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分法身
又作无漏五蕴、无等等五蕴。乃大小乘之无学位(最高之悟境),即佛及阿罗汉之自体所具备之五种功德。按小乘佛教之解释,俱舍论光记卷一末所举,即:
(一)戒身,又作戒蕴、戒众、戒品。即无漏之身语业。
(二)定身,又作定蕴、定众、定品。即无学之空、无愿、无相等三三昧。
(三)慧身,又作慧蕴、慧众、慧品。即无学之正见、正知。
(四)解脱身(梵 vimukti-skandha),又作解脱蕴、解脱众、解脱品。即与正见相应之胜解。
(五)解脱知见身,又作解脱所见身、解脱知见蕴、解脱知见众、解脱知见品。即无学之尽智、无生智。
其中,解脱身与解脱知见身,合称为解知见。盖小乘之无学位所证得之尽智、无生智为解脱知见,此于佛教教团中,本被视为抑制肉体与精神之欲望,以便能够静心、磨炼智慧,而从一切束缚中解脱之法门;并且自己能意识到解脱后之清净无染,而显示出进入所谓之悟境。
次按大乘佛教之解释,见于慧远之大乘义章卷二十本,佛之自体所具备之五种功德,即:
(一)戒身,指如来之身、口、意三业远离一切过非之戒法身。
(二)定身,谓如来之真心寂静,自性不动,远离一切妄念,称为定法身。
(三)慧身,谓如来之真心体明,自性无闇,观达法性,称为慧法身,即指根本智。
(四)解脱身,谓如来之自体无累,解脱一切系缚,称为解脱法身。
(五)解脱知见身,谓证知自体本来无染,已实解脱,称为解脱知见法身。同书又举出关于五分法身名义之解说:「分」为因,而上记之五种为成身之因,故称为「分」;「法」为自体,而上记之五种为无学之自体,故称为「法」;又「法」是轨则之义,上记之五种为成身之轨,故称为「法」;「身」者是体,而上记之五种为诸佛之体,故称为「身」;又以众德聚积之义,故亦称为「身」。
五分法身之次第历然,由戒而生定,由定而生慧,由慧而得解脱,由解脱而有解脱知见。戒、定、慧三者就因而受名,解脱、解脱知见二者就果而付名,然此五者均为佛之功德。以此五法而成佛身,则称为五分法身。此外,俱舍论卷一载,戒蕴为色蕴所摄,其余四蕴为行蕴所摄。又智顗之请观音经疏举出,转色、受、想、行、识之五阴,则顺次可得戒身、定身等之五分法身。 又密教之五分法身中,戒指生佛不二、六大无碍之三昧耶戒;定指安住于生佛不二之大决定心;慧指自觉明了六大无碍之理之智慧;解脱指自悟已明六大无碍之理,而隔执之缚忽然解脱之位;解脱知见,指自明已无隔执之缚之知见。
〔杂阿含经卷二十四、卷四十七、长阿含经卷九、增一阿含经卷二、卷十八、卷二十九、僧伽罗剎所集经卷下、观普贤菩萨行法经、菩萨璎珞本业经卷上、佛地经论卷四〕