。「此唯识言」,「无有三界[11]横计所缘」。不遣真如所缘[12]、依他所缘,谓道谛摄根本、后得二智[13]所缘。由彼不为爱所执故,非所治故,非迷乱故,非三界摄,亦不离识,故不待说。非无无漏及无为法。
若尔,欲、色二界可说唯心,是则[14]言二界唯心;何故复言无色唯心?以小乘等[15]多计彼唯识故,有立已成过[16]。
此不然也。非但色无,亦无贪等能取之心,[17]亦无余虚空等「识所取义[18]」。又经部执无色心等「是无色[19]、无体、无实所取境义显现所依,恐彼执为非心」等,「故说三界唯心[20]」。此即「唯心」义,意如是。
又前二师[21]有二番[22]解。
此举能起执虚妄心故,但言三界。不尔,无漏应非唯识[23]。
【论文】
七‧二二二 又说:所缘,唯识所现。
【疏翼】
第一别引教中,第二引《解深密经‧慈氏品》等。
【述记‧卷四十二】
「又说:所缘,唯识所现」者,《解深密经》文。即七十七[24]说同此意[25]。汝谓识外所缘,我说即是内识上所现,无实外法。世亲[26]说云︰谓[27]识所缘,唯识所现,无别境义。复[28]举识者,显我[29]所说[30],定识所行,唯识所现,无别有体。乃至佛告:慈氏!无有少法能取[31]少法[32]。无作用故[33]。但法生时[34],缘起大[35],即一体上有二影生,更互相望,不即不离,诸心、心所由缘起力,其性法尔如是而生[36]。如质为缘等[37],此中略举[38]。
【论文】
七‧二二三 又说:诸法皆不离心。
【疏翼】
第一别引教中,第三引《入楞伽经》。
【述记‧卷四十二】
《楞伽经》文。
此文上下非一,不能繁指[39]。
【论文】
七‧二二四 又说:有情随心垢、净。
【疏翼】
第一别引教中,第四引《无垢称经》。
【述记‧卷四十二】
今《无垢称经》[40],旧《维摩》云︰心净故众生净;心垢故众生垢。
前第四卷[41]已引证第八讫。不言随色等有垢净,故是唯心[42]。
【论文】
七‧二二五 又说:成就四智,菩萨能随悟入唯识无境。
【疏翼】
第一别引教中,第五引《摄论》﹝即《阿毗达磨经》﹞。
【述记‧卷四十二】
此[43]文有三︰初、总举,次、别显,后、结之。此即[44]初也。
若成四智[45],能入唯识,现在十地。「随悟入」者,即是地前。或随经义,而入十地。
说四智处,名「四智经」,然是《阿毗达磨经》。《摄论》[46]但言「如世尊言」[47],不出经处[48]。
【论文】
七‧二二六 一、相违识相智:谓于一处,鬼、人、天等,随业差别,所见各异。境若实有,此云何成?
【疏翼】
第五引《摄大乘论》﹝即《阿毗达磨经》﹞中,第二别显。依次分四,并总结为五︰一、相违识智,二、无所缘识智,三、应自然成无颠倒智,四、随三智转智,五、结前。此即初文。
《枢要》卷下云︰
四智中,初﹝二﹞、唯观境,次、唯观智,三、双观境心。又初﹝二﹞唯破萨婆多,次、唯破经部,后、双破。
【述记‧卷四十二】
下、显四智。
无性[49]云︰更相违反,故名相违。「相违」,即境各有别故。相违之者,名「相违者」。或相违即者,人、境俱别故。相违者识,名相违识。生此识因,说名为「相」[50],菩萨之智「了知此相唯内心[51]」,故一切法,亦唯心变:[52]鬼等──脓河[53];鱼等──宅、路;天──宝严地;人──清冷水。空,定唯空[54],非一实物,互相违反[55]。此虽非有,遍计所执,然业类如是各变不同。
旧[56]云︰一境应[57]四心[58]。今言境非定一故,应言︰一处,解成差,证知唯有识[59]。
【论文】
七‧二二七 二、无所缘识智:谓缘过、未、梦境像等非实有境,识现可得。彼境既无,余亦应尔。
【疏翼】
第二别显中,第二无所缘识智。
【述记‧卷四十二】
第二、缘过未等无,同经部义。如萨婆多,前[60]已破讫[61],故成无境。
「智」者,即菩萨真[62]「无所缘识」者,无所缘之识。谓一切缘过、未[63]识,此唯有心。菩萨缘此识,无境得生,故名为「智」。旧[64]云︰缘无,得起虑[65]。
今言大乘相分[66]必有,应言境非真,虑起,证知唯有识[67]。
【论文】
七‧二二八 三、自应无倒智:谓愚夫智,若得实境,彼应自然成无颠倒,不由功用,应得解脱。
【疏翼】
第二别显中,第三应自然成无颠倒智。
【述记‧卷四十二】
若此[68]一切凡夫,已得实境,由境非妄故,即一切凡夫应「不由功用」,自成「解脱」!解脱不成,故唯有识。旧[69]云︰难尘是实有[70]。今言境[71]实智不成,故[72]知唯有识[73]。
【论文】
七‧二二九 四、随三智转智:一、随自在者智转智:谓已证得心自在者,随欲转变,地等皆成。境若实有,如何可变?
【疏翼】
第二别显中,第四随三智转智。于中分三︰一、随自在者智转智,二、随观察者智转智,三、随无分别智转智。此即初文。
【述记‧卷四十二】
以下、境随三慧转︰
第一、「得心自在者」,谓[74]得心调顺、堪有所作[75]。若胜者,唯第八地以去,任运实[76]变大地等得为金宝,令有情用。故境随智转,所欲皆成。
或意解思惟观,虽[77]境亦成,然今取转变本质,不取于此。前解为是。
又约[78]得十自在[79],十地皆得。准此义,得定自在[80],即初地亦转。或第三地得定自在。各据胜说,然一切异生能作此者,皆是境随事慧转也[81]。
【论文】
七‧二三○ 二、随观察者智转智:谓得胜定修法观者,随观一境,众相现前。境若是实,宁随心转?
【疏翼】
第四随三智转智中,第二随观察者智转智。
【述记‧卷四十二】
第二、得定者。
无性云︰诸声闻、独觉等[82]。所言「修[83]」者,谓[84]空境相应[85],或四圣谛所缘相应[86]。法观者,谓此后得观[87]契经等正法妙慧[88],随观一境之上[89],无常等行[90]众相显现。谓一极微观为无常、苦、空、无我,相皆显故[91]。
非一体上有众多义,义岂非体?
若一[92]体者,体应非一!若异体者,体应非无常等!由境无实故,唯心所变。故随心观,众相显现。此意如是境随[93]理慧转也[94]。
【论文】
七‧二三一 三、随无分别智转智:谓起证实无分别智,一切境相皆不现前。境若是实,何容不现?
【疏翼】
第四随三智转智中,第三随无分别智转智。
【述记‧卷四十二】
第三、「谓起证实无分别智」者,即缘真如观。简后得智,故言「证实」。非境实有,可智观无,智应成倒!智既非倒,故境非真[95]。境随真慧转[96]。
【疏翼】
以上第五引《摄大乘论》﹝即《阿毗达磨经》﹞中,第二别显讫。
【论文】
七‧二三二 菩萨成就四智者,于唯识理,决定悟入。
【疏翼】
第五引《摄大乘论》﹝即《阿毗达磨经》﹞中,第三总结之。
【述记‧卷四十二】
此、结前也[97]。
【疏翼】
以上第一别引中,第五引《摄论》﹝即《阿毗达磨经》﹞讫。
【论文】
七‧二三三 又伽陀说:心、意、识所缘,皆非离自性;故我说一切,唯有识非余。
【疏翼】
第一别引教中,第六引《厚严经》。
【述记‧卷四十一】
即《厚严经》[98]:心意识所缘,皆非离自性。即缘识之体,或义[99]事性,即自心法,或理体,即义之所依本事。谓第八「心」、第七「意」、余六「识」所缘,皆自心为境。佛言:由如是理故,我说一切有为、无为,皆唯有识,无余实心外境也。
【疏翼】
以上第一引教成唯识中,第一别引教成讫。
【论文】
七‧二三四 此等圣教,诚证非一。
【疏翼】
第一引教成唯识中,第二总指。
【述记‧卷四十二】
第二、总指。
显有多故,结上教也。
【疏翼】
以上第四释第一难中,第一引教成唯识讫。
【论文】
七‧二三五 极成眼等识,五随一故,如余,不亲缘离自色等。
【疏翼】
第四释第一难中,第二出理成唯识。于中分二︰一、出四比量,二、总指劝信。初中有四比量,依次分四。此即初中初量。
【述记‧卷四十二】
自下为理,有四比量。
第一总云。
谓立宗云「极成眼等识」「不亲缘离自色等」。
因云「五随一故」。
喻云「如余」[100]。
此中意说︰且如五识中取一眼识,极成之眼简不共许非极成有法故。即大乘他方佛眼识,小乘佛非无漏眼识,最后身菩萨不善眼识,各有自他不极成故[101]。取一极成眼识,不取不极成眼识。
「不亲缘离自」眼识之「色」。此「亲缘」言,简他身中自心外色[102],及第八等所变[103],为眼识本质,彼亦疏所缘缘故。此立宗讫。
因云:五识中随一摄故。此论文略[104]。
「如余」耳等四识。耳等四识,五识中随一摄,不亲缘离自色。「离自色」,是眼识境故。耳等识[105]唯缘不离自声等故。如是余四识展转相望四量,亦尔[106]。今总为言,故[107]「眼等识」,「如余」「离自色等」,不别指也[108]。
【论文】
七‧二三六 余识识故,如眼识等,亦不亲缘离自诸法。
【疏翼】
第一出四比量中,第二量。
【述记‧卷四十二】
第二量云︰余识亦不亲缘离自诸法[109]。是识故。如眼等识。
「极成」言,亦流至此。第七、八识,他不成故,谓第六识、五识之余。若别言「第六」者,即恐他以七、八二识为不定过;但总言「余」。别取第六,意兼七、八亦在其中。「如眼等识」,「亦不亲缘离自诸法」,故以为喻,即是缘不离自识境为境义。
【论文】
七‧二三七 此亲所缘定非离此,二随一故,如彼能缘。
【疏翼】
第一出四比量中,第三量。
【述记‧卷四十二】
第三量云[110]。
此意说言︰谓前已言亲所缘,即是相分。恐他谓非识为体,故今成之。
前二量已成唯识讫,别有六量,总为一︰谓此六识亲所缘缘,定非离此六识。相、见二分中随一摄故。如彼能缘见分。见分不离识[111],体即是识,故以为喻。
【论文】
七‧二三八 所缘法故,如相应法,决定不离心及心所。
【疏翼】
第一出四比量中,第四量。
【述记‧卷四十二】
此第二[112]、唯识量。
又复一切自识所缘,决定不离我之能缘心及心所。以是所缘法故。如相应法──相应法体所缘性故。
有法同前,故此不说。谓一切有、无为,但所缘之法,定不离识。此中不言即识。以有、无为别故。此中,亦有一分相符极成过!以他心智境等,即是心故。
此亦不然!今此所成我识之境,定不离我现在识所缘,非谓他心亦即我心,以是法[113]故。即有体法,非是空华,彼无法故,不可为因。
又解︰除彼,亦得[114]。
「相应法」者,谓心、心所。非言与心相应,但总言「相应」,故通心也。
【疏翼】
以上第二出理成唯识中,第一出四比量讫。
【论文】
七‧二三九 此等正理,诚证非一。故于唯识,应深信受。
【疏翼】
第二出理成唯识中,第二总指劝信。
【述记‧卷四十二】
「此等正理」,结上所明。
「应深信」者,劝他信义。
上来、别以教、理成讫。
【疏翼】
以上第一答唯识所因难中,第四释第一难讫。
【论文】
七‧二四○ 我、法非有,空、识非无。离有离无,故契中道。
【疏翼】
第一答唯识所因难中,第五总结。于中有二︰一、以理结证以上所明,二、以教结证以上所明。此即初文。
【述记‧卷四十二】
次下第五、总结以理教证上所明。
谓心外所计实「我、法非有」,真如理「空」,及能缘真「识」,「非无」。或「空」即其理,「识」即俗事[115]。初,「离有」;后,「离无」;「故契中道」。结前所言「契会中道」也。
以理证上所明法已。
【论文】
七‧二四一 慈尊依此说二颂言:虚妄分别有,于此二都无;此中唯有空,于彼亦有此。故说一切法,非空非不空;有、无,及有故,是则契中道。
【疏翼】
第五总结中,第二以教结证以上所明。于中分二︰一、以慈氏二颂结,二、释二颂余义。此即初文。
【述记‧卷四十二】
此、以教证成[116]。
《辩中边论》初卷〈辨相品〉[117]所说弥勒本颂。「虚妄分别[118]有」,即有三界虚妄心也。旧译同此[119]。名「分别」者,即能分别。分别境故,能起执故。
「于此二都无」者,谓能取、所取[120]二,或我、法二。于此妄心之上,都无。
旧云︰彼处无有二。「处」言,与「于」,大义相似。以「处」、「于」、「中」字皆第七啭,有所依故。今言「于此」,旧言「彼处」,凡言「此」者,谓此近法。
上来始明妄有。今既于[121]妄心上无二,如何言「彼」?对谁此耶?既于近上有,但可言「此」。
「此中唯有空」者,谓此妄心中,唯有真如。真如是空性[122],依空[123]所显故[124]。前长行言「空识是有」,亦准此知。
梵言但言「舜若[125]」,即是「空」。又有「多」[126]者,是「性」义。今言「舜若多[127]」故是「空性」,依空门所显故。梵音有「性」字,顺此方言[128],颂中略故,遂除「性」字。颂言「唯有空」,「唯」与「定」有别者,梵音言「都[129]」。「都」者,不唯是「唯」,亦是「定」义。于此「都」字之上,加「阿缚驮剌耶」[130],即是楷定义。故今应言「唯」是「定」义。以依他中,决定有空故[131]。
前已言无有二,此言「唯」者,更何所简?
