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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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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观

  <一>为佛教重要修行法门之一。其所代表之意义,及诸经论所阐释者有下列数种:

  (一)为天台宗之实践法门。止为梵语(奢摩他),观为梵语(毘婆舍那)之译;止息一切外境与妄念,而贯注于特定之对象(止),并生起正智能以观此一对象(观),称为止观,即指定、慧二法。又作寂照、明静。定、慧与戒同为佛教徒之重要实践德目,如阿含诸经对此多有论说。止与观相辅相成以完成佛道,彼此有不可互离之关系,一如鸟之双翼、车之两轮。将天台之实践法教义化、组织化、体系化之代表人物为智顗。其著作「摩诃止观」即以止观之意义构成其体系,而以空假中三观之实践法完成其组织。 

  在摩诃止观卷三上,有关于止观名义之解说,将止观各立三义,称为三止三观。止之三义,即:

  (1)止息义,谓烦恼妄想寂然而停息。

  (2)停止义,谓缘心谛理,系念现前而停住不动。

  (3)对不止止义,即对不止而明止之义。谓无明与法性不二,然称无明为不止,称法性为止,此乃就相待(相对)而论,为以不止而明止。

  观之三义,即:

  (1)贯穿义,谓利用智慧以穿灭烦恼。

  (2)观达义,谓观智通达以契会真如。

  (3)对不观观义,即对不观而明观之义。谓无明与法性不二,然称无明为不观,称法性为观,此乃就相待而论,为以不观而明观。同书又举出,止观具有相待(相对)与绝待(绝对)之义。

  相待止观包括上述之三止三观,即:

  (1)止息义与贯穿义乃就修门(实践门)上之断德(断烦恼德)而言。

  (2)停止义及观达义乃就智德(断烦恼后所生之智德)而言。

  (3)对不止止义及对不观观义乃就性德(本来的智、断二德为不二之法性之德)而言。绝待止观,又称不思议止观、无生止观、一大事止观。其非言说之道,非心识之境,灭绝绝灭之故,称为绝待止;颠倒妄想断除之故,称为绝待观。即超越对待之域,止观皆不可得,为言亡虑绝之境界;然若有四悉檀之因缘,则可有种种之说法。 

  此外,智顗从慧思所传之止观有三种,即:

  (1)渐次止观,持戒修定,以渐次悟入实相。此即释禅波罗蜜次第法门十卷所说之实践法。

  (2)不定止观,顺应众生之性质能力,其实践之顺序亦不定。此为六妙门一卷所说之实践法。

  (3)圆顿止观,初即以实相为对象,而行解亦圆满顿速。此为摩诃止观十卷所说之实践法。其中,以一心三观、一念三千为实践理论之圆顿止观为最胜法门。〔成实论卷十五止观品,修习止观坐禅法要、大乘止观法门卷一、释禅波罗蜜次第法门卷七、华严五教止观〕 

  (二)据大乘起信论举出,修行止观门之方法,即:止息一切境界散乱之相而随顺奢摩他(止);分别因缘生灭之相而随顺毘婆舍那(观),以此二义渐渐修习,不相舍离而得成就。〔大乘起信论义记卷下末〕

  (三)昙鸾之往生论注卷下,将奢摩他译作止,止者,止心一处不做恶;将毘婆舍那译作观,观者,心缘其事。

  (四)据成实论卷十五止观品,广说止观之行相,即:止为定;观为慧,一切善法从修而生者,皆为止观所摄。止能遮结;观能断灭。又世间之众生皆堕于二边,若苦若乐;止能舍乐,观能离苦。另七净中之戒净、心净为止,其余五净为观;八大人觉中之六觉为止,二觉为观;四忆处中之三忆处为止,第四忆处为观;四如意足为止,四正勤为观;五根中之四根为止,慧根为观;五力中之四力为止,慧力为观;七觉分中之三觉分为止,三觉分为观,念觉分则止观俱随;八道分中之三分为戒,二分为止,三分为观,其中,戒亦属于止。又止能断贪,观则能除无明。 

  (五)据北本大般涅槃经卷三十,各别举出修习止与观之三种事由,即:

  (1)为不放逸、庄严大智、得自在等三事,而修习奢摩他(止)。

  (2)为观生死恶果报、增长善根、破诸烦恼等三事,而修习毘婆舍那(观)。 

  盖止观即是修行者观行之要法,于瑜伽师地论卷四十五、梁译摄大乘论释卷十五、修习止观坐禅法要等诸经论中宣说甚多。〔中阿含卷十五三十喻经、长阿含经卷九、增一阿含经卷十一、六妙法门、止观大意、守护国界章卷上之下〕

  <二>书名。为智顗讲述,灌顶笔录之摩诃止观之略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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