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者言教 第二十六课(十一)不善业之意业
【3、意业
(1)贪心(具二支分即圆满):总之,以贪欲心于六境起贪著,执为我所。】
三种意业的第一种是贪心。当意业具足所贪之境和内心对境生起贪心两个支分时,就已圆满贪心的重罪。
【其类别为三:贪他之所有(他人财物等)】
贪心分为三种,第一种是贪他人的所有。比如看见他人有很多财物,内心想到要是自己能拥有这些财物该多好,这就叫贪他之所有。
【贪自之所有(种姓、相貌、功德、财物等)】
比如往昔自己的家族中,曾出现过一个很有名望的大人物,因此时时贪恋自己的种姓。又比如自己相貌不错,也稍具一点功德,因此时时贪恋自己的身体,执著自己的功德乃至财物等,都称之为贪自之所有。这也是贪心的一种。
【贪非二者之所有(地下宝藏等)。】
所贪之物既不是别人的,也不是自己的,如埋藏在地下的宝藏。贪恋这些也称之为贪心。
因此,平常要时时反观自己,是否具有这样的显现。一旦具有,必须及时断除,因为这些都是罪业。
【(2)害心(具二支分即圆满):以无法堪忍之嗔恨心,欲捶打他人等。】
意业的第二种为害心,具有两个支分即圆满——一个是基,即所害的对境;另一个是内心对所害对境生起害心。
【其类别为三:过去等三时害心(于往昔曾伤害自己者),计恨所生之害心(欲杀之心等),嗔怒所生之害心(欲以战争等手段杀害他人)。】
害心分为三种。比如面对往昔曾伤害过自己的人,去打他或者做些对他造成伤害的事情,就是过去等三时之害心。即便当时没有动手,但内心当中已经产生想要伤害他人的心,就叫做计恨所生之害心。想以战争等手段伤害他人,就称之为嗔怒所生之害心。这些道理都要铭记心中并时时反观自己,一旦有这样的念头生起,就要及时断除。
【(3)邪见(具二支分即圆满)】
第三种意不善业是邪见,同样具两个支分就算圆满。
【于谛实境——因果(佛陀所言之经、上师教言、智者之论)等,以颠倒心执为断常等之谬见。】
对佛陀所讲的经文、上师的教言和智者的论著,产生诽谤并心生邪见。
【其类别分三:于三宝起邪见(三宝不真实),于因果起邪见(无有因果),于持谛实法之士夫等起邪见(修行不得果)。 】
邪见分为三种。比如认为三宝不真实,对平常行持因果法的人产生邪见,并且告诫他们这样修行不能得到正果等都是邪见。因此要时时反观自心,若内心被这些恶念束缚,应及时予以断除。
往昔我们都知道十不善业包括三种身恶业、四种语恶业和三种意恶业,现前我们又将每种恶业支分为三种,但无论如何分类,这些道理都必须铭记心中。我们平常犯戒的原因之一是无知,所以才会把犯戒的事情当做是正常的显现而触犯戒律。如今细致传讲的目的就是为了让大家知道什么叫做不善业,并在懂得这些道理之后,时时提起正念,一旦有不好的显现,第一时间予以断除。这才是修行者的行为。我们修行是为了成办解脱,要记住,没有任何一部教言承许,不断除十不善业可以成办解脱。所以,作为修行者,一定要努力对治十不善业,但对治的前提是懂得什么是十不善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