不可已无更须简故,「唯」是定义,于理为胜。
「于彼亦有此」者,「彼」者,彼空性中。「亦有此」者,谓有妄分别[132]。即「虚妄分别」,是俗谛。妄分别有空者,即俗谛中有真谛,空即真谛;空中亦有妄分别,即真如[133]中,亦有俗谛;二谛必相有无。一无时,亦无二故,相形有也[134]。
旧云「于此亦有彼」,但「彼」、「此」为异,义意大同。
下成前义。
「故说一切法」者,谓有为、无为。依此二无,名之为空,故此二摄法尽。有为即妄分别,无为即「空性」。谓《般若经》中说「一切法[135]」,此中但明三界心、心法故,唯言妄心是俗谛,非无不妄心[136]。旧[137]此颂上三句同此。
「非空非不空」者,谓由「空性」故,及「妄分别」故。言「非空」,以二谛有故;「非不空」者,谓所取、能取二,或我、法二,二皆无故,非不空也[138]。
「有、无,及有故」者,「有」,谓妄分别有故;「无」,谓二取我、法无故。「及有」者,谓于妄分别中有真空故,于真空中亦有妄分别故。此中应言三「故」字︰谓「有故」──即妄分别[139];「无故」──即能、所取;「及有故」──即俗空互有[140]。
梵云「萨埵[141]」,是有故,亦云「有情」,义含多故。「阿萨埵」[142]非有故,或言无故。此中文略,但言一「故」字。
「是则契中道」者,谓非一向空,如清辨;非一向有,如小乘;故名处「中道」。谓二谛有,不同清辨;二取无,不同小部;故处「中道」。
旧云「是名中道义[143]」。说此会于中道[144],非谓诠于彼义[145]。
以上并是《中边》第一卷长行自解[146]。彼云︰如是理趣,妙契中道,亦[147]善符顺《般若》等经,说一切法非空非有。
【论文】
七‧二四二 此颂且依染依他说,理实亦有净分依他。
【疏翼】
第二以教结证以上所明中,第二释二颂余义。
【述记‧卷四十二末】
释前二颂不遮净分,故是有也。
今此依三界虚妄生死可断位,证涅槃故,不说清净。
上来已引教理成讫[148]。
【疏翼】
以上第二问答广辩中,第一答释唯识所因难讫。
【论文】
七‧二四三 若唯内识似外境起,宁见世间情、非情物处、时、身、用,定、不定转。
【疏翼】
第二问答广辩中,第二世事乖宗难。文分为二︰一、牒外难,二、指喻解。此即初文。
【述记‧卷四十三】
自下第二、世事乖宗难。
即《唯识二十》外引为难。此文第二、牒外人难辞也。
「若唯内识」,无心外境,如何现见世间「情[149]、非情物」,有[150]「处、时」二事决定,世间有情「身」及非情「用」二事不决定转?
此中言总,意显「处」、「时」、「用」三是「非情」;「身」是「有情」。
此依《二十论》[151]。据理而言,四事皆通[152]。
旧真谛《论》云︰处、时悉无定,无相续不定;作事悉不成,若唯识无尘。
菩提流支《论》云︰若但心无尘,离外境妄见;处、时、定、不定,人及所作事。
新翻《论》云︰若识无实境[153],则处时决定,相续[154]不决定,作用[155]不应成!言「相续」者,即是「身」也。
彼长行云︰若离[156]实有色等外法,色等识生不缘色等,何因此识有处得生,非一切处?此即第一、经部师等难「处定」也。谓外量云︰如汝非缘终南山处,缘此识应生!执实山无,此心生故。如正缘彼处。此言现识[157],非谓比识。若说比识者,非此处亦生。
彼论第二难云︰何故此处有时识起,非一切时?此难第二、时决定也。谓外量云︰如汝非缘终南山时,缘此识应起!执实境无,此心生故,如缘终南山时。
彼论第三难云︰同一处、时、有多相续[158],何不决定随一识生?如眩翳人见发、蝇等,非无眩翳,有此识生。此难第三、相续不定。谓外量云︰有多相续同一时间、于一处所,应定一见,余不能见!执唯识故。如多相续同一时间、于一处所、于一空华等,有见、不见者[159]。
彼论第四难,于中有三︰第一[160]云︰复有何因,诸眩翳者所见发等,无发等用?……余发等物其用非无?谓外量云︰汝之发等,应无彼用!执境非实,此心生故。如眩翳者所见发等。又眩翳者[161]所见发等,应有实用!执无实境,发等识生故,如余发等。
第二[162]云︰复有何因,梦中所得饮、食、刀、杖、毒药、衣等[163],无饮等用?余饮等物,其用非无?谓外量云︰汝饮食等,应无实用!许体非实,此心生故。犹如梦中所见饮等。又梦中饮等,应有实用!执无实境,此识生故,如非梦中所有饮等。
第三[164]云︰复有何因,寻香城等无城等用?余城等物,其用非无?谓外量云︰一切城等应无城用!许无实境[165],生此心故。如寻香城等。又寻香城等,应有实用!许无实境,此识生故。如非寻香所有城等。
如上皆有返覆比量,恐繁,略也[166]。如是,总名外人难意。
【论文】
七‧二四四 如梦境等,应释此疑。
【疏翼】
第二世事乖宗难中,第二指喻解。
【述记‧卷四十三】
此、指事[167]解也。
真谛论云︰定处等义成,如梦,如饿鬼;续不定,一切同见脓河等。如梦害、作事,复次如地狱,一切见狱卒,及共受逼害。
菩提流支论云︰处时等诸事,无色等外法;人梦及饿鬼依业,虚妄见。如梦中无女,动身失不净;狱中种种主,为彼所逼恼。
新翻论云︰处、时定,如梦,身不定如鬼;同见脓河等,如梦损有用。
此之一颂,以三事喻释前四难。
彼论云︰谓如梦中虽无实境,或有处见[168]村[169]、园、男、女等物,非一切处。此答处定难。立量质云︰汝梦于是处见有村园等,应非处定。汝许梦境非实有故。如余梦中所不见处。余不见处例所见处比量,亦尔[170]。
此中虽有世间、自宗,二相违过,置「汝」言故,以简之也。
正解[171]量云︰其非梦时,境虽无实,而所见事其处亦定。许如是境皆无实故。如梦所见。以因言「许」,无随一失。言「如是」故,无以真如亦不实过。
彼论云︰即于是处,或时见有彼村园等,非一切时。此答时定难,立量准前[172],此以一喻释处及时二种定难[173]。
彼论云︰谓如饿鬼同业异熟多身共集,皆见脓河。非于此中定唯一见。此诸饿鬼[174]或见粪[175]等,及见有情执持刀、杖,遮捍守护,不令得食。
此答相续不决定难。立量解云︰同于一时、同于一处,相续不定其理得成。许境无实故。犹如饿鬼见脓河等[176]。经部等小乘及外道等,皆信鬼见脓河[177]等非实,仍身不定,故以为喻[178]。
彼论云︰又如梦中境虽无实,而有损失精血等[179]用。此答作用不决定难。立量解云︰有翳、无翳所见发等,有用、无用,其理亦成。许无实境故。如梦失精等[180]。
上来、一颂以三种喻释四难讫。
彼论次有一颂,以一种喻合释四难,颂云︰一切如地狱,同见狱卒等,能为逼害事。故四义皆成。彼长行云︰[181]谓地狱中虽无真实有情数摄狱卒等事;而彼有情同业异熟增上力故,同处、同时、众多相续,皆共见有狱卒、狗、乌、铁山等物,来至其所为逼害事。
立量解云︰余位处定等,非不得成。许无实境,此识生故。如地狱人等[182]。此四事得成。外许非有情故,得以为喻。
由此,虽无离识实境,而处定等四义皆成。广如《唯识二十》中说。今举一梦境,等余别二喻[183]及一种喻[184],应释汝疑。
【疏翼】
以上第二问答广辩中,第二答释第二世事乖宗难讫。
今取《成唯识宝生论》卷二补明「梦中失精喻」云︰
「如梦有损用」:虽无外境,理亦得成。由于梦内男女两交,各以自根更互相触,虽无外境触,而有作用成,现流不净。但是识相自与合会,为其动作。此既如是,于余亦然;恶毒、刀兵、霜、雹份害,虽无外境,但依其识有毒、刀等,何理不成?此作用事既无外境,成共许故,宁容得有宗之过耶?彼定不能成作用者,此亦于其相离之处,差别之触,于识分上现斯相状;便于自宗有不定过!然唯于识,精流事成。
复有说云︰忆如斯位诸有生类,于一切时不见有故!然此所述,不能成因,有不定过。觉情于事,作用亦成。流泄之因,于识转故。
又复彼定不成作用之因,为当但据总相之识言不能成?为识差别?此之初见,即无同喻。由此所云,识能为用,其增上识亦能生故。若第二计,其识能为所有作用,便与不能成事之因为不定过。
若尔,何处得有如斯定事同无有境,或时有缘能为事用,非一切耶?功能别故。由彼诸缘功能各异,随其功能,而为作用。又复与汝执外境师,其理相似。境既同有,何不诸事一切时成?是故应许于别别事,各有功能,作用之时,呈其异相。此即便同唯识者见。
有余复言︰理实不由触着女形,能生不净,觉时亦尔。然由极重染爱现前,便致如斯流溢之相。由于梦有等无间缘差别力故,遂便引起非理作意,以此为因,便见流溢。如于梦中,虽无实境能流不净,服毒、啖食、触女形等、身体烦疼、根充足力、生男女等,于其梦中事应成有!是故定知如于梦泄无境有用,觉之如是虽用无境,非为应理!
﹝答云︰﹞虽无实境识用成者,若于觉时纵境非﹝实﹞有,许是唯识,作用得成;此即岂非善符唯识?无境爱者,有何不爱?
若言别有如斯意趣︰诸有触等,咸仗外事方成作用,但唯有识理不能成!如旃檀木磨作香泥,用涂身体,能除热恼,使得清凉。然此流泄但依识生,此还于理未为的当!
﹝答云︰﹞依触等境而有作用,非所许故,由非不许有外触者而欲令他依斯﹝香泥涂身等﹞触事作用起故,由此不应与他「作用便成非有」之过也。由其成立唯有识者,但是事物所有作用差别,皆从识处生故。
于此,乍可作如斯难︰既无外境,如何离识,能有作用而成事耶?
﹝答云︰﹞既有此征,便申雅喻︰由如梦内损害事成。此于唯识能有作用,并已如前颇具申述。
若尔,梦食毒等,应成身病!
﹝答云︰﹞此亦由其唯识有用,而有定属。还将后答,用杜先疑︰或复有时见其毒等,虽无实境,而有作用。由见不被蛇之所螫,然有疑毒能令闷绝流汗,心迷若遭蛇螫。亦于梦中由咒,天等增上力故,遂令饱食,气力充强。又复闻乎为求子息,事隐床人,梦见有人共交集,便得其子。如何得知于彼梦内被毒等伤,是为非有?
﹝外云︰﹞睡觉之后,不睹见故。
﹝答云︰﹞今此所论,还同彼类︰于现觉时将为实事,见毒药等执为非谬,真智觉时,便不见故,同彼梦中体非是实。若于梦中,许实色者,彼亦获斯非所爱事,毒等果用便成非有!若言无者,但有毒相,毒等用无;此云毒状,便成违害!许毒相等,固成无益。于其识上,药体无故。是故定知实无外境,但于觉心生其作用。犹如于梦,觉亦同然。斯乃真成称契道理。
【论文】
七‧二四五 何缘世尊说十二处?
【疏翼】
第二问答广辨中,第三圣教相违难。于中有二︰一、外人疑问,二、论主释疑。此即初文。
【述记‧卷四十三】
此文第三、圣教相违难。[185]
外问︰若唯有识[186],无心外实眼色等,「何缘世尊」于契经中「说十二处」[187]?但应说有意、法处故。
旧《唯识》云︰有阿含为至教, 故引经为难[188]。
【论文】
六‧二四六 依识所变,非别实有。
【疏翼】
第二答释圣教相违难中,第二论主释疑。于中分二︰一、正释外疑,二、释经说密意。此即初文。
【述记‧卷四十三】
此、释外疑。中有二意︰
一者、依识所变眼等色等,故经说有十二种处,非说离识、心外别有眼等色等,为十二处,故不违经。
《二十唯识》说颂答言︰识从自种生,似境相而转;为成内、外处,佛说彼为十。[189]似色现识[190],从自种子缘合转变差别而生,佛依彼种及所现色,如次说为眼处色处;如是乃至似触现识,从自种子缘合转变差别而生,佛依彼种及所现触,如次说为身处触处。依斯密意,说色等十[191]。非离识外,有眼色处。释此,如前第四卷内[192]。
二者、以未建立第八识故,隐五色根不说,说种为根。恐离识故。余如前说[193]。
今此约本识等申正义,不同彼[194]亦得。并识变故。
【疏翼】
《成唯识宝生论》卷三云︰
离心无境,有其四意。何谓为四?一者、密意,二者、境界,三者、显果,四者、密意义。分别所缚如是因缘,说十二处。
此之一切当应建立,次第发起如理问答「云何密意说十二处」,而有众生?如心相续、相续不断,说有情能诠、所诠,于心安立执形像事。
此中如是色等声、境当应分别「识从自种生,似境相而转;为成内外处,佛说彼为十」者,从彼眼等处,生彼色等处。如理应知于彼二处,说斯种子根﹝原作「相」﹞及彼识。如世尊说︰为成处等,说共许声、眼等差别。
此欲成立说其青等分明显现彼同类色,从彼出生,「未离欲者识之种子殊胜安立,故得彼生」。彼等种子,虽且安立,果未现受,乃至未得相应缘力,无间生灭剎那剎那相续等中,获得微细体性巧妙差别转变得殊胜者,如谷麦等、地等为缘,和合增长,体性不同转,安立芽等出现。如斯法性外之种子,内亦如是。此之内心相续现前,相对无间剎那之顷,能生青等体性差别。
「然此种子说为眼界,如次现为彼彼果性心及心所。安立此色为其眼处,彼亦如是」。若如是﹝清净﹞色差别显现识体,和合警觉青等种子,在阿赖耶识由未显现识能警觉影像变异,自体差别,如颇胝迦﹝梵文作「sphatika」﹞、琉璃、云母等,以薄物裹,随其本色影现识生。此乃世尊如理分析,说为色处。然自教中,说彼意识形状不同住利益﹝即说「如薄物裹」与相分有隔﹞故,所以此色说为色处。如是乃至坚、显、暖等识之影像,所依、所缘,力用最胜。是异识识之所生﹝自体分﹞事种子相状出生影现,声及名等变异差别之所取故,如是应成色﹝识相﹞之分段。功能不同之所安立阿赖耶识,诸有智者分分觉了而分别之,说内外处安布差别,是密意也。
【论文】
七‧二四七 为入我空,说六二法。
【疏翼】
第二论立释疑中,第二释经说密意。于中分三︰一、密意说处胜利,二、显喻,三、再释外疑。此即初文。
【述记‧卷四十三】
此中第二、释密意说色等十处所有胜利。
《唯识二十》复说颂言︰依此教,能入数取趣无我。[195]依此所说十二处教,受化者能入数取趣无我。谓若了知从六二法有六识转,都无见者,乃至知者,应受有情无我教者,便悟入有情无我。由破一合实我想故,令入我空,说色等十。非说实有眼等、色等,离于识也。
【疏翼】
《唯识二十论述记》卷二云︰
若知六识从根,及境六二法生,了知自身唯眼能见,都无见者,乃至了知唯意知法,都无知者。此中见者等,外道等执实我能故。了知根境,除我执也。
《成唯识宝生论》卷三末云︰
有余复言︰说十二处。为欲成熟一类有情,此说无力,亦无义故。﹝答云︰﹞人无性理妙、甚深、难解、难入,亦令悟入,由是佛说立唯识义。复令如是无力之人亦令易入于其色处无量过失。是故此门,执我之者,令舍离故。如说「苦谛」,身之苦故。如是,说「处」、色等狂乱增上爱着所住种子之密意者,因立果名。识从自种生者,以因性同故。非有质碍所依所缘五识身境。识之相故,犹如意识。或不离心、心所体性。彼眼等识同共作业能生因故,犹如意处法处。
【论文】
七‧二四八 如遮断见,说续有情。
【疏翼】
第二释经说密意中,第二显喻。
【述记‧卷四十三】
问︰据实而言,唯有其识,何须别说有十二处?
