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块三:做正确的事情为自己负责(1)
一、以戒为师
现时的快餐文化都在号召人们要去追寻自由,似乎可以随心所欲,没有限制的人生才是终极的追求。确实,谁都喜欢过那种无拘无束的生活,尤其是小时候在父母的打骂呵斥之下,最向往、最渴望的就是快快长大,快快独立。再也无须理会被人管教的滋味。不过无拘无束惯了,更容易无法无天。而一旦开始无法无天,就基本上和人这一撇一捺再没什么关系了。
中国有句老话叫做“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因此在现实中,随时都有很多规矩在约束着我们的生活,但是我们似乎对这些规范有一种天生的抵抗力。就比如闯红灯这个案例,似乎男女老少、不管你的职业、学识、社会地位有什么区别,只要自己觉得没有危险可言,一个个都会很习惯成自然的,雄赳赳、气昂昂大步直闯禁区。就在最近几天,上海刚刚曝出一个女硕士生闯红灯后不服警察规劝,向执法人员大打出手被拘留十天的事件。这一不小心成了有史以来在上海滩闯红灯被拘留的第一人,在全国应该也算是罕见。
看来守规矩确实不容易,尤其是在长大成人融入社会之后,好的习惯很难掌握,而一些错误的观念和习气就像电脑病毒一样极易被复制和传播。还是以闯红灯为例,有时你想遵守一下交通规则,在路口耐心地等待,但是看着理直气壮往前冲的其他人把你当作异类的目光,仿佛觉得自己做的是件错事而不是件好事。然而这也很正常,因为真理总是站在少数人这一边。
释迦牟尼佛在世间弘法的前期,并没有制定一些规章制度来制约他的信徒,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他渐渐发现,如果没有一套合情合理的规范来降服人心,再神圣的真理也难永存。如此,在佛陀将要告别众生的时候,亲口拟定了一些教戒作为延续佛法的重要规条。戒法不仅是躬行实践的方便门,更是续佛法脉的动力。因此,释迦牟尼佛将入灭时,阿难尊者请示释尊:“佛在世时,弟子们以佛为师;佛灭度后,当以何为师?”佛陀回答:“以戒为师。”
“任何一种成熟形态的宗教都会有一套以至上之神的名义确定起来并通过赏罚喻示来保证实行的伦理体系。因而宗教律法和道德对人们的行为发挥着强大的规范功能。这一功能通过宗教教义、教规和宗教戒律的神圣性来实现。”佛教戒律的社会控制功能正是通过其本身的神圣性来实现。由佛教戒律本身的神圣性造成对佛教信徒个体的双重约束:一是规范与引导,二是惩罚与威慑。
佛教戒律实质上是以内部立法的方式,要求信徒必须自觉遵守的一种行为规范,以此表达对佛教的虔诚信仰以及用来标志信徒自身的德行。因此,遵守戒律对佛教徒来说不仅具有一种神圣的义务感,而且还具有一种神圣的权利感和神圣的欣慰感,所以能以一定的自觉程度来遵守戒律,对于虔诚的信徒尤其如此。许多虔诚的佛教徒成为道德自律很高的模范——不论历朝历代,高僧大德从来就为世人所景仰。
佛教戒律以信仰为基础,遵守戒律是修持佛法、获得解脱的重要保证。《华严经》说:“戒是无上菩提本。”佛教信仰者首先得遵守戒律,“一切众生,初入三宝海,以信仰为本;住在佛家,以戒为本”。只有在持戒的基础上,才能进一步得定生慧。周叔迦(注1)在《戒律的意义》一文中道:“没有严肃的戒律生活,也就得不到真实禅定,因而也更得不到真实的智慧。所以,戒律,是求解脱者所必然要践行的。”
经云众生“无明为父,贪爱为母”,人的欲望无所不在。为治众生无穷无尽的欲望,佛陀制定了条文繁琐的戒律(如比丘当受二百五十戒,比丘尼要受三百四十八戒),帮助弟子从欲望中解脱出来。印度伟大的译师鸠摩罗什(注2)所译《十诵比丘波罗提木叉戒本》将欲望比作心猿意马,将戒律比作辔勒,“心马驰恶道,放逸难禁止。佛说切戒行,亦如利辔勒。佛口说教诫,善者能信受,是人马调顺,能破烦恼军”。在持戒实践中,佛教徒“费力地逐次把握每一种细微的感觉,这样,由这些相续不断的细微的感觉激发起来的许多欲望也许受到了一种自发的控制。在达到这一步后,那些由记忆、想像和沉思所激发的欲望也同样被征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