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法法性论释·辨析智慧光明---科 判
全知麦彭仁波切 造
甲一、名义
甲二、译礼
甲三、正论分二
乙一、造论分支
乙二、真实论义分三
丙一、略说分四
丁一、认定自性
丁二、宣说各个体相分二
戊一、有法之体相
戊二、法性之体相
丁三、成立彼等之理
丁四、观察二者一体异体
丙二、广说分二
丁一、广说有法分二
戊一、总标
戊二、分别解说分二
己一、前三已说
己二、后三此处宣说分二
庚一、宣说所依共不共分二
辛一、共同略说
辛二、广说各义分二
壬一、宣说共
壬二、宣说不共
庚二、悟入无有能所二取之义分二
辛一、宣说无外境所取成立唯识观点分二
壬一、内识外不存在异体的外境
壬二、以不定对此释难
辛二、由彼悟入无有能所二取之义
丁二、广说法性分二
戊一、总标
戊二、其义广说(依略说次第)分六
己一、相
己二、依处
己三、抉择
己四、触证
己五、随念
己六、悟达分二
庚一、认定究竟转依之自性
庚二、广说彼之差别法分二
辛一、略说
辛二、广说(依略说次第)分十
壬一、悟入转依之自性
壬二、悟入转依之有事
壬三、悟入转依之数取趣
壬四、悟入转依之殊胜差别
壬五、悟入殊胜转依之所为
壬六、悟入转依之来源或所依分二
癸一、略说
癸二、广说(依略说次第)分六
子一、悟入所缘
子二、悟入离执著相
子三、悟入正加行
子四、悟入体相
子五、悟入无分别智之胜利
子六、悟入有关无分别智的了知之理分二
丑一、略说
丑二、广说(与略说次第相应)分四
寅一、无误了知能作对治
寅二、无误了知无分别智之自相
寅三、无误了知差别
寅四、无误了知作业
子七、悟入作意
子八、悟入加行
壬九、悟入无转依之过失
壬十、悟入转依之功德
丙三、以能表之喻摄义
甲四、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