此、显说彼十二处喻。
《二十唯识》复说颂言︰依彼所化生,世尊密意趣;说有色等处,如化生有情[196]。彼自释言[197]:如佛说有化生有情。彼但依心相续不断能往后世,密意趣说,不说实有他生有情。说无有情、我,但有法因[198]故。说色等处契经,亦尔,依所化生宜受彼教,密意趣说,非别实有。
如有外道计我实有,佛说无我。外道谓佛说死以后,断灭无余,便来问佛。死后既无我,宁非断灭?
佛答彼曰[199]︰有他生有情,续于死后,非谓断灭。无实[200]有情,但有如幻化生有情。佛观彼意,恐谓断灭,依心相续[201],说有中有化生有情,非许实有化生有情。但随所宜,佛便为说。故说诸处,其义亦尔[202]。法体离言,幻化法故,非十二处。故今引此,以为同喻。
【疏翼】
律天《唯识二十论解》说云︰
密意乃依种子及显现﹝藏文作「snav ba/」﹞说有色等处,而非彼等除识以外,说之为有。
《成唯识宝生论》卷三云︰
「依彼所化生。世尊密意趣说有色等处,如化生有情者,如佛世尊说有化生有情,但唯依心相续不断能往后世,是其密意,不说实有化生有情」。
此言密意,欲调伏一类有情,是故佛言有化生有情,是密意说也。谓彼断见所害有情随自乐为者,无后世者,无善恶因果者,为欲洗除此之恶见,是故说心相续不断。「心相续」言,显当生故。此死彼生,犹斯理故,相续不断。说有化生﹝即中有阿赖耶识﹞,是其密意。离识之外,更无别我。云何知然?「如契经说︰无我、无众生。但有法因故」。﹝若﹞契经不尔,彼经不说有情亦无。是故契经不相违故。「心相续」言,显其不断能往后世。
【论文】
七‧二四九 为入法空,复说唯识,令知外法亦非有故。
【疏翼】
第二释经说密意中,第三再释外疑。
【述记‧卷四十三】
问︰众生执有我,为破实我,说诸[203]处;众生执有法,为破彼法,应别说!
此、释外疑。
《二十唯识》复说颂言︰所执法无我,复依余教入。彼长行云︰复依此余说唯识教,受化者能入所执法无我。谓若了知唯识现似色等法起,此中都无色等相法,应受诸法无我教者,便能悟入诸法无我。以说唯识,除其法见[204]。令知外法亦非有故。
【疏翼】
以上第二问答广辨中,第三答释圣教相违难讫。
《成唯识宝生论》卷四云︰
然佛所说但有如斯所应作事,谓欲令入我无自性,何烦更别说有唯心?此既非有,如何得云说十二处是密意耶?
此亦非理。「由其更说法无自性是极重事,欲令悟入」,世尊遂说色等诸法而无自性,欲使诸余诸大菩萨得彼如来殊胜妙位,周遍生界为大胜益。此如何作?谓色等诸法相似现前,但唯是心。除识以外,曾无片物为色等性,是可见事,由是故知色等诸法无有自性。斯言意识诸识自性由自识力变现生起,理成决定。随其所知所有诸事,并皆离识无别可取,但唯是此而现相状。是以故知实无自性,便能悟入法无性理。
有说︰若为悟入法无性者,此据能胜﹝其法﹞,作如是说耶?所见之境,唯是错乱。据胜义理,本性空无。作此宣扬,善符中观。所见境无,识非有故。
斯固未闲作何意趣!且说如是心、心所法所见之境,不称其事,妄为领纳,取不实相,名为错乱。岂非但说,而唯有识?
若言诸法一亦无者,尔复如何有所宣说?境既是无,识非有故。
﹝答云︰﹞将梦等喻善为晓之。如上所陈,无劳致惑,不待外境,但唯识现。
此复云何「识」义,非理?
﹝答云︰﹞若是其义,由于业边亲益果故,即以此言便成答难。亦复不由体有别故,能成方异。
有说︰能持自体,此中复云是「自性」义!
﹝答云︰﹞此亦同前已分析讫,此义不然。离其作具,要有别事方为作用。犹如自己还持自身,故不应也﹝《瑜伽》卷一百末云「又一切法一一自性,无有第二自性可得。又定无有同类二法,一时相应,即由第二自性无故。又非一法有乖异相二种作用。又一切行依于他转,而不自依。又非自性与自性俱,亦不随转。又非即此一剎那心与此剎那心为所缘。又非即此剎那自性与此剎那自性为因,亦非同类为异类因。如不善望善,善望不善,而作无记异熟果因(藏文缺此大段文)」﹞。为欲令生悟法无性,说唯有识将为契当。
【论文】
七‧二五○ 此唯识性,岂不亦空?
【疏翼】
第二问答广辩中,第四唯识成空难。文分为七︰一、外人又问,二、论主总非答,三、外人征,四、论主释,五、广非执道理,六、广无俗亦无真理,七、拨无二谛陷恶取空。此即初文。
【述记‧卷四十三】
此文第四、唯识成空难。
外人又问︰为除法执,既说唯识,此唯识性,岂不亦空?
今问依他名「唯识性」,即相之性,不问真理[205]。
《唯识二十》云︰若知诸法一切种无,入法无我;是则唯识亦毕竟无,何所安立[206]?
【论文】
七‧二五一 不尔。
【疏翼】
第四答释唯识成空难中,第二论主总非。
【述记‧卷四十三】
此答唯识,其性不空[207]。
【论文】
七‧二五二 如何?
【疏翼】
第四答释唯识成空难中,第三外人征。
【述记‧卷四十三】
此既不空,其如何等[208]?
【论文】
七‧二五三 非所执故。
【疏翼】
第四答释唯识成空难中,第四论主释。
【述记‧卷四十三】
有为[209]、无为[210],名为有;我及我所[211],名为无,既「非所执」,故是有也[212]。
【论文】
七‧二五四 谓依识变,妄执实法,理不可得,说为法空。非无离言正智所证唯识性故,说为法空。
【疏翼】
第四答释唯识成空难中,第五广非执道理。
【述记‧卷四十三】
此、广非执[213]。
谓依识所变见相分上妄执有实法,此即法我。「理不可得,说为法空;非无离」遍计所执实有[214]为无漏正体,后得二「正智所证唯识性故,说为法空」。无计所执名法空故[215]。
设「依他」言,法体亦离,即是说有依他名唯识性。后得智所缘,知唯识故,证其「离言」。其正体智自证分,亦证依他。缘见分故。故今总言。
【疏翼】
《成唯识宝生论》卷四云︰
若言总无,一切诸法皆无有我,由此名为我无自性,斯即共许我之自性悉皆非有,如是便成法无自性、诸法非有。由是故知,识亦同尔!「性既非有,如何于此,欲为安立?」
﹝答︰﹞为彼诸法并非有者,犹如假我,更连趣性﹝即补特伽罗意译﹞无自体者,此是所许更连趣体全无性也。此则便成法无性者,谓一切法皆无性故。是故应知识亦同尔。
此既非有,如何依此欲使迷人入法无性?
﹝答︰﹞由无有我,遂令证入诸法无性,共许如斯为善方便。
尔者,如何欲为建立成彼方便,说十二处证人无性?
﹝答︰﹞实非全无一切诸法,方始名为法无自性。是故应知「法无性」声,非诠诸法皆无自体。「更连趣」言,亦同于此,不欲总诠一切非有。然而意说诸缘生法无有我性,彼即是有。
此我无性,其相云何?
谓唤「我」作无自性故。是故名为人无自性,非是全无诸法自性。色等诸法,随据一分说无自性,非谓全无。是故应知言「法无性」,非全无体。若言诸法事皆无者,即不应名「法无自性」,理应说云诸法总无!
「尔者,但由所执法无自性。缘有功能,获得差别离他自性,简别彼之实我自体,恒时不有所诠之相。此谓诸法无自性义,非是豁脱总拨为空。」然「所执」者,是何言耶?
所谓无明倒见迷执。从其自心种子成熟,由他而转现相不同,执于外境有别自性。由如倒见作外相解,于自所见生定执时,此则名为「所执」之事。
此复云何?谓无一物。
如无物,名「所执」耶?
由此故然。若于此执有片实物体不虚者,即不应名是情所执。然由于此,义有相应。由其计执实事自体,不相忤故。若有实物,不名计执。由此﹝执情﹞分齐近见之境,此则悉皆说名「所执」。「假使用识以为斯境作所量时,此亦还成所执之义,是故应知所执之识亦是无性。即唯识性是能悟入所有诸法皆无自体微妙方便。」但是本识随处现相,然无外境。从色至识悉皆如是,非是能现相分﹝依他起性﹞之识体亦无也。
「若言异此,但遣遮色说此『唯』声,『唯识』之言,便不成就。缘识之识有其境故。」复更便成缘色之识,是为有境。
何者是其体,离于彼不可说事?
诸佛世尊方能了察。云何了察此义,后时我当宣释。此即是其心、心生法有真实事。越言诠道,是有性故。亦不便成一切诸法悉皆非有,同豁脱空。是故应知证悟真理善入方便,说唯识教,斯为称理。由其次第渐能鑯裂诸分别网,所有正缘为其生因性故。
尔者,若许安立离言诠处是实有事;此即还成于彼色等,亦同荷负有真自性犹如于识!
﹝答︰﹞若尔,还应问彼何处得有如斯道理见他许有非所诠识,亦令色等同遣如斯﹝言诠﹞。未曾见有如是之事以由爱蜜,酪亦令贪!
若复转计︰言彼有斯不相离性,事同芽者能有随生果之因用。彼若言有不相离性,幸示方隅!以理推征,定无共计!
若言如识将为境时,由所执体名为所执,实事相貌作彼生因;色亦同斯是执性故,亦应合有缘生之事与作因缘,犹如识者,此乃便成无片非爱。于彼五聚皆依他起,是所许故。遍计、分别、法性之义,可由于此理同于彼,现有如斯正教言故。
若言其色亦有离识实依他起,犹如受等,如斯意趣,有不定愆!所执之分,亦有识故。即此受等缘生之分,斯则是为四聚﹝依他起﹞体性。然此现其影相之分,即是依于心心生聚而施设故。由斯道理,其喻必成,而于所立无随合义。
亦复更有立已成过︰缘起之色,亦是受等自性﹝自体分﹞性故。因此遂令而于因处置差别言,冀蠲其过,而立于识现所执相差别生故,此即除其不定之过,仍在相中。然共所许受等自体,是自证性,境无有故。既有斯理,实可依凭。然色别有,无别因由,以义推寻,因非齐致。
若尔,一切诸识皆悉无有所知境者,此如何知?又云︰若有余识得与余识而为境耶?亦如有云︰诸佛境界其法是有,并余识境。若于佛境,不以自心取为境者,斯即无容能有宣说!
﹝答云︰﹞如此说者,并成妄设。如有思度发言诠故。由其言、义所表之相,即是唯识现多种相。虽无外境,似触其事而识得生;此即是为言论因也。如云「生已即灭」之声,假令息教,博士绝声,应听其响!固非于彼而有所得,然即于中,共申言论。但可许业能为造作、领纳是受,彼即便成许有「实我」;岂复当﹝问对﹞时别有我而可得耶?
﹝若﹞不许同时二识生者,余识无间体是灭坏,﹝且﹞如斯切难,亦不相应!余识领此,不相应故。亦以此言兼遮后难︰如彼说云如知境有,何以得知。此亦于其共相之境,而为构画,说之为知。复亦与彼同招诘责︰如彼所说诠表如来有诸胜德,汝亦应成证知胜德!由此便非是佛之境,固亦不同如食米枸,此之共相是实有物,是故定知不由外境现前力故,方能了察。此中但由心聚构画而便生起。既有斯理,于佛境界,为难不成。此则因论生论,傍义且周。
然密意果,其因应说︰此之密意,有其二因︰一、谓余教相违,二、于正理有害。说唯识教,即是相违。此阿笈摩不言成故。又复于彼《幻网经》中,如佛于色等境处生分别者作如是说︰「即此眼识所知之色,不见实有及以定住。但于妄情起邪分别,作决定解而生言论︰唯斯是实,余义皆非。」如是广陈,乃至于法次第说云︰「多闻圣弟子应如是学︰我观过去未来现在眼识,观彼所有诸色,然于彼处无有常定、无妄、无异实事可得。或如所有,或无倒性,悉皆非有。唯除圣者出过世间,斯成真实。」世尊说此皆虚妄等,违阿笈摩。
正理相违,宜且为说,方兴问绪,发起疑情︰「如何复知如是说者,此非是实,犹如说识是如言义,说十二处?曰其一性,及非一性,思察之时将以为境,无堪能故。」是故定知不如所说,即是其义。故于今者,试作商量︰此色声等所应生处,各随自体由于其识作生相貌色等事相,是识之境。色识名色,声识名声,余皆准此。
「此色声等,应无支分,体是其一,如有分色」。由此便于自所依处无支分性故。然此色等,是有事物,体是质碍,有所断割。于其同类多处性故。能生识等不同处故。
《对法》卷十二云︰
复次,如方广分﹝藏文作「win tu rgyas pa/」﹞说一切诸法皆无自性,此言依何密意说?谓无自然性﹝藏文作「bdag-bid kyis mi 'byuv ba/」﹞故,无自体性﹝藏文作「rav gi bdag bid med pa/」﹞故,无住自体﹝藏文作「rav gi vo bo bid la mi gnas pa/」﹞故,无如愚夫所取相﹝藏文作「gzuv ba'i mtshan bid/」﹞性故。
「无自然性」者,由无自然性,故说无自性。不遮待缘性,故说无自性。「无自体性」者,由此自体曾所经有,即此自体,不可复有故,说为无性﹝即《瑜伽》卷一百所说「无有第二自性可得」﹞。「无住自体」者,体虽现在,未至坏相,次必当灭,体无住义,故说无性﹝藏文此段缺﹞。「无如愚夫所取相性」者,如诸愚夫未见谛者,依止名言戏论熏习门,妄取诸法性相。远离如是所取自性,故说无性。
《瑜伽》卷九十中云︰
复次由四因缘,于法无我能到究竟︰谓一切法皆无我者,除识自性、识诸因缘、识诸助伴,其余所有,不可得故。又识自性是无常故,又此因缘是无常故,又此助伴是无常故。
【论文】
七‧二五五 此识若无,便无俗谛;俗谛无故,真谛亦无;真俗相依,而建立故。
【疏翼】
第四答释唯识成空难中,第六广无俗亦无真理。
【述记‧卷四十三】
若唯识无,便是「无俗谛」。俗谛,即依他故。俗谛若无,亦无真谛,以「真俗相依」建立故。依识俗事,有真识[216]理。此二相依,互相待故,缺一不可。
四重俗谛中,前三是俗谛,俗谛中第四俗谛,是俗中真谛,故俗中定真俗亦是相依。四重真谛中,前三是俗谛,第四是真谛;即真中真俗亦是相依。若总四,俗真相望,皆真皆俗,亦是相依。若无一俗,真对何立?无真,亦尔。故二谛须有。
【论文】
七‧二五六 拨无二谛,是恶取空,诸佛说为不可治者。应知诸法有空、不空,由此,慈尊说前二颂。
【疏翼】
第四答释唯识成空难中,第七拨无二谛陷恶取空。
【述记‧卷四十三】
若拨无识及性,即「拨无二谛」,「佛说为不可治者」。沉沦生死,病根深故。即清辨等。
「应知诸法」遍计所执无故,「有空」;依他、圆成有故,「有不空」也。故弥勒「说前二颂」,即前《中边颂》、《二十唯识》,义与此同。
【疏翼】
以上第二问答广辩中,第四答释唯识成空难讫。
【论文】
七‧二五七 若诸色处,亦识为体,何缘乃似色相显现,一类、坚住、相续而转?
