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佛学与人生之关系
甲、发端
本日之讲题,为《佛学与人生之关系》。吾人在佛学会中而讲佛学,固(P241)属正理,然何以涉及人生关系?余意谓佛学之价值,在其能阐明人生之真理,返妄归真,断迷证觉;以纯正的说理,对治人生的症结,使人群咸得其益,则是“佛学”与“人生”之关系并立焉。
乙、人生的烦恼相
吾人既认为佛学为破迷指悟之学,彼所谓迷信者,固迷者自迷。余兹不欲多辩,请先申说人生的烦恼相。
人生二字,含义颇广,今用鸟瞰法,观察人生色相;色相既明,即人生之意义亦可明了。据佛家观察人生色相,即“烦恼相”是也。此烦恼相,姑名之曰“不良的现象”。无论个人、家庭、社会、国家,以至全世界,均为此“烦恼相”表现之场所。换言之,即烦恼有普遍义;以烦恼充满人间,非限于局部者也。
佛学谓“根本烦恼心所”有六种,人生不良之现象,依此根本烦恼心所而生,兹列举如次:
贪、瞋、痴、慢、疑、不正见,此六种烦恼心所为一切烦恼之根本。若(P242)随根本烦恼而生者,名曰“随烦恼心所”。其数有二十,谓忿、恨、覆、恼、嫉、悭、诳、谄、憍、害、无惭、无愧、惛沉、掉举、不信、懈怠、放逸、失念、散乱、不正知。二十种随烦恼,连根本烦恼,计有二十六种烦恼。敢问诸位自身,有此诸种烦恼之不良现象否?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若余自问,即有二十七烦恼,云何余有二十七烦恼呢?盖二十六种烦恼,余既一一具有,即得一个烦恼“总相”,多加此烦恼总相在内,即成为二十七数。余之学佛,为这此故;诸位之研究佛学,亦为遣此故。真不能不下大决心,将诸不良的行为,改为良的!即以“不”字遣之;如“忿”改为“不忿”,“恨”改为“不恨”是也,以不准此。夫既有此不良之烦恼相,依相对的理论而言,亦必有所谓良者在,方合道理。佛曾开示吾人,善心所有十一——信、惭、愧、无贪、无瞋、无痴、精进、轻安、不放逸、行舍、不害。此十一种善心所,即人生优良的心理现象;以此良的,对治不良的,是改造自身、家庭、社会、国家、世界的正当方法。以此心理的改造为原动力,进而改造外境,人生的意义方见真实。惟欲改造自家心理,使不良的成为良的,当由佛学悟(P243)入,可见佛学与人生的关系至为密切。
丙、平等的人生观
又次,今有人言:“人生之缺憾,由不平等故;若能实现平等义谛,打倒种种不平等的世法,即人生之意义,自见充实。”言虽有理,未免含混。盖唯言“平等”二字,以之语人伦,为人伦平等;语智识,为智识平等;语身体,为身体平等;此即不合道理!
谓人伦平等,即“子”与“父”平,人必骇愕,以其违反伦常故。谓智识平等,即“下愚”与“上智”平,何来圣凡之分?其取消“智”度,无信可征。谓身体平等,即高下长短之一一人身,何能强为“断”、“续”,使得其平,是必违反生理。故余以为平等二字,不能乱用。依佛家众生平等说,以“心地”平等,为真平等,为根本的平等。《楞严经》云:“若心地平,一切皆平。”此言说出平等之真义,固吾人所当深思者也。然则心地平等,其意云何?曰:“父以善心待子,子以善心待父,己不欲人之加诸我者,我亦不欲加诸人。父子同此善心,是二而一;强名之为父慈子孝,是一而二。”(P244)然既同臻善境,已得其平,此谓之心地平等一也。圣贤以善心观凡愚,凡愚以善心待圣贤,二者同此善心,臻于善境,已得其平,此谓之心地平等二也。一家如是,一社会如是,全世界如是,平等平等,名之日“平等的人生”。然欲实现之,非具有佛学素养不可;则佛学与人生的关系,已甚明矣!
丙、从佛学上得到人生之断案
吾人依佛学之观点,欲知世相究竟,必先知有情聚之来源,即对于十二缘起论中由识而有名色,由识生则名色生,由识灭则名色灭;所云灭谛,当深切了解于此也。一切种子皆在第八识中,无始以来,种生现行,现行重熏种子,种复引种故,以致生死流转无尽。所谓有情聚,祇是此生流转无尽中之假和合,祇是自心造作耳。然“心”释为“佛性”,一切众生有心聚,即一切众生皆具佛性。在佛性上无分自他人畜,乃至人类生死、世界成坏、苦集重重,我执、法执等等俱遣,大澈大悟,依妄返真,其性如如,是即人生之究竟观也。(P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