【疏翼】
第二问答广辩中,第五色相非心难。于中分二︰一、外人问,二、论主答。此即初文。
【述记‧卷四十三】
下文第五、色相非心难。
外人问曰[217]。《摄论》[218]第四,亦有此难。无性云︰若诸色处[219]亦体是识等者,此问色识坚住相续转之所以[220]。「似色相」者,有形碍故。「一类」者,是相似义。前后一类、无有变异,亦无间断,故名「坚住[221]」。天亲云︰多时住故,即此说名,相续而转[222]。「一类坚住」者,即是相续而转,是此中问意。
【论文】
七‧二五八 名言熏习,势力起故。
【疏翼】
第五答释色相非心难中,第二论主答。于中分二︰一、第一解,二、第二解。此即初解。
【述记‧卷四十三】
此、论主答。
妄习色相一类等故,有此相[223]现,非真实有。无性、天亲皆无此解[224]。谓由无始名言熏习住在此身中,由彼势力此色等起,相续而转[225]。
【论文】
七‧二五九 与染、净法为依处故。
【疏翼】
第二论主答中,第二解。又分为二︰一、为染净法依,二、广为依意。此即初文。
【述记‧卷四十三】
此、第二解。
【论文】
七‧二六○ 谓此若无,应无颠倒,便无杂染,亦无净法。是故诸识,亦似色现。
【疏翼】
第二解中,第二广为依意。又分为二︰一、引《摄论》义,二、引《摄论》颂。此即初文。
【述记‧卷四十三】
如何为依?
此、广前依。
由元[226]迷执色等境故、生颠倒等。色等「若无,应无颠倒」。颠倒,即诸识等缘此境色而起妄执,名为「颠倒」[227]。此识等颠倒无故,「便无杂染」。「杂染」即是烦恼、业、生。或颠倒体即是烦恼、业、生。此等无故,便无二障、杂染。二障、杂染无故,无漏净亦无。无所断故,何有清净?
【论文】
七‧二六一 如有颂言:乱相及乱体,应许为色识,及与非色识,若无余亦无。
【疏翼】
第二广为依意中,第二引《摄论》颂。
【述记‧卷四十三】
《摄论》[228]第四无着论本。「乱相[229]」者,「相」者,因也[230];「乱」,谓心等妄倒;以色识为因,起妄心故,说「色识」为「乱相」。「乱体」即诸识[231]。「顺结颂法,故文隔越」[232],「应许为色识」,即「乱相」;「及与非色识」,即是「乱体」。
谓彼难云︰若不许有外色,云何似色现?今答︰由「乱相」、「乱体」故,汝应许有「色识」及「非色识」。若无所变似色乱因,能变乱体,亦不得有。境因,能生心之果故[233]。
【疏翼】
以上第二问答广辩中,第五答释色相非心难讫。
【论文】
七‧二六二 色等外境,分明现证,现量所得,宁拨为无?
【疏翼】
第二问答广辩中,第六现量违宗难。文分为二︰一、外人问,二、论主答。此即初文。
【述记‧卷四十三】
此文第六、现量违[234]宗难。
外人问曰︰色等五外境,分明五识现证,是现量得,大小极成,宁拨为无?
《唯识二十》云︰诸法由量刊定有无。一切量中,现量为胜。若无外境,宁有此觉「我今现证如是境耶」?
【论文】
七‧二六三 现量证时,不执为外,后意分别,妄生外想。
【疏翼】
第六答释现量违宗难中,第二论主答。于中分三︰一、现量不执外,二、四分中自相分,三、如梦所缘。此即初文。
【述记‧卷四十三】
下、论主依自宗答。
五识及同时意识现量得「时,不执为外」。现量得自相,法体非外,不言外法。无内外故,无计度故。
顺他宗解︰五识缘境现量得时,不执为外,五识等后,意妄生心外境想[235],实无外境。
【疏翼】
《成唯识宝生论》卷四除以上色等诸境已灭现量不成外,更云︰
除复如前善开释已,仍为于斯甚深法义不能窥测,更设难言︰由量力故断为有者,或复此由违比量故,于色等处,遮使成无。纵实由量,刊定有无,然由于彼,别根比知,及正教等,诸量之中,别根最胜!由亲证境,是果性故。要于此处,无违害已,方于余量而成立之。此既别根于色等处,既亲证会,岂能令彼比量相违,辄欲遮其色等有性?
﹝若问:﹞如何外色,成别根境?由若无境,不能于此生如是觉,此事是我别根知也。此言意道:各别自证领受相生,重起心缘而宣说故。犹如曾领苦、乐、染等。
﹝答云︰﹞此固不然!于余,亦尔。别根如梦等见有,如斯,前已俱说。于梦等位,亦有现见色等诸境,即如所言「覆察之心是有故」者,显此立因,有不定过。然由梦、翳及罪逆心之所损故,如似别根,现前明见。虽无实境,而有见事。复亦不越识之体性。于所领事,现前领纳,为断割故。由斯道理,意欲成立色等实境是离识者,有相违过,徒事慢心。此复更有因不成过。
此觉后缘时,所见境已亡,如何许现量?眼等诸识见色等时,彼实不能生斯断割。此但由其各别内证相分性故。由此为先,意识随后取其定相,总集思构,方能决断。
又复当时识不俱起。设尔有其色等诸境,眼等识灭,后何能见?能见非有,所鉴岂成?正于此时,何所希望?从其灭识,宁能有见?况于色等,共识同亡,是故应知此不能见色等诸境。藉彼见力重审之心,观于色等,如何许成别根量性?复于彼时意识断割,不共许为现量性故。由无能见及俱谢故。
有余师云︰于此最初领受其境,非分别垢之所染故,彼定缘于外色实境。此亦非理,是不成故。由非他许离于言诠,色等外境是识所知。然由内有自证之事,当尔之时不起思构,便缘诸境相貌差别,彼但许有如斯内缘。此亦随其相貌现时,但依于识。犹如共成苦、乐、染等。然由将彼色等外境为别根量,此但是为虚妄情执,犹如彼此数量、业等。
还将此难用拓余疑︰于梦见事从梦觉已,后覆缘想虽复当时无境,然有上心之知;现量亦尔。由因此故,后时意识决了非无。
﹝解云︰﹞彼亦尤无拨别根量、于自内证心心所生。不离自证而有现量,是所许故。然于外境将为现量,斯妄增益,即是所遮。如前为出不成之过,未见解词,但事空言,实无的当。彼全不许有外色等,更欲仗之明有现量,然所成立不能远离所斥之过故。
《枢要》卷下云︰
现量乖宗难中,应叙萨婆多、正量部、大众部及取他大乘心为难,解中应亦《疏》牒。﹝本论《述记》已一一牒破讫。﹞
【论文】
七‧二六四 故现量境,是自相分,识所变故,亦说为有;意识所执,外实色等,妄计有故,说彼为无。
【疏翼】
第二论主答中,第二四分中自相分。
【述记‧卷四十三】
现量照自体故,是五识等四分之中「自相分」故[236]。「识所变故,亦[237]说为有」。亦能变识[238]。
后时意识所执外为实色等境、妄计情有故,说彼为非有。此明内心变似色等现[239],是心之相分。此但非外,妄计所执心外之法是无,说彼非有,不称境故。
五识中瞋等,亦亲不顺本质境!但称亲所变相分,故非遍计所执。《唯识二十》说此颂言︰现觉如梦等,已起现觉时,见及境亦已无,宁许有现量?
正量部等[240],各别破之︰正量部师许境相续,诸识剎那。今破之言︰五识后意缘色等时,五识现量能见者已灭非有。此五识后意分别故,谓为外也,故非现证。
萨婆多等色等亦念念灭。后意缘时,见及境亦已无。五识及所缘,皆已灭故,如何有现觉?此中文总,意含二种。以彼二宗六识不俱故。
若大众部等及大乘,诸识虽俱,然五识俱现量意识同于五识,此二现量不分别[241]执──后时意识方分别执──谓为外境现量得时[242],不作外解。
然今此中据自多分[243],及就他宗说现量时,不执为外。然实五俱,亦有意识妄执者也。五识相续缘色等,意与五同缘;若不执者,若闻声等,应不执实。若五识灭,方起执者,后五识生,何故执断?然但坚深,可说有异,非五识俱无有执也。诸处但说五识俱意识是现量,不言定尔,故不相违[244]。由此亦无有多过失。如别抄[245]中,叙诸师说[246]。
此依道理以答外人。
【论文】
七‧二六五 又色等境,非色、似色,非外、似外,如梦所缘,不可执为是实外色。
【疏翼】
第二论主答中,第三如梦所缘。
【述记‧卷四十三】
下、依法体性非内外,遮外横执,妄言为外。
依他色等诸境,体非遍计色,似遍计所执色。遍计所执色虽无,似彼情计,「非外似外」。如似梦中所缘诸法,不可执为是实,亦不可[247]执为心外之色。
若尔[248],小乘等难:不说意识现量执为实[249]外色,但说五识分明[250]现证外境有耶?
今以此[251]理答︰前解五识不执为外,意识执外。今说五识所缘相似外,而体非外。但显正义,不是破他。
【疏翼】
以上第二问答广辩中,第六答释现量违宗难讫。
【论文】
七‧二六六 若觉时,色皆如梦境、不离识者,如从梦觉,知彼唯心;何故觉时,于自色境,不知唯识?
【疏翼】
第二问答广辩中,第七梦觉相违难。于中分二︰一、外人问,二、论主答。此即初文。
【述记‧卷四十三】
文当第七、梦觉相违难。
外人问曰︰若一切觉时之色,皆如梦中之境,不离于识者,此即牒定他宗。
自下为难︰初、先举喻,下、方起难。
「如从梦觉,知彼唯心」,即举喻也。现觉了时,所取之境,既如梦境,何故觉时,于自色境不知唯识,如梦觉时,知彼唯心也?
此同《摄论》[252]第四中难[253]。
【论文】
七‧二六七 如梦未觉,不能自知,要至觉时,方能追觉。觉时境色,应知亦尔,未真觉位,不能自知;至真觉时,亦能追觉。未得真觉,恒处梦中,故佛说为生死长夜,由斯,未了色境唯识。
【疏翼】
第七答释梦觉相违难中,第二论主答。
【述记‧卷四十三】
下、论主答中,先举极成为喻,「谓如梦未觉,不能自知,要至觉时,方能追」忆前梦之境而体不实,方觉知[254]梦。后释先难︰觉时境色,当知亦尔。
《唯识二十颂》云︰未觉不能知,梦所见非有。谓未真觉,恒不能自知。至得无漏真觉之时,亦能追忆生死之梦境,觉知是梦,境皆非有。
如何生死,说为梦耶?
未得真[255]觉,恒处梦中,故佛说为生死长夜,惛如梦故。由斯道理,「未了色」等,境色「唯识」[256]。
上来依教设难讫。
【疏翼】
以上第二问答广辩中,第七答释梦觉相违难讫。
《成唯识宝生论》卷五云︰
由有睡眠相似法故,虽于觉住,亦曰睡也。为此熏习恒随逐故。世间睡眠,犹如余睡,但有妄情,离识别见色声等境,而被缠缚;极受艰辛,漂泊生津,沦回欲海,由未正得熏习断故。犹如梦中,不能觉了色等境无。未能称事,于非起故,不了是无,为境所诳。纵有闻思所生之智,为由分别熏习随故,未能证真,不能正起,亦名诳妄。当尔之时,名为不觉。及由于彼,熏习种子对治已生,毕竟拨除,深有力用。于创起时,非世先有,由此名为出世间智。正断一切分别性故,无分别智获得现行。能除熏习无知睡故,证悟真觉。于时藉此无分别智以为因故,由此之力方便起故,决能截除色等诸义固执熏习,名为「清净」。由涉计度诸境相故,号曰「世间」。彼智现已,但唯是识随其色类缘会力故,生起之时,唯于自识现其相分,妄执诸境而作生因。然非离识有自性故,色声等境而生了知。
【论文】
七‧二六八 外色实无,可非内识境,他心实有,宁非自所缘?
【疏翼】
第二问答广辩中,第八外取他心难。于中分二︰一、外人问,二、论主答。此即初文。
【述记‧卷四十三】
自下第八、外取他心难。此外人问。
此先成立五[257]色境是无,已极成讫,故为此难︰外色实无,可非内识境,他心实有,宁非自所缘?此意令自心亲缘他心着[258],此中若缘着,即唯识义不成[259],心取外境故[260];若不缘着,何故有,而不缘着,何名他心智?
《二十唯识》亦有此难。彼云︰若不能知,何谓他心智?若能知者,唯识应不成!
【论文】
七‧二六九 谁说他心,非自识境?但不说彼,是亲所缘。
【疏翼】
第八答释外取他心难中,第二论主答。于中分四︰一、非亲缘他心,二、识无实缘用,三、引经证似现,四、例显他心相分。此即初文。
【述记‧卷四十三】
此、论主答。
「谁说他心,非自识境」?许有他心等[261],亦为我境,所以有他心智。但不说他心是自心亲所缘,故成唯识。
【疏翼】
《成唯识宝生论》卷五末云︰
虽于他心不缘为境,似彼相状识上现也﹝原作「耶」﹞。是故离心,无境可得,生似彼相,然不如境。斯成本意,立作他心。此中但是领彼似相,由此名为不如实性。虽不同彼,似彼相生。离心无境,已共成故。能知之者,随境相生。
【论文】
七‧二七○ 谓识生时,无实作用,非如手等,亲执外物,日等舒光,亲照外境;但如镜等,似外境现,名了他心,非亲能了;亲所了者,谓自所变。
【疏翼】
第二论主答中,第二识无实缘用。
【述记‧卷四十三】
「无实作用」,诸法皆尔,无有作用及作者故[262]。
心缘于境,非如手、钳,亲执离身之外物[263];亦非如日、月、火光,舒光亲照体外之物[264]。心等缘时,但如汝宗[265]──镜等照物,似外境现,名了他心。他心之影,于自心上现,名了他心,非亲能了他心也。亲能了者,谓自所变之相分。以无作用,及实不能取外境故。
【疏翼】
《唯识二十论述记》卷四云︰
然此不能了知他心能缘心等,亦不了知彼所缘境。若许知者,便有自心知自心过。自心有缘彼,彼有缘自心!故若许知,便有此失。若别时缘,即无此过。自心前后许相缘故。
即尔,大乘许一剎那自心,返缘彼能缘,彼能缘等,何不许缘?
此亦不尔。但许一念自心自缘,谓自证心缘见分等。犹尚不许一念见分还缘自证,岂许见分一念自缘?唯见分能缘他心故。
若尔,他心缘自身自证,亦应得说一念他心智得缘彼境?
此亦不尔。前已说故。谓前已说一念见分不许能缘自证分,证自证分类此亦尔。故他心智但知他身心、心所法,不缘彼境及彼能缘、自证分,不名他心智故。此说因位,非佛等心,「虽知他心,然不如实」。由知他心,名他心智。不如实故,可说唯识。
论主且约菩萨以下他心智答。所以者何?此等他心智,虽缘他心,不能如实称知彼心,以他心为质,大分是同,不亲缘着,与彼少异,名「不如实」。
《成唯识宝生论》卷五末云︰
「如知自心境」者,二心同时不共聚故,因非现在,决定应许已灭、未生。但可得一而为其境,体复是无。但唯自识还缘过现诸心聚法。为彰显相,领纳自心。于此事中,世咸共许,了他心事,理亦应知。
《枢要》卷下云︰
他心智中,应叙安慧师解《二十唯识》文﹝《唯识二十论述记》卷四云「安慧等云︰诸有漏心,唯有自体,无相、见分。如此卷初(中)唯识中说(「谓唯有识,依他起性一自证分,似外遍计所执见、相二取境现。所执虽无,妄情谓有。似妄情故,名似所取」)。所说见、相,皆是所执。谓此识体,转似他心相貌生起,他本质心,实不缘着。亦自心内,不变相分,似于他心。由善等心,有法执故,自证分上,似他相生。此似彼相,遍计所执,体性非有。其自体分,依他起摄,即说此为他心智也」﹞。
《枢要》卷下又云︰
灯光舒光至彼,违《对法》第二。彼云:如灯光顿发,声亦尔﹝原文作「然譬于灯,置在自处,能于一时,随其势力,遍发光明,声顿遍发,理亦如是」﹞。
勘《抄》﹝《杂集论述记》卷十一初云「五十四、第三〈本地分〉等,皆说声顿遍,发如灯光(《瑜伽》卷五十四云「又此音声依质生时,质处及外,俱顿可得。随所闻处,于此处所,遍满顿起,如焰光明。非渐渐生,展转往趣」。卷三云「声至能闻」)。《佛地论》(卷三)云「非如灯(等),舒光至彼(原作「照物」)」。何以相违?今且解︰此真实理,彼随顺理。又少分喻,速疾状如顿发。真实灯光,渐次而往。《佛地》为正。不尔,如何灯无光灭,质坏声在?不可难云:日虽没,光犹在。非击放光,质犹在故。声必击起,质灭声在(应说速疾如顿)」﹞,「舒光」者,随顺理门。「顿发」,大乘义。, ﹝应从小乘。﹞
【论文】
七‧二七一 故契经言:无有少法,能取余法,但识生时,似彼相现,名取彼物。
【疏翼】
第二论主答中,第三引经证似现。
【述记‧卷四十三】
《解深密》[266]言︰无有少法[267]──无少实法──能取余法[268]。言「余法」[269]者,心外实法也。非自实心能取他实心,但识生时,心似彼他心现,名取他心也[270]。
【论文】
七‧二七二 如缘他心,色等亦尔。
【疏翼】
第二论主答中,第四例显他心相分。
【述记‧卷四十三】
缘他相分色,自身别识所变色等,亦尔[271]。无性[272]第四云︰无作用故[273]。如是心生时,缘起法威力大[274]故,即一法体之上有二影生。相、见[275]更互相望,不即不离。诸心、心法,由缘起力,其性法尔如是而生。如质为缘,还见本质,以心为缘,还见自心[276],无别见外心等。
《唯识二十》颂云︰他心智云何?知境不如实,如知自心智,不知如佛境。广说如彼抄解[277]。
【疏翼】
以上第二问答广辩中,第八答释外取他心难讫。
《成唯识宝生论》卷五末云︰
「不知如佛境」者,此他心智,他缘青等了彼所缘,即是称实。何以便将佛知心体自性清净,而云不知?
﹝答云︰﹞凡云了他心,以他心为缘,了自心相,假说知也。即彼他心自性真体是何境界,此亦不知﹝原作「然」﹞。
不尔!云何佛知他心?
自性,即是离心知有。设有离心之色,佛了何伤?此即心是实有,两共许成,离心实色,与理违背;故不同也。
若尔,佛了他心,应不成境!由境妄故。
佛依妄知,亦复何损?如人观幻,岂不知虚?佛同虚知,何过之有?
若尔,诸佛境界,有何相状?
诸佛境界,非余所知。
若佛不知心,何名一切智?
即彼无倒所有自性无知睡尽,而得明觉正晓了时。「诸有觉了自他心者,彼之真性不能了故,言彼智不称境知」。
复云何通睡尽之智,能正了斯?
由此觉知无言境性,超过语路,但自证知,是故不能以言诠及。然于此识所有自性,非是余识之所能知。既非所知,非言能及,彼但总相为其境故。「然斯唯有妄构画性。即此构画,于自证性识之实相极辽还故,唯于识处了不实性,此二皆成不称实境」。所以者何?于非实事,作实事解,而为决断。由于彼识,现虚妄相故。
《唯识二十论述记》卷四解云︰
「虚」者,不实;「妄」者,颠倒。
【论文】
七‧二七三 既有异境,何名唯识?
【疏翼】
第二问答广辩中,第九异境非唯难。于中有四︰一、外人问,二、论主答,三、外人再问,四、论主再答。此即初文。
【述记‧卷四十三】
下、异境非唯难。
此下第九、外人问曰︰唯识之义但心之外无更有物,既有他心异自心之境,何名唯识?许有他色等故。
【论文】
七‧二七四 奇哉,固执!触处生疑,岂唯识教,但说一识?
【疏翼】
第九答释异境非唯难中,第二论主答。
【述记‧卷四十三】
此、论主答。
即毁多疑。岂唯识教,但说唯我一人之识,更无余法也?
【论文】
七‧二七五 不尔,如何?
【疏翼】
第九答释异境非唯难中,第三外人再问。
【述记‧卷四十三】
此、外人问。
【论文】
七‧二七六 汝应谛听!若唯一识,宁有十方凡圣、尊卑、因果等别?谁为谁说?何法何求?故「唯识」言,有深意趣。
【疏翼】
第九答释异境非唯难中,第四论主再答。于中有四︰一、先返难,二、释深意,三、释五法不离识,四、「唯」言遮所执。此即初文。
【述记‧卷四十三】
此、论主解。
且初返难:若唯有我一人之识,「宁有十方凡圣、尊卑、因果等别」?「等」者,「等」取色、心等别别法。无佛故,谁为我说?无众生故,佛为谁说?无涅槃、菩提果故,有何法?无法故,我何所求?或无行,修何法?无涅槃等,何所求?「故『唯识』言,有深意趣」。
【论文】
七‧二七七 「识」言,总显一切有情,各有八识、六位心所、所变相、见分位差别,及彼空理所显真如。
【疏翼】
第四论主再答中,第二释深意。
【述记‧卷四十三】
此、释深意。
一切有情,各「各有八识」、遍行等「六位心所」、各各自体分,及此「所变相、见」二分,及色、心「分位」二十四不相应等,及彼二无我「空理所显真如」──以空理为门,显真如也;空性即是二无我理,由此理故,便显真如。
【论文】
七‧二七八 识自相故,识相应故,二所变故,三分位故,四实性故,如是诸法,皆不离识,总立识名。
【疏翼】
第四论主再答中,第三释五法不离识。
【述记‧卷四十三】
所以许有识自[278]体者,「识自相故」;许心所者,「识相应」法故;许见、相分者,即心及心所二体「所变故」;许不相应者,即前三种「分位故」;许真如者,即前四种「实性」故。如是五「法,皆不离识,总」名为识。非无心所等,此即「识」言所表。
【论文】
七‧二七九 「唯」言,但遮愚夫所执,定离诸识,实有色等。
【疏翼】
第四论主再答中,第四「唯」言遮所执。
【述记‧卷四十三】
下、显「唯」言所遮。
此显但遮一切愚夫──通二乘等──「执定离诸识,实有色等」。为不实故,妄颠倒故。
此且举「色」,等取一切,其实亦遮如上所说,离识五法,皆是有也。即答理难讫。
【疏翼】
以上第二长行释第十七颂中,前九问答广辩讫。亦即第二问答广辩中,第九释异境非唯难讫。
【论文】
七‧二八○ 若如是知唯识教意,便能无倒,善备资粮,速入法空,证无上觉,救拔含识,生死轮回。非全拨无恶取空者,违背教理,能成是事。故定应信,一切唯识。
【疏翼】
第二问答广辩中,第十总结劝信。
【述记‧卷四十三】
自下第十、总结劝信。
若知存、遣,名「备资粮」。善资粮者,即福、智二严。非清辨等恶取空者能成是事,得菩提也。
此上[279]颂,总明一切唯识,广前[280]「彼依识所变」讫。
【疏翼】
以上第二以二十二颂半﹝从第二颂后半至第二十四颂〕广明识相中,第二以一颂﹝第十七颂〕正辨唯识广前第一颂中,第三句「彼依识所变」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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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即第一卷中至第二卷初前半。
[2] 如本论卷二,第一颂云︰
如愚所分别,外境实皆无;习气扰浊心,故似彼而转。
唐译《密严经》卷下作:
习气无有始,境界亦复然;心因习气生,境令心惑乱。
第二颂云︰
为对遣愚夫,所执实我法;故于识所变,假说我法名。
《密严经》卷中云︰
内外之境界,了达皆唯识;能远离于我,亦离于我所。
[3] 《金藏》作「引」,余作「列」。
[4] 《金藏》作「经」,余作「文」。
[5] 「三界唯心」,魏菩提流支所译《十地经》作:
三界虚妄,但是一心作。
世亲《十地经论》解云:
一切三界,唯心转故。
[6] 唐实叉难陀译卷三十六〈十地品〉第二十六云:
三界所有,唯是一心。
[7] 谓《摄论‧无性释》卷四广解《十地经》所说「三界唯心」。
《摄论》卷二初云︰
此中教者,如《十地经》,薄伽梵说「如是三界,皆唯有心。」
《摄论‧无性释》卷四云︰
此言显示三界唯识。言「三界」者,谓与欲等爱结相应,堕在三界。此「唯识」言,成立唯有诸心、心法,无有三界横计所缘。此言,不遣真如所缘、依他所缘,谓道谛摄根本、后得二种所缘。由彼不为爱所执故,非所治故,非迷乱故,非三界摄,亦不离识,故不待说。
若尔,应说如是二界!无色界中经部唯有心、心法故。
此难不然。识所取义,皆无义故。非但色无,名为唯识。何者亦无?余虚空等,识所取义﹝藏文无此上十二字﹞。经部诸师许无色界诸心、心法是无色相,无体、无实所取境义显现所依。恐彼执为非心、心法,故说三界皆唯有心﹝藏文只作「经部诸师不许无色所缘为妄」﹞。
[8] 「所」字,原作「法」。
[9] 《摄论‧无性释》卷四原作「由彼与心,不相离故。」
[10] 《摄论‧无性释》卷四原作「如说若无心所有法」。
[11] 《十地经论》原有「三界」二字,《金藏》亦有,余缺。
[12] 「所缘」二字,《义演》牒文、《金藏》无。
[13] 「智」,原作「种」。
[14] 「则」字,《金藏》作「即」。
[15] 不仅指经部师。
[16] 「过」字,《金藏》有,《义演》释文亦有,余无。
[17] 「心」字下,余本有「故」字,《金藏》无。
[18] 《摄论‧无性释》原作「识所取义,皆无义故」。
[19] 《摄论‧无性释》原作「无色相」。
[20] 《摄论‧无性释》原作「故说三界皆唯有心」。
本论《述记》「言唯心者」以下至此,引无性释文既有省略,亦有增
解。如次上具引,可比看。包括释名、明体两义门分别。
[21] 谓四分师、一分师。
[22] 「番」字,《金藏》作「翻」。
[23] 《枢要》卷下云︰
「三界唯心」,依有漏法以明唯识。
[24] 「七十七」字,原本论《述记》作「七十六」,今改。
[25] 如《解深密经》及《瑜伽》卷七十七云︰
世尊!诸毗钵舍那、三摩地所行影像,彼与此心当言有异?当言无异?善男子﹝藏文作「慈氏」,下同﹞!当言无异。何以故?由彼影像,唯是识故﹝智心〈慈氏品〉单解云「即唯心体现似影像,为所缘境」﹞。善男子!我说识所缘,唯识所现故﹝智心解云「『所缘』者,谓心显现境界行相。此亦与识非异,俱时可得故」。即是亲所缘影像相分﹞。
世尊!若彼所行影像即与此心无有异者,云何此心还见此心?善男子!此中无有少法能见少法﹝智心解云「初言『少法』,即谓作者;次言『少法』,即谓作业。若由都无单一法是实有故,何为能分别及所分别耶?何为作者及作业耶?实则心及心所法中不显现各各极微相故,亦无作者及作业言说。若和合相者,则由世俗故,有对待故,无力能故。复次,若事都无有自依起者,则唯由执著作者始能起作用;由执作者不应理故,则作者、作业以及作用,均不应理」﹞。
然即此心如是生时,即有如是影像显现﹝智心解云「若尔,云何如是了知所取能取心得显现耶?是故说言『然即此心如是生时,即有如是影像显现』。由此应作是说︰由无始时,所取、能取,言说熏习识种子,如是诸识生起,即能显现所取、能取行相」。十卷《楞伽》卷五〈佛心品〉第四亦云「如世尊说:智慧观察,不能见前境界诸法,尔时,善知唯是内心──心、意、意识──如实觉知无法可取,亦无能取,是故智亦不分别而取」﹞。
善男子!如依善莹清净镜石,以质为缘,还见本质,而谓我今见于影像,及谓离别有所行影像显现。如是此心生时,相似有异三摩地所行影像显现﹝智心解云「为令此义显明,故说『如依善莹』等喻。由此当作是说:于镜面上虽无影像生起,然由生起影像迷误本质,自谓我今见于影像。又于此中,诸论者亦有作如是说︰依于所依镜面及本质形相,另有别实影像生起。若诸一切,依缘生起,皆非实有者,云何应举此喻为例耶?此中答彼,当作是说︰由彼本质及影像行相,离识无别实义故。云何无有义耶?以虽无义,然亦显现有识生起故。犹如过去、未来及梦事等,虽无有义,然亦现见彼识生起。复次,由于同境义,依胜解力,异识可得。是故定知,唯即此心,现似影像。譬如于河水等同一事中,彼诸傍生现见所依行相,彼诸饿鬼则现见脓等行相,诸人则现见清水行相,诸天则现见以琉璃为质平地体相。言『如是』等者,谓如本质及与影像二虽无异,而显现似异;如是即可定说,由决定同时具齐显现故,即可成立所缘、能缘二无异性」﹞。
[26] 见《摄论‧世亲释》卷四初。
[27] 「谓」字,《金藏》作「诸」。
[28] 「复」字,《金藏》作「后」。
[29] 「我」字,《金藏》作「识」。
[30] 「说」字,《金藏》作「现」,余亦然。
[31] 「少法能取」四字,藏文《解深密经》文作「rtog par mi byed/」;
藏文《瑜伽》作「mi 'dzin/」。
[32] 《摄论》续云:
然即此心如是生时,即有如是影像显现。
《摄论‧无性释》卷四前半中解云︰
「云何此心还取此心」者,此显作用于自相违。「慈氏无有少法能取少法」者,此释前难。
[33] 《摄论‧无性释》卷四原文此处有:
谓一切法作用、作者皆不成故。
[34] 《摄论‧无性释》卷四原作「如是生时」者。
[35] 《摄论‧无性释》卷四原作「缘起诸法,威力大故」。藏文作「che ba
bid kyis/」。
[36] 「更互」等二十四字,藏文无。
[37] 「等」字下略引。原文:
如质为缘,还见本质者,譬如依止自面等质,于镜等中还见本质。由迷乱﹝藏文作「log par sems te/」﹞故,谓我见影。由镜等缘,威力大故,虽无异影,而似别有影像显现。
[38] 《佛地经论》卷四后半中云︰
若无实影,圆镜中生,云何为喻?有质有镜和合为缘,如是相现,故得为喻。谓诸有颠倒执着影像熏习,成熟力故,镜面为缘,自识变异似面影现;由是世间起增上慢,谓我镜中见其面影。以无别影镜中生故,经但说言「众像影现」,不言生起。如是应知,一切境相皆是自识变异显现,非别实有。以识胜故,但言唯识,非无心法,亦不说言唯有一识。以诸有情各有八识及心法故。一切色等虽各有种,皆是自识变异,熏习识上功能差别为性。故变现时,还不离识。
就世俗说,别有心法,非真实义;以就胜义,诸法皆无定别性故。乃至真如,虽非识变,亦不离识。识实性故,识上二空无我共相所显示故。此唯识言,但遮愚夫横计一切心、心法外定性色等遍计所执,不遣不离诸心、心法色等诸法,依他起性、圆成实性非无有故。由平等故,此二平等。
《枢要》卷下云︰
「又说:所缘唯识所现」,依心生境以明唯识。
[39] 如十卷《楞伽》卷九云︰
唯心无可见,离于心不生;即是中道法,我及诸佛说。
卷三云︰
人我及于阴,众缘与微尘;自性、自在作,唯心妄分别。
卷九又云︰
心遍一切处,一切处皆心;以心不善观,心性无诸性。
卷九又云︰
如愚痴分别,心见于自心;见外种种相,实无可见法。
卷六云︰
唯心无外法。以无二边心,能取、可取法,离于断常见。
但所行处,皆是世俗论;若能观自心,不见诸虚妄。
七卷《楞伽》卷四大同。又卷二长行云︰
如身、资生、器世间等,唯是心分别。不得分别兔角,离于有无。大慧!不得分别一切诸法,离于有无﹝以根本自体无,非相待始无﹞。
其颂文云︰
色于心中无,心依境见有;内识众生见,身、资生、住处。
七卷《楞伽》卷二云︰
身及资生,器世间等,一切皆唯分别所现。
其颂文云︰
心所见无有,唯依心故起;身、资所住影,众生藏识现。
又十卷《楞伽》卷十云︰
诸法无法体﹝七卷《楞伽》卷七作「诸法无自性」﹞,而说唯是心;不见于自心,而起于分别。
又云︰
转诸一切见,分别、可分别;不见及不生,故我说唯心。
无法亦非无,离于有无体;真如离于心,故我说唯心。
七卷《楞伽》卷七初云︰
分别、所分别,是为妄计相;依止于妄计,而复起分别。
展转互相依,皆因一习气;此二俱为客,非众生心起。
又云︰
习气以为因,离有、无、俱、非;法无我解脱,自性名妄计。
缘起是依他,真如是圆成,我经中常说。
分别与表示,本识作三有,皆心之异名。
又卷七云︰
若有少相观,心则从缘生;若从因缘﹝指所缘﹞生,不得言唯心。
心取于自心,无法无因生;心法体清净,虚空中无熏。
虚妄取自心,是故心现生;外法无可见,是故说唯心。
七卷《楞伽》卷六大同。
《枢要》卷下云︰
「又说诸法皆不离心」,此依「不离」,以显唯识。唯此一门具摄诸法。
[40] 如〈显不思议方便善巧品〉云︰
如佛所说心杂染故,有情杂染;心清净故,有情清净。
《说无垢称经疏》卷十云︰
空理义云︰此引俗谛教。心谓六识,不说有八。心若实有,有实罪者,即有情杂染心性本空,罪者非有,故有情净。应理义云︰《成唯识》说心谓第八识,有情谓五蕴假者,此依彼心而假建立第八之心。若是有漏杂染所摄能依假者,亦是杂染所依八心。若是无漏清净所摄,能依假者,亦是清净。今此通依八识建立假者有情。心是本故,故罪及罪者,离心亦非有。
[41] 见本论卷四前半「八种理证」处。
[42] 《枢要》卷下云︰
「又说有情随心垢净」,依内异熟,以明唯识。
[43] 「此」字,《金藏》有,余无。
[44] 「即」字,《金藏》无。
[45] 「智」字,原作「法」。藏文作「chos/」。
[46] 见《摄论》卷二。
[47] 《摄论》卷二原文作:
如世尊言:若诸菩萨成就四法,能随悟入一切唯识都无有义。
[48] 《枢要》卷下云︰
「又说成就四智菩萨」,依修因以明唯识。
[49] 《摄论‧无性释》卷四解。
[50] 「相」,藏文作「rgyu mtshan/」。
[51] 《摄论‧无性释》卷四原作:
了知此相唯内心变,外义不成,故无有义。
[52] 「变」字下,《金藏》多「第一」二字。
[53] 《摄论‧无性释》卷四原作:
谓于饿鬼,自业变异增上力故,所见江河皆悉充满脓血等处。
[54] 《摄论‧无性释》卷四原作:
若入虚空无边处定,即于是处,唯见虚空。
[55] 《摄论‧无性释》卷四原作:
一物实有为互相违,非一品类智生因性,不应道理。
[56] 「旧」,即真谛译《摄论‧无性释》卷五〈释应知胜相品〉第五。
[57] 「应」字,《金藏》无。
[58] 《摄论‧无性释》卷四原作:
譬如饿鬼、畜生、人、天,于同境界,由见识有异。
[59] 《摄论‧无性释》卷四在以上引文后,复说不如理所以云︰
云何于此一江河中,已有脓血、屎、尿充满,持刀杖人两岸防守,复有种种香洁舍宅、清净街衢、众宝严地、波浪湍洄﹝藏文无「清净」等十二字﹞、虚空定境?若许外物﹝藏文作「phyi rol gyi don/」﹞都无实性,一切皆从内心变现,众事皆成。
如有颂言︰于一端严淫女身,出家﹝藏文作「kun rgyu/」﹞、耽欲及饿狗;臭尸、昌艳、美饮食,三种分别各不同。
[60] 本论卷二初。
[61] 如本论卷二云︰
又去来世非现、非常,应似空华非实有性。
[62] 「真」,《金藏》有,余无。
[63] 谓缘过、未世识。
[64] 即真谛译《摄论‧无性释》卷五。
[65] 《摄论‧无性释》卷五原作:
有时见离境界,识得生,譬如过去等境。
[66] 即亲、疏所缘缘。
[67] 《摄论‧无性释》卷四云︰
「无所缘识现可得智」等者,过去、未来皆非实有。此与经部共许成就。梦境实无,一切共了。诸三摩地所行影像已说非有﹝藏文有「由现前显现故」﹞,亦非忆持。水﹝藏文无﹞、镜等中面等影像,都无所有,如前已说。此中无境,而识得成。
[68] 「此」字,《金藏》有,余无。
[69] 即真谛译本。
[70] 《摄论‧世亲释》原作:
菩萨作如是解︰若尘如所显实有,离修对法,自然应成无颠倒智!由如实知故。既无此义,故知实无有尘。但于无中执有,故成颠倒。
[71] 《金藏》作「境」,余作「证」。
[72] 《金藏》作「故」,余作「证」。
[73] 《摄论‧无性释》卷四云︰
「应离功用无颠倒智」,本文虽显,而少助说。若有欲令如所得﹝藏文作「dmigs pa/」﹞义,即真实有,应不用功,自然解脱,一切有情皆见实故。
[74] 「谓」字,原文无。
[75] 《摄论‧无性释》原文作:
得心调顺,堪有所作。得静虑者,谓诸声闻及独觉等,若已证得清净﹝藏文作「dge ba/」﹞静虑、心一境性乐静思虑﹝藏文作「bsam gtan byed pa'i vav tshul yod pa/」﹞,名「静虑者」。「随胜解力诸义显现」者,谓随增上意﹝藏文作「yid ches pa/」﹞解﹝藏文作「mos par byed pa/」﹞,势力如所愿乐﹝藏文作「mos pa/」﹞,欲令地等变成水等皆悉显现。
真谛译作:
已得随心﹝原作「心随」﹞事成。谓入住出位中,如所愿乐,诸尘皆随愿乐变异。若欲令地界成水界,如意即成。火等界亦尔。
[76] 「实」字,《金藏》无。
[77] 「虽」字,《金藏》无。
[78] 「约」字,《金藏》作「解」。
[79] 《摄论》卷三中云︰
二、白法所成为相:谓六波罗蜜多圆满得十自在﹝藏文作「dbav ba bcu/」﹞故。此中寿自在、心自在、众具自在,由施波罗蜜多圆满故。业自在、生自在,由戒波罗蜜多圆满故。胜解自在,由忍波罗蜜多圆满故。愿自在,由精进波罗蜜多圆满故。神力自在﹝藏文作「rdzo 'phrul la dbav ba/」﹞,五通所摄,由静虑波罗蜜多圆满故。智自在、法自在,由般若波罗蜜多圆满故。
《摄论‧无性释》卷九云︰
「白法所成为相」者,谓诸声闻所得转依﹝藏文作「gnas gyur pa/」﹞,唯是烦恼永断所显无有白法所成为相。若诸菩萨所得转依,修习六种波罗蜜多极圆满故,白法自性十种自在以为其相;于此时中,无有一念是无记分,况染污分!
此中以下,释十自在。「寿自在」者,谓随所欲,能舍命故。
「心自在」者,谓于生死无染污故;又随意乐,能正为他引摄﹝藏文作「sgrub civ/」﹞众具,于中自在运转其心﹝藏文作「sems gtov ba'o/」﹞,名「心自在」。
「众具自在」者,谓饮食等等诸资生具,随意所乐能积集故。众具、资财,其义是一﹝藏文有「随其意乐,施与有情众具故」﹞。
「由施波罗蜜多圆满故」者,谓由法施、无畏施、财施圆满﹝藏文无「由法施」等十字。只作「gsum char/」﹞,如其所应,得此果故。
「业自在」者,谓于诸业得大自在。唯作善业,非恶无记﹝藏文无此八字﹞,及于其中,劝他作故。
「生自在」者,谓于一切应所生处,如其所欲,现受生故。
「由戒波罗蜜多圆满故」者,谓二自在是尸罗果。由具戒者唯造善业故。又﹝「由戒波罗蜜多」等二十八字,藏文无﹞具戒者所愿皆成故。
「胜解自在」者,谓于地等发起胜解﹝藏文作「如其胜解」﹞地等、金等﹝藏文作「使地等变为金等」﹞,随胜解转。
「由忍波罗蜜多圆满故」者,谓此自在﹝此十四字,藏文无﹞,是其忍果。如昔因时乐修忍故﹝藏文无此四字﹞,随诸有情心所乐转,故今获得地等、金等﹝藏文无「金等」二字﹞,随胜解转。
「愿自在」者,谓随所愿﹝藏文作「smon lam btab pa bźin du/」﹞一切事成﹝藏文作「don 'grub pa/」﹞。
「由精进波罗蜜多圆满故」者,谓此自在﹝藏文无此十五字﹞是精进果。由昔因时,修精进故,于诸有情,诸利乐事,无有懈废,故于今时,所愿自在。
「神力自在五通所摄」者,谓随意乐引发﹝藏文作「mvon par sgrub pa/」﹞种种最胜神通﹝藏文无此六字﹞。
「由静虑波罗蜜多圆满故」者,谓此自在﹝藏文无此十五字﹞,是静虑果。由昔因时,乐修定故﹝藏文无此四字﹞,随诸有情,所应作事﹝藏文作「所需求」﹞,证入种种静虑等至。故于今时,得定所作神通自在。
「智自在」者,谓随所有种种语音﹝藏文作「ji ltar bźed pa bźin/」﹞,智现前故。
「法自在」者,谓随意乐宣说契经、应颂等故。
「由般若波罗蜜多圆满故」者,谓此自在﹝藏文无此十五字﹞是般若果。由昔因时,乐修慧故,随其类音﹝藏文作「随其所欲」﹞,为说正法。故今证得殊胜般若,妙达言音,巧说正法。
[80] 即「心自在」或「胜解自在」。
[81] 如理《义演》云︰
意说:异生若以假想观地等为金等相,是「境随事慧转」。「事慧」者,缘事之慧,名为「事慧」。事慧即缘五尘境等﹝灵泰《抄》同﹞。意说异生作此观时,故「境随事慧转」也。
此「后解」意也。以后解通凡夫故。
[82] 《摄论‧无性释》卷四云:
「得奢摩他」者,谓已证得奢摩他定,滋润相续﹝藏文无此四字﹞,令心寂静﹝藏文作「g·yevs pa źi bar byed pas/」﹞。
[83] 「修」,藏文作「rnal 'yor ba/」。
[84] 「谓」字,原无。
[85] 「空境相应」,藏文作「缘于空性」。
[86] 「四圣谛所缘相应」,藏文作「缘于四圣谛所有」。止观双运,故名
相应。与此相应,故名为「修」。
[87] 「后得观」,藏文作「lhag mthov/」。
[88] 原文此处有:
「才作意时,诸义显现」者,谓契经等正法教中……。
[89] 原作「随于一种」。
[90] 「行」,原作「义」。
[91] 《摄论‧无性释》原作:
如如作意思惟,剎那速灭等性﹝藏文作「dvon po/」﹞,如是如是,非一品类境界显现。
真谛译作:
于一五阴中,随心思惟,或显现如不净、苦、无常、空、无我等,乃至十六谛相,悉随思惟显现,及余一切法相亦尔。
[92] 「一」字,《金藏》误作「即」。
[93] 「随」字,《金藏》无。
[94] 如理《义演》云︰
谓慧能观四谛理,即缘理之慧,名为「理慧」也。
灵泰《抄》同。
[95] 《摄论,无性释》云︰
「无分别智现在前时,一切诸义皆不显现」者,无分别智,后﹝卷八﹞当广释。义若实有,此智应无!非有分别、无分别成﹝藏文作「若有所应分别,则不许为无分别体性」﹞。义若是实有,﹝虽﹞无分别智生。不应不显现。此智如实缘境义故﹝藏文作「由缘实义故」﹞。
真谛译作:
若菩萨已得无分别智,正在观中若尘如所显现实有,无分别智则不得成!既实有无分别智,故知道理实无所有。
[96] 如理《义演》云︰
缘真之慧,名为「真慧」。谓余五境应随他真慧而不现也。
灵泰《抄》同。
[97] 《摄论》卷二云︰
由此所说三种胜智随转妙智,及前所说三种因缘﹝藏文作「gtan tshigs/」﹞,诸义无义道理成就。
《摄论‧无性释》卷四云︰
由此无间所说道理,及前所说三种因缘﹝藏文作「rgyud/」﹞,诸义皆无,道理成就。
[98] 唐不空译《大乘密严经》卷下末〈阿赖耶即密严品〉第八云︰
心识之所缘,一切外世界;见种种差别,无境、但唯心。瓶、衣等众幻﹝藏文作「rdsa phru ba﹞,一切皆无有,心变似彼现,有能取所取。
又卷上中〈入密严微妙身生品〉第二云︰
无而妄分别,能觉生所觉﹝藏文作「rnam par rtog rnam mi rtog/ blo dav rtog byas bskyed pas/」﹞,所觉依能觉,离彼、则无此。如光影﹝藏文作「bi ma dav grib ltar/」﹞相随,无心亦无境。能所量俱无,但依于一心。如是而分别﹝藏文作「rnam par rtog pa rnam mi brtag/」﹞,能知、所知法,唯心量所有。所知、心既无,能知不可得。心为法自性,有情﹝原作「性」,今依藏文改﹞所扰「浊」。
又卷中〈自作境界品〉云︰
内外一切物,所见唯自心;有情心二性,能取及所取。心体有二门﹝藏文作「sems kyis sems ni mthov yin yav/」﹞,即心见众物;凡夫性迷惑,于自不能了。如瓶现色相,无体、唯自心。
其下又云︰
一切诸有情,及与瓶、衣等,内外种种事、皆悉从心起。
又卷下〈阿赖耶即密严品〉云︰
习气无有始,境界亦复然;心因习气生,境令心惑乱。
依止赖耶识,一切诸种子;心如境界现,是说为世间。
又卷中〈趣入阿赖耶品〉第六云︰
得无分别心,支解不倾动;内外之境界,了达皆唯识。
能远离于我,亦离于我所;无能害、所害,及以于害具。
一切悉如是,意识之境界;皆依阿赖耶,如是妄分别。
[99] 「义」字,《金藏》有,余无。
[100] 各除眼等、其余四识。
[101] 灵泰《抄》云︰
亦应简不极成耳、鼻、舌、身识︰即大乘中他方佛耳、鼻、舌、身识,小乘佛非无漏耳、鼻、舌、身识,最后身菩萨不善耳、鼻、舌、身识。
又云︰
若萨婆多,唯许娑婆世界有佛出世,不许他方有佛。又唯许有八方有众生,若上、下方,皆无世界。又如小乘十五界是有漏﹝大乘亦有同者﹞。
又云︰
然不简小乘佛无漏第六识。以小乘说意界、法界、意识界中,亦有无漏故。
又云︰
「最后身菩萨」者,即是王宫生身。此土成佛﹝如理《义演》作「于此身上,即得成佛」﹞,名「最后身菩萨」。所起烦恼皆悉是实,如诃调达、爱罗睺罗皆实烦恼等。菩萨三大劫中,仍是凡夫,亦入地狱。三大阿僧祇劫满已,即得四定︰谓定不生恶趣,定生善趣;定不生贫贱,定生贵处﹝《义演》作「豪家」﹞;定得男身,定不生女身等。虽三劫满已,又一百大成坏劫,修相好。
大乘中,三大阿僧祇劫满已即百劫修相好,千劫修威仪,万劫学佛牛王行步﹝《义演》作「学神通,亦学牛行象王等」﹞。
[102] 灵泰、如理俱说他身所变色,为自五识疏所缘缘。
[103] 本质色。
[104] 为「五随一故」。
[105] 「识」字,《金藏》有,余无。
[106] 灵泰《抄》云︰
量云︰极成耳识定不亲缘离自声等。因云:五识之中随一摄故。如余眼识等。余鼻、舌、身识,准此知。
[107] 「故」字,《金藏》无。
[108] 《枢要》卷下云︰
和尚所立唯识比量云︰
真故极成色不离于眼识。
自许初三摄,眼识不摄故。
犹如眼识。
顺憬法师决定相违﹝量﹞云︰
真故极成色定离于眼识。
自许初三摄,眼识不摄故。
犹如眼根。
此如顺憬法师﹝此量﹞抄﹝即《因明入正理论疏》卷中﹞解。﹝如云︰「时为释言︰凡因明法,若自比量,宗因喻中,皆须依自。他、共,亦尔。立依自、他、共,敌对亦须然;名善因明,无疏谬矣。前立唯识(量),依共比量。今依自立,即一切量,皆有此违。如佛弟子对声生论立「声是无常。所作性故。譬如瓶等」。声生论言︰「声是其常。所闻性故。如自许声性。」应是前量决定相违!彼既不成,故依自比不可对共而为比量。
又宗依共,已言极成,因言「自许」,不相符顺。
又因便有随一不成。大乘不许。彼自许眼识不摄故。因于共色转故。又同喻亦有所立不成。大乘眼根,非定离眼识。根因、识果,非定即离故。况成事智通缘眼根,疏所缘缘与能缘眼识有定相离义?
又立者言「自许」,依共比量,简他有法差别相违。敌言「自许」,显依自比(量)「眼识不摄」,岂相符顺?又彼比量宗、喻,二种皆依共比,唯因依自,皆相乖角。故虽征词通起,而未可为指南。幸能审镜前文,应亦足为理极。
《因明入正理论疏》解唯识量中「极成」,与此论比量相同云︰「极成」之言,简诸小乘最后身菩萨染污诸色、一切佛身有漏诸色。若立为唯识,有一分自所别不成,亦有一分违宗之失。十方佛色,及佛无漏色,他(小乘)不许有,立为唯识,有他一分所别不成。其此二因,皆有随一一分所别不成。说「极成」言,为简于此。立二所余共许诸色、为唯识故。﹞
[109] 此句具义:极成余识第六,或第七、八识,亦不亲缘离自诸法。
[110] 未举量。此量应云:此眼、耳、鼻、舌、身、意等识亲所缘缘,
定不离各各自识。见、相二分中随一故。如彼各各能缘见分。
[111] 即见分不离自体分。
[112] 对前第三量为第二,以宗同故。对前三量,则为第四。
[113] 智周《演秘》云︰
以是所缘法也。省「所缘」言,但言「是法」。
[114] 智周《演秘》云︰
因中应云:除彼空华所缘法故。以言简之,亦无过也。
[115] 空,即识性,即圆成实性。识,即识相,即依他起性。
[116] 「此以教证成」五字,《金藏》有,余无。
[117] 该品首二行。
[118] 「虚妄分别」,梵文为「abhuta-parikalpa」;藏文为「yav dag pa ma yin
pa'i kun tu rtog pa/」。
[119] 如真谛译本云︰
虚妄分别有,彼处无有二;彼中、唯有空,于此亦有彼。故说一切法,非空、非不空;有、无,及有故,是名中道义。
[120] 「能取、所取」,真谛译作「能执、所执」,梵文为「grahya-graha」;
藏文为「gzuv ba dav 'dzin pa'i dvos po/」。
[121] 「于」字,《金藏》无。
[122] 应言:真如是离所取、能取之空性。
[123] 谓空去二执。
[124] 《辩中边论述记》卷上云︰
即妄分别中离于二取﹝事﹞,唯有真如。真如是妄分别体故,无二取﹝分别﹞也。但言「空」者,即二取无。言「空性」者,以空为门显「空性」,即真如也。
[125] 「舜若」,梵文为「wunya」;藏文为「stov pa/」。
[126] 「多」,梵文为「ta」;藏文为「bid」。
[127] 「舜若多」,梵文为「wunyata」;藏文为「stov pa bid/」。
[128] 存五音节。
[129] 「都」,梵文为「tu」。
[130] 「阿缚驮刺耶」,梵文为「avadharana」。
[131] 《辩中边论》释颂云︰
谓虚妄分别中,但有离所取及能取空性。
[132] 《辩中边论述记》卷上云︰
此显妄分别不离真如,谓于真如中,亦但有此虚妄分别,都无二取也。
[133] 「如」字,《金藏》有,余无。
[134] 《大乘义林章》卷八〈二谛章〉第八末云︰
若有俗时,亦必有真。若有真时,亦必有俗。俗是真家俗,真是俗家真。有俗亦有真,无俗亦无真故。非遣依他,而证圆成实。非无俗谛,可得有真,真俗相依而建立故。
[135] 《辩中边论》卷一原文作:
一切法非空、非不空,有、无,及有故。
[136] 即不妄分别。
[137] 「旧」字下,《金藏》有「云」字。
[138] 《辩中边论述记》卷上云︰
遍计所执,何为非不空?以体无故,显无体也。
[139] 应云:空性及妄分别。
[140] 原作「虚妄分别」、「空性」互有。
[141] 「萨埵」,梵文为「sattva」。
[142] 「阿萨埵」,梵文为「asattva」。
[143] 「是名中道义」,藏文作「此即是中道」。
[144] 「中道」,梵文为「madhya」,或「madhyama pratipad」;藏文为「dbu
ma/」。
[145] 《辩中边论述记》卷上云︰
由有有、无二种法故,一切诸法非皆有、空,则契中道。「中」,谓非边。「道」﹝梵文为「prati-pad」﹞者,真智。此理妙,故合真智。又言道﹝梵文为「marga」﹞,游履之义,即真如智所游履。此中所说有无义趣,妙合真如大道理也。离于过失,故言「中道」。
[146] 今引义,文略不同。
[147] 「妙契中道,亦」五字,藏文无,真谛译亦无。
[148] 谓引教理,成唯识所因第一难讫。
[149] 「情」字,《金藏》有,余无。
[150] 「有」字,《金藏》有,余无。
[151] 如《唯识二十论》云︰
若实同无色等外境,唯有内识似外境生,定处、定时、不定相续、有作用物皆不应成!
[152] 「通」字,泰《抄》一解疑为「过」。
[153] 「无实境」,藏文作「don min/」。
[154] 「相续」,藏文作「sems/」。
[155] 「作用」,藏文作「bya ba byed pa/」。
[156] 「离」字下,原汉译衍「识」字,乃传抄误。
[157] 「现识」,即现量。
[158] 「多相续」,藏文作「thams cad kyi sems/」。
[159] 《成唯识宝生论》卷一云︰
亦不应有诸能观者咸皆患翳!
如理《义演》云︰
外人言︰汝大乘为言一见不见,如眩翳等即此相续不决定者,即应多人一处共观一树,亦应一见一不见如眩翳等!树既一见、亦二见,明知相续不决定者不成。即将共见色难相续不定也!
道邑《义蕴》云︰
「谓外量云至余不能见」者,此量相符。如鬼、人、天同一所时唯见一水,余不见故。此量应云︰有多相续同一时间于终南山处,应定一见余不能见!此为宗也。因、喻如《疏》。
此「多相续」言,非指人、天、鬼等异趣有情。如《唯识二十论述
记》卷一云︰
何故于同一山之处、及同一时,多相续皆共见山,非是决定如见发等,随一能见?虚妄、眩翳、唯识既齐,定随一见,其义应等!既许多见,故是相续不决定也。
此即专说人趣,非如前说「鬼、人、天、等随业差别相续」不决定。
[160] 翳、发等无实用难。
[161] 「者」字,《金藏》有,余无。
[162] 梦饮等无实用难。
[163] 「等」,取卧具。
[164] 寻香城等作用不成难。
[165] 《金藏》作「境」,余作「城」。
[166] 灵泰《抄》云︰
返前处决定比量云︰汝正缘南山处,缘此南山识应不生!因云执实山无,此心生故。如余不缘南山处。返时决定比量,量云︰汝正缘南山时,缘此南山识应不起!因云实山无,此心生故。如不缘时。
次相续不定量云︰如多人于一处所、同一时间,一人眩翳见发蝇等时,余人无眩翳者应见此发蝇等物!因云执唯识故。如众多人于一处、同一时间见实山等。
如理《义演》同。
[167] 「事」字,《金藏》有,余无。
[168] 「见」,藏文作「snav/」。
[169] 「村」,藏文作「grov/」。
[170] 灵泰《抄》云︰
量云︰余梦中所不见村园等处应亦处定。汝许梦境非实有故。如余梦中所见园等处。
如理《义演》同。
[171] 简不正解。
[172] 灵泰抄云︰
量云︰汝于梦中见有村园等时,亦应不见。汝许梦境非实有故。如余梦中不见园等时。或于梦中不见园等时,亦应见有园等。许梦境非实有故。如余梦中见有园等时。……然此因即对经部师。经部师说梦中皆无实境,即梦境是假,故前《疏》中言以经部为首。此因不对萨婆多,萨婆多许梦境皆实有。
[173] 故彼《唯识二十论》结云︰
由此,虽无离识实境,而处、时定,非不得成。
[174] 原作「等言显示」四字。
[175] 「此诸饿鬼或见粪」,藏文为「van skyugs pa dav me ma mur mchil
ma dav snabs/」。
[176] 灵泰《抄》云︰
同于一处、同于一时,有众多人若同有翳者,即见发蝇等。若无者,唯见﹝《义演》有「好」字﹞发等,不见蝇等。喻犹如饿鬼同业者见脓河,不同业不见脓河等也。
如理《义演》同。
[177] 「河」字,《金藏》缺。
[178] 故彼《唯识二十论》结云︰
由此,虽无离识实境,而多相续不定义成。
[179] 该论《述记》云︰
「等」者,「等」取肢分劳倦、出汗等用。梦得钱等,其用则无。
[180] 灵泰《抄》云︰
即答用中三种。谓量云︰有翳者,见发等无实用;无翳者所见实发,即有实用。又梦中所见饮、食、刀、杖等,即无用。余非梦时所有饮、食、刀、杖等即有实用。又寻香城无实用,余城等有实用等,其理亦成,因云许无实境故。如梦中若﹝《义演》作「有」﹞损失精血等,即有用,余不失精血等,即无用。
故彼《唯识二十论》结云︰
由此,虽无离识实境,而有虚妄作用义成。
该论《述记》云︰
其眩翳者所见发等,无发等用。余见发有发等用其理亦成。
[181] 《唯识二十论》卷一原文此处有:
应知此中一地狱喻,显处定等一切皆成。「如地狱」言:显在地狱受逼害苦诸有情类。
[182] 「等」,取乌杆狗、铁嘴乌、利口虫。
[183] 灵泰《抄》云︰
谓如饿鬼喻及如梦中失精等喻。
[184] 一种,谓地狱喻。
[185] 「此文第三、圣教相违难」,《疏翼》原无,依《大正藏》增文。
[186] 「唯有识」三字,《金藏》有,余无。
[187] 《唯识二十论述记》卷二云︰
眼等、色等,自体变碍,名有色等处。谓经中说︰云何为眼?谓四大所造、眼识所依净色为性,乃至广说。
[188] 菩提流支所译云︰
以阿含证验知故。言阿含﹝「agama」﹞者,谓佛所说言教。
真谛所译云︰「有教为因」;藏文作「gtan tshigs/」,与新译同。
[189] 此处略引长行解云︰「此说何义?」
[190] 「似色现识」,藏文作「gzugs su snav ba'i rnam par rig pa/」。
[191] 菩提流支所译论云︰
此偈明何义?唯是内心虚妄分别,见有色等外诸境界。此依无始心意识等种子转变,虚妄见彼色、香、味等外诸境界,是故如来依此虚妄二种法故,作如是说。
何者为二?
一者、本识种子,二者、虚妄外境界等。依此二法,如来说有眼色等入,如是次第乃至身触,以虚妄心依无始来心意识等种子转变,虚妄见彼色香味等外诸境界,是故如来依此虚妄二种法故,作如是说。
何者为二?
一者、本识种子,二者、虚妄外境等。依此二法,如来说有身触等入,如是次第。是故偈言「依彼本心智,识妄取外境」。是故如来说有内外诸入故。
[192] 如本论卷四中云︰
次、俱有依。有作是说︰眼等五识,意识为依,此现起时,必有彼故。无别眼等为俱有依,眼等五根即种子故。
《二十唯识》伽他中言︰「识从自种生,似境相而转;为成内外处,佛说彼为十。」彼颂意说世尊为成十二处故,说五识种为眼等根,五识相分,为色等境。故眼等根,即五识种。
《观所缘论》亦作是说︰「识上色功能,名五根,应理。功能、境色,无始互为因。」彼颂意说异熟识上能生眼等色识种子,名色功能。说为五根,无别眼等。种与色识,常互为因,能熏与种递为因故。
《唯识二十论述记》卷二解云︰
「功能」即是种子异名,亦说五根体即识种。
《成唯识论》第四卷中,略有二说︰眼等五根,即五识种。无现眼等为俱有根,唯自因缘生己种子,名为眼等。即引此颂及《观所缘》,以为诚证。《观所缘》说第八识上五识种子,名五根故﹝原作「功能发识,理无别故,在识、在余,虽不可说,而外诸法理非有故,定应许此,在识非余」﹞。又说常与境互得为因故原作「此根功能与前境色,从无始际展转为因,谓此功能至成熟位,生现识上五内境色。此内境色,复能引起异熟识上五根功能」﹞。其外五境,许有依他色处,无诤。其陈那等依此《唯识﹝二十论﹞》,于《观所缘》作如是说。有说︰非理!「若五色根即五识种,十八界种,应成杂乱!」﹝此即总非。﹞
如是便有十一过失﹝连以上总非、「彼说理教相违」,及以下九过,共有十一﹞,然护法论师假明陈那执,「复转救言︰﹝异熟识中﹞能感五识增上业种名五色根,非作因缘生五识种﹝妙符二颂,善顺《瑜伽》(卷一所说,眼等识皆具三依)﹞。」
其安慧等,复破彼言︰「﹝彼有虚言,都无实义﹞应五色根非无记故﹝又彼应非唯有执受,唯色蕴摄,唯内处故。鼻、舌唯应欲界系故。三根不应五地系故,感意识业应末那故,眼等不应通现又应识等非色根故。又若五识皆业所感,则应一向无记性摄。善等五识,既非业感,应无眼等为俱有依。故彼所言,非为善救﹞。」如是便有十二过失,亦广如彼﹝谓《成唯识论》﹞。
然陈那等,即随文解,更无异释﹝藏文《观所缘缘论》末一段文作「由说名『眼』之功能及内色,识现似不可确定义而生。此二更互为因,且无有始或时由功能成熟,识唯缘境行相而生,或时彼境行相成为功能。根、境二者与识,随所乐欲当说异与非异。(律天《观所缘缘论广释》解为世俗有法。)如是内所缘,法尔即具二故,随观为境」。真谛所译论作「依功能说为根,缘内尘相为境是乱识,不可言其相得生。此法更互为因,亦无有始或功能成熟。故起似尘识,或似尘识故,功能得成」﹞。
其安慧等释此等文云︰「﹝然伽他说﹞种子功能名五根者,为破离识实有色等﹝原作「根」﹞。于识所变似色根等,以有发生五识用故,假名种子及色功能,非谓色根即识业种。破经部等心外实色。」
[193] 本论卷四如护法、戒贤正义云︰
又诸圣教,处处皆说,阿赖耶识变似色根及根依处、器世间等。如何汝等拨无色根,许眼等识变似色等,不许眼等藏识所变?如斯妙谬,深违教理。
[194] 谓世亲、陈那等。
[195] 此处略引「所执法无我,复依余教入。论曰︰」
[196] 「化生有情」,藏文作「rdsu te byuv ba'i sems can/」。
[197] 「言」字,《金藏》作「云」。
[198] 「法因」,藏文作「rgyu dav bcas pa/」。
[199] 「曰」字,《金藏》误作「自」。
[200] 《金藏》作「无实」,余作「实无」,藏文作「无我或有情」。
[201] 「依心相续」四字,《金藏》有,余无。
[202] 《义演》牒文、《金藏》作「尔」,余作「然」。
[203] 《金藏》作「诸」,余作「法」。
[204] 即法我见。
[205] 即圆成实识性。
[206] 菩提流支所译论云︰
问曰︰若一切法毕竟无者,何故向言唯有识等?若尔,彼识等亦应是无,何故说言唯有内识?
[207] 菩提流支所译论云︰
答曰︰我不说言一切诸法皆毕竟无,如是则入诸法无我。
[208] 菩提流支所译论云︰
问曰︰若尔,云何入法无我?
[209] 即依他起性。
[210] 圆成实性。
[211] 谓遍计所执性。
[212] 律天《唯识二十论解说》云︰
虽非于一切中一切都无有法,如是悟入法无我,而由无有遍计所执法得入法无我。
[213] 智周《演秘》云︰
按《二十唯识论》云︰「非知一切诸法种无,乃得名为入法无我,然达愚夫遍计所执自性、差别﹝藏文无「差别」二字﹞诸法无我,如是乃名入法无我。非诸佛境离言法性亦都无故,名法无我。」
彼论续云︰
余识所执此唯识性,其体亦无,名法无我。不尔,余识所执境有,则唯识理应不得成,许诸余识有实境故。由此道理,说立唯识教,普令悟入一切法无我,非一切种拨有性故。
律天《唯识二十论解说》云︰
又为思于所执性如何,故说「愚夫」等言。谓若诸异生于诸法中,增益所取相及能取相体者,即由此,以所增益所取相及能取相为体性者,均无有我。然「非诸佛离言境界亦都无有」。此当说言︰诸不见真实者,于诸法中增益所取性及能取性,如是诸性虽为非有;然非依他起性及圆成实性、所有如来境界,非是无有。如是「法无我」声,不说唯无,而当说为所依差别。如是即于此中结如是句︰依他起有及圆成实有,远离以所取相及能取相为我,故为无我。彼之为有﹝藏文作「de'i dvos po/」﹞即是无我。诸法无我者,即是诸依他起,亦为圆成实法中无有所取及能取之义。由如是故,远离所取能取之诸心、心所虽说无我,而非唯无。补特伽罗无我,亦非单纯唯是无有补特伽罗,而于诸行中无有他所遍计所执补特伽罗。所谓「离言法性」者,谓不能言传而由自体之义。
菩提流支所译论云︰
问曰︰若一切法毕竟无者,何故向言唯有识等?若尔,彼识等亦应是无,何故说言唯有内识?答曰︰我不说言一切诸法皆毕竟无,如是则入诸法无我。问曰︰若尔,云何入法无我?答曰︰为遮虚妄法故。「遮虚妄法」者,以诸外道,一切凡夫虚妄分别实有色等一切法体。为欲遮彼虚妄分别,故说色等一切诸法毕竟空无,非无言处﹝「离言法性」﹞皆悉空无。「无言处」者,所谓诸佛如来行处。如是唯有真识﹝即正智等﹞,更无余﹝虚妄分别﹞识。不能如是分别观察入于识空。如是依识说入一切诸法无我,非谓一向谤真识我﹝应即圆成实性﹞,说入一切诸法无我。
问曰︰如汝向言,唯有内识无外境界,若尔,内识为可取?为不可取?若可取者,同色香等外诸境界!若不可取者,则是无法,云何说言唯有内识无外境界?答曰︰如来方便,渐令众生得入我空及法空故。说有内识,而实无有内识可取。若不如是,则不得说我空、法空。以是义故,虚妄分别此心知彼心,彼心知此心。
[214] 「有」字,《金藏》作「无」。
[215] 「故」字,《金藏》作「也」。
[216] 「识」字,今木刻本《义演》作「实」,但原《义演》牒释均作「识」。
[217] 即「何缘乃似色相显现」等。
[218] 见《摄论》卷二,及两《释》卷四。
[219] 原作「若此诸识」。
[220] 「之所以」三字,原作「因」。
[221] 即此说名相续而转。
[222] 《摄论‧世亲释》卷四原文作:
由相似故,名为一类;多时住故,说名坚住。诸有色识,相似多时,相续而转。
[223] 谓色相。
[224] 《摄论》中亦无。
[225] 《摄论‧无性释》卷四后文解「遍计所执自性依他起……似义显
现」云︰
若体实无,云何名「义」?为避此难,是故说言「似义显现」。谓由名言熏习种子虽无实体,而似有义相貌显现,是故名「义」。如幻像等,似有显现。言「显现﹝藏文作「snav ba/」﹞」者,是明了﹝藏文作「gsal ba/」﹞义。无而似有、明了﹝藏文作「rab tu gsal ba/」﹞、现前﹝藏文作「mvon pa/」﹞,故名「显现」。即此似义,为彼自性,如自性受。
[226] 「元」字,《金藏》作「无」,余作「元」。
[227] 《摄论》卷二云︰
若不尔者,于非﹝眼等及色等﹞义中起义颠倒,应不得有。
[228] 见《摄论》卷二及两《释》卷四。
[229] 「乱相」,藏文作「'khrul ba'i rgyu/」。
[230] 《摄论‧世亲释》卷四云︰
「乱相」、「乱体」,如其次第许为「色识及非色识」。此中「乱相」,即是乱因,色识为体。
[231] 亦即「非色识」。
[232] 灵泰《抄》云︰
即取第二句「应许为色识」,结上第一句中上「乱相」二字。第三句「及与非色识」,结上第一句中下「乱体」二字。
[233] 《摄论‧无性释》卷云︰
若无似色所变因识,非色果识,不应得有。以若无境,有境亦无。
[234] 「违」字,有本作「为」。
[235] 「想」字,《金藏》作「相」。
[236] 即上已引《宝生论》所说:
此但由其各别内证相分性故。
[237] 《金藏》作「亦」,余作「今」。
[238] 即四分之中见分、自证分。
[239] 「现」字下,《金藏》有「量」字。
[240] 「等」,取萨婆多部、大众部。
[241] 《金藏》作「别」,余作「明」。
[242] 谓五识、五俱意识现量得时,不作外解。
[243] 「多分」,谓五俱意识。
[244] 此辨五俱意识文,为后时《唯识二十论述记》所未重述,然殊重
要。谅是玄奘当时口义。
[245] 《大乘法苑义林章》卷二〈总料简章〉末。
[246] 如〈总料简章〉云︰
陈那菩萨《集量论》说:五识俱意是现量故﹝德格, tshad ma, ce, 15B.5,汉译为「又意以缘及领受境界色等为行相,而转起」﹞。设五俱时缘十八界,亦现量摄,随五现尘明了取故。
有义:不定。性尚不定,何云现量?《集量》不说五俱之意唯是现量,何得定判坚执?比度既许五俱定唯现量,于理未可。故五俱意通现、比,及非量摄。通缘三世及非世境。若缘一境,与五一俱,率尔、等流,定唯现量。中间﹝寻求、决定、染净﹞三心,不与五俱,通比、非量。剎那论之,缘过去境。《瑜伽论》﹝卷三﹞言「五识无间所生意识﹝或﹞寻求,﹝或﹞决定,唯应说缘现在境」者,此依分位事绪究竟,名为「现在」。《瑜伽》﹝随即﹞自言「若此即缘彼境生﹝又识能了别事之总相﹞」故。染净,亦尔,三心性同,故论遍说。
[247] 「不可」二字,《金藏》有,余无。
[248] 「尔」字,《金藏》有,余无。
[249] 「实」字,《金藏》有,余无。
[250] 《金藏》作「明」,余作「别」。
[251] 《金藏》作「以此」,余作「此以」。
[252] 即《摄论》卷二,两《释》卷第四。
[253] 如《摄论》云︰
若于觉时,一切时、处,皆如梦等,唯有识者;如从梦觉,便觉梦中,皆唯有识,觉时何故不如是转?
[254] 《金藏》作「知」,余作「如」。
[255] 《金藏》作「真」,余作「梦」。
[256] 《摄论》卷二初云︰
真智觉时,亦如是转。如在梦中,此觉不转,从梦觉时,此觉乃转;如是未得真智觉时,此觉不转,得真智觉﹝时﹞,此觉乃转。其有未得真智觉者,于唯识中,云何比知?由教及理,应可比知。
教由《十地经》、《解深密经》等。
[257] 「五」字,《金藏》无。
[258] 《金藏》作「着」,下同。余作「者」。
[259] 「唯」等五字,《金藏》有,余无。
[260] 「故」字,《金藏》有,余无。
[261] 「等」字,《金藏》有,余无。
[262] 灵泰《抄》云︰
作用、作者,皆是我异名。
[263] 灵泰《抄》云︰
此二句即破正量部。正量部不立相分。彼部说心、心所法亲取前境,如钵中物﹝如理《义演》作「如钳钳物」﹞。即破言「非如手亲执外物」。
[264] 灵泰《抄》云︰
此二句即是破胜论。胜论说眼识起时,舒光直照前境。如日舒光亲照境。今破之言︰心等缘境时,非「如日等舒光亲照外境」﹝如理《义演》下文作「体外之物者︰即日、月、火等名体」﹞。
[265] 灵泰《抄》云︰
若有宗,立有镜像实及水中月。
经部不立有镜中像、水中月。镜中实无像,水中实无月。
[266] 《瑜伽》卷七十七同。
[267] 「法」字下,《金藏》有「者」字。
[268] 原作「能见少法」。「能见」藏文作「rtog par byed/」;藏文《摄论》
则作「'dzin/」;汉译作「取」。
[269] 《金藏》作「言余法」三字,余本只作「余」字。
[270] 《解深密经》续云︰
然即此心,如是生时,即有如是影像显现。
[271] 以及《唯识二十论》所说:
以诸有情,自他相续,诸识展转,为增上缘,随其所应,二识决定。谓余相续,识差别故。今余相续,差别识生,各成决定,不由外境。
《对法》卷七云︰
云何共业?若业能令诸器世间种种差别。云何不共业?若业能令有情世间种种差别。或复有业,令诸有情展转增上,由此业力,说诸有情,更互相望,为增上缘。以彼互有增上力故,亦名共业。由此势力,诸有情类,展转互为诸心、心所变异生因。是故经言︰如是有情,与余有情﹝藏文有「kyi gzugs la/」,即「所有色」﹞互相见等,而不受用,不易可得。
[272] 即《摄论‧无性释》。
[273] 「无作用故」,谓一切法作用、作者皆不成故。
[274] 本论《述记》引作「大威力」,「大威」,《金藏》作「尔」字。
[275] 原无「相、见」二字。
[276] 「心」字下,《金藏》有「也」字。
[277] 《唯识二十论》解第四句颂云︰
二智于境,各由无知所覆蔽故,不知如佛净智所行不可言境。此二于境不如实知,内似外境虚妄现故。所取、能取分别未断故。
该论《述记》卷四解论云︰
若菩萨等能知他心及知自心,二种诸智名为「二智」。或现行法执无明所覆,或法执种子俱无明所蔽,故言「无知所覆蔽」也。「覆」,谓覆障;「蔽」,谓隐蔽。覆障所知离言法性,隐蔽自心,不称实故。如来净智断法执故,所行真、俗,依他、圆成,二种诸境体性离言,超思议道。名有为等,皆假强名。故佛他心智缘他心时,既称彼境,如实离言,名如实知。诸菩萨等他心智等,不知彼境性离言等,不称彼缘。虽缘他心及缘自心,名不如实。故此说言诸菩萨等二智于境,无知所覆,不能了知如佛所行有为无为性离言境。故说彼智,名不如实。
律天《唯识二十论广释》末云︰
如是内未断所能取执故,乃至尽其所有未断时间,虽心本性无二,然亦现似二行相转。
[278] 「识自」,《金藏》作「自识」。
[279] 「上」字,《金藏》有,余无。
[280] 「前」字,《金藏》有,余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